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後態度
」 閃兵 性侵 恐嚇 台南 北檢
閃兵起訴沒閒著2/20多位男星集體翻車!邱昊奇拔腿狂奔閃鏡頭 薛仕凌不認罪遭求重刑
王大陸閃兵案,牽扯出33人涉嫌閃兵,其中高達20多位是知名男星,被戲稱是憑一己之力殲滅了演藝圈。其中邱昊奇在坤達跟陳大天勸說下,出面自首,被地檢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6月16日開庭,爭取緩刑的機會,相較阿達等人步出法院時訴說慚愧,邱昊奇選擇拔腿就跑,一路狂奔閃鏡頭,也是相當離奇的景象。涉嫌閃兵男星們下場都頗慘,Energy成員書偉遭檢方起訴求刑2年8個月,好不容易復出的團體Energy又再休團,加上他雙胞胎女兒剛出生,沒收入下,要扶養妻兒、長輩,讓他積極爭取緩刑。書偉開完庭時,在媒體鏡頭前再度公開道歉及表示反省。陳柏霖更是流年不利啊,被抓到閃兵之外,公司還疑似遭友人掏空,陷財務困境,更慘的是,他去年初向交往14年的女友庭瑄求婚成功,計畫好同年底到紐西蘭辦婚禮,而他在去年10月爆發閃兵案,婚事跟工作都只能暫停,還要一一通知親友跟聯繫廠商順延婚期,十分尷尬。曾兩度奪下金鐘視帝,近年憑藉《做工的人》、《影后》等劇人氣攀上高峰的薛仕凌,也捲入了這場逃兵風暴。他雖然主動投案,檢察官批評他犯後態度惡劣,不但避重就輕,否認槍手代量血壓,意圖尋找不知情專業人士配書,甚至還意圖利用公關操作,發表不實聲明,建議從重量刑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多年累積的優質演員形象大打折扣,讓薛仕凌目前形同失業,復出之路遙遙無期。
獨/她搭捷運拍張照代價12萬!還淪為法院認證「家暴女」
新北市一名曾在電視台上班的王姓女子與父母、哥哥不合又涉嫌家暴被趕出去,某天她搭捷運上班時見到哥哥,暗中拍照並傳給爸爸,她自認因為離家多年,不確定哥哥現在的長相,突然在捷運看到很驚訝,才想跟父親確認一下,但哥哥很不滿,法院保護令明明禁止妹妹有騷擾行為,因此提告。新北地院認為,王姓女子不只傳照片給爸爸還罵髒話,從她傳送的訊息可研判是蓄意騷擾,以違反保護令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王姓女子在捷運上偷拍哥哥照片的代價是12萬元。王姓女子原本家住新北土城,2016年母親聲請保護令將她逐出家門,2023年7月底上午,王姓女子坐捷運見到一名戴口罩的男性乘客,認出是她哥哥,便拿手機拍下傳給爸爸,並傳訊息:「X(髒話)這是XX(哥哥的名字)」、「他在松山上班」,再傳了2次「坐等」的貼圖。王姓女子曾恐嚇辱罵哥哥,還意圖拿電擊棒攻擊,在偷拍事件發生時仍在家暴保護令有效期間,哥哥得知父親收到這些訊息,堅持報案處理,經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時,王姓女子強調上班途中偶遇哥哥讓她震驚訝異,當時是疫情期間哥哥戴著口罩,所以她拍起來向父親求證,會使用不雅字眼則是驚訝的意思,她並未觸犯保護令。一審法官不採信王姓女子辯詞,審酌她漠視保護令,沒跟哥哥達成和解或賠償,而且犯後態度不佳、耗費司法資源,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王姓女子上訴仍做無罪答辯,爸爸跟她關係不好,不會對她言聽計從,收到她訊息不代表一定會轉給哥哥,也不能因為爸爸和哥哥同住就認定父親必定轉傳訊息;她搬走後幾乎沒見過哥哥,不清楚哥哥長相有何變化,只憑兩人是兄妹關係就認定她不會認錯人也很牽強。高院調查,王姓女子2022年一度得到爸爸同意,暫時回家住一段時間,但哥哥對妹妹也不客氣,動不動就罵人、要求妹妹搬走,法院曾對王姓女子核發保護令,禁止哥哥騷擾她,由此可知兄妹長期不睦,雙方都有保護令可箝制彼此。二審法官指出,王姓女子傳給爸爸的訊息以髒話當發語詞,顯然有惡意,如果她只是好奇戴口罩的男乘客是不是哥哥,應該用疑問句而不是肯定句,這表示她對於哥哥的身分非常確定;加上她傳送「坐等」貼圖,可見她並未感到震驚,而是很淡定的心情。合議庭解讀,王姓女子有意藉由爸爸轉達訊息,讓哥哥知道已被她掌握上班地點和通勤方式,這是刻意要「噁心」哥哥,已達成騷擾的結果,考量王姓女子仍不認罪無從輕判,仍維持一審所判的4月。本案不可再上訴。
買Costco便宜油混充義大利100%橄欖油賺3760萬 黑心母子檔遭求刑5年
知名大賣場「好市多」(Costco)的西班牙初榨橄欖油,淪為黑心商人用來混油並加價販售的詐騙工具。台北地檢署偵辦「蒙特樂(Menzteler)義大利100%純橄欖油」詐欺案,查出「進口商」榮琦公司女董黃月雪母子三人檔以29:1的比例混充大統益、福壽實業等公司的芥花油與好市多的西班牙初榨橄欖油,再貼上義大利出產的假標籤,3年不法收入達3760萬8887元,全案於今日偵查終結,檢方痛批被告明知台灣已多次發生混油案件,仍濫用消費者的信任,為省成本拿便宜的西班牙橄欖油偽裝成義大利橄欖油,無視食安而且犯後態度惡劣,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對黃月雪母子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北檢調查,黃月雪為了避免民眾查到假義大利橄欖油,分別成立融琦國際和源樂國際兩家公司,她自己擔任融琦負責人,兒子李尚融擔任源樂董座,女兒李正琦同時在兩家公司負責會計與行政工作;黃月雪以源樂公司的名義,向大統益、福壽實業大量購買芥花油,再交給融琦公司運用,如此一來,消費者就無法藉由查詢融琦公司的進銷貨資料察覺「義大利100%純橄欖油」其實是混油。檢察官發現,融琦公司的600公升「義大利100%純橄欖油」配方為「每20公升橄欖油混充580公升芥花油」,橄欖油則是去好市多內湖店與北投店購買,公司再派傅姓司機載著已貼好「原產地:義大利」、「成分:100% PURE橄欖油」標籤的塑膠空瓶,前往新北市深坑區倉庫依照29(芥花油):1(橄欖油)的比例倒入油槽製成調和油,最後分裝到塑膠空瓶。檢方查出,黃月雪、李尚融為了取信消費者,兩度從義大利進口共450瓶的「蒙特樂橄欖油」,藉此取得衛福部的食品輸入查驗申請書、進口報單,讓消費者購買假義大利橄欖油的時候看到這些官方文件就信以為真。起訴書批評黃月雪等被告從事食用油銷售業務多年,也清楚食用油產製品的好壞對於國人健康有重大影響,更理解消費者選購油品時總會仔細挑選,以找尋最適合自身料理方式的油品,避免選用錯誤油品導致健康疑慮,但仍然濫用消費者對於商品標示的信任,以混充油品的方式降低成本、貪圖自身私利,就黃月雪、李尚融的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5年以上,李正琦、傅姓司機涉案層級較低,而且有坦承犯罪細節與犯罪所得流向,因此請法院從輕量刑。
黃牛之王2/打牛卡關!警方績效不到黑槍毒詐一半 修法仍留兩大漏洞
2023年5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條文三讀通過,針對黃牛加價轉售與虛偽資訊、不正方式取得票券者,除可依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至50倍開罰外,還得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而主要權責機關為文化部,但實際執行查緝等層面,卻再度因「行政協助」交由警察機關執行,但查緝黃牛不僅有地域性外,還有時效性問題,查緝熱區全集中在北高2地,加上警察機關主要績效來源仍以黑槍毒詐為主,就算真的認真查緝,所能獲的獎懲僅不到主要績效的一半。隨著2023年文創法修正條文上路,力打黃牛,但黃牛現象去已存在已久,2018年安室奈美惠於小巨蛋舉辦演唱會,就有黃牛在排隊人龍中詢問售票。(圖/報系資料照) 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自2016年查緝全台第一件黃牛,移送7名黃牛,後續更在2024年與北市刑大合作,逮捕開發「Max搶票機器人」的竹科姚姓工程師,該程式在網上瘋傳,更無償提供原始碼與教學,還同時支援拓元、KKTIX與寬宏等多個台灣與國際售票系統。 據了解,姚姓工程師為提高訂票成功機率,隨機偽造身分證字號註冊售票系統會員帳號,造成民眾本人因身分證號遭盜用而無法購票,更公開在臉書發文教學,一步一步教導民眾如何使用自己所開發的機器人搶票,主打只要多開小號刷票就能提高訂票機率,甚至因此收取「抖內」3.7萬餘元。 姚男被捕後,遭依偽造文書與文創法移送地檢署偵辦,訊後被裁定以1萬元交保。而案件經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後,新竹地院認為姚姓男子冒用他人身分證,使準文書在社會使用之可靠性下降,惟念在其冒用他人身分證之動機為增加訂票成功機率,所致損害非嚴重。 而其撰寫程式購票動機在於替家人、同事購買演唱會門票,非轉售獲利,惡性非重,並未利用蒐集他人身分證號、隨機身分產生器,或大量登錄假帳號大量購買票券,僅無償替同事、家人購買少量票券,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其以不正方式購買票券等2罪,則判處新台幣12萬元罰金,得服勞役,成為台灣史上第一起因以不正方式與偽造文書遭判刑案例。 但有法界人士透露,儘管警方積極查緝黃牛,甚至已有判例可循,但文創法在創立之初,本就是結合偽造文書與妨害電腦使用罪,卻又為避免刑罰過重,造成大量學生等族群背上過重刑責,因此最高僅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常會面臨檢警逮捕,法院卻認為所涉刑責非屬重罪,多以交保處分。不過也有例外,先前遭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與北市刑大逮捕的爆乳黃牛夫妻檔,因犯後態度不佳慘被羈押。2025年10月19日BLACKPINK世界巡演於高雄開唱,2天吸引破10萬人潮,門票更是一票難求。(圖/Live Nation Taiwan提供)有知情人士透露,文創法修正條文上路後,主要就是在力打黃牛,由文化部作為主關機關,進行行政裁罰,但前期的查緝等行為卻全仰賴警察機關協助,偏偏「打黃牛」不在警察機關所列之重點績效黑槍毒詐內,不少警察人員光是應付日常詐騙就已筋疲力盡,加上黃牛主要集中在北高二地,有區域性與時效性,並非每一次都能順利逮獲具有一定規模的黃牛組織,若想瞄準黃牛組織,還得依賴友軍協助,前期部屬完整才能收網,績效無法立竿見影,因此多數仍以零散小黃牛為主,就算真的順利破獲,所獲得的獎懲僅不到黑槍毒詐的一半,讓打牛行動最終落得爹不疼娘不愛的下場。 他也指出,現行文創法最大問題在於「屬地性」,若有台灣黃牛高價轉售海外演唱會門票,並不構成犯罪,而後續衍生的運動賽事黃牛行為,儘管看似也受《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範,實際上卻是照搬文創法,同樣受限於屬地性之困境,如台灣黃牛高價轉售東京巨蛋賽事門票,一樣無法可罰。
簡男砍人挖眼遭判14年6月 「自首」卻不管鄰居死活僅減刑2月
新北市雙溪區日前驚傳駭人暴力事件。男子簡榮達與連姓男子多年來因糞水排放問題屢生爭執,去年4月間,簡男因不滿再次遭鄰居檢舉,心生怨恨,隔日竟以懷疑遭偷窺為由,持水果刀攻擊連男,不僅造成對方受傷,更在衝突過程中挖出連男雙眼。簡男犯案後未協助傷者就醫,反而先前往警方偵查隊「自首」,企圖減輕自身刑責。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認定簡男犯下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查指出,案發前一天,簡榮達因排放糞水遭連姓鄰居檢舉,雙方原有的嫌隙進一步惡化,簡男因此對連男心生怨懟。隔日上午8時許,簡男在住處如廁時,懷疑有人在偷窺,隨即前往倉庫拿取水果刀,並走到兩戶人家共通的後門空地。當時,簡男發現連男正在整理花圃,便認定對方就是自己懷疑的偷窺者,雙方隨即發生口角。由於過去糞水糾紛累積的怨氣一併爆發,性格偏激的簡男竟持水果刀朝連男攻擊。連男為了自保,伸手抵擋並試圖搶奪簡男手中的刀械,過程中造成嘴唇、頸部以及雙肩等部位出現撕裂傷。兩人在拉扯過程中,水果刀不堪扭曲斷裂,雙方也一同倒地。簡男隨後翻身壓坐在連男身上,見對方仍持續抵抗,竟撿起石頭朝連男頭部與臉部猛烈敲擊,甚至強行挖出連男雙眼,造成嚴重傷害。直到連男失去反抗能力後,簡男才離開現場。令人震驚的是,簡男並未第一時間協助傷者送醫,而是為避免自身刑責加重,先前往警方偵查隊表示「自首」。警方接獲通報後趕赴現場,並在案發地點尋獲被害人的眼球,同時通知消防局協助送醫。連男經醫院緊急手術後,才幸運保住性命。案件審理期間,簡男否認部分犯行,向法官辯稱自己並未使用石塊攻擊被害人頭部,只是敲打連男嘴巴2、3下。然而,被害人家屬提出相關診斷證明及傷勢照片,法院認為相關證據足以證明簡男說法與事實不符,認定其說詞是為減輕責任所提出的卸責辯解。法官審酌指出,簡男雖然案發後主動前往警局,形式上符合自首要件,但其在犯案後沒有先救助受傷的被害人,而是優先考量自身刑責,且在偵審過程中試圖掩飾犯行、推卸責任,並非真正協助案件釐清,因此雖依法給予減刑,但減刑幅度有限,僅酌減2個月刑期。法院認為,簡男僅因糞水排放遭檢舉,又因自己主觀認定如廁時遭被害人偷窺,便以暴力方式報復,最終導致連男永久失去視力,人生受到無法挽回的重大傷害。法官形容,被害人往後人生已無「光明」可言,所承受的痛苦可謂「生不如死」。此外,簡男犯後未取得被害人諒解,也未積極賠償損害,犯後態度不佳,因此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6月。
疑女性友人遭下藥!舞廳私刑逼吞檳榔渣、脫褲簽鉅額本票 3惡男下場曝光
前年台南一間舞廳爆發私刑事件,3名男子懷疑同行女性友人遭下藥,竟將一名男子押在包廂內輪番毆打、逼吞檳榔渣、當眾脫褲羞辱,還強迫簽下總額450萬元本票;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3人以暴力與脅迫侵害被害人人身自由及身體安全,依傷害罪各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案發於前年5月深夜,陳姓、黃姓男子等3人與被害男子及女性友人一同前往舞廳消費。席間,3人懷疑被害男子涉嫌對同行女子下藥,情緒失控,未查明真相便在包廂內動用私刑;他們輪流朝被害人臉部猛力掌摑共33下,還掐住頸部、重擊右臉及後頸,造成臉部挫傷等傷勢。打傷了人還不解氣!陳男3人竟以羞辱方式,逼迫被害男子吞食桌上的檳榔渣,搶走手機查看內容,甚至強行脫下他的褲子,讓被害人在眾人面前受辱。過程中,黃男更拿出3張空白本票,要求被害男子簽名,每張面額150萬元,總計450萬元,作為所謂對女方的「賠償」,被害人因受暴力脅迫,只能屈從配合。被害男子遭凌虐、羞辱超過兩個小時才獲准離開,他隨即前往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辦案人員調閱監視器畫面,還原包廂內施暴經過,並移送法辦,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依法起訴。案經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法官認定3人基於同一犯意,在短時間內接續實施傷害、強制及恐嚇等犯行,依法屬接續行為,從一重論以傷害罪處斷。判決書指出,3人未循正當管道處理糾紛,反而以暴力、羞辱及恐嚇逼迫被害人,不僅造成身體傷害,更帶來嚴重心理壓力。而陳男等三人犯後雖都坦承犯行,也曾表示願意和解,但因被害人撤回調解程序,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和解;綜合犯後態度及全案情節,法院判處3人各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全案仍可提起上訴。
獨/離總統府200公尺!憲兵網購喪屍煙彈私藏指揮部遭逮
總統賴清德上個月對新興毒品所帶來的毒駕氾濫問題祭出鐵腕,將「依托咪酯」(喪屍菸彈主要成分)改列一級毒品,製造、販售最重判死,展現毒駕零容忍的決心,不過就在距離總統府僅200公尺的憲兵202指揮部,卻有不肖憲兵網購喪屍菸彈還帶回指揮部藏起來被長官逮到,由台北市憲兵隊移送偵辦自家人,經台北地檢署以《陸海空軍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一審考量被告認罪、持毒數量不多,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這名憲兵提上訴希望判輕一點,不過二審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憲兵202指揮部位於台北市貴陽街與桃源街口,負責台北衛戍區的守備任務、特種勤務、各項突發狀況處置等警衛任務,戍守範圍涵蓋總統府及官邸;隸屬於202指揮部的211營專責總統府「永不移防」,又有「天下第一營」的稱號。這位染毒憲兵曾上網找兼差,自稱為了探索個人興趣什麼案子都接,可當模特兒、幫忙經營社群,也毫不避諱坦承自己是職業軍人,請客戶體諒他「可能時間上較難調配」。本案發生在2025年3月,當時依托咪酯仍是二級毒品,涉案憲兵以1千元網購電子菸,偷放在202指揮部,藏毒隔天長官就安檢發現,報由憲兵隊搜索扣押,並將扣案電子菸送到憲兵指揮部的刑事鑑識中心進行鑑定,確定含有依托咪酯。北檢認定,染毒憲兵身為現役軍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審酌案情後向法院認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一審由北院獨任法官審理,認為這名憲兵自始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加上沒有前科,判拘役50日。涉案憲兵雖認罪但不服一審刑度,以初犯、數量極少、未販賣等理由上訴二審,北院合議庭3位法官審理,認為原審量刑適當,駁回上訴。
獨/國安局士官上賭場被抄!瞞檢警「未洩密」仍記2大過 鬥法結局出爐
國家安全局今天(6日)獲邀於立法院專案報告新興毒品跨國情資整合並提出防制作為,在毒駕氾濫問題危害國人之際頗受注目;國安局直接對總統負責,為我國最高情報機構,須統合國家情報、策劃特種勤務,不過近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件判決意外揭露轄下人員罔顧「不得出入危安場所」的禁令,集體去賭場打麻將還被檢警查獲,台北地檢署雖偵結不起訴,涉案士官仍遭軍方懲處,其中一人不服記2大過還跟國安局「鬥法」,提告主張依規定只能記1次大過,北高行也認同懲處結果不符比例原則,判決國安局須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國安局依情報業務不同分為一到八處,另設支援單位秘書室、總務室、政風處、會計處等,本案士官兵均隸屬總務室情報及特勤支援隊。2025年春節休假期間,本案原告潘姓下士夥同黃姓中士、張姓下士、謝姓一兵至台北市萬華區的棋牌社打麻將,4人剛好湊一桌,才打15分鐘就被「抄」了,萬華分局員警以偵辦聚眾賭博為由突襲案發棋牌社,查獲32桌共上百名賭客並查扣隨身現金,4名國安局人員也無法倖免,分別遭扣4350元、550元、50元、13700元,面對警方盤問身分背景,他們只說公務員,完全沒提在國安局任職。檢警扣押的賭資和賭具。(圖/報系資料照)棋牌社入桌須繳交100元「抽頭金」,另提供賭客點數卡作為籌碼,以1點等於1元的方式兌換;4名國安局士官兵與大多數賭桌的情形不同,桌上沒任何點數卡,警方僅扣押4人現金。北檢偵辦認為這4名被告本來就是朋友,沒賭博、也沒用點數卡折算現金,因此查無違法的積極證據,都處分不起訴,但有起訴棋牌社負責人、員工及多名賭客。國安局沒等檢方偵結就先開鍘,認定潘姓下士明知進入營利聚眾賭博這類易生危安的場所,已嚴重違反情報工作安全紀律,以「言行不檢有損局譽」為由記2大過。潘姓下士訴願遭駁之後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未對檢警洩漏身分或國安局機密,而且事發後沒對局裡隱匿,立刻回報幹部;他自認現場繳納的100元是「場地費」,以為棋牌社類似桌遊店而非賭場,實際上他也沒從事賭博,這已得到檢方認證。潘姓下士還拉兩位學長「救援」,一位是花蓮空軍基地的上士組長,酒後在美崙官舍停車場咆嘯鬧事,另一位是國防部心戰大隊的上士政戰士,疫情期間不滿員警勸他戴口罩因而狂飆髒話,遭壓制逮捕並以妨害公務罪偵辦,最終也起訴判有罪,這兩件先例都記1次大過,為何只是打麻將被抓要2大過?國安局主張,潘姓下士任職於情報工作和特種勤務工作的主管機關,跟其他單位的軍職相比更容易成為滲透目標,一旦言行不當,很可能成為情報安全的破口;去賭場不僅嚴重影響國安局內部管理及工作紀律,這類場所龍蛇雜處、出入複雜,易讓有心人情蒐刺探或設下財務陷阱,因此國安局多次宣導不得前往危安高風險場所,潘姓下士休假前已簽署離營宣教表,代表他很清楚相關規定。台北地檢署指揮萬華分局搜索棋牌社並帶回上百名賭客,包含4名國安局士官兵。(圖/本刊資料照)北高行調查,潘姓下士一定知道棋牌社是賭場,以《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標準,國安局人員應高度謹慎自律,光是出入賭場打麻將就足以嚴重損害局譽,軍方不管潘姓下士有無構成賭博罪就懲處是合理的。法官雖認同該罰,但依據國安局獎懲作業要點所附的獎懲標準規定,原則上是1次大過,如果記2大過,因為會牽動退伍汰除的問題,應具體說明為何加重,人評會卻沒有交代,也沒討論潘姓下士造成的損害與犯後態度,因此記2次大過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應予撤銷。本案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曾嗆「撒謊會下地獄」!孫生涉性侵、猥褻3女 一審判9月
知名YouTuber「反骨男孩」前成員、33歲網紅孫生,遭人指控2022年起猥褻2名女子、性侵1名未成年少女,並涉嫌錄下與1女的性愛影響再分享給他人觀看。此前孫生曾發誓「我這輩子有任何的強迫性侵偷拍,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多重器官衰竭、出門走路騎車就被撞死」,並嗆聲受害人「撒謊的人都會下地獄」,台北地院今天(30日)判他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據了解,2024年7月間,孫生與A女一起到台北市某餐廳吃晚餐,A女也邀請了閨密B女作陪,過程中孫生不斷炫耀自己性愛方面「很厲害」,還趁著和B女到店外抽菸時伸手拍對方臀部14下,還調戲對方「屁股有肉哦,撞起來才爽」,事後遭B女提告,台北地院2025年2月依性騷擾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孫生事後還稱B女是「瞎妹」。在B女被性騷擾案擔任證人的A女,當天送走閨密B女後,陪孫生開房間,事後PO文稱是要留下來安撫孫生情緒,「只想趕快把事情做完就離開,但證據不足才沒有提告」。孫生在貼文下方留言反駁,稱2人是合意性行為,當天還拍攝多段性影像,女方有看鏡頭互動,還tag別人說「可以隨時跟我要影片」。A女嚇得報警處理,檢警查出孫生涉嫌將與A女拍攝的8段性影像,給另一名吳姓女網紅觀看,為防私密檔案在外流傳,檢警2025年5月28日分別搜索孫生和吳女住處並約談,訊後諭令孫生50萬元交保、吳女5萬元交保。後來,有更多被害人出面指控,檢警也擴大追查。2022年10月5日晚間,C女在自己住處幫孫生剪髮,結束後2人抽菸聊天時,孫生對她進行猥褻;2023年3月16日晚間,孫生以幫忙拍攝影片為由到D女住處,結束後D女躺在床上休息,孫生突然撲到D女身上,強行猥褻得逞;2023年10月13日晚間,孫生以想看未滿16歲的E女練舞為由,邀約其至住處外碰面,接著將對方帶回住處,並趁E女專注聆聽音樂之際,對E性交得逞。檢方在2025年9月25日依強制猥褻、無故播送他人性影像、《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孫生,由於他漠視他人性自主權,強行玷辱多名女性,戕害未成年少女,事後諉稱被害人不曾反抗,更將被害人性影像視作私有財物供他人觀覽,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今天(6月30日)判處孫生有期徒刑9月,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老夫婦撿走「398元枯木」當柴燒遭罰百萬? 內行人駁:只要繳6萬
彰化一對廖姓老夫妻為了煮竹筍,在颱風過後開車將傾倒的「相思樹枯木」帶回家當柴燒,沒想到這批重約150公斤、價值398元的枯木屬於國有森林主產物,因此被依《森林法》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50萬元,均獲緩刑2年,須各向公庫支付3萬元。對此,就有不少網友質疑罰太重,而內行人則直言,「緩刑2年內沒事,就不用執行主刑」,實際上只須繳6萬元。判決書指出,2024年凱米颱風侵襲過後,廖姓老夫妻開著小貨車行經139乙縣道時,發現一棵相思木被吹斷,便直接將它搬上車載回家當柴燒,準備來煮竹筍,事後遭民眾錄影檢舉。警方與林業署人員循線找上門,由於夫妻倆撿拾木頭的地方是國有土地,涉犯《森林法》於保安林內結夥2人使用車輛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各判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萬元,均緩刑2年,須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各向公庫支付3萬元。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質疑判決比吸毒、酒駕還重,明明只拿走價值僅398元的枯木,卻被判罰百萬,不符合比例原則。彰化地方法院則澄清,法官考量到樹木並非夫妻倆砍伐,是被颱風吹倒,加上2人犯後態度良好,因此輕判6個月,易科罰金50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附加條件為判決確定後1年內,各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至於398元也已賠償給南投分署。對此,就有內行人於臉書社團發文表示,當事人於國有保安林用車子載走150公斤的木材,並被人拍照檢舉,警方收到檢舉如不辦案,可能等著被彈劾,加上有事證、有法條,法官應該判決,念在當事人輕罪又是初犯,想當然就是緩刑,併科罰金也不用繳,1個人只要給國庫3萬元,除非2人意猶未盡再上山去搬1次,才可能重罰。其他鄉民則指出,「緩刑2年內沒事就不用執行主刑」、「而且還是1年內繳3萬喔,連犯罪工具小貨車都用過苛條款不沒收」、「併發罰金也是主刑,所以緩刑期間主刑暫緩執行,只要他們沒有在緩刑期內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緩刑期滿,刑之宣告失其效力,實際上只有罰款3萬元」、「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國有林、保安林範圍,刑罰到處都是還很重,掉在地上的也不能撿,全部都國有」。
廖人帥、李唯楓、唐禹哲14閃兵自首藝人全到案 阿達鞠躬:做了很不好示範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唐禹哲(本名阮霆鈞)、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楓、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前男團Energy成員唐振剛等14名被告日前遭起訴,新北地院16日開庭,14人與首腦陳志明皆被傳喚到案,被告役男庭上全數認罪,有望獲得緩刑,阿達也再次鞠躬,致歉稱「抱歉對社會大眾做了很不好的示範」。新北地院16日開庭,傳喚日前自首逃兵的14名役男,包含9藝人與5素人,首腦陳志明也遭提訊出庭,除陳志明外的被告都是自首,15人在庭上都坦承犯罪,檢方認為自首役男積極配合調查、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宣告緩刑。法官則當庭告知,緩刑附加條件包含繳公庫金額、易服勞役40小時以上、240小時以下等規定,會因役期長短不同而有不同附加條件,請役男們就自身案情提出附條件內容以供法院審酌,7月29日將開庭審理並辯論終結。阿達步出法院時雙手合十,並在鏡頭前致歉,稱「抱歉對社會大眾做了很不好的示範」,表示將好好面對司法判決,至於緩刑條件,則將待與律師討論後才能決定。
Google負評別亂寫!私人恩怨造謠餐廳「有蟑螂在爬」 男子下場慘了
網路評論已成為許多民眾消費前的重要參考依據,但若利用評論功能惡意散布不實內容,恐怕得負起法律責任。台南一名曹姓男子因不滿遭人揭露酒駕挨罰紀錄,竟將怒氣發洩在對方家人經營的店家身上,於Google地圖留下不實負評,謊稱店內有老鼠及蟑螂出沒。店家報警提告後,法院認定其涉犯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判決指出,曹男與一家蛇肉店老闆的兒子原本就有糾紛。由於對方曾向外提及其酒駕受罰一事,讓曹男心生不滿,因此萌生報復念頭。去年9月間,他以「太子殿下YT」帳號登入Google評論平台,針對店家經營的「青山山龍亭蛇肉店」發布負面評論,企圖藉由網路留言影響店家形象。曹男在評論中聲稱店內有大量老鼠,甚至表示看到蟑螂在地上爬行卻無人處理等內容。然而,相關指控並無事實依據,店家發現後認為商譽遭到惡意損害,因此向台南市警局玉井分局報案,希望透過司法途徑維護權益。檢警介入調查後,根據網路評論紀錄及相關證據追查留言來源。偵辦期間,曹男坦承是自己發布評論,並表示當時因不滿對方將其酒駕紀錄對外公開,一時情緒失控才會留言攻擊店家,希望藉此宣洩心中不滿。檢察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曹男明知內容不實,仍透過公開網路平台散布足以損害他人名譽及商譽的言論,已涉嫌加重誹謗罪,因此依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審理時指出,店家本身與雙方私人糾紛並無直接關聯,但曹男卻因個人恩怨,刻意利用網路平台散布未經證實的不實資訊,對業者聲譽造成負面影響。法官認為,此類行為不僅欠缺理性,也已侵害店家合法營業利益,難認屬適當表達意見的方式。法院進一步表示,Google評論屬公開平台,相關內容可供不特定民眾瀏覽,對店家形象及消費者觀感具有一定影響力。因此,若以虛構事實進行攻擊,已超出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應依法負擔相應法律責任。綜合考量曹男的犯罪動機、犯後態度,以及對店家商譽造成的損害程度等因素後,法院最終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菲籍女移工宿舍產子竟拋屍水溝!死嬰裝桶從2樓丟下 法院判6月緩刑2年
來台工作僅5個多月的25歲菲律賓籍艾姓女移工,去年在台中某公司宿舍獨自產下一名男嬰,因未曾產檢且缺乏醫療協助,嬰兒出生後不久死亡;艾女為掩蓋嬰兒之死,竟將嬰屍裝入桶內,從宿舍2樓曬衣場直接拋入鄰近水溝,當天即遭民眾發現報警。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遺棄屍體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檢警調查指出,艾女於2025年5月來台,受聘於中部一家上市公司。當年10月29日,她在公司宿舍內獨自分娩,由於懷孕期間未接受任何產前檢查,也未前往醫療院所生產,導致早產風險提高。相驗結果顯示,男嬰因肺部發育尚未成熟,出生後不久即失去生命跡象。艾女在處理完胎盤後,發現孩子已經死亡,擔心事情曝光影響工作與生活,遂將嬰兒遺體放入桶內,從宿舍2樓曬衣區往外丟棄,桶子連同遺體墜落至旁邊水溝。案發當天,有民眾行經台中市潭子區潭富路附近時,發現水溝旁疑似棄嬰,立即通報警消到場處理。警方循線追查後,確認遺體為艾女所生嬰兒,並將她依法送辦。台中地院審理認為,艾女明知嬰兒已死亡,卻未妥善處理遺體,也未循正常程序報案或安葬,而是任意棄置,欠缺對生命及死者應有的尊重,因此認定其涉犯遺棄屍體罪。不過法官也考量,艾女到案後始終坦承犯行,配合調查,且過去並無任何犯罪紀錄,綜合其犯案動機、生活背景及犯後態度後,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因無證據顯示其有再犯或危害社會安全之虞,因此未裁定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狠宰事故車!拖吊蟑螂恐嚇扣車「勒索車主10萬」 8人遭起訴求重刑
「小崔拖吊」前員工蔡尚璁、許峯頤,看準民眾車禍或車輛故障時的焦慮心理,成立「騰至國際」、「宇生國際」等公司進行拖吊敲詐,該集團在網路上投放大量關鍵字廣告誘騙被害者上鉤,拖吊後收取數萬到10萬元,被害人不從便威脅扣車或報廢,新北地檢署於11日偵結,對該集團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蔡嫌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求處重刑。檢方調查,蔡、許原是惡名昭彰的「小崔拖吊」員工,2人食髓知味,2024年9月自立門戶,成立「騰至國際」、「宇生國際」公司進行掩護,並開始拖吊敲詐。檢方發現,該集團先是在網路上大量投放關鍵字廣告,受害者聯繫時故意不給明確報價,隨後傳送長篇大論、內容極其繁瑣的LINE報價單,受害者在事故現場急迫焦慮下倉促同意,等到車輛拖回再開出天價報價,價格則從數萬到超過10萬元。一旦被害人拒絕付款,集團便會變臉恐嚇要「強行扣車」或「將車變賣報廢」,甚至派遣「法務」到場包圍施壓、滋擾,迫使被害人屈服,多名被害人為了愛車咬牙交錢,金額從1萬2000 元、2萬5000元、7萬元、6萬7870 元及1 萬5000元不等才得以脫身,該集團不法獲利約18萬元。檢方指出,許、蔡所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主持、指揮犯罪組織罪,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4條第3項主持犯罪組織而犯複合式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刑法第339條第3項、第1項詐欺取財未遂罪及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檢方認為,被害人數甚多,嚴重危害社會交易秩序及民眾對道路救援服務之信賴,且蔡嫌犯後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建請法院就持犯罪組織而犯複合式詐欺罪部分量處有期徒刑6年2月,就主持、指揮犯罪組織罪部分量處有期徒刑3年10月,許則是犯後態度尚可,建請法院就主持、指揮犯罪組織罪部分量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其餘被告則是依指示分工實施詐欺及恐嚇行為,亦均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刑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歹路毋通行1/《原子少年》男星又出包 撿到信用卡盜刷近萬元
25歲的饒高赫因參加《原子少年》受到矚目,雖然沒有成功出道,仍累積了不少粉絲,不過2023年時卻爆出欠錢不還的醜聞,最後他本人也發聲道歉。但這次的教訓似乎沒有讓他學乖,日前又因盜刷信用卡被告上法庭,脫序行為令人直搖頭。判決書中提到饒高赫盜刷撿到的信用卡。(圖/翻攝自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饒高赫的判決書中指出,他撿到別人遺失的信用卡後,未依規定歸還,反而據為己有,並持卡進行消費,盜刷金額共計9760元,檢方依侵占遺失物及詐欺取財等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饒高赫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新台幣5萬元。法官審酌其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1萬元,另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由於饒高赫犯後態度良好,最終被判緩刑兩年。(圖/翻攝自饒高赫IG)饒高赫曾擔任金馬獎禮儀先生。(圖/翻攝自饒高赫IG)饒高赫參加《原子少年》時,因長相帥氣加上擅長打網球,被粉絲稱為「網球王子」,還擔任第57屆金馬獎的禮儀先生,即將在演藝圈發光發熱,先前卻被爆賭博欠錢不還,金額高達數十萬。饒高赫工作的服飾品牌也發出聲明,表示:「因前門市店員饒高赫賭博欠錢,有債主找來門市討債,本公司即日起與饒高赫解除工作契約,也請其債主知悉,此人目前已不在本公司任職,請債主們不要來找我們索賠款項。」在正要發光發熱之際,饒高赫爆出欠錢醜聞。(圖/翻攝自饒高赫IG)醜聞爆發後,饒高赫在限動道歉:「我在這邊鄭重地跟所有人道歉,所有因為我造成麻煩的人,以及關心我相信我的人,對不起真的很抱歉,我會盡力彌補我做錯的所有事情,謝謝大家的關心,我會誠心的面對所有事情,訊息暫不回覆,再次道歉對不起。」原本以為他能記取教訓回到正軌,卻再度犯錯,讓曾經支持他的粉絲們感到恨鐵不成鋼。醜聞爆發後饒高赫發文道歉。(圖/翻攝自饒高赫IG)而對於侵占及盜刷等罪行,法官指出,饒高赫因一時失慮觸法,經偵審程序後應能知所警惕,加上已賠償並獲被害人諒解,因此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此外,法院也說明,涉案信用卡已掛失失效,不具沒收必要,至於盜刷所得,因已完成賠償,若再宣告沒收恐屬過苛,因此未另行追徵。
歹路毋通行2/《流星花園》男星數度偷竊 前樂天女孩反控妨害名譽失敗
饒高赫曾參加選秀節目《原子少年》,帥氣外型吸引不少粉絲支持,還擔任第57屆金馬獎的禮儀先生,事業起步之際卻被爆出欠錢不還,債主還到他工作的服飾店討債,可說是自毀星途。而先前饒高赫又惹事,撿到別人遺失的信用卡後未依規定歸還,還盜刷9760元,被判緩刑兩年。歐定興曾在《流星花園》飾演杉菜的國中同學「清和」一角,因此打開知名度,不過他的演藝之路並不順遂,並多次捲入偷竊案中。2009年時,歐定興涉嫌以萬能鑰匙偷竊路邊機車,同年底又被一名克羅埃西亞籍女大生指控偷竊筆記型電腦,雖然他稱是遭到仙人跳,但形象仍被重創。2016年與買家面交潮流鞋款時,被對方識破為假貨並報警,3年後又在路邊隨機偷走機車上的安全帽,遭判拘役20天。Mia遭好友控訴偷錢,被樂天啦啦隊除名。(圖/本刊攝影組)玖壹壹健志老婆Mia過去是樂天女孩的一員,卻被多年閨密元元指控偷竊,稱自己跟Mia去曼谷玩,一下飛機錢包就不見了,之後元元舉辦二手拍賣,Mia謊稱要幫忙整理錢,卻被監視器拍下偷走2萬現金。Mia承認偷竊,並被球團啦啦隊除名,但也因精神壓力太大控告元元妨害名譽,不過檢察官認為Mia偷竊是事實,元元無妨害名譽之意,因此以不起訴處分。星培自爆在飛機上將別人的錢包佔為己有,被依竊盜罪起訴。(圖/本刊攝影組)網紅「星培Jasper」因拍攝有趣生活影片受到粉絲喜愛,不過2019年時他在臉書發文,稱自己坐飛機時撿到錢包,一時起了貪念把錢包收起來,等失主急著找錢包時才還回去,表示:「我差點成了小偷。」卻被網友回嗆「你已經是小偷了」。事後星培被依竊盜罪起訴,法官考量犯後態度良好、獲得被害人原諒,因此判處7月徒刑、緩刑2年。
邱軍酒駕撞死運將「犯後冷酷對話」曝光 死者妻拒和解:不是錢的問題
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28日持續審理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駕車肇事致死並逃逸案件。死者李姓計程車司機的妻子出庭時表示,至今仍無法原諒被告行為,強調「我老公很重要,這不是錢的問題」,明確拒絕與對方和解。全案預定於29日宣判。根據起訴內容,邱軍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擊在外側車道聊天候客的李姓與陳姓計程車司機,造成李男死亡、陳男受傷。事故發生後,被告未下車處理,亦未報警,反而在現場他人拍打車門示意下,仍闖紅燈逃離。死者妻子於庭上回憶,兩人相識多年,丈夫長期配合其工作作息改跑夜班計程車,原規劃共同出國旅遊,如今因事故天人永隔。她指出,失去至親的痛苦無法以金錢衡量,因此拒絕和解。死者哥哥亦表示,弟弟在家排行老六,長年照顧90歲母親並支撐家庭,母親不時詢問「老六去哪裡了」,家人只能謊稱李男出國工作了,怕老母親承受不住打擊。檢察官於庭上提出多項關鍵證據,指出邱軍犯後態度不佳。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被告於撞擊瞬間才亮起煞車燈,曾短暫靠邊停車,但面對目擊者敲窗示意時,隨即加速駛離現場並闖越紅燈。此外,檢方揭露,被告事後與女友透過LINE對話時,表示不記得事故過程,僅注意到擋風玻璃破裂。新聞曝光後,邱軍將相關報導傳給經紀人,直言「你看他們站在哪」,試圖將責任推給被害人。檢方另指,邱軍未於第一時間自首,而是迅速聯絡車廠拖走肇事車輛準備維修,試圖影響證據保存。所幸車廠人員察覺異狀後通報警方,相關關鍵證據得以保全。辯護律師則於庭上提出不同主張,呼籲國民法官從多面向審酌案件情節,並曾以被告具公眾人物身分為由,聲請不適用國民法官制度,認為可能影響審判公正,但該聲請已遭法院駁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差點代表綠營參選宜蘭縣長下場慘! 三連霸立委陳歐珀夫婦落難耳語不斷
一度是民進黨參選宜蘭縣長熱門人選、前立委陳歐珀等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詐取助理費等罪,台北地院今天(4月14日)審結,合議庭審酌陳歐珀、徐慧諭夫婦只承認詐取助理費,重判陳歐珀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635萬7867元沒收。陳歐珀妻子徐慧諭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還可上訴。由於本案爆發在陳歐珀表態參選宜蘭縣長後,引發政壇和司法界不少聯想。綠營出身的陳歐珀連任3屆宜蘭縣立法委員,本屆立委選前因遭指控與im.B吸金詐騙集團案掛鉤,陳歐珀宣布退選。im.B案前年8月宣判,確認與陳歐珀無涉,陳歐珀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去年初外界關切他是否參選宜蘭縣長,陳歐珀說,確實有很多鄉親勸進,如果人民有需要,他會全力以赴。不久陳歐珀遭檢舉當立委時的助理費有問題,還涉嫌收賄,檢廉大規模出動搜索,陳歐珀不但縣長夢碎,司法官司也難以善了。北院判決理由指出,陳歐珀於民國101年2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擔任立法院第8至10屆立法委員,並自104年2月24日起擔任交通委員會委員。緣商港協會理事長洪英正為求順利推動商港協會會議決議,前往立法院拜會陳歐珀,邀請陳歐珀擔任商港協會顧問。陳歐珀主動開口向洪英正索取不正利益,要求洪英正替其支付洪文宗擔任國會辦公室顧問之薪資。洪英正並依陳歐珀之指示,自104年11月6日起至109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透過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將款項匯至其國會辦公室顧問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284萬5,922元,期間陳歐珀依洪英正之請託,陸續就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司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及超收退職金、疫情紓困方案、108年土地使用費、建物租金及管理費、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分別為提案、質詢等職務上行為;陳歐珀在商港法第72條通過修正後,主動向洪英正提及洪文宗已離開陳歐珀國會辦公室,並要求洪英正將上開原匯至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之款項,改匯入其向許仁圖借用之星展銀行帳戶。洪英正於110年5月6日起至112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利用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按月將款項匯至陳歐珀指定之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共計135萬元。陳歐珀利用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收受前開賄賂後,復指示不知情之王宛娟提領前開賄賂交與陳歐珀自由運用,以此方式掩飾、隱匿犯罪所得。洪英正藉機逃漏綜合所得稅、港協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蕭明仁、王世璋、薛蓬生、吳大鴻謀議以「政治獻金」名義包裝賄款,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以期交通部得以暫緩修正或不實施「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規定,因而於107年9月27日,前往立法院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並交付現金50萬元,陳歐珀則假借勁宜蘭協會捐款之名義,收受蕭明仁等人交付共計50萬元之賄賂。陳歐珀、徐慧諭夫婦詐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計332萬3,890元。另外,徐慧諭擔任社團法人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期間,指示不知情之黃家蓁提領勁宜蘭協會臺灣土地銀行帳戶內向社會大眾勸募所得之捐款後,匯入徐慧諭華南銀行帳戶,供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逕從該帳戶扣付徐慧諭保險費及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扣付徐慧諭住所之電費,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共計110萬元。北院痛批陳歐珀為貪圖不法利益,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並透過他人帳戶收取賄賂或利用勁宜蘭協會掩飾、隱匿不法所得之去向,暨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敗壞官箴;徐慧諭與陳歐珀共同指示公費助理浮報薪資,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徐慧諭並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斟酌陳歐珀、徐慧諭僅坦承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之犯行,自始矢口否認其餘犯行之犯後態度,將陳歐珀與徐慧諭夫婦兩人重判。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遭判刑4年6月。(圖/報系資料照片)
澎湖阿兵哥2度抗命玩手機!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吳姓男子服役於澎湖防衛指揮部期間,2度違抗士官長禁止使用手機的命令,甚至在戰傷救護課程考試時仍持續滑手機,經檢方依相關證據認定違法並起訴。澎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其行為破壞軍紀與部隊管理,且犯後態度不佳,依抗命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吳姓男子於2025年3月在澎湖防衛指揮部某營區服役期間,接連2度違抗上級命令而觸法。當時他在部隊內無視士官長已明確下達不得使用手機的指示,仍趴在桌上持續操作手機,直到士官長上前質問後才暫時收起。然而情況並未就此改善,當士官長進一步命令全體人員開始進行「戰傷救護」課程考試時,吳男竟再次拿出手機使用,2度抗命。根據判決書內容,儘管吳男在接受憲詢時辯稱,督導離開後士官長曾要求他收起手機,他也有配合並繼續考試,但檢方調查後認為此說法不足採信。檢方指出,本案已有電話訪談紀錄表及案件調查報告等相關證據可資佐證,整體事證明確,足以認定吳男確有違抗命令之行為。檢方強調,儘管當時士官長所下達的命令表面上與實際作戰行動沒有直接關聯,但其內容涉及軍事訓練與考試秩序,屬於合法且具體明確的軍事命令,吳男在當下並無選擇是否遵從的空間,因此依法將其提起公訴。案件經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審理後,法官認為,吳男當時身為現役軍人(目前已退伍),理應嚴守軍紀與服從指揮,但他卻在進行戰傷救護課程期間,公然違抗上級命令、不收起手機,行為不僅漠視軍人應有的倫理與紀律,也實質妨礙幹部對部隊的指揮與管理,影響部隊運作秩序。再加上吳男在犯後仍矢口否認,態度不佳,最終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47條第1項抗命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並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