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大
」 衛福部 大巨蛋 國民黨
機車外送擬設計運價公式 交通部預告修法、最快明年2月上路
外送運價再闖關!繼去年修法不了了之,交通部昨日再次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與「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定機車外送適用的運價公式,法規預告期為60天,最快明年2月完成。交通部表示,通過後即可啟動五方協商,討論各地區實際運價;外界擔憂外送費將明顯上漲,官員表示尚無確切數字。目前國內約有15萬人從事外送業,交通部去年10月首次預告外送運價修法,因爭議大延遲至今,過去1年不斷與相關團體溝通。交通部說明,過去貨運業的運價是以「延噸公里」方式計算,適用於貨車運送,但不符合機車外送實際情況,因此這次修正,特別針對機車外送訂出獨立的計算架構。機車外送的「每單公里基本運價」,為「每車公里合理成本x(1+合理經營報酬率)/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必要時得於運費外收取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費、春節加成費等。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迪琦指出,這次公告僅針對「公式」本身,說明計算結構與參數,並非直接訂出價格,過去有「每單60元」等說法為外送員自行推算,目前尚未進入具體定價階段。胡迪琦說,公式確立後,將由公路局啟動五方協商,邀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平台業者、外送員工會及消費者團體共同討論,視不同生活圈訂定各地運價。目前政策原則為「有上限、無下限」,政府僅設定最高可收費標準,業者仍可依市場機制提供折扣或免運優惠。胡迪琦強調,運價公式僅供勞動部討論薪資時參考,並不等於外送員的實際收入,後者仍涉及平台對商家的上架費與抽成等多重成本結構。交通部表示,上次公告後各界意見分歧,因此這次重新預告,程序更為嚴謹,確保外送運價制定過程公開透明,並讓各方充分參與,建立兼顧消費者權益與外送員勞動保障的合理制度。
六類具結免補除籍證明 陸委會受理800個案審理中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24)日針對政府啟動「具結保證」替代方案,讓部分陸配基於特定情形免於提供「除籍證明」進行說明。目前受理申請中有約600件因資料不等因素要求延期,另有約200件申請需額外支援。移民署近日向在台陸配及其二代寄發通知,要求限期補繳「大陸除籍證明」,否則恐面臨台灣戶籍遭撤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許多陸配因年代久遠、原籍資料難查等因素無法提供相關證明,面臨身分不保的困境。為因應爭議,政府啟動「具結保證」替代方案,針對特定情形提供替代機制,協助民眾保留合法居留與戶籍權益。目前六類可申請具結者包括:第一,因罹患重大傷病,無法親赴中國大陸處理相關手續;第二,104年起未曾返回中國大陸,缺乏聯繫管道取得證明;第三,年幼時來台,當時無法自行處理除籍手續;第四,若返陸恐面臨人身安全風險。第五,年滿70歲者以及低收入無資力赴陸者,相關情況下,當事人可提出切結書代替證明文件,由政府個案審認。梁文傑表示,截至目前,受理申請中有約600件因資料不等因素要求延期,另有約200件申請需額外支援。政府將對相關個案進行審慎審查,並由海基會、陸委會與移民署等機關提供最大協助。他強調,目前爭議大多可透過既有機制處理,個案若有疑難,相關單位也會提供必要協助。梁文傑指出,關於陸配被要求補件一事,源自2004年立法院通過的修法,規定若在6個月內未補齊資料,經檢舉後,政府有責任註銷其台灣身分證。這項措施並非加諸不當義務,而是保障陸配依法補齊入籍要件的權益。只要願意回原籍國補辦證件,實務上多年來幾乎都能順利完成。
廣州地鐵出入口遭吐槽「造型像棺材」!畫面曝光 官方說話了:已拆除
大陸廣州地鐵花地灣站新裝修的出入口外形被市民吐槽像「棺材」,引發關注。對此,廣州地鐵工作人員回應,已對該出口爭議部分建築物進行拆除。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從畫面中可以看見,此出入口為廣州地鐵花地灣站D出入口,一旁還立著鷹架,疑尚未完工;入口外型呈現「上圓下方」的斜圓柱體,且邊緣突出,外加紅色配色,讓不少人看完後吐槽「太像棺材」。照片曝光後,在微博掀起熱議,網友紛紛留言「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明眼看出來的設計卻依舊做了出來,估計是有人在搞風水佈局」、「再放個長明燈,還蠻像那麼回事」、「確實像棺材口,不管設計和取名字都要尊重民俗」。據了解,花地灣地鐵站是廣州最早投入使用的地鐵站之一,本次裝修工程為舊站口翻新。廣州地鐵工作人員表示,該出入口設計靈感來自木棉花花瓣,裝修完成後外觀將是圓柱體,設計顏色本應為木棉花的橙紅色,但因照片色差呈現深紅色。知情人士透露,該入口翻新工程由第三方公司負責建設,尚未完工,目前的效果與最初的設計方案及顏色有不小的差異,因爭議大,已進行拆除。
擱置代理孕母 衛福部:爭議大脫勾處理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本周四(5日)排審《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共提出16個版本,民進黨團主張讓單身女性和女同志伴侶先適用人工生殖,較有爭議的代理孕母脫鉤處理。衛福部國健署長吳昭軍上午才強調沒有預設立場,下午就發布新聞稿表示「將研議先處理有共識部分,而爭議很大的代理孕母部分脫鉤處理」。吳昭軍今天上午受訪表示,目前草案正在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也就是衛福部的最後一關,等性平委員審查完畢後做修正,下一步就是按程序簽出送到行政院,預計12月底前完成。對於是否將代理孕母脫鉤處理,他表示「大家可以討論,衛福部從來沒有預設立場」。吳昭軍下午受訪時再度指出,大家對於代理孕母有意見一直是事實,每天幾乎都有不同的聲音,希望衛福部尊重外界意見,脫鉤的版本也是一直在研議討論的;目前已將預告版本(包含代孕條文)送交性平委員,之後會擬定無代孕條文的版本,再次送性平會,仍希望本月底前完成程序,送入行政院。國健署發新聞稿表示,本部於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期間所蒐集600餘則意見,約有8成反對代孕,近期民間團體及民眾持續表達反對代孕,又代孕生殖涉及代孕子女、代理孕母及委託代孕者三方之權利保障與衝突,以及檢視國際禁止代孕之理由,因難以衡酌委託代孕過程所涉各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國健署續指,本部就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透過多元方式廣徵各界意見,國民健康署已將近期各界意見,納入修法研議,並考量部分內容社會爭議太大,尚待更多溝通,因此經過多次會議的討論後,目前呈報規劃之內容將研議先處理有共識部分,而把爭議很大的代理孕母部分脫勾處理。
大巨蛋能辦演唱會? 內政部回應立場從未改變
針對臺北市政府與市議會爭議大巨蛋是否可以舉辦大型演唱會活動,內政部今晚再次重申立場從未改變,臺北市政府應依據106年的函示,由北市府依權責自行決定。內政部表示,對於地方政府場館舉辦大型活動,本來就應由地方政府本於權責,要求主辦單位擬定大型群聚活動計畫,並依活動特性與群眾參與狀況,進行詳細審查、妥善規劃。因此,內政部強調,對於大巨蛋舉辦大型演唱會活動立場,就是依據106年函釋從未改變,請臺北市政府依權責自行決定。
社會救助補丁2/「有能力工作者」認定僵化 社救法廢除「虛擬收入」爭議大
依照現行《社會救助法》認定,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即使沒有工作、收入不明或低於每月基本工資,仍被標定為具有「虛擬收入」的有工作能力者,被視為擁有基本收入,排除在社會救助範圍外,因此民團倡議應廢除虛擬收入之限制,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感受到溫暖,但也有議員與第一線公務員持不同看法,認為恐造成錯放某些人而造成財政負擔。嘉義市議員張秀華分享,「阿官」(化名)的妻子是外配,兩人育有兩子,但妻子不明原因離家未歸,而阿官因視力問題無法正常工作,然而弱視未及可以申請身心障礙補助的程度,他只能偶爾到廟口抬轎賺些零錢,來支付兩個國小的孩子學費和養育費,父子處境非常困難,需要政府緊急扶助,但按照家戶平均所得的計算方式,兩夫妻都需要計入基本工資,導致阿官不符合申請低收入戶的條件。「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主張《社會救助法》應廢除虛擬收入的限制,應該讓更多有需要的人獲得幫助。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共同創辦人巫彥德坦言,廢除該項限制可能會「錯放某些人」,一些並非真正需要的人或試圖透過欺詐手段獲得補助的人也可能混在其中,但《社會救助法》的立法精神是防弊或是接住需要被幫助的人,「寧濫毋缺」與「寧缺毋濫」經常陷入兩難。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共同創辦人巫彥德常接觸到流離失所的街友,服務逾600位無家者中,能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不到10%,顯見法令沒跟上時代的需求與變化。(圖/劉耿豪攝)巫彥德說,很多人認為應該是「寧缺毋濫」,但在COVID-19期間,政府祭出許多紓困措施,希望救助因疫情而失業的人,然而像是在街頭賣口香糖或玉蘭花的人,因為沒有失業證明或勞健保退保紀錄,並無法獲得補助,這些一眼就能看出是弱勢的族群,政府到底是幫不幫,難道還要他們勒緊腰帶挨著過日子。一名北部議員卻對「虛擬收入」持不同看法,強調正直壯年的人就應該找工作,為了維持基本生活,甚至該降低原本期望的工作薪資,不該在家裡巴望著等求助,「你要先去做,而不是靠社會救助你。」他說,如生病、身心障礙等特殊原因,領社會扶助合情合理,但若是法定有工作能力者,卻無任何原因而找不到工作或遲遲未就業,「為什麼人民的稅金要救這些人?」況且會加上虛擬收入,是需要失業一整年,等於要一整年都沒有工作,所以若要修法排除虛擬收入,以第一線人員來看並不合理。立委劉建國是2010年《社會救助法》主要修法者,對於民團倡議廢除虛擬收入的限制持保留態度。他認為,目前台灣各行各業缺工嚴重,以政府的角度而言,還是要鼓勵有基本工作能力者透過工作得到報酬,未來若不設限就將所有失業民眾納入《社會救助法》,恐怕會造成社會救助系統失衡。立委陳冠廷則認為,所謂的「虛擬收入」,該計算缺乏合理性與事實基礎,可能嚴重高估申請人的實際收入,導致他們無法符合資格。未來他會建議勞動部提供更多的就業支持服務,幫助這部分民眾盡快回歸勞動市場,也確保社會救助資源能夠更有效地使用。台灣各行各業缺工嚴重,青壯人口回歸職場豐沛動能相當重要,立委劉建國堅持《社會救助法》對象仍應設定條件,否則恐怕造成社會救助系統失衡。(圖/報系資料照)議員張秀華不否認放寬法令限制可能會有人濫用制度,但政府的責任就是確保需要幫助的人得到支持,因此政府機關在審核資格時,應該派員實際訪視,只要問鄰居,問里長,一定把個案現況都瞭解得一清二楚,「政府不能預設立場,把每個人都當小偷,而忽視真正需要照顧的人,所以唯有把社會救助做好,讓人民有好日子過,社會才能安定,經濟發展也才會隨之成長。」
改革前路未卜1/國會改革藍拼一鼓作氣 綠批違憲預埋杯葛詭雷
大陸漁船金門海域翻覆事件,經多次協商仍破局,衝擊兩岸關係,更令人非議的是,當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在立院以「戰娘」之姿,振振有詞指專報名稱應是「相碰」非「撞船」,與立委唇槍舌戰,但我方在敏感水域執法卻全無畫面,終難理直氣壯駁陸方。民眾好奇,若國會已有聽證調查權,是否起碼能先確定「有無畫面」,而不必因官員說法變變變僅能大傻眼,在野黨也正在推動國會改革法案,杜絕官員在國人面前隱瞞事實。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接受本刊專訪時強調,有信心力拼「國會改革五法」在本會期立法,其中,國會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雖執政黨強力反對,但在野黨主張可釐清重大行政爭議責任歸屬,不必再像高端疫苗、超思雞蛋案成懸案、人民霧颯颯。吳宗憲認為,立法院唯有通過改革五法,才能解決目前遭遇的「無牙老虎」問題,讓民意真正監督政府。(圖/周志龍攝)外界認為,國會聽證調查權及總統立院備詢,爭議大,綠營更反對,因此別說要三讀,連委員會初審、立院二三讀都未必容易,屆時更難逃朝野全武行激烈衝突。吳宗憲也直言,很多人警告對新法三讀不容樂觀,草案還沒開審,他也快被網軍側翼攻擊到體無完膚,綠營更常將「違憲」當成口頭禪掛嘴邊,與選前準總統賴清德痛批「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如天壤之別。資深立委更提醒,即使三讀,仍須提防「憲法法庭」回馬槍,因大法官全數由蔡總統提名,執政黨仍能施壓、迫使新法遭違憲判決。「該推的就要推,就算憲法法庭最後判決國會改革違憲,從立院三讀到憲法法庭裁判前間,新法仍能上路,大法官是否公允,民意自會有評斷」,吳宗憲回應。他解釋,立院代表民意監督政院,但我國「五權分立」,西方國會議員擁有的調查聽證權,被總統指派、民意代表性不足的監委執行,監院怎會糾舉自己的老闆?立委早就像「無牙老虎」,民眾看得很清楚,也盼望扭轉。陸船在金廈海域翻覆事件真相未明,藍委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成立調閱小組,遭吳思瑤等民進黨立委強烈質疑違憲。(圖/報系資料照)例如,若立委有聽證、調查權,立委助理將視同監委配置的「調查官」,協助立委向行政部門索取資料、訪視公務員,作為立委發動聽證的依據,當立院決議請官員、公務員、專家到立院聽證,因新增「藐視國會罪」、可大幅降低各部會抗拒說明、實問虛答之可能,類似立院成立高端疫苗調閱小組,衛福部堅持以保密為由,將合約關鍵條文全數塗黑,大選後卻又突然不用保密、對外公布等政治性考量,就應可減少。吳宗憲說,法律不能違憲,五權憲法下,「藐視國會罪」主要罰則仍是罰款,特別嚴重雖可能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但仍須移送司法單位審判、這就不涉及侵害司法權,無違憲之虞。至於民眾最關心的「聽證權是否形同虛設」、「藐視國會罪是否不痛不癢」?吳宗憲直言,立法也有極限,因是否藐視國會仍由司法裁判,確實不見得能立竿見影,官員仍可能心存僥倖拒誠實做答、即使被罰錢也自恃有靠山埋單。但反觀基層公務員,就不見得做相同抉擇,畢竟無政黨當靠山,若不誠實回答,不僅要面臨罰款刑責,當司法判決確定,還有「偽證罪」風險,影響所及,薪俸、退休金都難保。以金門撞船案為例,吳宗憲說,民眾無法理解怎會全無畫面,但高官說法可以變變變,甚至推給偵查不公開。如果由立院聽證邀執法海巡人員聽證,說明配備密錄器是不是SOP?無涉偵查不公開,相信有無畫面的疑問,很快就能釐清,不僅可協助檢方判斷責任歸屬,「在立院說真話」慣例若形成,更有助於公務員行政中立。
公告了!陸生納健保明年2月上路 預計2000多人受惠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日前提出陸生納健保證件,政院23日公布,開放學籍已完成6個月,且完成註冊的陸生,比照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健保,明年2月1日上路。衛福部今完成公告程序,只要符合居留滿6個月,許可證上有「陸生就學」,即可適用。衛福部長薛瑞元23日表示,陸生納保將分2階段,為了先讓陸生「進來」,第1階段需有6個月等待期限制。至於第2階段,則需修《健保法》,廢除此限制,目前正研議修法中。《健保法》的修法不會只針對陸生納保,包含費率6%上限等重要議題,也會一併處理。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23日提醒,廢除等待期爭議大,不論是陸生、外籍生,都可能會透過入學方式,抱病來台使用健保資源。另外,這些學生的家庭未在台灣納稅,卻享有健保資源,國人也會在意公平性問題,修法前必須召集相關團體、專家學者進行討論。新制上路後,預計將有2000多名陸生受惠,因人數不多、利用率低,對健保財務影響不大。社保司長劉玉娟24日指出,實施的時候會看資格,只要居留超過6個月,確定來台的入出境許可證上面有「陸生就學」,就認定符合資格。2月上路後,如有的人來台未滿6個月,就要繼續等待。至於2月符合資格者有多少,衛福部尚無資料。根據今日公告內容,內政部移民署許可發給事由為「陸生就學」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為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所稱「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