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後態度
」 偷拍 緩刑 閃兵 猥褻 王子
超心酸!克拉術金牌教練移地訓練倒貼萬元 卻因申報不實遭法辦
2007年勇奪台灣史上首面克拉術金牌的張凱鳳,卸下選手身分轉教練並擔任克拉術協會執行秘書,2021年10月她著手備戰杭州亞運,規劃帶團在6天跑5個縣市移地訓練,國訓中心認為對選手安全有疑慮,改為6天只跑宜蘭、台東2地,在同年10月29日核准並延後訓練日期到11月8日到13日,但當時張凱鳳已按原定計畫跑到第5天了,只好向民宿業者拿空白收據謊報訓練日期,名單中有1名教練和1名選手並未參訓,也被張凱鳳當人頭申報膳雜費、住宿費共8400元,卻遭到檢舉,她坦承詐欺及偽造文書,並繳回犯罪所得,今日獲緩起訴。張凱鳳緩起訴為期1年,確定日起6個月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台北地檢署查出,參訓人員每日住宿費最高補助1600元,張凱鳳只報600元,國訓中心撥款下來仍不足抵銷實際支出,所以她自費3764元,不只如此,因為國訓中心補助每人膳雜費一天僅200元,張凱鳳也自掏腰包,餐費、住宿費合計倒貼破萬。克拉術(Kurash)是源自烏茲別克的武術,摔倒對手就得勝,不准對下半身出手或攻擊關節,競技過程類似柔道但嚴禁寢技,被稱為「沒有地戰的柔道」。2022杭州亞運原定同年9月舉行,克拉術協會時任執秘張凱鳳2021年10月間向國訓中心申請10月25日到30日移地訓練,要跑宜蘭、台中、屏東、台東、花蓮,但因為申請作業太晚提出,克拉術協會啟程前,尚未得到國訓中心核准,張凱鳳照樣帶團出發,第一天住宜蘭、第二天住屏東、第三天和第四天住台東、第五天住花蓮。國訓中心審核訓練計畫,以安全性考量為由,將訓練地點刪到剩下宜蘭和台東2縣市,並延後訓練日期到11月8日至13日,並於2021年10月29日核准,但當時克拉術協會訓練行程都快結束了,張凱鳳亡羊補牢,向宜蘭、台東民宿索取空白收據,照國訓中心核定日期結算經費。除了訓練日期不實申報,張凱鳳明知游姓體能教練、朱姓選手臨時無法參加,仍將2人列入參訓名單,總共申報31人的補助費;每人每日可申請膳雜費200元、住宿費1600元,國訓中心核撥給2名「幽靈成員」6天補助費共8400元,都被張凱鳳拿走。檢調接獲檢舉偵辦,張凱鳳認罪並繳回8400元給國訓中心,北檢認定她犯後態度良好,處分緩起訴。檢察官查出,克拉術協會下榻民宿花費9萬6764元,由張凱鳳先代墊,事後核銷時,依據國訓中心補貼標準其實足以支應,她只申請9萬3000元,不夠的3764元並未拿回,而且她還提出相關餐費單據,自費金額相加有1萬多元。為何張凱鳳甘願自行貼錢?根據了解,她是選手、教練出身,並非純行政背景人員,對於相關程序沒算那麼精,也不排除這種自掏腰包作風在業界行之有年。
四叉貓慘了!肉搜小草前科諷「戀童癖」 涉洩個資、誹謗遭起訴
知名政治網紅「四叉貓」劉宇(本名劉宇席),1月下旬因與民眾黨辛姓支持者在網路上爆發糾紛,他竟在臉書及Threads等社群平台公開辛男過去的刑事判決紀錄、生活照、住處使用執照等個人隱私,並公開影射對方是「戀童癖小草」,辛男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其公布前科僅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今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公然侮辱及散布文字誹謗等罪嫌將四叉貓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依個資法論處。據了解,辛男前往四叉貓的臉書留言,聲稱已成功檢舉其粉絲專頁並附上證明截圖,四叉貓心生不滿,遂利用司法判決系統肉搜出辛男於2020年間涉及兒少性剝削案件判決內容,並於1月22日、23日期間,在新北市三重區的租屋處內,陸續透過其經營的Facebook帳號「四叉貓異世界轉生為數位貂蟬」、「劉宇」,以及Threads帳號「@4xgay」發文。四叉貓將該起判決部分內容公開張貼至社群平台,發文諷刺對方跑來留言檢舉,結果查詢判決系統才發現對方是個「戀童癖小草」等語,並刊登辛男清晰的臉部生活照,以及辛男過往曾公開、載有具體住處資訊的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使用執照截圖,公布辛男的前科、姓名、長相及居住地址等個資,辛男憤而提告。檢察官認為,四叉貓所張貼的刑事判決紀錄內容雖屬真實,但該案情節純屬個人私德,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依法仍構成誹謗罪;此外,四叉貓公開揭露辛男的犯罪紀錄、照片、姓名及住處使用執照等行為,已嚴重損害他人之合法利益,涉犯《刑法》公然侮辱、散布文字誹謗,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未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依法建請法院從重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檢察官強調,四叉貓身為具有廣大聲量與號召力的知名網紅,卻僅為一己私怨而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精神損害;考量四叉貓事後已主動將相關爭議貼文刪除,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仍建請法官依法量處適當之刑,以彰法紀。
捷運站尾隨女子還偷拍裙底! 男認罪獲緩刑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1起偷拍事件,1名陳姓男子在萬芳醫院站跟蹤1名女子,並持手機偷拍對方裙底,遭路人當場揭發,女子也立刻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宣告緩刑4年,期間須接受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判決書顯示,陳男在民國113年(2024年)11月間,自台北捷運萬芳醫院站入戰後,看見前方有位成年女子,竟拿出手機伸入對方裙底,攝錄其內褲及裙內大腿內側等身體隱私部位,路人見狀趕緊告知女子,女子遂通報警方處理。陳男在警詢、偵查中均坦承有拍攝相關影像,其遭扣押的手機亦證明陳男曾偷拍過,捷運站內月台、手扶梯監視器也拍下陳男尾隨女子的畫面。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的行為除了侵害女子性隱私外,更造成女子受有心理壓力及創傷,考量陳男有精神疾患及罹有遺傳性視網膜失養症情形,並有身心障礙證明及相關診斷證明書,雖未認合於刑法第19條之規定,然仍應為科刑憑據。法官指出,陳男有意願賠償女子,但女子沒有到庭,致未能達成調解並賠償女子,不能全然歸責於陳男,也難以作為量刑不利憑據。法官審酌,陳男犯後態度尚可,並綜合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並給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至檢察官指定之醫療機構接受評估、完成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等適當的處遇計畫。全案仍可上訴。
女病患腹痛就醫竟遭測試性高潮 台大狼醫判刑2年定讞
台大醫院婦產部前醫師黃信穎5年前在急診室值班時,單獨帶黃體破裂的女病患到診間,以手指進行「性反應測試」卻不顧女方意願「測試過頭」,涉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一審不認罪判刑3年、二審認罪改判2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黃信穎須入獄服刑2年。本案發生在2021年6月26日,時值新冠肺炎三級警戒,黃信穎擔任第三年住院醫師,負責值勤急診診療工作。有一名女病人因為與男友發生性行為,25日晚間腹痛發燒到台大掛急診住院,到了27日上午,由黃信穎接手看診,研判病因是黃體破裂,女病患想細問,黃信穎當天下午2點帶她到診間,在沒有護理師陪同的情況下檢查身體,並告知這是測試性功能,對女病患指侵到她難以承受時才停止動作。女病人覺得黃信穎太超過,原本只是要觀察她有何收縮反應,但後面的過程並未得到她同意,因此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黃信穎妨害性自主罪。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黃信穎不認罪,遭判刑3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他改口坦承犯行,並寫下道歉信、表達賠償意願,女病患拒絕接受,合議庭審酌雙方雖然沒達成和解,但黃信穎犯後態度與一審不同,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刑度,全案定讞,黃信穎將入獄服刑;性侵病患事件曝光後,黃信穎遭到停職,2025年9月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廢止執業執照,黃信穎沒有聲請覆審。
入住民宿竟遭男老闆闖進房間!女客聽見床邊手淫聲嚇壞 他賠30萬緩刑
日前一名女子到屏東旅遊,並下榻某間民宿,卻在凌晨睡覺時,遭民宿老闆王男闖入房間,對方不僅站在床邊注視她,還在床頭附近手淫,結束後更將體液弄到她的床上,受到極大驚嚇。王男事後坦承犯行,辯稱當時喝了酒,並賠償女客30萬元達成和解,屏東地院則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判決書顯示,女客在去年(2025)年10月間入住屏東某民宿,凌晨4點左右,女客平躺在床上休息時,驚覺有不明人士進入房間,直接走到床尾目視著她,她嚇得假裝翻身側躺、緊閉雙眼,接著對方走到床頭,她便聽見男子手淫的聲音,更感覺到對方將體液射到她床上。事後女客立即報警處理,經警方調查,發現在女客床邊手淫的人是民宿老闆王男,並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王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均坦承不諱,強調是酒後做出的脫序行徑,當時不知道女客是睡著還是清醒。檢方原先以強制猥褻罪起訴王男,但經過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王男並未直接侵犯女客的身體,相較於直接撫摸、摟抱、親吻等手段,其手段較為輕微,但這種行為已侵害到他人的道德感情,並造成女客心理陰影,考量到王男沒有故意犯罪的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賠償女客30萬元並達成和解,最終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CTWANT》: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花蓮女教師遭性侵殺害案 劉男預謀犯案「一審判死」褫奪公權終身
花蓮縣秀林鄉去年發生一起女教師遭性侵殺害案件,29歲蔡姓女教師在召會宿舍內遇害,涉案的26歲劉姓男子因追求遭拒,進而產生殺人念頭。花蓮地方法院8日宣判,認定劉男涉及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因侵入住宅竊盜罪判刑7個月,應執行死刑,全案仍可上訴。根據法院判決內容,劉男自2025年2月開始參加花蓮縣某召會活動,期間認識蔡姓女教師,隨後對她產生愛慕之情。他曾向蔡女表達希望進入其居住的召會宿舍,但未獲同意。雙方互動出現變化後,蔡女將劉男的LINE帳號封鎖,儘管劉男多次要求解除封鎖,仍遭拒絕,因而心生不滿。法院調查發現,劉男在殺人案件發生前,已有侵入宿舍竊盜的紀錄。2025年4月16日,他趁蔡女房間無人時擅自進入,偷走蔡女室友所有的iPhone 13 Pro Max手機。此後,劉男因無法透過LINE聯繫蔡女,逐漸產生怨恨,並開始計畫對她下手。同年5月16日晚間8時至9時,劉男掌握蔡女獨自在宿舍的時機,未經允許進入其住處,利用雙方體型差距壓制蔡女並強制性交,隨後將她殺害。犯案後,劉男還帶走現場的iPhone 16、iPad mini、MacBook、信用卡、行動電源及皮夾等財物。警方接獲通報展開調查,循線鎖定劉男並將他逮捕。案件進入司法審理程序後,法院針對劉男的犯罪動機、行為過程及犯後表現進行調查。合議庭認為,劉男先前曾侵入宿舍竊取手機,之後又刻意選擇蔡女獨處的時間犯案,足以顯示犯罪行為具有一定程度的事前規劃,並非臨時起意。此外,劉男在警方接近時曾試圖逃離,也被納入法院評估犯後態度的依據。針對劉男自幼瘖啞的情況,法院也透過精神鑑定及相關資料,檢視其犯罪時的責任能力。鑑定結果顯示,雖然劉男在認知、情緒及人際適應方面存在問題,但沒有足夠證據認定他在犯案當時欠缺辨識違法行為的能力,或控制自身行為的能力有顯著降低情形,因此不符合刑法第19條減輕或免除刑責的條件。法院進一步指出,劉男的成長過程並非完全缺乏教育資源,從其供述內容及犯案時的行為表現,也難以認定其思考能力低於一般人,因此不適用刑法第20條有關減輕刑責的規定。在量刑方面,法院參考精神鑑定及量刑鑑定意見,認為劉男再犯重大暴力犯罪仍具有相當程度的風險。合議庭同時考量被害人生命遭到剝奪,以及案件對家屬造成的痛苦,並指出此案也嚴重破壞召會成員原有的安全感與信任關係。法院綜合犯罪動機、手段、造成的結果及犯後態度,認定劉男所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應判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另就侵入住宅竊盜部分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尚未確定,依法仍可提起上訴。
公投踢鐵板 國民黨團再推鞭刑入法
國民黨團今(30)上午召開「鞭刑入法—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得宣告強制鞭打!」記者會,由書記長許宇甄、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主持。洪孟楷提出《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重大性暴力、毒駕、虐童致死致重傷及重大加重詐欺等犯罪,增列「強制鞭打」為刑法從刑,明定適用罪名、法院裁量、執行上限及醫療安全機制,強化重大犯罪嚇阻效果。許宇甄表示,中選會用冷酷藉口沒收人民權利,既然公投被惡意阻擋,國民黨團要順從主流民意,推行修法,不能因改革困難,就讓犯罪者能僥倖,在此向賴政府呼籲,重視主流民意,屆時別再搞不副署。洪孟楷說,這次修法的重要背景,就是鞭刑入法公投日前遭中選會否決,中選會此舉形同沒收人民透過公投表達意見的機會,既然公投的路被擋下,就由國會負起責任,直接提案修法,讓制度回到立法院公開辯論、實質審查。洪孟楷指出,當前詐騙依舊猖獗,重大性暴力、虐童、毒駕等社會案件更層出不窮,人民對治安與人身安全的焦慮並未消失,政府不能漠視被害人及守法人民要求有效嚇阻重大犯罪的聲音。洪孟楷提到,把強制鞭打納入規範,這不是首創,鞭刑在過往立法院會期,就有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委員提過,包含時任立委的潘孟安、徐國勇、黃偉哲、蔡其昌、陳瑩都是連署人之一。洪孟楷強調,本次修法並非全面推動鞭刑,而是採「特定重大犯罪、法律明文列舉、法院個案裁量」,強制鞭打不得單獨宣告,僅能附隨主刑適用,法院並須依犯罪手段、法益侵害程度、被害人人數、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及再犯危險性等因素決定是否宣告。草案適用四類重大犯罪,包括特定毒駕及其致死、致重傷案件;加重性侵害及性侵致死致重傷等重大性暴力;重大兒虐致死致重傷;以及符合門檻的重大加重詐欺。其中加重詐欺須經宣告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犯罪所得達五百萬元以上或被害人達三人以上,始得併予宣告。草案規定法院得宣告三下以上、十二下以下強制鞭打,數罪併罰最高十二下;行為時未滿十八歲者,執行時年滿六十五歲者,不得執行強制鞭打。執行前須由醫師評估並出具書面意見,執行時醫師在場,如認繼續執行有重大健康風險,應立即停止;未能執行的全部或一部強制鞭打,則由法院依法以有期徒刑替代,避免刑罰效果因執行不能而落空。
出獄7個月又隨機砍2童1男 苗栗男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住在苗栗市的邱明治,曾因吸毒後持刀隨機傷人入獄,服刑9年6月、假釋出獄不到7個月,去年又疑吸食安非他命後持刀上街,先後攻擊2名國小女童及挺身救人的林姓男子,造成3人重傷。一審判刑29年,台中高分院認定邱男漠視他人生命、再犯惡性重大,今日日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去年10月2日下午,49歲的邱明治吸食安非他命後,將約30公分長的尖刀以膠帶固定在左手,騎車離開住處,漫無目的在苗栗市街頭尋找攻擊目標。當時,11歲徐姓女童放學返家途中,遭邱男持刀攻擊,女童驚慌逃進附近超商求救,邱男竟一路尾隨追趕,現場有一名林姓男子見狀上前阻止,沒想到反遭邱男持刀攻擊,胸、背部遭刺傷,甚至造成肝臟及橫膈膜撕裂,一度命危送進加護病房。邱男並未因此停手,趁現場混亂之際,又抓住另一名11歲丁姓女童,朝她胸口猛刺,造成嚴重血胸;附近課輔班老師及時衝上前將女童拉開,協助受傷民眾及女童脫離險境。警方隨後趕抵,將逃回住處的邱男逮捕,3名被害人經送醫搶救後均保住性命。檢警調查發現,邱明治並非首次因隨機傷人遭判刑。2015年,他曾在吸毒後持剪刀闖入苗栗市一間超商,對店內人員及民眾展開攻擊,共造成4人受傷,其中1名員警遭連刺7刀,邱男因此被判刑9年6月;邱男去年3月假釋出獄,沒想到不到7個月又涉嫌持刀隨機攻擊,檢方依3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苗栗地院一審認定,邱男屬累犯,且選在人車往來的公共場所、光天化日下隨機攻擊學童及路人,犯罪手段兇殘、危害程度重大,加上先前刑罰未能產生嚇阻效果,顯示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因此3罪分別量刑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邱男前案服刑出獄後不久即再度犯案,這次更以刀具攻擊毫無關聯的孩童及民眾,造成3名被害人重傷,且犯後態度不佳,足認其漠視他人生命及身體法益,有長期與社會隔離的必要,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租車老闆助詐團取款還裝無辜 嗆「處理過至少100次」遭南檢起訴
彭姓租車行老闆長期為詐欺集團提供車輛,讓車手取款,甚至在車上加裝GPS,幫詐團防止車手黑吃黑;警方追查時,彭交出租車合約、交車影片,佯稱全力配合,因此僅被列為證人;直到檢方查扣手機、還原遭刪除的對話,赫然發現他曾向詐團嗆聲「問題不大,我處理過至少一百次以上」,才被檢方列為共犯,提起公訴。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透露,彭男(38歲)在台中市北屯區環中路經營租車公司,雖由蔡姓妻子掛名負責人,實際經營者卻是彭;2024年間,他以「獅王-指揮官」為名加入Telegram詐欺集團,與綽號「山姆2.0」等人合作,主要任務就是提供車輛,協助車手前往指定地點取款。為避免車手私吞贓款,彭不只是出租車輛,還在車上裝設GPS追蹤器,掌握車手位置。一旦發現行蹤異常,立即向詐團回報;租金則直接向「山姆2.0」收取,車手由「胖老爹」等人指示,以租車名義取得車輛後,再前往指定地點面交取款。檢方查出,在彭提供車輛協助下,詐團至少造成28名被害人受騙,財損達1732萬餘元,涉案車輛也多由彭的租車公司提供;台南市刑大科偵隊追查相關車輛時,通常只能循租車資料或監視器畫面追查車手,彭則在警方上門時一副「配合到底」的模樣,主動交出租車合約及交車影片,使警方一度將他列為證人或關係人。然而,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彭表面配合,實際上卻疑似利用租車業者身分替詐團遮掩。去年9月10日檢察官廖羽羚偵訊時,彭仍拿出手機內預先錄製的交車影片應對;檢方隨即扣押手機,並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進一步採證,結果發現他不僅刪除與「山姆2.0」的對話,還曾提供其他人簽署的合約給警方,企圖替實際承租車手掩飾身分。檢方比對彭的供述與手機內容後發現,他對與犯罪無關的細節說得鉅細靡遺,一旦問到對自己不利的部分,便頻頻以「我是推測」、「我不確定」、「我現在這樣講了會怎樣嗎」等語閃避。更關鍵的是,檢方還原遭刪除的Telegram對話後,發現彭曾向詐團上層獻策,甚至提出「要交一個簽約人出去」、「正規租車資料警方要這樣的!隨便講個名字,警方不會受理」等說法,並自信表示「問題不大,我處理過至少一百次以上」,顯示他熟悉警方追查方式,並試圖利用租車資料與合約漏洞拖延查緝。面對檢方掌握的證據,彭才改口承認知道客戶租車是要從事詐騙,也知道車手會使用他人證件、代簽姓名。但他辯稱,當初在警局「不知道警察有這麼多對話」,被問及為何供述反覆時,更以「你要我怎麼講」回應。檢方認定,彭明知車輛被用於詐欺取款,仍持續提供協助,且為規避查緝而刪除對話、提供不實資料並與警方周旋,犯後態度不佳。檢方指出,本案犯罪造成多名被害人重大財產損失,也使詐團成員得以躲避查緝,已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並就目前查出的24起協助詐團犯行,向法院求處各3年有期徒刑、合併定應執行刑10年。彭姓租車行老闆在面臨檢警調查時「裝乖」,提供合約與交車影片,因此一度僅被列為證人。(圖/警方提供)
資安院沒資安!主管瞞院長私建預算系統 爬蟲程式狂盜20萬次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爆發駭客竊資案,內網資料9個月內外洩20多萬次、平均2.6秒就偷一次,台北地檢署查出,指示製作及運作爬蟲程式的嫌犯都是內鬼。資安院前瞻中心研發組時任經理彭敏君先意外發現人事系統有漏洞,可抓全院人員個資,總監許世璋獲報後,因為見到資安院經費運用情形不佳,向院長建言開發新型財務管理系統,他明知被打回票,仍指示部屬丁柏楓、李昱勳偷建XMAS中心預算系統,研究如何規避資安管制,入侵EIP系統(企業資訊入口平臺)及公文系統,下載流程表單、人事、採購案等大量內部業務祕密,還製作跳板串接內外網以便資訊流通,全案涉犯個資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北檢今天偵結起訴許世璋、彭敏君、丁柏楓、李昱勳共4名被告。檢方調查,2023年1月設立的資安院是行政法人,由數位發展部監督,經費來源以政府核撥、資助及受託科技研究計畫收入為主;資安院負責承接國家核心科技研究計畫,並支援具有特殊敏感之政府機關資通安全防護工作。2024年1月4日,彭敏君無意間從資安院人事系統漏洞取得全院人員的個人資料,將檔名為「nics_emp.xlsx」的表格LINE給許世璋,兩人都知道可以從系統漏洞撈資料。過了一年,許世璋發現資安院各項專案計畫的經費管理效能不彰,向當時的院長林盈達建議由前瞻中心開發新型財務管理系統,不過林盈達沒有同意。許世璋明知資安院並未同意或授權建構新經費結報系統,仍和彭敏君謀議,利用資安院網站系統的API權限控管漏洞,以自動化方式每日擷取資安院流程表單系統資料,以掌握前瞻中心在採購階段動用經費的狀況,因此指示研發組研究員丁柏楓開發自動化擷取流程表單系統資料的程式,並告知丁柏楓繞過系統權限的方法。丁柏楓入侵資安院的EIP系統,以爬蟲程式定時下載流程表單、人事系統的資料,但許世璋、彭敏君發現,這樣只能取得差旅費申請和小額採購的資料,大額採購案存在公文系統中,因此要求丁柏楓針對公文系統另外製作爬蟲程式。丁柏楓為了進一步解析盜取的資料,使用微軟Azure的「大型語言模型應用程式介面」(LLM API)進行語意分析,判讀公文內容、大額採購金額及預計請款期數等相關資訊,再將解析完成的公文資料存放到前瞻中心共享資料夾。2025年5月16日資安院停止內外網連通的VPN管道,「前瞻中心駭客團隊」的爬蟲程式受阻,彭敏君指示李昱勳建置跳板,以串接資安院內外網,內網抓取的公文仍繼續外流。檢方統計,許世璋指示研發的XMAS系統在去年6月底完成上線,到今年3月13日為止,已爬取20萬7,938次、每次間隔時間約2.6秒,佔全體職員讀取比例達85%,已損害資安院對於人事、流程表單、公文系統的資料管理,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及《刑法》的利用電腦系統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相關設備、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製作專供妨害電腦使用之電腦程式等罪嫌,於今日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許世璋等四人擅自利用資安院網站系統的授權漏洞,開發爬蟲程式以逾越授權範圍,撈取資安院內部大量公文、人事、流程表單系統資料,嚴重破壞資安院的資通安全,所為實屬不該,但考量他們素行良好,因一時失慮、為處理經費結報而逾越權限實施本案犯行,目前尚無證據顯示有內部資料外洩至資安院現任或前任員工以外的對象,如果被告在法院審理時認罪,建請審酌資安院的意見和4名被告的犯後態度,量處適當之刑,以啟自新。
都點得到!「鮑魚大亨」創「個資UberEats」 警政署專員求刑6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因炒股案判刑30.5年定讞,他在判刑確定當日潛逃至今553天仍未落網,早在他仍須定期至派出所報到時,就有警官幫忙造假掩飾,檢方續追發現鍾文智在警界確實吃得很開,他上酒店閃臨檢也靠警方提前「洩題」,還將警察當成「個資UberEats」包括戶籍、車籍、前科等資料「都點得到」,台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以洩密、違法蒐集利用個資等罪嫌起訴警政署公關室專員林劼緯等3名警察,並對林劼緯求刑6年。檢方調查,鍾文智是酒店咖,常去台北市東區的麗園酒店,為了掩護業者,透過當時擔任派出所長的林劼緯打聽臨檢時間、樓層以及「脫逃路線」,形同考生應試提前偷看答案,林劼緯在2016年到2017年期間至少4次洩漏臨檢勤務。鍾文智為了討債,也找林劼緯代查債務人的車籍與戶籍資料,他有個朋友陳家儒想對姪女的男友身家調查,委託司機葉仲清確認對方是否有前科;林劼緯的「個資外送團」共有三人,他接受點單後,發包給兩位昔日部屬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巡佐徐毓庭、南港分局派出所副所長黃梓翔共17次違法查詢個資。檢察官批評林劼緯身為有法定調查職務的公務員卻不知廉潔自持,私下交往不正當人士、涉足聲色場所,更利用警察職務上機會及下屬對他的信任從事不法行為,嚴重破壞警紀,造成社會大眾對員警的負面觀感,影響盡忠職守員警的正面形象,損及國家法益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之刑。至於林劼緯兩位舊部屬徐毓庭、黃梓翔,檢方認定他們基於信賴上級長官而查詢個資,一時不察誤觸法網,犯後態度良好、深感悔悟,分別求刑4年及2年。鍾文智司機葉仲清、友人陳家儒也於今日一併起訴,鍾文智則併案通緝。
獨/IKEA爆衝突!垃圾桶用到超髒才退貨遭拒 男客砸傷女主管
連鎖家具賣場IKEA爆發奧客退貨傷人糾紛。一名男子去IKEA新莊店買垃圾桶,用到超髒才帶回賣場退貨遭拒,他當場暴怒,拿垃圾桶砸女主管之後打算「肇事逃逸」不等警察來,拉扯之際又弄傷女主管,新北地院判處拘役30日,雙方二審和解,高等法院改判男客人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IKEA未拆封商品60天內可全額退費,卡友的退費優惠期更長達365天;即使是已拆封商品,只要物品完整、無使用痕跡也可全額存至卡友的退款卡,退貨政策較一般賣場寬鬆許多。潘姓男子2024年9月17日下午到IKEA新莊店退貨,但他帶來的垃圾桶標籤已撕,垃圾桶蓋、桶身、底部多處髒汙未清還有刮痕,當時賣場由劉姓女主管出面說明退換貨規定,並告知這個垃圾桶無法退貨;潘姓男子越聽越怒,先丟桶蓋再扔桶身,意外砸中劉姓女主管左手。劉姓女主管報警後,見到潘姓男子砸完垃圾桶閃人,立刻追上攔截,雙方在賣場門口發生第二波肢體衝突,潘姓男子拉傷劉姓女主管右手,此時保全現身一起阻止他離開,等警方到場;女主管就醫驗傷,左前臂表淺擦挫傷、右上臂與右前臂表淺擦挫傷,因此到新莊分局提告,新北地檢署以傷害罪起訴。一審審理期間,劉姓女主管指責潘姓男子亂砸垃圾桶已影響賣場營運和她上班的情緒,也對她造成傷害,希望法院從重量刑;新北院考量兩造沒達成和解、潘姓男子不認罪,量處拘役30天。潘姓男子上訴仍無罪答辯,他認為醫師沒診斷劉姓女主管「生理機能確有受損」、他只是拉扯沒毆打、女主管的傷是因為硬拉他才造成,所以他沒有觸犯傷害罪。高院合議庭完全不採信潘姓男子的辯詞,但考量他丟垃圾桶砸傷被害人並非蓄意而是不小心,加上他二審期間調解成立,因此撤銷原判決判拘20日。IKEA女主管其實有表達原諒潘姓男子,同意判緩刑,二審判決特別說明為何不給,潘姓男子犯後態度始終如一,上警局、地檢署、法院一二審都不承認犯行,直到高院辯論終結之後才和解,這代表他並非真心覺悟後悔,也難保他沒有再犯之虞,所以沒得緩刑,該罰的還是要罰。
看YT自製爆裂物!工人3度改供詞「還拖前女友下水」 遭判刑7年8月
化名「阿輝」的工人2025年5月底以鋼珠、鐵釘、火藥等物品自製爆裂物,隔月外出時因看到巡邏警車,將爆裂物藏在民宅花盆縫隙,後遭民眾發現報警。沒想到阿輝到案後供詞反覆,從自稱透過YouTube自學製作,改口稱爆裂物由女子放入車內,最後又指稱是前女友提供。法院認定其說法矛盾且辯解可疑,依非法製造爆裂物罪判刑7年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判決書指出,阿輝在2025年5月底以鋼珠、鐵釘、火藥等物品,製造具有殺傷力及破壞性爆裂物。同年6月初,阿輝攜帶爆裂物外出,途中意外看見巡邏警車,擔心自己遭到警方盤查查獲,便急忙將爆裂物藏在民宅花盆的間隙中。後來民眾整理花盆時意外發現爆裂物,察覺情況不對後立即報警,警方因此循線揭發整起案件。案件曝光後,阿輝接受警方詢問時,最初供稱自己是因為需要協助處理債務問題,才會製作爆裂物作為防身之用。他當時表示,自己過去曾經使用手機觀看YouTube上的相關影片,自行學習如何製作爆裂物,但由於時間已久,相關影片來源已經找不到。然而,隨著案件進入偵查程序,阿輝的說法卻開始出現變化。他後來改口稱,爆裂物並不是自己製作,而是某名女子放在他的車上;到了最後,他又進一步聲稱,爆裂物其實是前女友交給他的,自己先前在警詢及偵查過程中的說法全部都是假的,只是為了掩飾、袒護前女友。對於阿輝的指控,前女友則堅決否認自己與爆裂物有任何關係。她表示,自己與阿輝發生爭吵並分手時,甚至曾遭到阿輝持瓦斯槍威脅,因此否認曾提供爆裂物給阿輝。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輝針對爆裂物的來源、究竟由何人提供、提供地點以及提供方式等重要情節,所提出的說法彼此之間均存在明顯矛盾,且不僅前後說法不同,也與前女友的陳述有所衝突,因此認定阿輝的相關辯解相當可疑,難以採信。法官指出,阿輝無視相關法規,非法製造並持有具有殺傷力及破壞性的爆裂物,對社會治安及一般民眾的人身安全造成明顯潛在危險。更何況,阿輝在案發後不僅多次翻異前詞、否認自己的犯行,還將前女友牽扯進案件,試圖以不同說法替自己脫罪,足見其犯後態度不佳。法院綜合考量案情及阿輝犯後態度後,依非法製造爆裂物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8個月,並科罰金10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役100日。由於本案仍在上訴期間,阿輝及檢方均可依法提起上訴。
淡水藥局50歲男藥師涉下藥女工讀生 檢警再度搜索後聲押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間藥局的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事後陳男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昨天(5日)發動搜索並帶回陳姓藥師,複訊後認為陳男有滅證、說詞反覆等情形,向法院聲請羈押。這起事件發生在8月26日晚間,女大生於在藥局打工時,引用私人水壺時發現味道苦澀,液體還呈現白色混濁,隨後更開始頭暈不適、心跳加速,男藥師見狀詢問是否需要送她回家,女大生拒絕後自行返家,竟然直接「斷片」,隔天精神狀況仍不濟,決定在8月28日帶著涉案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員警初步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為具有鎮靜、安眠作用的藥物成分。警方8月29日持搜索票前往藥局,發現店內監視器被刻意格式化,遂透過雲端和陳姓藥師的手機備份,找到相關監視器畫面,確認有拍到陳男對女大生的水杯投放藥物。新北市衛生局9月4日派員前往藥局稽查,發現藥師調劑後未於處方箋簽名蓋章、民眾領取管制藥品也未簽名等缺失,涉違反藥師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規定,將依法裁處。士檢獲悉案情後主動分案偵辦,於9月5日再度搜索並帶回陳男,主張陳男有滅證、後續說詞反覆情形,且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包尿布囚禁、狂吞八寶粥還打到失明爬行 「上師」王薀虐徒再起訴
自詡上師的佛學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去年捲入精舍命案,一審判刑12年,北檢查出,他主導虐死蔡姓女會計的同一時期,也對另一名蔣姓女信徒下重手,凌虐手段猶如「滿清十大酷刑」,包括圍毆、熬夜少睡、逼吃生辣椒、一天吞10罐八寶粥甚至限制上廁所次數,逼得蔣姓女子花錢買尿布,其他信徒盲從王薀指令,對蔣姓女子拳打腳踢,打到她一眼失明和長短腳,還錯過兒子婚禮終生抱憾。蔣姓女子遭長期施虐,最終因為蔡姓女會計先死,檢警介入陸續抓走王薀和核心幹部,蔣姓女子才得以逃回家,原本她不想告,但王薀的女護法今年年初交保後繼續向她要錢,她終於不再吞忍而報案,北檢今日偵結,以加重私行拘禁致重傷罪、強盜罪起訴王薀等7人,請法院對王薀從重量刑。檢警調查,案發前蔣姓女子追隨王薀超過15年,原本負責打掃王薀新店住家,偶爾開車接送他的妻女,但王薀離婚後,責怪蔣姓女子漏報他妻女行蹤,沒跟他說有載兩個女兒去律師事務所,導致他失婚,因此心生怨懟;蔣姓女子也不敢提到要去新店住家打掃,房子太久沒照顧,釀成漏水、發霉等污損。2021年王薀發現屋況極差,再度怪罪蔣姓女子,她為此扛起修繕費用,找家人借錢、向其他信徒周轉、去銀行辦信貸,甚至拿保單借款,並簽了幾張面額共1千萬元的本票給王薀。蔣姓女子的先生無法理解她為何開銷好幾百萬,傳訊息提醒「貢奉佛堂是要量力而為才能持久,而不是超越己身能力勉強為之」、「這麼龐大的錢,你都花在佛堂,確實是太離譜」,但蔣姓女子很少回覆,先生只好傳「已到警局備案」,希望蔣姓女子回電,這些訊息被王薀掌握,安排蔣姓女子與丈夫、兒子到大安路講堂見面後,立刻帶回王薀在大安區另一個住所、信徒稱為「讀書會」的地點囚禁,展開一連串酷刑。信徒關禁閉期間不准回家,想洗澡或上廁所(團體用語為:去萊爾富)要得到值班人員同意,而且次數有限制;不能想打電腦或電話就打,禁止跟其他人講話,如果因為同修動手而受傷,不准外出就醫。蔣姓女子內急難耐,被迫站在黑色垃圾袋裡解決,後來還花錢託人買尿布給她包;禁閉期間睡在紙板上沒棉被可蓋,還會限制不准比王薀早睡,但王薀固定凌晨2點回家就寢,蔣姓女子捱到3點才能入睡,早上7點就得起來,長期睡眠不足,導致她出公差開車時,因疲勞駕駛邊開邊睡甚至蛇行。關禁閉時,其他信徒覺得蔣姓女子態度差便可揮拳踹踢、打頭、扯頭髮,有一次下手太重,打瞎她的左眼;這些學佛人士彷彿獄卒,會監聽蔣姓女子跟家人講電話,一聽到她講錯話就從後腦杓打下去,迫使她「假報平安」。王薀的宗教團體還有一大堆整人花招,像是逼蔣姓女子趴跪好幾個鐘頭,持續大喊對不起;在藥師佛前面發毒誓不會離開,否則「全家死光光」;在「研討」時間下跪道歉,再被其他信徒飆罵賤、不忠不孝,連續挨罵數小時不准休息吃飯。蔣姓女子曾嘗試逃跑被看守人員攔住,遭到嚴厲報復,王薀指派信徒踩頭、踢背、重摔在地,害她半年站不起來只能用爬的,這段囚禁凌虐害她變成長短腳,甚至使她錯過兒子的婚禮。蔣姓女子還被強迫灌食,一天吃10罐八寶粥,她吃到第8罐忍不住吐出來;或是一天吃1罐辣椒醬、咬碎生辣椒含在嘴裡幾分鐘才能吞下但不准喝水,還遇過一天內吃完1罐花生醬。2024年4月,王薀下令將蔣姓女子改關精舍,跟藝人李威夫婦涉入的精舍命案死者蔡姓會計關在相鄰房間,形同獄友,也見證蔡姓會計死前3個月的慘況,同年7月東窗事發,警察來精舍調查蔡姓會計死因,有見到蔣姓女子。王薀為了掩飾囚禁凌虐的犯行,要求信徒載蔣姓女子頻繁轉移陣地,她仍不敢逃,直到2025年1月王薀因精舍命案羈押,她才卸下心防,找家人帶她就醫動髖關節手術,但左眼失明已無法治好。2025年2月到3月間,王薀的核心幹部陸續被捕,蔣姓女子終於回家,原本不打算提告追究,沒想到三大護法之一的幹子昀今年1月獲准交保,還聯絡蔣姓女子討錢,導致她心生畏懼,在家人鼓勵之下出面提告揭露真相。對於王薀辯稱他很忙不管事,推卸刑責給同案共犯,檢察官痛批「人性畢露實為凡人如同你我,盡失上師風範」,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重判。
館長「個資裸奔」!創業夥伴開撕 合夥契約沒遮好代價6萬
臉書142萬追蹤、Youtube頻道111萬訂閱的百萬級網紅館長(本名陳之漢),去年鬧翻健身房創業夥伴吳明鑒,吳明鑒為了證明館長在成吉思汗健身館6名股東之中出資最少,在臉書公布合夥契約,卻因為上面有館長的地址、身分證字號而觸法,新北地院以非法利用個資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去年11月,館長跟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業夥伴決裂互撕,三名元老級幹部指責館長健身房開太多太快又熱衷政治,導致本業虧損,還批館長當初沒出錢,甚至爆出館長要求助理小瑋與館嫂發生性關係。吳明鑒對於館長否認相關指控展開回擊,在2025年11月14日使用個人臉書發文:「幸好當初大姐有留存」,並上傳合夥契約書的照片,可看到其他5名股東出資400萬到1500萬,館長僅出資300萬,但契約裡面也有陳之漢的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個資,造成館長「個資裸奔」。新北地檢署傳喚吳明鑒,他坦承犯行遭個資法起訴,新北院指出,吳明鑒無視法律對個資的保護,非法利用陳之漢個人資料、侵害陳之漢的資訊自主決定權、隱私權,不過考量吳明鑒已認罪的犯後態度,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並諭知易科罰金的折算標準。
健身房洗澡驚見手機從門縫伸進來! 男偷拍他人隱私部位下場曝光
台東一名男子到健身房運動後,竟拿手機從門縫偷拍隔壁男子洗澡,被害人當場發現後報警。台東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4年。判決書顯示,甲男於去年(2025年)8月22日下午,前往某健身房運動,見隔壁淋浴間一名成年男子A男正在洗澡,便拿著手機從隔間下方門縫偷拍,錄下A男洗澡畫面、隱私部位,A男低頭時發現手機,立即開門查看,並請健身房工作人員協助處理、報警。後來,員警持台東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甲男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1支VIVO手機、1台筆電。案經台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甲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但偷拍影像已被甲男當場刪除,經過還原仍無法找到相關檔案,因此無法認定甲男所攝的影片、照片是否可以具體連結至A男,不具人格識別性。法官指出,甲男的行為已造成A男心理陰霾,更為此接受心理諮商,考量甲男無犯罪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雖未與A男達成調解、和解,但甲男透過律師提出願意在今年(2026年)10月前先匯20萬元到指定帳戶作為緩刑條件,但A男不接受,並要求200萬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而法官也認為未能和解「不能僅苛責被告一方」。法官最終依《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罪「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判處甲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要求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4場法治教育,扣案的VIVO手機也沒收處理。全案可上訴。
趁溫泉蒸氣室煙霧瀰漫!男客「2度抓男子生殖器」辯稱被燙到甩手 下場出爐
台北市北投區老字號「皇池溫泉會館」,傳出一名徐姓男客趁著蒸氣室煙霧瀰漫時,兩度伸手抓握陌生男子A男生殖器,A男當場喝斥並報警,而徐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被蒸氣燙到,右手甩動時不慎碰到對方,不過士林地院認為其說詞與現場狀況不符,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判決書顯示,事情發生在2024年11月22日下午,徐男趁著A男仰臥蒸氣室內石板上休息,現場煙霧瀰漫之際,趁機抓握對方生殖器數秒,A男嚇得大聲喝斥「你在幹什麼!」大約20秒過後,徐男不顧A男明確表示拒絕,再次抓握其生殖器數秒,A男氣得當場抓住徐男掛在脖子上的毛巾,將他帶去找櫃檯工作人員,並請工作人員報警。徐男在檢警偵訊時,僅承認有在皇池溫泉消費,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並強調他不認識A男,當時他在大眾男湯內,A男坐在裡面靠牆石板上,他站在A男左前方、背對A男,後來蒸氣從石板下方跑出來,他因此被燙到,右手才會甩了一下,不慎揮到A男,他並不清楚碰到對方哪裡,結果A男就抓住他的毛巾,指稱他摸了對方的生殖器。徐男的辯護律師也主張,當時蒸氣室內約有10人,如果徐男犯案,不可能沒有人注意到,加上檢察官未傳喚蒸氣房其他人,現場也沒有監視器或直接證據證明,請法官諭知無罪判決。案經士林地院審理,皇池溫泉副理出庭時證稱,當時A男與徐男在櫃檯旁對質時,A男質問「你為什麼摸我?」徐男全程低頭、感覺心虛地回應「我摸一下而已啦」。法官比對現場蒸氣室內平面圖,發現A男所躺的位置,並無設置蒸氣孔,因此不採信徐男說詞。法官審酌,徐男與A男素不相識,卻為逞一己私慾猥褻A男,造成A男身心受創,所為實有不該,且徐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加上徐男於強制猥褻犯行係因性騷擾之犯意「層升」所致,再考量徐男未與A男調解、和解或實際賠償其損害,綜合徐男自述之家庭狀況、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光澤集團「煙霧感應器藏針孔」偷拍逾300人 創辦人通緝、高層遭求刑16年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光澤診所」涉嫌自2020年起,在雙北8家分店私密空間,暗中裝設至少78支偽裝成偵煙器、紅外線感應燈的針孔鏡頭,系統性偷拍消費者更衣、裸露胸部與下半身等性影像,受害者超過300人,其中甚至包含 4 名未成年少女,案件曝光後高層還試圖滅證,新北地檢署28日起訴營運協理陳志敏、資訊部主管唐詠傑等 9 名員工與廠商,陳、唐兩人分別遭具體求刑 16 年與 14 年重刑;創辦人王朝輝因滯留中國未歸,檢方已依法發布通緝。據了解,光澤醫美集團全台分店有48家,而陳志敏、唐詠傑等明知醫美診所 內密閉空間,是消費者因信賴醫療隱私、褪去衣物進行療程之極度私密空間, 竟罔顧民眾隱私權,與王朝輝長期在光澤診所內密閉空間裝設偽裝型監視器,窺視並攝錄消費者裸露之性影像,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之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檢方調查,陳、唐等人2020年開始,陸續在板橋中山、板橋館前、三重正義、三峽北大、新莊幸福、台北忠孝、台北三民及台北古亭等雙北8家分店,找來配合的監視器廠商張朝銘,在診間與恢復室等處秘密加裝78支偽裝型監視器,竊錄診所消費者之面容、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隱私部分之性影像。今年5月間,因愛爾麗醫美集團偷拍案遭檢警偵辦,且有民眾在光澤板橋中山店察覺異狀報案,王朝輝、陳志敏與唐詠傑等人唯恐東窗事發,唐男隨即在 LINE 成立名為「拆機大隊報」的群組,指派員工於5月5日至8日間火速趕往各分店拆除偽裝監視器,製造從未裝設的假象,企圖湮滅證據並誤導警方辦案。檢方痛斥,陳志敏、唐詠傑等人身為醫美管理層,卻濫用消費者對醫療隱私的信任,系統性、無差別窺視並攝錄性影像,嚴重侵害人格權與身體自主權。案發後非但未向被害人道歉說明,反而全面指揮滅證,甚至欺瞞警方稱監視器多年前已拆除;唐男更在稽查期間傳訊向同事嘲諷警方不會用雲端查案,甚至戲謔稱「好期待收押禁見就可以輕鬆一點」,犯後態度極其囂張、毫無悔意。檢方強調,本次起訴僅為雙北8家分店範圍,其餘分店與後續被害人仍持續清查中,建請法院對陳志敏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以上、唐詠傑14年以上;員工江勁緯、監視器廠商張朝銘各求刑7年以上,創版辦人王朝輝於搜索前即出境滯留中國,檢方已發布通緝外。
獨/台大法研所正取生女廁偷拍認罪 備取一破天荒遞補上榜
國內最高學府台灣大學昨天(27日)公布碩博士班缺額遞補公告引發議論,法律研究所由於競爭激烈,往年備取第一順位是「看得到吃不到」,幾乎沒有機會因為正取生放棄而上榜,但今年的碩士班丙組(主修民事法學)罕見出現備取生遞補成功的情形,知情人士透露,原本正取第17名的胡姓學生因大學時期涉及偷拍案,遭校方取消入學資格,才有空缺讓給備取一的考生。本刊追蹤,胡姓男子原本就讀台北大學法律系,2024年12月9日、同年12月25日分別在法學院4樓及2樓尾隨女同學進入廁所,持手機穿過隔板下方縫隙偷拍,兩次都被當場抓包。第一案的受害女學生曾上DCARD敘述事發經過,她剛蹲下,眼角餘光就撇見手機從門下伸進來,立刻伸手制止,對方已快速撤離,她形容「人生中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我現在整個人都在發抖」。事隔半個月又有女同學遭殃,同樣在DCARD寫出偷拍過程,她在案發前就注意到有個男生從4樓跟到2樓,想起不久前才發生偷拍案,因此提高警覺,當她真的看到手機伸過來拍攝,馬上尖叫並大喊變態;當時在外面的男學生卻否認犯案,還說手機相簿裡沒有偷拍照。檢警獲報調閱監視畫面,當時女廁除了被害人之外,只有法律系胡姓男學生進出;兩名受害女學生都指控他偷拍,雖然手機裡確實沒偷拍照,但他已坦承「畏罪刪除」。胡姓男學生偵查中認罪,檢察官仍認定他犯後態度不佳、飾詞狡辯,因為有一名被害人提出對話紀錄,胡姓男學生曾主動接觸並打聽案情。胡姓男學生就讀台北大學法律系時期兩度偷拍,曾在DCARD引發討論。(圖/翻攝DCARD)新北地檢署去年2月偵結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期間,胡姓男學生與一名女同學賠錢和解,跟另一名女同學調解成立,並同意給被告緩刑。法官在今年8月22日以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並指出胡姓男子歷經這些司法程序,應該知所警惕沒有再犯之虞,宣告之刑可暫不執行,因此宣告緩刑2年,給他自新的機會。臺灣大學表示,考生個人資料無法對外說明。臺大處理相關事件的通則是依據『國立臺灣大學115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注意事項第十六點:錄取生如在入學之前有重大行為偏差,經查證屬實並經招生委員會決議,臺大得撤銷其錄取資格。被撤銷資格者若有不服,仍可於規定期限內提出法律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