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誠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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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洪誠陽指控詐騙 張淳淳發7點聲明反擊「協調要付4500萬」
55歲前「憲憲家族」成員洪誠陽,出面指控女星張淳淳涉嫌詐騙,指稱自己於民國96年間在對方邀約下投資房地產,投入金額高達數千萬元,最終幾乎血本無歸。對此,張淳淳今(20日)中午透過臉書發表7點聲明反駁,強調雙方糾紛早已進入調解程序,並指出投資案早在民國103年即完成結算,金額為新台幣220萬元(含本金及投資收益),雙方當時亦已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約定保密條款。55歲前「憲憲家族」成員洪誠陽,出面指控女星張淳淳涉嫌詐騙。(圖/洪誠陽提供)張淳淳表示,結案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在外散布不利言論,為此她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她進一步指出,首次調解庭洪誠陽未出席,第二次到場後卻開口要求新台幣4500萬元,才願意解決爭議,否則將召開記者會對外爆料,相關金額與洪誠陽對外說法存在極大落差。針對洪誠陽提出的524萬元匯款資料,張淳淳也駁斥,相關金額並非她應負擔的債務或責任。她最後強調,在上述事實明確的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其「詐騙」,已嚴重侵害名譽,後續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她坦言,此事對自身造成極大壓力與身心影響,為求平息紛爭、恢復生活平靜,已於民國105年支付500萬元給洪誠陽,但強調該筆款項「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張淳淳正式聲明:針對洪誠陽先生近日對本人所為之相關指控,特此說明如下:一、本案係洪誠陽主動邀請本人協助其進行房地產投資,並由其提供新台幣50萬元資金,該筆資金已經法院公證(97年度北院民公君字第000041號),雙方均於公證文件上簽名確認。二、投資結果已結算為新台幣220萬元(包含本金及投資收益)。本人已開立支票完成給付,惟洪誠陽自行表示其將支票放置於書中而未及時兌現,導致該票據逾期成為銀行不予兌現之票據。基於誠信原則,本人於得知後已立即重新補開支票供其提領,已完全履行給付義務。三、雙方已於民國103年正式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由雙方親自簽名及蓋手印確認,同時簽署保密條款,約定:(一)雙方所有合作關係正式終止(二)未來互不再追究任何相關爭議(三)不得對外散布任何足以毀損對方名譽之言論該協議已具體終結雙方所有爭議。四、然於結案協議簽署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對外散布本人「詐騙」等不實言論,已嚴重影響本人名譽。為求依法釐清事實,本人於民國104年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案號:104年度司北調字第248號),調解情形如下:(一)第一次調解時間:民國104年3月27日 下午3時50分結果:洪誠陽未到場(二)第二次調解時間:民國104年5月11日 上午10時50分結果:洪誠陽到場,並於調解過程中提出,須由本人支付新台幣45,000,000元方願意解決爭議,否則拒絕協商,並表示將召開記者會另於該次調解中,亦涉及其對外(包含社群平台如臉書)所提及之金額與實際向本人要求之金額顯有落差,顯示其主張並不一致。五、本人曾歷經重大疾病,身心承受極大壓力。在持續聽聞外界相關不實言論後,導致身體免疫力顯著下降。基於健康考量、希望平靜生活,並念及雙方過去情誼,本人於民國105年再次支付新台幣500萬元予洪誠陽,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六、洪誠陽另提出民國97年5月9日陽信銀行匯款新台幣5,240,000元予第三人之資料,並主張本人應負責該筆款項。惟該匯款:(一)並非本人所為(二)亦非雙方合作或結算範圍內之款項(三)與本案法律關係無關(四)對方迄今未提出任何合理說明或證據證明其關聯性七、在上述事實明確存在之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本人「詐騙」,已嚴重侵害本人名譽,相關法律責任本人將依法追究。本人尊重司法程序,並相信事實與證據終將還原真相,社會自有公評
洪誠陽掩面痛哭控張淳淳詐騙 「15年精神凌遲已無法再忍」
曾演出過夯劇《飛龍在天》的本土劇男星洪誠陽,日前在臉書指控遭「塑身天后」張淳淳詐騙數千萬元,今(20日)親自出面說明,並公開長達15年的對話紀錄與支票跳票證據,過程中一度情緒潰堤、掩面痛哭,場面令人動容。洪誠陽公開與張淳淳長達15年的對話紀錄與支票跳票證據。(圖/洪誠陽提供)他指控,張淳淳過去以「投資房地產保本高獲利」為誘因,讓他逐步投入資金,最終累積超過2,800萬元,但後續卻發現帳目不清,對方也從未提供完整明細,讓他驚覺受騙。洪誠陽表示,自己多年來不斷追討款項,甚至透過康康牽線,請吳宗憲出面協調。他哽咽回憶:「憲哥是帶我出道的恩人,94年我跟他和張淳淳協議和解金額2,800萬,也有共同群組,中間甚至出庭和解,但她都沒有出現。」無奈之下,他才轉向對方社群平台尋人,卻反遭張淳淳發聲明提告刑、民事。提到家人,洪誠陽更是情緒潰堤,表示此事讓高齡80多歲的父母承受極大壓力,「我爸爸媽媽都難過到掉淚,今天還是我爸爸86歲生日。」語氣充滿不捨與自責。此外,他也爆料張淳淳曾找立委關說,讓他備感威脅。原本選擇隱忍、不願將事件公開,但在對方主動提告後,他坦言已無法再退讓,「孰可忍孰不可忍,我在這個局掙扎10幾年,精神凌遲」,決定將一切攤在陽光下,為自己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