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災防長」上路 北市升級防災治理打造韌性首都
台北市政府為持續強化城市災害防救治理能力,展現捍衛市民安全的決心,率先推動「災防長制度」。該制度明定由各機關副首長擔任災防長,親自統籌機關災害防救業務,成功將防災工作由原本的業務單位層級,大幅提升至機關決策層級,有效強化跨局處整合及整體治理效能,作為全國制度推動之最佳示範。此一創新體制,不僅是本府精進災害防救量能的作為,更是建立在近年卓越的施政基礎之上。臺北市自113年起便積極配合行政院發布之「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善用計畫資源全面落實各項整備工作,強化面對大規模災害的韌性;市府團隊的齊心努力,更讓臺北市於114年榮獲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評鑑「特優」,表現亮眼,114年中央災害防救業務訪評中亦獲得內政部7項「特優」、15項「優等」之殊榮。面對全球極端氣候的嚴峻威脅,臺北市的「災防長」體制將緊密扣行政院災害防救三大方針:「因應氣候變遷,促進極端災害調適作為」、「導入數位轉型,強化智慧災害防救效能」及「精進災害管理,強化大規模災害復原量能」。各局處災防長不僅負責推動機關內部的防救災計畫,更肩負起跨機關協調與防災資源調度的指揮重任。此外,市府亦同步強化「臺北市災害防救辦公室」的組織功能,深度整合都市發展與工務體系的專業,將防災思維由傳統的「災時應變」,向前延伸至「事前減災」的源頭治理,並銜接災後復原機制,逐步建構本府「全災害管理體系」。未來,臺北市政府將持續透過制度精進、跨域資源整合及多元化實境演練,全面提升城市總體韌性,打造安全、永續且宜居的首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