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女
」 車禍 法院 高雄 台中 通緝
媳婦出手打人!害婆婆「顱腦損傷」住院8天 下場慘了
婆媳問題大,牽扯到小孩可能演變得更嚴重!大陸河南日前發生一起婆媳衝突,90後的洪姓女子見祖孫起爭執,當下為了維護女兒,竟動手毆打婆婆、馬姓婦人,造成馬女顱腦閉合性輕度損傷,住院治療8天才好轉。法院最終判洪女行政拘留10日,還得賠償人民幣5171.44元(約新台幣2萬3千元)。根據陸媒《津雲新聞》報導,從裁判文書網公開資訊得知,這起婆媳衝突事件發生於今年8月2日傍晚,當時馬姓婦人返家時,與孫女在門口發生肢體衝突,洪姓媳婦見狀後介入;沒想到洪女不是勸阻,而是與女兒一起對婆婆動粗。馬女控訴,自己遭媳婦打巴掌、按倒在地後持續毆打,最終造成多處傷勢,包括顱腦閉合性輕度損傷,醫藥費逾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2千元)。馬女第一時間報警,泌陽縣公安局依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洪女處以行政拘留10日與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50元)罰款。由於洪女拒絕支付醫療費等賠償,婆婆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洪女辯稱,衝突確實發生,但責任不全在她,並稱婆婆於其房屋旁堆砌排水坡導致房屋滲水,又以語言挑釁,甚至先對她的女兒出手,因此她才反擊;不過,她願意支付「合理部分」的賠償。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婆媳關係明確,洪女於衝突中確實對婆婆施以暴力行為,並造成實質傷害,事證包括行政處罰書與醫療紀錄。法官指出,洪女身為兒媳婦,面對家人爭執不但未平息矛盾,反而施暴,既違倫理也違法,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最終,法院裁定洪女須賠償醫療費、住院費等共人民幣5171.44元(約新台幣2萬3千元);惟婆婆求償精神撫慰金部分因無充分依據未獲支持。◎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貨車駕駛分心釀禍!國道3號竹南段爆「4車連環撞」 2名駕駛因傷送醫
今(16)日晚間6時許,國道3號南向114.9公里竹南路段發生4車追撞事故,疑似後方貨車駕駛分心,追撞前方2輛自小客車及1輛貨車。其中,遭夾擊的自小客車駕駛1人受輕傷自行脫困、另1人受傷意識不清,均送醫救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調查。新竹市消防局16日晚間18點45分接獲報案,國道3號114.9公里處發生4車追撞車禍。消防人員立即派遣人車到場,發現第1、第4車為貨車,中間2台為自小客車。事故一度造成該路段回堵數公里。警方指出,駕駛自用大貨車的26歲黃姓男子疑似因分心駕駛,未注意到前方車流回堵,導致車輛追撞前方由62歲王男駕駛的自小客車,該車又向前推撞54歲洪女駕駛之自用小客車,以及38歲張男駕駛的自用大貨車。消防人員到場時,王男意識不清、頭部有撕裂外傷。洪女亦受到輕傷,所幸意識清醒、自行脫困。2人均被送醫診治,頭尾2輛貨車駕駛則皆未受傷,不需送醫。4名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詳細車禍原因及肇責則有待調查釐清。警方呼籲,用路人開車務必遵守行車安全規定,注意車前狀況,切勿分心或疲勞駕駛,並應保持良好精神及專注力,以確保他人與自身用路安全。
體育直播平台涉詐欺取財逾億元! 檢調第2波搜索揪幕後藏鏡人
廖姓男子以及許姓前妻2024年成立「ETmeta多元化體育生態園宇宙聚合平台」涉犯詐欺,今年8月北檢指揮調查局約談涉案的3名被告,聲押禁見廖男以及洪女後獲准。台北地檢署今(9月17日)指揮福建省調查處、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發動第2波搜索,共兵分8路搜查被告住處,並依詐欺取財等罪約談9名被告到案說明,其中包含疑似為幕後藏鏡人何女以及吳男。「ETmeta多元化體育生態園宇宙聚合平台」被標榜購買「ETM平台幣」以後,只要交給平台託管1日,即可獲得投資金額1%獲利;託管10日即可每日可保證獲利1%至2%漲幅,且隨時可贖回,也可以泰達幣結算。然而,2024年9月後該平台便無法順利出金,9個月內至少有16名受害者,吸引將近億元投資,而被害人發現無法出金後,向檢調提告。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台北市刑大進行第二波搜索,兵分8路搜索,並依照詐欺等罪約談9名被告,並依照詐欺取財、洗錢等罪約談吳男以及何女等9名被告到案說明。
高雄惡租客欠租砸房東 還淡定抽菸裝無辜遭逮
高雄市大寮區28日晚間驚傳房客攻擊房東案件,1名21歲黎姓外籍男租客因繳不出租金,竟預謀行凶,持磚頭猛砸75歲洪姓女房東的後腦勺,再搶走她的背包逃逸,令人咋舌的是,黎男作案後竟返回住處換裝,還裝作若無其事地與鄰居閒聊,最後仍被警方當場逮獲,訊後依強盜及殺人未遂罪嫌送辦。根據警方調查,案發在28日晚間8時46分,洪姓女房東騎乘機車到租屋處收租,黎姓男子因拖欠1個多月、共4000元房租,手頭拮据又無法繳交,竟提前準備磚頭埋伏,當房東走進屋內時,他趁對方不注意,從後方持磚頭猛砸後腦,導致洪女當場倒地、頭部挫傷並大量出血,鄰居聽聞異常聲響趕緊報警,救護人員到場時,洪女仍意識清楚,隨即送往醫院治療。黎姓男子犯案後,將房東背包搶走,從中拿走3000元現金,再徒步逃離現場,讓人震驚的是,他短暫脫逃後又回到住處換裝,甚至若無其事地在樓下抽菸,還偷聽鄰居議論案情,完全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迅速鎖定黎男行蹤,並在現場找到其犯案時穿著的衣物及拖鞋,警方表示,黎姓男子已對犯行坦承不諱,強調因經濟壓力才會鋌而走險,但此舉已觸犯《刑法》強盜與殺人未遂罪,依法將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體育直播平台涉詐欺取財!9個月16人受害 負責人遭聲押禁見
廖姓男子以及許姓前妻等人於2024年1月起,成立「ETmeta多元化體育生態園宇宙聚合平台」,標榜平台託管10日,每日可保證獲利1至2%漲幅,並隨時可贖回,卻無法順利出金,9個月內詐騙至少16人。台北地檢署4日指揮調查局兵分3路進行搜索,並約談廖男、許女及洪姓女員工等3名被告及4名證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5日諭知廖男、洪女2人聲押禁見,另許女等人則獲請回。廖、許、洪3人以「ETmeta多元化體育生態園宇宙聚合平台」為名義,從2024年1月開始,於國內知名商務會館、高檔餐廳舉辦說明會,宣稱透過該平台不僅提供多元體育直播賽事,也推出體育量化基金,為「共建者」帶來穩定投資回報,並藉此吸引體育愛好者參與。根據廖男等人標榜,於「ETmeta多元化體育生態園宇宙聚合平台」購買「ETM平台幣」以後,只要交給平台託管1日,即可獲得投資金額1%獲利;託管10日即可每日可保證獲利1%至2%漲幅,且隨時可贖回,也可以泰達幣結算。然而,2024年9月後該平台便無法順利出金,9個月內至少有16名受害者。被害人發現無法出金後,向檢調提告,台北地檢署4日指揮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台北市刑大兵分3路搜索廖、許、洪3人住處、辦公室,並約談廖男等3名被告、4名證人到案,全案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刑法詐欺取財、詐欺危害防制條例、洗錢等罪偵辦。至於涉嫌詐騙金額,檢警調持續釐清中。
「舞蹈教父」為千元賣帳戶助詐騙 張勝豐洗錢罪判刑3月緩刑3年
知名「舞蹈教父」張勝豐涉洗錢案,台北地院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張未上訴判刑確定。現年57歲的張勝豐,現已改名張哲豪,曾與李玟、S.H.E、王力宏、楊丞琳、孫燕姿等藝人合作,並被視為蔡依林的舞蹈恩師,人稱「舞蹈教父」。根據法院判決書,張勝豐於2023年5月13日前某日,將其申辦之第一商業銀行帳戶以1000元提供給詐欺集團,做為犯罪匯款工具。詐團成員同年5月13日上午9時54分許,透過臉書Messenger向洪姓被害人佯稱「獲得信貸資格」,誘使其加LINE好友後,要求先轉帳7萬5000元解除帳戶凍結。洪女當日下午6時46分許,至桃園市7-11便利商店以ATM轉匯3萬元至張勝豐帳戶,張隨即依指示,將該筆款項轉帳至比特幣交易帳戶購買比特幣。案經洪女報案,警方循線逮捕張勝豐。法官量刑時考量張勝豐提供帳戶使被害人受損,影響交易秩序,但念及其坦承犯行、目前靠打零工維生等狀況,判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3年。張勝豐未提上訴,判刑確定。
攔檢違停汽車驚見通緝犯 新莊男手握毒品遭當場逮捕
新莊警分局光華派出所員警今(24)日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自小客車違停紅線遂上前盤查,當場發現34歲駕駛劉男手持「喪屍菸彈(依托咪酯)」,副駕34歲洪女更是在逃通緝犯,當場將兩人逮捕依法送辦。洪女經查後發現為在逃通緝犯,因竊盜、毒品等案分別遭到台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及桃園地檢署通緝。警方攔查時發現劉男手持不明菸彈,經檢驗後依托咪酯呈陽性反應,另還在車上起獲施用完畢空菸彈4顆。警方立即將兩人帶返警局,劉男訊後依毒品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劉女則依竊盜通緝、毒品通緝移請台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及桃園地檢署歸案,並積極溯源追查。新莊分局強調毒品危害社會甚大,將會持續擴大溯源查緝,全力遏止毒品擴散,若民眾發現可疑製毒或販毒行為應立即通報,攜手打造安全無毒生活環境。
女赴美與家人失聯33年!父母留遺產胞弟聲請死亡宣告 法院1理由駁回
有一名洪姓女子33年前飛往美國留學,自此與家人失去聯繫,在台灣的家人不知道她的下落,而近年女子父母先後離世,為了處理遺產繼承問題,洪女的胞弟依民法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不過法院認為,洪女為 有計畫地離境,並非失蹤且未有證據足以證明她死亡,故駁回聲請。據彰化地方法院今(11)日公開的民事裁定書,一名洪姓女子於民國80年8月飛到美國留學攻讀碩士學位,但洪女出國後就未與家人聯絡。洪女的父母和胞弟在她出國前住在台北,之後將房子賣掉舉家搬到彰化縣北斗鎮,當時洪女的父母也有替洪女辦理遷移戶籍。直到民國106年洪父過世時,胞弟曾問洪母是否要聯絡洪女,但洪母表示已經與其失聯。到了民國113年9月洪母也辭世,父母留下數筆存款,而洪女的胞弟找不到姊姊,有去警局申報失蹤人口,但警方表示,洪女出境滿2年沒有入境紀錄,又已將戶籍遷出,無法受理。而洪女的胞弟需要處理繼承父母遺產事宜,於是向法院聲請姊姊的死亡宣告,他認為姊姊失聯33年,應符合民法第8條「失蹤滿7年得宣告死亡」規定。不過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洪女當年出境是去留學,顯然是有目的性離去,而非去向不明,聲請人也不清楚姊姊未和家人聯絡的原因,依時間推估,洪女目前58歲,難以認定她是否生死不明。法院最終審慎認定,洪女只是單純出境,未與特定人保持聯繫,但無其他佐證之情況,依現行戶籍資料來判斷,她只是遷出國外,故駁回洪女胞弟的死亡宣告聲請。
為接女兒放學…三峽女騎士遭撞殞命 家屬淚送最後一程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附近上月19日發生重大車禍,78歲余姓老翁駕駛小客車失控暴衝,衝撞路口學生、行人及騎士,釀成4死11傷的悲劇。其中40歲洪姓女騎士不幸身亡,當時祂正騎車前往北大國小接女兒放學,卻在返家途中遭撞命喪街頭,留下丈夫與兩名年幼子女,令各界不捨。今(4)日舉行告別式,下午2時洪女家屬在板橋殯儀館為祂送行,現場氣氛莊嚴哀戚,不少人紅著眼眶送祂最後一程。新北市長侯友宜也親自到場弔唁,並率社會局、民政局等市府主管陪同致意,表達市府對家屬的關懷與慰問。然而,現場卻未見肇事者余姓老翁的家屬出面致歉。洪女家屬則透過市府表示,他們只希望能低調送別摯愛親人,不願再被外界打擾。
被包包撞到不爽了!2女北捷車廂內「當眾互罵幹架」遭請下車
台北捷運東門站發生衝突事件!一名陳姓女子昨(20日)晚間搭乘捷運時,疑因不滿遭洪姓女子的包包撞到,雙方爆發激烈爭執,陳女一氣之下還連搧對方兩巴掌,現場火藥味濃厚。據了解,該起糾紛發生於昨(20日)晚間7時許,55歲洪姓女子從北捷東門站上車後,包包疑似不小心撞到58歲陳姓女子,怎料陳女竟當場暴怒,雙方在車廂內起了口角。爭執過程中,洪女疑脫口「死人」2字,讓陳女更加火大,情緒失控下朝對方猛呼兩巴掌,眼看雙方越吵越兇,在場的2名男乘客急忙上前勸阻,這才避免衝突擴大,列車停靠古亭站後,2人隨即被站務人員請下車,警方獲報後抵達現場,2名女子不願和解,堅決互相提告傷害罪及公然侮辱罪,全案將依法偵辦。影片曝光後,網友紛紛傻眼直呼,「捷運上猛人很多,情緒來面子又掛不住,見笑轉生氣」、「不小心撞到,道歉一下就好,有什麼好吵」、「下班尖峰時間難免會碰撞,各退一步不就沒事,這樣也要吵甚至還動手!」對此,中正第二分局也呼籲民眾,如遇任何爭執,應理性溝通,切勿因情緒失控衍生衝突或施暴行為,或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由警方處理以策安全。
亞東醫院曝傷者最新病況 兩名女童恢復中、肇事駕駛仍在加護
新北市三峽區19日發生重大車禍事件,造成3死12傷悲劇。亞東醫院今(21)日針對院內收治的傷患病況發布最新說明,目前院方共收4名傷患,包括2名國中女童、78歲余姓肇事駕駛及事故中不幸喪生的40歲洪女。院方指出,2名國中女童目前情況穩定,正在持續接受治療,恢復情況良好,醫療團隊也同步提供心理支持協助,協助病童與家屬度過身心壓力。至於78歲的余姓駕駛,院方表示,其已於昨(20)日晚間完成第二次手術,目前返回加護病房治療中,意識狀態仍須進一步觀察,後續將持續追蹤並提供必要醫療照護。亞東醫院強調,將全力投入對病患的醫療照護與復原工作,也將針對病患及家屬提供完整的身心支持與協助。
為接女兒放學遇死劫 40歲母親今招魂 家屬悲痛現身
新北市三峽區國光街與國成街口,北大國小外19日下午發生嚴重車禍,釀成3人死亡、12人輕重傷。其中一名40歲的洪姓女騎士,當時正騎車準備前往北大國小接六年級女兒放學,未料途中卻遭遇死劫。20日下午,洪女相驗結束後並將遺體移置殯儀館後,家屬於晚間6時許抵事故現場招魂,場面哀戚令人鼻酸。洪女的丈夫與孩子也前往事發地點進行招魂儀式,只見招魂幡上綁著她生前所穿的黑色格子襯衫,場面悲痛,令人動容。警消於19日下午4時04分接獲通報,指出北大國小旁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人員趕抵現場後,發現多名學童倒臥在地,傷勢嚴重,救護人員緊急實施CPR搶救。整起事故共造成15人輕重傷,其中兩名12歲的劉姓與吳姓女童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洪姓女騎士也在送醫搶救2個半小時後傷重不治,最終釀成3死12傷的悲劇,相驗死因皆為臟器破裂身亡。肇事的78歲余姓駕駛當時車速極快,先擦撞一名自行車騎士後,又從後方高速衝撞洪姓女騎士。目前駕駛仍處昏迷狀態,肇事主因仍待其清醒後進一步調查釐清。
闖三峽車禍封鎖線!男童脫口「那台摩托車是我媽媽的」 清潔員鼻酸說不出話
新北市三峽區昨(19日)下午發生駭人死亡車禍,一名78歲余姓老翁駕車至三峽北大國小附近時,突不明原因失控衝撞人群,導致3人死亡、12人輕重傷。對此,一名協助清理車禍現場的清潔員也還原揪心一幕,透露案發時有名男童試圖闖入現場,怎料他出聲勸阻後,男童竟脫口「那台摩托車是我媽媽的」,讓他瞬間鼻酸。回顧案件,該起意外發生於19日下午4時許,當時余姓老翁開車行經國光街與國成街口時,先是暴衝撞上一輛機車後,接著高速衝撞多名路人,由於當時正值放學時間,許多學生遭到波及,造成2名三峽國中女學生,以及一名正要接孩子下課的40歲洪姓母親傷重不治,事故共釀成3死12傷。一名林姓清潔員在社群平台還原現場情況,表示收到通知時,還以為只是小型車禍,沒想到趕抵現場後才驚覺是場重大事故,「嚴重程度超乎我想像,四處都是機車碎片,私人物品撒落一地,地上都有血漬。」林姓清潔員透露,當時他正在封鎖線外等待進行清除作業時,一名男童騎著腳踏車想闖入現場,他見狀便出聲提醒「弟弟,不要靠近現場喔」,殊不知男童卻答覆「我爸爸叫我來找媽媽。」林男繼續追問男童媽媽在哪裡,沒想到下秒男童指著地上的機車說道,「那台黃黑色摩托車是我媽媽的。」短短幾個字,讓他當下感到一陣揪心鼻酸,腦子也瞬間空白,不知下句該如何回覆。而男童的母親正是被撞死的洪女。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心碎直呼,「光是看著這些文字,眼淚就已經停不下來」、「我看到黃黑色摩托車這句話我心碎了,這輛機車駕駛是首當其衝」、「好心痛,看到那台黃黑色摩托車是我媽媽的,直接爆哭」、「40歲的媽媽平白無故被撞亡,她的孩子就這樣沒了媽媽!」、「黑色摩托車是我媽媽,我瞬間也哽咽了,誰聽了都鼻酸吧」、「要一個小孩子承擔這些,真的難受。」
高雄女報名上滑雪課摔骨折 提告教練敗訴原因曝
洪姓女子於前年在高雄報名參加滑雪課程,卻在滑雪機上多次摔倒,導致右手骨折、韌帶損傷,控教練疏於指導、防護有過失,向教練及滑雪學校提告求償42萬餘元,高雄法院審理後,認定滑雪練習本來就有一定風險,教練教學過程已盡到指導與防護義務,判洪女敗訴。判決指出,洪姓女子於2023年10月7日報名參加單板初級滑雪教學團體課程,共計5堂課。同年12月16日下午,進入第3堂,洪女與其他3位學員一起使用滑雪機練習滑行,洪女卻在滑雪機上接連摔倒,由於滑雪機不斷運轉,起身時又再次失衡摔倒,導致她右手肘脫位併尺骨喙突骨折、右手肘外側副韌帶損傷。洪女認為是教練疏於指導、防護有過失,滑雪學校也應該應負雇主連帶賠償責任,包含醫療費、輔具費及薪資損失等,提告求償42萬6036元。高雄法院審理時,該名教練稱,上課前已督促所有學員穿著安全帽、護腕、護膝、護臀等護具,當天也再次教導第1堂課內容,更不斷提醒「不要用手撐」,還示範正確的跌坐姿勢,確認動作正確後,才開啟滑雪機供學員練習,未料洪女在練習過程中摔倒,仍用手撐地而受傷。法院審理期間,傳喚同班學員作證,上課地點有提供手掌、臀部、膝蓋護具;另根據當日監視錄影畫面顯示,教練聽見洪女摔倒且出聲後立即停機,操作也符合安全手冊規定,且洪女作為學員已知滑雪具摔倒風險,卻選擇參與課程,可見在訓練中摔倒是她所容許的風險,不能僅在模擬雪地滑行的過程中不斷摔倒,就認為教練有過失,因此認定教練和公司無責,駁回洪女之訴。可上訴。
輔大女大生趕上課違規穿越馬路! 遭機車撞飛雙腳粉碎骨折
新北市新莊區26日清晨驚傳車禍,22歲洪姓女大學生為了趕上輔仁大學的課程,未依規定走天橋,選擇直接小跑步橫越中正路,結果與28歲王姓男子騎乘的機車猛烈相撞,洪女當場被撞飛倒地,抱著雙腳痛苦掙扎,無法自行起身,緊急送醫後,診斷為雙腳粉碎性骨折,情況相當嚴重。根據了解,當時洪女從輔大對面橫越四線車道,王男則沿中正路內側車道往桃園方向行駛,由於洪女違規衝出,2人猝不及防地發生激烈碰撞,導致機車零件噴飛四散,現場一片混亂,王男則幸運僅有右手輕微擦傷,警方到場後對王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可能。警方指出,洪女違規穿越車道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相關規定舉發,並提醒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使用行人天橋或斑馬線,避免憾事發生,至於事故詳細責任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大學系主任偷情女教授!正宮提告求償200萬敗訴 法官震撼主張:我國從無「配偶權」概念
高雄一名楊姓女教師指控,擔任某大學系主任的李姓丈夫出軌同校洪姓女教授,2人發展出婚外情,楊女憤而提告洪女求償200萬元。但法院審理後卻出現戲劇性大逆轉,不僅判元配敗訴,更罕見挑戰現行司法實務見解,直言「我國法律根本沒有配偶權」概念。全案仍可上訴。高雄楊姓女老師表示,她與李男結縭多年,2人共同育有1子,原本家庭和樂融融,然而李男在2018年指導歌仔戲期間,與同為指導的洪姓女教授發展出曖昧關係,不僅在台南祕密購屋作為2人偷情據點,更坦承與對方發生過性關係。楊女雖曾嘗試挽回婚姻,但李男最終仍在2020年搬出夫妻倆的住處前去與洪女同居,甚至一同開設課程、撰寫劇評,讓楊女身心俱疲,罹患憂鬱症,憤而向洪女提告求償200萬元。楊女在離婚訴訟中出示LINE對話紀錄及李男自承外遇的離婚訴狀當證據,但法官認為,這些證據僅能顯示夫妻關係生變,不足以直接認定是洪女介入所造成。法官甚至質疑李男在離婚訴訟中的自白,可能只是為了成功離婚才講的「權宜之詞」,證據力薄弱。判決書還直接挑戰現行司法見解,明確指出我國民法從未規定所謂「配偶權」概念,法院實務見解自行創設這個概念,已逾越司法權的範疇。現行判決用「配偶權」名稱,卻引用民法第195條「身分法益」規定,根本邏輯錯亂;若放任法院以慰撫金評價婚姻品質,將導致「人格物化」,變相鼓勵用錢衡量感情。從而,楊女憑之請求洪女賠償其財產上、非財產上損害,難以准許。可上訴。2025年6月20日更新如下當事人李姓男子來函聲明,「本人與前妻分居至今,一人獨居,從未與人同居,更無買房偷情之事。本人前妻為索要房產不成,汙衊本人,所舉事證皆為過度推論,法官判決已申明。」
董座外遇生子「還帶小三會計回家」 正宮忍30年提告贏了
知名機電公司董座沈姓男子長達30餘年與公司女會計詹姓女子維持婚外情關係,2人生下一子,並與元配洪姓女子共住一個屋簷下10多年。但由於詹女與元配洪女的子女發生衝突,洪女決定提告小三侵害配偶權,並求償250萬。近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詹女需賠償25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定讞。根據判決書指出,洪女控訴,1984年至1986年間詹女擔任沈男所屬公司會計,2人日久生情,1993年在大陸經商時產下一子,沈男甚至已經辦妥認領手續,將母子2人接回台灣與洪女及3名子女同住10多年,但洪女為了家庭和諧,選擇隱忍。沒想到,詹女卻變本加厲,不僅在外自稱「沈太太」,協助沈男處理各項社交事務,甚至在2006年及2008年要求洪女不得出席子女在大陸的婚禮,連喜帖上的主婚人都被改為詹女的名字。洪女表示,詹女多年來不僅處處干涉家庭事務,還在2018年慫恿沈男奪取她與丈夫共同創立的事業,導致沈男與子女發生衝突,與詹女搬到他處同住。且2021年沈男與洪女爆發口角,沈男被控家暴、恐嚇案時,詹女在警局裡自稱是沈男的「另一個妻子」,洪女終於忍無可忍,提告詹女侵害配偶權,求償250萬元精神慰撫金。對此,詹女否認有阻止洪女出席子女婚禮等行為,辯稱自己於1993年至2007年間在沈家時,與洪女相處和睦,顯然洪女對此並無意見且已接受,如今此案早已超過10年的民事追訴期,目前她與沈男僅為事業夥伴,並無侵犯洪女的配偶權。法院審理後,認定洪女一直未原諒詹女介入她的婚姻,多年來只是為了家庭和諧選擇隱忍,且洪女的子女出庭作證,指控詹女早已逼宮多年,婚禮喜帖上的確印有詹女名字。一審高雄地院判處詹女需賠償25萬元,但詹女與洪女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2人上訴,全案定讞。
高雄男入獄3年驚覺「老婆產下1子」 怒告求償80萬結局曝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因涉及偽造有價證券罪入監服刑,未料服刑期間,妻子竟產下一子,讓他憤而提告,指控妻子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並求償80萬元。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處賠償20萬元,全案定讞。根據判決書內容,陳男與妻子於2020年6月結婚,然而僅4個月後,陳男因刑事案件遭判6年10月徒刑,並於同年11月入監,預計2027年12月才能出獄。服刑期間,夫妻間僅透過書信聯繫。2023年陳男因表現良好,轉至武陵外役監,原以為能與妻子增加見面機會,卻發現對方書信減少。不久後,他收到法院來函,驚覺妻子已訴請離婚,經考量後同意調解離婚。然而他隨後收到「否認子女之訴」,才得知妻子已產下一子。對於丈夫的求償,妻子則認為,兩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她表示,陳男過去曾與前妻洪姓女子多次結婚、離婚,且洪女與四名子女始終住在陳男位於高雄的住處,並未遷離。她甚至透露,公公去世後,自己不被允許參與喪禮及後續祭祖儀式,反而是洪女以配偶身份全程參與,顯示自己並未獲得陳男及家人認可為合法妻子。妻子強調,她在陳男服刑期間曾探監、來往書信,僅是基於傳統價值觀給予精神支持,但婚姻早已無法維繫,因此她認為丈夫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金額過高,請求法院酌減。一審判決妻子須賠償陳男20萬元,陳男不服提起上訴。然而高雄高分院認為,儘管雙方婚後未曾同居,且陳男結婚僅1個月後即逃亡並入監,仍不影響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生子違反婚姻義務的事實,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六旬男臉書PO朋友照嗆「似鬼妖魔」 法院判罰3千元
新北市一名六旬周姓男子與洪姓女子原本互為朋友關係,但2人因故撕破臉,氣不過的周男竟在臉書貼出洪女的照片,並寫上「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似鬼妖魔」等羞辱性字眼,洪女忍無可忍提告。基隆地院認為,這些言論已嚴重損害洪女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周男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根據判決書指出,周男於2023年8月9日擅自截取洪女的照片,發在自己的個人臉書,還加上「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似鬼妖魔」等侮辱性言語,使任何不特定臉書用戶都可以看見,導致洪女的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都受到損害。洪女一氣之下告上法庭,經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周男涉嫌犯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周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且有周男提供的截圖佐證,可見周男的自白與事實相符。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周男在臉書張貼洪女的照片並發表侮辱性言論,顯然無法被視為正面評價、讚美,且網路貼文具有持續性、累積性及擴散性,對洪女的名譽侵害程度甚高,由於雙方未能和解,最終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周男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
最壞身教!台中母帶兒藏海洛因販毒 警清查交易達上百次慘了
台中1名44歲洪女為了養家誤入歧途,她竟在網路販售毒品牟利,甚至會推著年幼孩子及嬰兒車打掩護,藉此在相約地點完成交易,殊不知警方早已接獲線報,經跟監蒐證長達3個月後,便在洪女交易完成時逮捕送辦,經清查其帳冊,發現她販毒交易高達上百次,檢察官認為罪證確鑿,已於1月起訴在案。 據了解,豐原警分局在向上溯源偵辦販毒案時,鎖定洪女涉有重嫌,警方隨即報請檢方指揮,並成立專案小組展開查緝,進一步調查後,警方發現洪女住在后里區,且以在網路上販售1級毒品海洛因及2級毒品安非他命維持生計,她甚至總會推著年幼孩子跟嬰兒車前往交易,藉此掩護躲避警方追緝。警方表示,經跟監蒐證達3個月後,警方發現洪女因丈夫從事清潔業收入不穩,她才擔起重任選擇不法途徑賺錢,且在這段時間內牟取不法所得高達20餘萬元,此外在每次與客戶交易時,她還會將毒品藏在嬰兒車內,藉由小孩掩蓋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過程,警方在蒐證完畢後,便上前將剛交易完的洪女當場逮獲。警方說明,警方質問洪女「手上是什麼錢」,她眼看事跡敗露便坦承稱「是要合資拿東西的,要買海洛因」,警方申請搜索票後便直搗其住處搜索,果不其然查獲1包2公克的海洛因、3包共20公克的安非他命、2本交易帳冊、2組吸食器、1台電子磅秤及1支行動電話等贓物,全案訊後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方確認犯罪事證明確已於1月起訴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