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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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毒駕宣戰!全國溯源破370處煙彈分裝場 駕駛唾篩陽、拒測可依現行犯逮捕
針對依托咪酯菸油毒駕引發傷亡事故,內政部與刑事局1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近期查緝毒品成效,同時宣布新的法制面作為,只要警方發現駕駛唾液快篩陽性,或有明顯毒駕行為,卻拒絕進行檢測,均可依現行犯當場逮捕。因應近年來不斷攀升的毒駕事故,刑事局也加強依托咪酯等毒品查緝,截至今年4月,全國各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菸油與粉末148公斤,共計可製造150萬顆毒煙彈。而針對唾液毒品快篩部分,警方截至今年4月查獲4725件毒駕,相較於過去僅能事後採尿,如今只要發現駕駛人毒品唾液快篩為陽性反應,或有明顯毒駕行為,卻拒絕進行唾液檢測,均可直接依現行犯扣車逮人。而刑事局偵三大隊日前也破獲國際運毒事件,接獲關務署通報,發現自印度寄出的國際郵包夾藏2公斤依托咪酯,警方循線查緝後,分別於南投、嘉義、桃園、雲林與高雄等地查獲接獲的5名犯嫌到案。由於依托咪酯組裝簡單、效果快速、藥效也能快速退掉、價錢低廉等特性,近年藥頭、藥腳為降低成本,同時避免吸毒者出事,降低菸油內的依托咪酯成分,混入大量甘油、香精等,讓原價一顆2、3000元不等的依托咪酯菸油,降價成700元至1000元不等,讓吸毒者也能花少少的錢買到毒品。內政部長劉世芳19日出席刑事局記者會,向毒駕宣戰。(圖/翻攝畫面)除第一線員警戮力查緝守護外,內政部與交通部、法務部及高檢署等機關,亦同步展開跨部會合作,系統性規劃多項防制政策。內政部警政署已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經攔查具毒駕徵候並以唾篩檢測呈陽性或拒測者,均得依(準)現行犯逮捕;司法院已修正刑事訴訟法,正式將毒駕列入「預防性羈押」事由,希藉由上述兩項新策略之雙箭齊發,在執法面向發揮「毒駕即逮捕、移送即聲押」之強力嚇阻效果。另各地方檢察署也將嚴審毒駕被告易科罰金要件,期有效隔離毒駕犯嫌持續危害;另內政部也積極與交通部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多項交通法制措施,禁絕毒駕者上路機會,共同展現「毒駕零容忍」之堅定意志。內政部呼籲,毒駕已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政府將從前端強力打擊毒品,接續後端跨部會聯防機制,全面傳達政府「向毒駕宣戰!」之決心,共同守護國人道路交通安全。
硬闖淡江大橋遭扣牌 他竟偷貨車想載愛車「開回派出所自投羅網」
淡江大橋12日上午正式通車,24歲單姓男子為抗議機車道太窄,在通車前騎車硬闖,遭警方攔下扣車,而單男13日前往派出所繳清罰單準備領車,員警告知機車因牌照被吊扣無法騎上路,他竟偷走附近一輛正在卸貨的小貨車,隨後還將偷來的貨車開回派出所想載走愛車,警方當場將單男依現行犯逮捕,全案依竊盜罪移送法辦。據了解,單男於5月12日違規騎車闖入淡江大橋快速道路,遭警方攔下開單,車輛也被依法查扣,單男13日下午5時許前往八里派出所,表明已將罰單繳清欲領回愛車,但員警明確告知,該車牌照已遭吊扣,依法不得再開上道路行駛。單男離開派出所後走到八里區華峰一街,發現47歲陳姓男子將小貨車停在路邊,陳男則忙著搬運貨物,車鑰匙並未取下。單男見有機可乘,竟直接跳上駕駛座將貨車偷走。陳男驚覺生財工具被開走,試圖徒步追趕不成,隨後駕駛另一輛車在後方尾隨,沒想到單男竟一路將偷來的貨車開回八里派出所,向員警表明想用貨車將自己的機車載走。值班員警當下直覺有異,陳男也致電八里所報案稱貨車遭竊,值班員警清查後確認單男偷車行徑屬實,當場依竊盜現行犯將他上銬逮捕,全案依法送辦,將小貨車則發還給陳男。
高雄荔枝盛產季「水果大盜」出沒!男剛裝滿2大袋荔枝 碰上「護荔警」人贓俱獲
高雄市大樹區為台灣玉荷包重要產地,每逢盛產季便頻傳偷採案件。仁武分局自5月中旬起啟動「護荔專案」,加強轄內果園巡邏,16日傍晚成功逮獲1名涉嫌偷採玉荷包的65歲黃姓男子。警方表示,九曲派出所巡佐劉相府與警員劉韋良,16日下午6時許巡經大樹區井腳產業道路時,發現一輛陌生車輛停靠在荔枝園旁,察覺有異後立即入園查看,當場發現黃男手提2大袋玉荷包準備離開。警方現場查扣玉荷包總重約27.5公斤,市價約7000元,訊後依竊盜現行犯將黃男移送法辦。
70歲萬丹醉翁拒檢狂逃還撞警 警飛撲壓制驚險逮捕
屏東縣萬丹鄉16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的酒駕拒檢案件,1名70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經萬壽路與成功街口時,因左後車尾燈未亮,引起巡邏警方注意。警方原本只是例行性交通攔查,沒想到李男不但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猛踩油門加速逃逸,讓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瞬間演變成危險追逐事件。警方表示,當時員警立即尾隨該車,沿途不斷鳴笛示意停車,但李男疑似因酒後心虛,持續在市區道路高速行駛,完全不理會警方攔查。追逐過程中,警方一路跟隨至萬丹鄉萬全村仁愛街,不料李男仍拒絕配合,甚至在逃逸途中擦撞警用機車,造成機車當場倒地,場面相當驚險。幸好執勤員警反應迅速,並未因此受傷,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遭撞員警當下顧不得自身安危,立刻與支援警力展開圍捕行動,最終成功將車輛攔停。警方隨後強勢將李男壓制逮捕,過程中發現他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酒測後,酒測值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現行犯逮捕。警方指出,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無辜民眾,而拒檢逃逸與衝撞警車的行為,更嚴重挑戰公權力。訊後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將李男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開車,以免害人害己,甚至觸犯刑責。
1500元點數變命案!湖內工人討債失控 一刀刺頸奪命遭逮
高雄湖內驚傳凶殺案!29歲劉姓工人因替友人墊付1500元遊戲點數,凌晨相約討債卻爆發口角,竟持預藏水果刀刺向34歲張姓男子頸部,導致對方送醫不治;警方到場當場逮捕劉男,依殺人罪移送偵辦。警方調查,劉男、張男與另一名徐姓男子同為附近工地工人,平日交情密切,常一起玩「娛樂城」類手機遊戲。日前張男請劉男代墊1500元購買遊戲點數,卻遲未還款,雙方因此產生糾紛。案發於29日凌晨1時許,劉男致電張男要求出面談清楚,並約在湖內區中正路一段附近巷弄見面。徐男擔心兩人起衝突,隨後趕往現場試圖調解,不料仍來不及阻止悲劇發生。警方指出,雙方談判過程中疑因言語不合,劉男情緒失控,突然掏出預先準備的水果刀,朝張男頸部猛刺。張男當場血流如注倒地,徐男見狀立即報案並試圖制止。救護人員趕抵後將張男送醫急救,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警方隨即封鎖現場,並在附近將仍未逃離的劉男依現行犯逮捕,查扣凶器。劉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因討債不成一時氣憤行兇。全案已依殺人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詳細動機與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呼籲,民眾面對金錢糾紛應透過正當法律途徑解決,切勿因情緒失控訴諸暴力,以免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北車踹童男竟是慣犯!「10天前才在松山車站打人」 檢方認有反覆犯罪之虞聲請羈押
40歲李姓男子25日下午在台北車站大廳隨機攻擊3歲菲律賓籍女童,先猛踹女童腹部,待女童倒地後又踩踏背部,引發現場民眾驚恐,隨即遭鐵路警察依現行犯逮捕。檢方訊後認定李男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26日羈押獲准。警方調查發現,李男並非首次在車站攻擊陌生人。4月15日晚間,李男在松山車站大廳見30歲鄭姓女子走過身旁,竟無故暴怒,連續出拳猛擊鄭女頭部,造成鄭女頭部受傷。鐵路警察當天依傷害罪嫌將李男移送法辦,未料短短10天後,他又在台北車站犯案。據了解,李男警詢時態度冷靜,卻始終不願交代犯案動機。檢察官訊後認定,李男涉嫌傷害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及逃亡之虞,因此以預防性羈押為由聲押獲准。至於李男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預謀犯案,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北車大廳惡行!40歲男「無故重腳狠踹」3歲菲籍女童 鐵警逮捕依殺人未遂送辦
台北車站大廳25日下午驚傳隨機攻擊事件。40歲李姓男子行經大廳時,竟無故抬腳猛踹一名約3歲菲律賓籍女童腹部,女童當場受傷倒地,李男卻不罷手,再次上前用力踩踏女童背部,造成女童臉部與四肢腫脹、全身多處受傷,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急救。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當場將李男依現行犯逮捕,並協助救護人員將女童送醫治療。據了解,女童當時在台北車站大廳內活動,疑似擋住李男行進動線,李男因此失控攻擊。警方表示,目前正進一步釐清犯案動機,全案將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偵辦。
日本鹿兒島警方設局逮人!22歲台男涉跨國詐騙落網
日本九州鹿兒島縣警方近日表示,他們透過俗稱「假裝受騙作戰」的偵查手法,成功逮捕1名來自台灣的年輕男性「車手」,並進一步揭露其背後詐騙集團的運作情形。據日媒《TBS NEWS DIG》報導,遭逮捕的是22歲的陳國棟,自稱大學生,住址不詳。警方指出,陳嫌於今年2月至3月期間,與多名身分尚未查明的人士共謀,鎖定日本高齡者作為詐騙對象,進行系統性犯案。調查顯示,該集團成員假冒警察等執法人員,對鹿兒島市1名80多歲男性長者多次撥打電話,謊稱在調查某案件時發現有400萬日圓匯入該名男子帳戶,進而以「需要調查資金來源」為由,試圖誘使對方交出現金。這類話術利用民眾對司法機關的信任與對法律責任的恐懼,屬於近年常見的詐騙手法。不過,該名長者在接獲電話後隨即主動向警方諮詢。警方隨即啟動「假裝受騙作戰」,由被害人配合詐騙集團指示,佯裝上當並安排交付現金的情境,藉此引出實際負責取款的人員。當陳嫌依約現身準備取款時,警方當場以詐欺未遂的現行犯將其逮捕。警方表示,陳嫌在詐騙集團中扮演「車手」角色,負責從被害人手中取得現金。在偵訊過程中,陳嫌坦承「知道袋中裝有現金」,已承認相關犯行,顯示其對詐騙行為具有明確認知。除了此次未遂案件外,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陳嫌亦涉嫌參與另1起已得逞的詐騙案件。該案發生於市來串木野市,1名80多歲女性以相同手法遭詐騙,損失金額高達1400萬日圓。警方已就此案以詐欺罪名再次逮捕陳嫌,並持續追查是否還有其他受害者或共犯。
北院法官拘提柯建銘竟弄錯憲法! 呂政燁曾裁定羈押柯文哲
台北地院法官呂政燁不滿民進黨立院黨團前總召柯建銘的藍委徐巧芯傷害案列為被告,但柯今天未出庭也未請假,下午當庭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柯建銘,不料15分鐘後,呂政燁又以根據憲法第74條對立委的保護傘為由,當庭撤銷拘提,可是憲法第74條早已被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凍結,拘提柯建銘整個過程宛如兒戲,連援引的憲法條文也出錯。呂政燁曾因京華城案收押柯文哲而聞名。立法院去年審議「反廢死、反戒嚴」兩公投案時,藍綠立委爆發多起肢體衝突,當時擔任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拿拐杖重擊桌面,不料拐杖斷裂而前端噴飛擊傷徐巧芯右側下手臂,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柯建銘,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但柯未請假也未到庭,承審法官呂政燁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柯建銘。不久,台北地院緊急澄清,媒體報導本院欲囑託拘提柯建銘一案。後經承審法官當庭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就是沒有要拘提)並改定於115 年6 月23日下午2 時40分本法庭續行審理。北院今天下午2時45分針對柯建銘傷害徐巧芯案召開審查庭,大批媒體到場旁聽,柯建銘未到庭,也未請假,承審法官呂政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諭知囑託司法警察拘提。不料15分鐘後,呂政燁又改口不拘提啦!呂政燁當庭指出,依據憲法第74條,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拘提係指執行拘提機關於特定期日前得以強制力將受拘提之被告解送至特定處所進行詢問,而所謂強制力即包含違背受拘提人之意思而暫時拘束其身體自由,仍含逮捕之性質,故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在場人士聽聞後面面相覷,十分驚奇。呂政燁當庭宣示撤銷拘提柯建銘理由時,柯的委任律師趕到,表示柯沒收到開庭通知,還說柯建銘不認罪。呂政燁當庭表示,徐巧芯被擊傷的地點在立法院的院長台,是不是立委該出現的地方有爭議。
嫌乘客講話太吵!71歲翁高捷「亮刀恐嚇」 遭警依現行犯逮捕
高雄捷運19日晚間發生持刀恐嚇事件,71歲王姓男子搭乘列車期間,疑因不滿同車乘客交談音量,與人發生口角,並在車廂內亮出摺疊刀,引發乘客驚慌。警方獲報後於列車抵達後驛站時到場處置,將王男攔查逮捕,訊後依恐嚇公眾罪嫌移送法辦。事件發生於晚間9時許。據警方調查,王男自岡山站上車,原預計前往草衙站,列車行經凹子底站附近時,因主觀認為鄰近乘客交談聲量過大,雙方爆發言語衝突。王男疑因酒後情緒失控,隨後從身上取出水果摺疊刀並當場展開,同時出言警告對方,造成車廂內乘客緊張避讓。由於事發地點位於捷運車廂,屬公眾往來場所,現場乘客目睹刀械出現後,一度引發騷動。捷運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應變機制,並同步通知警方介入處理。警方隨後派員前往後驛站月台部署,待列車進站後,立即鎖定王男並予以控制。據了解,王男面對警方執法時配合交出刀械,現場未再發生進一步衝突。雖然與王男發生爭執的3名乘客,在事後接受其道歉後表示不願提出告訴,並先行離開,但警方認為,王男在大眾運輸系統內持刀並出言威嚇,已影響不特定多數人安全感,相關行為涉及危害公共秩序,並非單純私人糾紛,因此仍依法偵辦。警方指出,依《刑法》第151條規定,王男涉犯恐嚇公眾罪嫌,警方依現行犯將其逮捕,後續移送司法機關偵辦。高雄捷運警察隊表示,捷運系統屬高密度公共空間,任何危害乘客安全或擾亂秩序行為,警方都將依法處理。警方也呼籲,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期間若發生糾紛,應保持冷靜,透過站務人員或車廂緊急通報設備求助,避免因情緒失控衍生違法行為。
大甲媽遶境彰化又開打!3警倒地受傷 律師傻眼:政府該掃黑
2026大甲媽祖於17日晚間10時5分自大甲鎮瀾宮正式起駕,展開為期9天8夜的進香行程,而警方為防止「一級戰區」民生地下道出現衝突,於周邊部署335名警力,另有民力88人。然而,鑾轎18日晚間經過彰化市自強路195巷附近時,卻有民眾為接駕爆發推擠,更有3名員警因此受傷。對此,律師黃帝穎傻眼道,相關畫面就像黑幫電影一樣,還有警察掛彩,「完全踐踏執法威信」、「政府該掃黑了」。大甲媽鑾轎18日進到彰化,警方為防止搶轎衝突上演,遂在民生地下道四周部屬警民力戒備。不過,深夜10時50分左右,附近的自強路上仍有民眾互相推擠,警方介入處理時,造成3名員警擦挫傷,更有1人流鼻血,警方自現場逮捕2名滋事者,後續將調閱現場影像,繼續追查其他涉案人士到案。針對此事件,黃帝穎19日上午於臉書發文表示,大甲媽到彰化幾乎每年都爆發衝突,今年連警察都被打,至少3名警官受傷,甚至其中1位警官被打到流鼻血倒地,警方現場逮捕2位民眾,以現行犯帶回派出所。黃帝穎直言,網路瘋傳群體鬥毆影片,宛如黑幫電影,更被戲稱「大甲媽格鬥盃」開打,今年連警察都掛彩,「在場妨害公務及傷害罪、聚眾鬥毆罪現行犯爆量,完全踐踏執法威信,現場只逮捕1、2人,難以重建社會法治信任,政府該掃黑了。」
大甲媽遶境彰化爆衝突!3警掛彩送醫 2滋事者遭逮
2026大甲媽祖於17日晚間10時5分自大甲鎮瀾宮正式起駕,展開為期9天8夜的進香行程,而大甲媽鑾轎進入彰化市的時間較預期晚了5.5小時,通過民生地下道時更較原定時間遲了約7小時。然而,現場卻因搶轎發生衝突,造3名員警受傷,其中1人還流鼻血,警方除當場將2名滋事男子依現行犯帶回,後續也將調閱現場影像追查其他涉案人士。有網友18日深夜11時許在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並寫下「大甲媽彰化格鬥杯正式開始」。從畫面中可以看到,大批穿著橘色衣服、頭戴白色帽子的民眾與警方爆發推擠衝突,更有多人直接摔在地上,現場相當混亂,後續警方也將疑似滋事男子壓制在地。警方調查,大甲媽鑾轎18日深夜10時50許行經彰化市自強路195巷附近,因人潮眾多,信眾互相推擠,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現場警力介入處理,卻有3名員警因此跌倒受有擦挫傷,更有1人流鼻血。警方自現場逮捕2名滋事者,後續將繼續追查其他涉案人士到案。彰化分局局長陳世煌19日上午指派督察長林英煌前往醫院慰問受傷的3名員警,並強調暴力零容忍。另外,大甲媽鑾轎在19日凌晨1時45分通過「一級戰區」民生地下道後,比原定時間晚了7個多小時,創下史上最晚的紀錄。不過,鑾轎才剛轉入三民路後不久,現場因人潮前進速度不一致,有2位民眾大打出手,所幸警方第一時間將雙方拉開,立即排除狀況。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針對以上狀況,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表示,今年大甲媽遶境彰化市區,由於信眾與陣頭都很熱情,時間有些拖延,也讓後面行程比較趕,而在地接駕團體也很誠心,只是看到衝的畫面,仍希望在地團體與警察都要小心,也要注意自己安全。
Jisoo親哥被爆帶女直播主回家性侵未遂 警方破門上銬逮捕
南韓女團BLACKPINK成員Jisoo(金智秀)親哥曾被爆料偷拍不雅片,本人否認後就不了了之。怎料,南韓近日驚傳一起女直播主差點遭性侵案件,警方破門上銬逮捕一名金姓男子,而嫌犯姓金又剛好是女團成員的哥哥,引發南韓網友瘋猜就是「Jisoo親哥」;隨著逮捕畫面公開,再度引起各界關注。根據韓媒《Channel A》報導,一名30多歲的女性直播主(BJ)向警方報案,指稱其在與男粉見面後,遭對方誘騙至住所並試圖強行猥褻。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當場逮捕涉案的30多歲金姓男子;警方透露,金男為南韓知名女團成員的親哥。警方初步調查,受害者日前在網上出售「約會券」,由金男得標後,雙方於當地時間14日晚間在首爾江南區的一家餐廳共進晚餐並小酌。受害者主張,席間金男承諾「絕不進行肢體接觸」,以此說法降低其戒心,隨後將她帶往金男位於附近的住處。不料抵達後,金男態度轉變,涉嫌對其進行強制猥褻並意圖性侵。案發時,受害者趁隙躲進廁所反鎖房門,並緊急聯繫友人尋求協助,由友人代為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抵達金男家中後,依現行犯身分將其上銬逮捕歸案。金男在受偵訊時,雖承認與受害者發生過肢體接觸,但堅稱過程並無強制性,辯稱雙方是在合意的狀況下互動,全盤否認強迫行為。目前警方已針對受害者提出的「意圖性侵」主張展開深入調查。警方表示,由於案件涉及重大性自主罪嫌,將進一步釐清金男是否有施暴、脅迫等情事,目前正研議是否將罪名變更為更重的性侵未遂罪,並考慮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雖然警方沒有公開嫌犯真實身分,但嫌犯的身分線索及逮捕畫面曝光後,已在南韓社群造成熱議,有不少網友分析後,懷疑嫌犯就是Jisoo親哥,加上他曾有遭指控偷拍性愛影片的黑歷史。若嫌犯真的是Jisoo親哥,令眾人最震驚的是,Jisoo親哥已經結婚生子,非單身狀態。
台鐵北車男員工安裝「電動刮鬍刀式針孔」偷拍女廁近1週 至少3女受害
台鐵台北車站貴賓室廁所近日發現電動刮鬍刀式針孔攝影機,警方循線逮捕一名30歲翁姓男員工涉案,初步調查至少3名女員工受害,警詢後將翁男移送北檢偵辦,檢方複訊後以10萬元交保。對此,台鐵公司15日回應,預計於17日召開專案考成會議,依法對翁男進行懲處。警方在3月31日下午2時30分許獲報,有台鐵員工在北車站內「貴賓室員工專用廁所」的洗手台上,發現疑似針孔攝影機的裝置,站長將證物帶到鐵路警察局,警方到場確認是偷拍設備,隨即封鎖現場。翁男得知此事後,急著想拿回針孔攝影機,而員警循線進行追查時,見他行為詭異便攔下訊問,翁男只好坦承犯行,警方則前往其住處扣留電腦及儲存設備,確認其涉有重嫌,依妨害性隱私現行犯逮捕。警方調查,翁男已在該廁所設置針孔攝影機近一週,初步發現至少有3人受害,目前仍在釐清相關影像是否外流。警詢後將其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候傳。台鐵4月15日回應,案發後已第一時間通報總公司,4月2日即委請清潔承包商針對台北車站內所有廁間執行大規模反針孔偷拍檢驗,確認無任何異狀。北區營運處人事室也啟動員工關懷機制,派員至台北站展開員工訪視與心理關懷。針對涉案人員,台鐵將在4月17日召開專案考成會議,根據調查結果依法處分。
噁男夜闖墓園「8年性侵48具女屍」 恐面臨死刑
巴基斯坦喀拉蚩(Karachi)傳出一起駭人聽聞的社會事件,一名28歲男子里亞茲(Mohammad Riyaz)因涉嫌在墓園性侵與褻瀆多達48具女性屍體,遭到警方逮捕。凶嫌被捕後坦言,長達8年持續在深夜潛入新墳挖掘屍體;由於受害者眾多且情節極其殘忍,當時消息一曝光震驚社會大眾,更在社群間被盛傳和討論。據外媒《Business Recorder》報導,這起離譜事件發生於2011年,警方表示,當年喀拉蚩一座公墓屢傳有墓地被破壞,且幾乎都是女性亡者,引發民眾恐慌。因此,由北納齊馬巴德區(North Nazimabad)的高級警官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多日的嚴密埋伏,最終在墓園現場逮到一名28歲男子里亞茲,並以現行犯將其逮捕。警方調查發現,里亞茲平時以在墓地澆水為業,藉此掩人耳目。他供稱,自己專門鎖定入土不到2小時的新墳,利用深夜與手機燈光掩護,進入墓穴對女性遺體進行褻瀆,還愛上這種感覺,並持續長達8年之久。在初步審訊中,里亞茲坦承自己已褻瀆了48具遺體,他表示,這項邪惡的嗜好始於8年前,當時他在已故友人瓦齊拉(Wazira)的慫恿與帶領下開始作案;2年前友人去世後,他仍獨自持續作案,直到被逮到。據悉,里亞茲未婚,家中尚有5位姊妹與2名兄弟。這起事件曝光後,瞬間引發巴基斯坦各界嚴厲譴責。信德省婦女發展部部長布托(TauqeerFatima Bhutto)痛批里亞茲行為喪心病狂,並承諾將在議會提案立法,以防止類似慘劇再度發生。宗教領袖與法律專家也紛紛發聲,伊斯蘭法學者穆尼布(Mufti Moneeb-ur-Rehman)呼籲政府應課以極刑,以儆效尤。人權團體則認為,此案反映出社會對於女性尊重的極度缺失,要求司法機關必須給予最嚴厲的制裁。而里亞茲已依據巴基斯坦刑法第297條(褻瀆墳墓)、376條(強姦)等相關法條起訴,最高恐面臨死刑。
星二代竊盜遭逮 獲釋後寄生47歲男粉家!膀胱「積尿破1公升」送醫
日本前藝人坂口杏里(35歲)上月17日在東京都八王子市一間便利商店涉嫌竊盜,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事件引發外界關注。據悉,坂口於3月底獲「微罪處分」後已被釋放,目前暫時寄住在47歲男性粉絲吉田先生(化名)家中,不僅生活不穩定,身體狀況也不佳,甚至因無法自行排尿就醫。日媒《NEWS Post Seven》報導,坂口杏里自母親、知名女星坂口良子過世後,人生起伏不斷,連同這次竊盜事件在內,已累計3度被捕,前2次皆獲不起訴處分。儘管此次僅遭到微罪處分,並已重獲自由,但其生活與健康狀況再度引發關注。媒體前往吉田先生住處採訪時,坂口在過程中突然表示「膀胱疼痛」,採訪被迫中斷,隨即前往附近醫院檢查。經診斷,她罹患「尿滯留」,即在有尿意的情況下,卻無法排出尿液的急症。醫師指出,當尿液長時間滯留膀胱,可能引發劇烈疼痛與腹部腫脹,嚴重時甚至影響腎功能。據了解,坂口當時膀胱內積存尿液已超過1公升,屬於需緊急處理的狀況。醫院隨即為她進行導尿處置,插入導尿管協助排尿,並接上集尿袋,同時安排後續觀察與藥物治療。一般而言,患者需持續導尿約1週,以避免病情惡化。然而,採訪結束後不久,坂口卻主動聯繫記者,表示自己因疼痛難耐,已自行將導尿管拔除,後續健康狀況令人擔憂。醫界人士指出,若未依醫囑治療,尿滯留可能導致尿液回流至腎臟,最終引發腎功能障礙,後果不容忽視。據熟識坂口近況的知情人士透露,她近年工作狀況不穩,常與合作對象發生摩擦,難以長期維持收入,甚至連居住地也不固定。此次收留坂口的吉田先生,與她實際認識時間並不長,雙方關係不深。該人士坦言,相較於被捕事件,更令人擔心的是坂口獲釋後的狀態,認為她可能隨時再陷入新的困境。此外,外界也關注坂口的精神與行為狀態。知情人士指出,她近年屢次言行脫序,曾被懷疑與藥物依賴有關,與人溝通時常出現理解落差,顯示其身心狀況可能持續承受壓力與傷害,亟需穩定環境與適當照護。據悉,目前坂口仍居住在男粉絲家中。但吉田先生表示,她有時會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外出,生活作息難以掌握。
不爽嫌否認偷車!警暴走「警棍狂戳腹」害命 法院揭黑歷史判6年4月
屏東縣恆春警分局一名詹姓員警2024年偵辦機車竊案時,不滿蔡姓嫌疑人否認犯罪,竟情緒失控動手施暴,多次以警棍毆打腹部,導致對方內出血身亡。警方調查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犯傷害致死罪》將詹員送辦。案經屏東地院審理,考量被告已與家屬和解並獲原諒,判處有期徒刑6年4個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詹男曾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該所傅姓員警偵辦機車失竊案件,認為蔡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下午,在屏東縣恆春鎮光復路1一處空地,見蔡男坐在該車上,遂聯繫陳姓同仁支援,並與詹男一同前往執勤。詹男、陳男於同日下午5時48分許抵達光復路空地後,見蔡男站在機車旁,因不確定對方是否持有鑰匙,未執行現行犯逮捕程序。沒想到,詹男不滿蔡男於同日下午經員警詢問時否認犯行,卻又出現在贓車停放處,且仍否認犯行,因而氣憤難耐,遂將其推至牆邊壓制,再以警棍敲打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接續以警棍戳刺左脅腹部各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同日晚間8時23分許,建民所內員警發現蔡男無反應且無脈搏,趕緊將其送醫急救,惟蔡男仍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宣告死亡。案發後,詹男坦承犯行,遭檢方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犯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屏東地院認為,被告主觀上雖出於教訓之意思,然身為受過專業訓練之員警,客觀上能預見腹部為人體重要部位且極脆弱,如以質地堅硬之警棍用力戳刺,會造成腹部內臟破裂出血,如未即時就醫將休克死亡之結;又詹男係以員警身分詢問被害人甲車之事,於詢問過程中以警棍傷害被害人,係假借職務上之權力而為之。判決書表示,詹男利用職務權力,毆打被害人致其死亡,應依刑法第134條規定加重其刑。另綜合考量被告客觀上持警棍戳刺被害人左脅腹部2下之犯罪態樣,被害人患有肝硬化之特殊狀況,詹男因破案之壓力而情緒失控之主觀惡性,及犯後取得告訴人之原諒、態度尚佳及案發後已非警職,再犯可能性大幅降低等情,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法院審酌,詹男身為第1線執法者,卻在執行公務中因情緒失控剝奪生命,對被害人及家屬均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嚴重破壞警察形象,雖然其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全部賠償完畢,犯後態度尚佳,但過去曾因與民眾溝通態度及用語不妥遭記劣跡,足見其過往在執勤時,已有執法不當之情形,卻未思反省,最終量處有期徒刑6年4月,可上訴。
健身網紅酒駕闖紅燈還襲警! 他拒配合怒朝警揮拳
健身網紅蔣政酒駕還襲警!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派出所27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市民大道四段上發現一輛重機違規紅燈左轉,當場上前攔查,孰料警方甫一靠近,就聞到蔣政身上飄出的濃濃酒味。過程中,蔣政配合意願低,最終確認其酒測值0.39mg/L,警方準備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其逮捕時,卻遭到蔣政拚死抵抗,臉部因此遭蔣政揮中,再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33歲的健身網紅蔣政27日晚間凌晨酒後返家,卻直接酒駕違規上路,其不僅酒駕還在市民大道四段與大安路口違規闖紅燈左轉,當場遭同樣在後方停等紅燈的員警目睹攔下。警方才一靠近蔣政,就聞到其身上散發濃濃酒味,準備對其實施酒測,過程中蔣政配合態度消極,酒測器吹了多次都未能成功,最終被確認其酒駕,且酒測值高達0.39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孰料蔣政卻拒絕被捕,並意圖直接騎車走人,因此與警方發生扭打,蔣政一氣之下竟直接朝執勤員警面部揮拳,造成員警眼鏡與密錄器噴飛,臉部及四肢受傷。全案詢問後,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扣車扣牌外,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切勿心存僥倖;對於依法執行職務之員警施以暴力者,亦將依法嚴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公權力。
醉漢持「老虎鉗」大鬧台鐵!嗆聲列車長還辱警 新豐站壓制全紀錄
台鐵第144次列車於3月27日晚間驚傳一起令人震驚的公共安全事件,1名年約65歲的賴姓男子疑似因酒後失控,在車廂內大聲喧嘩並騷擾周邊旅客,導致整節車廂氣氛緊張不安,根據目擊旅客表示,該男子不僅言語粗暴,還不斷對他人發出挑釁,使得不少乘客感到害怕,甚至有人選擇遠離座位以避免衝突。事發時間約在晚間9時30分,列車行經途中,賴男因醉意加劇,行為逐漸失控,列車長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第7車廂試圖安撫並勸導該名男子,賴男不但沒有配合,反而情緒激動,開始以粗俗言語辱罵列車長,甚至從隨身物品中取出一把「老虎鉗」,對現場人員進行恐嚇,情勢一度相當危急。鐵路警察局新竹分局在接獲通報後迅速反應,立即派遣警力趕往處理,當列車停靠新豐站時,警方把握時機迅速上車,成功將賴男制伏並依現行犯逮捕。整個過程迅速果斷,有效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保障了列車上其他旅客的安全。賴男在被逮捕後仍態度囂張,不僅在月台上持續對員警叫囂,甚至出言辱罵警方,完全無視自身處境,員警多次勸導其冷靜並注意言行,但賴男仍不斷出言不遜,甚至爆粗口回嗆,場面一度令人側目,警方最終將其帶回偵辦,全案依違反《鐵路法》第68條之4「妨害鐵路從業人員執行鐵路業務罪」移送新竹地檢署。警方強調,對於任何影響旅客安全與秩序的行為,將採取零容忍態度,並依法嚴辦,以確保民眾能在安全、安心的環境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也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酒醉而做出危害他人的行為,以免觸法並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台鐵區間車驚傳怪男情緒失控嗆殺人 警火速制服依現行犯逮捕
台鐵驚魂!鐵路警察局今(25)日傍晚獲報,台鐵1248次區間車廂內傳出騷動,有一名男子突然大聲喧嘩,甚至揚言要殺人,造成其他乘客極度恐慌。警方隨即出動,在列車停靠桃園中壢站時上車將該男制伏,將其逮捕解除危機,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這起騷動發生於今日傍晚5時50分,該名男子在台鐵1248次區間車第8車廂內疑似情緒失控,大聲喧嘩並公然發出殺人恐嚇。鐵路警察局獲報後不敢掉以輕心,據報案民眾描述的嫌犯特徵,當列車抵達桃園中壢站後,警方隨即上車尋獲該名嫌疑人,並連同現場相關證人一併帶回詢問。經警方初步調查,該男行為已觸犯法律,訊後依刑法「恐嚇公眾罪」現行犯身分將其逮捕,並於晚間移送桃園地檢署進一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