法務部行政執...
」 桃園
妹子韓國返台偷帶7千支香菸!挨罰5萬欠9個月 股票遭扣押秒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積極執行旅客入境攜帶菸酒裁罰案件,守護國人健康。一名何姓女子於113年9月間自韓國搭機入境時,因攜帶未依法申報超逾免稅數量之捲菸及雪茄,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遭裁罰新臺幣(下同)5萬餘元及沒入,何女在收到士林分署扣押股票命令後,為免影響股票交易,旋即繳清所有欠款。臺北市內湖區一名31歲何姓女子,於113年9月10日及同年月30日分別自韓國仁川與首爾搭機返國時,因攜帶28.6條捲菸及1,280支非葉捲雪茄,未依法申報逕由免申報檯通關遭查獲,經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依違反菸酒管理法裁處罰鍰5萬餘元,並沒入上開貨物。女子攜超量香菸入境遭重罰,士林分署扣押股票秒繳清。(圖/法務部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案件於114年4月移送士林分署執行,書記官調查後發現何女持有富喬等上櫃股票,遂於同年6月27日依法扣押該等股票。何女發現股票遭凍結後,隨即聯繫士林分署,表示急需解凍股票進行交易,並稱當時誤以為僅須補申報即可攜帶超量香菸,未悉相關法規,因而受罰。嗣在執行人員耐心溝通及積極協助下,何女即於7月18日繳清全數罰鍰,順利解除股票凍結。士林分署提醒民眾,出入國境時攜帶物品應遵守各項海關申報規定,每名旅客攜帶菸類之免稅額度為捲菸200支(即1條),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若超過上述免稅數量,應如實申報,否則超量部分將遭沒入,並依法裁處罰鍰。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因違規而面臨重罰。如因違反相關規定遭裁罰移送執行,請儘速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被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強制措施。
4年被開「150張罰單」死不繳!見愛車遭貼上封條 她秒拿2萬求饒
桃園市一名46歲王姓女子多次駕車行經高速公路,卻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金額超過15萬元,豈料還繼續開車在路上趴趴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查得王女車輛停靠於桃園區民生路上,立即上前貼封條查扣車輛。王女驚覺事態嚴重,願當場繳納2萬元,並承諾於2月底前繳清全部款項。桃園分署指出,王女多次駕車行經高速公路惟均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自2022年3月起,桃交裁已對王女開出150張罰單,惟王女均未理會,亦未繳納,仍持續駕駛愛車趴趴走;本案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執行人員鍥而不捨尋覓王女車輛行蹤,於本月13日查得王女車輛正停靠於桃園區民生路上,人員迅即趕赴現場查封,獲會晤王女的姊姊於車上歇息,其表示王女正帶寵物看醫生,只是在附近臨時停車。王女姊姊與王女連繫後,其原表示無力清償,惟見執行人員張貼封條於車輛上,始驚覺事態嚴重,請求不要拖吊車輛,願當場繳納2萬元,並承諾於2月底前繳清全部款項。桃園分署表示,見王女已提出清償方案,車輛亦已經查封保全,爰將查封車輛交由王女姊姊保管,並叮囑務必轉知王女儘速繳清款項,若仍未繳納,查封之車輛仍將拍賣抵償。桃園分署強調,持續為維護交通安全盡一份心,積極強力執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之欠款案件,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切勿違反交通相關法規,若有欠繳交通罰單、牌照稅、費用等,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扣而後悔莫及。
海歸科技公司老闆「欠稅9500萬」!躲10年被管收:一生毀了 母親節蛋糕吃不到
新北一名蔡姓男子滯納91年度營業稅罰鍰等,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尚欠9500餘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該公司於蔡男擔任負責人期間「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經通知其於今年5月9日到場履行,並於當日向台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新北分署指出,蔡男1994年成立科技公司,經營液晶顯示器研發生產業,因滯納91年度營業稅罰鍰、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95年度營業稅及罰鍰等,自2009年10月起陸續移送執行,共徵起5萬餘元,尚欠9500餘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蔡男公司之銀行存款帳戶於2022至2007年間,單筆存入100萬元以上之款項累計高達13億餘元,單筆轉出500萬元以上之款項亦累計將近5億元,另於2007年2月間出售名下2處房產,但均未用以履行納稅義務。新北分署多次通知蔡男到場,說明相關資金流向及用途。蔡男表示,接任公司負責人時主要是接手技術部分,關於財務部分完全沒有過問,文件來了就蓋章。行政執行官於今年5月9日再通知蔡男到場履行,因無法提出具體可行之清償方案,當場予以留置,並向台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蔡男感嘆,自公司倒閉欠稅後10幾年期間,都在躲債中度過,雖具有外國知名學府資工碩士學歷,但連找份正常工作,都因欠稅而四處碰壁,想發揮所長,也因年歲漸長,科技日新月異,所擁有之技術已無法與年輕人競爭,現僅能靠打零工維生,收入微薄,人生中最美好時刻,都無法貢獻給社會,一生都毀了,如果再有一次機會,只希望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他為了慶祝母親節,已預訂蛋糕,因身上無手機,由書記官轉知其家人代為領取,並告知其今年無法共度母親節日。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申報納稅,於移送執行後應自動清繳 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脫產等方式規避執行。
帶女兒到香港迪士尼舒壓 回國帶「2塊壽司」慘噴20萬…退休師崩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某婦人去年7月間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含豬肉火腿之壽司2塊,共0.08公斤,未申請檢疫,違反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遭裁罰新臺幣20萬元,經書記官通知義務人於去年 12月15日到場辦理分期繳納。新北市年近60歲之楊姓婦人去年7月16日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2塊含豬肉火腿之壽司,未申請檢疫,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驗局新竹分局(現改制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署桃園分署)裁罰20萬元,並於去年8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書記官先以電話通知義務人自動繳納,義務人則提出申請狀表示業已提起訴願,而請求延緩執行,等訴願決定結果再行處理,移送機關則請新北分署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辦理,亦即不同意延緩執行。依義務人所提之訴願書所載,其就讀國中之小女兒因有恐慌症傾向,為舒解其壓力,於去年暑假期間,其夫妻不惜斥資,帶2個女兒到香港迪士尼樂園旅遊3日,7月16日下午5時許,在香港機場候機準備回國,小女兒突喊肚子餓,其就在機場某韓式食堂購買2份長條型壽司,其中一份給小女兒裹腹,另一份要帶回國給辛苦之女婿享用。因楊婦是退休老師,相當守法,也知道政府強力防堵非洲豬瘟,因此有端詳壽司成分,只見新鮮海苔及疏菜,就放心了。豈料入境時仍被防疫犬聞到肉味,始知壽司內含不易察覺之淡紅色小肉片,因此被罰20萬元。原本出國是要讓小女兒舒壓,沒想到因此使她更焦慮,也使全家人都崩潰了。嗣義務人經新北分署通知於去12月15日到場向書記官表示,其訴願業經駁回,因其小女兒壽司沒吃完,將剩餘壽司交給她,出關時才會被攔下開罰,實在冤枉,既已造成錯誤,只能面對,願辦理分期繳納,每月繳納1萬元。新北分署考量義務人業已退休,收入不豐,同意依其所提條件辦理分期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醒,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全民仍須加強防疫,新北分署呼籲民眾,農曆春節期間,國人出入境頻仍,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產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不給資遣費遭罰30萬 桃園傳產公司1度抗議為這原因繳清
桃園市楊梅區某傳產公司積欠老員工資遣費,遭勞動檢查處開罰30萬,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該公司一度致電對裁罰表示不服,不過因擔憂商譽受損,影響日後與銀行間往來信用,遂於日前主動繳清。桃園1間傳產公司2021年將擁有10年8個月資歷的鄭姓員工解雇,不過未於期限內給付資遣費22萬餘元,已違反勞動法令。勞動檢查處去年5月5日派員至該公司實施勞動檢查時查獲,依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30萬元。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移送桃園分署執行,經調查該公司可供執行之財產,於今年3月9日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存放於數家金融機構的款項。該公司曾致電表示對勞動局的裁罰不服,惟經執行人員曉以利害關係後,公司負責人為避免商譽受損,以及影響日後與銀行間往來信用評等,於日前主動匯款30萬加上129元的執行必要費用至桃園分署專戶,繳清本件罰鍰。桃園分署目前已將款項解繳移送機關,並立即撤銷對該公司銀行帳戶存款的扣押。桃園分署呼籲,事業單位或雇主務必熟悉並遵守相關勞動法令,確實保障勞工權益,以免因誤蹈法網受罰。針對惡意欠繳各類行政罰鍰之義務人,桃園分署將秉持一貫落實公權力態度及依法執行之堅定立場,積極督促義務人清繳欠款,並達到教育民眾遵守法律的目標。如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而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
拖欠半年!桃園女帶香腸驢肉回台被罰20萬 執行署1招搞定了
桃園市中壢區50歲王姓女子違法攜帶逾1.5公斤的香腸、驢肉入境,遭行政院裁罰20萬元,但遲遲未繳。直到逾期財產被查扣了,王女驚覺事態嚴重,才於1週內籌款繳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查獲,王女去年10月間違法攜帶豬熱狗香腸、豬肉香腸、驢肉等肉品入境,重量高達1.5515公斤。檢疫局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對女子裁處20萬元。然而王女遲遲不肯繳納,因此全案被送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桃園分署經查調王女財產,收案後迅即扣押其銀行存款、上市櫃公司股票。王女憂存款遭收取、股票遭變賣取償,收到桃園分署執行命令後,才於1週內即籌款繳清20萬元欠款。桃園分署表示,為貫徹政府阻絕非洲豬瘟於境外的政策,確保防疫無破口,針對豬瘟裁罰案件將迅速優先強制執行,分案並責由專股辦理,加強查扣存款、車輛、不動產,必要時祭出限制出境處分,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
彰化男欠稅、勞健保費600萬 妻子擔保還不出拍賣「豪華透天厝」
彰化何姓男子經營商號,卻積欠所得稅、健保費、勞保費、交通罰鍰等費用未繳清,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管收、拘提。何男為了避免影響工作,商請妻子擔任擔保人獲釋,但後來仍因無力還款,被迫拍賣名下豪華透天厝。彰化分署表示,何姓義務人經營商號,陸續滯欠營業稅、所得稅、健保費、勞保費、交通罰鍰等合計近 600 萬元未繳,被稽徵所自2014年起陸續移送至彰化分署強制執行。承辦行政執行官調查,何男將多筆高額資金轉至妻子帳戶,卻遲遲仍未繳清積欠的600萬元,因此以積極阻礙執行隱匿處分財產之管收事由,於年去年11月15日將他拘提。何姓男子為避免遭受管收影響工作,向彰化分署辦理分期每月繳納5萬元,並商請妻子自埔里住家趕至彰化分署擔任擔保人後獲得釋放。後來何男經營的商號遭跳票,無力續繳遭廢止分期繳納,因此彰化分署轉而對擔保人名下房產執行拍賣。據了解,何姓男子的房產位在埔里鎮育英街上的豪華透天厝,土地、建物總坪數約90坪,底價為1,263萬6,000元。該處因生活機能便利,吸引不少買家詢問,彰化分署最後以高於底價的1,289萬9,999元高價賣出,賣得價金除可抵償抵押債權,亦可清償何男部分稅費。
全家都低收入戶…單親媽欠牌照稅遭移送 「菜市場打工養6孩」辛酸曝光
桃園市大園區一名吳姓女子因滯欠使用牌照稅,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強制執行。經調查發現,吳女為低收入戶,單親且有6名子女,因需接送小孩上下課,沒辦法有穩定工作,無力繳納欠稅。桃園分署評估吳女狀況後,即將其轉介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提供就業扶助,期吳女能習得一技之長並順利找到工作,以減輕生活壓力。據了解,吳女因積欠使用牌照稅共計新臺幣1萬6,622元遭移送執行。桃園分署在今年 8 月間執行吳女在金融機構之存款,吳女旋即致電桃園分署表示,產生使用牌照稅的車輛是前夫所使用,只是登記在她的名下,會請前夫儘速處理本件欠款。桃園分署發現,吳女目前是單親媽媽,有6名子女,最小的僅6歲,全家都是低收入戶,平日要接送小孩上下課,沒辦法找全職的工作,收入微薄,無力繳納欠款。承辦人員得知上情,立即詢問吳女是否需要轉介就服處、社福機構或其他協助。對此,吳女表示,很謝謝分署的關心,小孩已有家扶中心的老師固定關懷,有幾個小孩在工讀,伊目前只在菜市場打工,希望自己能有一技之長,找到穩定工作才能給小孩較好的成長環境,因此只需就業扶助即可。經桃園分署評估後,立即將吳女轉介就服處提供就業協助,希望能給予吳女實質的幫助。 桃園分署強調,「執行有愛、公義無礙」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核心理念,執行除了有鐵腕的一面,也有柔情的一隅,桃園分署於執行過程中如發現需要幫助的義務人,即主動關懷訪視並提供適時之助力,以協助其度過難關,也為社會帶來正向與善的循環。
政府誤撥防疫金靠1封電郵追回 夫妻為6萬罰款吵1年女兒帥氣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追討港生溢領防疫補償金案,經書記官以電子郵件催繳後,順利追回1萬2000元款項,另1位男子在公園群聚,遭裁罰6萬元,夫妻為此吵架1年,女兒出面刷信用卡繳清罰鍰,兩案皆圓滿解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2020年間誤發防疫補償金1萬4000元,香港來台就讀大學的鄭姓學生領取後返回香港,只扣押其郵局存款約2000元,行政執行官仔細過濾鄭男資料,發現他留在郵局的電子郵件信箱,書記官連絡後獲回應,順利追回剩餘款項1萬2000元。另一案為2021年7月,68歲陳男在台北市萬華區馬場町公園看人下棋,違反當時室外10人以上聚會禁令,遭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等規定裁罰6萬元,陳男女兒今年7月22日致電書記官,表示父母因罰金問題吵了1年,本想幫父親辦理分期繳納,得知可以刷信用卡繳納後,女兒親自到場刷信用卡代父繳清罰鍰。
出家人不欠債!新加坡女來台出家 依約繳清檢疫費
31歲的新加坡籍翁姓女子,去年3月22日入境台灣準備出家,因身無分文,積欠集中檢疫住宿費及餐食費1萬3200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接手後,翁女向新北分署表示:「出家人不欠債」,將來有錢,一定會繳清,3個月後,翁女果然繳清欠款。新北分署指出,翁女去年3月22日入境時,因在台無住所,亦無親屬可提供住宿,經新北市政府安排住在集中檢疫處所11天,共需繳納住宿費及餐食費1萬3200元,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催繳,逾期未繳納,今年6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調查,翁女在國內並無財產可供執行,但翁女承諾:「出家人不欠債」,將來如果有錢,一定會繳清。3個月後,翁女果然繳清欠款,書記官詢問她的還款來源,翁女表示,佛門信眾得知她的遭遇後,基於佛家「供養」之意,集資代為繳納。
只差一天! 誤以為居檢期滿去上學 女大生遭罰20萬今繳清
新北市一名21歲謝姓女大學生去年9月自日本返國後,進行居家檢疫,未料,她搞錯日期、誤以為隔離期滿,跑到學校上學,被開罰20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限制她出境、出海。由於謝女將前往日本探親親人,今(24)天親自繳清全部罰款,新北分署即刻解除其出境、出海限制。新北分署指出,謝女去年9月3日自日本入境,應在新北市中和區住所居家檢疫14天,至9月17日24時期滿,但謝女誤以為居家檢疫日至9月16日24 時即期滿,而於 9月17日上午7時20分至北市某大學上課,11時許返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新北市衛生局裁罰20萬元。新北分署說,謝女於處分書合法送達後,提起訴願,其母親主張,防疫包上並未記載居家檢疫期滿日期,致其女兒計算認知錯誤,被裁罰相當難過自責,因此非常憂鬱。但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認為謝女入境時,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已提供「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通知書上載明,居家檢疫結束日期為2020年9月17日24時。新北分署指出,由於謝女未於處分書合法送達後7日內繳納罰鍰,且提起訴願原則不停止執行,新北市衛生局於今年2月間,將本案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經查她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因此先予以限制出境、出海。後來謝女經通知到場表示,她在2019年自日本返台就讀大學,生活費及學費都由母親供應,無能力繳納本件罰鍰;其母親亦到場表示,自己原在日本工作,因疫情關係,無法返回日本工作,亦無法幫女兒代繳罰鍰。新北分署指出,謝女今日親自至新北分署繳納罰鍰,在主任行政執行官關切詢問時表示,她並未看到書面上有記載居家檢疫期滿日、時,是自己自居家檢疫日起算14天,誤以為已居家檢疫期滿,而前往大學上課,僅1日之差,離家4小時不到,即被裁罰20萬元,十分無辜及無奈。新北分署提到,謝女還說,她全家均有日本國籍,家人均已前往日本,她雖可持日本護照出境,不受限制,仍勇於面對裁罰,願自動繳清全部罰鍰,隨後即以現金、刷信用卡各繳納10萬元,由新北分署解除其出境、出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