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道路工...
」 營建署 張之明 立委助理 綠電
涉收賄7567萬和性招待 監院彈劾營建署組長與課長
監察院指出,內政部原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廠商賄賂及不正利益(接受飲宴、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服務等招待)、一般洗錢、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等罪,收受之賄賂及不當利益高達新臺幣7,567萬235元,遭檢察官起訴,又有婚外情之違失;被彈劾人詹加欣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廠商不正利益罪(接受飲宴、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服務等招待),遭檢察官起訴,2人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審查委員全數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賴鼎銘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張之明為原營建署簡任第11職等組長,為國家高階文官,竟不思廉潔自持,見為各地方政府撰寫補助申請計畫之廠商利益龐大,認為有利可圖,遂利用其職務上獲悉之計畫評選、審核重點及最新趨勢等重要資訊優勢及核決權限,收受陳○來、江○昇、莊○傑等廠商之賄賂及不正利益(接受飲宴、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服務等招待),總計高達7,567萬235元。彈劾案文表示,且張之明又有洩密、發生婚外情等違失,貪聲逐色,嚴重損害政府補助及採購事務之公平性,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核其所為除涉犯刑罰法律外,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7條、第22條第1款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3點、第7點規定。彈劾案文續指,被彈劾人詹加欣身為原營建署道路工程組課長,熟稔工程預算及補助流程,竟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廠商江○昇飲宴招待36次(換算不正利益計8萬4,182元),其中部分飲宴有女陪侍及性服務等招待,又接受廠商莊○傑之飲宴、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服務等招待,對特定廠商為個別指導,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經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核其所為除涉犯刑罰法律外,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第22條第1款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3點、第7點規定。監察院表示,前瞻計畫為國家重大政策,攸關民生基礎建設,本立意良善,被彈劾人等身居公務員要職,且均涉及前瞻計畫相關審議案件,即應與廠商往來之分際更加謹慎,卻對特定廠商為個別指導,與廠商飲宴期間討論公務,從中獲取賄賂或不正利益,前瞻計畫為其等濫用資源,未思人民福祉,違失行為非偶一為之、已長達多年,犯行明確,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爰提案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最貪公務員」獲北院交保 營建署前組長張之明繳850萬才能回家
被稱為最貪公務員的營建署道路工程組前組長張之明,被控收賄7567萬餘元,找廠商埋單幫他養情婦、買車,台北地檢署昨(28日)依不違背職務行受賄等罪起訴他,並求刑25年,北檢今天將在押的張之明移審台北地院,法官訊後裁定張之明8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北檢起訴指控,營建署道路工程組負責審議地方政府提出的提升道路品質補助計畫,擇優進行差別性補助,廠商陳登來自2017年起協助撰寫計畫書,為求通過審核,透過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充當白手套,找張騰龍打點張之明。檢方指出,張之明與張騰龍的賄款為核定補助金額的1至3%,張之明並指示課長詹加欣教導其他廠商寫「市區道路BIM應用推廣案」等投標書,共收賄7452萬元,另接受性服務與吃豪餐等不正利益33萬餘元,總計不法所得7567萬餘元。北院裁定指出,張之明犯罪嫌疑重大,且否認犯行,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的收賄重罪,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在大陸有投資事業,犯罪所得尚未足額扣押,且部分金額流向不明,有逃亡之虞,但還未達羈押程度,因此裁定張850萬元交保;至於陳登來於偵查間認罪,獲裁定350萬元交保。本案受命法官為金融法庭法官彭慶文。接押庭庭訊時,張之明否認犯罪,聲稱已辭職,強調已一無所有、財產都被扣押,請求法官讓他交保,回家照顧、陪伴年邁的父母。
前瞻計畫弊案!前立委助理轉汙點證人 前營建署組長收賄7千萬起訴求刑25年
檢調偵辦內政部營建署弊案時,查出前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涉嫌透過前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擔任「白手套」,向廠商收賄7千萬元。目前檢調依貪汙等罪起訴張之明、張騰龍和業者陳登來、課長詹加欣4人。而張騰龍因遭羈押後認罪,同時繳回部分犯罪所得,與營建署課長詹加欣均轉為汙點證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於2022年接獲檢舉,指稱營建署2021、2022年在辦理雲林縣太陽能光電板設置案,審查前瞻計畫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及營建署採購市區改善電腦軟體標案時,業者曾委託力大生技負責人、立委助理張騰龍居間行賄官員,以此來取得補助款或標案。而其中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採購市區道路改善電腦軟體2案,是由時任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所負責。有關單位調查後發現,廠商與張騰龍除招待張之明喝花酒、賄賂外,廠商還花費百萬元請一名女藝術家給張之名包養。而張之明在接受招待與賄賂後,就指示課長詹加欣提供資訊,護航業者取得輔助款與標案。檢調也於7月12日搜索張騰龍位於立法院的辦公室、力大生計公司與其住處,並在其中查扣600萬現金與勞力士名錶等物。訊後,檢方則聲押禁見張騰龍、張知名與陳登來等人。之後張騰龍則坦承罪刑,並主動繳回部分犯罪所得。檢方於28日偵結起訴,其中,張之明因貪汙等罪具體求刑25年,另張騰龍和業者陳登來、課長詹加欣也遭起訴。唯檢方以審理期間坦承所有犯行、轉為汙點證人為由,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而業者江俊昇、莊惟傑2人則遭緩起訴處分,業者黃良凱則是不起訴處分。
雲林綠電弊案重大進展!行賄業者改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營建署雲林綠電弊案,有重大進展。涉嫌行賄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的業者陳登來,檢方聲押禁見陳失敗,提起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台北地院重裁,北院二度開庭後,法官裁定將陳羈押禁見。檢調懷疑陳登來因另涉營建署雲林綠電案行賄高官,因此陳被收押後,案情可望將擴大發展。另張之明、「白手套」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前執行長張騰龍也向高院提起抗告,但遭裁定駁回,2人遭羈押禁見確定。北檢查出,營建署2021年、2022年辦理雲林縣太陽能光電板設置案、前瞻計畫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市區道路規畫電腦軟體採購案時,業者透過立委助理張騰龍擔任「白手套」招待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長張之明喝花酒,除飲宴並行賄數百萬元。北檢7月中聲押禁見張之明、張騰龍和業者陳登來、江俊昇4人,北院裁定張之明、張騰龍羈押禁見;審酌陳登來坦承部分行賄事實、江俊昇承認行賄,裁定陳以300萬元、江以70萬元交保。但北檢認為,陳登來與張之明、「白手套」張騰龍2人對於行賄金額、情節說法不一,加上陳登來疑另在其他營建署標案涉及貪汙,還有多位公務員共犯及證人未到案,有羈押必要,因此不服交保裁定,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審酌陳登來與張之明、張騰龍2人供述不一,且依據檢察官所附調查局通信監察資料,顯示陳登來另涉雲林綠電等貪汙案,因共犯及證人未到案,有羈押必要,發回北院重裁。法官日昨二度開羈押庭後,認為陳登來有收押必要,裁定將陳登來羈押禁見。
營檢署官員涉勾結立委助理 雲林綠電等標案涉收賄數百萬遭收押
內政部營建署辦理雲林縣太陽能光電設施等標案,業者涉嫌透過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擔任白手套,行賄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約數百萬元,由張之明護航業者取得標案,台北地檢署12日發動搜索立院辦公室等處,約談張騰龍、張之明、詹姓課長及涉案業者共12人到案,張騰龍、張之明今(14日)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此外,業者陳登來、江俊昇遭檢方聲押,北院裁定各予300萬元、70萬元交保,但兩人若被檢察官查出與本案相關人員聯繫,將予羈押,至於詹姓課長昨天已予50萬元交保,廠商黃良凱、莊文傑各30萬元交保。檢調12日發動搜索本案相關地點包括立法院區辦公室等處,北檢先知會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轉報院長游錫堃後,檢調再執行搜索。北院指出,根據張騰龍、張之明兩人供述、及檢方羈押聲請書所載各項證據及卷證資料,足以認定兩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兩人有滅證等情形的可能,因此裁定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至於業者陳登來、江俊昇,兩人一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不過考量兩人坦認行賄犯行,如能提出交保金,則不予收押,但如發現與本案相關人士聯繫,將再命羈押。張騰龍疑似在營建署2020年處理雲林縣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相關標案,為相關業者居間行賄特定高官。張騰龍還涉嫌於2021、2022年間,在營建署道路工程組辦理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市區道路規劃軟體服務採購案2案,疑以金錢賄賂或提供喝花酒、飲宴等不正利益,行賄營建署組長張之明。張之明則私下提供資訊或指導業者,並指示下屬詹姓課長配合,以護航工程、資訊業者獲取補助款、採購案。
北檢搜索立院查營建署弊案 立委助理、官員涉當白手套遭聲押
內政部營建署辦理雲林縣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相關標案、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市區道路規畫軟體服務標案,業者涉嫌透過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擔任白手套,行賄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約數百萬元,張之明涉嫌護航業者取得標案,台北地檢署昨(12日)發動搜索立院辦公室等處,約談張騰龍、張之明、詹姓課長及涉案業者共12人到案,張騰龍、張之明遭聲押禁見,詹男50萬元交保。廠商黃良凱、莊文傑各30萬元交保。其餘人仍庭訊中。昨天檢調搜索地點包括立法院區的相關辦公室,北檢昨天一早先知會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轉報院長游錫堃後,檢調再執行搜索。張騰龍是「力大生技」公司創辦人,力大公司是國內知名健康食品廠商,公司獲工研院轉投資,張騰龍先後擔任過多名立委的助理或執行長,在立院長袖善舞,本身擁有藍綠豐厚政商人脈。桃園市調查處去年接獲廠商檢舉,指張騰龍在營建署辦理多項標案中,疑居間扮演白手套角色,為業者行賄官員,協助業者取得標案,桃園處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檢調昨兵分22路搜索營建署、張騰龍位於立法院辦公室等地,約談張之明、詹姓課長及張騰龍12名被告,另傳喚11名證人。張騰龍疑似在營建署2020年處理雲林縣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相關標案,為相關業者居間行賄特定高官。張騰龍還涉嫌於2021、2022年間,在營建署道路工程組辦理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市區道路規劃軟體服務採購案2案,疑以金錢賄賂或提供喝花酒、飲宴等不正利益,行賄營建署組長張之明。張之明則私下提供資訊或指導業者,並指示下屬詹姓課長配合,以護航工程、資訊業者獲取補助款、採購案。
雲林縣綠電爆弊案!立委辦公室執行長當白手套行賄高官
內政部營建署辦理雲林縣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相關標案、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市區道路規畫軟體服務標案,業者為獲取補助款或標案,疑透過某立委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擔任白手套,居間行賄高官,其中張騰龍疑在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市區道路規畫軟體服務標案2案,行賄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約數百萬元,張之明涉護航業者取得標案,涉嫌貪汙。檢調12日以被告身分約談張之明、詹姓課長及張騰龍、涉案業者共12人到案,漏夜訊問中。涉案的張騰龍是「力大生技」公司創辦人,力大公司是國內知名健康食品廠商,公司獲工研院轉投資,張騰龍先後擔任過多名立委的助理或執行長,在立院長袖善舞,本身擁有藍綠豐厚政商人脈。桃園市調查處去年接獲廠商檢舉,指張騰龍在營建署辦理多項標案中,疑居間扮演白手套角色,為業者行賄官員,協助業者取得標案,桃園處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檢調昨見時機成熟,收網逮人。檢調12日兵分22路搜索營建署、張騰龍位於立法院辦公室等地,約談張之明、詹姓課長及張騰龍12名被告,另傳喚11名證人。檢調搜索立院前,北檢檢察長鄭銘謙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在檢調搜索前,12日一早致電立法院祕書長林志嘉知會檢調搜索一事。依據經濟部統計,至2020年為止全台太陽光電建置量最高的前5名縣市分別為台南市、彰化縣、屏東縣、雲林縣及高雄市。調查局發現,雲林縣是政府發展太陽光電重要地點,而張騰龍疑在營建署2020年處理雲林縣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相關標案,為相關業者居間行賄特定高官。另張騰龍涉嫌於2021、2022年間,在營建署道路工程組辦理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市區道路規劃軟體服務採購案2案,疑以金錢賄賂或提供喝花酒、飲宴等不正利益,行賄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調查局懷疑,張之明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金額超過數百萬元。調查局懷疑,張之明利用擔任補助案審查、採購評選委員機會,私下提供資訊或指導業者,並指示下屬詹姓課長配合,護航工程、資訊業者獲取補助款、採購案,張之明、張騰龍及業者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