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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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內鬼案再爆延燒!檢又起訴2人 他因態度不佳被求刑8年8月
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台積電洩密案,日前依法起訴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以及東京威力公司,全案交由法院審理中。不過,台高檢持續追查以後,發現陳力銘又透過另位陳姓工程師竊取台積電機密,而東京威力的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滅證。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日前偵辦此案過程中,發覺被告陳力銘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另位陳姓工程師亦另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擅自重製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罪嫌,被告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另名盧姓被告亦涉有湮滅刑事證據罪嫌。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向法院對陳力銘等3人以及東京威力公司依法追加起訴,並分別求取被告陳力銘有期徒刑7年、陳姓員工因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被檢方求刑有期徒刑8年8月,盧姓被告有期徒刑1年,及對被告東京威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台高檢指出,在偵辦台積電洩密案件過程中,為釐清東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後段所稱「盡力為防止行為」之要件,經查發覺該公司雲端硬碟內,尚存有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次19,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台北地檢署於2025年11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約詢、訊問陳姓員工,於同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台積電3工程師洩密遭求重刑! 高檢署續查法人自然人刑責
台積電前員工陳力銘轉至設備大廠東京威力科創任職,竟然回頭勾結在台積電的同事吳秉駿、戈一平等人,拍攝上千張2奈米機密照片,台積電透過監測系統發現機密資料接觸異常,調查後發現多人涉案,高檢署智財分署今(8月27日)依國安法等罪起訴陳、吳、戈等三名工程師,各求處14年、9年、7年有期徒刑,3人正羈押禁見中,預定下周移審智財法院。高檢署智財分署指出,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 12廠之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至台積電之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行銷部門任職。陳力銘熟悉台積電各項機密資訊保護措施,亦深知台積電嚴格要求供應商遵守保密約定,竟為替東京威力公司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運用與吳秉駿、戈一平及廖姓同事(廖男未涉域外使用意圖且未據告訴,另予簽結)等台積電在職員工舊誼,央請渠等提供業務上可接觸到之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檔案或營業秘密。陳力銘要求前同事供他拍攝重製後,俾利東京威力公司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爭取台積電 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之資格,嗣因台積電察覺有異,於內部調查後,而於今(114)年 7月 8 日向高檢署提出告訴。高檢署檢察官密集偵訊在押被告 3 人及相關證人,分析相關電磁紀錄及證物後,認被告 3人犯罪事證已明,於今日偵結並提起公訴。本案事涉我國產業命脈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嚴重威脅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被告 3人犯罪情節重大,爰請求從重量刑如下:被告陳力銘涉犯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之 2 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 5年、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之 1 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 3 年、國家安全法第 8 條第 2 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各量處有期徒刑 8 年,應執行有期徒刑 14 年;被告吳秉駿涉犯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之 2 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量處有期徒刑 4 年、國家安全法第 8 條第 2 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量處有期徒刑7年,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被告戈一平涉犯國家安全法第 8 條第 2 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量處有期徒刑 7年高檢署並已分案續查是否有法人及自然人涉有相關刑事責任,堅定秉持捍衛國家關鍵核心技術營業秘密之精神,與產業界共同維護國家核心競爭力。
南一書局經理等4人涉犯營業秘密罪 「帶槍投靠」遭起訴
曾任知名教科書公司翰林出版社經理和3名數位部工程師,涉嫌從老東家「帶槍投靠」另家知名教科書公司南一書局,4人替南一研發教師教學工具系統,系統編碼與翰林的系統如出一轍;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將南一書局經理陳銘仁、工程師陳懷傑、陳兆嶸、李宏遠等4人起訴。檢調調查,2017年9月,原本是翰林數位部經理的陳銘仁跳槽至南一書局後,翰林的工程師陳懷傑、陳兆嶸及李宏遠等3人,也跟進跳槽至南一,翰林懷疑4人將在翰林所開發的「教師教學使用工具」等系統,於離職後帶到南一書局;2年後,翰林「教師教學使用工具」於2019年7月發生問題,翰林因此詳查程式碼,發現程式中竟出現「南一」字樣遂提告。南一書局曾在案發後發表聲明,指該公司因應數位出版需求,多年來致力投入數位教材之研發,歷來皆未曾使用不正當商業手法或從事不公平競爭,而獲取利益。
施房茶配方被E奶女員工竊走 簽約訂金600萬元化為泡沫
1名自稱是馬來西亞富商來台考察商機,看上台灣知名搖飲「施房茶」,並與店家簽訂品牌經銷意向書,沒想到簽完約後他竟帶走施房茶美女員工一起回馬來西亞。事後施姓負責人調查才發現,這名女員工竊取飲料配方及原料機密,準備到大馬開店,連當初600萬元簽約金都化為泡沫。據《鏡週刊》報導,這名37歲盛姓女子擁有E奶火辣身材,她常常光顧施房茶,結識了施姓負責人一家,而施姓負責人父母覺得與盛女相當投緣,因此經常邀她參加家族旅遊,最後讓她在公司擔任會計職位。盛女時常在施房茶粉絲專頁上發文,放上自己的照片幫店裡宣傳,看起來對工作非常認真,卻沒想到她會為愛背叛公司。施姓負責人表示,去年5月自稱馬來西亞富二代男子鄭楚豪,表明看好施房茶品牌,想透過經銷合作將品牌引進馬來西亞,他依約定指派盛女窗口,告知鄭男關於店裡原物料及配方等商業機密;後來鄭男表示要帶盛女到當地訓練員工,施姓負責人不疑有他,便讓2人一同回大馬。盛女經常在臉書幫施房茶宣傳。(圖/翻攝自施房茶臉書)起初施姓負責人以電話聯絡盛女詢問工作進度,她都還有回報,隨著時間過去越來越難聯絡到對方,就連當初匯款的600萬元簽約訂金也是一再拖延,最後2人完全失聯。之後施姓負責人陸續接到原物料廠商打來詢問的電話,指盛女以個人身分聯繫廠商,詢問馬來西亞進貨原物料事情,這時才他才驚覺盛女他們根本是要自行開店,自己當初還傻傻相信鄭男想要發展品牌一事。(圖/翻攝自施房茶臉書)施房茶總店在新北市新莊輔大商圈開業8年,近期更拓店在台北市信義區遠百百貨專櫃,事業做得越來越好,不料卻被有心人士詐騙,不僅把店裡配方偷走就連當初簽約600萬訂金在一夕間都化為泡沫。施房茶委任律師葉書佑表示,施房茶已對盛女及假富商2人提告妨害營業秘密罪等,全案目前由新北地檢署偵查,先前已有傳喚過2人出庭,但仍沒有見到他們蹤影,若再次傳喚未出現,檢方不排除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