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音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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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蛇迎春喜過年 爆竹煙火安全不可少
春節期間,施放爆竹煙火是中國傳統的慶祝習俗,代表除舊歲迎新年的熱鬧氣氛;然而爆竹煙火內含有火藥成分,如果施放不慎,易因火花接觸易燃物釀致火災危害,甚至有孩童因施放鞭炮造成受傷案例,加上施放過程中會產生噪音、空氣汙染及燃放後產生的氣體吸入對人體危害。北市政府消防局呼籲民眾可多利用爆竹電子音效取代實際燃放鞭炮,可增添喜慶的氣氛,也可確保周圍人員安全,及為地球減碳盡一份心力。北市消防局表示,施放爆竹煙火時,一定要購買合格的產品,且遵照產品包裝上標示的「煙火類別」、「使用說明」及「安全距離」等進行施放,如果施放時未依照使用說明,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例如「飛行類」的如沖天炮至少有10公尺以上的安全距離、而「升空類」的也有20公尺的距離。此外,爆竹煙火禁止於「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臺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所列規定加油(氣)站、瓦斯行、高速公路、大眾捷運系統及高架道路、古蹟、醫院、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及基地範圍內施放爆竹煙火,違者可處新臺幣3至30萬元罰鍰。為了平安過好年,避免施放爆竹煙火致發生意外的風險,消防局提醒民眾盡量避免施放,如要施放一定要遵守以下的安全守則:─須購買標示清楚的產品,要選擇有貼認可標示的煙火。─須遵守標示中的使用方法。升空、飛行類爆竹煙火施放須先固 定妥當,並應對空垂直發射。─選擇空曠地點施放,不可將頭靠近煙火出口處點火或觀望。─不可對人、建築物、易燃物發射。─不可串接堆疊同時大量施放。─未滿12歲兒童施放爆竹煙火,應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另為確保兒童施放爆竹煙火之安全,消防局特別提醒所有的家長,12歲以下兒童施放爆竹煙火若無大人陪伴,家長或監護人最高可以罰1萬5千元罰鍰。另外升空類、飛行類、摔炮類的一般爆竹煙火是禁止兒童施放的,販賣商若是販售上述3類爆竹給兒童,可處3至15萬元罰鍰。消防局再次呼籲市民朋友,禁止隨意施放煙火以維護台北市過年期間的公共安全與安寧,使用爆竹音效安全過年(可掃描節慶音效卡下載,或至消防局網站https://reurl.cc/M6MK14或內政部消防署網站https://reurl.cc/A42YaQ下載)。
鞭炮亂放hen危險「最高罰15萬」! 消防署曝「4個一定要」注意事項
春節即將到來,許多人為了讓佳節氣氛更加熱鬧,都會購買鞭炮或煙火施放。對此,消防署發文表示,施放時一定要遵守4大原則「4個爆竹一定要,施放安全剛剛好」,才能避免危險發生,此外也建議民眾可以改用爆竹音效MP3來替代爆竹、煙火,不僅省錢環保又無害 。消防署於1日在臉書專頁以「新春系列宣導,一個不注意,施放爆竹煙火會變hen危險唷」為題,提醒民眾施放時,一定要遵守下列原則,才不會發生危險。1一定要,依外盒包裝上產品使用說明施放。2一定要,注意點火卻未燃放的爆竹煙火,不要探頭去看。3一定要,選擇符合地方自治法規公告可施放的地點施放。4一定要,有專業爆竹煙火之施放人員資格,才可以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此外,消防署也建議民眾可以改用爆竹音效MP3來替代爆竹、煙火,不僅省錢環保又無害 。需注意的是,施放爆竹煙火應選擇空曠又安全的地區,像是人潮少及風向佳之地點。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不可於漁船加油站、儲油設備之油槽區、彈藥庫、火藥庫、可燃性氣體儲槽及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處理(販賣)、高速公路、大眾捷運系統及高架道路路權範圍內、古蹟、醫院、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及其基地內施放。若違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所定自治法規中有關爆竹煙火施放地區、時間、種類、施放方式或施放人員資格之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2天後就是廟會!新莊宮廟電線起火 倉庫全是環保爆竹狂燒20坪
新北市新莊區昨日晚間驚傳宮廟火災,新樹路某宮廟疑似電線起火導致祝融,而由於宮廟遶境活動即將來臨,現場儲存大量環保爆竹,火勢迅速延燒,消防人員獲報後立刻前往撲救,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需釐清。據了解,該宮廟藏庫儲存環保鞭炮,所幸數量不多未超出管制量,消防局獲報後投入1大隊1中隊9分隊,28輛救災車輛,116名消防員前往救災,並於8分鐘內迅速控制火勢,無人員傷亡,亦無擴大延燒。消防局表示,環保鞭炮不會產生紙屑及刺鼻的味道,但內容物仍有火藥,頗具危險性,故宮廟存放環保爆竹時,應遠離火源、電器或產生高熱、火花之機具,周遭勿囤放可燃物、易燃物如紙箱、油品等;若儲存達管制量時,應依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於合格場所進行存放,實施安全管理,並於周遭空出適當安全距離,以免災害波及鄰房。為了強化消防安全及避免環境汙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提醒,宮廟於繞境期間施放爆竹煙火時,應向當地區公所、警察局及消防局申請許可,並呼籲以爆竹音效取代爆竹煙火施放,減少潛在的安全隱患。消防局會持續加強巡邏及宣導工作,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不遺餘力。
燃放爆竹煙火「5不5要」 未滿12歲無大人陪同…家長最高罰1.5萬
炮竹一聲辭舊歲!春節節慶燃放爆竹增添熱鬧氣氛,但台中市消防局今天提醒,近年不當施放爆竹煙火事故頻傳,鼓勵多以爆竹音效取代,日前查獲太平區1處越南商店違法囤積爆竹煙火達管制量約1.6倍,除沒入外,將依規定予以裁罰。此外,未滿12歲兒童若施放爆竹煙火,須大人在旁陪伴,否則將處家長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台中市消防局查獲太平區1處越南商店違法囤積爆竹煙火達管制量約1.6倍,沒入違法爆竹煙火外,將依規定裁罰。(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消防局呼籲業者勿違法囤積爆竹煙火,並勿任意販賣給未滿12歲的兒童,並強調,12歲以下兒童施放爆竹煙火,須大人在旁陪伴,否則將處家長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此外,依「台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0時至6時施放飛行及升空類的一般爆竹煙火,應申請專案許可才能施放。台中市消防局鼓勵民眾,多以爆竹音效取代實際施放,安全又環保,並呼籲選購貼有認可標示的合法爆竹煙火,減量並依產品外觀使用說明正確施放,平安歡喜過好年。台中市消防局查獲太平區1處越南商店違法囤積爆竹煙火達管制量約1.6倍,沒入違法爆竹煙火外,將依規定裁罰。(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消防局表示,為杜絕業者違法囤積爆竹煙火,已全面查核金香舖、賣場等爆竹煙火販賣場所,17日晚間在中市太平區查獲1處越南商店囤積販售量超出管制,總火藥量約8.15公斤、總重量約60.2公斤,達管制量約1.6倍,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依法舉發並沒入該批違法煙火,將處以新台幣12萬以上、60萬以下罰鍰。台中市消防局宣導燃放爆竹煙火安全,製作文宣加強宣導。(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