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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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建案施工「挖倒7戶透天厝」 住戶痛批:建商跳票2年喊「沒錢」
2022年8月高雄市自強一路與七賢一路83巷口,發生大樓建案開挖地下室過程,讓周邊七戶透天住戶傾斜成危樓,受害住戶卻控訴雖與建商簽屬和解書,但建商卻遲不履行,2年半過去只能在外租屋,高雄市工務局表示持續居中協調中,具律師身分的民代則說建商未確實履約,工務局就不應取得發放使用執照保障受害住戶權益。據了解,目前7戶受害住戶中,其中6戶已與建商和解,內容要求建商應原地重建,並復原屋內裝潢、家電等,僅有1戶未和解,正透過約1000萬提存金重建住宅中,當時建商負責人更承諾「粉身碎骨」也會完全負起賠償責任。不過和解的受害戶控訴,建商以沒錢為理由,希望調整和解條件,僅蓋出毛胚屋,不負責裝潢、家電等細項,讓住戶無法接受,重建住宅雖已取得建照,但至今遲未動工,住戶悲喊「何時才能回家?」受害住戶更說,和解條件中還有要求,重建完成之前的租金須由建商負擔,但建商僅付了幾個月的租金就搞消失,多次要求協商也都找不到人,現在事發的工地建案更已轉賣給其他建商,已蓋到12樓以上快完工,受害戶卻只能自費租屋無家可歸。高雄市工務局表示,依照「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爭議調處辦法」第九條規定,建商取得和解或調解書,就可依法核發工程相關使用執照,此案建商已取得和解書,依法就可核發,至於履約狀況、和解書效力等問題,就需要透過住戶與建商訴訟釐清。具有律師身分的高雄市議員湯詠瑜說,受害住戶陷入損鄰爭議,工務局應確保所受損害已獲得解決,此案建商與住戶雖達成和解,建商未履約工務局就不應發放相關執照,工務局做法有違損鄰制度設立精神,希望要硬起來保障受害住戶權益。
預售屋半年價差200萬 專家提「3招」補救措施
不少人買房會「好康逗相報」,介紹親朋好友買同一社區,未來還能當鄰居!不過一位網友去年10月開心簽約買下預售屋,熱心介紹朋友一起當鄰居,未料朋友晚半年買同社區,總價還比他便宜200萬元,建商還叫友人封口!對此,房產粉專《賣厝阿明 知識+》指出買預售屋遇到價差問題,確實會令人感到不愉快,並提出「3招」補救措施!「賣厝阿明」在粉專上分享,今年3月網友介紹友人買同社區、同坪數,只是差一層樓層,竟便宜了200多萬!更扯的是,建商銷售人員還偷偷叮囑朋友:「別讓他知道你買的價格。」讓原PO氣到想退訂,但又擔心違約要支付高額違約金。「難道只能含淚當冤大頭?」賣厝阿明表示,由於預售屋價格本就會隨市場波動,建商有權依銷售策略調整價格,目前法律未禁止「不同客戶不同價格」的銷售方式。且與建商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屬民事契約,若單方解約需按契約條款支付違約金(通常為總價15%)。賣厝阿明認為銷售人員請友人保密價錢,行為雖不道德,但尚不構成法律上的詐欺,除非網友能證明建商刻意對您哄抬價格且有具體證據。他提出「3招」補救措施,包括:協商解約、檢視契約條款是否有最優價格保證、以及集體議價。他寫道:「協商解約:可委婉向建商反映價差問題,請求『基於客戶關係』酌情減少違約金(例如爭取只沒收已繳款項而不追加罰款)。實務上,若您態度堅定且建商顧及商譽,可能有談判空間。檢視契約條款:仔細檢查契約中是否有『價格保證條款』或『最優惠客戶條款』,若建商書面承諾過價格優惠,可據此主張權益。另可確認契約是否有「審閱期」相關規定(但通常預售屋簽約後已無法適用)。集體議價:聯繫社區其他買家,若有多人遇到類似價差問題,集體向建商協商要求補償(如升級建材、減免管理費等),這比單獨解約更實際。」若堅持解約,賣厝阿明建議攜帶契約書至各地「不動產消費爭議調處委員會」或尋求律師專業意見,確認是否有其他解約事由(如建商未告知重大不利因素等)。但需注意要完全免責解約的法律空間有限。「可要求建商提供補償方案(如免費車位、裝修補貼等),而非直接解約。」還提醒民眾未來再遇類似情況,可於簽約時要求建商書面保證「最低價格條款」。最後,賣厝阿明建議最務實的作法就是計算解約成本(違約金+已付款項)與接受價差何者損失較小,通常繼續履約較划算。賣厝阿明建議先冷靜與建商協商,畢竟友人買到低價也可能反映市場下行,「未來交屋後若房價回升,損失或可彌補。保持溝通管道暢通,理性爭取補償才是上策。」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總裁其實想打房? 帥過頭揭楊金龍心態:要跌5成太困難 買房遭親友「15大理由力阻」 見翻新屋況全改口 他嘆:千萬別聽親戚的
人工流產後「胎兒還活著」...婦人傻眼怒告 醫師神隱連衛生局都找嘸
新竹一名蘇姓婦人發現懷孕但不願再生第三胎,前往診所進行人工流產,經服用邱姓醫師開立的墮胎藥物並回診確認後,打算裝避孕器時,竟發現腹中胎兒「還活著」,但後又因藥物影響導致胎死腹中需手術。蘇女憤而向地方法院提告,而該位邱姓醫師在出事後全程神隱,未出席調解也未出庭,法官認定邱男有醫療過失,判賠35萬8千元。判決書指出,蘇姓婦人在去年9月發現懷孕,考量到家中已有兩位小孩,於同月15日至邱姓醫師開設的婦產科進行人工流產,當天邱醫師確認蘇女已懷孕5週,即開立人工引產藥物讓她當場服用,婦人回家後也依照醫囑服用其他藥物,且回診檢查時,邱男告知:「都流乾淨了,只剩下一點點黏膜。」等語,蘇女因此放心並未再回診。未料蘇姓婦人同年隔月前往其他醫院欲裝避孕器時,竟被告知胎兒還在腹中有心跳且持續成長,孕期達9週又5天,已無法進行人工流產。當時蘇婦憤而向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調處,然而第一次調解會議卻被邱醫師片面取消,第二次調處當天仍不見邱男身影,經衛生局人員數次撥打電話聯絡後,僅表示「不會出席會議」。蘇婦事後因身體不適就醫,發現因曾服用過墮胎藥物,導致胎兒在懷孕11週又6天時胎死腹中,只能全身麻醉緊急進行子宮搔刮手術治療。蘇婦認為,因邱醫師的醫療過失,讓她身心受到巨創,提告求償手術、坐月子、嬰靈超渡儀式、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合計共60萬元,更控訴:「邱醫師至今對此事仍置若罔聞,毫無顧念病患同理心。」全案審理時,邱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檢視相關醫療紀錄,認為邱男確實有醫療過失,共須賠償35萬8千元。
醫療糾紛1/最衰的冠軍!這個科別最常被告 專家教「病患自保3步驟」
有「台灣美容教母」封號的「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因美容療程猝死,醫美診所遭黃女兒子提告,5/25日判決出爐診所民事判賠371多萬元,刑事判負責人2年多刑期。依統計,全台每年約1萬2千多筆醫療糾紛,刑事案由整形外科居冠,民事第一名則是骨科,專家建議,面對醫療爭議,民眾可掌握「理性分析」、「保全證據」、「尋求資源」3步驟自保。長期研究醫事法律的廖建瑜法官2019年在《月旦醫事法報告》上發表《從判決快遞看醫療訴訟發展趨勢》,整理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的醫療糾紛判決,刑事糾紛案件以整形外科最多,民事糾紛的第一名則是骨科。兩年後,廖建瑜再次發表,《從地方法院民事醫療判決看最新發展趨勢-引用最高法院次數觀察》,延續2年前統計,整理出截至2020年10月的醫療糾紛案件,此次僅更新民事糾紛案,冠軍仍是骨科,但後面的名次全變了,2年前依序為神經外科、牙科,這次變為醫美、急診。「浮出檯面的醫療糾紛,實際上只是冰山一角!」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簡稱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表示,醫改會創立20年以來,已經進行上萬件的醫療糾紛諮詢,大約每年有500~600件,各縣市衛生局的醫療爭議調處服務,每年也平均約500~600件左右。「這些數字的背後,如果用科學模型去回推,應該至少有1萬2000多筆醫療糾紛,而這些是大眾看不見的。」吳奎彥說,參考《醫事法》相關論文資料,發現刑事糾紛第一名是醫美,其次是外科、急診;民事糾紛冠軍則是骨科,其次為醫美、婦產科,其他如急診、外科、牙科也紛紛上榜。「就算是不同資料來源,但可以發現容易發生醫療糾紛的科別大同小異,它們分別有一些共通點,其中最關鍵的因素在於『醫病專業知識出現落差』,這或許也是骨科民事糾紛最多的原因。」以案例實際說明,一位50多歲婦人因右腿麻木、跛行而向骨科名醫求診,醫師建議進行內視鏡手術,表示只需1.5小時的時間,沒想到實際手術長達8小時,且術後婦人大小便失禁、臀部及陰部皆毫無知覺,且左腳自腎部麻木至腳趾、合併刺痛感。最後發現婦人是罹患罕見併發症,由於機率低,就連手術同意書中都沒有列出,因此醫師也認為不必告知,沒想到卻發生了,最後法官認為醫師未善盡告知義務,因此判醫師與醫院應給予婦人精神賠償200萬元。骨科醫學會理事長陳威明曾受訪表示,骨科的醫療糾紛特別多,和手術量多有關,且近年新治療法增多,骨材及藥物種類也大增,若治療前溝通不佳或結果不如預期,都易引糾紛,目前骨科最常見的手術包括關節置換手術、骨折手術、脊椎手術。 「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最左)因美容療程猝死,5/25日判決出爐,診所民事判賠371多萬元,刑事判負責人2年多刑期。(圖/翻攝自美體小舖臉書)吳奎彥說,多數民眾面對醫療糾紛的第一反應大多是驚慌失措或憤怒,例如有些民眾會選擇抬棺抗議等等,但這些對事件本身沒有幫助,他建議要掌握3原則。首先一定冷靜下來,理性思考醫療事件的過程與爭議點,同時釐清自己的訴求。第二,仔細回想過程之後,要趕緊保全證據。「除了收費單據之外,建議要跟醫療院所申請『全本病歷』,根據《醫事法》全本病歷要保留7年,這裡面會有患者所有的就診紀錄、病程、檢查報告、影像病歷、同意書等,是非常重要的資料。」第三,尋求資源。「例如醫療院所內都會設立關懷小組,處理患者申訴案件,幫忙處理患者與醫師之間的糾紛,如果無法解決或對結果不滿意,可以再去地方政府的衛生局進行醫病爭議調處,衛生局會請公正第三方幫忙居中協調,如果是重大爭議或涉及嚴重傷害,也會請該領域其他醫師幫忙檢視病歷,並且釐清醫病責任歸屬。」吳奎彥說,醫療糾紛具有高度專業的特性,而且極度個案化,很難用一致的標準概括討論,當糾紛發生時,維持冷靜最為重要,所以也不建議民眾以爆料的方式威脅醫療院所,「因為風向太難預測了,萬一不利於你,恐怕雪上加霜。」
寵物情緣/律師詹傑翔讓愛貓當所長 背後故事藏洋蔥
「拳能律師」詹傑翔在事務所養了駐所貓「可愛」,頗受員工們喜愛。「可愛」這駐所貓當得挺稱職,不會搞破壞之外,還時常默默參與與客戶的會議,有次覺得諮詢時間太長了,還直接發聲暗示送客。不過「可愛」之所以成為駐所貓,背後故事有洋蔥。詹傑翔在「可愛」一歲的時候把牠領養回家,他回憶那段過程心有餘悸,「牠一開始非常不好養,前主人無法馴服牠,牠會咬、會抓主人,我一開始也是傷痕累累。」「可愛」的個性獨立,但並不算是非常親人的貓咪。(圖/林士傑攝)除了抓咬主人外,「可愛」小時候很叛逆,會趁他不在家胡搞,把飼料箱打翻,讓廁所的玻璃瓶碎落一地;也曾經自己撥開紗窗離家出走,「可能對外面很好奇,牠離家過兩三次,第一次去一天就回來,第二次可能發現好玩的,玩了兩三天才回來。」詹傑翔花了一年時間調教「可愛」,犯錯就要嚴肅指證,他會要「可愛」看著他的傷痕,用輕彈下巴來做到警示的作用,或是刻意餓一餐來懲罰牠。但「可愛」若有優秀表現,像是貓砂整理得很乾淨,也會給罐頭獎勵。現在「可愛」已不再調皮搗蛋。詹傑翔跟「可愛」曾花了一年時間磨合,現在能相親相愛。(圖/林士傑攝)詹傑翔原本把「可愛」養在家裡,一年前開始讓牠住在事務所,其中藏了一個傷心的故事。一年前詹傑翔養的另一隻貓「可樂」在家過世,他擔心「可愛」會觸景傷情,選擇讓牠轉換環境,「『可愛』當下看著『可樂』離開,我不知道牠有沒有感覺,因為貓咪很會忍耐,後來我覺得牠不適合自己單獨在家,剛好事務所大家都喜歡貓咪,平常也有員工可以陪牠,算是一個契機。」「可樂」當時尿道阻塞,卻被動物醫院誤診為膀胱炎,因為醫療疏失斷送救治時機,醫生一開始還不願承認失誤。詹傑翔為此研究獸醫教科書、跑動保處做寵物醫療爭議調處,奔走一個月後換回公道,在「可樂」火化前最後一面,他哭著說:「『可樂』,有人認錯了。」此後他更加理解很多案件當事者的心情,「寧願一切不要發生,還我家人就好。」詹傑翔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為過世的愛貓討公道。(圖/林士傑攝)「可愛」住進事務所後,適應良好,詹傑翔說:「牠參與過很多案件,我都叫牠幕後所長。」「可愛」會自己開門進去旁聽會議,有次一位男當事人找女律師諮詢,「可愛」見諮詢時間已經過好一陣子,推開會議室門發出喵喵叫聲,女律師才驚覺「時間差不多了」,詹傑翔對於「可愛」的表現也很滿意:「滿屌的!」寵物名:可愛性別:男年齡:八歲個性:小時候叛逆,長大個性很穩定律師詹傑翔原本養兩隻貓,其中一隻「可樂」一年前因病過世。(圖/取自詹傑翔IG)
外商主管連續12年遭減薪 退休一次要回3000萬
阿良(化名)於2000年起任職於知名外商,退休前在公司擔任主管,任職期間公司曾以2008年發生金融海嘯為由每月減薪15%,在阿良也曾為公司取得多項專利,直到離職後,阿良向新北勞工局求助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公司補付減薪工資、分紅、專利及投資獎金。勞工局安排召開調解會議,雖然公司於調解會上主張減薪有經阿良同意,並否認未有阿良主張申請的專利數量,且主張無發放投資獎金的義務,但透過調解人居中調處,最後公司同意給付約3000萬元和解金。負責本案調處的陳進城調解人說,「一開始看到勞方請求金額的時候,不太敢置信,因為金額實在是太龐大了!」即便擁有15年調處經驗,仍然難掩緊張的情緒,「繕打會議紀錄的時候特別重複的檢查了5、6次,避免金額出錯」,勞資雙方最終能夠達成協議,有為勞工爭取到權益,才鬆了一口氣,「萬萬沒想到召開一次調解會議就能達成和解!」。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減班休息(無薪假)人數急劇攀升,失業率創近年新高,新北市勞資爭議調處案量已連續2年突破4700件,去年達到了4720件,其中前二名爭議類型分別為工資、加班費爭議1964件(42%)及請求資遣費爭議1334件(28%),佔所有爭議類型的7成,經統計和解率約67%,為勞工爭取金額達3億278萬元。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勞資爭議處理法所訂「調解」,是訴訟以外紛爭解決機制的一環,勞工局及委託民間的協會均會指派經驗豐富的獨任調解人,積極在勞雇雙方各自主張間,尋求雙方可接受的方案,只要經調解成立,效力等同於爭議雙方當事人間的契約,相較於訴訟,除免負擔任何費用、迅速解決爭議,更能達到息訟止紛的結果。勞工局提醒,勞工朋友遇有勞資相關疑難雜症,歡迎多加利用「免費律師勞工法令諮詢」服務,遇到權益受損,「勞資調解便利通」24小時線上受理服務。更多資訊,可至「新北勞動雲」網站查詢(https://ilabor.ntpc.gov.tw)。
保障勞工權益 新北開辦夜間律師免費諮詢
不少勞工遇到勞資爭議,受限工時關係不便使用法律諮詢服務,新北市勞工局10月起與基隆律師公會合作,於每周三晚間6時至9時,於市府1樓提供免費律師夜間面對面諮詢服務;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盼打破時間限制,提供有諮詢需求的勞工,下班後也能獲得適用的法律資訊。勞工局2012年起與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分會合作,推出「免費律師諮詢勞工法令電話通」、「免費律師面對面諮詢」等服務,由法扶指派義務律師,免費提供新北市的勞工全天候電話及面對面諮詢,但因服務僅限平日上午、下午,不少勞工因工作因素,儘管遇到勞資爭議也沒空諮詢。陳瑞嘉指出,除了免費法律諮詢外,勞工局2016年也推出夜間勞資爭議調處,共受理24件申請案,調解成立率50%,為勞工爭取金額達134萬7800元。
授權費談不攏 「北都」10萬用戶21日起13頻道恐斷訊
「北都數位」有線電視因授權費用談不攏,頻道代理商大享主張於本月21日0時起,停止所代理東森、緯來等13個頻道訊號給北都,將有10多萬戶受到影響。北都則表示代理商有差別待遇,將向公平會檢舉。自去年起,北都就已多次傳出可能遭到斷訊,10月1日時包含東森幼幼台、緯來育樂台更曾斷訊11個小時。據《ETtoday》報導,有13個頻道原本要在過年前對北都斷訊,經NCC緊急出手,才讓斷訊延後,使10萬收視戶過年不受影響。不過北都和大享過年後第一次調處會就破局,雙方開出的條件差距比原本還大,調處會根本開不下去。大享主張要求北都清償自107年起積欠授權費用,再協商109年度授權費用。大享將給北都代理頻道下架同意書,要求北都收函一周內向主管機關提出營運計畫之頻道變更申請程序,否則將於本月21日0時起,不再提供代理之13頻道訊號給北都。北都之主張則是將繼續與大享洽談授權費,至於大享要求的107-108年度積欠授權費,北都表示已向士林地方法院提存。北都表示大享在會中提供的109年授權費是15萬戶的報價,對北都有差別待遇,將向公平會檢舉。NCC代理主委陳耀祥則表示,面對授權爭議調處無法以法律規範,只能用機制下去處理,所以非常無奈,目前面對爭議先行調處。由於調處期間不得斷訊,對消費者來說也是個較好的規範;若北都和大享無法有明確處理方式,NCC會用所有可能的政策、法律來處理此事。至少大享代理的13個頻道分別是東森(電影、綜合、新聞、財經新聞、幼幼、洋片、戲劇)、緯來(體育、日本台、電影台、綜合、戲劇、育樂台)等13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