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長槍
」
桃園搶匪「黑吃黑」佯稱販毒搶走買家95萬 竟有90萬是假鈔!3人崩潰自首1人在逃
桃園市張姓、何姓、陳姓與林姓男子4人在2023年5月間佯稱有1公斤毒品要出售,向買家談好以95萬元價格交易。雙方依約在龜山區某處汽車旅館交易時,張男等人卻持玩具長槍強行劫走購毒金,過程中雙方還駕車互撞。張男等人得手後,卻發現其中90.8萬元竟是假鈔,張、何、陳3男沮喪向龜山警方自首,林姓男子則逃逸中;近日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強盜罪嫌將3人起訴,並追緝在逃林男。據檢警調查,桃園38歲張姓男子、30歲何姓男子、34歲陳姓男子與在逃林姓男子等4人,於2023年5月6日上午與陳姓女子聯繫,由陳男充當內應,向陳女佯稱有意以95萬元價格出售1公斤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雙方約定於同日上午9時許在龜山區萬壽路某汽車旅館交易。當日,陳女夥同多名男子,與充當內應的陳男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房間進行交易,張男、何男等人則伺機現身,由張男手持玩具長槍瞄準陳女等人,怒喝:「搶劫、趴下!」陳女等人見狀不敢動彈,其餘同夥趁機奪取陳女準備交易的95萬元現金,又奪取陳女等人的手機後逃離現場。陳女等人隨即從汽車旅館追出,通知於案發地點對面待命之同夥開車追逐張陳男等人,雙方共4車在馬路上追逐,過程中還沿路撞傷數輛汽車。事後,張男等4人尋機棄車逃逸,不久後卻發現劫來現金中,竟有908張千元鈔是假鈔,自覺法網難逃,於是自行前往龜山警分局偵查隊投案,並繳出犯案所用之玩具長槍1把、彈匣、現金1萬元與908張千元假鈔等證物,警方偵訊後依強盜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同案林姓男子則在逃。桃檢複訊時,張、何與陳男坦承強盜等犯行,檢方認為3人係觸犯刑法之強盜罪嫌,偵結依3人以上強盜罪嫌提起公訴,並將追緝在逃共犯林姓男子到案。
男大生「攜長槍」校園把玩引恐慌 法官重罰5000元沒收槍枝
台中市中興大學校園日前發生一起驚魂事件,1名楊姓男大生於3月26日晚間攜帶一把外型逼真的玩具長槍進入校園,並在綜合教學大樓中庭公然把玩,由於槍枝外觀與真槍幾乎無異,現場師生誤以為遭遇危險,嚇得立即報警。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當場查扣該把長槍及相關配件,並將楊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據了解,事件發生於今年3月26日晚間8時許,當時有師生目擊楊男手持長槍在校園內走動,甚至在中庭把玩,由於槍枝外觀極為逼真,加上配有彈匣、填彈器及瓦斯罐等配件,現場人員誤以為是真槍而緊急報警。警方到場後確認該槍為玩具槍,但因楊男無正當理由攜帶此類高仿真武器進入公共場所,且行為已造成他人心理恐懼,因此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法官審理時指出,該玩具槍的外觀、結構與真槍極為相似,一般人難以辨別,而楊男不僅攜帶進入人來人往的大學校園,還在公共場合取出把玩,明顯缺乏合理理由,並對公共安全構成潛在威脅。考量楊男為在校學生且無前科,最終裁定罰鍰5000元,並沒收扣案的玩具槍、彈匣、填彈器、瓦斯罐及BB彈。此案仍可抗告,但判決也提醒大眾,攜帶仿真武器在公共場合展示,即便無殺傷力,仍可能觸法並面臨法律責任。
「見過戰爭殘酷所以不害怕」 烏克蘭10歲男童拿玩具槍堅守檢查哨
俄烏戰爭陷入膠著已經超過百日,雖先前傳出俄軍攻擊重心遠離基輔,但5日基輔當地又傳多起爆炸聲響。烏克蘭軍隊仍奮力抵抗,近日外媒還發現一名勇敢的烏克蘭10歲男童,拿著一把玩具長槍站崗在一處村莊檢查哨,希望能夠為保衛村莊盡一份力。《太陽報》報導,這名勇敢的10歲烏克蘭男孩納扎爾(Nazar)每天上午9點至晚上9點,都會穿著一間灰色T-shirt、短褲,帶著NIKE鴨舌帽,提著一把玩具AK-47,與一群男子一同在村莊檢查哨站崗。納札爾告訴媒體,他覺得自己別無選擇,只能站出來幫忙保護自己的家人、朋友和鄰居。他回憶俄軍侵入其村莊時的恐怖場景「他們在學校性侵了一名婦女,學校地下室躲了很多兒童和婦女。每天都有坦克和汽車來回巡邏」。報導指出,這處檢查站不只有納札爾一名男童,他的一名朋友也拿著一把黑色小BB槍,和他一起在檢查哨幫忙,他們的任務主要是在檢查站檢查路過的司機,他們會要求司機說出2個特別困難的烏克蘭語詞彙,以便驗證司機是否為烏克蘭人。納札爾表示,他曾經逮到一名試圖通過檢查哨的俄羅斯人,他稱「一個司機沒有通過測試,但我們讓他通過了,下次不會那麼寬大」;媒體也問他為何小小年紀就願意站在檢查哨幫忙,他回答「看到戰爭的恐怖之後,自己就再也不害怕了」。
男持玩具長槍走進嘉義地院參觀 網酸:賣給恐龍法官防身嗎
「誰這麼大膽竟然持槍走進法院?」臉書社團「嘉義大小事」今天PO出一張戴帽男子手持長槍走進嘉義地方法院的照片,引發熱議,有網友酸「難道要賣給恐龍法官防身?」、「只有我沒槍?」貼文還釣出嘉義警方留言,指該名男子拿的是玩具槍,當時男子想進去法院參觀,玩具槍暫交由法警保管,由於已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嘉義地院表示,將請警方研究是否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嘉義大小事」臉書社團今天中午貼出一張照片,照片中只見頭戴毛線帽的男子,手持一把長槍,大辣辣地走進嘉義地方法院;該張照片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質疑:「只有我沒配到槍?」、「現在嘉義也要跟流行了嗎?」也有網友指出,「男子可能是獵龍專案小組」、「莫非他要持槍繳械自首」、「要賣給恐龍法官自衛防身?」。貼文一出後,嘉市警局第二分局警方在貼文下方留言,強調「照片中的男子,手上所持為玩具槍,男子想進入法院參觀,經過法院安檢門時,有配合法警檢查,並將玩具槍交付保管,男子停留5分鐘後即離去」。嘉義地院表示,雖該槍是玩具長槍,為避免引起民眾恐慌,呼籲民眾也勿拿玩具槍在公家機關閒逛,已指示警方研究是否該名男子有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