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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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狠母溺斃6歲兒詐領500萬保險金 大兒子驚吐:媽想害死我
越南峴港近期傳出一起駭人聽聞的詐領保險金案件,一名45歲婦人蘇氏蒂娜(Tô Thị Ty Na)為謀取高額保險理賠,竟狠心殺害年僅6歲的親生兒子,並偽造溺水意外現場,向兩家保險公司詐領逾41億越南盾(約新台幣505萬元)。峴港市人民法院於6日進行一審宣判,認定蘇氏蒂娜犯下謀殺罪與保險詐欺罪,判處無期徒刑。綜合越媒報導,檢方調查指出,被告蘇氏蒂娜曾於2008年因竊盜罪入獄,出獄後與一名男子結婚並育有4名子女,但其丈夫於2020年過世後,被告因缺乏穩定收入,便心生歹念,決定利用子女投保謀利;她陸續為4名子女購買了7份壽險保單,每年繳納保費逾1億越南盾(約新台幣12.3萬元),且受益人皆填寫為自己。這起冷血謀殺案之所以曝光,全因被告小姑的警覺與舉報。2023年1月2日晚間,被告將監控鏡頭轉向牆壁後,在浴室將幼子殺害並偽造溺水現場,事後還替死者更衣吹髮、躺回房間假裝睡覺。次日小姑發現諸多疑點,除了察覺監視器遭人移動過,更提及被告另一名子女於2021年也在家中浴室頭部浸入水桶溺斃,當時被告已領走逾20億越南盾(約新台幣246萬元)理賠,兩起事件過於巧合,因而向警方報案。法醫經檢驗與現場勘查後發現,死者身高124公分,而現場水桶高度僅63公分,依當時發現的姿勢,孩童根本不可能自行溺斃;且死者體表留有多處外力創傷,法醫鑑定結論明確指出其死亡係遭外力所致,加上事發當時家中僅有被告與死者兩人,讓被告的意外說詞不攻自破。另外,檢警調閱資料得知,遇害的幼子更被單獨投保了2份保單。在調查期間,警方更從蘇氏蒂娜的大兒子口中得知,他就讀國中時有被母親帶到公墓,當時被母親從背後勒住脖子,並使用硬物攻擊頭部,在他奮力掙脫才逃過一劫。不過,大兒子透露,此後母親仍多次毆打自己,讓他確定母親隨時都想害死自己,但都很僥倖活下來。儘管被告在庭審過程中矢口否認犯罪,甚至以「時間太久記不清」企圖推卸責任,但法院認為證據確鑿,最終裁定罪名成立並判處蘇氏蒂娜無期徒刑。此外,針對2021年另一名子女同樣在浴室溺斃並已理賠的疑案,檢方也要求警方另案深入調查,以釐清被告是否涉及更多罪行,確保法網恢恢而不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潛水成最後身影! 基隆石公潭53歲父親溺水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
基隆市七堵區友蚋山區知名戲水景點石公潭,26日下午發生一起令人遺憾的溺水意外。一名53歲朱姓男子趁著假日,與妻子及兩名子女前往石公潭戲水消暑,未料在下水游泳期間疑似潛入潭底後遲遲沒有浮出水面,家屬察覺異狀後立即向現場遊客大聲求救,希望能把握黃金救援時間。事發當時,現場約有20多名民眾正在戲水及烤肉,一名熱心男子聽見呼救聲後毫不猶豫跳入潭中搜尋,最終成功將朱姓男子救上岸。不過,朱男被救起時已經失去呼吸心跳,且全身發白,情況相當危急。救人的男子立即替他清除口中異物,並持續實施心肺復甦術(CPR),直到消防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接手急救。基隆市消防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遣救護人員前往現場,除了持續施作高級救命術,也立即將朱男送往新北市汐止國泰醫院救治。醫療團隊經過全力搶救後,一度成功恢復心跳,但因心跳及血壓始終無法穩定,傷勢過於嚴重,最終仍於27日凌晨2時宣告不治,令人不勝唏噓。警方事後完成相關筆錄,並已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以進一步釐清朱姓男子的確切死因,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後續調查。據了解,石公潭位於友蚋溪上游,因水質清澈、景色優美,每到夏季都吸引不少民眾前往游泳、戲水及烤肉。然而,天然溪潭水域暗藏深淺不一、水流變化及水下障礙物等潛在危險,即使水性良好,也可能因體力不支、抽筋或其他突發狀況發生意外。此次悲劇也再次提醒民眾,前往天然水域戲水時應提高警覺,避免單獨潛水或前往危險水域,才能降低意外發生的風險。
20歲男大生日月潭戲水僅離岸5公尺溺斃! 母親目睹崩潰痛哭
南投縣日月潭25日下午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溺水意外,一名20歲張姓男大生與母親前往向山遊客中心永結橋附近遊玩,原本只是開心出遊,卻因一時興起決定下水游泳,不料竟發生憾事。根據南投縣政府消防局表示,男子疑似想從永結橋涼亭岸邊游往對岸,然而才剛離開岸邊約5至6公尺,便因不明原因失去蹤影,在湖中溺水。岸邊民眾發現異狀後立即報案,消防局獲報後迅速派遣搜救人員展開救援,並出動橡皮艇、水域救援人員及相關設備投入搜尋。由於日月潭水域廣闊,加上天色逐漸昏暗,搜救工作持續至晚間10時仍未發現男子蹤影,只能暫停作業。今(26)日清晨,搜救人員再次展開搜索,經過數小時努力,最終於下午1時45分尋獲張姓男大生,但已不幸失去生命跡象,讓家屬悲痛萬分。消防局指出,日月潭雖然湖面看似平靜,實際上卻暗藏危險,水底地形落差相當大,部分區域岸邊一步之外就是深潭,加上湖底暗流、水溫變化及能見度不佳,即使具備游泳能力,也可能因體力不支或突發狀況而發生意外。因此,除官方核准活動,例如一年一度的日月潭萬人泳渡外,全潭皆禁止私人游泳及戲水,以保障民眾安全。消防局也再次提醒民眾,若發現有人落水,切勿因救人心切而直接跳入水中,以免造成二次傷亡。正確做法應遵循「叫、叫、伸、拋、划」防溺五步驟,先大聲呼救、撥打119求援,再利用竹竿、救生圈、繩索或船隻協助救援,等待專業人員抵達處理。這起悲劇也再次提醒民眾,自然水域潛藏許多肉眼無法察覺的危險,即使距離岸邊僅短短數公尺,也可能瞬間發生無法挽回的憾事,切勿因一時大意或僥倖心理而冒險下水,以免讓一次出遊成為家人永遠的傷痛。
美男溺水4友急跳河救人「全遭滅頂」 2童岸邊目睹悲劇
美國俄亥俄州日前發生一起憾事,5名成年男女帶著2名兒童在西奧托河(Scioto River)沿岸活動,其中一名男子不幸溺水,其餘4名同伴見狀相繼跳入河中試圖救援,但5人因水流湍急集體被捲走,下落不明。警方當晚在河中找到2女,送醫後不治身亡;而不久後又發現3名男性遺體,證實5人皆不幸身亡。根據外媒《美聯社》報導,這起憾事發生於美國時間19日,傍晚一名路過的駕駛發現一名幼童獨自在路邊狂奔並喊著「媽媽」,追問才知道有多名成人溺水,他立刻報案並呼叫救護車。警方表示,獲報後趕抵現場,看到2名未滿10歲的兒童在河邊,但身邊沒有任何成年人,一問才知曉帶他們到河邊活動的5名男女已溺水,目前2名兒童已交由家庭服務機構照顧。警方透露,最初是其中一名男子下水遇險,其他4人相繼跳河搶救,但不敵水流湍急,通通被捲走。搜救團隊於當日在河中救出2名女性,送醫後均宣告不治;隔日(20日)先後尋獲其餘3名男性的遺體。依美國地質調查局(USGS)在附近水壩設置的水位數據顯示,當日西奧托河的水位居高不下且水流極其湍急,流量達到每秒約350立方英呎(約9.9立方公尺),不僅是過去3天平均流量的4倍以上,更是該區域平時水流量的2倍有餘。警方研判,強勁急流成為這起多人救援接連溺水意外的主因。警方表示,目前正全力聯繫罹難者家屬並處理後續事宜。另外,警方也特別提醒民眾,靠近任何水域從事休閒活動時,均應隨時注意環境與水情變化,民眾下水前必須如實評估自身的泳技與體能,絕不能輕估水流威力。不僅如此,水上活動務必結伴同行,並確保現場有能及時向外求救的人員,才能在突發狀況發生時第一時間尋求援助。
新竹豪雨奪命!21歲女大生騎車露營遇急流「頭卡護欄亡」 嘉義大學:深感悲痛
新竹縣五峰鄉13日下午受豪雨影響,山區溪水暴漲,4名女大學生騎機車前往露營途中決定折返,卻在返程遭湍急水流沖倒,其中一名21歲鄭姓女學生頭部不幸卡在機車與護欄中間喪命,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對此,嘉義大學14日表示,已啟動校安通報與協助機制,並由相關單位及師長陪伴家屬處理後續事宜。據了解,新竹縣五峰鄉13日下午降下豪雨,4名女大學生分別騎2輛機車,原本準備前往山區露營,但途中因雨勢過大決定折返,未料行經竹122線時,路面遭大量泥水沖刷,導致機車失去平衡倒地。其中,21歲鄭姓女學生連人帶車遭急流沖走,頭部卡在機車與護欄之間,路人發現後立即上前救援,並將機車橫放試圖阻擋水流,但鄭女被救起時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因腦部重創,家屬最終決定放棄急救,於當天下午宣告不治。一名參與救援的民眾事後在網路發文表示,當時看見機車壓著2個人,且遭護欄下方的水流吸住,「當下我真的很絕望,因為我知道一直灌水,如果不趕快,他一定會離開,我有大叫有招手,可是水真的很急沒人有辦法過來,自己也快站不住一隻手一直都是抓著護欄」,直到其他熱心民眾加入協助,但因為女大學生傷勢過重,已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無法挽回憾事。對此,嘉義大學14日表示,針對學生在校外山區發生溺水意外深感悲痛與不捨,校方接獲通報後,已立即啟動校安通報及協助機制,由相關單位及師長陪同家屬,提供必要協助。嘉義大學也強調,後續事故原因仍由警消及相關單位調查釐清中,校方將全力配合後續調查與相關程序,並尊重家屬隱私,對於未經證實的資訊不予評論。
桃園流霞谷20歲男跳水未浮出! 警消尋獲OHCA送醫不治
桃園市復興區流霞谷親水烤肉園區昨天(20日)下午傳出溺水意外,住在苗栗的20歲莊姓男子與2名國中同學相約到該處戲水,怎料莊男跳水後遲遲未浮出水面,友人見狀趕緊報案求助,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歷經1個多小時搜救尋獲莊男,但已失去生命徵象,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大溪警分局表示,羅浮派出所於20日下午3時許接獲通報,稱復興區霞雲里流霞谷親水烤肉園區發生溺水事件,警消抵達現場,在下午4時51分找到莊男,但已OHCA(無呼吸心跳),立即進行CPR等急救處置,送往恩主公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大溪警分局也呼籲,民眾戲水應注意水域安全,避免在不熟悉水域跳水或從事危險行為,以維護自身安全。
菲籍男溪邊戲水突遭暴漲溪水沖走!受困2小時躲溪石上 消防漏夜救援驚險脫困
新竹縣尖石鄉錦屏溪14日晚間發生溺水意外,一名菲律賓籍男子在露營區附近戲水時,疑因溪水暴漲遭沖走失聯。消防局獲報後緊急動員4車10人漏夜搜救,歷經約2小時搜索,終於在落水點下游約100公尺處尋獲男子,所幸僅受輕微擦挫傷、無生命危險,經現場處置後無需送醫。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14日晚間6時53分接獲報案,指尖石鄉錦屏村石榴園露營區附近有外籍遊客落水失聯,119立即調派尖石分隊前往救援,旋即增派第二大隊及橫山分隊支援,共出動消防車4輛、消防人員10名投入搜救行動。消防局指出,事發當時山區持續降雨,加上天色昏暗、陣風強勁,導致搜救無人機無法升空,增加搜救難度。搜救人員抵達現場後,隨即沿溪流展開搜索,晚間9時許終於在落水點下游約100公尺處的一塊溪石上,發現失聯男子受困其中。搜救人員指出,該名菲籍男子當時全身濕冷、飽受驚嚇,但意識清楚,生命徵象穩定,僅右手臂及左眼上方有擦挫傷。消防人員隨即於溪流上架設繩索,陪同男子沿繩索橫渡溪流返回岸邊脫困。救護人員在岸邊為男子進行簡易包紮與身體評估,確認無重大傷勢後,男子表示無需送醫,這場歷時約2小時的漏夜搜救任務順利落幕。消防局提醒,夏季為溪流戲水旺季,山區水域環境變化快速,即使當地下雨不明顯,上游降雨仍可能造成溪水瞬間暴漲。民眾前往溪邊活動前,應先掌握天氣及上游降雨資訊,若發現水色混濁、水位上升或聽見異常水流聲,應立即撤離溪床及河道,避免發生危險。
公園湖面驚見「女浮屍」飄20分鐘 路人嚇壞報警!真相神反轉
大陸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公園近日發生一起驚悚事件,有民眾發現公園內的東湖湖面上有一名穿白衣的女子,平躺在湖面上一動也不動,時間長達20分鐘,嚇壞在園內散步的民眾,其中不少人以為發生溺水命案而報警。警消與醫護人員趕抵現場,並準備展開打撈救援時,白衣女子突然睜開眼,在眾目睽睽下游回岸邊並走上岸,讓現場眾人全看呆。綜合陸媒報導,這起離奇事件發生在6月3日下午,事發地點在海南海口市的人民公園,目擊民眾指出,當時一名白衣女子全身泡在水中,僅露出臉與口鼻,她閉著雙眼順著湖水從東湖的一側緩緩漂流到另一側。由於白衣女子全程保持靜止,任憑岸邊的民眾大聲呼喊都沒有任何回應。隨著圍觀人潮越來越多,現場氣氛一度陷入緊繃,不少人深怕女子早已失去生命跡象,趕緊撥打110與119求助,未料在警消趕抵後,才發現是虛驚一場,女子從容不迫地撥開水面落葉上岸,宛如武俠電影中的特技表演。事後海口人民公園管理處回應,經初步檢查,白衣女子身體狀況良好、並未受傷。面對園方與警方關切,該女宣稱自己近期學會了「水上靜漂」的技巧,當日只是單純來到公園的湖泊進行技巧練習,並非尋短或發生意外。不過,園方也強調,東湖該處水域的水深達2公尺,隨意下水具有相當高的安全風險,且此舉已造成公共秩序的短暫混亂,呼籲公眾千萬不要盲目模仿。而這起事件在網路曝光後掀起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驚嘆女子的漂浮能力,笑稱這根本是現實版的「輕功水上漂」,大讚需要極高的天賦。有物理與運動專家則解釋,「水上靜漂」確實是一種存在的游泳技巧,當人體吸飽氣且極度放鬆時,身體平均密度會小於水,便能產生自然浮力,但這技能需要克服對水的恐懼並經過長期訓練,一般人若貿然嘗試極易發生嗆水甚至溺水意外。除此之外,當地相關單位表示,公共水域並非合法的運動練習場,且在人潮密集的觀光景點做出類似行為,極易引發不必要的公眾恐慌,甚至浪費寶貴的社會資源。未來園方將加強周邊水域巡邏,並提醒民眾在追求健康與新奇體驗的同時,務必將安全與社會秩序放在第一位。
中壢老街溪驚見女子躺河床!路人嚇壞報警 她淡定喊「太熱了泡水消暑」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老街溪,7日上午8時20分許出現驚人一幕,一名女子仰躺在溪水中,讓路過民眾誤以為發生溺水意外,嚇得急忙報警。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發現48歲林姓女子面朝上躺在老街溪河床,意識清楚、身上也無明顯外傷。林女解釋到,只是因為天氣太熱才走到河裡泡水消暑。消防人員隨即架設繩索協助林女自行上岸,經一番勸說後,林女同意由救護人員送往聯新醫院檢查,確認身體狀況並無大礙。
永和運動中心傳溺水意外 50歲男「面部朝下漂浮」送醫不治
新北市永和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26日晚間發生溺水意外,一名年約50歲男子被救生員發現在泳池內失去反應,救起時已無呼吸心跳。現場人員立即實施CPR心肺復甦術與AED電擊急救,男子送醫途中一度恢復生命徵象,但經院方搶救後,仍於晚間宣告不治。新北市消防局表示,晚間6時20分接獲報案,指稱位於永和區永利路上的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發生溺水事件,隨即派遣救護車前往現場協助救援。救護人員抵達時,溺水男子已由現場救生員救起,並持續進行CPR心肺復甦術及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器急救。隨後由救護人員接手處置,緊急送往永和耕莘醫院搶救。據了解,男子年約50歲,身分目前仍待警方進一步確認。救生員發現男子時,他在泳池內呈現頭下腳上的狀態,且已無明顯反應,因此立即下水救援。男子送醫途中曾一度恢復呼吸心跳,但經醫院持續搶救後,仍於晚間7點53分宣告不治。至於男子溺水原因,以及事發當時詳細情況,警方與相關單位仍在進一步調查釐清中。
台東金崙溪表兄弟戲水出意外 16歲少年溺水OHCA送醫搶救
台東縣金崙溪18日下午3時許發生溺水意外,一對表兄弟相約前往溪邊遊玩,過程中16歲黃姓少年疑似不慎失足,落入深水區溺水,同行的鄭姓表弟見狀後立即求助。警消獲報後趕赴現場展開搜救,將黃姓少年救起時,已呈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目前送往台東馬偕醫院搶救中,詳細事發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
恆春後壁湖驚傳溺水 20歲女命懸一線「送醫搶救恢復心跳」
屏東縣恆春鎮後壁湖外海21日下午發生溺水意外,一名年約20多歲女子溺水後由私人船艇救起並帶回岸邊。警消接獲通報趕抵現場時,女子已無呼吸心跳(OHCA),經緊急送醫搶救後恢復心跳,隨後轉送高雄長庚醫院持續治療。屏東縣消防局21日下午3時22分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救援。救護人員到場時,女子已被救起上岸,經初步評估為無呼吸心跳,隨即進行急救處置並送往恆春旅遊醫院。經醫護人員全力搶救,女子於下午4時39分恢復心跳,隨後轉送高雄長庚醫院進一步治療。至於女子身分及溺水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5歲男童連假返鄉墜嘉南大圳溺斃 母心碎:能不能說只是玩笑
嘉義縣太保市27日傍晚發生溺水意外,一名5歲葉姓男童在嘉南大圳旁玩耍時不慎失足墜入水中。消防人員歷經約4小時搜尋,晚間在下游處尋獲男童,已無生命跡象,後續將報請檢方相驗釐清死因。據了解,男童一家平日住在雲林縣麥寮鄉,適逢228連假返鄉至嘉義太保娘家。27日下午5時20分許,男童與8歲哥哥至嘉太加油站後方的嘉南大圳旁玩耍,過程中不慎落水。哥哥見狀呼救,但未能及時拉住弟弟。嘉義縣消防局於下午5時39分接獲警方轉報後,立即成立搜救指揮所,出動嘉太、民雄分隊人員及橡皮艇展開搜尋。因當時水流湍急、水溫偏低,加上入夜後視線不佳,搜救作業困難。消防人員架設探照燈,兵分兩路沿岸際與下游水域展開搜索。晚間9時40分許,搜救人員於下游處發現男童並搬運上岸,經家屬指認確認身分。後續將由嘉義地檢署進行相驗程序。家屬事後在社群媒體發文表達悲痛與不捨,母親心碎發文悲喊「能不能跟我說這只是個玩笑話」。據了解,事發時嘉南大圳正值放水期間,水位較高且水勢湍急。消防局提醒,連假期間民眾外出活動頻繁,家長應隨時留意孩童動向,避免靠近水流湍急或無防護設施的水域,以防憾事發生。
與哥哥在水圳旁嬉戲!5歲童落水溺斃 警消搜救4小時尋獲遺體
嘉義縣太保市北港路二段嘉南大圳27日傍晚發生溺水意外。一對年幼兄弟在水圳旁玩耍時,5歲弟弟疑似不慎失足墜入水中,8歲哥哥目睹後驚慌求助。警消獲報後展開搜救,歷時4個多小時,最終於下游尋獲男童遺體。事故發生於27日傍晚5時20分許,地點位在嘉太加油站後方水圳。當時兩兄弟在水圳旁嬉戲,弟弟不明原因突然落水。嘉義縣消防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成立搜救指揮所,出動多名搜救人員及橡皮艇,並架設探照燈展開地毯式搜索。由於冬末天色昏暗,加上水圳水流湍急、水溫偏低,搜救行動困難重重。救難人員持續搜尋約4個多小時,於晚間9時40分許在下游處發現男童,但已明顯無生命徵象。家屬趕抵現場確認身分,悲痛不已。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已完成初步現場採證與相關筆錄,並預計於28日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相驗,以釐清確切死因與事發經過。
鯉魚潭翻船9歲童喪命! 律師點名「惡意造浪」:恐無期徒刑
花蓮縣鯉魚潭風景區19日發生溺水意外,天鵝船不明原因翻覆,共5人落水,其中9歲男童受困船艙底部而溺斃。外界質疑快艇造浪導致悲劇,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則正調閱監視器釐清。對此,律師鄧湘全表示,若真有其他快艇惡意造浪之情事,恐涉《刑法》「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致死罪」。大年初三花蓮縣鯉魚潭發生天鵝腳踏船翻覆意外,造成一名小孩子逝世。據悉,被害男童和家人租了腳踏天鵝船遊湖,該天鵝船突然發生翻覆,其他大人被救起,但小孩子直到搜救人員壓住船隻單側傾斜,才在沒入水中的頂棚下被發現,經送醫仍宣告不治。檢察官偵查後,初步認為天鵝船租賃業者涉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5萬元交保。對此,鄧湘全表示,檢方目前似乎從「外部浪湧原因」與「水域管理機制」二方向調查,是否因其他快艇高速駛過產生的船尾浪造成翻覆、是否有水域管理不當的過失。鄧湘全分析,若是惡意造浪行為發生危險所造成的翻覆事件,有可能構成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第2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鄧湘全呼籲檢方盡快調閱案發當時所有監視影像、公開詢問有無當時用手機拍下影像畫面等目擊者,以確認是否有人為惡意造浪,而涉嫌公共危險罪責。
鯉魚潭天鵝船翻覆害8歲童溺斃 縱管處調監視器釐清是否快艇造浪釀禍
花蓮縣鯉魚潭風景區19日發生溺水意外,天鵝船因不明原因翻覆,導致9歲鄭姓男童受困溺斃,外界質疑快艇造浪導致悲劇,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則正調閱監視器,倘若有超速情形,最重可開罰百萬元。19日下午,鄭姓男童跟著家人到鯉魚潭出遊,一家五口穿救生衣坐上無動力天鵝腳踏船遊湖,天鵝船卻在距離岸邊約20公尺處翻覆,男童被船罩住受困船艙,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外界質疑是因快艇「造浪」導致船隻翻覆而釀成悲劇,縱管處表示,鯉魚潭水域開放天鵝船、SUP、獨木舟等非動力水上活動使用,事故地點屬於動力和非動力船隻共同使用區域,但現場沒有固定攝影機,目前正調閱周邊畫面中。縱管處提到,潭區目前有16艘快艇,鯉魚潭水域動力船隻限速10浬,管理站設有測速設備不定時監測,目前正調閱畫面釐清案發時湖面狀況,倘若確有超速情事,將依《觀光發展條例》開罰罰5000元至100萬元。
高屏溪攔砂壩釀悲劇 79歲老翁捕魚不慎溺斃
高雄市大樹區高屏溪攔砂壩17日下午發生溺水意外,一名79歲許姓男子與3名友人一同下水捕魚,不料許男下水不久便失去蹤影,隨後被發現載浮載沉於河面。儘管消防人員迅速趕抵將人救起並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仁武分局指出,警方於當日下午3時許接獲報案,指稱高屏溪攔砂壩處有人溺水。經了解,許姓老翁當時與3名友人一同前往攔砂壩捕魚,沒想到才剛下水不久便突然失蹤,同行友人察覺異狀後隨即展開搜尋,最後驚見許男已漂浮於水面,疑似溺水。友人立即通報消防局,救援人員到場後將許男拉上岸,當時已無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事後將3名同行友人帶回釐清案情,並依規定報請檢方相驗,進一步調查確切死因。警方提醒,河川水域流速與地形常具不確定性,民眾從事水上活動務必注意安全、避免獨自或隨意下水,以防不幸發生。
幫遊客找戒指釀悲劇! 巴西24歲救生員「遭吸入排水口」溺死
巴西聖保羅州一座水上樂園發生溺水意外,一名24歲救生員吉列爾梅(Guilherme da Guerra Domingos)為了幫遊客找回結婚戒指,沒想到下水後竟被泳池排水系統吸住,最終不幸溺水喪命。救生員吉列爾梅不幸溺水身亡。(圖/翻攝自youtube/Band Jornalismo)綜合外媒報導,事件發生於1月13日,聖保羅州伊圖佩瓦市(Itupeva)一座Wet’n Wild水上樂園,一名24歲救生員吉列爾梅當時在「水彈」(Water Bomb)遊樂設施的泳池內,協助遊客尋找掉落的戒指。吉列爾梅多次潛入泳池底部,但其中一次下潛後遲遲未浮出水面,同事察覺異常後立刻下水,並將他拉上岸後進行急救,隨後吉列爾梅被送往醫院搶救,但最終仍宣告不治。園方表示,吉列爾梅已在園內工作超過2年,並於2025年10月才升職成為首席救生員。警方調查後指出,吉列爾梅是被吸入設施的排水系統並被卡住,在水中受困長達15分鐘溺水身亡,案件被列為意外死亡。吉列爾梅的家人表示,排水系統吸力非常強,在吉列爾梅的遺體留下一大塊瘀青。案發後,園方在聲明中指出「水彈」設施的泳池並沒有底部排水口,其液壓系統是採側邊排水設計,排水口的位置與滑梯出口、遊客離開泳池的方向皆是相反的。市政府也發布聲明表示,該水上樂園的營運符合所有必要文件要求。不過一名員工透露,「水彈」設施早在事發前就曾有遊客被梯子割傷,而後又因通道梯出現問題關閉約一個月。該員工指出,「水彈」設施缺乏防護柵欄,不符合安全檢查表中的標準。對此,園方否認設施缺少防護措施,強調所有設備都有定期檢修,並通過安全檢驗後才會重新開放。據悉,吉列爾梅的告別式已於14日舉行。針對這起意外事故,園方也於14日在社群平台表達哀悼,並表示已向死者家屬提供協助,同時也會配合警方調查。
「泰安第一湯」驚傳溺水意外 73歲翁警光山莊大眾池溺斃
苗栗縣泰安鄉警光山莊11日下午發生溺水意外,一名73歲老翁在大眾溫泉池泡湯時,因不明原因溺水,經現場民眾發現求救並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檢警預計於明日相驗釐清死因。轄區大湖警分局表示,老翁與妻子及兒子一同前往泰安警光山莊泡湯,期間老翁在大眾池內疑似身體不適,而發生溺水,經其他民眾發現後立即通報山莊人員求助。泰安消防分隊獲報後迅速到場,將老翁送往醫院急救,但仍因傷重回天乏術。初步研判,不排除為身體因素導致意外,詳細死因及事發經過,仍待檢警相驗後進一步釐清。泰安警光山莊位處泰安溫泉源頭,有「泰安第一湯」之稱,吸引許多警職人員及其他協助警政業務的人員前往泡湯。除服務警職人員及其他協助警政業務人員住宿、泡湯,大眾池也對外開放。
男子溺亡被擺「睡姿」躺三天 家屬崩潰:屍體已腐爛
大陸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發生一起疑點重重的溺水事件。一名男子疑似於水庫溺亡後,同行的兩名村民未報警也未告知家屬,竟將遺體運回其家中並擺成「睡覺」姿勢,致使家人三天後才發現親人已離世,當時屍體已嚴重腐敗,引發社會關注與法律爭議。四川自貢市富順縣傳出一名男子遭同伴運回家中擺成睡姿,三日後才被發現已溺亡。(圖/翻攝自荔枝新聞)根據《荔枝新聞》報導,死者姐姐小荷(化名)指出,弟弟於9月7日被發現陳屍在家中,家屬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弟弟早在9月4日即由兩名同村男子騎車帶回。畫面顯示,弟弟坐於機車中間,頭部被後座男子以手撐住,其後便未再離家,而同行兩人卻未向任何家屬透露實情,甚至經過死者祖母與外婆面前也未提及。警方調查後認定該案為意外溺水,排除刑事案件,並未立案調查。同行男子小陶(化名)接受採訪時坦承,當日因天氣炎熱,他提議至水庫游泳。死者第一個下水,游出一圈後即下沉,撈起時已無生命跡象。因驚慌失措,他與侄子選擇將遺體運返家中,未報警或通報醫療單位。他表示已私下支付8萬元協助處理喪葬事宜,若家屬有進一步索賠,可透過法律途徑主張。事件發酵後,許多網友與法律專業人士質疑,同行者未履行報案與告知義務,是否構成刑責。北京京谷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長青表示,在警方認定非刑案的前提下,雖然行為不合常理,但兩人未必須負刑事責任。另一位律師晉虤則指出,現行法律並未對意外事故中的最後救助人設定強制義務,但該行為已可能侵害家屬人格權與情感權益,產生民事層面上的撫慰金賠償責任。此外,針對「隱匿屍體」是否觸犯刑法的爭議,北京法律界普遍認為難以適用「侮辱屍體罪」或「故意毀壞屍體罪」。根據刑法條文,此類罪名需證明主觀上有羞辱或傷害屍體尊嚴之故意,但若行為人僅為逃避責任、企圖掩蓋事實,難以構成該罪。多位法律人士表示,該事件凸顯道德與法律之間的鴻溝。雖刑法難以處罰其行為,但從民事觀點出發,兩名同行者未履行基本告知與通報義務,導致家屬錯過最後相見與妥善處理喪事之時機,造成重大精神傷害。家屬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更高金額之精神損害賠償。事件持續發酵,外界關注焦點除落在兩人是否應承擔更多法律責任外,也反映出當社會與法律對「人性底線」未形成共識時,傷害往往早已超出法條能處理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