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救濟
」 顏寬恒 NCC 印度 絞刑
基金會好扯2/年領國家三千萬卻不受管束! 奧運金牌林郁婷出面也無用
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去年傳出勞資糾紛,有員工向本刊踢爆自己考績因莫須有的罪名被打丙,又因試圖尋求法律救濟而被解雇。孰料,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的醜聞不只這樁,過去有員工指控遭到時任副執行長性騷擾卻申訴未果,最後還被迫資遣。另,2024年立法委員陳培瑜就曾質詢該基金會每年跟國家拿3000萬元資金,內部人員卻涉及球員兼裁判而政府對其的監督權卻十分有限。立委陳培瑜2024年質詢時臨時提案,其中一條便是要求體育署評估成立行政法人提升政府監督責任。(圖/本刊資料照)本刊調查,2024年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有員工控訴遭到當時的副執行長性騷擾,該名女員工後續於同年的8月5日向勞動局申訴後,於8月7日被執行長曾玉華約談,並被她以責備的語氣詢問為何不向內部反應等,並以業務緊縮為由將其資遣後又找來新人填補該職位。據了解,當時基金會於求職網站上徵求新人時,該名疑似受到性騷的女員工曾希望透過調解來恢復僱傭關係,但基金會卻不願意其回到工作崗位,並賠償了10萬至20萬元的費用以後簽下保密協議了事。不過,由於此事從頭到尾皆未啟動調查,因此員工們至今仍不知真相究竟為何。2024年5月23日禁藥防治基金會時任執行長許美智於官網上發布一封辭職信,信中提到時任檢測與調查組組長詹貴惠同時兼任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多項職務,涉及球員兼裁判,當時連國際奧委會發起成立的世界運動禁藥管制組織(WADA)也來函關切。事件爆發以後,基金會決定將其調離原職位,卻屢次遭到基金會董事長陳全壽否決,最後事件的調查也以「職務名稱外觀雖有利害,惟於實際業務執行並無利益衝突之實」。對此,許美智痛批涉嫌護航利益衝突當事人,且罔顧利益迴避原則,並希望藉請辭一事喚起民眾關注此事,荒謬的是該篇聲明發出後旋即遭到下架。同年5月27日立委陳培瑜在質詢時提出臨時提案,其中一條是要求體育署(現為運動部)評估成立行政法人提升政府監督責任。據了解,運動部1年花費3000萬元委託禁藥防治基金會進行相關業務,但因為目前「國家反運動禁藥組織」是屬於財團法人的「私法人」的範疇,因此政府的監管責任被壓縮的十分有限。2024年9月30日許多來自體育界的運動員,包括奧運金牌選手林郁婷,及教練、學者紛紛向賴清德總統倡議,希望能推動禁藥管制機構行政法人化。(圖/報系資料照)對此,2024年9月30日許多來自體育界的運動員及教練、學者紛紛向賴清德總統倡議,希望賴政府能把體育署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同時,也要推動禁藥管制機構行政法人化,並直言目前的基金會非但不能真正保障運動員的權益,有時甚至會導致運動員無辜受害,參與倡議的更包含奧運金牌選手林郁婷,無奈的是至今禁藥防治基金會仍屬財團法人。本刊致電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詢問有關本案的回應,基金會的法務人員表示,關於性騷和勞資糾紛涉及隱私,行政法人化涉及政府政策,皆不方便回應。
美逾4千起拘留移民案件「遭裁定違法」!川普政府仍強硬執法
自去年10月以來,全美數百名聯邦法官已在超過4,400起案件中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在拘留移民時違法。根據《路透社》(Reuters)對法院紀錄的審查,這些判決構成對川普政府移民驅逐政策的1次全面性法律駁斥。然而,即便法院已明確認定相關政策違法,政府仍持續將部分移民無限期羈押。據《路透社》報導,西維吉尼亞州(West Virginia)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強斯頓(Thomas Johnston)上週在1項命令中寫道,「令人震驚的是,政府竟然堅持要求本院重新定義,甚至完全無視現行法律的明確文字」,同時他也下令釋放1名遭拘留的委內瑞拉籍人士。強斯頓為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任命的法官。多數判決聚焦於川普政府背離近30年來對聯邦法律的既定解釋。長期以來,司法體系普遍認為,已在美國境內居住的移民,在移民法庭審理其案件期間,可以透過交保獲釋。然而,川普政府改變這一解釋,擴大強制拘留範圍。對此,白宮發言人傑克森(Abigail Jackson)聲稱,政府「正依法履行川普總統所獲授權,執行聯邦移民法」。據悉,在川普執政下,本月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拘留人數升至約68,000人,較其去年就任時增加約75%。上週,位於紐奧良(New Orleans)的保守派聯邦上訴法院為川普政府帶來1場勝利。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瓊斯(Edith Jones)在推翻2名墨西哥男子獲釋裁定時指出,過去歷屆政府未充分運用拘留權限,「並不代表他們缺乏進一步拘留的權力」。隨後2人的律師表示,他們目前仍維持自由之身。其他上訴法院預計未來數週將審理相關爭議。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言人麥克勞克林(Tricia McLaughlin)指出,訴訟數量增加「並不令人意外」,尤其在「部分激進法官試圖阻撓川普總統履行美國人民授權的大規模遣返任務」之際。該部門未進一步回應本報導中更具體的案件與數據問題。由於其他法律救濟途徑有限,自川普上任以來,被拘留移民已提出超過20,200件聯邦訴訟,要求釋放。根據《路透社》對加拿大跨國傳媒集團「湯森路透公司」(Thomson Reuters Corporation)旗下法律研究工具「Westlaw」,超過20年來所有公開聯邦法院案件卷宗的彙整,自10月初以來,至少4,421件案件中,超過400名聯邦法官裁定ICE在大規模遣返行動中違法拘留移民。另有部分案件仍在審理中,或因當事人獲釋而撤銷,甚至是被移轉至其他司法轄區,迫使當事人重新提告。《路透社》無法確定有多少案件被移轉或重提。18歲的委內瑞拉高中生約瑟夫湯瑪斯(Joseph Thomas)去年12月底在威斯康辛州(Wisconsin)與父親艾利亞斯湯瑪斯(Elias Thomas)一同進行沃爾瑪(Walmart)送貨途中,於交通攔查中被捕。2人於2023年8月入境美國申請庇護,並獲准工作。其律師佩爾提耶(Carrie Peltier)表示,他們是因「棕色皮膚駕駛」而遭攔查。1個月內,法院命令釋放父子2人。同為小布希任命的美國首席地方法院法官席爾茨(Patrick Schiltz)裁定約瑟夫遭非法拘留,命其立即釋放,並指出ICE在其作為乘客時拘捕並無逮捕令證據。另1名由川普任命的法官托斯特魯德(Eric Tostrud)則裁定其父艾利亞斯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並寫道:「本區法院已多次審理並駁回此類法條解釋爭議,此案亦將如此。」目前約瑟夫改為線上上課,因擔心再次遭拘留而不敢返校。報導補充,「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起源於14世紀英國法院制度,並被納入美國憲法,為遭政府非法拘禁者提供司法救濟。由於近期訴訟激增,使該制度再次成為焦點。今年1月短短數日內,律師即為多名無犯罪紀錄的被拘留者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包括:在明尼蘇達州(Minnesota)自家車道被捕的5歲厄瓜多男童科內霍(Liam Conejo);1名持合法臨時人道身分、在前往電纜技師工作途中被捕的烏克蘭男子;1名與美國公民結婚、育有3歲自閉症美籍子女的薩爾瓦多男子;1位具難民身分、在讓探員進入公寓大樓後遭捕的厄利垂亞醫院員工;以及1名送女兒上學後遭逮捕的委內瑞拉男子。大量訴訟迫使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調度原本負責刑事案件的律師應對人身保護令案件。《路透社》發現超過700名司法部律師代表政府處理移民相關案件,其中5人各自出現在超過1,000件人身保護令案件卷宗中。法律壅塞部分導致政府即便在法官下令釋放後,仍未即時執行。上月,席爾茨在明尼蘇達州1項命令中指出,政府在76件案件中違反96項法院命令。當地聯邦檢察官羅森(Daniel Rosen)2天後在文件中表示,這些案件對政府律師造成「巨大負擔」。紐約方面,由拜登任命的聯邦法官喬杜里(Nusrat Choudhury)本月指出,ICE違反2項「明確且無歧義」的命令,將1名男子轉送至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拘留,卻虛稱其仍在新澤西州(New Jersey)可出庭。司法部發言人巴爾達薩雷(Natalie Baldassarre)回應稱,政府「正遵守法院命令並全面執行聯邦移民法」,並批評「若越權法官依法審案並尊重政府準備案件的義務,就不會出現壓倒性的人身保護令案件量,或對國土安全部是否遵命的疑慮。」在紐約,倡議人士守候於移民法庭外,協助被拘留者即日提出人身保護令,以阻止其被迅速轉移至外州拘留中心。1月16日,聯邦法官歐特肯(J. Paul Oetken)緊急裁定,禁止政府將1名在庭審現場被拘留的厄瓜多男子移出紐約。1月30日,同為歐巴馬任命的法官卡特(Andrew Carter)命令其立即釋放。然而,並非所有移民都能獲得此類救濟。部分人不知可提出人身保護令,另一些人則無力負擔高昂律師費。美國公民羅爾(Judy Rall)就表示,其委內瑞拉籍丈夫已在德州藍帽拘留中心(Bluebonnet detention center)羈押近1年,律師報價超過5,000美元提出人身保護令,她無力負擔。2人基於婚姻關係提出移民申請仍在審理中,但政府拒絕在案件裁決前釋放其夫。雖然無犯罪紀錄,政府卻在未提出證據情況下指控其與委內瑞拉幫派「阿拉瓜火車」(Tren de Aragua)有關。本月,其律師同意免費承接人身保護令案件。
廢死聯盟喊「殺錯無法回頭」 網氣炸:無辜的人連回頭機會都沒有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北捷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犯案,持汽油彈、煙霧彈及長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全台各地還陸續出現模仿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讓死刑議題再次掀起討論。台灣廢死聯盟昨天(23日)最新貼文就提及「人權保障怠惰」、「殺錯,無法回頭」,讓大批網友氣喊「那無辜被殺的民眾,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剝奪別人未來的人,沒資格談未來」。台灣廢死聯盟在臉書粉專發文,針對「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平行報告發布記者會暨公開討論會」發布聲明,表示本次報告彙整項人權議題,指向3個核心制度問題:現行法律與政策是否足以保障人權、特別是最脆弱群體的權利;台灣是否具備有效的人權監督機制;以及當立法或行政權違背憲法與人權公約精神時,是否存在可信賴的裁判機制。台灣廢死聯盟說到,立法、行政、監察與司法部門應充分發揮制衡功能,但立法院未建立有效人權把關機制,甚至大幅刪減政府預算,影響多項人權政策推動;行政部門提出「終身監禁不適用假釋」修法草案,未經人權影響評估即送出,被指出涉及違反《公政公約》多項條文。台灣廢死聯盟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偏重個案處理,未建立系統性人權監測與政策建議能力;就連憲法法庭也曾因政治干預而長期停擺,「台灣民主與人權保障制度仍然脆弱,政府各部門必須正視問題並負起義務與責任。」在死刑議題上,台灣廢死聯盟認為,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這次執行是在欠缺保障與有效法律救濟、未給予合理事前通知下進行,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台灣廢死聯盟直言,死刑定讞者長期處於待決狀態,部分死刑犯在監所已構成待死現象,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這違反了《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且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台灣廢死聯盟強調,現在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了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宣布停止死刑執行,並修法使實體法和程序法符合憲法及公約標準。」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為死刑犯講話」、「又在集體偽善了」、「聯盟成員,要不要一人認領一個,回家照顧」、「還殺錯耶?這些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而買單,他們殺人都沒在乎人權了,為什麼還要保他們的人權啊」、「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廢死是避免枉死,可是有些人並不適用,因為他是現行犯」、「不要一直發廢文,因為不用死刑,只會讓加害者覺得犯罪無所謂,試問被害人多無辜,為何要無緣無故被殺?還是你們有誰要體驗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才能有所體悟」。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天一愛涉賣偽藥狂賺166萬遭檢起訴 官方發聲明不排除「上訴」
天一愛本草生技公司涉犯未經許可於網路上販售女性調理中藥,並宣稱可以協助小產之女性將惡露排乾淨等不實功效違反藥事法,且在衛福部通知下架後,業者還利用IP位置阻撓檢警追查。台北地檢署今日(12月9日)偵結,依照販賣偽藥罪嫌等罪起訴朱、白、黃3人以及天一愛公司,而天一愛公司也針對起訴發出聲明。天一愛公司聲明:一、涉案之漢方保健品,為天一公司於 2011、2012 年即已公開販售之產品。天一愛公司是向天一公司採購用以銷售,天一愛公司只是承銷渠道,不是製造商,天一公司才是製造商,請媒體諸君切勿混淆上述產品均為天一公司在本公司與其合資成立前即已生產及上市,所有生產、製造與研發流程均由天一公司負責,與天一愛公司無涉。二、天一愛公司(公司負責人朱耿慶、營運長白凱文、幹部黃鼎文)並無參與產品生產或研發。本公司僅負責市場行銷與通路銷售,並未參與產品製程,也未涉及任何成分開發或製作。三、在得知產品可能涉及法規風險後,本公司已第一時間全面下架。天一愛公司秉持善意經營原則,在掌握可能觸法疑慮後,立即將相關產品下架,以求慎重負責。四、本次遭檢方起訴,對本公司並非全然公平。本案核心源自天一公司過往的生產行為,天一愛公司並無涉及製造或開發,但卻遭受同等處分,實屬不盡合理。本公司將保留法律救濟途徑,不排除提出上訴,以維護自身權益。五、盼媒體朋友基於事實平衡報導,避免造成大眾誤解。天一愛公司願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也希望媒體能在報導時呈現完整脈絡,避免將天一愛公司視同生產單位,造成商譽持續受損。天一愛公司在此向支持本公司的消費者表達感謝,並承諾持續秉持誠信原則,提供更安全、透明的產品與服務。
型男里長家務戰2/法院默許幼女與家暴母同住 保護令遭疑僅「裝飾功能」
新北市新店區大鵬里型男里長喬天鼎近日出面控訴,大女兒遭到前妻陳女家暴,導致大面積瘀血,儘管女兒有法院核發的通常保護令,但疑似無法阻止家暴行為。本案凸顯在缺乏社政體系積極介入與主動追蹤下,保護令恐已淪為一張「催命符」。司法機關核發保護令後,若缺乏社政體系「高風險分級」與「主動追蹤」等後續配套措施,受害者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報復性傷害。 近年來保護令失效,受害者最終死亡的血淋淋案例層出不窮,顯示家庭暴力防治網已出現重大疏漏,今年7月新北土城當街殺妻案,被害人早已在5月聲請家暴保護令,謝姓前夫因不滿妻子聲請保護令,7月7日埋伏在妻子住處外,開車撞倒騎機車的妻子和其妹妹,並持刀和鋁棒追砍致死;同月30日,信義區又發生停車場情殺案,27歲夜店谷姓女公關也因家暴問題申請保護令,沒想到保護令剛下來隔天,因感情糾紛及疑似房租分攤問題,引起劉姓前男友不滿,埋伏於停車場,谷女頸部及腹部中十多刀身亡。 國立暨南大學家暴研究中心主任王珮玲教授表示,被害人平均需要歷經 6.8年才會鼓起勇氣求助,因此像土城命案這類個案,死者雖然可能僅是首次通報,但過去未揭露的家暴,往往早已在暗處累積多年。王珮玲沉痛地表示,許多被害人臉書上的「幸福照」可能只是包裝,家暴最可怕的,是它常常發生在最親密的關係裡。 儘管核發保護令,仍有極端個案無視命令,王珮玲教授點出了這類人 3大關鍵特徵,這些類型極可能是高風險中的極高風險,第一:有前科紀錄者,這類人連刑法都不怕,更不會懼怕家暴法;第二:有精神或人格疾患者,他們較無法理性應對壓力與衝突;第三:是控制欲極高者,他們常出現跟蹤、脅迫等控制行為。 這些驚悚案例一再證實,當施暴者將保護令視為挑釁或報復的導火線時,若沒有即時且強力的司法與社政干預,保護令就只能淪為一張廢紙。這些案例都點出家暴防治體系的缺失,包括風險評估失準、跨轄追蹤不易,以及保護令執行不夠全面。27歲谷姓夜店女公關保護令才核發一天,隔日就在地下停車場身中10多刀身亡。(圖/翻攝自IG)型男里長喬天鼎在其大女兒案件中,質疑社會局的訪視程序有嚴重瑕疵,即「社工不該在受害住家訪視」,社工在進行「高風險家庭訪視」時,必須高度警覺施暴者可能在場的情況。如果在施暴者身邊進行訪談,受虐兒基於恐懼、妥協以及對施暴者的依賴性,往往會說出違心之論,甚至被引導說「沒有被打」的結果。 喬天鼎的懷疑點出社工訪視程序的重大困境,在保護令已核發的情況下,社工必須採取隔離式訪談,如帶至學校、醫院或其他安全地點單獨詢問,才能獲取真實的資訊。法院雖然命前妻需接受12次親職教育,但如果她的行為沒有改善,社工的柔性輔導也難以奏效。 再者,保護令一旦核發,即代表不容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喬天鼎的女兒在保護令核發後,仍疑似遭受施暴,反映出法院在保護令上雖有「不得實施不法侵害」的禁令,但對於「違反保護令」這件事,在追究責任和執行層面顯然不夠嚴格。 如果施暴者無視保護令,社會局能否即時、強力地回報法院並聲請裁罰也是大題。觀察現行體制,社工人力不足、案件量龐大,難以對每個保護令家庭進行高頻率的追蹤,也使得保護令的效力,從強勢的法律武器退化成了柔性的紙上警告。社會局進行社工訪視和法院開出的保護令等機制能具體落實,才能完善社會安全網。(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無關)層出不窮的案例也提醒民眾,當家庭關係破裂且有保護令介入時,法院在審理不能只著重在肢體衝突的輕重,而是必須將施暴者對受害人的「精神傷害」也納風險考量。對於目前保護令已確定駁回裁定下來的結果,喬天鼎擔憂地說:「下一步是不是就跟電視上那些新聞一樣,媽媽就會開始報復?」 王珮玲教授指出,公眾不應因極少數的憾事而對保護令失去信心,根據她帶領的團隊追蹤 203 名家暴案件當事人的調查結果顯示,保護令對8成的案件有明顯的嚇阻效果,僅有約19%的行為人仍會再次施暴。王珮玲強調:「如果害怕求助,後果可能更嚴重。」這項數據表明,保護令作為一種法律工具,對於絕大多數的家暴行為人而言,仍具備一定的約束力和法律壓力。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若聲請人不服法院的駁回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後的10日提出抗告,尋求法律救濟。然而,在司法救濟的空窗期,人身安全依然是最大的隱憂。即使保護令被駁回,受害者仍應立即啟動「安全計畫」並尋求社政支持,主動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協助,該中心整合了警政、社政、衛政資源,提供24小時的諮詢、緊急庇護安置、法律服務轉介等全方位支持。如何讓受害者人身與心理的安全得到持續性的保障,不被推向更危險的境地,也值得外界省思。針對前夫喬天鼎所指控對女兒受虐、保護令核發後又疑似施暴等爭議,本刊多次致電喬男前妻陳女,但直至截稿為止,未做出任何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尋鳥奇遇1/北市動保處光速出養寵物鸚鵡 飼主憂不法集團趁虛盜寵牟利
寵物是人類最好的夥伴,一旦遺失了往往讓全家翻天覆地,焦慮不已。台北葉小姐就向CTWANT投訴,自己帶出門的鸚鵡咬破了食盒飛走,第一時間趕緊將特徵與腳環序號通報動保處與警方,沒想到過幾天再追蹤,鸚鵡是找到了,卻被動保處搶先「出養」,官員還推稱「打電話報案接的又不一定是業務承辦人」,葉小姐著急之餘竟被依「寵物於公共場所無人陪同」開了張新台幣3,000元罰單。專家直斥,動保處內部聯繫大亂,卻轉身以執法者姿態開鍘飼主,飼主應請求國賠。9月底正中午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艷陽高照,39歲的葉小姐為了防曬戴上口罩壓低了帽簷,眼神卻仍難掩怒火,她帶著10個月的的鸚鵡女孩「哇撒米」重回遺失現場。她回顧,4月20日正是春風如沐的好時節,當時自己共拎著3隻鸚鵡想來逛花市「換氣」,而好動的哇撒米在行進間咬破了食盒,一轉眼就往北方飛了出去。自己著急之餘,趕快聯繫動保處與警方立案調查,並提供「哇沙米」外觀特徵與腳上綁的流水數字,希望早日得到好消息。忐忑地過了兩個星期,葉小姐5月2日二度致電動保處,發現4月22日「哇沙米」早就被好心人送到動保處,隔周就光速媒合出養,根本沒人通知葉小姐。動保處知道糗大了,才趕緊聯繫領養人「還鳥來」,結果鸚鵡是還來了,動保處卻加碼開了張3,000元罰單,載明葉小姐違反《動保法》第20條第1項「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相關規定,收到罰單的葉小姐直斥簡直是「挾怨報復」並一再申訴,9月中卻收到了「訴願駁回」公文,無奈之下只好訴諸輿論,也正考慮要不要提行政訴訟進一步救濟。不少寵物常因飼主冷落或無力飼養而淪為「浪浪」,仰仗善心人士餵食續命,卻容易因環境與安全問題造成社區居民不快。(示意圖/人工智慧AI生成)葉小姐坦言,其實「哇沙米」回來身邊已經很感謝,但動保處這種荒腔走板的「出養」流程實在令人搖頭,這次是自己鍥而不捨強力追蹤才要回寵物,過去不知多少苦主「上窮碧落下黃泉」找愛寵,卻被動保單位搞烏龍當成無主寵物出養,且這種收養光速效率「該不會有不法集團專門大量收養無主寵物吧?」她不敢再想下去。專研《動保法》與動物救援多年的一名律師就直指,葉小姐訴願被駁回後,可以在收到駁回處分書2個月內,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過依照過去判決無論故意或過失都罰,其實非常嚴格,像有些飼主推稱寵物是自行掙脫束縛而進一步打行政訴訟,法院也往往偏向支持主管機關開罰而駁回。律師直指,依照葉小姐陳述,動保處這次開罰應是以過失犯看待,這時可以從「過失」構成要件中,主張已經履行注意義務把鸚鵡外出籠封好,根本無從預期鸚鵡會咬破食盒溜了,且鸚鵡這段「逛大街」歷程也沒有任何法益被侵害,據此看能否在行政訴訟中說服法官。折騰近月,葉小姐愛寵鸚鵡「哇沙米」終於回到自己懷抱,卻伴隨新台幣3,000元「寵物出入公共場所飼主未陪同」的罰單,實在無奈。(圖/劉耿豪攝)北市府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隊長林庭君則回應,此案出養流程確實出錯,內部有橫向聯繫疏失,動保處會進行檢討,也尊重葉小姐尋求法律救濟的權利,如有走失寵物者,可以書面與電話雙管齊下陳情,確保不被「漏接」。此外,動保處也會對收養者把關,若同一人收養了超過3隻拾獲寵物,動保處都會派員家訪,確保寵物被妥善照顧。林庭君另外強調,之所以在葉小姐領回「哇沙米」後動保處才開罰,是因為必須確認葉小姐與「哇沙米」為飼主與寵物關係,且葉小姐有疏於照顧事實才能開罰,若一開始收到葉小姐報案就立刻開罰「我們又沒看到鸚鵡,要怎麼罰」?她直指是謹慎確認事實經過與主從關係後才開罰,絕非「挾怨報復」。
政大對戰文化局1/行政法院審4年怒指有瑕疵 化南新村改建宿舍逆轉勝!
坐落於台北市文山區的化南新村從1960年代起陸續落成,提供隨國民政府來台的政治大學教職員居住,在這樣的脈絡下,文山區也多了份戰後眷村建築韻味。政大2015年擬拆部份建築興建學生宿舍與法學院大樓,引起居民反對並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報化南新村為近代眷村聚落,最終決議全區保留登錄為聚落建築群,政大提出訴願後遭駁回,另提行政訴訟,並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支持,政大在全案逆轉勝訴確定。國共內戰的歷史背景下,一群學成歸國的教授隨國民政府的腳步來到寶島台灣,隨後便共同參與了政治大學的在台復校。以當時的地理條件來看,木柵地處偏遠,為了讓校內的教職員可以有落腳處,於是開始規劃、興建化南新村的教職員宿舍。考慮到木柵地區時常遇上水患,化南新村建築的樓層因此被墊高,外觀則鋪上清水紅磚,圍牆部份推砌成Z字形以抗震,窗戶部份則採用傾斜式窗台,讓雨水可以被輕鬆地引至牆外,屋內採光、通風條件良好,屬於1960年代的高級住宅。化南新村外觀被鋪上清水紅磚,並以Z字形來推砌圍牆,為的是達到抗震效果。(圖/方萬民攝)2015年政治大學校方選定改進化南新村,擬定拆除部份建築,但遭到當地的居民以及文資團體抗議,同年10月6日,民眾提報將化南新村報為歷史建築,但僅被台北市文化局於10月21日列冊追蹤。2017年2月18日,民眾因擔心化南新村被拆,再度向文化局提報化南新村為近代眷村聚落,在經歷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由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組成專案小組,並邀請提報民眾與政治大學校方代表會勘後,正式將化南新村「全區」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事後,政治大學提出訴願,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再度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會勘、公聽會、審議會等程序後於2021年1月6日維持原本決議,政治大學最終選擇提出行政訴訟,尋求法律救濟。1960年代的文山區時常有水患問題,為了防止水患影響生活起居,化南新村的建築樓層也被墊高。(圖/芳萬民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24年1月5日宣判,撤銷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化南新村為聚落建築群原處分以及訴願決定。合議庭認為,文化局登錄聚落建築群時,範圍劃定存在瑕疵,如把停車場也納入,卻無從得知原因,違反比例原則以及判斷恣意濫用。此外,政治大學無力負擔保存維護費用,合議庭認為文化局並未就全區登錄後的財務規劃進行評估,導致政治大學過度的財務負擔。事後,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不服提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則在今年8月27日判決駁回,合議庭認為文化資產審議確實享有判斷餘地,但須要求其判斷附有理由,若僅有結論而無理由,則構成出於恣意濫用而違法,且雖法規並未提及財務規劃,但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時,解釋上本就應涵蓋財務規劃,這是不可或缺的評估資料,認為文化局有重大判斷瑕疵,原判決無違誤。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該局文化資產科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至於化南新村後續的相關處理,目前內部仍在商討中,還未有定案。本刊也致電政治大學,政大秘書處表示,尊重北市府文化局為文資主管機關,將持續了解主管機關的做法,倘文化局經評估將重新辦理公告流程,政大亦將依據此前文資會通過之保存及再發展計畫與修復再利用計畫,就保存範圍與文化局進行研商。
顏寬恒貪汙案「上訴遭駁回」二審維持原判8年4月 本人將現身回應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涉及沙鹿豪宅、助理費及國有地等案件遭檢方起訴,一審判處有罪部分合計8年4月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台中高分院今(11)日二審合議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中,偽造文書罪6月刑期已確定,不得再上訴;至於貪汙罪部分仍可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法院同時裁定,自即日起對顏寬恒限制出境8個月。對此,顏寬恒也將現身回應判決結果。據了解,案件源自「沙鹿豪宅案」,檢方指控顏寬恒竊佔國有地,不過法院審理後判決無罪。然而顏寬恒後來以4千多萬元將該豪宅出售給承接裝潢的張姓公司負責人,過程中涉及偽造文書。款項在流轉後回到顏寬恒手中,因此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另一起案件則為助理費爭議,檢方查出,顏寬恒聘用林進福掛名為公費助理,月薪4萬元,持續約2年,共詐領薪資逾108萬元。檢方認為顏寬恒是此案的實際受益人,因此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在審理過程中,顏寬恒一再喊冤,強調竊占國有地並非自己所為,並否認詐領助理費,甚至表示自己還曾自掏腰包補貼助理薪水。他形容詐領指控是對他「天大的汙辱」,認為自己遭遇「莫須有的罪名」。法院最終裁定,顏寬恒在助理費案確實構成貪汙,判刑7年10月,加上偽造文書罪6月,合計8年4月,並褫奪公權3年,顏寬恒的妻子陳麗凌則被判無罪。當時一審判決出爐後,顏寬恒隨即透過聲明表示,將持續透過法律救濟來捍衛名譽與權益,並再度強調案件對他而言「是場莫須有的訴訟風波」。
拋「護黨計劃」承諾 羅智強:當選將推「政治迫害調查條例」替黨工平反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日前宣布參選黨主席,並提出「世代團結、在野合作、贏回2026、2028」等四大任務。今(30)日他再進一步許下兩大承諾,若成功當選,將推動立法院制定《政治迫害調查條例》,成立「政治迫害調查委員會」徹查民進黨執政期間濫用檢調、以偵查公開等不當手段迫害在野黨的行為;同時設立「行政司法濫權平反基金」,提供受害同志法律援助與訴訟費用支持,保障黨工與幹部不再孤軍奮戰。國民黨主席改選將於10月18日改選,原訂9月1日至5日辦理領表登記,10月18日舉行投票、11月1日舉辦全代會交接。不過,國民黨內日前召開中常會臨時提案通過,將領表登記時間延後至9月15日至19日。已表態將參選的羅智強指出,民進黨在大罷免期間濫用司法權力,對國民黨幹部與黨工發動大規模搜索、羈押與起訴,甚至讓最受尊敬的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遭到近百日羈押,交保金高達一千萬元,這不僅是莫大的羞辱,更是赤裸裸的政治清算。他承諾,若當選國民黨主席,將立即啟動「護黨計劃」,平反黃呂錦茹與所有受害同志。他表示,將推動制定《政治迫害調查條例》,成立「政治迫害調查委員會」,徹查民進黨執政期間濫用檢調與偵查公開的行徑,不僅替國民黨同志討回公道,也要為其他在野人士,例如柯文哲,伸張正義。羅智強進一步指出,將籌設「行政司法濫權平反基金」,全面提供受害同志法律援助與訴訟支援,絕不讓為黨付出的幹部孤軍奮戰。他強調,過去一年國民黨的同志承受了過多不公與打擊,他能感同身受,並莊嚴承諾一定要替黨工爭一口氣,討回尊嚴與榮譽。
大法官人事案公聽會 陳培瑜籲重背景審查:勿陷單一議題片面判斷
總統賴清德先前提名7名大法官,全遭立院否決。新一輪提名名單近期被提出,並進入審查程序且將於7月25日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立法院今(3日)召開公聽會,其中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指出,大法官人選審查應注重學養、操守與專業背景,勿僅以單一議題評斷,呼籲在野立委理性補齊人選,確保憲政體制正常運作。陳培瑜指出,司法院大法官及院長、副院長人選懸缺半年,引發憲政運作疑慮。司法院在五權憲法架構下,扮演憲政守門人角色,不僅負責法律、命令解釋,更是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機關。過去多項重大人權保障進展,包括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姦除罪化等,皆由憲法法庭裁決而來,顯見其憲政地位不可動搖。「許多大法官受理的案件,都是當事人在一般訴訟救濟無門下的最後希望,若大法官人數不足、影響憲法法庭運作,將嚴重衝擊憲政體制與人民權利救濟途徑。」她提及司法院作為一般民眾最後的法律救濟管道,並針對部分立委將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於死刑存廢或特定案件的看法,作為適任與否的唯一標準表示疑惑。對此,陳培瑜強調,大法官審理的案件包羅萬象,議題複雜多元,無法僅憑特定議題的立場,就推斷被提名人是否適任。若只因某一案件的看法,就否定被提名人日後處理其他議題的能力,顯然失之偏頗。因此,她呼籲,審查大法官人選的過程應重視學術涵養、行為操守、專業背景、人格特質與性別比例等全面標準,而非僅憑個人政治立場或單一議題表態來衡量。她強調,唯有理性審查且早日補齊大法官人選,方能確保憲法法庭正常運作,維護人民基本權利。
顏寬恒反擊三案源頭「竊佔國有地」無罪還是被重判 為捍清白他絕不屈服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沙鹿豪宅假買賣、竊佔國土、詐領助理費案,今日一審宣判,依貪污罪遭判7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竊佔國土則無罪。顏寬恒對此表示,身為中華民國立委,向來秉持清廉公正誠信原則作選服,除表明清白,痛批對手及檢方指控荒謬,也強調司法本應公正無私,而非受政治力干預和操控,他會為清白上訴到底。顏寬恒特別提及,這三件被指控的案子起源竊佔國有地,太太曾因為竊佔國有地案500萬元交保,但是這三案中,反而竊佔國有地案,法院一審判無罪,檢察官在查扣證物中,利用竊佔國有地,之後引發「買賣不實」與「盜領助理費」,所有呈現證據及證人,包括團隊服務過的選民,都出面出庭作證,但法院並沒有斟酌對他有利的證據,他非常遺憾。尤其,後兩案判決有罪,他更無法接受,等收到判決文,一定提出上訴。顏寬恒強調,他以沉重的心情鄭重聲明,法院一審對他的指控,感到極度震驚與遺憾。身為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一直以來秉持清廉、公正、誠信的原則,努力為人民服務。如今,卻因為一些莫須有的指控而身陷訴訟紛爭,他必須在此表明清白,並強調這些指控的荒謬。顏寬恒說,司法應該是公正無私的,應該依照法律和事實來進行審判,而不是受到政治力量的干預和操控。在遭「重判」的助理費案部份,顏寬恒指出,他的林姓助理長期義務協助服務地方,自願無償擔任寬恒地方服務的助理,2017年有一名助理離職,當時將林姓助理補進公費助理名單,且其所收到的薪資都在林姓助理的帳戶內原封不動、連提領紀錄都沒有,帳戶內的錢都是林姓助理支配,屬於林助理的財產,他並沒有任何影響干涉及支配,現在所有呈現的證據,都是顯示助理費就是他個人所有,也都在其帳戶中。顏寬恒說,他的服務團隊陣容相當龐大,超過國費助理的兩倍,既沒有動機也沒有理由要去佔領竊佔助理費,既然自己還要自掏腰包請助理,「說我詐領助理費,就是對我莫大的侮辱」。至於房子買賣,顏寬恒表示,他完全沒有假買賣的動機,他也要感謝買方,因為當時自己的家具都暫時寄放在該房屋中,因為買方也是投資房屋,因此同意他寄放。顏寬恒回顧,當時狀況是不論房價多低,他都必須賣掉該房屋,因為媒體、名嘴、對手全天候盯梢該房屋,嚴重影響他的家人、小孩、太太跟媽媽的生活安全,為了保護家人,他決定要賣掉這棟房子,無論多便宜都願意賣,「完全沒有假買賣的動機!」顏寬恒強調,他深信事實終將戰勝謊言、真相終將大白於世、正義終將伸張。儘管當前的處境無比艱難,但他堅信清白和無罪,會繼續通過法律救濟,堅決捍衛名聲和權利。顏寬恒也向支持者喊話,感謝大 在這段艱難的時期給予我的鼓勵和支持,大家的信任和支持是他堅持下去的最大動力,會繼續堅守我的信念,為了國家的發展和人民的福祉,努力奮鬥,絕不退縮。
顏寬恒「3罪名」遭判刑8年4月 褫奪公權3年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沙鹿豪宅案、詐領助理費案、竊占國有地案等被起訴,台中地院原定25日宣判,因凱米颱風而延期,26日上午合議庭宣判,依貪污罪判處7年10月、偽造文書罪判6月,另竊占國有地判無罪,合計8年4月,褫奪公權3年。沙鹿豪宅案中,被中檢認定有竊佔國有土地之嫌,將其起訴,此項最後判決無罪。但顏寬恒之後將此宅以4千多萬價格賣給該豪宅的裝潢公司張姓負責人,其中過程涉及偽造文書,4千多萬款項交給張姓負責人後,再由張姓負責人把錢支付給顏寬恒。而檢方金進一步搜索帳冊發現,顏寬恒聘請林進福當月薪4萬元的公費助理,約2年期間,以林為人頭詐領薪資共108萬多元。案情審理期間,顏寬恒出面大聲喊冤,說這是「天大的冤枉」,並指出竊占國有地是林進福,他完全不知情,同時否認詐領助理費。但檢察官認為顏寬恒在此3案皆為受益者,且身為立委被檢舉後反而責怪檢舉者,應從重量刑。合議庭在26日宣告,依照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加上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7年10月與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3年。同案被起訴的顏寬恒妻子陳麗凌獲判無罪,另竊占國有土地案也無罪。顏寬恒也在判決出爐後發表聲明,強調這些是莫須有的指控而身陷訴訟紛爭,並說自己還自掏腰包補貼助理費,說詐領助理費是對他莫大的汙辱,並強調「會繼續通過法律救濟,堅決捍衛我的名譽和權利」。
女警被控偷竊遭警大勒退!自認冤枉聘律師申訴 等不到結果自戕身亡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梁姓女警31日深夜被發現在官田區運動公園開槍自戕身亡,現場並未留下遺書。據了解,梁姓女警在2022年9月考上警察大學國境學系研究所就讀,後遭警大因「竊取他人物品」在2023年12月25日將梁姓女警勒令退學。梁女自覺遭校方冤枉,從2024年1月起便自聘律師向警大展開申訴,直到她開槍自戕身亡,訴願答辯程序仍在進行中,疑似以死明志。現年31歲的梁姓女警為警專特考班104期,從警約8年,3年多前從永康分局調任麻豆分局服務至今,在2021年6月下旬還曾助人打消輕生念頭,獲好人好事表揚。梁女去年就讀中央警察大學在職碩士專班,被指控涉及竊案,多次向校方稱喊冤並提出訴願,但仍被退學。據媒體報導,梁女母親稱女兒在警察大學就讀研究所期間,與同儕相互代為購買物品,但遭另名同儕檢舉有一筆1000多元帳目轉入女兒戶頭,遭認定是竊盜,並被警察大學於2023年12月25日勒令退學,此後便鬱鬱寡歡。而據《ETtoday》報導,梁女遭到警察大學決議開除後,決定發起申訴自清名譽,她2024年1月2日正式向警察大學提起申訴,警察大學1月5日依規定召開「申訴評議委員會」,梁女列席向學校反映,她無法接受僅因單方面檢舉就遭退學,但申訴在1月8日遭警大退回,而梁女在確保學籍存在的申訴救濟過程中,仍完成了該學期的學業所有報告,同時也參加期末考試並順利通過。2月5日,梁姓女警正式提起行政訴願,警察大學在2月22日完成答辯書並報請內政部審議,警察大學也證實梁女的研究所學籍仍存在。至於迄今未將梁女移送,警大表示,是為了慎重起見,將待訴願結果出來再行移送。梁女友人指出,梁女自認並未在校內犯下偷竊罪行,也未有因涉嫌竊盜遭警察大學移送轄區警方調查的犯罪紀錄,因此為了悍衛自身清白,決定自費聘請律師與警大進行訴訟。友人進一步指出,梁女家境不差,平常也不愁吃穿,若真要偷竊校內同學財物1000多元,又怎麼會再花大錢找律師來尋求法律救濟,因此梁女自戕,恐怕與她自認遭到冤枉,加上訴願尚無結果,無法自證清白有關。◎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SOGO聯名卡易主1/國泰世華銀難熬的一年!8月掰掰好市多卡 遠東也要一起出走
2023年,對國泰世華銀行將是難熬一年,除了向好市多Costco聯名卡掰掰,8月7日到期,就連獨家發行22年的「SOGO聯名卡」,也在遠東SOGO通知終止合約下,8月15日喊停。這不但牽動國內信用卡版圖消長,以有效信用卡量約610萬張居「第一大發卡王」的國泰世華銀,也將面臨龍頭保衛戰。依銀行局最新統計,國泰世華銀行有效信用卡量約610萬張,領先中信銀行554萬張,仍居「第一大發卡王」,台北富邦銀行則以328萬張居第五名,待8月8日富邦Costco聯名卡上路,搶得300萬會員辦卡市場,若以七成申辦率估算,富邦強吸200萬張,藉此可望躋進前三名,一舉超越玉山銀及台新銀。目前玉山銀有家樂福聯名卡,台新銀有新光三越聯名卡、大潤發聯名卡;中信銀則有9張百貨購物聯名卡,包括中信101聯名卡;台北富邦銀則還有廣三SOGO聯名卡。國泰世華銀十年前從中信銀拿下好市多Costco聯名卡,一躍成為發卡霸主,然這塊大餅去年11月易主,由台北富邦銀行奪魁,近來國泰世華銀忙著為Costco卡友換自家的CUBE卡;如今再傳有神卡之稱的的SOGO聯名卡也被片面喊卡,緊急為60萬卡友換卡,使得國泰世華發卡王寶座受到挑戰。富邦Costco聯名卡發行破百萬張,挺進信用卡市占率。圖為北富銀在各地分行及全台Costco好市多賣場,提供現場辦卡服務。(圖/北富銀提供)這次備受矚目的SOGO卡,是22年前國泰世華銀行推出第一張「百貨聯名卡」,曾締造80萬張發卡量紀錄,但一年後因SOGO百貨易主,接手的遠東集團對前手章家與國泰蔡家締結策略聯盟合約有異議,雙方爭議不斷,17年前對簿公堂,幾經上訴最後和解,如今遠東集團改以仲裁方式「終止萬年合約」。6月15日一早八點半,國泰世華銀宣布下午開記者會說明「7月啟動SOGO聯名卡更換為CUBE卡」,主動曝光此案。當年促成此案推手、前國泰金控副董蔡鎮宇隨後也對遠東集團公開喊話「和氣生財,快收手!」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也回應「珍惜夥伴,好好談一談」,兩位大老闆隔空駁火,都說「顧客權益最重要」。「很抱歉,緊急通知SOGO卡友!我們等到昨晚深夜12點,沒有取得法院核准的定暫救濟,因應未來可能合約異動,提供換發CUBE卡,接力保障卡友刷卡權益。」國泰世華資深副總鄭有欽一語道盡,因面臨SOGO百貨提出仲裁聲請後所做的法律救濟,還沒收到下文的窘境。CTWANT調查,遠東集團在2022年約6月,即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聲請「終止SOGO聯名卡合約」仲裁,雙方歷經五、六次仲裁庭的法律攻防,今年1月仲裁結果出爐,遠東「有合約終止權」,且須六個月前通知國泰世華銀行,即可無須負擔損害賠償。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專員告訴CTWANT記者,依《仲裁法》,仲裁庭結果「等同法院確定判決效力」;遠東SOGO即以此向法院提出執行,並去函銀行將於8月15日終止該卡;國泰世華銀不接受仲裁結果,遂向台北地院提出「撤銷仲裁」之訴及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在判決出來以前,先暫時地維持不變)。國泰世華銀行資深副總鄭有欽15日,說明國泰世華SOGO聯名卡將於8月中面臨終止合約權益。(圖/李蕙璇攝)由於依金管會規定,信用卡發卡銀行終止權益前二個月須通知卡友,等到6月14日晚上12時,還是沒有收到法院給答案,國泰世華銀隔天便緊急召開記者會宣布換卡方案,同時也強打「CUBE卡權益」,目前60萬國泰世華聯名卡中,有五成已持有CUBE卡。鄭有欽不忘喊話,「一直以來,SOGO百貨皆為本行卡友喜愛的百貨通路之一,多年來持續投入行銷資源,提供百貨客戶良好的消費體驗,國泰世華全卡友在SOGO百貨消費動能也很強勁」,「以2022年來說,消費金額較前一年成長逾50%」,這也是國泰世華銀行迄今仍希望透過司法,要求SOGO百貨履約。對於「被迫」換卡,CTWANT訪談多名持卡人,林小姐說,「從SOGO聯名卡換到CUBE卡,最大的改變就是少了0.5小時的免費停車,還有生日禮」,「我還有辦遠東銀行的快樂卡,停車最多給4小時,優惠不亞於國泰世華聯名卡。」另一名喜歡逛百貨的吳太太則說,「百貨聯名卡在專櫃買東西,多數可以打九折或九五折,超市也行,可以累積紅利點數,也可以直接從消費折抵,生日的時候會有一些壽星優惠,以及可免費停車」,「但我現在多用Line pay卡跟CUBE卡,很多消費都可以累積紅利,覺得也可以不用辦聯名卡。」如同鄭有欽提到「新概念聯名卡」,CUBE卡現在和食衣住行育樂等各行各業推出優惠活動,等同於與這一家公司合作提供不錯的紅利、不同趴數%折扣等回饋,應該也算是一種「類聯名卡」進階版概念模式。
驚!國泰世華銀「喊委屈」單方面被SOGO終止合約 7月啟動CUBE卡換卡作業
「很抱歉緊急通知SOGO卡友!我們等到昨晚深夜12點,沒有取得法院核准的定暫救濟,因應未來可能有可能合約異動,現提供換發CUBE卡,接力保障卡友刷卡權益。」國泰世華資深副總鄭有欽15日主持記者會,親自說明該行在SOGO百貨提出仲裁聲請之後,策略聯盟合約可能於8月15日異動所做的法律救濟。目前國泰世華銀SOGO聯名卡約有60萬張,其中有五成也持有國泰世華銀的CUBE卡。國泰世華銀行提出三點主要聲明:一是SOGO百貨提出仲裁聲請,單方面通知國泰世華將於8月15日終止策略聯盟合約;二為國泰世華將換發CUBE卡予SOGO聯名卡卡友,已有CUBE卡之聯名卡卡友則不另外換發;三為CUBE卡提供國內百貨刷卡消費享3%小樹點回饋無上限之優惠。國泰世華銀行資深副總鄭有欽表示,國泰世華自2001年與SOGO集團開啟策略聯盟合作,並簽訂策略聯盟合約,獨家發行聯名卡,為當時國內首創第一張百貨聯名卡,首年發卡即達70萬卡。針對SOGO百貨決定單方面終止合約,國泰世華已向法院提出救濟,以爭取延續合約並維護卡友權益。惟因截至目前為止,法院仍在審理中,雙方合約將可能於2023年8月15日終止。國泰世華銀行2001年取得獨家發行太平洋SOGO聯名卡。(圖/李蕙璇攝)鄭有欽說,國泰世華銀對於合約平等對待部分,可以提出「SOGO百貨在之前已請國泰世華銀撤出在百貨公司的櫃台」的行為來舉例,對於銀行來說有影響行銷,但近來民眾也非常樂意線上申請發卡。鄭有欽並強調,今天召開說明會主要是保障卡友權益,並且依照金管會的相關規定,因此主動說明與SOGO百貨雙方的合約法律爭議處理過程。「一直以來,SOGO百貨皆為本行卡友喜愛的百貨通路之一,多年來持續投入行銷資源,提供百貨客戶良好的消費體驗,除了曾締造80萬卡的佳績,國泰世華全卡友在SOGO百貨的消費動能也很強勁。」以2022年來說,消費金額較前一年成長逾50%。雖然目前還在訴訟期間,但是保障卡友的權益為本行最優先考量的項目。也因此,國泰世華將於7月起陸續進行CUBE卡換發作業,行銷資源的投入也不會因此中斷,希望能持續提供卡友優質的百貨刷卡服務。國泰世華預計於2023年6月15日起陸續寄發通知予持卡人,並於2023年7月啟動CUBE卡換卡作業,換發說明如下:一、 若SOGO聯名卡卡友〈即持有「遠東SOGO聯名卡」或「太平洋百貨聯名卡」者,下同〉本身無CUBE卡,國泰世華將於2023年7月起陸續進行CUBE卡換發及寄送作業,依卡友所持「遠東SOGO聯名卡」或「太平洋百貨聯名卡」,換發相同國際信用卡組織(每一國際組織僅換發乙張)之CUBE(悠遊)鈦金商務卡或CUBE(悠遊)晶緻卡(含附卡)。二、 若SOGO聯名卡卡友已持有CUBE卡,將不另行換發新卡。國泰世華銀行強調,百貨通路一直都是國泰世華卡友喜愛的消費場域之一,未來「遠東SOGO聯名卡」或「太平洋百貨聯名卡」卡友,仍可於遠東SOGO百貨公司刷CUBE卡,並選擇【樂饗購】或【集精選】權益方案,消費即享3%小樹點(信用卡)回饋無上限,及小樹點(信用卡)即時折抵消費的服務,權益不受影響。國泰世華卡友原在全台遠東SOGO百貨各店所享受之刷卡消費優惠(一般商品9折優惠,部分商品95折優惠,Fresh Mart超市藍標商品9折起),及在太平洋百貨所享受之刷卡購物優惠(一般商品9折優惠,拍賣期間部分商品95折優惠),因SOGO百貨欲終止合約之緣故,亦將於同日停止。國泰世華也提醒,若有以「遠東SOGO聯名卡」或「太平洋百貨聯名卡」代扣繳水、電、瓦斯、中華電信、路邊停車費及eTag者,國泰世華將於2023年8月1日為持卡人轉以名下任一有效信用卡繼續代扣繳。如有代扣其他費用者,持卡人應向該事業單位申請變更扣款卡號,以免扣款失敗。
鏡電視、NCC醜聞連環爆!總經理坦言:不敢肖想55台 86台就阿彌陀佛
鏡電視一直以來爭議不斷,先是今年1月取得執照後,被爆申設期間遭民進黨黨政高層介入、施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護航;前董座陳建平更在3月遭董事會突襲撤換後,憤而退出董事會運作。接著最近又傳出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為了上架鏡電視而申請移頻TVBS新聞台的爭議,鏡電視董事長裴偉的錄音檔更外流導致「總統級醜聞」甚囂塵上。對此NCC也於28日就鏡電視在部分系統台上架86頻道進行排案審查,鏡電視總經理蔡滄波在會中直言,「不敢肖想55頻道,能上架就阿彌陀佛」。NCC今日就凱擘、中嘉等33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有關申請鏡電視上架86頻道進行審查,對此NCC副主委翁柏宗在會後轉述蔡滄於會中提出的看法,表示鏡電視本意是希望能上86頻道,而非擠進黃金頻位55頻道,因此被申請定頻55頻道,並非鏡電視主動要求,因為現階段財務沒有辦法負擔,「不敢肖想55頻道,能到86頻道就阿彌陀佛了。」翁柏宗指出,28日的委員會是針對鏡電視上架一案,試圖了解其資金運用狀況、未來上架後的財務規劃,以及上架後系統業者有無支付授權費用等。由於鏡電視目前資金流的確有所不足,也沒有提出增資計畫,因此部分委員要求鏡電視需要後續補件說明財務狀況。至於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爆出前董事長裴偉錄音檔一事的真實性,翁柏宗則表示,自己也不知道錄音檔的真假,不過錄音檔內所涉及的當事人已提出法律救濟,那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NCC現階段就不便評論,應該做的行政調查也會持續進行。不過NCC當鏡電視門神的醜聞指控還沒完,民眾黨立委蔡壁如28日又加碼爆料,她接獲吹哨者提供的錄音檔,顯示NCC洩漏含檢舉人個資在內的秘密資訊給鏡電視高層。針對近來NCC爭議不斷,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也在28日於中常會上表示,NCC已淪為政黨的打手、工具,完全沒有發揮任何的監督功能,立法院應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調查。
協助好友躲前男友枉死 陸女江歌二審開庭⋯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女子江歌在留學日本時,協助好友劉鑫躲避因分手暴怒的前男友陳世峰時,卻反遭刺死,全案陳世峰在日本獲判20年有期徒刑,死者母親江秋蓮認為女兒是被劉鑫推出門外枉死,向劉鑫求償,一審法院判決被告需賠償69.6萬元(人民幣,下同),劉鑫不服上訴,16日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庭審近4小時,法庭宣布擇期宣判。澎湃新聞報導,此前一審開庭和宣判時未出庭的上訴人劉鑫,已改名劉X曦,二審到庭參加訴訟。此案於1月10日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被告劉鑫賠償69.6萬元,劉鑫提出上訴。2016年,留學日本的江歌,在東京住所門口,被好友劉鑫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凶手陳世峰與被告劉鑫原是男女朋友,與死者江歌3人同是日本留學生,因陳、劉鬧分手,劉女遂央求江歌,讓她躲到江女租住處大內公寓201房間暫住。詎料,陳世峰於2016年11月2日下午,得知劉鑫躲藏處,兩度前往按門鈴要求見面,劉鑫一人在家,於是求助江歌趕快回家,為其解圍。江歌匆忙回家後提出報警,但被劉鑫以她住在江歌公寓,按照日本法律不合法為由,兩度拒絕報警。當日下午16點15分,江歌回到大內公寓,江歌要上課,劉鑫要打工,兩人同行出門到地鐵站。當時,陳世峰一路尾隨劉鑫,同時發微信要脅公開劉鑫不雅照片隱私,但遭劉鑫拒絕,陳世峰更一直跟到劉鑫打工店,劉鑫為讓凶手死心,還找來林姓同事冒充是她男友,要陳世峰死心,沒想到,此舉更激怒凶手,於當晚19點04分發出最後通牒,稱「如果妳跟他好了,我會不顧一切。」然後,買了凶刀與威士忌,埋伏在江歌家公寓3樓。當晚23點31分,劉鑫收到陳世峰語音留言,發現語音背景有電車軌道聲,研判陳世峰是在住處附近有軌道電車的江歌家周遭出沒。於是急發訊息給江歌,相約在地鐵站A3出口結伴回家。隔天凌晨0點15分,2女到家一起上樓,劉鑫走在前面,察覺到陳世峰可能藏身3樓,便快速掏出鑰匙衝向201房間開門,江歌緊隨其後。根據凶手陳世峰供述,劉鑫進入房間後,江歌一隻腳已經跨入房門,卻遭劉鑫從裡面推出,隨後劉鑫將房門鎖死。陳世峰用暴力控制江歌,按壓門鈴持續敲擊房門。非常害怕的劉鑫這時才報警,在警方錄音中,劉鑫曾對門外陳世峰說:「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聽到這句話後,絕望的陳世峰將行凶目標轉向江歌,向江歌捅刺了11刀。零點17分40秒左右,在劉鑫報警後1分38秒,好心沒好報的江歌隕命,年僅24歲。2017年12月20日,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2019年10月,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並索賠200多萬元。2022年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為,江歌作為一名在異國求學的女學生,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劉鑫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負擔全部案件受理費。在今天的庭審中,當事人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上訴人劉鑫一方表示,沒有證據證明劉鑫先行入室後「將門鎖閉」。劉鑫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人,更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一個與他沒有關係的人。江歌被殺害完全是陳世峰的行為所致。劉鑫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上訴人江秋蓮一方則表示,劉鑫「鎖門」的事實具備充分客觀證據證明,劉鑫否認只是推卸責任而作虛假陳述。劉鑫阻止江歌報警,具備充分證據支持。
【防疫情報】防範疫情蔓延 金門縣府於尚義機場設立清消門
台灣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持續爆增,幾乎全部縣市失守,金門縣政府考量離島醫療量能極度有限,為防疫情入侵,設在尚義機場設置「智慧安全防疫門」(清消門),可自動對到站旅客量測額溫,同時行全面性消殺病菌。這是全國第一個機場設置清消門。縣長楊鎮浯(右1)表示對於金門尚義機場設置「快篩站」公告雖遭中央部會撤銷,感到無奈,但為持續守護金門鄉親健康與安全。縣府主動在機場設置清消門裝,楊鎮浯縣長感謝金門航空站配合選址,提供旅客多一層的保障、鄉親更多一層的安心。楊鎮浯縣長強調,台灣各縣市均有確診案例,只剩金馬澎三離島維持零確診。疫情每天一直變化,因此,在防疫過程中,縣府的態度很簡單,只要對鄉親有幫助,就是義無反顧,「做就對了」,不但要做而且不能等。楊鎮浯表示,在機場設置快篩站被撤銷,他接到很多鄉親好朋友建議,認為無論從地方制度法精神或傳染病防治法,甚至憲法的保障,均有商討的空間,可積極尋求法律程序救濟,但現在防疫工作是第一要務,但對縣府而言,把握時間檢視縣府還能為防疫做什麼,才是當務之急,所以目前還沒有採取法律救濟程序。縣長楊鎮浯25日至金門尚義機場視察「清消門」設置情形。此外,金門縣府已再度行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申請設快篩站,全國防疫會議中也提議,目前還是希望設在機場,如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仍堅持不准,希望在縣府可以主導的地方設置,但還要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回應。目前縣府已與金門縣醫師公會對接,獲得醫護人力的支援,防疫旅管、集中檢疫所也有完整配套。楊縣長也感謝金門在第一線防疫人員的辛勞,無論中央或地防不分彼此,一起抗疫防疫,隨著疫情變化,工作量持續增加,大家義無反顧。縣長楊鎮浯示範「智慧安全防疫門」(清消門)使用方式,可自動量測額溫,同時進行全面性消殺病菌。縣府觀光處表示,自國內疫情爆發以來,縣府陸續限制來金門旅遊人流量、建議中央鼓勵旅行社延期出團、暫停公務赴台與呼籲鄉親返金做好14日健康監測等措施,並要求航空公司大幅減少每日台金航班至5月24日的8班次,有效減少人員跨縣市移動,24日單日到站人數已減少至235人次,離站也僅154人次,均已減少9成以上人次,目前多為鄉親之基本需求。
「王牌執行官」桌遊來嘍 法務部長親身執行黑道酒店大亨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出「王牌執行官」桌遊牌卡,作為20周年署慶獻禮,將行政執行程序、義務人的救濟途徑等法治宣導教育,融入時下流行的桌上遊戲,寓教於樂外,法務部長蔡清祥並親身示範玩法,希望藉由桌遊的推動,彰顯出行政執行公義與關懷的核心價值。成立20年的行政執行署至今年11月止,總計執行追討5811.13億元繳入國庫,由於績效卓著,也因此造成社會民眾對「行政執行」始終停留在「就是討錢」的印象,因此行政執行署特別推出「王牌執行官」桌遊,設計行政執行官及被執行義務人等角色,從對義務人發出傳繳通知,到查封拍賣、拘提管收等,包括向隱匿財產的欠費大戶發出禁奢命令等執行方式,考驗玩家對行政執行手段的熟悉程度。相對於執行官的被執行義務人,則設計了「查封錯誤」、「限制錯誤」、「程序瑕疵」、「程序違法」等牌卡,作為行政執行手段的法律救濟武器,同時也設計了弱勢義務人,讓執行官在執行追討的同時,也顧及關懷的價值,以幫助的角度思考。法務部長蔡清祥並親自下場獻出桌遊「處女秀」,成功執行黑道酒店大亨,成為表演賽冠軍。他表示,「王牌執行官」玩法貼近執行實務,極具挑戰性,結合實際執行案例,讓玩家不用寒窗苦讀10年就可以扮演行政執行官,讓玩家從遊戲中體會行政執行是實現社會正義最後1哩路的深意。「王牌執行官」桌遊目前由行政執行署各地分署準備40套,民眾可以透過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的官網或臉書粉絲專頁,依照所定方式,從明年1月2日起限量免費索取,同時,將視索取情況加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出「王牌執行官」桌遊,希望民眾藉此了解行政執行的方法與目的。(圖/行政執行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