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
」 恐嚇 新北 台北地院 吵架 美國
醫療暴力!「欠醫藥費」要求開診斷證明遭拒 病患暴打耕莘員工畫面曝光
新北市新店區6日發生醫療暴力案,28歲賴姓男子日前在耕莘醫院進行神經阻斷手術,卻積欠醫藥費尚未付清,而他6日就診時要求開立診斷證明遭拒,竟情緒激動暴打院方33歲陳姓員工,導致陳男頭部血腫、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趕抵後連忙將他逮捕,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賴男曾多次在耕莘醫院就醫,先後積欠百萬醫藥費未付清,而他近日又因為腰痛在醫院進行神經阻斷手術,並於6日門診期間要求開立診斷證明以申請保險,但該手術他還積欠一萬多元費用,醫生拒絕開立,賴男因而大鬧診間,陳男聽聞聲響試圖排解,卻慘遭賴男攻擊。根據當時畫面,賴男將陳男壓打在地一陣暴打,陳男試圖起身,賴男卻一腳踢向他頭部,導致陳男頭部血腫、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以現行犯將賴男逮捕,詢後將依違反醫療法及傷害罪嫌移送臺北地檢偵辦。天主教耕莘醫院表示,賴男日前曾因腰痛至本院急診就醫,期間即曾多次與護理人員及保全發生爭執,影響醫療秩序。本次再度於院內發生暴力事件,不僅危害第一線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也影響其他病人就醫權益。此外,院方檢視公開司法資料發現,該病患過去曾與多家醫療院所發生醫療費用相關民事程序,包括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等案件,涉及多家醫療機構。院方表示,相關案件均屬公開司法紀錄,顯示其曾與多家醫療院所發生醫療費用爭議;至於個案是否涉及其他法律責任,仍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認定。行政副院長樊裕明強調,醫療場所是守護生命的重要空間,無論醫護、行政、保全或其他工作人員,都應在安全、受尊重的環境下執行職務。院方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辱罵、威脅或妨害醫療秩序行為均採零容忍態度,將依法蒐證、追究法律責任,並持續強化院內安全機制,維護醫療人員執業安全及民眾安心就醫的權益。
秘書關心民眾反遭通緝犯持刀恐嚇 山田摩衣:當時服務處還有很多民眾
新北市議員山田摩衣服務處27歲陳姓秘書,5日下午見36歲劉姓男子蹲在超商外而關心,但劉男因與女友吵架心情不佳,竟反嗆「看三小」並持刀恐嚇,劉男5日晚間遭警方逮捕,警方發現其為毒品和詐欺通緝犯,訊後解送歸案,山田摩衣6日受訪,表示當時服務處裡還有陳情民眾,如犯嫌完全失控後果將不堪設想,將來她會持續在議會監督,呼籲新北市「好好顧治安」。陳男5日下午見劉男蹲坐在松江街超商外而趨前關心,但劉剛與蔡姓女友發生爭執心情極差,加上喝保利達後情緒失控,竟怒嗆「看三小」,更拿出身上的折疊刀揮舞恐嚇,蔡女見狀連忙將劉拉離現場,陳男則心生畏懼、報警求助。海山警分局江翠派出所獲報後,調閱路口與周邊監視器畫面過濾動線,迅速掌握劉男的真實身份與落腳處,於當晚9時許在劉男新莊住處將其逮捕,並發現他因詐欺和毒品罪遭南投和新北地檢署通緝,訊後解送歸案,全案依法送辦。山田摩衣6日表示,她沒想到服務處同仁對民眾關心的眼神,反遭犯嫌認為是在挑釁,而當時服務處內還有非常多陳情民眾,如犯嫌沒被阻止、完全失控的話,後果將不堪設想。山田摩衣強調,她服務處附近也許多學校,包括國中小學,如一般民眾與孩童遇上此狀況恐無法處理,她感謝警察局迅速破案,而毒品防治與人民生命安全息息相關,她將來會在議會持續監督,要求新北市好好顧治安。
超商前揮刀恐嚇山田摩衣助理 莽男竟是「二條通」睡夢中落網
新北市板橋區5日下午發生恐嚇案,市議員山田摩衣服務處的 27 歲陳姓秘書,見36歲劉姓男子蹲在超商前而上前關心,劉男因與女友吵架心情不佳,加上喝保利達後情緒失控,怒嗆陳「看三小」,並拿出折疊刀揮舞恐嚇,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同日晚間將陳男逮捕,並發現其為毒品和詐欺通緝犯,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陳男行經板橋區松江街一處超商前時,見劉蹲坐超商外而上前關心,但劉剛與蔡姓女友發生爭執心情極差,加上喝保利達後情緒失控,見陳男看著自己便自覺遭到冒犯,竟當場大聲辱罵「看三小」,隨後更直接拉開衣物露出一旁腰間配戴的摺疊刀進行恐嚇。劉男的蔡姓女友自超商出來,見狀後連忙將劉男拉離現場,未料劉男被拉走時仍持續轉頭對陳男叫囂「有種就過來」,隨後往文化路方向離去,陳男則因遭恐嚇而心生畏懼報案。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獲報後,調閱路口與周邊監視器畫面過濾動線,迅速掌握劉男的真實身份與落腳處,並於當晚 9 時許派員前往劉男位於新莊區的住處敲門攻堅,將仍在床上熟睡的劉男當場逮捕,並現場查扣涉案的摺疊刀 1 把,並發現他因詐欺和毒品罪遭南投涵新北地檢署通緝,全案依法送辦。
獨/省稅千萬!路不平摔成植物人獲國賠 北市府「全額轉嫁」養護商
2014年台北市一名59歲賴姓工人騎機車遇到遊行交管,從慢車道切換快車道時,因為路面和水溝蓋高低落差4公分而摔車重傷變植物人,家屬提告台北市政府請求國賠,2023年三審判賠1181萬1866元確定,但北市府認為,道路養護承包商疏於維護才釀禍,已違反合約規定,也依據《國家賠償法》向台北地院請求承包商給付1181萬1866元,一審判決北市府勝訴,這筆上千萬賠償金「全額轉嫁」敗訴的承包商,形同不必花到民眾納稅錢。本案發生在2014年4月11日中午12點15分,賴姓騎士沿著台北市愛國西路慢車道由西往東的方向騎,行經重慶南路口時,由於前面有遊行,他配合交通指揮準備切入快車道,卻在分隔島右側的內側車道失控重摔,之後處於失語、四肢癱瘓長期臥床的狀態。賴姓男子的家屬主張,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對案發現場的道路及水溝蓋維護管理不足;國賠案已認定北市府未確保水溝蓋與路面平順銜接、沒有善盡水溝蓋的維護管理義務,導致賴姓騎士因為高低差受重傷,2023年2月23日最高法院判決北市府國賠1181萬1866元。但國家賠償法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因管理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受損,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他有求償權。北市府找出2013年4月立向營造有限公司得標「道路預約式契約維護修繕工程」的合約及履約程序,主張立向營造在履約期間沒有及時巡視發現路面坑洞、水溝蓋跟路面之間有高低差,也沒設置警告標誌或派人修補,「依約應負最終賠償責任」。立向營造答辯,車禍發生當天曾巡查事發路段,沒見到坑洞或水溝蓋及路面鬆動的狀況,縱使認為有瑕疵,應該是工務局通知水利處改善,與承包商無關;北市府在家屬求償案二審時,已不再爭執應負起國賠的責任,只對賠償金額有不同看法,如果市府要歸咎承包商有缺失,工程結算時怎沒要求任何違約金?台北地院調查,立向營造無法提出案發日巡查的證據,合約內容則規定立向營造有義務4天巡查1次,查報範圍包括道路坑洞,如果每個月1999市民當家熱線通報坑洞、人孔蓋手孔蓋破損以及道路側溝溝蓋損壞的派工案達到30件,將扣罰違約金,由此可知承包商為避免市府扣款,應主動處理道路坑洞等缺失,而非被動等待市府通報,也不能責怪市府未盡監督之責。法官指出,現場水溝蓋跟路面凹陷的深度約4公分,光憑肉眼即可見,這種高低差絕非短短幾天能形成,而且有瀝青混凝土不均勻剝落的情形,這跟合約目的是保護用路人生命、身體或財產並不相符,也與北市府水利處所設的水溝蓋無關。至於北市府結算工程款未要求承包商賠償違約金,北院調閱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台北市法務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公文,確認工程結算日為2015年6月25日,但國賠委員會在2015年10月2日才決議,沒認定成立國賠責任,所以不能說成「市府認證未違約」。北院判決立向營造應給付台北市政府1181萬1866元,本案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不滿孩子連2次被抽血失敗!父嗆護理師「路上看到要打」 下場曝光
北部一名王姓男子,不滿孩子連續2次被抽血失敗,與2名護理師發生爭執,不僅阻止繼續抽血,還揚言「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護理師因此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要求他要向指定基金會捐款1萬8000元。判決書顯示,王男的孩子在2025年6月間因病入院,2名護理師正要幫患者抽血檢查,但患者掙扎不配合,導致連續2次未抽到血,王男心生不滿,與護理人員發生爭執,不僅阻止護理人員繼續抽血,還多次對護理師恐嚇「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因此心生畏懼,前往警察局報案處理。檢方表示,王男所為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以及違反醫療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等罪嫌,依照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罪嫌論處,依法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未理性面對醫事人員的醫療處置,竟以恐嚇方式造成2名護理師心生畏懼,不僅妨害醫療業務執行,更損害醫病關係,所為實屬不該,考量王男已坦承犯行,雖未與護理師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但願意依護理師意見按月捐款新台幣1500元予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法官依照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醫事人員以恐嚇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給付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共新台幣1萬8000元,給付方法為於每月20日前給付新台幣15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全案可上訴。
台64線丟包男高材生害命! 11/4將封路履勘40分鐘
政治大學25歲温姓男畢業生,今年1月25日透過Bolt叫車平台,搭乘46歲林宇濬駕駛的多元計程車回家,卻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被丟包,慘遭後方4車輾過致死,新北地檢署後續依遺棄致死罪起訴林男,並移審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對此,新北地院昨天(8月4日)敲定,11月4日下午將在台64線全線封路,預計包括法官、檢察官、被告等超過20人會重回案發現場勘驗。回顧此案,温男畢業於政大新聞、企管系,當時正在鐵路警察局服替代役,距離退伍還剩1個月,而他在今年年1月25日凌晨,酒後搭乘多元計程車返家,林宇濬疑不滿溫男踢到椅背,雙方發生爭執,林宇濬便將車子停靠路邊,把温男趕下車後離開,短短不到10分鐘,温男隨後遭後方4車輾過,當場慘死。然而,依照行車紀錄器顯示,温男上車後醉躺後座,全程未出聲。林男在庭上坦承確實有叫温男下車,但否認遺棄致死,林男的辯護律師也提出,當時林男是把温男放置在路肩,而温男是自己走入車道被撞,認為兩者無相當因果關係。檢方則認為,林男對温男有保護義務,明知他無力自救,仍將温男遺棄路邊。對此,林男的律師團隊也主張現場勘驗,讓法官、素人國民法官到實際環境中,體驗空間感與立體感,光看錄影或照片沒有真實感,也聲請將扣案的休旅車移到現場實際確認。檢方雖不反對履勘,但質疑封路進行,無法呈現車水馬龍的狀況。審判長許必奇8月4日裁定,本案11月2日上午選任國民法官,並於當天下午開審,封路履勘訂在11月4日,當日下午2點20分起展開交通管制,預計下午2點40分至3點封閉台64線西向部分路段。屆時合議庭法官、被告、檢察官、律師、書記官等超過20人,將回到案發現場勘驗。被害家屬已表態11月4日當天不出席,全權委託律師處理。全案將於11月6日下午正式宣判。
逃票告性騷1/OL省172元不甘被逮 反控台鐵員工6度騷擾
台北地檢署7月3日偵結不起訴一件跟蹤騷擾法的案件,還給被告苦等206天的清白!一名OL搭台鐵普悠瑪「四度」逃票須補票172元,原應自知理虧,卻反告舉報她的台鐵男員工「六度」性騷、跟騷,其中一次的案發時間,這名男員工甚至在20多公里外的車站值勤,根本不可能在場。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2025年11月底獲報一名火車女乘客反映遭到性騷擾,時間橫跨半年,第一次是同年(下同)5月12日、第二次5月15日、第三次5月16日、第四次9月9日、第五次9月15日、第六次11月20日,都在早上8點多她抵達台北車站這段通勤時間。台鐵員工黃先生舉報逃票,反遭違規女乘客告性騷擾。(圖/方萬民攝)警方在去年12月9日約談涉案的台鐵員工黃先生,他否認騷擾但記得那名提告的二十多歲女性上班族多次持悠遊卡搭普悠瑪列車,未依規定購買實體車票。黃先生告訴檢警,他從七堵站下班習慣搭普悠瑪回台北,出站前只要看到有乘客掏出悠遊卡而不是普悠瑪車票,他馬上可斷定這是逃票,會請「票口師傅」(即站務員)攔截處理;他原本就常常舉報逃票行為,並非只針對提告女子。對於女乘客提告的前四次騷擾,黃先生已想不起來是否因為他舉發逃票遭報復。女乘客告黃先生第四次騷擾的時間:2025年5月16日上午8點多,黃先生甚至人在七堵站上班,有差勤紀錄可證明。從去年5月12日到9月15日這段時間的監視影像,在女乘客報案時已無存檔,警方也調不到畫面還原過程。但黃先生對於去年9月15日那次印象深刻,當天他又見到那名女乘客搭普悠瑪,提醒站務員「這個女生她有逃票」,不過女乘客那一趟其實有買實體車票,因此抗議,黃先生不想爭執下去,回答:「沒關係,我有密錄器,我會交給鐵路警察」。女乘客控訴的第六次「騷擾」,實則她搭普悠瑪又沒買票,疑似因為見到黃先生而心虛,出站後主動去補票窗口補繳現金,雙方並無互動或交談,監視器還拍下黃先生先出站走前面,女乘客反而走在後面。黃先生調取台鐵資料,發現那名女乘客在2025年5月12日、5月15日、9月9日和11月20日的交易紀錄業務項目都註明「無原票(加收)」,加收區段是南港到台北,交易方式為現金。普悠瑪女乘客告台鐵員工跟騷罪不起訴,實情是她不甘逃票被逮須補票172元。(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依據台鐵規定,搭乘普悠瑪、太魯閣、3000型自強號的對號車種,禁用悠遊卡、TPASS等電子票證,若補票應加收50%票價;該名女乘客在去年6月23日台鐵漲價前的兩次逃票須各補35元,漲價後兩次逃票須各補51元,四次逃票合計172元。女乘客4度逃票卻反告黃先生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審視本案事證,女乘客控訴的前五次騷擾都沒有監視畫面;所謂第四次「騷擾」,黃先生有不在場證明,第五次「騷擾」,黃先生的密錄器畫面可證明並未性騷或跟騷,第六次「騷擾」有監視器拍下黃先生未跟蹤女乘客,也沒有任何肢體碰觸。。檢方指出,黃先生碰都沒碰到女乘客,也沒有尾隨或意圖使人恐懼的行為,本案對被告不利的積極證據並不充足,不能只憑告訴人單方面指訴就認定有罪,因此不起訴處分。本刊透過管道想了解逃票女乘客對於提告性騷不起訴有何看法,但截稿前尚無回應。
獨/柯文哲社宅女住戶重製鄰居柯基照諷「柯羈」 二審認罪省下12萬
台北市廣慈博愛園區社會住宅兩名女性住戶,在2024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收押期間,為了一張柯基照對簿公堂。廣慈社宅是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的建設,2018年開工,2022年到2023年間陸續完工,本案告訴人鄭姓女子在媒體業工作,被告吳姓女子是電子業的業務專員,都是廣慈社宅承租戶。2024年8月底,社區群組「#廣慈社宅三兩事」有人貼出柯文哲羈押禁見的報導,吳姓女子下載鄭姓鄰居臉書的柯基犬照片,加上雞、鴨及看守所圖像後傳進群組,這讓鄭姓鄰居怒告吳姓女子觸犯著作權法並提出民事求償30萬元,吳姓女子一審辯稱重製照片是合理使用,遭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民事部分判賠5千元。原本吳姓女子得為一張柯基照付出12.5萬元的代價,不過她上訴後調整訴訟策略,表達「深感愧疚與懊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考量她雖未達成調解,但已認罪有悔意,因此改判刑3月、緩刑2年,民事賠償案則已判決確定,吳姓女子的「敗訴成本」大幅縮減96%,只剩5千元。依據本案判決,吳姓女子在鄭姓鄰居愛犬照上面加註「柯基」兩字,搭配雞和鴨的照片,再貼在社區群組柯文哲羈押新聞底下,這有醜化柯基犬和飼主的動機,因為群組成員會從柯基的諧音聯想「柯文哲羈押」,社會大眾對於有人遭羈押,應知他捲入刑事案件又犯嫌重大,吳姓女子可能讓群組成員對柯基照產生負面觀感,甚至懷疑飼主品行不佳、有犯罪嫌疑;對於飼主來說,有人把寵物照連結嫌犯羈押的新聞,很難會感到無傷大雅或無比光榮,因此合成「柯基雞鴨照」並非合理使用。吳姓女子於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否認犯罪,她主張沒使用柯基照來營利,PO照動機是討論新聞時事、活絡鄰居感情,在一審有罪判決出爐後,檢方未上訴,吳姓女子一開始上訴仍無罪答辯,到了今年6月改口認罪,請智商法院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再也不爭執犯罪事實與罪名。二審合議庭想了解鄭姓鄰居的看法,她具狀表達吳姓女子雖在「存證信函」中表示深感歉疚,但並未「公開道歉」或在社群平台提出具體補救措施,她因本案遭受不少壓力與困擾,吳姓女子只賠償民事案件所判決的金額5千元,無法讓她感到有誠意彌補損害、解決紛爭,所以請法官維持4個月有期徒刑「以昭公道」。智商法院認為,吳姓女子只是一時衝動觸法,歷經司法偵審程序應得到教訓,也表達悔意了,宣告有期徒刑3月可暫不執行,緩刑期間須保護管束、做公益60小時、上3次法治教育課,如果不好好遵守,檢察官可撤銷緩刑。全案二審即定讞,柯文哲社宅住戶的「柯基犬之戰」就此落幕。
啃老男被父親教訓竟買刀弒親 桃園7旬翁身中多刀慘死
桃園市近日發生弒親案,33歲連姓男子長期失業,1日上午疑似因生活細故,被74 歲的老父親關心教訓,他竟惱羞成怒,憤而離家購買銳利刀具,返家後朝老父腹部、手部及臉部等處狂刺猛砍,老翁身中多刀、重傷倒地,急救後宣告不治,連嫌則被依殺人罪逮捕,遭檢方聲押獲准。據了解,涉案的連姓男子平時情緒較不穩定,與父親長期關係不睦、屢屢發生口角爭執。1 日上午,連男因細故再度受到父親數落,他竟動了殺機,獨自徒步至離家數百公尺外的商店買刀。同日下午 1 時,連男攜刀返家,隨即持刀對父親發動猛烈攻擊,造成連父全身多處嚴重刀傷、失血過多倒地。連男見父親性命危急,竟呆坐半小時後才打電話通報救護車前往救援。桃園市消防局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連父仍有許意識,但因傷勢過於嚴重,經送往醫院全力救治後,仍於 2 日凌晨 3 時 12 分許宣告不治,連男則被依殺人罪逮捕,檢方訊後依殺人罪聲押獲准,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
愛莉莎莎看《奧德賽》被抓包用「敬老票」 本人還原真相
百萬網紅愛莉莎莎今年6月認愛攝影師男友「竇」,日前她透露與對方因看電影《奧德賽》發生爭執,還讓她當場失控開嗆,但後續雙方重新溝通後化解彼此不愉快。但有眼尖網友注意到,她影片中電影票顯示「敬老票」,遭外界質疑愛莉莎莎濫用優待票;對此,她發聲還原當下情況。愛莉莎莎7月30日上傳一則影片,分享與男友竇去看電影《奧德賽》吵了一架,還曬出引起爭執的「電影票」照片,但有眼尖網友注意到,電影票上面顯示為「敬老票」,立刻掀起熱烈討論,有不少人留言抨擊她與其男友,「妳男友買敬老票妳知道嗎?」以及不理解他們為了1、2百元的差價吵架,部分網友質疑他們為何能用優待票。不過,愛莉莎莎很快現身底下留言回應,「當天他媽媽也來看,他媽75歲」,原來約會當天不只有愛莉莎莎和竇,男友還帶著75歲媽媽一起進戲院看電影。男友媽75歲確實符合敬老票購買資格,所以愛莉莎莎並非網友猜測的違規使用優待票。愛莉莎莎大方回應外界質疑,買敬老票是因為當天男友75歲媽媽也有一起看電影。(圖/翻攝自愛莉莎莎Instagram)根據愛莉莎莎發布的影片可見,她與男友是為了看數位版還是IMAX版本起爭執,並非計較票價。但兩人在電影院吵架後,愛莉莎莎分析發現是雙方消費習慣與價值觀不同,加上閨密點撥,她調整態度重新與男友溝通,成功化解彼此間的不愉快;愛莉莎莎也坦言,因為這次經驗體悟到感情中無須急於爭論對錯或指責對方,學會以讓彼此舒適的方式傳遞內心需求,就能避免許多無謂的摩擦。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土地糾紛失控!台南惡鄰爆辣椒水攻防戰 婦孺遭波及警方喊吃不消
台南市官田區八田路一處相鄰住宅,因土地使用問題積怨多年,雙方長期衝突不斷,甚至多次互控對簿公堂,讓轄區警方疲於奔命。1日上午8時許,衝突再度升級,一名50多歲吳姓男子與鄰居楊姓婦人在住家門口爆發口角,吳男情緒激動,竟持辣椒水朝對方及一旁孩童噴灑,造成現場一陣混亂,事件曝光後也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據了解,吳男數年前標得位於官田區八田路、緊鄰蘇家住宅旁的一塊空地,由於土地與蘇家相接且未設置明顯界線,蘇家過去習慣將車輛停放於該處,孩童也經常在空地活動。隨著土地所有權改變,雙方因使用範圍及整地等問題頻繁發生爭執,彼此關係日益惡化,不僅多次報警處理,也累積不少司法糾紛,警方多年來居中協調仍難以化解雙方心結。事發當天,楊姓婦人推著載有兩名孫子的嬰兒車,在住家門前與鄰居聊天,吳男則持手機上前錄影並與對方理論,雙方隨即爆發激烈口角。過程中,吳男突然拿出辣椒水朝楊婦及孩童噴灑,楊婦一邊閃避、一邊退回屋內,並以腳踹方式試圖阻止對方靠近。雖然孩童遭辣椒水波及,但所幸並未造成明顯傷勢。事後,楊婦家屬將監視器畫面上傳網路,指控吳男長期騷擾,甚至質疑其行為意圖,引發不少網友熱議,外界一度誤以為是隨機攻擊事件。不過警方到場後,楊姓婦人雖完成驗傷程序,卻表示此次衝突仍屬雙方長年土地糾紛延伸,不願提出傷害告訴,也希望警方暫時不要介入協調。
「黃氏兄弟」瑋瑋即將邁入30歲 簽唱會再度「公開徵友」
「黃氏兄弟」瑋瑋黃挺瑋今(1日)舉辦第二張全新概念EP《Journey》簽唱會,現場熱唱主打歌〈如果有一天你回來〉及〈有你的夏天〉。為祝賀瑋瑋發片,神秘嘉賓陳勢安特別到場力挺,並送上「金獎盃」,預祝瑋瑋在數位點聽與實體銷售皆能勇奪冠軍。陳勢安在台上貼心幫瑋瑋擦汗,瞬間引起台下粉絲一陣尖叫。陳勢安笑說最初是自己主動聯繫想合作拍片,未來兩人也會有更多短影音合作。面對瑋瑋近期因錄音、演唱會與簽唱會的忙碌行程,陳勢安也大方傳授維持身材的秘訣:除了飲食與運動,把AI生成的「身材走樣照」設為手機桌布,隨時警惕自己就是最強撇步。談及與哲哲的相處,瑋瑋坦言簽唱會前一晚兩人曾因工作繁忙、情緒累積而發生爭執。不過他也分享兩人獨特的相處模式,遇到摩擦會先離場冷靜,避免說出傷害彼此的話,簽唱會前哲哲也特別到後台鼓勵他「好好加油,享受舞台」。瑋瑋笑稱兩人默契極佳,常前一秒吵架、開機立刻進入狀態,關機後又能問對方要吃什麼,非常珍惜這份情感。而即將邁入30歲的瑋瑋,也在現場再次公開徵友,笑稱目前沒有曖昧對象,Line打開全是工作訊息。他也許下承諾,若明年的演唱會門票再度秒殺,絕對會準備驚喜給粉絲,無論是身材上的解放或表演內容,敬請大家期待。神秘嘉賓陳勢安特別到場力挺瑋瑋,並送上「金獎盃」。(圖/黃氏兄弟有限公司提供)
中職/主審好球帶惹議!洪一中休息室飆台語怒嗆全都錄
台鋼雄鷹31日遠赴富邦悍將主場作客,最終以6比9敗下陣來,但整場比賽的焦點全落在了主審江春緯的好壞球判決上。比賽期間多次爭議判決不僅讓台鋼教練團與球員情緒炸鍋,總教練洪一中更直接在休息區以台語大聲開嗆主審,過程全被轉播單位的麥克風清晰收錄,賽後好球帶問題也在網路上掀起球迷巨浪。洪一中休息區飆台語大聲抗議這起好球帶爭議在6局上首度升溫,當時台鋼打者劉時豪面對富邦投手李吳永勤,一顆肉眼可見明顯偏高的壞球,竟然被主審判定為好球。劉時豪當下滿臉無奈地轉頭凝視主審,而在休息區目堵全程的總教練洪一中更是按捺不住火氣,直接朝場上大喊:「欸!哩麥黑白撿啦,是勒衝蝦毀。」強烈質疑主審的執法標準。魔鷹賽後直奔本壘板找主審講清楚戰局來到9局上,台鋼洋打者魔鷹(Steven Moya)在2好2壞的對決中,果斷放掉一顆內角偏低的速球,不料主審再度判定好球並拉弓三振。魔鷹當場向主審提出爭執,洪一中也第一時間挺身走出休息區幫子弟兵聲援。魔鷹被換退場時仍不斷回頭表達強烈不滿,甚至在比賽結束後,專程走回本壘後方,當面針對主審整場比賽的站位與判決品質提出質疑。這場比賽的主審判決在賽後引發球迷圍剿,許多人指控全場出現超過10次離譜判決,怒批這已嚴重干擾比賽走向,紛紛要求中華職棒聯盟正視並改善裁判的執法水準。 日職/球員陷喪屍菸彈疑雲「住處遭警搜索」 球團老闆公開道歉 MLB/台灣旅美莊陳仲敖遭運動家DFA!未來命運曝光 棒協改選明登場!今殺出黑馬周玲妏 背景曝光
愛莉莎莎看《奧德賽》發火!嫌男友買錯票開嗆 靠1招和解
百萬網紅愛莉莎莎今年6月認愛攝影師男友「竇」,近日她透露與對方因看電影《奧德賽》發生爭執,還讓她當場失控開嗆;隨後愛莉莎莎向閨密請益後,改變溝通方式化解彼此不愉快。不過,愛莉莎莎與竇的相處模式,仍引起不少網友討論。愛莉莎莎昨(30)日在Instagram更新動態,自曝幾天前與男友竇去看《奧德賽》的時候大吵一架。愛莉莎莎在現場發現男友買了數位版電影票,當下她已感到不悅,但竇跟她解釋,若數位版評價不錯可再陪她「二刷」IMAX版。不料竇的說法反而引爆愛莉莎莎怒火,讓她直言自己的時間成本極高、時薪破萬,無須為了節省數百元價差而降低觀影體驗,迫使男友連忙道歉並允諾補償。不過,事後愛莉莎莎也冷靜分析,認為雙方僅是消費習慣與價值觀不同,男方習慣多次進場看電影,而自己則重視時間效率與即時享受。在意識到問題所在後,愛莉莎莎還進一步向婚姻經營有成的好友求教,盼找到不傷感情的解法。經過已婚閨密的點撥,愛莉莎莎理解到先前直白表達「沉沒成本」的論點容易傷害對方尊嚴;閨密建議她轉化說詞,改為表達自己極度珍惜兩人共度的約會時光,因此希望每一次相處都能擁有最高品質的體驗,而非單純為省錢而妥協。返家後的愛莉莎莎調整態度重新表達心聲,竇聽完隨即送上擁抱並承諾未來都會給予最好待遇。對此,愛莉莎莎坦言這次經驗讓她獲益良多,體悟到感情中無須急於爭論對錯或指責對方,學會以讓彼此舒適的方式傳遞內心需求,就能避免許多無謂的摩擦。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桃機重拳整頓!接機占位最高罰2.5萬 違停科技執法同步啟用
暑假旅遊旺季加上來台旅客持續成長,桃園國際機場接機人潮明顯增加,旅行社、飯店及接機服務需求也隨之攀升。不過,近期桃機發現,部分接機人員會以接機立牌、行李箱及其他私人物品占用接機大廳公共空間,不僅影響旅客通行,也造成現場動線混亂,甚至因搶占位置引發口角糾紛。為整頓接機秩序,桃園機場宣布7月底前為宣導期,自8月1日起,若仍違規占用公共空間且經勸導未改善,將依《民用航空法》開罰5000元至2萬5000元;同日起,第一、第二航廈指定接送區也將同步啟用科技執法,車輛停留超過3分鐘,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桃園機場公司表示,近來巡查時發現,占位情況有增加趨勢,部分旅行社、飯店及接機服務人員,會將接機立牌、行李箱或其他私人物品放置在旅客出境口旁的矮牆及公共通道,占用位置等待旅客,不僅妨礙其他旅客通行,也讓接機區秩序變得凌亂,甚至曾因占位問題引發接機人員彼此爭執,影響旅客觀感及國門形象。針對相關情形,桃園機場公司已正式發函通知旅行社等相關業者,重申接機大廳屬於公共通行空間,不得以任何物品占位。即日起至7月31日列為宣導期,期間將持續派員巡查及勸導,協助業者調整接機流程,希望在正式執法前改善現場亂象。機場公司指出,自8月1日起,若仍發現以立牌、行李箱或其他物品占用公共空間,且經勸導仍拒絕改善,將依《民用航空法》處以5000元至2萬5000元罰鍰;若情節重大,也可會同航空警察局要求違規人員離開機場範圍,以維護航廈秩序及旅客權益。除了接機占位管理同步加嚴,航空警察局也將於8月1日起正式啟用桃園機場違規停車科技執法,第一航廈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二航廈21至29號、31至33號會面點均納入取締範圍。系統將透過攝影設備自動拍照、錄影蒐證,只要車輛在指定接送區靜止停留超過3分鐘,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600元至1200元罰鍰,希望提升道路周轉效率,改善航廈周邊交通壅塞。航警局也提醒,接送親友的民眾可善用第一、第二航廈停車場提供的30分鐘免費停車優惠,先將車輛停妥後再步行進入航廈接機,不僅可避免違規受罰,也能讓接送流程更加順暢。對於新措施,部分接機業者坦言,旅行團接送常需同時辨識多名旅客,一名工作人員往往只能拿著一面接機牌,若司機全都下車協助接人,實務上並不容易執行,因此希望機場能兼顧管理與作業需求。也有業者指出,即使沒有擺放接機牌,現場仍可能聚集旅客、司機及導遊,建議未來能透過更完善的動線規畫改善問題。對於接機亂象,不少民眾則表示支持加強管理,認為機場屬於公共空間,不應因個人或業者便利而長時間占用通道,否則容易影響其他旅客通行,也破壞整體秩序。桃園機場公司強調,接機服務是旅客抵台後的重要交通環節,未來除持續提高巡查頻率及落實執法外,也將持續與旅行社、飯店等業者保持溝通,透過宣導、管理及配套措施並行,改善接機占位及違停亂象,營造更順暢、安全的國門迎賓環境,提升旅客來台第一印象。
婚前未婚夫爆約X風波!她苦勸閨蜜快逃 網友全說同一句
婚前接連爆出感情危機,這段婚姻還該繼續嗎?一名女網友近日發文透露,好友原本預計年底舉辦婚禮,卻在籌備婚事期間爭吵不斷,不僅男方在冷戰時私下詢問性交易價格,被抓包後還以「壓力太大」為由辯解,男方母親更直接表態不喜歡女方,甚至對兩人復合感到不滿。儘管如此,好友因已完成結婚登記、拍好婚紗照,至今仍對是否離婚猶豫不決,讓原PO看得相當心急,忍不住發文求助:「到底該怎麼勸她?」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好友與男友交往多年,原訂年底舉辦婚禮,但婚禮籌備過程中雙方對許多細節談不攏,爭執越來越頻繁。沒想到,男方竟趁兩人吵架期間,私下向他人打聽性交易價格,被女方發現後卻辯稱,只是因為吵架讓自己壓力太大,才會一時衝動詢問,讓原PO無法接受。事情並未因此落幕。原PO指出,兩人事後雖然選擇和好,但男方母親得知消息後,特地傳了一大段訊息給兒子,直言看到兩人復合很不開心,認為婚禮談不攏就乾脆分開,甚至毫不避諱表示自己一直都不喜歡女方,而男方也多少受到母親影響,讓好友夾在感情與家庭之間更加痛苦。原PO表示,好友目前不僅已完成結婚登記,也拍好婚紗照,法律上已是夫妻,如今真正面臨的已不是要不要分手,而是是否離婚。她坦言,自己多年來一直聽好友抱怨男友及未來婆家的各種問題,也不斷勸對方「趁還沒有孩子趕快離開」,但好友始終放不下這段感情,讓她相當無奈,「到底該怎麼勸她?不知道她到底在執迷不悟什麼。」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討論,不少網友認為,男方婚前就以「壓力大」作為詢問性交易價格的理由,未來若面臨工作、經濟或育兒壓力,恐怕更可能發生外遇或買春等問題,「今天只是問價格,下次可能就真的去了」、「婚前就這樣,婚後只會更嚴重」、「有第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也有人擔心若發生不安全性行為,還可能增加伴侶感染性傳染疾病的風險。另一派網友則認為,真正令人擔憂的不只是男方,而是未來婆媳關係。許多人指出,婆婆已公開表示不喜歡女方,男方又容易受到母親影響,即使婚後分開居住,也未必能避免衝突,「嫁的是老公,但婆婆往往也是婚姻的一部分」、「婚前就不願意保護另一半,婚後更難期待改變」、「會被媽媽左右的另一半,婚後只會讓媳婦更辛苦」。此外,也有不少人提醒原PO,兩人既然已經完成結婚登記,現在面臨的是離婚而非取消婚禮,朋友能做的其實有限。許多留言認為,感情終究是當事人的選擇,「裝睡的人叫不醒」、「戀愛腦只有自己撞過才會醒」、「不要介入別人的因果」、「公親變事主,最後裡外不是人」、「該提醒的已經提醒,剩下只能由她自己承擔」。還有不少網友分享自身或親友的經驗,表示曾遇過另一半婚前就有約砲、買春念頭,婚後最終演變成外遇、離婚收場;也有人因婆婆長期干涉婚姻而痛苦多年,勸女方若已經看見這些警訊,就應該趁還沒有孩子、牽涉更深之前及早停損,否則未來若再面臨婚姻、育兒及婆媳問題,只會讓離開變得更加困難。
花65元中54億頭獎沒用!美男領獎後4度遭逮 曾盼重啟人生卻又壞事做盡
美國肯塔基州51歲男子法辛(James Farthing)在2025年中了金額高達1.673億美元(約新台幣54.3億元)的頭獎,創下該州史上最高獎金的紀錄。不過,他領獎後官司不斷,近日因涉嫌家暴案件再度遭到警方逮捕,這也是他中獎以來第4度被捕。綜合外媒報導,法辛日前在搭船出遊結束後與一名女子返家時發生爭執,並以雙手掐住對方頸部,導致女子一度無法正常呼吸。法院紀錄顯示,法辛目前被控一級勒頸傷害罪(涉及家庭暴力)及四級傷害罪(涉及家庭暴力並造成輕傷),不過他29日在地方法院出庭時否認所有指控、拒絕認罪。法官裁定保釋金1萬5000美元(約新台幣49萬元),並下令不得接觸被害女子,同時要求配戴電子腳鐐,以確保遵守禁制令。2025年4月法辛以2美元(約新台幣65元)購買威力球彩券,幸運抱回1.673億美元的頭獎獎金而受到外界關注,當時他表示將與母親葛里茲(Linda Grizzle)分享獎金,葛里茲也曾說希望利用這筆錢償還債務。然而中獎後過沒多久,法辛便在佛羅里達州一家海灘度假村因與人爆發衝突遭警方逮捕。警方指控,他涉嫌踢傷一名副警長臉部並企圖逃逸,最後遭電擊槍制伏。他事後認罪,被判入監且另須繳納1000美元罰款。之後,法辛曾受訪表示,希望重新開始人生,坦言自己過去做過許多錯誤的決定,也讓母親承受不少壓力。不過,今年2月他又因涉嫌恐嚇遭逮捕。警方表示,一名女子報案稱擔心自身安全,警方到場時發現她躲在書桌底下。女子指稱法辛曾帶她參加聚會,並涉嫌施壓要求她食用一種「軟糖(gummy)」。警方隨後在屋內查獲手槍、彈藥、大麻及吸毒器具。隔月法辛再因涉嫌闖入一處民宅並竊取約1萬2000美元(約新台幣39萬元),被控二級入室竊盜及持有大麻等罪名。據了解,法辛的犯罪紀錄最早可追溯至1994年,涉及竊盜、毒品犯罪、參與有組織犯罪及逃離拘留設施等案件。依據肯塔基州法律,只要年滿18歲且未受緩刑或假釋條件限制,即使有犯罪前科,仍可合法購買州彩券。
與男友吵分手後墜18樓 21歲女重傷!昏迷一週奇蹟甦醒
大陸浙江日前發生一起墜樓意外,一名21歲雲南籍女子在租屋處與男友發生激烈爭執後,不幸從18樓高處墜落,所幸途中經樹木緩衝並掉落於綠化帶草皮,奇蹟般保住性命。事發後女子全身多處骨折與器官重創,經搶救後已恢復意識,目前轄區警方已介入調查事件詳細原因。根據陸媒《瀟湘晨報》報導,這起意外發生在浙江嘉興,一名21歲雲南籍女子與男友交往兩年,近期因為彼此間有摩擦鬧分手。事發前兩人在租屋處從深夜持續爭吵至凌晨,男子不斷阻撓女子離去,最終女子疑不堪精神壓力與長時間爭吵,試圖從陽台窗戶離開時不慎墜樓。女子墜樓後立即被送往醫院急救,診斷出頭部損傷、雙肺挫裂傷、肝脾破裂、骨盆骨折及雙下肢粉碎性骨折等多處重傷。醫療團隊指出,女子昏迷一週後清醒,但下肢急需進行重大手術,且後續漫長的復健過程預計將產生高達數十萬人民幣(約新台幣百萬元)的龐大醫療費用,對家庭造成沉重負擔。家屬表示,女子落下的草地兩側均為水泥硬地,若有些微偏差恐已喪命,能撿回一條命實屬不幸中的大幸。但女子的父親在雲南是農民,家境本就不富裕,而女子一家因癌逝的母親早就背負債務,如今又多出她龐大的醫療費用,讓其父相當崩潰。雖然女子的男友曾墊付部分費用,還有親友籌款,但仍遠遠不足支付接踵而來的急救與手術開銷,家屬無奈之下盼能尋求社會大眾的善心援助。目前浙江嘉興當地警方已完成女子筆錄製作,詳細墜樓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釐清中。針對家屬反映女子男友頻繁前來醫院探視造成情緒波動與安全顧慮一事,警方回應已持續對男方進行勸導與約談,將全力維護病房秩序,確保傷者能安心接受治療。◎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獨/開電扇違反保護令!兄對弟房間吹遭起訴 結局出爐
炎炎夏日溽暑難耐,卻有人因為在家中開電風扇遭起訴違反保護令。台北市中山區一對兄弟長期不睦,弟弟不滿哥哥晚上開電扇吹他房間,導致他頭痛無法入睡,曾發生爭執並遭到哥哥痛毆,聲請保護令獲准,但去年8月某天晚間,弟弟控訴哥哥又對他的房間開電扇,害他想起之前被打的痛苦經驗。台北地檢署認定哥哥騷擾弟弟,以違反保護令起訴,不過台北地院比對兄弟兩人的說法,弟弟說電扇朝著他房間窗戶吹,哥哥卻說電扇只吹走道,事發時電扇究竟吹什麼方向並無其他證據可佐證;弟弟聲稱哥哥「用電扇攻擊過我」意圖複製相同情境,但法官調閱前案判決,哥哥徒手勒弟弟的脖子、踹弟弟的下體,並未將電扇當成武器,因此不採信「電扇攻擊」這項指控,並認定哥哥沒有使弟弟噩夢重現的意圖,判決無罪。這對兄弟檔姓邱,邱兄2022年1月22日夜間10點打開工業電扇,吹向邱弟房間的窗戶,邱弟睡不著走出來調整電扇方向,被邱兄狂歐一頓,斷了兩顆門牙,臉頰、下巴、脖子、手腕、腹股溝都受傷,邱兄犯家暴傷害罪遭判5個月定讞。邱弟2023年8月聲請保護令獲准,法院禁止哥哥騷擾他或侵害身心,邱兄不甘示弱,也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理由是弟弟在房間開冷氣將廢氣排到走廊上,造成室內變熱、空氣不佳,而且弟弟曾經鎖死窗戶、又裝攝影機拍哥哥的房門,法院2023年10月裁准,弟弟抗告成功的原因卻很微妙,因為他承認後來不再跟哥哥同住,只會偶爾回去自己房間,法官認為兄弟平日不會互動往來的話,弟弟就沒有受害的風險。開電扇違反保護令事件則發生在2025年8月15日,依據氣象署資料,當天最高溫約35度、最低溫仍有28度,到了晚上10點多,兄弟倆又因為電風扇擺放位置意見不合,但兩人對於事發經過的描述成了羅生門。邱弟聲稱,他房間沒有對外窗,只有一扇與走道相鄰的通風窗,哥哥緊靠這扇窗擺電扇,害他被吹到頭痛根本睡不著,他控訴哥哥利用開電扇的方式騷擾,故意「複製我被攻擊當天的情境」,因為哥哥曾經用電扇攻擊過他,導致他現在看到電扇都會害怕,邱兄喊冤,弟弟整天朝走道排放熱氣,他把電風扇擺在自己房間門口朝走道吹,目的是為了排熱。北院審酌,在哥哥痛扁弟弟那件案子中,沒有以電風扇攻擊的行為,弟弟看到電扇會怕這個說法不足採信,至於電扇擺哪邊、吹走道還是弟弟房間的窗戶,因為兄弟各說各話,也沒有其他事證可以確認。承審法官特別指出,本案時值夏日,家戶常用電扇通風、散熱,被告供稱為了排熱開電扇,跟日常生活經驗一致,很難說他的動機是侵害、騷擾告訴人。邱弟還有主張,哥哥在客廳放密錄器偷拍他在家中的活動,檢方也起訴這部分,邱兄辯稱,因為和弟弟有很多官司,為了自保才放密錄器,並非為了侵犯弟弟的隱私。法官採信邱兄的辯詞,加上中山分局搜索扣押影像中,並無邱弟的畫面,因此弟弟指控哥哥以密錄器偷拍也不成罪。
中和媳婦遭砍頸命喪公婆家! 弟弟控訴惡公公「拿孩子當誘餌」預謀犯案
新北市中和區26日晚間發生一起駭人命案,66歲張姓公公持生魚片刀朝34歲張姓媳婦的頭部、頸部狠砍40多刀,全身共砍了百餘刀,造成媳婦當場死亡。對此,死者弟弟控訴,姊姊的丈夫不僅外遇、不給生活費外,公公還會經常向姊姊討錢,甚至言語騷擾、羞辱,懷疑公公是利用孩子當誘餌誘騙姊姊單獨回夫家,再拿出預藏好的刀械行凶。死者弟弟指出,姊姊結婚後過得相當坎坷,丈夫長年在外工作、疑似外遇,長達3、4年不回家,也不給生活開銷、育兒費用,姊姊為了獨自撫養4歲女兒,只能同時兼2份工,但公公卻還不斷向姊姊討錢。死者弟弟提到,公公平時經常對姊姊言語騷擾、羞辱,姊姊不堪沉重壓力,選擇搬離公婆住處,多數時間住在娘家,而娘家也會幫忙照顧孩子,只有在家人真的忙不過來時,才會暫時把小孩交給公婆帶。死者弟弟表示,某次姊姊深夜返回夫家,公公卻以此為藉口羞辱她在外面亂搞,直到最近姊姊鼓起勇氣提離婚,想拿回人生主導權,沒想到卻被公公殘忍殺害。死者弟弟透露,姊姊遇害前1、2分鐘曾與娘家通電話,表示公婆帶著孩子外出吃飯,希望姊姊到夫家接人,因此懷疑公公是刻意利用孩子將姊姊引回夫家,再拿出預先準備好的刀子犯案,質疑公公根本早有預謀。據了解,張姓女子26日晚間6時許騎著電動車,獨自前往中和區興南路二段公寓,準備接走4歲女兒,而她與公公再1樓的樓梯間發生爭執後,公公竟拿出預藏的15公分生魚片刀朝媳婦狂砍,造成媳婦失血過多當場死亡。事後,公公曾一度謊稱是陌生男子行兇,自己是上前幫忙才會沾上血,直到警方調閱監視器,並從公公的包裡搜出凶刀,公公才坦承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