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輪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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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推走椅子害圖書館女館員「坐空」慘摔! 她收闖禍同事45萬仍拒給緩刑
新北市立圖書館板橋四維分館一名女館員,因為女同事在她站起時推走椅子而「坐空」摔傷,她認為同事是故意的,決定一路告到底,一審法官相信女同事只是不小心,以過失傷害罪拘役45天,受傷女館員請檢方上訴,希望二審法官改以普通傷害罪判刑。高院審理期間得知,受傷館員另提民事訴訟,已與同事達成45萬元和解也收了錢,但她仍堅持不給同事緩刑。法官指出,被告是否緩刑不應只考量被害人是否同意,否則形同「刑罰私事化」,將國家刑罰權交到私人手上;對於女館員又收和解金又要讓同事留下前科,合議庭研判這只為了「滿足一時的懲罰慾望」無益於社會,也有礙被告重新站起,因此二審判決除了維持原審的過失傷害罪及刑度,還宣告緩刑2年。普通傷害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傷害罪最重僅1年。本案發生在2024年11月5日上午8點多,洪姓女館員站起來整理前面的櫃臺物品時,跟她一起值班的蕭姓女同事從櫃臺內側走出去,把書本放上書車。洪姓女館員整理完畢要坐下,滑輪椅卻已不在原位,她一屁股直接坐到地上,頭再撞到書車,送醫驗出腦震盪和脊椎底部骨折。洪姓女館員控訴蕭姓女同事明知她站起來工作,經過她身旁時推開滑輪椅卻不推回去也沒提醒她,顯然是等著看她會不會沒注意就坐空跌倒,事後她向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報案,新北地檢署「如她所願」起訴普通傷害罪。蕭姓女同事承認推開滑輪椅但沒有傷害的意圖,強調她不是故意的;新北地院勘驗監視畫面,蕭姓女同事左手拿一本書,要從洪姓女館員座位後方通過時,剛好她起身,蕭姓女同事以右手順勢將滑輪椅往前推開,並非無緣無故去動別人椅子,而且在意外發生後,蕭姓女同事立刻上前扶著洪姓女館員關心傷勢,法官認定,如果被告故意製造坐空的風險,她對被害人不會是這種反應。一審法官衡量被告雖認罪但沒有賠錢,以過失傷害量處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千元;檢察官上訴的主張之一,就是被告未賠償也沒取得被害人諒解,另一個理由仍是主攻被告明知推開滑輪椅沒歸位可能讓人受傷,她卻存著看好戲的心態。蕭姓女同事刑事一審判決後,在民事賠償案一審期間達成45萬和解並給付完畢,所以她向高院請求給予緩刑。二審合議庭也看了監視畫面,認為被告推開被害人的椅子只是為了清出通道,不一定會想到被害人馬上就坐下,可能以為被害人還會多站一點時間,或者坐下時先往後看,不論是哪種心態,頂多觸犯過失傷害罪,原審的罪名與刑度都合理。高院判決書特別解釋宣告緩刑的考量:緩刑制度可避免因刑期太短而無法使被告改過向善,設立目是「特別預防」,若是將被害人的同意提升為法定絕對要件,等同將國家刑罰權的裁量交由私人決定,不僅違背罪刑法定與責任原則,也可能導致經濟弱勢的被告因無力賠償而喪失受緩刑宣告的機會,衍生階級不公。合議庭指出,如果法院「預測」被告不會再犯,本來就可以宣告緩刑,不應以被告是否已達成和解或被害人同意緩刑作為唯一的決定因素。二審法官對於本案45萬元和解金的解讀,這是一位月薪3萬多元圖書館員超過一年的年收入,代表已有盡力修補損害;告訴人在民事案件同意和解也收下賠償金,卻在刑事案件堅決反對讓被告緩刑,法官說雖然不去猜測這是什麼心態,但可研判為告訴人的情緒尚未平復,或者希望被告得到報應,但不給緩刑除了滿足告訴人一時的懲罰慾望之外,對於社會防衛或被告更生並無實質幫助,甚至可能因執行刑罰而影響被告的工作與家庭,因此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本案已判決確定,不得上訴。
年前「吐到手腳抽筋」痛跪地!丹妮婊姐急送急診 母推輪椅撞牆…她嘆:把我逼死
網紅「丹妮婊姐」個性直率、敢說敢言,擁有一票粉絲追隨。近日她分享,肚子突痛到全身抽筋,被緊急送到急診,結果媽媽竟是豬隊友,讓她哭笑不得。丹妮婊姐昨(23日)在粉專《丹妮婊姐星球》發文表示,才傳訊跟設計師說等等到,下一秒突然直接跪在地上抱著臉盆吐,肚子絞痛到不行,趕快衝去診所後,打針吃藥有好轉,休息一下,就又歡樂的去髮廊染髮,畢竟這本來就是我的行程,豈料染到一半,整個人又痛到全身抽筋,趕緊吹乾頭髮,直接送急診。丹妮婊姐形容,肚子痛到手腳都抽筋,只能呈現蝦子的狀態,「我就是一隻蝦,我直接跪在醫院的地板,完全不顧髒不髒,我媽邱女是陪我進去急診的人,接下來她隆重登場,首先她幫我推輪椅的時後,要嘛撞牆壁,要嘛撞到人家醫院鐵櫃,要嘛撞到人,嚇得我一個病人到處道歉,還要邊指揮交通,因為她本人是真的不會開車,所以連帶不會推輪椅。」丹妮婊姐透露,廣播到她的名字時,媽媽不知道去哪了,自己只好用腳滑輪椅,一路滑進診間,此時好心人再度看不下去,趕快幫她推,「我媽楊秋女真的名副其實豬隊友,到底怎麼會如此荒唐的人啦,把我逼死。」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早日康復,這個痛法太可怕了」、「希望你好又想笑,搞得我好矛盾啊」、「應該急性腸胃炎,之前也這樣過,原本痛得要死,打點滴就馬上就好了」、「很可憐但又好好笑」、「希望平安健康過個好年」。
嘉義縣13日1至5類人員提前接種 85歲以上長輩仿日本「宇美町」式施打
嘉義縣今13日提前為1至5類人員,包含醫事人員、防疫人員、高風險工作者、機構與社福照顧系統人員及其受照顧者、洗腎患者接種疫苗,至於85歲以上長輩按規畫15日開始接種,屆時擴大接種站的醫師及護理將比照日本採用「宇美町」式施打法,體恤長者行動不便。嘉義縣今13日提前為1至5類人員,包含醫事人員、防疫人員、高風險工作者、機構與社福照顧系統人員及其受照顧者、洗腎患者接種疫苗。嘉縣獲中央配發1萬9000劑AZ疫苗,接種對象包含1至6類,為降低接種壅塞,今提前由衛生所開設門診,針對1至5類人員提供接種服務,其中洗腎患者及養護機構住民,會由原洗腎醫院診所或合約醫院提供接種,第1至4類則由各鄉鎮衛生所開設門診提供服務。嘉義縣今13日提前為1至5類人員,包含醫事人員、防疫人員、高風險工作者、機構與社福照顧系統人員及其受照顧者、洗腎患者接種疫苗。另外,受疫苗數量限制,這波以85歲以上長者優先施打,目前16鄉鎮社區擴大接種站已完成規畫,首波15日啟動,會在民雄國中、新港國中、水上國小、大林國小同步開打,16至17日分別在永慶高中、鹿草國小、中埔國小、朴子國中、布袋國小、東石國小開站,其餘鄉鎮衛生所也同步提供服務,由衛生所通知長輩接種。體恤長者行動不方便,衛生局說,醫師及護理將比照日本「宇美町」式施打法,事先設置好保持社交距離的座椅,安排長者排排坐好,由醫護坐著旋轉滑輪椅迅速替民眾施打,加快接種速度及安全性,並以分齡、分流、分批辦理,減少群聚風險。嘉義縣長翁章梁今前往慢性病防治所視察疫苗接種情形,「只要有登記,就一定打的到!」,翁章梁說,針對有意願施打,卻受交通限制或行動上不便的長者,將進一步與衛生所、村里長討論該如何協助,可由衛生所親自到府施打或由復康巴士、公車處相關交通工具載送施打,100歲以上有意願接種疫苗的人瑞,縣府將派員到府接種。
丟輪椅擋火車 無業婦人認罪遭判二年徒刑
【記者/謝中凡】一名無業婦人因與台北火車站站務員發生爭執,將月台上的滑輪椅丟下鐵軌,所幸僅造成車班延誤而無傷亡,被控公共危險罪中最輕本刑有期徒刑3年以上的「以他法致生火車往來之危險」罪,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被告婦人認罪,且考量婦人個人因素,法官今天引用相關法條予以減刑,判她有期徒刑2年。判決指出,被告婦人於去年8月30日清晨與站務員發生爭執,一時情緒失控,在台鐵台北車站第4月台A側15車乘車處,搬取月台上的滑輪椅丟擲在鐵軌上,當時4128車次區間車將靠站,不得已緊急煞車,並立即通報站務員排除障礙,造成列車停留現場1分鐘。判決指出,被告婦人觸犯《妨害舟車及航空機行駛安全罪》,依法律規定,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此法條在實務上並不多見。而被告婦人除認罪「擋火車」外,也承認在車站拾獲金融卡據為己有,且曾盜刷,另被依侵占遺失物、詐欺罪判處罰金3000元及有期徒刑2個月,三案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