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頎
」 犯罪
黃子佼6度出庭「穿著都相同」 犯罪學教授揭用意
藝人黃子佼因涉嫌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台北地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併科罰金10萬元。26日二審開庭,外界高度關注法院是否維持原判或減輕刑期,使其免於牢獄之災。此外,有網友發現他每次出庭皆穿同一件深藍色襯衫,引發熱議。黃子佼自2023年MeToo事件爆發後,逐步淡出演藝圈,但隨後又被揭露為色情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並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根據法院判決書,他非法持有2259個不雅影像檔案,受害者高達47人,其中35人身分可辨識,年齡介於10歲至17歲之間。法院基於此事判處其8個月徒刑及10萬元罰金。黃子佼對判決不服,決定上訴,試圖爭取較輕刑度。若二審仍維持6個月以上且不得易科罰金的判決,他將須入監服刑。然而若法院改判6個月以下,並允許易科罰金,他便有機會免除牢獄之災。近期他被目擊與家人出遊,引發網友批評,認為此舉顯示他缺乏悔意,甚至有意復出,其妻孟耿如3月9日於社群媒體發文,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並坦承自己過去的發言不當,為此誠摯致歉。除了持有不雅影像案,黃子佼過去亦遭指控涉及性騷與性侵案件,包括Zofia、小方(化名)與K小姐對其提出指控。然而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因證據不足或雙方達成和解,均獲不起訴處分。其中K小姐對不起訴決定聲請再議,但高檢署最終仍維持原決定。雖在性騷與性侵案件中免於刑責,但黃子佼因持有2259部非法影像仍面臨法律制裁。外界關注二審是否會維持原判或做出減刑裁定。由於黃子佼6次出庭皆穿同一件深藍色襯衫,類似「5億高中生」案的夏姓嫌犯,後者也曾5次出庭皆穿相同淺藍條紋POLO衫。此舉引發熱議,網友紛紛留言:「想營造悔過形象吧」、「強調自己很無辜」、「懷疑想裝窮」。對此,根據《中時新聞網》的報導,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推測,這可能是黃子佼的「幸運衣」,或顏色為其「幸運色」,希望帶來好結果。但他強調,黃子佼的行為已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是涉及法律責任,再怎麼幸運也難以挽回其名聲。
死刑有嚇阻力嗎? 專家引用「3數據」支持:暫緩4年竟增150起凶殺案
法務部長鄭銘謙在昨(16)日簽准死囚黃麟凱的執行令,並於同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完畢。據悉,距離前一次執行死刑已是2020年4月,關於死刑存廢也是存在已久的爭議,究竟死刑執行是否有嚇阻效果?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先前曾引用多個相關數據,指出死刑的暫停與犯罪率攀升之間有直接關聯。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因不滿與19歲王姓前女友分手,便以童軍繩勒斃對方,以及47歲的王女母親,落網後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昨(16)日晚間10時02分,黃麟凱伏法,成為賴清德總統就任以來,首位被執行的死囚。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針對「死刑執行嚇阻效果」的問題,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過去曾引用美國多所大學的研究,來支持死刑的嚇阻效果。王伯頎表示,科羅拉多大學的研究發現,每執行1次死刑,兇殺案可減少5起;亞特蘭大艾默里大學的研究也顯示,每次執行死刑能防止18起兇殺案。他也指出,在伊利諾州2000年暫緩執行死刑後,4年增加150起兇殺案,這顯示死刑的暫停與犯罪率攀升之間有直接關聯。
預防青少年犯罪行為 擬朝「教罰並重」方向修法
台灣俗諺「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意指一再縱容小孩錯誤行為,長大後便會變本加厲。西方也有「危機樹理論」,認為青少年成為犯罪者,就像1棵樹的成長,從土壤、樹根、樹幹、樹枝到開花結果,相對應著青少年成長過程的社會環境資源有限、家庭學校失去功能、人格特質缺陷、不良習性的危機行為顯現,到最後出現犯罪行為。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王伯頎博士表示,「危機樹理論」也可用青少年危機模式4大面向說明,包括「危機前提、危機標籤、問題行為、結果」。危機前提是指貧窮、弱勢的不良環境,以及功能不良的家庭,就像貧瘠的土壤滋養不了良好的樹根。危機標籤包括學業表現不佳、缺乏自信、情緒不穩等。問題行為例如出現抽菸、逃家、蹺課、過早性行為等,受結交不良友伴影響,養成不良習慣。最後結果就是吸毒、暴力、從娼等犯罪行為。教育心理學者張春興教授說,「學生的不當問題,根源於家庭,顯現於學校,惡化於社會」。王伯頎表示,目前國內學者將青少年乖張行徑過程細分為「起因於父母家庭,醞釀於少年團體,發微於校園幫派,顯現於數位中介,爆發於充滿誘因的大社會」。王伯頎說,目前國內對行為偏差少年或觸法少年都是以保護為優先、從愛出發;但這樣會使社會產生「只教不罰」的氛圍,學校老師管教時動輒得咎,面臨學生或家長提告、社會輿論攻擊時,老師卻沒有保護自己的籌碼或武器。以日本為例,經歷幾起少年重大犯罪之後,已擬朝「教罰並重」方向修法。保護少年優先立意良善,但天秤也不應歪斜,值得通盤檢討。
二次元風波2/「iWIN事件」風波未平 犯防學者:可借鑑日本成熟經驗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年初以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通知網路平台下架虛擬創作內容,並報請警方立案通知相關人士,引發網友熱議。對此,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表示,衛福部函釋內容不夠具體,應深入討論法條細目或相關配套措施,樂見政府機關邀集產業團體、出版業者以及專家學者們共同討論、協商,期在創作自由及兒少權益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衛福部4月份與立委、法務部以及ACGN相關團體協調後,5月已發文函釋3點判斷原則,其中一點為「有關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的色情圖畫、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理」,相關爭議原讓外界認為已告一段落,如今卻有網友轉貼新聞而成為被告,再度引發軒然大波。銘傳大學王伯頎副教授認為,衛福部對虛擬兒少性影像處理原則的函釋內容不夠具體,應再深入討論法條細目或相關配套措施。(圖/王伯頎提供)王伯頎指出,「iWIN事件」大方向立意良善,而衛福部在5月函釋的3點判斷原則,內容仍嫌不夠具體,且主觀認定的成分頗高,主管的公家單位在相關議題上恐須擴大討論,並遵循「比例原則」才能夠服眾、共好。王伯頎說,對於平台、業者們須負管理責任的部分,我國公部門目前傾向於立法管制,但歐美各國有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認定,主要在於是否有涉及真人受害,非真人的影像創作並未主動管制。王伯頎表示,他對於政府單位重視兒少性剝削的問題表示肯定,除了加強推動相關從業者「自律與防護」之外,建議公部門可以在此基礎上,借鑑二次元產業、法律規範成熟的日本作為範本,在保護國家幼苗的同時,還能夠保障創作者的權益,減少社會爭議以及官民糾紛。衛福部強調,未來仍將依函釋內容處理兒少性影像等相關問題,違反者將依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處理。(圖/報系資料照)兒少權益主管機關、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則表示,衛福部5月14日就已函釋,未來「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的色情圖畫、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將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理;兒少不宜觀看者,將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請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如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嚴格年齡限制等;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則將依刑法第235條散播猥褻物品罪加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