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管理...
」 經濟部 屏東 明揚
彰濱工業區光電板火災非第一起 張啓楷揭露:110年至今至少3次
彰化縣鹿港鎮彰濱工業區崙尾區海堤附近海上太陽能板6日發生火災,案場業者說可能是「老鼠啃咬電線」造成。民眾黨副總召張啓楷今(13)日再揭露資料踢爆,彰濱工業區潮間帶5個光電板場域當中的臨1、臨2及臨4四個案場,最早從110年至今,官方已紀錄到3次因短路發生火災,所幸都沒有人員傷亡,但若大規模起火、電纜及光電板大量燃燒,消防隊無法進場撲滅,將是大規模生態浩劫。張啓楷表示,彰濱工業區崙尾區海堤附近潮間帶太陽能板區發生火災當天,有民眾目擊到當地光電板少起火2次,以及有工作人員抱著乾粉滅火器在場撲滅火勢,消防隊雖然到場,但無法進到光電板場域滅火。11日經濟委員會質詢上他就現場要求經濟部,確實調查及檢討火災事件與核實業者的消防防災計畫。張啓楷進一步取得的資料發現,早在108年就已經有記錄到彰濱產業園區5起光電板案場發生火災,其中110年5月辰亞電力在臨1案場發生火災、112年5月厚固光電在臨2案廠發生火災,接著到了今年(114年)11月6日聯合再生在臨4案場發生火災,這三場火災起因都是「電線短路」而起火燃燒,雖未有人員傷亡,但都是電線短路為起因,確實應該好好被調查及釐清。張啓楷揭露,彰濱工業區潮間帶5個光電板場域中四個案場,從110年至今官方已紀錄3次因短路起火。(圖/張啓楷辦公室提供)張啓楷指出,經濟部及業者不該老是把火災成因推給「老鼠」等小動物,應該確實好好調查、提出防災措施;另外,早在108年就有發生光電板起火事件,起因也是電線短路,而水上光電板也在110年至今發生過3起火災,這幾年間,經濟部及產業園區管理局卻沒有檢討相關消防精進作為,經濟部一直到今年9月才開始規定要業者提出災防計畫,到底有無確實執行?經濟部應該要公布業者提出災防消防計畫,並對產業園區內的光電板區進行全面消防檢查。張啓楷提到,6日聯合再生在臨4案場發生火災,是工作人員用乾粉滅火器滅火,當時消防車根本進不去;而潮間帶光電案場燃燒時,現場滅火用乾粉、電線燃燒可能產生的「戴奧辛」若流入大海、影響潮間帶濕地生態,這可能會造成生態浩劫、從海洋生物進入食物鏈?經濟部及環境部不該再繼續掩蓋真相,趕快要確實去了解、監測,向立法院提出相關報告。
經濟部發錢了!下半年加碼1補助 5縣市「最高爽領4000元」
為鼓勵消費者汰舊換新電動機車,經濟部已擬定汰舊換新選購電動機車補助加碼計畫,送至環境部審查,下半年正式上路,鎖定雲嘉南、高屏等地民眾,以新台幣4000元收購空污和減碳效益,額度約1萬台;其中減碳效益收購金2000元,全台民眾皆適用申請。因應台商回流建廠用地需求增加,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開發嘉義縣中埔、水上、台南市新市、高雄市北高雄等4大產業園區,近期陸續交地予廠商,計入建廠時間,預估2年後開始量產,部分進度較快的廠商則在今年底或明年可完成建廠、開始生產。經濟部園管局說明,園區開發環評承諾的空氣污染、溫室氣體增量抵換,可透過收購老舊機車汰換成電動機車的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將減量效益歸屬於經濟部園管局,進一步達成環評承諾要求。因此,園管局規劃分別以2000元收購燃油機車換電動機車的空污和減碳效益,額度約1萬台,已經擬定計畫書,近期送至環境部審查,預估1、2個月後審查通過後,即可上架環境部「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不過,由於空污增量抵減須來自相同的空氣品質擴散影響區(簡稱空品區),園管局表示,空污減量效益主要針對雲嘉南、高屏兩空品區收購,也就是車籍在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和屏東的民眾,最高可獲得空污和減碳效益收購價4000元。至於減碳效益收購金2000元,園管局表示,全台民眾皆可適用申請,收購方案上路後,若有換車需求的民眾,可透過機車行詢問適合申請的最大優惠。據目前縣市政府的汰舊換新電動機車補助方案,車籍在高雄、台南的民眾最高可領7000元,嘉義、屏東為6000元,因此加上經濟部產業園區開發減量效益獎勵4000元、產發署電動機車補助7000元,以及環境部廢車回收獎勵金300元,高雄和台南民眾可獲1萬8300元,優惠最大。
明揚大火10死、111人輕重傷 這兩機關被簽結沒事了
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2023年9月廠區發生爆炸,造成10死、111人輕重傷,屏東地檢署2024年1月30日偵結,認為屏東縣消防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兩公部門已善盡稽查責任,予以簽結。至於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等6名公司高層和幹部皆遭起訴,其中劉、呂2人被求處5年徒刑,另4人求刑4年8月至4年10月,明揚公司遭求處法定最高刑30萬元罰金。屏檢指出,以消防局及經產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有限的稽查人力,無法發現廠房囤放過量的C40-P架橋劑,因此廠方刻意隱匿未申報,無法歸責公部門。此外,屏東縣消防局各項消防申報演練都有落實,但明揚公務機關稽查人力,未隨與日俱增的事業單位及繁複的產業類別而增加,不幸造成這次慘案。
政府導入「廢轉能」技術 將廢棄物轉為再生資源
全台垃圾量驚人!根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統計,2022年全台一般垃圾和事業廢棄物總數量高達3,241萬公噸,現有焚化爐每年去化量僅650萬公噸,根本消化不掉,造成各地廢棄物遭非法棄置、甚至形成垃圾山!其中,因產業復甦產出的大量工業污泥也因處理費暴增高達10倍,非法棄置情形更嚴重。為了解決問題,政府相關部門規劃增設事業廢棄資源處理設施,且積極推動將廢棄物轉為再生資源,導入「廢轉能」技術因應。中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教授張添晉表示,污泥廢棄物目前國內來源有二,分別是政府的污水處理廠,以及工業區與科學園區的事業單位污水處理單元,均透過高溫燃燒處理。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指出,公有大型焚化廠依照規定必須先收受一般廢棄物,造成事業廢棄物去化管道受阻;合法掩埋場餘裕量已近飽和,且焚化爐屆齡歲修情況持續發生,處理設施容量不足,處理費用提高,出現非法棄置、垃圾暫存場悶燒失火污染空氣等問題。資源循環署指出,全台24座公有焚化爐,主要處理民生垃圾,有餘裕量才會幫忙處理事業廢棄物,但這些焚化爐,半數逾20年使用期限,且有歲修及設備老舊問題,新焚化爐或處理設施興建進度緩慢,且每年尚有約181萬公噸事業廢棄物待處理。此外,根據市場調查,許多廠商只能將初步處理後的污泥暫時存放在廠區,等待後續處置,各地累積污泥數量日益龐大;資源循環署統計,2022年一般污泥總量達278萬5,091公噸,因此提醒重視全國污泥的去化問題,希望產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早日處理。環境部指出,過去事業廢棄物大多直接進入24座大型焚化廠,環境部與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為改善廢棄物處理量能不足及空污排放問題,提出擴大去化強化措施,規劃2022年至2025年增設12座事業廢棄資源處理設施,並協調經濟部及國科會釋出27.41公頃環保用地,將事業廢棄資源逐步自國內24座大型焚化廠分流,餘裕量將優先協處一般生活垃圾,落實工業區污泥處理之產源責任、紓緩大型焚化廠量能負荷。同時,環境部自2019年起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目前營運中焚化爐發電效率最高約18%,進入專燒爐燃燒發電,發電效率可高於25%,有效將事業廢棄物「轉廢為能」。張添晉說,此舉不僅可降低空污,高溫處理後的污泥將轉成底渣及飛灰,經檢驗無毒後可融入建材作為非結構性使用,做到資源循環。
屏東工廠大火10死…停工2個多月擬資遣254人 明揚回應了
明揚國際科技屏東廠9月22日發生大火造成10死、百餘傷,董事長劉安晧當時承諾照顧員工生計,但明揚已提出大量解僱勞工計畫,預計資遣254名本地勞工,已有204人接受,外籍移工則另外透過廢止聘僱許可後轉介。高爾夫球代工廠明揚為上市公司,9月大火後停工迄今。近日有民眾在網上爆料稱,「明揚公司董事長說會安排好員工工作,自願留下的,發底薪到12月底,如今卻辭退非自願離職的員工,下個月就快接近過年了,公司卻只發資遣費,不發年終,請問這樣合理嗎?」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屏東辦公室證實,明揚在11月16日提出大量解僱勞工計畫,除發資遣費外,還有至年底的正常工時工資,預計資遣254人,期限至明年3月22日,目前已有204人接受。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會要求明揚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辦理,勞動部及經濟部將協助勞工向公司要求最大及最優給付,後續就業協助及失業給付也將專案處理。屏東辦公室指出,明揚與員工協調後,有員工認為「優離」較有利,因此提出大量解僱勞工計畫,明揚屏東廠本地勞工有554人、外籍移工有105人,此次解僱計畫主要針對254名本地勞工,外籍移工則另透過廢止聘僱許可後轉介。至於年終獎金,屏東辦公室表示,依《勞基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可見公司不一定要給年終,而是要看公司有無盈餘等認定。據了解,不少員工眼見明揚復工之日遙遙無期,已另覓新職。對此,屏東縣議員陳揚表示並不意外,畢竟明揚何時復工未知,員工總不能一直耗時間等待。陳揚強調,如何媒合員工轉職才是重點,縣府勞青處應給予協助,可惜事發至今卻不見勞青處有應有的作為。屏縣府勞青處長李雨蓁說,勞青處與勞動部、經濟部一同協助明揚員工轉職,截至11月28日,已有100人取得非自願離職單申請補助,並成功協助16人轉職,勞青處會持續關心並給予協助。
周春米議會專案報告明揚爆炸案 希望企業負起誠實責任
屏東縣長周春米1日前往縣議會就明揚火災爆炸案進行專案報告,除了說明發生過程及縣府團隊相關處置作為,並強調「企業誠實責任」,企業應依法如實申報,不要規避法規、不要事後隱匿,讓政府單位可以依據監督稽查,縣府團隊後續也會與中央緊密連繫合作,希望修法促使未來的申報、管理更加完善。明揚爆炸案於9月22日發生,消防局當天5點31分接獲民眾報案,屏二分隊出動前往,現場6點01分即發生爆炸,縣府團隊立即於7點成立災害應中心及前進指揮所展開救援。搜救行動自9月22日持續至9月30日尋獲最後一名罹難者,此次事件共造成10人死亡,其中包括4名消防員英勇殉職,另有110人受傷。縣府社會救助金專戶自9月23日起設立「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受理各界愛心,至10月22日止,該專案捐款累計1億6167萬9593元,並於10月20日召開第一次臨時會,修正規定增聘4名受災代表及律師、會計師2名專家,決議專案捐款原則,全數用於罹難者之遺屬、傷者及其家屬身上。(圖/屏東縣政府提供。)周縣長表示,此次慘痛事件奪走年輕消防弟兄生命,失去摯愛的父親、兒子,令人無比沈痛,縣府已向中央爭取經費增購精進消防車輛裝備器材,她也指示追加1240萬元購置消防衣帽、鞋等,維護消防弟兄執勤安全。周縣長認為企業也應負起誠實責任,一開始要做什麼廠房就要符合相關規範,明揚公司的廠房領有經濟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的用執照,供C-1類作業廠房使用,依「建築物之使用類別、組別及其定義」,C類為工業、倉儲類,組別為「C-1」供儲存、包裝、製造、檢驗、研發、組裝及修理工業物品,屬中度危險工作場所,消防局依法三年檢查一次消防安全設備,然事件發生後,才發現明揚公司違法儲存危險物品3000公斤,超過管制規定的30倍以上。縣府已分別依違反消防法第15條第2項危險物品儲存超過管制規定、第21條之一第一款規定未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及搶救必要資訊、第21條之一第二款規未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均依最高罰鍰累計共開罰240萬元。縣府也針對明揚事件後加強檢討及改進,除了提升消防人員救災安全、裝備及設備外,並進一步加強建築物公安管理、消防安全、危險物品申報、勞動安全等,消防局從10月6日起對縣內公共危險物品場所(達管制量30倍以上26家、未滿30倍17家),請城鄉、環保、勞青等局處及中央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辦理聯合檢查,加強盤點目前列管的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安全,同時加強資訊搜集,建立圖資供救災救護人員查看。(圖/屏東縣政府提供。)周縣長也建請中央強化修法,以「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1條第1項第7款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為例,現行法規裁罰僅1萬元至5萬元不等,與其可能造成的重大災害不符比例原則,希望調高罰鍰額度;還有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檢討現行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第11條規,危險物品場上申報頻率由每半年一次提至每季一次,確切落實完成安全工作場域應有的作為,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明揚爆炸案害10死110傷 周春米議場專案報告促修法
明揚霸炸案導致10死110傷,包括4名消防員殉職,各界炮火隆隆,屏東縣長周春米今日縣議會就明揚火災爆炸案進行專案報告,除了說明發生過程及縣府團隊相關處置作為,並強調「企業誠實責任」,企業應依法如實申報,不要規避法規、不要事後隱匿,讓政府單位可以依據監督稽查,縣府團隊後續也會與中央緊密連繫合作,希望修法促使未來的申報、管理更加完善。周春米提到,縣府社會救助金專戶自案發隔日起設立「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至10月22日止,捐款已累計1億6167萬,並於10月20日召開第一次臨時會,修正規定增聘4名受災代表及律師、會計師2名專家,決議專案捐款原則,全數用於罹難者之遺屬、傷者及其家屬身上。周春米強調,此次慘痛事件奪走年輕消防弟兄生命,失去摯愛的父親、兒子,令人無比沈痛,縣府已向中央爭取經費增購精進消防車輛裝備器材,她也指示追加1240萬元購置消防衣帽、鞋等,維護消防弟兄執勤安全。周春米也呼籲企業應負起誠實責任,一開始要做什麼廠房就要符合相關規範,明揚公司的廠房領有經濟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的用執照,供C-1類作業廠房使用,依「建築物之使用類別、組別及其定義」,C類為工業、倉儲類,組別為「C-1」供儲存、包裝、製造、檢驗、研發、組裝及修理工業物品,屬中度危險工作場所,消防局依法三年檢查一次消防安全設備,然事件發生後,才發現明揚公司違法儲存危險物品3000公斤,超過管制規定的30倍以上。而屏東縣府已分別依違反消防法第15條第2項危險物品儲存超過管制規定、第21條之一第一款規定未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及搶救必要資訊、第21條之一第二款規未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均依最高罰鍰累計共開罰240萬元。周春米提到,針對明揚事件後加強檢討及改進,除了提升消防人員救災安全、裝備及設備外,並進一步加強建築物公安管理、消防安全、危險物品申報、勞動安全等,消防局從10月6日起對縣內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請城鄉、環保、勞青等局處及中央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辦理聯合檢查,加強盤點目前列管的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安全,同時加強資訊搜集,建立圖資供救災救護人員查看。周春米也呼籲中央強化修法,以「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1條第1項第7款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為例,現行法規裁罰僅1萬元至5萬元不等,與其可能造成的重大災害不符比例原則,希望調高罰鍰額度;還有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檢討現行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第11條規,危險物品場上申報頻率由每半年一次提至每季一次,確切落實完成安全工作場域應有的作為,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彰濱工業區土地租轉購多重標準 陳椒華控產管局有疏失
彰濱工業區土地租轉購受理案件申請疑有多重標準,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31日)召開記者會指控,經濟部產業管理局有行政疏失,有多重標準,導致有廠商無法以當期且合理價款承購土地,園管局代表回應,當時閒置土地及未完成建築使用定義有不確定性,因此未立即回覆。陳椒華指出,彰濱工業區早期招商不易,為吸引廠商進駐,經濟部2002年祭出「006688」土地優惠方案,讓廠商可以承租彰濱工業區土地,未來將已繳納之租金扣抵購買土地價款,但申購土地規定未明定於契約,也無一致的申購規定,使得當年部分申請租轉購土地者權益受損。林之泉公司負責人林金連說,於2017年提出申請租轉購,多次詢問彰濱服務中心未獲完整資訊,直至投書於局長信箱,彰濱服務中心才以經濟部「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答覆,「至少完成30%建蔽率的設廠面積,以利後續申請承租轉承購的事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科長曾士杰回應,當事人申請租轉購前8天剛好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20條之1,「針對閒置土地及未完成建築使用的定義有不確定性,因此未立即回覆」,立委陳椒華直批對方說謊,期間仍有多家廠商未達標準卻申請成功,「是否有收紅包,檢調是否須調查?」曾士杰也說,經檢視,該廠商依原核准承租之投資計畫書,所載的樓地板面積為1650平方公尺,建蔽率25%,與該公司實際取得使用執照樓地板面積為829.1平方公尺,建蔽率12.6%,與原核准計畫書不符,因此在107年3月27日以首長信箱回覆該申購案不符資格。陳椒華表示,2017年至2018年間同批申請者,多家沒有達成30%建蔽率,而是實際使用面積超過30%者就可申購土地(租轉購),陳情人到辦公室索取資料後,才得知當年不必完成30%建蔽率的設廠面積,以實際使用30%面積即可申請。陳椒華強調,財管局作為行政機關,攸關人民財產權的資訊未以正式公文書讓當事人知悉流程,僅以電子郵件作為簡易回覆,有違行政文書送達的程序規範,既然可依實際面積逾30%的政策,同意承購,產管局應重新以當年的審查條件受理申請租轉購。
經濟部改制!今掛牌5署升格 王美花期勉新首長:沒有困難的工作不叫工作
經濟部今日組改掛新牌,內部單位調整為6司6處,下設10個三級機關及1個訓練機構,其中10個三級機關中5個署是由局新升格而來。經濟部長王美花今(26日)在經濟部改組新機關首長佈達典禮宣示:「今天是一個新的里程碑」。政院組改中,王美花說經濟部算是相對變動小的,有幾個單位比較大轉變,像是能源署爭取好幾年人力終於擴編,產業園區管理局由加工出口園區跟工業區土地合併,業務比較多。她期勉新機關首長,「沒有困難的工作,不叫工作」。她過去當智慧局長時有個最高指導原則,就是要站在國際角度看,跟國際交流評比,看自己如何被認為是一個優秀單位。所以大家要去看政策還有哪裡不足?國際單位有哪些規定作法值得我們參考。經濟部組改,內部單位調整方面,「綜合規劃司」由原研發會、秘書室新聞科、新媒體小組等單位整併;「產業技術司」由原技術處更名;「投資促進司」由原投資業務處更名;「投資審議司」由原投資審議委員會改制成立;「國營事業管理司」由原國營會調整;「經濟法制司」由原法規委員會及訴願審議委員會整併。所屬機關部分,五個局新升格署較受矚目,分別為「商業發展署」由原商業司併入中部辦公室公司登記等業務成立,「產業發展署」由原工業局改制,「國際貿易署」由原國際貿易局、國際合作處及貿易調查委員會整併,「能源署」由原能源局改制,因應能源領域業務多元遽增。「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則由原中小企業處成立,提供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資源。至於商發署、產發署、貿易署、能源署以及中小及新創這五個新署長人選,都由原首長蘇文玲、連錦漳、江文若、游振偉、何晉滄直接陞任。標準檢驗局業務未變,局長由經濟部主任秘書陳怡鈴陞任。至於陳怡鈴所遺主秘一職,由工業局副局長楊志清接任,其他像是綜合規劃司司長由研發員會執秘莊銘池調任,其他產業技術司、投資促進司,都由原技術處處長邱求慧、投資處處長張銘斌續任,後者還代理投資審議司司長。國營事業管理司由國營會組長胡文中陞任副司長並代理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