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潛逃
」 畏罪潛逃 黃紹庭 助理費 彭振聲 柯文哲
31刀砍死前女友!17歲「89猴」交代因「討回禮物」抓狂 談40公分長刀:防身用
台中市沙鹿區本月16日上午驚傳恐怖命案,一名剛展開大學生活的顏姓女大生,被具有宮廟、幫派背景的17歲駱姓前男友騙出來在路邊談判,隨即遭駱男以40公分長刀狂砍31刀致死。駱男落網後辯稱,自己在網上購買刀具僅是「防身用」,又稱顏姓女大生在分手後想向他討回交往期間贈送的禮物,才會在衝動之下將對方砍死。回顧事件經過,原本居住在台中市外埔區的顏姓少女,近日剛入學台中市某科技大學,為了方便上下學搬到位於沙鹿區的阿嬤家居住。然而她在16日上午被曾經交往的前男友駱姓少年以他人名義喊出,在路邊遭對方以預藏的刀具狂砍31刀致死。即便過程中,女大生不斷哭喊「對不起」,駱姓少年也不為所動,甚至在離開前還朝倒在血泊中的女大生狠踢一腳,才騎上機車逃逸,並在同日下午被警方在彰化一處摩鐵內逮捕,17日下午依照殺人罪送駱姓少年前往少年法庭,最終遭法官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駱姓少年在落網後辯稱,是因前女友想討回交往期間時送給他的禮物,雙方相約見面後爆發口角,自己一時情緒失控才衝動動手。至於車廂內為何放置40公分長刀,少年則辯稱是從網上購買,為了「防身」所用。然而,駱姓少年當日所騎機車,是向他人所借,並且在當日赴約前已拆除車牌。行兇後則將兇刀丟棄現場,先騎機車回到苗栗苑裡,歸還機車後換衣服變裝,再搭乘火車逃往彰化摩鐵躲藏,最終在摩鐵內熟睡時被警方逮捕。駱姓少年落網後,被警方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17日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為駱姓少年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送往台中少年觀護所。
31刀砍死前女友!17歲「89猴」遭法官裁定收容 不合「責付」4大理由曝光
近日,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駭人兇案。具有宮廟及幫派背景的17歲駱姓少年,以瞞騙方式喊出顏姓前女友談判,卻拿預藏的兇刀狂砍對方31刀致死。駱姓少年離開前,還朝倒在血泊中的前女友狠踢一腳,才騎上預先拆除車牌的友人機車逃逸。駱姓少年落網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昨(17)日詢問後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台中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訊問後認為駱姓少年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在台灣的刑事訴訟程序中,「責付」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適用於各種刑事案件中,但也常出現在少年保護事件。「責付」指法院在羈押被告的情況下,將其暫時交付給適當的人,以停止羈押的措施。這些適當的人通常是被告的輔佐人,如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等看管,以確保被告會準時出庭。然而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如少年在經過法官訊問後,被認定「責付不能」或「責付顯不適當」時,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規定,裁定「收容」。本案兇嫌駱姓少年經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其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黃玉琪進一步解釋,本案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後,會先分案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如認以由其他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處理,可使少年受更適當之保護者,得依少事件處理法第15條規定裁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黃玉琪表示,少年法庭法官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後,如認為少年所觸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殺人)」,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待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再由少年法庭法官依「少年刑事案件」進行刑事審判。
台大名醫鄭文芳「下藥性侵3女」交保後潛逃 吳明賢痛批:醫界之恥
曾被譽為國內婦癌治療權威的前台大醫院婦產科名醫鄭文芳,涉嫌在紅酒中下藥性侵三名女性業務,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而鄭男於今年4月繳納40萬元交保後出境未歸,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沒收保證金並發布通緝。對此,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今(3)日也痛指,鄭文芳不僅是「台大之恥」,還是「醫界之恥」。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受訪時直言,鄭文芳此舉是「最壞的示範」,不僅是「台大之恥」,更是「台灣醫界之恥」。他強調,身為醫師與老師,應以身作則,若做錯事就該勇於面對法律,不應畏罪潛逃,辜負社會與國家的栽培。鄭文芳涉嫌於2020至2021年間,邀約三名分別任職於金融及保險業的女業務員餐敘,於酒中摻入不明藥物後將對方帶至旅館性侵或猥褻。台北地檢署去年11月依加重強制猥褻與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將其起訴。儘管鄭文芳於4月獲准交保釋放,但之後便出境未歸,法院數次傳喚均未出庭。保人亦未盡責通知被告返案,法院認定鄭已逃匿,裁定沒收其40萬元保證金,並正式發布通緝。吳明賢今日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儘管鄭文芳已非台大醫院職員,且院方早在2023年底即報請校方不續聘,但其行徑仍嚴重損害醫界聲譽。他語氣嚴厲地指出:「不管他跑到哪裡去,一輩子都會帶著這個污名。既然有膽量做壞事,就應該有膽量接受懲罰。」此案原本因首名藥廠女業務的指控,曾因證據不足遭檢方不起訴,但經再議後,又有三名女性出面指控,並舉行記者會揭露鄭文芳長期下藥性侵行徑。檢方綜合三人證詞後,認定鄭嫌確有犯罪事實,因此正式起訴。鄭文芳逃亡風波,震撼醫界與學界。台北地院目前已發布通緝,追查其下落。吳明賢重申:「他做的真的是最壞的示範,這件事不只傷害了被害人,也嚴重傷害整個醫療體系的公信力。」
4歲男童遭女同學指控「亂摸下面、痛到無法尿尿」 家長見監視器傻眼:根本沒接觸
基隆某幼兒園一名4歲男童,遭女同學家長指控「亂摸人下面」,害女兒痛得無法上廁所,男童家長得知後無法接受,認為年僅4歲的男孩不可能懂這些,且幼兒園老師接到反映時,並未調閱監視器,後來監視器畫面也顯示,事發當天及前1天,2個孩童均無任何接觸。因此,男童家長決定對女童家長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事情發生在今年4月底,基隆一名就讀幼兒園的女童向家長告狀,自己2天前在學校被男同學碰下體,痛得沒辦法尿尿,家長聽後馬上向學校反映,幼兒園也迅速將此事告知男童家長。男童家長質疑,4歲男孩怎麼可能會懂這種事,加上除了監視器外,平時學校內都會有老師跟著,如果真的因為「觸碰下體」而讓女童無法排尿,肯定不是一瞬間的事情,「怎麼會沒一個人看到?」男童家長也指出,幼兒園老師接獲女童家長控訴後,沒有調閱監視器,甚至沒跟園長等主管告知,直到自己趕往幼兒園才開始查看紀錄,而監視器畫面也顯示,事發當天及前1天,2個孩童根本沒有任何接觸。男童家長無奈道,雖然女童家長沒有直接提到「性侵」2字,卻不斷朝這方面攻擊,而自己也曾要求對方家長帶女童去驗傷,如果真的有受傷願意負責任,對方只回應「事情都過2天了怎麼驗」、「你們心虛是不是」、「是不是XX(男童名)真的會這樣」。男童家長感嘆,這個年紀的小朋友難免會搞不清楚狀況、亂講話,也能理解家長護子心切,但女童家長聽到孩子說「連尿都尿不出來」,第一時間竟然不是帶女兒去看醫生,而是跟著生氣、等女兒的身體自然恢復,「身為成人應該要有判斷合理性的能力,今天兒子在最純真的年紀被這樣指控,我們都很擔心他以後在學校會不會被貼上標籤」。男童家長也坦言,之前曾想過要不要為兒子辦轉學,若是真的改到其他地方上學,也擔心是否會被解讀成「畏罪潛逃」,最後決定對女童家長提告妨害名譽,「對於這件事除了生氣外更多的是難過」。對此,基隆市教育處指出,獲報後已依照2021年教育部國教署函知的《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處理,鑑於幼兒不具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幼兒間互動行為自不宜以行政調查確認事實之有無,而應以教育輔導之模式處理為原則,請該幼兒園於本案應以「維護幼兒最佳利益」為優先,採教育輔導策略方式進行。
剴剴案惡保母姊妹遭判重刑 法院裁定「續延押2月」解除禁見
台北市一歲男童「剴剴」2023年遭劉姓保母姊妹聯手虐死,引發全台震撼。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於5月13日對此案一審宣判,判處主嫌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名被告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兩人均可上訴。而合議庭認為2姊妹被判重刑有逃亡動機,裁定2人自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不過解除禁止接見通信處分。法院指出,劉氏姊妹共同對兒童實施凌虐並致死,構成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罪行重大。因兩人已遭重刑宣判,恐有畏罪潛逃之虞,加上家人多居住海外,具備逃亡能力,因此裁定自5月18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但解除禁止接見通信處分。根據法院合議庭說明,劉彩萱雖於審理期間承認部分犯行,但初期陳述避重就輕;劉若琳亦坦承案發後刪除對話紀錄,足見兩人有規避訴追可能。考量羈押對人身自由的限制與司法程序的必要性,法庭認為延押符合比例原則。案情回顧,2023年間,劉彩萱與劉若琳在照護1歲男童剴剴期間,長期對其施以暴力及虐待,包括毆打、裸體罰站、將身體塞入水桶等,甚至每日僅以裝有蟑螂的紙杯餵食一次,導致剴剴短短三個月內身心受創、送醫不治。檢方起訴指出,兩人涉犯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文,罪嫌重大。本案由台北地方法院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歷時13個工作日,由6位國民法官、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創下新制度實施以來最長開庭紀錄。剴剴家屬對於判決表達遺憾,認為劉若琳刑期過輕,「她們涉案程度差不多,只是檢方沒有掌握到更多證據」,更表示對於不能判處死刑深感無奈。剴剴外婆的委任律師林孝帥表示,雖無法回應社會對死刑的期待,但對於法院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已是法律容許下的最重刑度,感謝國民法官的審慎裁決,「至少能保障她不再重返社會、重蹈覆轍。」至於後續的求償事宜,律師將與家屬進一步討論。
北檢聲請勘驗柯文哲USB中「woman」 民眾黨批心虛模糊焦點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開庭時控訴,檢察官以USB中有「不雅影片」來要脅他認罪,北檢今(24)日向法院聲請勘驗偵訊光碟,證明並無恐嚇柯文哲,並要勘驗USB中名為「woman」的資料夾。對此,民眾黨回應,重點是檢察官是否非法濫權訊問,北檢不積極勘驗檢察官林俊言訊問過程,反而煞有其事要勘驗柯文哲資料夾內容,除了模糊焦點,更顯得對不正訊問的指控心虛至極。對於媒體報導北檢將向法院聲請勘驗USB,民眾黨24日下午表示,「請問北檢,此項未經官方公布的訊息是否為真?倘若媒體報導為真,北檢豈不是再一次坐實透過媒體帶與論風向,企圖混淆案情本質?若為不實,請北檢盡速出面澄清。」民眾黨指出,北檢此刻迴避的是柯文哲在法庭上的指控,林俊言檢察官企圖以「不雅影片」作為威逼,要他做出認罪陳述,但柯文哲已自清個人絕無不雅影片,北檢也透過媒體說明,並無在資料中發現與柯文哲有關的不雅影片,重點只有一個,「檢察官是否非法濫權訊問?」民眾黨續指,若真如報導所言,北檢針對違法不正訊問的指控,不積極勘驗林俊言的訊問光碟,提出證據自清,反而煞有其事的要勘驗柯文哲資料夾內容,除了模糊焦點外,更顯得對不正訊問的指控心虛至極。民眾黨提到,北檢應積極回應的是,明知「橘子」許芷瑜回台看牙醫、出國時間序,足證無心畏罪潛逃,為何持續謊稱她是京華城案關鍵人,繼續以這個理由聲請羈押柯文哲?以及北檢發新聞稿說謊,護航林俊言檢察官去年多次到醫院不正訊問沈慶京,北檢本身有無咎責?民眾黨強調,北檢此時此刻應誠實面對外界質疑,誠懇說明,東拉西扯打迷糊仗,不僅挑戰人民智商,更是屢屢重創司法的公信力。
高雄分屍殺人魔「胞弟沒死」!因毒品畏罪潛逃遭通緝 在老家附近被逮
高雄分屍殺人魔張介宗涉嫌殘殺3名婦人,包括兄嫂都難逃毒手,事後再分屍棄置。甚至一度傳出連張的胞弟下落成謎,懷疑恐遭不測。警方澄清張弟是通緝犯,因販賣海洛因判刑17年後畏罪潛逃。不過,警方今天於前鎮區發現張介宗胞弟張文宗,將人上銬帶回,全案依毒品通緝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涉嫌殺害趙林姓婦人、張姓婦人及黃姓兄嫂的張介宗,還有1名已失蹤好一段時間,至今下落不明的71歲胞弟張文宗,懷疑可能也遭遇不測,也遭哥哥痛下殺手。不過,高市警局澄清,張文宗是因犯毒品案執行未到通緝中,面臨17年刑期,逃亡在外,無法取得聯繫,會繼續追緝,確認是否平安。高雄市刑大也於13日下午1點35分,在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巷弄查獲張嫌到案,全案依毒品通緝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判決書指出,張文宗2019年8月在哥哥殺人的前鎮區「分屍公寓」住處樓下交易毒品,還有2次則是在附近超商,後來被逮捕,最高法院判處15年10月定讞,加上之前殘刑,共17年刑期待執行,因發監未到,高雄地檢署2023年6月發布通緝。《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追求遭拒萌生殺意!男開槍擊斃「關渡鹹粥」美女闆娘 二審判決出爐
台北市北投區知名小吃店「關渡鹹粥」去年6月發生一起槍殺案,一名51歲周姓男子前往鹹粥店用餐時,見到43歲越南籍潘姓老闆娘面容姣好,不顧對方已有家室仍奮力追求,多次求愛無果後竟萌生殺心,持槍將潘女近距離射殺,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高院今(5日)維持原判;仍可上訴。回顧案發經過,嫁來台灣18年的潘女跟丈夫育有一對子女,並在北投區經營「關渡鹹粥店」。周姓男子前往鹹粥店用餐時,發現老闆娘面容姣好,加入LINE好友後展開熱烈追求,但多次遭拒絕封鎖,因此心生不滿,加上他有次在店裡點炸豆腐,但潘女竟把餐點先送給後到的客人,讓他更加懷恨在心,遂萌生殺意。去年6月10日下午1時許,周男騎車到鹹粥店,與潘女交談沒幾句後,便掏出改造手槍朝對方開槍,隨即騎車逃逸,造成潘女左胸中彈,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循線追緝,於隔日凌晨將周男逮捕。檢方偵查後,依殺人、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非法持有子彈等罪嫌將周男起訴。士林地院認為,被告於犯後隨即離開現場,畏罪潛逃,於翌日始經緝獲,其後終雖坦承非法持有槍彈、殺人等犯行,惟始終不願透露非法槍彈之真實來源,且迄今仍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獲得原諒,難認具有完全真摯之悔意。法官審酌有關量刑之一切情狀,認被告惡性尚未達須永久監禁隔絕於社會之必要,檢察官於本院審理時具體求處無期徒刑尚嫌過重,惟被告因情感糾紛即無視國家重刑禁令,持槍於光天化日之下殺人,無異將他人生命視如草芥,亦不宜輕縱,依殺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高院今日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雲林議長涉綠能弊案!認罪吐1480萬賄款 新北地院裁定300萬交保
雲林縣議會無黨籍議長黃凱因涉嫌利用議員職權勾結綠能業者收賄上千萬,今(18)日遭到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也於晚間7時許裁定黃凱以30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新北地院指出,黃凱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依合理判斷,仍存有畏罪潛逃之高度誘因,因此認為有羈押之原因,但考量黃凱於偵訊及本院訊問時,均坦承犯行,且於偵查中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1480萬元,認無羈押之必要。根據新北地檢署調查顯示,黃凱自2020 年起與國金能源公司等綠能業者勾結,利用自身議員身份及聯繫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透過各自職權暗中協助綠能業者優先取得雲林縣太陽光電發電廠的籌設同意函及營業執照。檢方指出,其中李俊興涉嫌洩漏縣政府內部機密文件給黃凱,而黃凱則利用家人設立人頭公司,掩飾收賄行為,先後接受5千萬元及900萬元賄款;訊後將黃凱、李俊興及相關涉案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洩漏機密罪》、《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嫌起訴。
台中女遭恐怖網友砍十多刀「刀刀往要害刺」 地址竟是「保護令」洩漏
本月11日上午,台中市大里區驚傳砍人事件。25歲凌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遊戲認識34歲的詹姓女子,求愛不成竟開始不斷跟蹤騷擾對方,11日上午更攜水果刀埋伏在詹女住處樓下,待她出現便上前猛砍十多刀,之後畏罪潛逃並在附近商家樓頂上吊自殺。詹女家屬表示,凌男「刀刀都往要害刺」,是要衝著要詹女的命來的。更讓他們不滿的,是詹女因不堪騷擾申請保護令後,凌男收到保護令聲請狀及證據,沒想到報案單影本裡面竟然附有詹女地址,「院方竟然沒處理就直接寄給加害者」,讓他們百思不得其解。詹女家屬指出,詹女和兇手凌男2人僅是手機遊戲上認識的網友,在網聚見過面,凌男曾對詹女表示好感,但被拒絕後,就開始在遊戲公開頻道上瘋狂辱罵,今年3月起在網路上惡意造謠她「下海」,5月曾對詹女發送猥褻照、色情影片,10月還曾非法入侵詹女住處,家人遇到時一度以為是詹女朋友,直到詹女出面後才知道雙方關係,家人立刻把凌男趕出門並報警。家屬也表示,詹女收到凌男的恐嚇、造謠消息後,就開始蒐證並且找律師協助,3月多開始提告,「法律程序至今都一直在跑」。而詹女之所以不封鎖對方,就是為了蒐集證據,因為跟騷案要成立的核心要點是「有持續不斷的騷擾訊息」。但詹女家屬氣憤指出,8月30日律師申請保護令,但凌男收到保護令聲請狀及證據時,證據裡面有一張是「報案單影本」,上面清楚記載著詹女家地址,「院方竟然沒處理就直接寄給加害者!」凌男正是得知詹女住處後,不僅還在網路上不斷廣播、散布詹女地址,事後還闖入詹女家中陽台、以及11日在住處樓下埋伏等舉動。家屬還不滿表示,凌男11日攻擊詹女時「刀刀都往要害刺」,朝胸部、腹部、脖子等處攻擊,好在深的那幾刀通通被肋骨擋住,胸腔、腹腔重要臟器沒有受創,現在在醫院休養。詹女家屬說,凌男因為已經自殺過世,騷擾恐嚇部分很大機會會不起訴,傷害部分可能考慮向凌男家屬求償,但資料眾多有些不方便公開,目前都還在跟律師討論看後續怎麼進行。家屬還向媒體表示,請網路上的父母們,不要看完此事件後就對「遊戲、網友」等等貼負面標籤,今天就是詹女運氣不好遇到神經病,在其他不管是工作、學校等場合、甚至是認識已久的人,也難保不會遇到會傷害人的神經病。另外,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和幫助,世界還是善良的,目前家裡都調適的很好,會繼續正向的活著。◎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高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26日被檢調收網前一刻,搭機飛往廈門,隨即失聯神隱,直到29日黃紹庭才自行搭機回台,一下機就被檢方拘提,檢察官漏夜偵訊後30日清晨4點諭知向法院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定黃紹庭涉嫌重大,有串證及逃亡之虞,30日下午4點28分裁定羈押。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高雄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早以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今天下午4點28分,高雄地院召開羈押庭,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黃紹庭在30日凌晨被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他頭戴帽子口罩,被問到「有沒有什麼話要講」、「會覺得被冤枉嗎」、「去廈門有什麼目的」,他並未多做回應,僅要記者「小心、小心」。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據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經訊問後,坦承未實際擔任助理之人申報公費助理費,及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用,並按月匯入固定數額至配偶名下金融帳戶以支付服務處水電費等事實,並坦承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且有相關事證,足認他涉犯上開兩罪名之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貪汙金額恐破百萬,26日兵分多路前往10處搜索,並帶回黃的父母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訊後其中6人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則遭聲請羈押,但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已研議抗告。至於黃紹庭在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27日才錄影片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畏罪潛逃,29日下午2點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隨即遭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
涉浮報助理費!黃紹庭返台即遭拘提 檢方聲押禁見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檢調26日前往搜索其住處及服務處等地,帶回黃紹庭父母及服務處人員等,卻不見黃紹庭蹤影,而他也被鄰居目擊於搜索前一小時帶著行李出門搭機前往廈門,29日回台後檢方立刻拘提,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高雄地檢署26日上午兵分多路,搜索黃紹庭住處、服務處、議會辦公室,將其父母、妻子、服務處人員等17人帶回,並查扣相關證物,但黃紹庭本人卻在搜索前一小時搭機前往廈門,遭質疑是畏罪潛逃。對此,黃紹庭發聲明表示,前往廈門是既定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等情事,也強調他在第一時間就已致電檢調說明行程並獲理解,處理完畢就會回國到案說明,文末他也聲稱自己沒有浮報助理費,更不曾侵占公款。黃紹庭29日搭機返台後隨即遭拘提,30日0時許移送地檢署複訊,面對媒體提問「去廈門有什麼目的」等提問均未多做回應,僅提醒記者「小心、小心」。檢方漏夜複訊後,凌晨4時許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涉貪助理費喊合法!黃紹庭「出境逾72小時」遲未返台到案
高雄市國民黨市議員黃紹庭遭爆涉嫌「詐領助理費」,檢調周四(26日)上午大動作展開追查,但黃紹庭當天一大早就已搭機出境,遭外界質疑有潛逃疑慮,事後他也發聲強調,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只是距離傳訊至今已逾3天之久,卻仍不見黃紹庭到案說明。針對黃紹庭疑涉詐助理費一案,檢調26日兵分多路前往黃紹庭的服務處、住處等地點搜索,並帶回其雙親、妻子與服務處人員共17人,偵訊後其中6名被告遭裁定交保候傳,包括黃紹庭父母在內的10人則被請回,而一度遭到聲押的服務處周姓副主任,後續也被裁定無保請回。不過此案的關鍵人物黃紹庭,卻在檢警展開搜索當天「飛赴大陸廈門」,引起外界懷疑檢調內恐有「內奸」通風報信,才讓黃紹庭順利潛逃出境。對此,黃紹庭27日透過議會黨團跨海發出3點聲明澄清,第一、本人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等情事;第二、本人昨日在獲知遭搜索消息後,第一時間即已經主動致電檢調承辦人員說明行程,也獲得承辦人員理解。本人向檢調說明,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這也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第三、本人嚴正聲明,從政十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切勿抹煞勤懇認真問政的民代名譽及清白。除了發布聲明外,黃紹庭也上傳影片自證清白,再次重申絕無逃亡或事先知曉情報等情事,強調近一兩日事情辦完後,將以最快速度返國並向檢調說明案情,不過檢調展開搜索至今已超過72小時,黃紹庭遲遲不見現身,究竟是在打拖延戰術還是真的有事耽擱,仍待雄檢下一步動作。
涉嫌浮報助理費卻出境 黃紹庭發聲明:絕無畏罪潛逃犯意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嫌浮報助理費,黃紹庭的父母親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被帶回偵訊,其中6人交保、1人聲押,檢調26日上午前往黃紹庭住處和服務處搜索,卻不見黃紹庭蹤影,據傳他在搜索前1小時已搭飛機出境,目前人在廈門。對此,黃紹庭27日發聲明指出,他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絕無畏罪潛逃犯意。黃紹庭聲明如下:一、本人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等情事。二、本人昨日在獲知遭搜索消息後,第一時間即已經主動致電檢調承辦人員說明行程,也獲得承辦人員理解。本人向檢調說明,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這也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三、本人嚴正聲明,從政10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切勿抹煞勤懇認真問政的民代名譽及清白。最後,本人與助理們皆全心全意、競競業業,努力地幫高雄市政及市民服務,如近日提出的高鐵南延進高雄市區等重大議題,完全是福國利民的主張及良善建議。呼籲檢調應早日查明真相,還本人清白!
快訊/疑詐領助理費!黃紹庭涉案「急飛廈門」首回應:既定行程非畏罪潛逃
高雄市國民黨市議員黃紹庭遭爆涉嫌「詐領助理費」,檢調昨(26日)上午大動作展開追查,兵分多路前往黃紹庭的服務處、住處等地點搜索,共帶回其雙親、妻子與服務處人員等17人,但黃紹庭當天一大早就已搭機出境,外界質疑恐有內鬼通風報信,對此,黃紹庭也發出聲明回應了。捲入詐領助理費弊案,目前人在中國大陸廈門的黃紹庭,今(27日)下午也透過議會黨團跨海發出3點聲明,第一、本人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等情事;第二、本人昨日在獲知遭搜索消息後,第一時間即已經主動致電檢調承辦人員說明行程,也獲得承辦人員理解。本人向檢調說明,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這也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第三、本人嚴正聲明,從政十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切勿抹煞勤懇認真問政的民代名譽及清白。黃紹庭強調,他與助理們皆全心全意、競競業業,努力地幫高雄市政及市民服務,如近日提出的高鐵南延進高雄市區等重大議題,完全是福國利民的主張及良善建議,呼籲檢調應早日查明真相,還他清白。
京華城案「關鍵共犯」邵琇珮訊後請回!限制出境、住居
台北地檢署追查京華城弊案,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昨(2)日被裁定無保請回,卻意外爆出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是共犯,涉圖利罪。昨日北檢對邵琇珮進行搜索、約談,今日凌晨4點請回,並且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邵琇珮為台大建築城鄉研究所碩士,曾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也是北市府重要的都市規劃主力,目前任職都委會執行秘書。今年8月中旬,她請假去日本玩兩周,預定2日回台,此前從未被約談,北檢卻在裁定書中稱,「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是依檢方所提出聲押資料所採有串證理由之一。」邵琇珮反駁自己沒有畏罪潛逃,是檢方沒有約談她。北檢認為,邵琇珮跟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有相互配合、不實陳述的動機可能,是案件「關鍵共犯」,因此2日以貪污罪被告身分約談,經廉政署訊問後,昨晚移送北檢複訊,於今凌晨4點訊後請回,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北檢日前羈押彭振聲及柯文哲,昨日北院裁定書指出,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相關證據支持,該罪名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有羈押的必要。至於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法官判定他尚未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裁定無保請回,對此,北檢將提出抗告。
京華城弊案「關鍵共犯」邵琇珮被傳畏罪潛逃 廉政署應訊後移送北檢
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涉貪汙罪嫌重大,今(2日)遭羈押禁見。裁定書還指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疑是關鍵共犯,「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不過,邵琇珮先前有依規定請假,並非畏罪潛逃,為了釐清案情,今日上午已前往廉政署應訊,稍早被移送至北檢複訊。北院裁定書指出,彭振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相關證據支持,該罪名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有羈押的必要。北院表示,共犯應曉薇和沈慶京在訊問中均否認犯行,並因有串證之虞而被羈押禁見;邵琇珮疑因涉嫌畏罪潛逃,更加顯示彭振聲與其他共犯可能配合作出不實陳述的動機。據悉,邵琇珮為台大建築城鄉研究所碩士,曾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也是北市府重要的都市規劃主力,目前任職都委會執行秘書。對此,台北市都委會表示,邵琇珮從8月19日起請假至8月30日,是去年已排定的年度旅遊計畫,並非畏罪潛逃,日前已如期回國。另一方面,邵琇珮今日上午配合前往廉政署應訊,稍早被依被告身分移送北檢,由檢察官進行複訊。
京華城弊案「關鍵共犯」邵琇珮遭疑畏罪潛逃! 已抵廉政署應訊中
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涉貪汙罪嫌重大遭羈押禁見,裁定書指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疑是同案共犯,疑涉《圖利罪》畏罪潛逃出國,北檢目前已指揮廉政署將她約談到案,稍晚邵琇珮將已被告身分移送北檢複訊。據了解,邵琇珮為台大建築城鄉研究所碩士,曾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也是北市府重要的都市規劃主力,目前任職都委會執行祕書,根據內部人士透露,邵女於2020年10月12日主持一場京華城案關鍵學者專家諮詢會後,使得京華城案的容積率逐步確定為560%,她可謂是讓「方案四」設計成形的關鍵人物,這可能是檢方有意約談邵女的主因之一。裁定書指出,彭振聲遭羈押原因,其中一項是因「關鍵共犯」邵琇珮疑畏罪潛逃,由於她與彭振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因所圖利益及賄賂金額龐大,有足夠的理由與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因而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市都委會表示,邵琇珮從8月19日起請假至8月30日,是去年已排定的年度旅遊計畫,並非畏罪潛逃,她目前已如期回國,至於2日因有事未到班,但已向政風單位回報。
彭振聲遭羈押禁見原因曝光 北院:共犯涉嫌畏罪潛逃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涉入京華城弊案,被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也於今(2日)凌晨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則羈押禁見。據了解,彭振聲被羈押的原因之一是共犯邵琇珮涉嫌畏罪潛逃。據了解,北院裁定書指出,彭振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中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相關證據支持,該罪名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有羈押的必要。彭振聲被羈押的原因之一是共犯邵琇珮涉嫌畏罪潛逃,邵琇珮曾擔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是京華城案審議的都委會執行祕書。北院認定,彭振聲作為台北市副市長及都委會主席,扮演了此案中的關鍵角色,對案件內情瞭若指掌,且與其他共犯具有相似利益。北院表示,共犯應曉薇和沈慶京在訊問中均否認犯行,並因有串證之虞而被羈押禁見。邵琇珮則因涉嫌畏罪潛逃,更加顯示彭振聲與其他共犯可能配合作出不實陳述的動機。北院認為,彭振聲涉及的罪名重大,且所獲圖利和賄賂的金額極為龐大,因此本案對國家行使刑罰權具有極高的公益性,且由於案件中的犯罪行為隱密,蒐證困難,涉案人數雖少,但均為要職,具備相當的財力和影響力。為防止彭振聲與其他嫌疑人串供,法院認定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與通信。彭振聲律師李岳洋則在結果出爐後受訪表示,彭振聲本人對於結果感到非常訝異,心情也覺得非常難過,將提出抗告。
遭指「關鍵共犯」!邵琇珮昨已回台 傳LINE給李四川喊:依法請假、沒有畏罪潛逃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北院2日凌晨諭知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無保飭回,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羈押禁見,另有同案共犯邵琇珮(北市都委會執秘)因畏罪而潛逃中。而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邵琇珮已在昨(1)日回台,身兼都委會主委的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也證實此事,對方今(2日)早亦傳LINE稱「沒有畏罪潛逃」,是檢調沒有約談。北院指出,彭振聲案發時同時是台北市副市長、都委會會議主席、本案PM即專案管理人,於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之召集人,勘認彭是本案上層及關鍵角色,對於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除此之外,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被指為京華城案共犯,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北院因此勘認彭振聲與本案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情形,並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考量本案仍有諸多事實未明,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且本案所涉罪名重大、所圖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因此裁定彭振聲羈押禁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台北市議會京華城案調查小組召集人游淑慧更在臉書上透露,「這2天我說有位關鍵證人還沒回國,指的就是邵琇珮,她是現任都委會執祕、前都發局總工程司」自己5月閱卷開始後,發現對方角色特別,在進行訪談後,便直接私下通報市府預警此人。游淑慧表示,8月26日邀請彭振聲來議會約談時,也特別要求邵必需要來交叉對證,結果發現她已請兩周休假,「上周我才去電廉政人員更提醒她會不會不回來?沒想到早上看到檢察官昨晚新聞稿,說她畏罪潛逃。唉」。而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稱,邵琇珮向台北市政府請假出國去日本玩,時間為8月17日至9月1日,也已在9月1日回國。都委會主委李四川則證實,邵琇珮本就依規請假到9月1日,人已經回台,檢調1日也沒有做約談動作李四川也提到,邵琇珮2日早上6時3分傳LINE給他,表示自己是依法請假到9月1日,目前人已經回台灣,是檢調沒有約談,「我(邵琇珮)沒有畏罪潛逃」,邵琇珮也表達會與北市政風處另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