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況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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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法務車2/調表、泡水惡性欺瞞? 律師破「免責條款」
知名企業法務主管顏韶逸向本刊投訴誠鑫國際汽車「舊換新」買賣不成仍強行拖車的惡行,其實他是誠鑫汽車的「早期受害者」,中古車網紅「阿慈車庫」最近以踢爆不良車商的名義訪談5名車主,爆料誠鑫銷售調表車及泡水車卻惡性欺瞞,導致買家求助無門。律師劉韋廷拆解5件案例,其中4件可能構成詐欺罪,合約上「里程不擔保」、「現況交車」等字眼並非免死金牌;另外若受害者達20人,可透過消保團體求償,不須自掏腰包打官司。Youtuber「阿慈車庫」9月17日上架影片「【中古車大揭秘】脆上爆紅!桃園不良車商 受害者全台巡迴 你投訴我處理!!」,不到一週點擊次數破250萬、留言破3000,其中有網友自稱誠鑫汽車前員工,提到「老闆本身就是用這些話術手段來訓練底下員工‧‧‧全部都是用低價打廣告,然後客人來再想辦法洗他買別台車,所有的動作都是經過訓練,老闆會親手下來教學,今天會爆掉真的不意外」。中古車網紅阿慈拍片踢爆誠鑫汽車惡性欺瞞買家。(圖/翻攝Youtube頻道阿慈車庫-Dream garage)「阿慈」在影片中跑了台中和台東訪談5名車主,指控誠鑫汽車常以網路低價引客上門,再臨時告知這是租賃價,需額外負擔15%價格,買家聽了多半打消念頭改看其他車款,誠鑫汽車卻用惡性欺瞞的手法銷售,例如定型化契約的里程數勾選不擔保,現況里程數勾選最大值(99萬9999公里),藉此規避刻意隱瞞調表的退車前提,「誠鑫詐騙受害者聯盟」目前有18人。本刊整理5件投訴內容並請劉韋廷律師拆解、提出如何反擊的方向,以主張捍衛自身權益。案例一:投訴人今年8月本來要買Hyundai Tucson,但因為前一輛車有向當鋪借錢,誠鑫汽車建議債務整合,因此改花80萬元買2025年Toyota RAV4;事前只知A級泡水(輕微泡水),交車簽約當天才告知B級泡水,送修發現需換掉整顆引擎,總修復費用50幾萬元。劉律師:若買家已付款、貸款也核撥,這時才告知實際車況,不能算是買家事前知情,而是「事後」才知道,業者涉嫌詐欺,買家可要求退車退款,或請求賠償50多萬元的修車費。案例二:投訴人今年4月本來要買Benz CLA 250,經誠鑫汽車告知須與租賃公司簽約,改花80萬元買2014年 Benz CLA 45,開不到兩週故障,送驗顯示70幾項故障碼,另外發現水箱爆掉、嚴重漏油,須花50萬元維修。買家當初看到里程數15萬,以為距離單位是公里,實際上被調成英里,所以換算里程數應為25萬公里。劉律師:把公里改成英里顯示,讓買家誤以為車子只跑15萬公里,這就是詐術,涉嫌詐欺罪。業者說電瓶沒電才跳故障碼,但電瓶沒電不會讓水箱爆掉、引擎漏油。買家可以撤銷買車合約,並且要回購車款,如果因此支出修車費用,也可以請求賠償。案例三:投訴人2025年10月花66萬元買到2019年Toyota Altis調表車,目前里程數看似7萬公里,實則已跑36萬公里;交車當天,誠鑫汽車表示儀錶板有換過,里程數會微調,讓投訴人以為是業界慣例。劉律師:差了29萬公里,不是業者講的「微調」,涉嫌詐欺罪,竄改里程也可能另外構成變造準私文書罪。合約上把里程填成99萬9999公里,想規避責任,反而證明業者明知里程有問題。買家可以撤銷買車合約,並且要回買車款,也可以不退車但請求減少買賣價金,改成買這台跑36萬公里車的實際價格。案例四:投訴人今年7月在8891網站看到2018年Toyota Auris賣36萬6千元,因此接洽買下,之後發現里程數顯示5萬多,查詢監理站資料卻是21萬,向誠鑫汽車反映實售車與網路車不同,誠鑫回應因為買家有選車牌,需要回監理站驗車、東西換回原廠,也在交車日告知儀表板有換過。對於買家發現里程數有異,誠鑫汽車說這是監理站誤植。投訴人還反映,因為需要結清先生之前的車貸,所以有多貸款,但沒有貸到54萬元那麼多,也不應在合約上寫交易總價54萬元,誠鑫國際只說,36萬6千元是租賃合約價。劉律師:監理站的里程紀錄有公信力,業者說是「監理站誤植」,要由業者自己拿出證據。網路標低價、成交時卻變成60萬元,除了詐欺,也涉及公平交易法的不實廣告,公平會最高可罰2500萬元。若車價有灌水辦貸款,還可能對貸款公司另外構成刑事詐欺。當然也可以撤銷買車合約,並且要回買車款。案例五:投訴人今年5月花23萬元買2012年 Volkswagen Golf GTI,里程數22萬,買完發現車子並未整理、避震器壞掉,先花9萬多元修理。劉律師:14年老車跑了22萬公里,避震器老化在一般情況下算正常耗損,法律上要追究比較困難。除非業者當初有說「全車已整理」或保證車況,買家才有機會主張業者說謊構成詐欺罪,並請求修理費用。劉韋廷總結,合約寫「里程不擔保」、「現況交車」不是免死金牌。民法、消保法明文規定,賣方故意隱瞞瑕疵,免責條款一律無效,業者越刻意設計,越證明他是故意的;他建議本案受害者若達到20人消保法團體訴訟的門檻,可以把求償權交給消保團體,由團體出面打官司,受害者不用各自花錢。劉韋廷指點受害人,車子送修前一定要先找第三方鑑定、拍照存證,並向監理站調閱歷年驗車里程紀錄,這是調表最直接的證據。同時可以向地方消保官申訴、向地檢署提告,刑事程序能調閱業者帳冊,往往能拿到民事拿不到的證據。誠鑫汽車桃園市八德區和強路現址仍停放多輛中古車持續營運。(圖/本刊影音組)誠鑫汽車桃園市八德區和強路現址仍停放多輛中古車持續營運。(圖/本刊影音組)本刊致電誠鑫汽車負責人呂少瑋,他沒接手機;誠鑫汽車在阿慈的影片中表示,案例一的買家交車當天試車一整天,知道車況有頓挫而且是泡水車;之前向同行買車時不清楚泡水多嚴重,以為都修好,以現況交車,合約也寫全滅。至於案例二,誠鑫汽車解釋因為買家放很久沒電,才會跳60幾個故障碼;要幫買家維修天窗、檔位開關,只需約3萬元,買家卻找自己的朋友,報價50幾萬元。
中古車交易重大變革!定型化契約將修正增訂 引爆業界反彈
中古車交易將有重大變革。經濟部預告修正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內容增訂「不得記載排除或限制於交車時未能發現之瑕疵擔保責任」,代表中古車商在交車後,仍需為可能潛在車況瑕疵負責,等同「不只包生,還要包養一輩子」,引發中古車界強烈反彈,認為實務上窒礙難行,應有調整空間。經濟部表示,2011年8月18日公告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實施迄今已多年,基於電動汽車之發展,及汽車里程數、價金給付、瑕疵擔保及保固責任、個人資料保護等議題,相關規定須與時俱進,因此依據《消保法》規定,修正定型化契約內容。此次修正草案中,為配合電動汽車發展,增修說明事項、增訂價金及交付方式等,未來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之交易模式,均應於契約載明價金總額,不得片面調整價金,也明訂影響車況的重大事項,包含泡水事故的泡水程度分級,以及瑕疵擔保與保固責任。然修正條文也爆發爭議,增訂不得記載排除或限制於交車時未能發現的瑕疵擔保責任。中古車商直言,客戶交車後的車輛缺失,難以認定是客戶行駛造成,或交車前既存缺失,此規定上路勢必造成更多買賣糾紛。中古車商解釋,二手車「一車一況」,幾乎都約定「現況交車」,現行各大中古車業者在車輛售出後多有提供保證或保固服務,但畢竟保證項目與範圍有限,且交車後再以車況有瑕疵,要求中古車商負擔保責任,除責任鑒定難以釐清,車價也恐因轉嫁風險而提高。電動車方面,車廠大多保固電池8年,但台灣車主平均用車周期為10年,超出保固期限的電池有無機會透過政府公正單位檢驗,作為二手交易依據,目前僅規範載明事項,尚無法解決電動車電池逾保固期後的市場問題。格上中古車業務副總經理高秀枝表示,對於相關修法樂見其成,對消費者及正派經營的業者更有保障,尤其納入電動車規範,對未來廣大的電動車中古市場,更有依循準則。
惡劣車商「英哩當公里賣」 男買「10萬里程」BMW一月拋錨得知真相氣炸
新北市一名男子近日花了77萬元,向桃園某中古車商購買二手BMW,並確認該車是8年外匯車,之前跑了約10萬公里,但駕駛步道一個月就無故拋錨故障,車主發覺有異深入調查,確認該車之前是跑了10萬「英里」,比實際多開了6萬公里以上車主,車主氣得向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因業者惡意不出席協商會議,經消保官曉諭後,該名消費者已提起刑事詐欺告訴。消保官表示,非代理商進口中古車(俗稱外匯車)買賣本就存有相當的風險,對於車輛之里程數及出廠年份是屬消費者選購車輛的重要交易資訊,但是消保官在受理相關糾紛時,常發現部分車商所販售車輛的里程數不實,而買賣合約上卻以「現況交車」、「里程數不保證」、「不擔保里程數」等排除條款來規避法律責任。消保官提到,經濟部雖然規範「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是規定上卻讓車商可選擇是否擔保「車輛之里程數和現況之里程數一致」,無形中減輕了出賣人(車商)責任,增添了消費者購車風險。消保官表示,司法實務上曾有中古車商辯稱契約中有註明「不擔保里程數」,但法院判決認為中古車商「故意不揭露正確里程數訊息,誤導消費者判斷,此行徑無異於詐欺取財,依詐欺罪判刑6月」之案例,業者千萬不能心存僥倖。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非代理商進口中古車前可先請車商提供出口國當地里程證明書核對實際里程數,並注意該里程數之單位是英哩還是公里,以免權益受損;另交通部公路總局已提供「監理服務APP」,消費者亦可透過手機等行動裝置輸入車號查詢驗車時的行駛里程數及日期,可據此比對非代理商進口中古車儀表板上顯示的里程數是否有被動過手腳;另實務上常有中古車商假借個人名義買進再賣出車輛,除了有漏未報繳營業稅的問題外,車商也很可能會拒絕負責,消費者務必要特別注意。
交車3個月出現上百個故障 她見合約「關鍵4字」捶心肝…求償無門!
買二手車不只要注意車況,更要留心合約是否暗藏陷阱!一名女網友就因誤信不誠實的車行,在交車3個月內竟被其他車行檢查出103個故障碼,且告知原車行問題都得到「正常」、「有做過清潔和大保養」等敷衍的答案,更讓原Po心寒的是,買賣合約裡居然載明「現況交車」,令原Po感嘆:「就是太信任人,不看合約,才會把自己搞成這樣!」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發文表示,她從新竹某車行買車後不到1個月,就發現「車子抖動很厲害」,詢問原車行後得到「沒亮什麼燈就代表正常」的答案,而原Po也秉持著相信專業的心態,繼續開著抖很大的車上路。但沒過幾天車子又出現「熄火、動力方向機油也沒有了」的問題。原Po把車交回原車行處理,情況卻沒改善。(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原Po將車移到附近的車行檢查時,被告知「右邊輪胎變形」,令常跑高速公路的原Po嚇得半死,儘管原車行願意「負擔一半換輪胎費用」讓車主消了一些氣,但之後裝氣氛燈時又被通知「內置與腳踏墊滿滿灰塵和動物毛」,接著又陸續發現「發不動」、「傳動燈亮」、「水箱有殘油」、「疑似換過引擎」等毛病,甚至送原車行維修回來後許多問題還是沒改善。原Po心寒表示,車行當初明明承諾過「車子有做大保養及檢查」,但交車後不僅問題一推、聽到「其他車行的維修報價就說要自己修」,但問題不僅沒改善且處理態度又很差,原Po最後還發現合約寫有「現況交車」字樣,但合約也載明會隨車附上「標準備胎、緊急備胎、隨車工具」,但她根本沒收到這些物品,在直呼自己犯傻、不仔細看合約的同時,也感嘆:「原來你們很喜歡用這種手段來面對客戶」、「當初很信任你們,我連車都不看,連合約都不看,只能怪自己太傻太相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