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誣告罪
」
婚外情怕東窗事發 高雄男怕父見車內「互動片」謊報失車判4月
高雄34歲周男疑與楊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因擔心父親開車時發現車內兩人的「互動影音」及私人物品,竟撥打110謊報車輛失竊。高雄地方法院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根據判決書,周父為長年在中國經商的台商。2022年4月18日,周父駕駛一輛登記在周男配偶名下的汽車前往醫院。周男擔心車內存放他與楊女的錄音、錄影資料,以及飲料杯、牙刷、未開封保險套等物品被父母發現,為取回這些物品,當日下午2時24分報警謊稱車輛失竊。周男在通報時謊稱,「我在醫院前面的停車場,我找到我失竊的車子了,你可以幫我來嗎?不然車主來插鑰匙來就開走」,他還將汽車4個輪胎洩氣,藉此通報員警到達現場留置車輛。員警到場後,將周男及其父母帶回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了解事情經過。經協商,周男父母同意簽立承諾書銷毀相關物品,周男配偶陳女也簽立授權書同意將汽車過戶,警方才同意將車輛交由周男父母繼續使用。法官認為,周男為取回車內物品竟謊報車輛失竊,浪費司法資源,復使他人蒙受刑事處罰危險。但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且未有他人因其誣告行為而受刑事訴追,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不想交薪水給女友! 他報警謊稱「自己被綁架」被罰了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因為不想把薪水交給女友,竟假冒綁匪傳訊息給女友,還到派出所報案,謊稱自己遭到綁架。警方調查後才發現林男是故意謊報,於是將他移送法辦。法院審理後,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判處林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9000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林男因為不想把薪水交給女友,竟自導自演綁架案。林男一開始先用LINE假扮綁匪,傳訊息給女友說「林XX我們帶走了」,3小時後再到三民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報案,謊稱2024年3月18日晚間,自己在草衙捷運站外遭到6名陌生男子強押上車,對方要求他還債,還搶走他的手機及身上的錢財,後來他趁亂逃脫才沒事。警方獲報後,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卻發現林男根本沒有被綁架。根據監視器顯示,林男是自行搭捷運回家的,警方察覺有異後訊問林男,才得知林男是自導自演,遂依法將他移送法辦。法院審理時,林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表示綁架事件是自己編造。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男謊報綁架案除了浪費國家偵查資源外,還可能導致他人受到刑事追查,考量到林男認罪態度良好,且沒有前科等情狀,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判處林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9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鐵列車長寵溺小三無極限 員工乘車證供她享優待
台鐵一名詹姓列車長因將員工通勤乘車證和工作證影本,交由小三使用,讓小三享員工優待票福利,整起事件因遇到汪姓列車長查票時察覺有異,才讓兩人的姦情就此曝光。媒體報導,新竹一名56歲李姓女子去年10月16日買半票搭乘台鐵區間車返家時,途中遇到汪姓列車長查票,李女出示詹男的員工通勤車證與工作證影本,由於台鐵員工通勤乘車證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李女因此謊稱是詹男的元配,甚至報出元配身分證字號與生日,事後再藉故落跑,汪男見狀立即通報站務人員,一查之下李女與詹姓列車長的婚外情就此曝光,最後2人雙雙吃上官司。據了解,詹男怕姦情曝光,事後謊稱僅將員工通勤乘車證、工作證影本交給妻子使用,因妻子未妥善保管,才遭李女撿走盜用,強調與李女並不相識,但檢方調查,台鐵內部不少員工都知曉李女是詹姓列車長的小三,因此將詹男以犯人誣告罪地訴,李女最後也依詐欺得利未遂及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等罪嫌送辦。
女買半票搭台鐵自稱列車長妻 意外發現她是「小三」
新竹一名56歲李姓女子搭台鐵時購買半票,期間遇到汪姓列車長查票,李女向列車長亮出詹姓列車長的員工通勤乘車證和工作證影本,並表示自己是詹妻;然而汪男並沒有因此對李女放水,隨即通報站務人員,沒想到竟意外發現詹男與李女的婚外情。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10月16日,李女在新竹火車站購買半票搭乘台鐵,途中遇到汪姓列車長查票,李女謊稱自己是詹姓列車長的妻子,還亮出員工通勤乘車證及工作證影本,希望汪男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過她。但汪男依舊通報站務人員及鐵路警察,李女期間甚至還謊報詹姓列車長真正妻子的身分證字號及生日,後來又因害怕逃離現場。鐵路警察調閱監視器給詹姓夫婦兩人看,詹男謊稱證件影本是被妻子搞丟,才被人撿走,詹妻也表示自己不認識李女;但經警方調查,才發現其實不少員工都知道詹男在外有小三。檢方依詐欺得利未遂及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起訴李女,並依指定犯人誣告罪起訴詹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