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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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移植中心遭搜索 2醫師涉「器捐登錄不實」各10萬元交保
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移植中心19日遭檢警搜索,施姓、張姓醫師等4人被列為被告,另有3名證人接受調查。士林地檢署指出,檢方偵辦相驗案件時發現異常,施男等人涉嫌於2025年間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事項,全案朝偽造文書罪方向偵辦。施、張2名醫師經檢察官複訊後,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2名被告請回。士檢表示,檢察官19日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依法搜索施男等人位於台北市的1處辦公處所,並查扣相關證據。施男、張男等4人接受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均涉嫌觸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嫌。訊問結束後,檢察官諭令施姓及張姓醫師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2人則請回。據了解,檢警當天共帶回7人,包括施、張2名醫師以及護理師、社工等4人列為被告,另外還有3人以證人身分接受調查。士檢說明,檢察官是在辦理相驗案件過程中發現異常,進而查出施男等人涉嫌於2025年間,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事項。目前相關案情及個別人員涉案程度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檢方將持續偵辦,以查明事實並依法處理。至於案件涉及的具體內容,目前檢方對外說明僅限於相驗案件發現異常,以及4名被告涉嫌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包括器官捐贈者死亡原因、器官摘取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系統內究竟登載哪些不實事項,現階段仍有待檢方後續調查釐清。三總則針對檢警搜索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院內相關人員均配合檢調調查,並稱案件並無外界揣測涉及「器官類移植」弊案內容,同時呼籲外界不要恣意解讀,以免造成誤導。士檢稍晚公布偵辦進度時則指出,被告等人涉嫌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事項。不過,目前檢方並未進一步公布涉案不實登載的具體內容,相關事實仍待司法調查確認。根據三總官網資訊,移植醫學部設有器官捐贈暨移植作業審議會,由院長擔任主任委員,教學、行政副院長及外科部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共同決策器官捐贈相關重要事務,並由執行祕書負責執行、督導及協調各單位實際運作。相關作業另由移植小組、加護照顧小組、腦死判定醫師、社工人員、專職協調師及後勤支援小組分工,負責器官勸募流程、捐贈者加護照顧、器官摘取與運送、家屬照護、受贈者移植後追蹤與登錄,以及捐贈者術後登錄等後續工作。
租屋全面實登!內政部揭4大影響 專家怒:騙外行
內政部長劉世芳昨(24)日報告租賃市場專案,提及100%透明化可能造成4大影響,引來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砲轟「騙外行」,質疑房屋交易市場就能全面實登,並逐一反駁其謬論,甚至強調不申報與登錄不實有法可管,前者最高罰15萬元,不改可再罰最高100萬元,而後者甚至涉及《刑法》,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內政部長劉世芳昨日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租賃住宅市場透明化之現況及展望」專案報告,表示做不到100%租賃市場透明化,若全面實價登錄,可能造成「租賃契約短期化」、「實際租金查核困難」、「資訊失真風險」與「市場衝擊」等4大影響。「內政部在騙外行!」吉家網董事長暨房仲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對此砲轟,交易市場全面實登就能,租賃市場全面實登為何不能?衆所皆知房市交易市場實價登錄自2012至今已實施12年,不但詳細門牌全都揭露,對於面積、價格、車位、公設、特殊交易等細項都有詳細記載,對促進交易速度與健全交易制度有極大貢獻。但在立法當初也是經過業者、屋主強烈反對,李同榮指出,當初反對者的理由不外乎刻意隱瞞、登記不實、影響交易意願與供給等,這些理由剛好與內政部提出租賃全面實登的4大困難不謀而合,不同的是內政部不針對租賃全面實登的好處著想,卻搖身變成站在業者、屋主、投資客、房東的立場去反對,「有困難就不做,那我們要政府為我們做什麼?」對於「造成租賃契約短期化」,因房東擔心租金資訊公開導致未來租金談判受限,可能會傾向縮短租賃期限,使租客面臨租約不穩定的風險。李同榮直接嗆道「這是哪門子邏輯?」租約穩定是房東房客共同期盼,租金透明就會影響房東漲價心理,不會是政策造成,也不會是全面實登造成,房租能不能轉嫁是市場供需問題,縮短租約並不見得對房東有利,房客每年都換,光空置期就損失1成以上的租金收入,誰會想縮短租約?內政部長指出租賃市場全面透明化恐造成租賃契約短期化問題。(圖/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第二點的「租金查核困難」,在於目前部分租賃交易以現金支付,或因房東未依法申報租金收入,導致租金資訊可能與實際狀況有所落差,影響數據的準確性。李同榮也質疑,「那交易市場實登不就要廢了?」還明白指出,不申報與登錄不實是有法可管的。依照《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未依限申報登錄資訊、申報登錄價格或交易面積資訊不實,得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經處罰2次仍未改正者,按次處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第三點「資訊失真風險」,若房東與租客私下協議,登錄不實租金,可能造成租金資訊失真,影響市場參考價值。李同榮也點出同樣有上述的法可管,此外,若蓄意登錄不實的房東與房客,還會涉及 《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罪」、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甚至第339-4條「加重詐欺罪」等,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的有法可管,還會擔心市場資訊會有失真風險?」最後是「市場衝擊」,若實價登錄導致房東擔心租金收入被稅務機關追查,可能不願對外公開交易,甚至減少房屋出租供給,進而影響市場運作。李同榮也反駁道,「房東會因實登而怕被稅務機關追查,就會冒被重罰而不實登?甚至不出租跟自己收入過不去?那交易市場不就一堆人因怕實登而不賣房子?」他認為真正問題出在供需,怕供需失衡就應廣建社宅擴大供給,才是治本之道。李同榮認為解決租屋問題應廣建社宅擴大供給。(圖/李同榮提供)李同榮最後嚴正指出,建議主管機關應勤做功課多聽建言,就算有困難也應設法排除,否則租賃市場資訊不透明導致租賃黑市橫行,對多房房東減免囤房稅等於間接鼓勵囤房,租賃政策之敗壞也到極點。當今之計,除全力廣建社宅提高供給外,李同榮更建議,應立即修法推動租賃全面實價登錄,藉資訊透明化配合執行力,徹底剷除租賃黑市,健全租賃市場,才是全台100多萬名租客之福。 水岸景觀失靈? 「這河畔豪宅」轉手賠售近千萬 1500萬想住蛋黃區! 雙北「這幾區」有機會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台中18警涉嫌「白單改紅單」!涉案警員遭停職 再傳2高階警官被約談
台中地檢署偵辦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白單改紅單」案,繼去年(2024)傳訊35名官警,第一波偵結起訴18人,近日傳出又有2線4星、3線1星高階警官陸續遭傳喚,其中1名原任副分局長的警官還被調回局本部,另一人則是以證人身分協助釐清案情後請回。台中市第六分局西屯所警員,被發現將違規逕舉「白單」,改開成罰款較低的當場舉發「紅單」,因此被認為登錄不實,去年9月及12月間,檢方二度發動搜索,一舉帶回35人,其中太平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西屯所巡佐李科甲被羈押,檢方也在去年底起訴李科甲等18人,市警局也將涉案警員停職。該案涉案層級最高為目前仍在押的前太平警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未料之後傳出還有1名副分局長遭檢方傳喚,7日檢方再傳喚局長室李姓主任,訊後請回;倆人1為2線4星的副分局長,1為3線1星高階警官,警階皆較金桂明更高。
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案 建商董座認罪捐600萬換緩刑
日前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涉貪案,首次開庭時,陳凱凌認罪,但同案涉嫌以購屋名義與建商合議超貸部分的被告建商陳福成,卻否認犯罪,並聲稱自己對陳凱凌購買房產的事毫不知情,至7月10日再次開庭時,陳福成才認罪,台南地院31日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陳福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600萬元。陳凱凌被控在2021年8月10日前,看中台南市中西區新建案工地的一處成屋,並與建商、代銷議價2168萬元,但陳凱凌卻要求多貸款以支付裝潢費用,建商陳福成與代銷商翁東明,明知違反房屋實價登錄之規定,仍配合作價為2568萬元,使陳凱凌在扣除自備款尾款、契稅及及代書費後詐貸取得296萬餘元,3人共同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被南檢併案提起公訴。去年12月23日陳凱凌也被南檢檢察官聲押獲准,依涉貪汙、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起訴,4月20日移審後法院裁定延押3個月。而同案被告陳福成、翁東明,也被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起訴。6月27日南院開庭,陳凱凌與翁東明皆認罪,但陳福成卻否認犯罪,並稱自己未與陳凱凌與翁東明兩人共謀詐欺取財,對陳凱凌購買台邦房產過程也毫不知情。至7月10日再次開庭時,陳福成突然向檢方要求協商認罪,並承認涉犯使公務員登錄不實、3人以上詐欺取財罪,同時希望優先將600萬元交給犯罪被害人協會基金做公益。據判決理由指出,此案經檢察官與被告陳福成於審判外,就願受科刑的範圍達成協商合意,加上被告已認罪,法院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的範圍內判決。而雖然陳凱凌在6月27日首度開庭時,全部認罪也願意繳納犯罪所得、做好入獄服刑準備,並希望能停止羈押,但在合議庭審議後,仍裁定陳凱凌自7月20日起,延長羈押2月,至於陳凱凌涉案部分,法官另擇期再審。
涉接受廠商性招待、喝花酒!前台南市官員認罪求交保
前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被控涉嫌接受廠商性招待、喝花酒、索賄180萬元,台南地院27日首度開庭時,遭收押逾半年的陳凱凌當庭認罪,並稱已做好入獄服刑的準備,主動表示願意繳回不法所得180萬元,請求法官讓他交保,並從輕量刑。陳凱凌的律師蘇清水說,陳凱凌從去年12月23日羈押至今,除在偵辦中自白,移審也坦承犯行,並願繳回犯罪所得,誠心悔過,陳一直是公務員,雖犯重罪,但無逃亡之虞,希望讓他在能力範圍內具保,以便處理家裡的事,並做好入獄服刑的準備。受命法官王鍾湄表示,將與合議庭商議後裁定。檢方指控,陳凱凌從2020年1月21日起擔任南市經發局長,對七股科技工業區、沙崙科學園區等工業區開發案具有規畫及決策權。由於先前他擔任桃園大眾捷運公司總經理時,認識從事營建工程的黃姓業者,對方有意參與七股工業區開發計畫相關工程,循線找上陳幫忙。但陳竟趁機向黃索賄180萬元,另6度接受喝花酒、性招待,獲取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不法利益共14萬2200元,但陳事後卻未提供協助,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另外,陳購買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某大樓時,也被控與台邦建設董事長陳福成及鼎立代銷負責人翁東明涉嫌浮報房價交易400萬元,藉此向銀行超貸296萬元,3人涉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對此,陳凱凌、翁東明都認罪,但陳福成僅承認房屋交易實價登錄不實,否認配合陳凱凌向銀行詐欺,要求與檢方進行審判外協商;公訴檢察官則表示,將與起訴檢察官討論決定。
實價登錄秒懂1/新制7月上路 登錄不實買賣雙方一起罰
實價登錄自2012年實施至今,使購屋民眾便於了解市場行情,為促使房地產交易資訊透明,「實價登錄2.0」即將於7月1日上路,相較以往地政士、仲介業等角色吃重,新制實價登錄責任不僅回到「買賣雙方」身上,除此之外,申報登錄時間改為過戶一併辦理,同時也讓「逾期申報」及「資訊不實」的罰則更加明確。實價登錄原本美意是希望促進房地產資訊透明化,達到平抑房價效果,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少業者鑽政策漏洞創造出許多讓實價變虛價的手法,最常見的是AB合約、以低報高,登錄偏高假成交行情,進行超貸,還能降低房地合一稅,或是刻意拉抬價格,藉此賺取更高的差價。此次實價登錄新制,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成交資訊,提升資訊的正確性,也把登錄不實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優美地產企研室主任林哲緯指出,新制「責任歸屬」與「申報時機」的調整,除了避免因「買賣方」造假價格歸責地政士、經紀業的狀況,同時增加實價登錄的即時性。林哲緯強調,過去從交易到揭露在網站上,大多落後2到3個月,因此無法即時反映行情,但在新制規定下,實價申報時機,改與過戶時一同辦理,價格揭露可望提早1個月,將能提供民眾更即時的價格參考依據。未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之責,需與購屋者共同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內政部也特別提醒,如果申報書「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3項價格資訊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長虹建設董事長李文造認為,實價登錄對居住正義及稅收有幫助,新制主要影響的是小建商,上市櫃公司沒有這個感覺,一直都是照實登錄,剛開始實施時影響較大,現在久了習慣就視為正常發展。(資料來源/台灣房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