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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美里邊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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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溪美里公園變身「露天浴場」!男子裸體偷水洗澡 嚇壞目睹民眾
新北市三重區溪美里公園最近成1名男子的「露天浴場」,引起警方和當地居民的關注,該男子在晨間時段,不顧四周異樣目光,竟然在公共場所脫光身上衣物,拿起水管在公園裡洗澡,警方已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通知其到案調查。根據當地里長葉仁德的報告,溪美里邊坡公園常常有1名男子在晨間時段出現,無視周圍目光,直接脫去身上的衣物,拿起水管在公園裡洗澡,先前已有民眾報案,並派員前往處理,將該名男子驅離,但不久後其又再次出現,繼續在公園裡大方洗澡,引起鄰里的不滿和困擾。警方表示雖然未收到具體的報案,但在聯繫里長後,成功查明涉案人為1名57歲的郎姓男子;目前,警方已通知郎男前往派出所協助調查,並將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三重阿北公園裸身「摳屁洗澡」! 民眾嘆:不想讓孩子看到「髒東西」
新北市三重區近日有名中年男子常在晨間運動時段,在公園脫光光拿起公用水管洗澡,還用手摳洗屁股,一絲不掛讓附近民眾十分頭痛,直言不想讓孩子看到「髒東西」。而該男子行為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方將依法對其開罰,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57歲郎姓男子出沒的公園是三重區溪美里的邊坡公園,當地里長葉仁德接獲里民告知,男子近日常在晨間運動時段,全身脫光、一絲不掛拿起公用水管偷水洗澡,還用手摳洗屁股,且每次都長達20分鐘。對此,居民無奈地說,實在不想讓孩子看到「髒東西」。而居民後來雖有報案處理,員警起初以勸導方式將這名男子請走,但時隔不久,男子等員警走人後又出現在公園脫衣洗澡。警方表示,目前已通知他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訊後全案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進行裁罰,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