湮滅刑事證據...
」 林姿妙
女宮主唆使眾人毆打女信徒致死 兒子竟拆監視器滅證遭起訴
新北市樹林區一家宮廟4月間驚傳有男信徒林男涉嫌打死妻子鍾女,林男遭收押後卻又供出韓姓女宮主也有涉案動手,卻要求他一肩扛下,而韓女被逮後再聲稱鍾女哥哥也是共犯,因此檢方5月間依傷害致死起訴上述3人,沒想到檢警後來又查出女宮主的兒子涉嫌將廟內拍到案發過程的監視器拆掉,再交由母親丟棄,新北檢方4日也依湮滅刑事證據罪起訴韓女之子。據悉,50歲的鍾姓婦人因媽媽長年篤信樹林區宮廟「無極慈玄堂」,因而認識70多歲韓姓女宮主,成為宮廟信徒的她視韓女為乾媽,連鍾女哥哥也是虔誠信徒。然而,2022年間,韓女兒子經營工廠短缺資金,要求鍾女向銀行借貸,並拿走其中的100萬資金,還時常以鍾女說謊、做錯事為由,要求她繳交罰款、被毆打、搬樹木、下跪等事來「消業障」。今年4月1日晚間,鍾女的林姓丈夫開車與她又到宮廟拜拜,過程中,兩人又因500萬元退休金被鍾女賠光的事再度發生爭執,韓女也藉故懲罰她,要求林男及鍾女哥哥一起持棍棒痛毆她,結束後林、鍾2男各自返家,鍾女則獨留宮廟內過夜。沒想到鍾女事後竟全身多處擦挫傷、肋骨骨折及腦震盪而反胃嘔吐,最終因誤吸入胃內容物而窒息死亡,韓女被發現後送醫已回天乏術。事發後,林男扛下所有責任,指稱妻子賠光他500萬退休金,才會一怒之下持棍棒將她毆打致死。然而,經新北地院裁定收押1個月後,案情卻出現轉折。林男事後供出韓女才是幕後主使者,而且也參與毆打,韓女被約談後又咬出鍾女哥哥也有涉案,因此5月間新北檢方依傷害致死起訴3人。檢警追查後又發現,事發當下韓女的兒子將宮廟內監視器拆除並將案發過程影片刪除,再將監視器交由媽媽韓女丟棄,對此新北地檢署4日也依湮滅刑事證據罪起訴韓女之子。
獨/士林員警黑吃黑遭收押 張姓共犯竟是檢警自己人
曾參選里長的台北市士林警分局31歲陳姓警員,涉嫌去年12月間偵辦毒品案時掉包物證,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兵分6路前往士林警分局與陳員住所等處搜索,並拘提陳、張、李3嫌,不料檢警查出,張姓共犯竟是前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警員張晉維,先前在基隆服務就涉及毒品掉包等黑吃黑案件被捕,遭重判5年6月徒刑。新北地檢署認為陳、張兩嫌涉案重大,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李姓嫌犯則由檢方予以3萬元交保候傳。據了解,新北檢這次查獲的毒品黑吃黑共犯張晉維,2017年至2021年間在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派出所任職,張因績效壓力與同事和車手掛勾,私吞100多萬元贓款,賴姓上游2021年2月驚覺有詐,相約張、黃談判,雙方爆發肢體衝突,不法情事東窗事發。事後周姓員警疑似向派出所長自首,表示曾與張等人計謀過3次毒品黑吃黑。張等3名警員被捕後,皆坦承犯行,基隆地檢署認定張惡性重大,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求處有期徒刑13年,基隆地院2021年底判處張5年6月徒刑,不料張的前案未了,目前正在高等法院審理中,現在竟又和北市陳姓員警重施故技被捕,罪加一等,檢警正深入追查是否有其他共犯。至於本案新北檢偵辦北市士林分局陳姓員警、前基隆員警張晉維及李姓嫌犯案情部分,檢方查出陳等人假意聯絡愷他命賣家攜帶愷他命到場交易,由陳現身利用警察身分進行查緝,再伺機於現場將事先備妥摻有少量愷他命之冰糖包、以及原始愷他命調包,以「黑吃黑」方式將數百公克原始愷他命侵占入己。陳員並刪除賣家手機訊息而湮滅毒品交易證據。檢察官昨天深夜至今天凌晨訊問完畢3名被告後,認被告陳、張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產罪」,陳員另犯《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均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李姓共犯則諭知交保3萬元。
林姿妙7844萬元說不清 遭「特殊洗錢罪」究辦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主要被告涉犯法條。特殊洗錢罪小法典。宜蘭縣長林姿妙昨遭宜蘭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檢方查出林姿妙有總金額超過7000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並利用人頭帳戶洗錢,罕見地用查辦詐騙或地下匯兌集團所引用的「特殊洗錢罪」究辦。而林姿妙兒子林佑澤等4人所涉的湮滅刑事證據罪嫌,獲不起訴處分,但仍另案追查裝證據的「神祕行李箱」下落。檢方針對林姿妙所犯貪汙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表示,林姿妙從2010年起擔任羅東鎮長、宜蘭縣長,除每月3萬元租金及每月薪資15萬元的收入外,自述沒有其他收入,但她7844萬餘元的現金,並無合理來源,與收入顯不相當。檢方指出,林姿妙與其助理張桂綾為規避洗錢防制法,由林開支票存入許多人頭帳戶,再將現金交給張存入支票帳戶兌現開立的支票,張再從人頭帳戶領出現金交給林等方式洗錢。林姿妙的7844萬元中,當中有2293萬餘元,從2018年10月起1年間存入林姿妙帳戶,檢方認為,林姿妙有對這筆款項來源提出合理說明的義務,但經查證,就林姿妙借償款項經過、支付利息方式等情節,均悖於常情。此外,檢廉偵辦此案時,「神祕保險箱」引發關注,傳出林佑澤在檢廉首波搜索後,拖著一只行李箱被發現,行李箱恐藏重要的罪證,也因此林羿伶、林佑澤及前立委楊吉雄與楊耀火兄弟等人,都遭檢方依滅證罪傳喚到案後交保。檢方因無法確認林羿伶等4人隱匿或湮滅的物品為何,難以憑楊吉雄片面指裡面有縣長選舉疑似違法祕密文件,認為4人罪嫌不足,但為有追查必要,簽分他案辦理。另前國大、林姿妙的堂姊林束梅與林姿妙金錢往來頻繁,儘管檢方認為,雙方就都市計畫的職務及個人金錢往來間具有利害關係,但也是查無證據足認林姿妙等人涉有貪汙犯行,予以簽結。 檢廉還偵辦羅東鎮公所活動標案,懷疑鎮長吳秋齡與其夫婿魏炎輝等人涉有不法,但經查無具體事證簽結。檢方說,吳秋齡不當關說1558地號土地免徵土增稅,及縣府部分科員、代理教職、工友、駕駛等人事職務疑涉不法等案,經縣長推薦及辦理同額面試錄取,未採公開甄審方式,因無事證足認林姿妙涉有貪汙,也予以簽結,至於簽結部分是否涉有行政違失,會另送監察院調查。
宜縣府委託律師幫湊80萬 林姿妙微笑交保「謝謝大家」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嫌貪污弊案,宜蘭地檢署二度指揮廉政署展開調查,偵辦方向鎖定林姿妙與其兒女涉貪,且有財產來源不明的情形,對此檢方也對林姿妙、林的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3人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宜蘭地院稍早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則無保請回。宜縣府委託律師郭美春到地院繳交80萬元,幫林姿妙辦交保,林姿妙完成相關程序後,微笑步出法院,僅對媒體回應「謝謝大家」,隨即快步離去。林姿妙涉嫌宜蘭縣府2019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宜蘭地檢署二度指揮廉政署進行搜索偵辦,認定林姿妙與其兒女涉貪,並有財產來源不明的情況,至於林姿妙二兒子林佑澤,宜檢偵訊後認為其1月14日遭檢方偵訊後,涉嫌夥同國民黨前立委楊吉雄與其胞弟楊耀火等人共同藏匿證據,涉犯湮滅刑事證據罪,分別以200萬元、150萬元與150萬元交保。楊吉雄上午交保後步出宜蘭地檢署,更對著媒體鏡頭高喊,「對縣長政治迫害,自己也硬是受到牽連」。宜蘭地院下午說明,檢方認為林姿妙、林羿伶、康立和均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地院開庭審查檢方提出的相關事證,認為林姿妙等人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以80萬元交保,至於另外2人,認涉圖利罪,犯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訊後請回。宜縣府接獲通知後,也緊急委託律師郭美春湊足80萬元,到地院辦理交保程序,而林姿妙完成交保程序後,不出地院,面對媒體追問,她僅表示「謝謝大家」隨即快步離去。對於此次宜檢聲押3人未成,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宜蘭地院裁定書,將視裁定理由後提出抗告。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汙遭移送地檢署 女兒聲押禁見、兒子200萬元交保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多名官員涉弊,昨天(22日)遭檢廉搜索、約談,陸續有縣府一級主管、科長被廉政署送往宜蘭地檢署接受複訊;23日凌晨0時許,前立委楊吉雄、林姿妙兒子林佑澤也先後被送往地檢署接受複訊,目前檢方已依貪汙治罪條例將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農業處長康立和聲請羈押禁見。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姿妙在今天凌晨1時30分許被廉政署從宜蘭縣調查站移送地檢署複訊,面對媒體的詢問,僅淡淡回應,「謝謝大家」;而同被移送複訊的還有楊吉雄,其在宜蘭縣亦具有極大影響力,面對媒體時神情一派輕鬆。此外,林姿妙的兒子林佑澤亦為檢廉第二波搜索的約談對象。據報導,宜蘭地檢署表示,包括林姿妙在內等20餘名被告與證人的調查和拘提以及全部偵訊已在23日清晨5時許結束;據檢方表示,因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農業處長康立和均涉嫌貪汙,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姿妙兒子林佑澤則因在上個月(1月)14日偵訊結束、自地檢署離去後,與楊吉雄、楊耀火共同藏匿證據涉犯湮滅刑事證據罪,林佑澤以200萬元交保,楊吉雄、楊耀火各具保150萬元,其餘人員等則於訊畢後均請回。
少女慘囚密室66小時 淫保全同夥判刑確定
惡狼保全羅育祥誘拐少女拘禁在新竹豪宅密室拍攝不雅照,法院判囚11年6月定讞,2名幫助犯部分,高雄高分院依湮滅刑事證據罪及使犯人隱避罪將盧一帆判刑1年,王鉦皓依使犯人隱避罪判刑9月,盧一帆不服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盧及王是羅育祥的朋友,羅育祥在2020年4月在臉書張貼應徵少女打工的貼文,一名14歲少女和羅聯繫後,羅向少女謊稱到他新竹縣的居所拍攝制服照片,將可轉為正職且有固定薪資。少女信以為真,同年8月29日下午從高雄搭乘高鐵到新竹,由盧一帆開車接送到羅育祥住處,羅將少女帶至其住處4樓房間天花板上的密室,控制少女行動,給盧3000元報酬後,由盧將少女手機棄置在新北市新店溪,使檢警難以定位手機發現少女去向。少女母親報警後,警方鎖定盧一帆詢問,但他明知羅育祥涉嫌略誘少女,卻向警方謊稱開車載少女到新北市一處堤防旁,經少女要求而讓其在該處下車等語,誤導警方辦案,同樣知情的王鉦皓也向警方謊稱沒有與羅育祥聯絡。後來盧一帆良心發現,主動告知警方可再至羅育祥居所詳查,還透露曾依羅育祥要求丟棄少女手機。警方2020年9月1日上午搜索羅的房間,救出少女。高雄高分院依湮滅刑事證據罪及使犯人隱避罪將盧一帆判刑1年,王鉦皓依使犯人隱避罪判刑9月,盧不服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羅育祥一審判刑11年6月、未上訴已入獄。
逃逸外勞在台產子夭折不敢報警 找白牌車司機協助埋嬰遭送辦
印尼籍女子NU去年5月產下1名男嬰,3天後發現男嬰沒呼吸,與印尼丈夫TR通知白牌車司機鄭男開車載到婦產科診所救治,醫師診斷男嬰到院前已死亡,因NU是逃逸外勞不敢報案,3人在寶山鄉某樹林旁挖洞埋屍。桃園警方查獲認印尼夫婦共同涉犯殺人、生母NU殺嬰、2人連同鄭男涉犯遺棄屍體及湮滅證據等罪嫌,NU、TR及鄭坦承在寶山路某樹林處掩埋包巾裹住的男嬰,堅決否認有殺人、生母殺嬰等犯行,新竹地檢署偵查後認3人罪證不足,依法不起訴處分。NU在偵查時稱自己沒有打小孩,小孩第一天有喝奶,第二天就喝很少,第三天早上帶去給醫生看,醫生說小孩死了要報警,她是跑掉外勞不想報警並是回教徒,把男嬰掩埋是回教習俗。TR說法與其妻相同。鄭男則稱他開車載2人去婦產科診所,當時不知道小孩是否死掉,NU從診所出來,一邊哭一邊說小孩死掉了,並說要去埋掉,就開車載2人到山上。桃園警方在埋屍地點取出僅剩骨骸的男嬰,法醫鑑定結果為,無明顯骨折外傷性和無毒藥物檢出性的不明原因死亡,無證據證明男嬰有遭他殺之嫌。檢方認鄭男是白牌車司機,受被告印尼夫婦攜兒就醫與協助掩埋屍體等情,主觀上係防止NU逃逸外勞的身分曝光,並非湮滅夫婦殺人案件證據,與湮滅刑事證據罪構成要件無涉。而3人涉遺棄屍體罪嫌部分,「掩埋」屍體之行為,亦非遺棄,自不得認屬遺棄屍體罪。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3人涉有殺人等犯行,應認其犯罪嫌疑不足,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航業處基隆站搞丟6 .5公斤安毒 調查局本部聲明究責絕不寬貸
針對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去年遺失6.5公斤安毒事件,調查局今早僅以87字新聞稿回應。調查局說,等調查釐清事實後,將依調查結果追究相關人員刑事及行政責任,絕不寬貸。航業調查處基隆站去年11月查獲一起安毒案,承辦的詹姓調查官交代鄭姓調查官將6.5公斤安毒送調查局本部鑑識科學處鑑定,因遲未收到報告,才發現毒品運送調查局本部途中不慎弄丟,至今已過近一年,遺失的毒品仍下落成謎。調查局督察處已於13日約談時任航基站副主任林聖智、承辦毒品案詹姓調查官、運送毒品的鄭姓調查官等人。調查局今早發出約87字新聞稿:「本局航業調查處基隆站於去年11月間遺失扣案安非他命毒品6.5公斤乙案,業由本局局長指示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處理中,俟調查釐清事實後,將依調查結果追究相關人員刑事及行政責任,絕不寬貸。」據悉,調查局不排除將本案移送懲戒法院追究行政責任,另依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或侵占罪移送相關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