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後態度
」 恐嚇 判刑 台南 北檢 起訴
菲籍女移工宿舍產子竟拋屍水溝!死嬰裝桶從2樓丟下 法院判6月緩刑2年
來台工作僅5個多月的25歲菲律賓籍艾姓女移工,去年在台中某公司宿舍獨自產下一名男嬰,因未曾產檢且缺乏醫療協助,嬰兒出生後不久死亡;艾女為掩蓋嬰兒之死,竟將嬰屍裝入桶內,從宿舍2樓曬衣場直接拋入鄰近水溝,當天即遭民眾發現報警。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遺棄屍體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檢警調查指出,艾女於2025年5月來台,受聘於中部一家上市公司。當年10月29日,她在公司宿舍內獨自分娩,由於懷孕期間未接受任何產前檢查,也未前往醫療院所生產,導致早產風險提高。相驗結果顯示,男嬰因肺部發育尚未成熟,出生後不久即失去生命跡象。艾女在處理完胎盤後,發現孩子已經死亡,擔心事情曝光影響工作與生活,遂將嬰兒遺體放入桶內,從宿舍2樓曬衣區往外丟棄,桶子連同遺體墜落至旁邊水溝。案發當天,有民眾行經台中市潭子區潭富路附近時,發現水溝旁疑似棄嬰,立即通報警消到場處理。警方循線追查後,確認遺體為艾女所生嬰兒,並將她依法送辦。台中地院審理認為,艾女明知嬰兒已死亡,卻未妥善處理遺體,也未循正常程序報案或安葬,而是任意棄置,欠缺對生命及死者應有的尊重,因此認定其涉犯遺棄屍體罪。不過法官也考量,艾女到案後始終坦承犯行,配合調查,且過去並無任何犯罪紀錄,綜合其犯案動機、生活背景及犯後態度後,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因無證據顯示其有再犯或危害社會安全之虞,因此未裁定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狠宰事故車!拖吊蟑螂恐嚇扣車「勒索車主10萬」 8人遭起訴求重刑
「小崔拖吊」前員工蔡尚璁、許峯頤,看準民眾車禍或車輛故障時的焦慮心理,成立「騰至國際」、「宇生國際」等公司進行拖吊敲詐,該集團在網路上投放大量關鍵字廣告誘騙被害者上鉤,拖吊後收取數萬到10萬元,被害人不從便威脅扣車或報廢,新北地檢署於11日偵結,對該集團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蔡嫌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求處重刑。檢方調查,蔡、許原是惡名昭彰的「小崔拖吊」員工,2人食髓知味,2024年9月自立門戶,成立「騰至國際」、「宇生國際」公司進行掩護,並開始拖吊敲詐。檢方發現,該集團先是在網路上大量投放關鍵字廣告,受害者聯繫時故意不給明確報價,隨後傳送長篇大論、內容極其繁瑣的LINE報價單,受害者在事故現場急迫焦慮下倉促同意,等到車輛拖回再開出天價報價,價格則從數萬到超過10萬元。一旦被害人拒絕付款,集團便會變臉恐嚇要「強行扣車」或「將車變賣報廢」,甚至派遣「法務」到場包圍施壓、滋擾,迫使被害人屈服,多名被害人為了愛車咬牙交錢,金額從1萬2000 元、2萬5000元、7萬元、6萬7870 元及1 萬5000元不等才得以脫身,該集團不法獲利約18萬元。檢方指出,許、蔡所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主持、指揮犯罪組織罪,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4條第3項主持犯罪組織而犯複合式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刑法第339條第3項、第1項詐欺取財未遂罪及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檢方認為,被害人數甚多,嚴重危害社會交易秩序及民眾對道路救援服務之信賴,且蔡嫌犯後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建請法院就持犯罪組織而犯複合式詐欺罪部分量處有期徒刑6年2月,就主持、指揮犯罪組織罪部分量處有期徒刑3年10月,許則是犯後態度尚可,建請法院就主持、指揮犯罪組織罪部分量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其餘被告則是依指示分工實施詐欺及恐嚇行為,亦均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刑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歹路毋通行1/《原子少年》男星又出包 撿到信用卡盜刷近萬元
25歲的饒高赫因參加《原子少年》受到矚目,雖然沒有成功出道,仍累積了不少粉絲,不過2023年時卻爆出欠錢不還的醜聞,最後他本人也發聲道歉。但這次的教訓似乎沒有讓他學乖,日前又因盜刷信用卡被告上法庭,脫序行為令人直搖頭。判決書中提到饒高赫盜刷撿到的信用卡。(圖/翻攝自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饒高赫的判決書中指出,他撿到別人遺失的信用卡後,未依規定歸還,反而據為己有,並持卡進行消費,盜刷金額共計9760元,檢方依侵占遺失物及詐欺取財等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饒高赫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新台幣5萬元。法官審酌其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1萬元,另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由於饒高赫犯後態度良好,最終被判緩刑兩年。(圖/翻攝自饒高赫IG)饒高赫曾擔任金馬獎禮儀先生。(圖/翻攝自饒高赫IG)饒高赫參加《原子少年》時,因長相帥氣加上擅長打網球,被粉絲稱為「網球王子」,還擔任第57屆金馬獎的禮儀先生,即將在演藝圈發光發熱,先前卻被爆賭博欠錢不還,金額高達數十萬。饒高赫工作的服飾品牌也發出聲明,表示:「因前門市店員饒高赫賭博欠錢,有債主找來門市討債,本公司即日起與饒高赫解除工作契約,也請其債主知悉,此人目前已不在本公司任職,請債主們不要來找我們索賠款項。」在正要發光發熱之際,饒高赫爆出欠錢醜聞。(圖/翻攝自饒高赫IG)醜聞爆發後,饒高赫在限動道歉:「我在這邊鄭重地跟所有人道歉,所有因為我造成麻煩的人,以及關心我相信我的人,對不起真的很抱歉,我會盡力彌補我做錯的所有事情,謝謝大家的關心,我會誠心的面對所有事情,訊息暫不回覆,再次道歉對不起。」原本以為他能記取教訓回到正軌,卻再度犯錯,讓曾經支持他的粉絲們感到恨鐵不成鋼。醜聞爆發後饒高赫發文道歉。(圖/翻攝自饒高赫IG)而對於侵占及盜刷等罪行,法官指出,饒高赫因一時失慮觸法,經偵審程序後應能知所警惕,加上已賠償並獲被害人諒解,因此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此外,法院也說明,涉案信用卡已掛失失效,不具沒收必要,至於盜刷所得,因已完成賠償,若再宣告沒收恐屬過苛,因此未另行追徵。
歹路毋通行2/《流星花園》男星數度偷竊 前樂天女孩反控妨害名譽失敗
饒高赫曾參加選秀節目《原子少年》,帥氣外型吸引不少粉絲支持,還擔任第57屆金馬獎的禮儀先生,事業起步之際卻被爆出欠錢不還,債主還到他工作的服飾店討債,可說是自毀星途。而先前饒高赫又惹事,撿到別人遺失的信用卡後未依規定歸還,還盜刷9760元,被判緩刑兩年。歐定興曾在《流星花園》飾演杉菜的國中同學「清和」一角,因此打開知名度,不過他的演藝之路並不順遂,並多次捲入偷竊案中。2009年時,歐定興涉嫌以萬能鑰匙偷竊路邊機車,同年底又被一名克羅埃西亞籍女大生指控偷竊筆記型電腦,雖然他稱是遭到仙人跳,但形象仍被重創。2016年與買家面交潮流鞋款時,被對方識破為假貨並報警,3年後又在路邊隨機偷走機車上的安全帽,遭判拘役20天。Mia遭好友控訴偷錢,被樂天啦啦隊除名。(圖/本刊攝影組)玖壹壹健志老婆Mia過去是樂天女孩的一員,卻被多年閨密元元指控偷竊,稱自己跟Mia去曼谷玩,一下飛機錢包就不見了,之後元元舉辦二手拍賣,Mia謊稱要幫忙整理錢,卻被監視器拍下偷走2萬現金。Mia承認偷竊,並被球團啦啦隊除名,但也因精神壓力太大控告元元妨害名譽,不過檢察官認為Mia偷竊是事實,元元無妨害名譽之意,因此以不起訴處分。星培自爆在飛機上將別人的錢包佔為己有,被依竊盜罪起訴。(圖/本刊攝影組)網紅「星培Jasper」因拍攝有趣生活影片受到粉絲喜愛,不過2019年時他在臉書發文,稱自己坐飛機時撿到錢包,一時起了貪念把錢包收起來,等失主急著找錢包時才還回去,表示:「我差點成了小偷。」卻被網友回嗆「你已經是小偷了」。事後星培被依竊盜罪起訴,法官考量犯後態度良好、獲得被害人原諒,因此判處7月徒刑、緩刑2年。
邱軍酒駕撞死運將「犯後冷酷對話」曝光 死者妻拒和解:不是錢的問題
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28日持續審理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駕車肇事致死並逃逸案件。死者李姓計程車司機的妻子出庭時表示,至今仍無法原諒被告行為,強調「我老公很重要,這不是錢的問題」,明確拒絕與對方和解。全案預定於29日宣判。根據起訴內容,邱軍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擊在外側車道聊天候客的李姓與陳姓計程車司機,造成李男死亡、陳男受傷。事故發生後,被告未下車處理,亦未報警,反而在現場他人拍打車門示意下,仍闖紅燈逃離。死者妻子於庭上回憶,兩人相識多年,丈夫長期配合其工作作息改跑夜班計程車,原規劃共同出國旅遊,如今因事故天人永隔。她指出,失去至親的痛苦無法以金錢衡量,因此拒絕和解。死者哥哥亦表示,弟弟在家排行老六,長年照顧90歲母親並支撐家庭,母親不時詢問「老六去哪裡了」,家人只能謊稱李男出國工作了,怕老母親承受不住打擊。檢察官於庭上提出多項關鍵證據,指出邱軍犯後態度不佳。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被告於撞擊瞬間才亮起煞車燈,曾短暫靠邊停車,但面對目擊者敲窗示意時,隨即加速駛離現場並闖越紅燈。此外,檢方揭露,被告事後與女友透過LINE對話時,表示不記得事故過程,僅注意到擋風玻璃破裂。新聞曝光後,邱軍將相關報導傳給經紀人,直言「你看他們站在哪」,試圖將責任推給被害人。檢方另指,邱軍未於第一時間自首,而是迅速聯絡車廠拖走肇事車輛準備維修,試圖影響證據保存。所幸車廠人員察覺異狀後通報警方,相關關鍵證據得以保全。辯護律師則於庭上提出不同主張,呼籲國民法官從多面向審酌案件情節,並曾以被告具公眾人物身分為由,聲請不適用國民法官制度,認為可能影響審判公正,但該聲請已遭法院駁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差點代表綠營參選宜蘭縣長下場慘! 三連霸立委陳歐珀夫婦落難耳語不斷
一度是民進黨參選宜蘭縣長熱門人選、前立委陳歐珀等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詐取助理費等罪,台北地院今天(4月14日)審結,合議庭審酌陳歐珀、徐慧諭夫婦只承認詐取助理費,重判陳歐珀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635萬7867元沒收。陳歐珀妻子徐慧諭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還可上訴。由於本案爆發在陳歐珀表態參選宜蘭縣長後,引發政壇和司法界不少聯想。綠營出身的陳歐珀連任3屆宜蘭縣立法委員,本屆立委選前因遭指控與im.B吸金詐騙集團案掛鉤,陳歐珀宣布退選。im.B案前年8月宣判,確認與陳歐珀無涉,陳歐珀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去年初外界關切他是否參選宜蘭縣長,陳歐珀說,確實有很多鄉親勸進,如果人民有需要,他會全力以赴。不久陳歐珀遭檢舉當立委時的助理費有問題,還涉嫌收賄,檢廉大規模出動搜索,陳歐珀不但縣長夢碎,司法官司也難以善了。北院判決理由指出,陳歐珀於民國101年2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擔任立法院第8至10屆立法委員,並自104年2月24日起擔任交通委員會委員。緣商港協會理事長洪英正為求順利推動商港協會會議決議,前往立法院拜會陳歐珀,邀請陳歐珀擔任商港協會顧問。陳歐珀主動開口向洪英正索取不正利益,要求洪英正替其支付洪文宗擔任國會辦公室顧問之薪資。洪英正並依陳歐珀之指示,自104年11月6日起至109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透過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將款項匯至其國會辦公室顧問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284萬5,922元,期間陳歐珀依洪英正之請託,陸續就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司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及超收退職金、疫情紓困方案、108年土地使用費、建物租金及管理費、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分別為提案、質詢等職務上行為;陳歐珀在商港法第72條通過修正後,主動向洪英正提及洪文宗已離開陳歐珀國會辦公室,並要求洪英正將上開原匯至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之款項,改匯入其向許仁圖借用之星展銀行帳戶。洪英正於110年5月6日起至112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利用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按月將款項匯至陳歐珀指定之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共計135萬元。陳歐珀利用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收受前開賄賂後,復指示不知情之王宛娟提領前開賄賂交與陳歐珀自由運用,以此方式掩飾、隱匿犯罪所得。洪英正藉機逃漏綜合所得稅、港協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蕭明仁、王世璋、薛蓬生、吳大鴻謀議以「政治獻金」名義包裝賄款,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以期交通部得以暫緩修正或不實施「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規定,因而於107年9月27日,前往立法院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並交付現金50萬元,陳歐珀則假借勁宜蘭協會捐款之名義,收受蕭明仁等人交付共計50萬元之賄賂。陳歐珀、徐慧諭夫婦詐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計332萬3,890元。另外,徐慧諭擔任社團法人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期間,指示不知情之黃家蓁提領勁宜蘭協會臺灣土地銀行帳戶內向社會大眾勸募所得之捐款後,匯入徐慧諭華南銀行帳戶,供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逕從該帳戶扣付徐慧諭保險費及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扣付徐慧諭住所之電費,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共計110萬元。北院痛批陳歐珀為貪圖不法利益,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並透過他人帳戶收取賄賂或利用勁宜蘭協會掩飾、隱匿不法所得之去向,暨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敗壞官箴;徐慧諭與陳歐珀共同指示公費助理浮報薪資,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徐慧諭並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斟酌陳歐珀、徐慧諭僅坦承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之犯行,自始矢口否認其餘犯行之犯後態度,將陳歐珀與徐慧諭夫婦兩人重判。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遭判刑4年6月。(圖/報系資料照片)
澎湖阿兵哥2度抗命玩手機!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吳姓男子服役於澎湖防衛指揮部期間,2度違抗士官長禁止使用手機的命令,甚至在戰傷救護課程考試時仍持續滑手機,經檢方依相關證據認定違法並起訴。澎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其行為破壞軍紀與部隊管理,且犯後態度不佳,依抗命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吳姓男子於2025年3月在澎湖防衛指揮部某營區服役期間,接連2度違抗上級命令而觸法。當時他在部隊內無視士官長已明確下達不得使用手機的指示,仍趴在桌上持續操作手機,直到士官長上前質問後才暫時收起。然而情況並未就此改善,當士官長進一步命令全體人員開始進行「戰傷救護」課程考試時,吳男竟再次拿出手機使用,2度抗命。根據判決書內容,儘管吳男在接受憲詢時辯稱,督導離開後士官長曾要求他收起手機,他也有配合並繼續考試,但檢方調查後認為此說法不足採信。檢方指出,本案已有電話訪談紀錄表及案件調查報告等相關證據可資佐證,整體事證明確,足以認定吳男確有違抗命令之行為。檢方強調,儘管當時士官長所下達的命令表面上與實際作戰行動沒有直接關聯,但其內容涉及軍事訓練與考試秩序,屬於合法且具體明確的軍事命令,吳男在當下並無選擇是否遵從的空間,因此依法將其提起公訴。案件經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審理後,法官認為,吳男當時身為現役軍人(目前已退伍),理應嚴守軍紀與服從指揮,但他卻在進行戰傷救護課程期間,公然違抗上級命令、不收起手機,行為不僅漠視軍人應有的倫理與紀律,也實質妨礙幹部對部隊的指揮與管理,影響部隊運作秩序。再加上吳男在犯後仍矢口否認,態度不佳,最終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47條第1項抗命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並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不爽嫌否認偷車!警暴走「警棍狂戳腹」害命 法院揭黑歷史判6年4月
屏東縣恆春警分局一名詹姓員警2024年偵辦機車竊案時,不滿蔡姓嫌疑人否認犯罪,竟情緒失控動手施暴,多次以警棍毆打腹部,導致對方內出血身亡。警方調查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犯傷害致死罪》將詹員送辦。案經屏東地院審理,考量被告已與家屬和解並獲原諒,判處有期徒刑6年4個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詹男曾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該所傅姓員警偵辦機車失竊案件,認為蔡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下午,在屏東縣恆春鎮光復路1一處空地,見蔡男坐在該車上,遂聯繫陳姓同仁支援,並與詹男一同前往執勤。詹男、陳男於同日下午5時48分許抵達光復路空地後,見蔡男站在機車旁,因不確定對方是否持有鑰匙,未執行現行犯逮捕程序。沒想到,詹男不滿蔡男於同日下午經員警詢問時否認犯行,卻又出現在贓車停放處,且仍否認犯行,因而氣憤難耐,遂將其推至牆邊壓制,再以警棍敲打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接續以警棍戳刺左脅腹部各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同日晚間8時23分許,建民所內員警發現蔡男無反應且無脈搏,趕緊將其送醫急救,惟蔡男仍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宣告死亡。案發後,詹男坦承犯行,遭檢方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犯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屏東地院認為,被告主觀上雖出於教訓之意思,然身為受過專業訓練之員警,客觀上能預見腹部為人體重要部位且極脆弱,如以質地堅硬之警棍用力戳刺,會造成腹部內臟破裂出血,如未即時就醫將休克死亡之結;又詹男係以員警身分詢問被害人甲車之事,於詢問過程中以警棍傷害被害人,係假借職務上之權力而為之。判決書表示,詹男利用職務權力,毆打被害人致其死亡,應依刑法第134條規定加重其刑。另綜合考量被告客觀上持警棍戳刺被害人左脅腹部2下之犯罪態樣,被害人患有肝硬化之特殊狀況,詹男因破案之壓力而情緒失控之主觀惡性,及犯後取得告訴人之原諒、態度尚佳及案發後已非警職,再犯可能性大幅降低等情,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法院審酌,詹男身為第1線執法者,卻在執行公務中因情緒失控剝奪生命,對被害人及家屬均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嚴重破壞警察形象,雖然其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全部賠償完畢,犯後態度尚佳,但過去曾因與民眾溝通態度及用語不妥遭記劣跡,足見其過往在執勤時,已有執法不當之情形,卻未思反省,最終量處有期徒刑6年4月,可上訴。
薛仕凌逃兵遭求處2年6月!拒承認找槍手再找醫師背書 檢察官怒批:犯案態度惡劣
金鐘影帝薛仕凌去年底捲入逃兵案遭檢調搜索,涉嫌以「家族性高血壓」獲得免役資格,歷經三次檢查被驗退,卻被發現其疑似以30萬元價格,找上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綽號黑哥),偽造高血壓躲避兵役。新北地檢署30日也以違反妨害兵役防治條例起訴,檢察官也批評薛仕凌犯後態度惡劣,不但避重就輕,否認槍手代量血壓,意圖尋找不知情專業人士配書,甚至還意圖利用公關操作,發表不實聲明,建議從重量刑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起訴書指出,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因自己罹患重度高血壓免疫,熟知各項役男體檢與複檢程序,於2011年間向薛仕凌收受30萬元,告知薛仕凌兵役複檢程序,教導憋氣呼吸以提升血壓換得複檢機會,先讓薛仕凌成功從常備役變更為「複檢過程中、體檢未定」,再由陳志明代替薛仕凌背上24小時血壓機,量測血壓,從而獲得醫師開立之「中度高血壓」兵役用診斷證明書,讓薛仕凌成功免役。偵查過程中,薛仕凌也坦承確實有交付30萬元給陳志明,並以陳志明所教導之特殊憋氣方式進而獲得複檢機會,且其獲得免役資格後,也未曾服用過高血壓藥物。新北地檢署表示,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因熟知門診過程,血壓量測過程全程無受醫護人員監視,利用制度漏洞,指示役男憋氣影響檢測值,偽造檢測結果,嚴重破壞我國兵役徵集制度之公平性,危害社會安定與國防安全,且其藉由教導役男免役,從中牟利,犯罪情節重大,建議從重量刑。而薛仕凌身為役齡男子,竟妄圖以不法手段規避徵集,案發後未深知悔悟坦白錯誤,儘管其為自行到案,但動機卻是因聽聞檢警查緝風聲,畏懼遭發動搜索或拘提,到案後也未如實交代案情,反而避重就輕,僅承認交付30萬元予陳志明,卻對於由陳志明擔任槍手量測血壓一事矢口否認,堅稱為本人量測血壓,顯見毫無接受裁判之真意。檢察官也批評薛仕凌,薛為求脫罪,還透過辯護人私下聯繫劇組顧問醫師出庭為其作證,卻在請託之際規避隱瞞曾交付30萬元給陳志明一事,妄圖利用不知情之專業醫師為其背書,甚至在律師群內發布個人聲明之草稿,強調「因此交付金錢,黑哥收了錢,卻沒有實際提供我任何不法協助的資源,關於被詐騙的部分我沒有對外宣張」,顯見其根本毫無悔意,甚至意圖利用公關操作,發表不實聲明,痛批薛仕凌浪費司法資源,犯後態度惡劣,建議從重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
印度籍色狼尾隨偽娘入室逞慾!見「帶把」仍硬上 A男判8年半驅逐出境
高雄一名印度籍A男去年清晨在街頭尾隨女裝打扮的被害人返家,假借訪友混入分租套房後施暴,過程中雖發現對方為男性,仍強逼口交並企圖進一步性侵,造成被害人多處受傷;法院審酌其犯後態度不佳且未和解,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6月,期滿後驅逐出境。判決指出,案發於去年1月清晨5時許,印度籍A男在高雄前金區街頭見被害人長髮、女裝打扮,誤認為女性而起色心,一路尾隨至其租屋處,並在電梯內佯稱要拜訪5樓朋友,誘使被害人開門讓他進入分租套房公共空間。未料A男進門後見四下無人,隨即露出本性,先在洗衣間強抓被害人頭髮、壓制頭部強迫口交。被害人掙脫後逃回房間欲上鎖,A男仍強行闖入,咬傷其肩膀、胸部,並用力捏其下體,企圖進一步性侵。被害人奮力反抗並拿出手機顯示報警畫面,A男才驚慌停手欲逃,過程中遺留2個預備犯案的保險套。警方獲報後透過監視器及鑑識迅速將其查獲。審理時A男辯稱酒醉斷片、不記得過程,但法官勘驗畫面發現其行動正常、神智清楚,未見醉態,未採信其說法。另被害人全身多處瘀青、咬傷及生殖器破皮,顯示曾激烈抵抗。合議庭法官認為,A男為滿足私慾侵入住宅施暴,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重大傷害,且至今未和解、態度不佳,最終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42歲男朝ATM小便害機台癱瘓 全程被拍到!超慘下場曝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在2024年7月至11月間,多次前往各家銀行,在自動櫃員機(ATM)的出鈔口惡意排尿與吐口水,導致機台因尿液滲入造成短路故障。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行為已構成毀損罪,考量其為累犯且素行不佳,近日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內容指出,現年42歲的陳姓男子於2024年7月至11月期間,頻繁出沒於台北市各大銀行,不僅在玉山銀行、永豐銀行等分行ATM前隨地便溺,甚至朝出鈔口吐口水。同年11月17日深夜,陳男變本加厲,接連前往合作金庫三間分行,對著ATM出鈔口排尿,導致尿液滲入內部精密零件引發電線短路,機台當場癱瘓無法操作。銀行行員事後清理時發現異味與液體痕跡,調閱監視器後驚覺遭人惡意破壞,隨即向警方報案。法官調查發現,陳男並非初犯,在短短半年內已犯下超過10起類似案件,足跡遍布台北市多間金融機構。此前,陳男曾因破壞永豐銀行ATM遭判處拘役120日,亦曾因對玉山銀行機台多次排尿被判刑5個月。儘管多次出入法庭,陳男仍死性不改,在短短數日內再度犯案,顯示其對法律視若無睹,且未能尊重他人財產權。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陳男雖對犯行供認不諱,但法官認為其過去有竊盜、詐欺、侵占等多項前科,素行不良。此外,陳男的惡行造成銀行財產損失慘重,光是其中一家銀行的修復費用就高達22萬餘元,且陳男至今未與受害銀行達成和解或支付賠償金。法官綜合考量其犯罪情節、次數及犯後態度,認為若不嚴懲難以警惕,遂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祭祖燒紙錢引發大火 75歲翁燒掉8公頃山林遭判刑
有些地區過年前有掃墓祭祖的習俗,倘若疏忽防火細節,恐面臨牢獄之災。大陸湖北近日發生一起因祭祀引發的森林大火,一名75歲王姓老翁上山祭祖焚燒紙錢時,不慎引燃周邊枯草,火勢迅速蔓延,受災面積超過8公頃。雖然火災並未造成傷亡,但當地法院審理認定,王翁行為已構成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根據陸媒《現代快報》報導,據湖北省鄂州市法院判決資料顯示,現年75歲的王姓老翁已退休多年,於2025年初偕同女兒前往湖北鄂州梁子湖區一處村落祭祖,過程中,王翁使用打火機點燃紙錢,未料現場突然颳起大風,瞬間將帶火的紙屑吹向草叢,火勢隨即失控。儘管父女倆試圖以樹枝撲救,但仍不敵風勢,眼見大火蔓延,兩人趕緊下山求助並致電報警和通報消防隊。警消動員多方人力趕抵灌救,歷時約7個小時才將火勢完全撲滅,經現場勘測,受災總面積超過8公頃,其中林地佔5.65公頃,對當地自然生態造成嚴重破壞;不幸中的大幸是,這場大火沒造成傷亡。王翁事後主動到警局自首,對自己的行為深表悔意。檢察機關考量其具備自首情節,且犯後態度良好,加上王翁家屬已主動與相關單位簽署「補植協議」,於火災現場補種約80畝的楓香與青岡櫟,並在今(2026)年初通過林業部門驗收,成功復原山林植被,因此建議依法從輕處理。法院審理後認為,依縱火罪判王翁有期徒刑6個月,不過,王翁雖因過失引發火災,但法官考量其年事已高、具悔罪表現且積極補救,最終裁定緩刑1年,給予自新機會。同時法院特別提醒民眾,春季氣候乾燥且風力強勁,山林極易發生火警,祭祖時應嚴格遵守防火規定,或是可改採獻花、線上祭掃等環保方式表達哀思,否則恐因一時疏忽得承擔法律責任,否則恐釀生態浩劫。
所長遭女毒蟲毒駕拖行殉職 家屬淚盼兇手死刑:「殺人償命」是最卑微請求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10日進入第3天審理,劉父認為陳嘉瑩在案發後毫無悔意,希望法官能判處她死刑,難過表示「最卑微請求國民法官合議庭判處死刑」。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參審,6日起連續多日開庭,10日則進入第3天開庭。劉父於10日發表聲明,從情理法角度請求國民法官合議庭判處兇手死刑,表示陳嘉瑩犯後態度與辯護人答辯,證明她自始至終被告毫無悔意,只是被害人家屬一而再再而三的凌遲羞辱傷害,並強調「生命無價同理可證殺人償命這只是被害人最卑微的請求。無論如何被告惡行已經對我們三個家庭及兩個未成年小孩造成無法彌補的身心靈傷害等同對我們判處內心無期徒刑。」劉父在聲明中提到「人性的醜陋是對殺人犯身上找優點;在被害人身上挑毛病。」他也表示,鑑定人說可教化,家屬卻不以為然,表示可教化是「詐騙行為」,質疑「你是神,你可以預知殺人犯的未來?你可以保證他以後不會再犯?可教化就可免死更是自欺欺人,反正再犯再說?多麼不負責任的打混瀆職?精神鑑定及心理衡鑑的單位可以任由被告(殺人犯)選擇?可以無限次數的聲請直到得到滿意的鑑定結果?量刑徵詢對象可以任由被告(殺人犯)挑選?法官專業連量刑多少都要問人?」劉父強調,現行體制對被害人家屬是各種身心靈困難的挑戰,因此請求合議庭落實國民法官法精神,也是審判長期許本庭國民法官庭應該有與時俱進的創新思辨判決。劉父在聲明中提到,被告具有「隱含惡意不確定故意殺人」,她毒駕且拒絕身著制服警察依法取締盤查,虚偽應付且蛇行加速逃逸致警察死亡相當因果關係成立,被告可歸責性明確,以社會安全保障來看更是危害風險高,且她犯後態度毫無悔意,懇求法官判處被告死刑。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送拾荒婦「32元舊電鍋」淪貪污犯 清潔員褫奪公權1年確定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2024年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2日一審宣判,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而士林地檢署經研議後決定不上訴,黃男亦未提起上訴,全案將依一審判決結果確定。回顧整起事件,黃男2024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涉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他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未亂撿過東西。士林地檢署2025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指出,該電鍋經鑑價後殘值僅32.56元,黃男並未轉售牟利,若以貪污罪最低本刑處罰,顯有過重之虞,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多次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依法褫奪公權1年。至於是否上訴二審,檢方收受判決書後完成內部研議,認事用法並無不當,不上訴;黃男方面亦未行使上訴權,因此一審判決將生效並確定。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仍無罪! 張哲琛、汪海清高院也判無罪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10點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檢方在高院辯結時痛斥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高院從重量刑,沒用。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檢方公訴指出,被告馬英九是國民黨主席,且為實質中投公司與光華公司負責人,但合議庭認為依照當時公司法規定(公司法於101年與107年修訂),行為人必須是具有公司董事或經理人共犯此犯罪時,才會適用;合議庭認為,馬英九需為具有身分的共犯,才會構成犯罪。江俊彥指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小英男孩被押4月後獲300萬交保 北院警告「須遵守2項規定」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偵結起訴。台北地檢署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鄭亦麟父母與弟弟,以及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北院於今日下午4時20召開接押庭,並於稍早裁定鄭亦麟300萬交保,陳健盛、陳冠滔各以20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鄭亦麟則須實施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說明,科技監控的方式為「應於每周二、四上午8時至12時,在上址限制住居之門牌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方式向本院報到」。此外,法官也諭知獲准交保的3名被告皆不得與同案被告以及起訴書所載其餘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是探詢案情的行為。起訴指出,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健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小英男孩一家都「犯後態度不佳」!檢察官震怒了 全部求重刑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於今日偵結,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其洗錢的家人,弟弟鄭兆麟、母親李佳珍、父親鄭伍廷。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建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割頸案乾哥無悔意!法官竟稱「可孝順死者家屬」 父嘆:別來殺我們就偷笑了
犯下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的郭姓「乾哥」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負責教唆的林姓「乾妹」則被判11年。對此被害楊姓少年家屬強烈質疑法官過度聚焦在讓加害人改過自新,卻忽視凶手犯後態度不佳,以及被害家庭所承受的巨大傷痛,甚至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楊爸爸24日登上《57爆新聞》節目受訪時指出,自案件發生以來,他一直感覺被《少年事件處理法》壓得遍體鱗傷,相關規定不斷限制他發聲,甚至明白告訴他不能對外說話。由於《少事法》的關係,他無法談論案件的具體經過,也不能說明加害人犯案的相關細節,讓他質疑自己究竟還剩下什麼管道可以為孩子發聲。他進一步表示,不僅如此,許多原本家屬理應可以得知、也迫切想了解的資訊與資料,全都被「蓋牌」處理,相關單位只以《少事法》為由拒絕提供,讓他不知道該如何去接受這樣的結果。談到審理過程中的法官態度,楊爸爸提到,僅有1位法官對他們表示感同身受,那就是沈君玲法官,而對方也真的在23日開庭時當場落淚,但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法官展現出同理心。針對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楊爸爸直言,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一邊談著未來的矯正與教化,卻又突然拋出這樣的說法,詢問是否能期待加害人日後來孝順被害家屬。當下,孩子的母親立即當場回應「不要」,表明無法接受。楊爸爸也提到,他們過去曾看到1則國外新聞,內容是有1名年長者收養更生人,結果對方卻反而將其殺害。他無奈地表示,「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