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者
」
他分享「騙麥當勞漢堡偏方」成功8次 律師:妥妥的詐欺罪
一名網友自曝曾用收據向麥當勞店員謊稱餐點遺漏,藉此多次免費拿到一份漢堡,還誇口「成功率8分之8」。對此,律師指出,這種行為構成《刑法》詐欺取財罪,一旦經查屬實就會面臨法律責任,「妥妥的詐欺罪,還上網自白!現在的人真勇敢。」該名網友在Threads貼文中介紹自主研發的「麥當勞蹭蹭偏方」,並詳述做法。他聲稱,自己會先到門市購買兩份以上套餐,並於拿到餐點後暫時離開現場,再把想吃第二次的餐點,例如雙層牛肉堡拿出包裝袋。原PO指出,他將餐點取出包裝袋後,會等約半小時後回到門市,持收據告訴店員「剛剛沒看到該餐點」,藉此要求補上一份,此時店員就會再給一個重新包裝過的漢堡,讓他「享受第二次的美味」,他事後還自豪聲稱此舉「成功率8/8」。對此,律師朱立偉在臉書粉專直言,該網友的行為是「妥妥的詐欺罪,還上網自白!現在的人真勇敢」。朱立偉進一步解釋,依《刑法》第339條的詐欺取財罪,只要行為人使用詐術讓對方誤信,進而交付財物就符合,「這位仁兄的行為完全符合施用詐術,使對方誤認之前少放一個套餐,進而交付漢堡的詐欺取財要件。」朱立偉說,很多人以為沒有騙到錢就不算詐欺罪,但刑法第339條第2項明定,即使行為人沒有直接拿到金錢,仍屬「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例如一些飯後結帳的餐廳,若有顧客騙店員說「其他店員已經結過帳」而逃單,「這個吃到餐點但是沒付帳的利益,就是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朱立偉也提醒,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因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換言之,詐欺罪屬非告訴乃論案件,地檢署的檢察官只要因其他事由發現有犯罪嫌疑,像是看到該網友的貼文就可展開調查,「希望這位勇者不要刪文。」
跟騷法施行逾3年核發保護令平均近35天 監察院:影響及時遏阻效果
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迄今逾3年,仍發生「警察機關拒絕受理報案」、「員警對跟騷專業知能良莠不齊」、「欠缺對被害人之安全保密空間」、「命相對人治療性處遇保護令執行成效不佳」等,監察院指出,再加上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平均需11.9日、司法機關核發跟騷保護令平均需34.98日,影響及時遏阻效果,監察院通過紀惠容委員調查報告,促請內政部、警政署、司法院及衛福部等相關機關,落實檢討改進。監委紀惠容表示,跟騷法所規範的跟騷行為是基於危險犯概念,視為犯罪行為,國家公權力即提早介入調查及處罰,因而警察機關須受理民眾報案,不得拒絕、推諉,並應啟動刑案調查,必要時,依據跟騷法或是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聲請拘提、羈押等強制處分。但實務上仍發生多起警察機關自行判讀跟騷行為與「性或性別無關」,不適用跟騷法而拒絕受理報案之情形;再者,警政署任由地方警察機關自行辦理跟蹤騷擾教育訓練,未把關訓練成效、員警專業知能良莠不齊,致部分被害人於報案時遭歧視,形同二度傷害,損及被害人權益,警政署允應督導所屬積極改進。警政署允應檢討跟騷被害人保護措施,紀惠容指出,跟騷法為防制性別暴力犯罪諸多法律之一,自111年6月施行迄114年6月底止,各警察機關計受理9056件跟蹤騷擾案件,其中被害人以女性為大宗(占88.0%),調查發現,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案件,欠缺對被害人之安全保密空間,以致無法確保當事人的隱私。紀惠容表示,警察機關受理跟騷案件,經調查確認有犯罪嫌疑者,無論被害人提告與否,均應即予行為人書面告誡並採取保護被害人之適當措施,然各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平均需11.9日,影響及時遏阻效果,警政署雖稱空窗期間「視案情採取必要之強制手段」、「家防官會與被害人聯繫,視個案需求加強犯罪發生地之巡邏、通知雇主加強工作場所之安全措施或是校園協助輔導」等措施,以加強保護被害人,但因無執行之依據,致仍有約一成行為人做出踰矩不當的行為。綜上,紀惠容指出,警察機關對跟蹤騷擾被害人保護明顯不足,警政署允應督導所屬檢討改善。司法院允宜研議縮短審理跟騷保護令時間,紀惠容再指,跟騷行為具有發生率、恐懼性、危險性及傷害性4高特徵,反覆持續實施亦為其特性,被害人一旦遭跟騷常陷入害怕恐慌,現行卻無核發跟蹤騷擾保護令期限之規範。紀惠容指出,司法機關處理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平均需時34.98日,相較於家庭暴力緊急保護令之核發僅2.08小時,對跟騷被害人之保護,明顯不足,司法院允宜研議精進。紀惠容說明,依跟騷法第2條規定,衛生主管機關需負責跟騷被害人身心治療、諮商及提供經法院命完成相對人治療性處遇計畫等相關事宜。據內政部統計,截至113年12月底止,跟騷法聲請保護令中勾選處遇款項者計有127件,最終法院核發治療性處遇保護令僅4件。而衛福部資料指出,三年來應執行治療性處遇計畫之4件保護令中,已完成治療性處遇計畫1件,另2件則因相對人入獄未執行,1件為認知教育輔導,無相關機關執行。紀惠容表示,由上可徵,相對人有處遇需求者眾多,卻因「法令未明確規定何謂其他治療」、「鑑定及治療經費來源不明」,以及「相對人未達精神治療須認知教育輔導之執行機關為何」等因素,致法院難以核發,且3年來僅完成1件,此情不但與跟騷法立法意旨有所落差,行為人恐因而持續反覆騷擾,影響被害人權益甚鉅。紀惠容認為,並非相對人都有接受治療性處遇計畫需求,可經由分級分類予以不同處遇方式,更有效防制跟騷行為,內政部允應協調警政署、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儘速研謀解決。衛福部指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機關提供跟蹤騷擾被害人保護扶助人力計186人,其中多為同時兼辦性騷擾防治業務,且針對警政機關轉介跟蹤騷擾被害人,是自行或委託民間單位提供相關保護扶助服務,相關經費來源包含公務預算、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及中央補助款等。可徵社政機關負責法定之跟蹤騷擾被害人之保護扶助業務,散見於不同單位,且多為兼辦人員並由不同經費來源支應,事權多頭馬車致被害人求助無門。紀惠容表示,衛福部允應重新審視並整合服務資源,以落實對跟蹤騷擾被害人保護扶助。紀惠容強調,內政部仍應積極檢討推動跟騷法檢討及修法,跟騷法立法時,附帶決議之一為3年後應啟動檢討與改善,然至今尚未見內政部積極檢討;跟騷法行為人透過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類似其他設備等方式實施跟蹤騷擾之犯罪型態已納入跟騷法適用範圍,然該法卻未將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納入共同防制機制,實施迄今累計達3,815件次跟騷行為係透過網路實施,顯有疏漏;另針對該法後續是否研修與性或性別有關之構成要件、建構本土化跟蹤騷擾風險評估工具等,均應請內政部積極檢討推動,以落實被害人保護。
發片訪街友自稱「前分局長」遭打臉! 薔薔挨轟「未查證」出面回應了
女星薔薔(林嘉凌)近年斜槓當YouTuber,她日前在YT上發布影片講述自己前往台中體驗露宿街頭一晚的街友生活,片中採訪一名街友,自稱曾任台南學甲分局長,還繪聲繪影的指出自己在任上就插乾股投資百家樂,最高一年曾賺1800萬元,不料退休後在疫情期間慘賠4500萬元,最後被前妻趕出門淪為街友。對此,學甲分局澄清,影片中男子從未在警界任職,更不曾在分局擔任分局長。 而遭到網友批評「未經查證就草率發片」的薔薔也出面回應,表示自己是去關心街友,讓大家了解他們的精神狀態,不是去質疑他們,因為他們的狀況已經很差了,「只是希望社會正視街友的狀況,必要時伸出援手做愛心。」女星薔薔在訪問街友過程中,遇上一名男街友,自稱是退休的分局長,並透露來自台南學甲分局。該名街友宣稱,自己在當警官時就應博弈業者之邀,插乾股投資百家樂,最高一年可以賺進1800多萬元。因為錢來的很快,就在外面養小老婆。後來養小老婆的事被老婆發現而離婚,自己的百家樂生意也因為疫情慘賠4500萬,最終流落街頭。影片曝光後,這名街友的說法引發各界關注。因根據《刑法》第158條第1項「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由於本罪係非告訴乃論之罪,如有非警察身分之人冒充警察行使職權,將涉犯本罪,本類案件如經他人告發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自得據以調查偵辦。台南學甲分局20日迅速回應,針對網傳「學甲前分局長淪街友」一事,經警局查證、比對1984年至今歷任分局長資料,未發現有與影片中男子相貌特徵相符者,呼籲民眾針對網路影片應詳細查證,以免受不實訊息誤導。此外,根據CTWNAT向警方求證,經採訪地點台中火車站轄區之台中市第三分局立德所調查,影片中的街友姓陳,今年68歲,是台中火車站附近的常駐遊民,並非影片中聲稱的「剛來不久」。陳男除了不曾擔任台南學甲警分局的分局長外,也沒有任何從警經歷,目前因生病住院中。警方表示,陳男僅因網紅採訪而為陳述,言論中未涉及恐嚇或影響公眾安全之情形,應屬言論自由,非刑事案件或行政裁罰之範疇。這為街友真實身分曝光後,公布影片的薔薔也受到波及,不少網友指責她未經查證就草率發片,是幫助發布錯誤消息。對此,薔薔雖人在加拿大,也火速回應表示,自己當時拍攝影片的初衷,只是訪問街友、關懷弱勢,無法實際查證,也無法探討每位街友的身分背景。「我是去關心他們,不會去質疑他們,因為他們的狀況已經很差了。」薔薔解釋:「如果是一般社會人士,我就會去質疑。(影片)只是真實呈現底層社會狀況而已,說是警察這人也說他五臟六腑都有問題,身上還插著引流管,因此我不會想去落井下石,當面質疑他的身分。」薔薔坦言,自己在拍攝影片時,很多人的訪談內容都是頭不對題、題不對尾,她也聽得一頭霧水。比如影片中還有人自稱見過蔡英文,是蔡英文同學,「我真的需要去查他與蔡英文的關係嗎?重點不在這裡。」她主張自己想要透過影片表現的,只是忠實呈現社會底層弱勢族群的真實樣貌。
仍舊罰不怕!酒駕致死判太輕 難以遏止犯罪
近年酒駕頻傳,造成不少家庭破碎,依據法務部統計,近5年全國檢察官偵結的20多萬名酒駕犯中,累犯有3.6萬人,法院判決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平均刑度為18.3個月;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平均刑度為37.8個月。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量刑刑度連法定刑一半都不到,刑度過輕,恐怕難以遏止酒駕犯罪。據統計,近5年全國地檢署酒駕案件偵查終結有犯罪嫌疑者逾20萬人,其中酒駕初犯者18萬6392人,占83.3%,2犯者2萬7711人,占12.4%,3犯以上者9560人,占4.3%,可見酒駕累犯問題嚴重。此外,全國地檢署執行科統計,近5年酒駕案件短期自由刑得易科罰金人數計18萬9669人,其中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占7成3,聲請易服社會勞動1萬9185人,占1成。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8570人,不准比率為6.2%,呈上升趨勢,自2019年2.7%上升至2023年14.0%,為近5年最高,原因是檢察官對於判決有罪確定者從嚴審核,對於酒駕累犯或情節嚴重者不准易科罰金所致。近5年執行酒駕案件經法院裁判確定有罪20萬4867人,其中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占95.9%,平均刑度為3.6個月;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以判處1年以上至2年未滿占61.4%較多,平均刑度為18.3個月,只有4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以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占45%,平均刑度37.8個月,只有145人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據現行《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對酒駕案量刑偏輕,刑度大多未達法定本刑一半,恐給予酒駕者僥倖心理,難以遏止酒駕犯罪。(開車不喝酒 酒後不開車)
李善均染毒遭威脅「匯款近900萬元」警方立案 他以犯罪嫌疑者身份到案
人氣男星許光漢以台劇《想見你》爆紅後,日前宣布將出演韓劇《No Way Out》,正式進軍南韓演藝圈;豈料,同劇演員李善均日前遭爆吸毒,劇劇組今(23)日宣布李善均將退出拍攝,由於警方初步找到他匯款給勒索者的交易證據,不過韓媒稍早傳來警方於今日正式立案,李善均將以犯罪嫌疑者的身份遭傳喚,不過,關於他的調查案件傳出各類說法,警方也向媒體喊話「請克制猜測性的報導」。李善均9月才說表示不依賴藥物,竟爆出染毒震驚輿論。(圖/翻攝채널A 뉴스 YouTube)根據南韓媒體報導,整起案件會曝光,是當地警方一開始在調查聲色場所業者,發現了李善均的名字出現在業者的通話和帳戶紀錄,起先懷疑這位男星遭到威脅,匯了3.5億韓元,約台幣近9百萬元給對方!不過根據仁川警察廳23日的說明,警方拘捕一名29歲的聲色場所業者,且對方被抓包與李善均有來往。仁川警方目前已經將李善均的身份從配合調查者轉換成嫌疑犯,相關單位以涉嫌違反「毒品類管理法」為由對演員李善均等人不拘束立案展開調查,不久後將會傳喚本人到案說明。從警方日前公布的調查人士名單中,除了李善均之外,還疑似出現黃荷娜、韓瑞熙等人。李善均強調並不認識黃荷娜(左)、韓瑞熙。(圖/翻攝自微博)由於李善均染毒一事傳出太多版本報導,警方23日也向韓媒喊話,「關於警廳裡調查中的毒品類吸毒嫌疑,部分媒體沒有確認過事實,以推測性的內容刊出報導,會損害到個人名譽以及妨礙調查」,盼媒體自重,而李善均23日也透過律師強調不認識上述兩人。根據《韓聯社》報導,李善均的律師接受電訪時表示,他近日與李善均有進行會面,外界指出黃荷娜和韓瑞熙同為毒品案調查對象,律師強調「李善均跟她們完全是不認識的關係」,至於李善均是否有吸毒時,律師則語帶保留,「目前還很難說,但會誠實地接受警方調查」。 ◎CTWANT提醒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鍾沛君開告朱學恒「強制猥褻罪」! 朱學恒訊後獲請回吐8字
國民黨市議員鍾沛君6月8日曾在臉書爆料,2022年8月6日晚間她與時事評論員朱學恒及一名女醫生H餐敘,H夫婦離開時,朱學恒竟2度繞過桌子摟抱強吻她,還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對此,朱學恒隨後也發文道歉,並在同月12日去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地檢署今(21日)再次傳喚朱到庭,全案轉為有明確被告及強制猥褻案由的「偵字案」。朱學恒訊後獲請回,僅對媒體表示「今天沒有評論,謝謝。」便快步離去。鍾沛君6月8日在臉書發文,指控朱學恒在去年的一場餐敘過後,藉著酒意走到她身邊,毫無預警的抱住她強吻,隨後甚至還拋出一句「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然而朱學恒事發後「一句道歉都沒有」,甚至還在節目中義正嚴詞地談論起近來政壇發生的性騷醜聞,讓鍾沛君直呼,「他怎麼敢?他怎麼好意思?我腦中嗡嗡作響,既震驚又憤怒!」對此,朱學恒12日也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並在當天下午於臉書貼出刑事告發狀,上頭寫道:「對於近日媒體披露北市議員鍾沛君與本人於2022年8月6日晚間9點40分至10點餐敘時,所發生如2023年6月8日鍾議員於facebook所披露之事件,本人身為公眾人物,當負起所有應負之責任。本人願主動面對司法調查,祈藉由鈞署之偵查,早日還原事實,平息社會紛爭,及對受害人做出適當之補償,故依法提起對自己之告發。」律師呂秋遠事後也在臉書發文稱,朱學恒到底想告發自己什麼,大概只有他自己想知道,「但是,只要對法律略有理解的人,都會知道這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戲劇。因為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但是一般告發都是第3人,不會是被告。告訴,是被害人、告發。是第3人、自首,才會是被告。對此,北檢分案偵辦後,7月間首度傳喚朱學恆出庭,事後也傳鍾沛君出庭,釐清她有無要對朱學恒提告。據悉,鍾沛君已正式對朱學恒提起追訴期有20年的強制猥褻罪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朱學恒告發自己能不起訴? 律師:精心設計一場戲
近期台版MeToo連環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她在去年被名嘴朱學恒性騷擾,而朱學恒12日去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引發外界譁然。律師呂秋遠表示,這是精心設計的一場戲;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說,她覺得朱學恆應該直接自首。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說,朱學恒到底想告發自己什麼,大概只有他自己想知道,「但是,只要對法律略有理解的人,都會知道這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戲劇。因為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但是一般告發都是第3人,不會是被告。告訴,是被害人、告發,是第3人、自首,才會是被告。他當然可以告發自己,但是邏輯上,怎麼說都奇怪,比較類似『自首』。」苗博雅說,朱學恆恐對鍾沛君造成二度傷害。呂秋遠表示,「他同樣不符合自首的要件,因為自首必須要在犯罪還沒被發現之前,向檢察官或警方主動陳述全部犯罪,而且願意接受法院裁判才是。目前,朱學恒的犯罪情節,已經被全國民眾知道,怎麼會符合自首的要件?所以,我們就當作他是真的想告發自己犯罪,讓檢察官偵辦,那麼,為何說是一場戲?」呂秋遠說,「因為,性騷擾是告訴乃論。鍾議員並未提告,所以地檢署必須分案,也還是得要詢問鍾議員願不願意提告。鍾議員不提告,那就是鍾議員自己不提告的,不關朱學恒的事。如果鍾議員要提告,已經超過半年的告訴期,所以地檢署依法會不起訴。換句話說,除非檢察官認定是強制猥褻,這是非告訴乃論,才會有進入實質審理的議題,否則光是在程序上,他一定穩穩可以拿到不起訴處分。」苗博雅表示,如果朱學恒真的有悔意應該自首,認為自己是清白的可以告誹謗,但從告發狀又說希望可以早日還原事實,檢調傳喚鍾沛君可能會造成二度傷害,她認為朱學恒這樣做用心險惡,欺騙大眾說他好像後悔了,讓支持者為他加油。◎尊重身體自主權,遭侵害請撥打113、110。
《跟騷法》立院三讀通過 「八大樣態跟騷」最重關5年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違者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該法將於公告後六個月施行。不過,在確認犯嫌是否有八大樣態前,草案設下「與性或性別有關」前提,在實務上是否將造成被害人難以舉證,引起在野黨質疑。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每年有約8千件跟騷案件,去年底接連發生長榮大學外籍女學生遭人強擄殺害,屏東通訊行女店員遭人製造假車禍擄殺,兇嫌犯前都有跟蹤行為,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跟騷行為。行政院今年4月提出「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並擬定八大跟騷樣態,分別是「監視、觀察、跟蹤特定人行蹤」、「以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的言語或動作」、「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進行干擾」、「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不過,草案設下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前提,引起在野黨質疑。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指出,性與性別限制會導致舉證困難、警方難以執法,但執政黨仍未採納意見,堅持納入「性與性別」限制,跟騷法無法跳脫性與性別的框架,這是一部「限縮、保守的立法」。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表示,很可惜這次討論過程將跟騷限縮在「性與性別」之下,讓人遺憾與不解。三讀條文明定,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行為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服務措施。經調查有跟蹤騷擾行為之犯罪嫌疑者,應予行為人書面告誡;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