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泰王代價驚人!他在推特發10則貼文換重刑 男子兩案累計50年潛逃中
泰國曼谷刑事法院2月10日就一宗涉及王室言論的案件作出裁決。曾任改革派政治組織「進步運動」幹部的普魯提功沙拉庫(Pruttikorn Sarakul),因在社群平台發布被認定侮辱及誹謗王室的內容,被依《刑法》第112條及《電腦犯罪法》判處30年有期徒刑,而目前他已潛逃未出庭。加計先前案件刑期後,累計將面臨50年有期徒刑。涉發布王室相關言論遭重判,法院在被告缺席情況下完成宣判程序。根據《Bangkok Post》、《Thaiger》與《民意報》報導,檢方指出,普魯提功於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3月27日期間,在推特發布10則被認定涉及侮辱、誹謗王室的訊息。檢察官主張,相關貼文內容可能誤導公眾並煽動對王室機構的敵意,且被告明知行為違反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院審酌證據後,認定其違反《刑法》第112條王室誹謗罪及《電腦犯罪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由於涉及10項指控,法院依每項3年徒刑計算,共判處30年,並裁定與先前判決連續執行。此案並非普魯提功首次遭判刑。2025年12月18日,他因在臉書發布10則涉及批評泰國王室的貼文,已被刑事法院判處20年有期徒刑。兩案刑期併計後,總刑期達50年。曼谷刑事法院宣判王室誹謗案,被告缺席審理並遭發布逮捕令。值得注意的是,普魯提功在案件審理期間潛逃未再出庭。儘管被告缺席,法院仍依法進行審理並宣判,同時對其發出逮捕令,並對其保釋保證人處以罰款。案件程序因此在被告未到庭情況下完成。本案由刑事訴訟辦公室第四分部檢察官提起公訴,並經網路犯罪調查單位蒐證後成案。另外,被告律師阿農南帕(Arnon Nampa)當日自監獄押解出庭,阿農目前因另涉多起第112條案件服刑中。泰國《刑法》第112條規定,對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進行誹謗、侮辱或威脅者,可處3年至15年徒刑。現任泰王為瓦吉拉隆功(Maha Vajiralongkorn)。被告律師阿農南帕自監獄押解出庭參與聽判,目前因另涉第112條案件服刑中。此外,報導亦提及,泰國最高法院去年12月曾對社運人士蒙空提拉霍(Mongkol Thirakhot)作出最終判決,因其於2021年發布27則臉書貼文,被認定違反第112條及《電腦犯罪法》,判處46年徒刑,案件於清萊府法院宣判,而本案也再度引發外界對泰國王室誹謗法適用範圍與刑度的討論。泰國前進步運動幹部普魯提功因涉及王室相關言論遭判刑30年,目前潛逃未出庭,累計刑期達50年。(圖翻攝自X,@nONsToP_aSt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