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監執行
」 陳盈潔 入監 通緝 執行 台中
老婦殺癱瘓兒獲特赦 律師提「2舊案」最終都入獄:唏噓啊
台北市一名80歲林劉老婦長年獨自照顧癱瘓在床、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2023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遭判刑2年6月定讞。總統賴清德於今年農曆年前核准特赦,免除其發監執行。對此,律師王至德提及過往2件類似的案例,並分享自身看法,直呼「唏噓啊」。林劉老婦的兒子在嬰兒時期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從此癱瘓在床,仰賴母親照料生活起居至少50年。法官在判決書上記錄:「長年臥床的被害人身形竟能與一般成年男子無異,衣著乾淨整潔,皮膚亦無褥瘡,可得見被告長年費心照料兒子」。然而,老婦在2023年4月確診新冠肺炎,自認身體不佳、年事已高,兒子病況也無起色,且她心臟裝有數根支架,又曾跌倒骨折,深感心力交瘁;5月12日就趁看護離開兒子房間時,將裝有1萬元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隨後摀住兒子口鼻致死。法官在判決書裡建請總統特赦,而賴總統目前也已頒布特赦案。針對此事,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老婦獲得特赦沒什麼爭議,但同時感嘆2020年時,一名79歲陳姓老翁同樣照顧患有先天重度腦性麻痺的女兒50年,最終因不忍女兒受苦而結束其生命,雖然法院同樣判處2年6個月徒刑,但該案未獲得特赦機會。對於不同的結果,他直呼:「唏噓啊」。另外,王至德也提到1993年發生的「鄧如雯殺夫案」,他認為鄧女長期遭受丈夫家暴與性侵,甚至為了保護弟妹、小孩才選擇動手,是最應該得到特赦的人,但最後仍入獄服刑。他表示,鄧如雯的案子光是輕描淡寫列出其過往,都讓人覺得很窒息般可憐,但他至今仍不解這樣的案子,最後還是沒有得到特赦。
8旬母悶殺癱瘓兒獲總統特赦 律師感嘆:實際上已坐50多年的牢
台北市80多歲的林劉龍子,長年照顧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導致癱瘓在床的兒子逾50年,因憂心自己離世後無人接手照護,最終悶殺兒子,遭判刑2年6月定讞。總統賴清德於12日農曆年前核准特赦,採「免刑不免罪」方式,免除其發監執行。對此,律師李怡貞也發表看法,「其實老媽媽已經實際上坐了五十多年的牢了。」賴清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行使總統職權,批示同意特赦林劉女士。此案於1月16日定讞後,經審理法院與多位立法委員建請特赦,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案件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賴清德指出,林劉女士長年承擔極重度身心障礙子女的照護責任,時間超過50年。2023年間,她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高齡與長期壓力交織下釀成悲劇。他表示,在審慎考量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決定以免刑不免罪的方式回應個案的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在司法體系之外的補位機制。此項特赦決定於農曆年前公布,引起社會討論。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到這個新聞真的會想哭」,認為總統選在過年前特赦老母親,令人感到細膩與溫暖。她指出,這名母親實際上已「坐了五十多年的牢」,最後要親手送走自己照顧這麼久摯愛的兒子會有多掙扎與痛苦,沒有當媽媽真的無法體會。李怡貞也提到,案件於1月16日定讞後,不到一個月即完成特赦流程,「真的揪甘心」。她在貼文中感謝賴清德總統,這項決定讓人感受到法律制度在特定情境下仍保有彈性與溫度。
賴清德批示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 免除發監執行
賴清德總統今(12)日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悲劇,情堪憫恕,決定以「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郭雅慧說明,林劉龍子長年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之子,承擔照護責任逾五十年。112年間,其本人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經司法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已於115年1月16日定讞。郭雅慧進一步說明,本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廣泛同情,審理法院及多位立法委員均建請總統衡酌特赦;《赦免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本案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總統在審慎考量案件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認為林劉龍子雖涉犯重大罪名,但其行為係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極端悲劇,情堪憫恕,決定對劬勞守護病兒的年邁老母採取「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最後,郭雅慧強調,政府將以此案為鑑,把「長期照顧」視為重要人權與社會安全議題,除研議相關修法外,也將透過精進長照3.0政策,持續強化家庭照顧者的支持網絡,接住每一個需要協助的家庭。
台中土風舞師遭刺8刀插管救回!張嫌發監前50分鐘前行兇 闖國道被撞斷腿
台中市大雅區29日上午發生一起持刀攻擊事件,63歲李姓土風舞女老師在公園前遭35歲張姓男子持刀猛刺8刀,頸部等多處重傷,緊急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搶救。院方30日表示,傷者經清創與縫合手術後,已轉入加護病房觀察,目前生命徵象穩定、意識清楚;更引發外界譁然的是,張男因先前毒品案件判刑確定,原訂當日上午8時50分須至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卻在發監前約50分鐘犯下這起殺人未遂重案。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中港澄清醫院說法,李女傷勢嚴重,所幸未傷及重要器官,經緊急處置後病況逐步穩定,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持續觀察與治療。院方也特別感謝消防救護人員第一時間到場,立即進行壓迫止血處置,為後續醫療爭取關鍵時間。行兇後逃逸的張姓男子,隨後徒步闖入國道,途中遭行經車輛撞擊倒地,一度造成國道車流嚴重回堵。警消獲報後將他送往台中榮民總醫院救治。院方表示,張男雙側大腿骨折,全身多處挫傷,目前意識清楚、生命徵象穩定,後續將視傷勢評估安排手術治療。警方調查,案件發生於29日上午8時左右,地點在台中市大雅區龍善二街一處公園前。李女與張男疑因生活噪音問題發生口角,張男隨即持刀攻擊後逃離現場,相關行兇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進一步查出,張男2023年間因種植並販售「火麻」活株遭警方查獲,檢警認定火麻屬於大麻,依毒品罪嫌起訴,經台中地方法院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上訴至最高法院均遭駁回,全案確定。原本應於案發當日上午報到發監執行,卻在入獄前犯下本案。此外,警方也掌握,張男案發前曾在網路發表長文,指控司法不公,並抱怨生活周遭噪音問題,內容言詞激烈,甚至出現威脅性語句。案發前約兩週,他也曾向法醫高大成求助,希望對方為其毒品案件背書,但遭婉拒。相關言論是否與犯案動機有關,警方仍持續調查釐清。
通緝犯期滿續押! 北所漏看羈押裁定「把人放了」隔天才發現
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涉及毒品、傷害與妨害自由等多案遭到通緝,2024年被逮捕後入監服刑。今年10月25日其中一案服刑期滿,新北地院在服刑期滿前召裁定續押。不料,台北看守所竟在25日刑滿當天放人,直到隔天聯絡不到許男,才驚覺「誤放人」。對此,北所表示「深表歉意」,並承諾會加強同仁的教育訓練。據了解,許男身上有多起案件,包含毒品、傷害、妨害自由、竊盜等案。2024年遭逮時採尿還驗出毒品陽性反應,因此再被起訴一件毒品案。之後許男的案件陸續發監執行,10月25日是其中一案的期滿日,不過因許男有2度逃亡紀錄,新北地院審理他的妨害自由案時,於10月23日召開羈押庭並裁定續押,避免許男再度脫逃。沒想到,台北看守所未登載這項羈押裁定,於10月25日照表釋放許男,直到10月26日聯絡不到許男時才驚覺不對勁,緊急通報新北地院與相關機關。10月27日,新北地院發布拘提令,並通知移民署與海巡署實施出境、出海管制。10月29日,新莊分局將許男再度逮獲並送往新北地院,並於10月30日將許男押進台北看守所重新羈押。事後,台北看守所發聲明坦承疏失,表示因承辦人員未確實查明並登載羈押裁定,導致許男在刑滿時被錯誤釋放,「本所對此次人犯未予接押之疏失深表歉意」。所方指出,發現有異後已主動回報並配合警方將人逮回,也承諾將檢討相關人員責任、加強教育訓練,若有查到不法情事絕不寬貸,杜絕類此事件再次發生。
名醫將入獄1/沒借錢給公司卻要會計匯600萬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判1年8月定讞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2012年至2018年擔任光輝生命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一職時,明明沒借給公司1100萬元,卻要求不知情的會計人員從公帳匯款600萬元至其私人帳戶,遭檢察官以背信等罪起訴。士林地院依背信罪判處李光輝有期徒刑1年8月,並查扣犯罪所得600萬元,上訴遭高等法院在今年9月初駁回;至於他違反商業會計法的部分,士院雖判無罪,但高院改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由於背信罪依法不得上訴三審,李光輝將在一個月內發監執行。現年62歲的李光輝畢業於國防醫學院,後續更在英國雪菲爾大學攻讀精神醫學博士,其學成歸國後,常上電視節目分享專業意見,並在2011年成立光輝生醫公司,2015年更以癌細胞打入體內,證實免疫細胞抗癌有效,引發爭議,也因此打開知名度。然而李光輝卻涉嫌挪用公司公款,因此遭到檢察官依違反背信罪與商業會計法起訴。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李光輝在2012年至2018年間擔任光輝生醫董事長,為光輝公司處理事務人,但其明知在2012年或2013年間未借款1100萬元給公司,卻於2018年卸任董座後,以公司須償還向他所借款項為由,指示不知情的會計人員自公司帳戶匯款600萬元至其私人帳戶,導致公司損害。李光輝創辦光輝生醫,卻多次爆出糾紛,其因指示會計人員匯款600萬元至私人帳戶,被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圖/報系資料照)案件進入地院審理後,李光輝否認犯行,並強調當時確實有借款給光輝生醫,指示財務人員先匯款600萬元,是怕當時的詹姓董事長會侵占公款,而公司當時更還欠他800萬餘元。只是法院審查光輝公司2012年至2013年的財務報表與查核報告等資料發現,光輝公司對李光輝於2012年應付款最高餘額為586萬餘元,期末餘款為456萬餘元;2013年應付款最高餘額為456萬餘元,期末餘額為14萬餘元,均未見光輝公司對李光輝有1100萬元的應付款項,難認李光輝有借款給公司之事實。一審時,士林地院認為李光輝明知未借款1100萬元給光輝公司,卻僅因擔心詹姓董事長會侵占公款,就指示財務人員匯款600萬元至其帳戶,導致光輝公司損害,認定李光輝有損害光輝公司利益之意圖,具有背信之犯意及犯行,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其餘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李光輝否認背信罪犯行,也未賠償公司損失,因此贊成一審對其量處之刑度,確定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同時,再依照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罪,判處李光輝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此部分罪刑仍得上訴。對此,資深律師李巾樸指出,針對背信罪部分,法院對於刑度之裁量可謂相當「剛好」,但以過往案例來看應有緩刑機會,恐怕李光輝犯後否認犯行,又未與公司達成和解,賠償公司損失,才遭判刑確定。
躲藏7年大意了!詐欺通緝犯為「趕攤唱歌」當員警面闖紅燈 逃亡2700天就此破功
近日,一名逃亡7年多的詐欺犯42歲梁姓男子終於在台中西屯區落網。而他之所以暴露的理由,竟然是為了趕著去和朋友唱歌喝酒,於是違規跑過正值紅燈的斑馬線,為此引起轄區第六分局警方注意。面對警方盤查,梁男神色驚慌、又報出弟弟的身分資料希望能蒙混過關,但最終因長相與照片不符露餡,最終被帶回派出所準備發監執行。據了解,梁男在7年多因涉犯詐欺案件遭判刑,不想坐牢的他開始四處逃亡,因此被列為通緝犯。在逃亡的7年多、2700個日子以來,梁男始終保持高度警戒,鮮少外出,以避免遭到警方查緝。然而,在16日晚間,梁男為了參加朋友聚會出門,行經台中西屯區河南路三段與市政北七路口時,因為貪快闖紅燈通過馬路,被當晚正在執行臨檢勤務的第六分局何安派出所員警逮個正著,於是立刻上前攔查。面警方盤問,梁男一開始先求情,強調「朋友在等我,我要趕去唱歌」,希望警方能夠通融。不過在面對警方詢問時,梁男神色慌張、全身發抖,而他報出的弟弟身分與自己的長相明顯不符,對個人資料背景也均模糊帶過或錯誤,由於梁男應對引起員警起疑,要將他帶回派出所釐清,此時梁男終於崩潰坦白,吐露真實身分。梁男感嘆,自己因為7年多來始終沒被抓到,於是慢慢放下戒心,沒想到終於因為在警方面前闖紅燈穿越馬路而暴露。事後,梁男被警方依法帶回派出所,準備發監執行。第六分局表示,交通違規行為對用路人均會造成重大傷害,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雲林詐欺犯假釋期間炫耀犯行影片 再度入獄不得假釋
雲林縣廖姓男子因詐欺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5月,入監服刑後今年1月23日假釋出監,卻拍片上傳網路高調宣稱自己詐欺26人,從受害人財損中分得300多萬元,但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此舉引發眾怒,經雲林地檢署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假釋,20日檢方表示廖男已到雲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殘刑,應沒有再假釋的機會了。27歲廖男因詐欺等案件入監後,好不容易爭取到假釋機會,卻於假釋期間,拍攝影片並在網路社交平台上發布,其內容惡劣、挑釁被害人、司法威信及社會良知,雲林地檢署本月15日晚間通知廖男到案說明,認其違反法定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依相關規定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假釋。法務部本月18日撤銷廖男假釋,雲林地檢署立即通知廖男20日上午10時到案執行,為防止逃亡,並商請雲林縣警察局啟動防逃機制,全程監控其動態。廖男自知難逃法網,20日上午至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殘刑1年11月10日。雲林地檢署表示,廖男在網路上宣稱他詐欺26名國人,從受害人財損中分得新台幣300多萬元、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且為了假釋,才賠償被害人部分款項,並提及想賺錢可以找他等挑釁話語。廖男的高調言論引發許多民眾怒火,大罵「太白目了,詐欺犯還這麼不知悔改」、「這應該是關不夠久,要關久一點」,廖男見情況不對,連忙再傳道歉影片到網路上,但大家仍無法原諒廖男挑釁司法、在受害者傷口上灑鹽的言行,也有立委針對此案在立法院質詢,批台灣詐欺犯太囂張了,要求相關單位嚴辦。
運毒重刑犯持假護照闖泰被捕 檢調後知後覺竟晚3月才通緝
綽號「大飛」的黃姓男子2020年間自泰國寄送夾藏3公斤的愷他命包裹至台灣,更找來收受毒包裹的人頭,遭警方查獲逮捕,並因運輸毒品被判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孰料黃男卻在發監執行之際,2024年偷渡前往柬埔寨,以不明方式取得假護照,再搭機轉往泰國,試圖持假護照闖關,卻遭泰國移民局一眼識破被捕。如今黃男今年5月在泰國服刑期滿,調查局預計將在12日下午押解返台;不過刑事局在去年6月1日接獲泰國移民局通報,而檢調對黃男的通緝卻遲至同年8月15日才發佈。據了解,黃男因運輸毒品案件,遭判有期徒刑10年6月定讞。眼看發監在即,黃男疑似為了不想坐牢,先是從台灣偷渡至柬埔寨,隨後再從柬埔寨搭機前往泰國,並從而申請精英簽證,不過黃男2024年5月31日入境泰國時所持有的護照,儘管個人資料都是自己的,卻因護照號碼與其個人資料無法對上而遭泰國移民局一眼識破,當場抓包其持有假護照被捕,同時在隔日6月1日通報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據悉,黃男運輸毒品案件為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與內湖分局共同偵辦,黃男被捕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並一路遭延押獲准,而黃男也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發回更裁,高等法院更一審裁定其自2023年8月22日起延長出境出海8個月。同年9月,更一審仍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0年6月,黃男不服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駁回其聲請,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黃男疑似不想再被關,竟在遭到境管期間,以不明方式偷渡前往柬埔寨,再搭機轉往泰國,2024年5月31日持假護照準備入境辦理精英簽證,好在泰國定居,卻遭到泰國移民局識破。不過根據調查局所發佈的黃男通緝時間,2024年5月31日黃男闖泰失敗後,調查局卻遲到同年8月15日才發佈通緝,並在泰國因持有假證照一事遭判刑入獄,直到今年5月服刑期滿,預計將在12日下午返抵台灣。
運輸毒品遭重判10年!男偷渡持假護照闖關泰國被捕 今遭押解回台
綽號「大飛」的黃姓男子2020年間自泰國寄送夾藏3公斤的愷他命包裹至台灣,更找來收受毒包裹的人頭,遭警方查獲逮捕。而案件進入台北地院審理後,黃男遭判刑確定,並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因運輸毒品被判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孰料黃男卻在發監執行之際,以不明方式取得假護照,2024年趁機前往柬埔寨再轉往泰國,試圖持假護照闖關,卻遭泰國移民局一眼識破被捕。而黃男也因此遭到判刑,如今其在今年5月在泰國服刑期滿,預計將在12日下午遭驅逐出境,返抵台灣,繼續他未完成的刑期。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先是在去年6月接獲泰國移民局通報,指出有旅客疑似使用台灣偽造護照,企圖自柬埔寨進入泰國。警方獲報後經清查比對資料,竟發現持有假護照的黃姓男子,其2020年至2021年間,以不明管道向泰國不明人士購買寄送約3公斤重的愷他命,為掩人耳目黃男甚至還將包裹夾藏,更付錢找來人頭戶方便提領包裹,但仍遭警方截獲。據了解,黃男的案件經移送至台北地院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0年6月,案件經上訴至最高法院後,黃男仍遭法院裁定維持原判,全案定讞,不得上訴。不過黃男卻仍不死心,先是未到遭到北檢通緝後,竟從不明管道獲得假護照,試圖柬埔寨進入泰國並從而取得精英簽證,儘管上面印有其個人資料,但其護照號碼卻有異,遭泰國移民局一眼揪出逮捕。黃男被捕後,因持用偽造護照在泰國服刑,今年5月服刑期滿,我國警方經與泰國警方溝通後,規劃於12日下午由刑事警察局駐泰國警察聯絡官偕同法務部調查局駐泰國法務聯絡官,共同押解黃男回台歸案。刑事局強調,臺泰雙方在本案中展現出高度執法默契與跨境合作能量,透過本次國際合作緝逃,對於企圖逃避我國司法追訴並潛逃至其他國家的重要外逃通緝犯,執行緝捕與遣返,展現我國警方強力執法及打擊罪犯之決心,未來將持續深化雙邊警政合作關係,打擊跨國毒品犯罪,確保兩國社會治安與人民安全。
策畫8台人遊泰「整團賣掉」!警方破獲人蛇集團 25歲首腦身背多項詐騙、洗錢前科
今日,國內傳出8名台人受「免費遊泰國」話術誘騙,被騙至緬甸苗瓦迪詐騙園區消息。如今更多事件細節曝光,原來這些人聽信人蛇集團「到國外合法賭場工作」、「到泰國開設銀行帳號」可獲得高額酬金等說法,才被誘騙往泰國,事後又被人蛇集團以每人60萬元價碼賣給詐騙園區、淪為豬仔。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2日宣布,已偵破策畫這起事件的人口販運集團,並將張姓主嫌5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令人驚訝的是,人蛇集團的張姓首腦年僅25歲,年紀輕輕就有多項詐欺、洗錢前科。更有媒體指出,當警方到張男彰化老家抓人時,張男阿公在一旁面無表情,似乎對孫子被抓已習以為常。據了解,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在2024年12月間陸續接獲報案,獲知有民眾遭誘騙前往東南亞工作後行蹤不明,疑有不法集團涉嫌人口販運及詐騙國人出國,遂與台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新營分局及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指揮偵辦。根據警方調查,25歲張男自2024年10月起,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招募53歲朱女和43歲洪男擔任招募員,以「到泰國賭場擔任開分員」及「申請帳戶」等理由,誘騙52歲陳姓、58歲胡姓和62歲沈姓等3名婦人以及5名年輕人前往泰國,並由34歲張男和41歲沈男送機與監控,確保眾人順利搭機。8人在泰國曼谷機場落地後,隨即被詐團人員收走護照,又遭詐團分子持槍押往緬甸苗瓦迪詐騙園區從事詐騙工作。後來,3位婦人因年紀大、配合度低、學習能力不佳等因素,導致工作成效不佳,詐騙集團遂向3人在台家屬勒索贖金。陳姓、胡姓2名婦人在家屬籌得40萬、65萬元後得以脫困、自行搭機返台並向警方報案。沈姓婦人家人則籌不出錢,所幸得到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協助救援,在今年3月14日搭機返台。專案小組在今年2月、3月分別前往台中市大里區、北屯區、西屯區及彰化縣員林市等地執行搜索,查獲主嫌張男等5人到案,並查扣現金18800元、手機、筆電、金融卡、存摺、健保卡及自然人憑證等贓物、證物。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張姓主嫌年僅25歲,身上已背有多項詐欺、洗錢前科,警方前往張男彰化老家逮人時,張男阿公也在現場,但面對大批員警上門逮捕孫子,張男阿公沒有太大反應,似乎對此已經習以為常,讓辦案員警直搖頭。事後,警方將張嫌5人依涉犯以詐術使人出國、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諭知張男以5萬元交保、朱女等3名嫌犯各以3萬元交保,另洪男另因妨害自由案遭判刑3個月,未到案入監而遭中檢通緝,檢方發監執行。
台南嚴懲酒駕 3男累犯都不准易科罰金
高雄本月初3天內2宗酒駕撞死人案,引起全民公憤,台南院檢最近對酒駕累犯都不予輕縱,檢方對2名4度酒駕累犯,法院判刑5月,檢察官都不准予易科罰金,直接裁處發監執行,2名被告向法院聲明異議全部被駁回。院方也對1名5度酒駕的陳姓男子,直接判刑8個月,可上訴。對執行檢察官不給予酒駕累犯易科罰金、裁定發監執行,南檢表示,尊重執行檢察官的決定,當事人得易科罰金或入監執行,屬檢察官的裁量權,該2名當事人4度酒駕,顯見罰金對他們已難收教化之效,因此駁回易科罰金聲請,讓他們直接入監反省。該2名當事人不服檢方裁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指檢察官不當指揮或家有重病老父待扶養為由,請求法官駁回檢察官裁定,法官審理後,支持檢察官裁定駁回異議,2名當事人都須入監執行。台南地院本月16日也對1名5度酒駕的陳姓男子判刑8月,不再給予易科罰金的空間,若判刑確定,陳男也須入監執行。判決指出,陳男是1名廚師,今年2月9日晚上在住處喝酒後,直至隔天下午4點多仍未退酒,騎機車追撞前車,酒測值0.52,第5度犯酒駕公共危險罪被法辦。法官認定,陳男5次酒駕,足認他對法律遵循意識及刑罰感應力薄弱,依法予以加重其刑,尤其他前4次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足見他有特別惡性,前次判刑7月入監執行毫無成效;他在本案審理時供稱,有5名未滿7歲的小孩要扶養,當庭請求輕判未被接受,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判8月,可上訴。
兒在麥當勞摔斷手…夫妻獅子大開口討7060萬 前消防員尪今入監
新北市消防局前科員蔡一郎與黃櫻惠夫妻檔,2017年因5歲兒子在麥當勞內的遊戲區玩耍時跌斷手,醫藥費僅6700元,卻向業者聲稱要檢舉消防設施不合格,獅子大開口索賠7060萬元,一審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刑1年2月。案件上訴至二審,高院改判蔡男6年6月徒刑、黃女5年2月徒刑。據悉,台北地檢署今天(2日)傳喚蔡一郎到案發監執行。回顧案情,蔡男和黃女的兒子於2017年間,由阿嬤帶到麥當勞裕民分店用餐,期間前往兒童遊戲區玩耍,在溜滑梯時不慎摔傷手臂,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醫療費用為6700元。蔡男和黃女當時因投資失利,積欠200多萬債務,遂心生歹念,利用民間企業不希望被舉發違規導致受到稽查的心態,獅子大開口。蔡男和黃女濫用職權登入「消防安全管理系統」,調查安檢資料,強行向麥當勞要求7060萬賠償金,之後甚至還以民眾身分去檢舉,找稽查小組施壓,逼迫麥當勞趕快和解。麥當勞不堪其擾報案,最後檢方介入偵辦,依恐嚇取財未遂等罪,提起公訴。蔡男和黃女一審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改判蔡男6年6月徒刑、黃女5年2月徒刑。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定讞;夫妻倆仍不符,一度聲請釋憲,但遭到駁回。據悉,新北地檢署近日委託台北地檢署執行蔡一郎部分,今天傳喚蔡男報到,並發監執行。
獨/搶救台商鄭文逸連兩敗 聲請評鑑最高法官和續行審判都遭駁回
台商鄭文逸炒作大同公司股票,狠撈12億5717萬多元,最高法院去年7月維持高等法院見解,重判13年6月徒刑,鄭文逸遭拘提到案,發監執行。不過律師界和司法界盛傳鄭文逸入獄後,除了透過媒體造勢喊冤,「律師團也同步展開會外賽、如同搶救雷恩大兵」,除了劍指當初判決鄭文逸有罪確定的最高法院受命法官江翠萍等人,把江送請法官評鑑,還聲請最高法院續行審判、停止執行和召開大法庭,不過皆遭法官評鑑委員會及最高法院駁回,鄭文逸及律師團凌厲攻勢為之一挫。在聲請評鑑江翠萍法官的部分,曾被稱人權法官的前最高法院法官的律師錢建榮,及被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罵為側翼的帥哥律師李荃和等人主張,二審重判鄭文逸具有多達至少14處違背法令事由,江翠萍逕依刑事訴訟法第380條規定「無害瑕疵」為由,駁回上訴,侵害其訴訟防禦權,危及正當法律程序;也沒適用增訂刑事訴訟法第211 條之1關於專業法律問題之鑑定程序進行審判;還不顧法律見解歧異,未提案到大法庭討論,因此請求評鑑江翠萍。不過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根據法官法規定,法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之事由;且憲法第80條明揭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干涉;司法自主性與司法行政監督權之行使,均應以維護審判獨立為目標,不得違反審判獨立原則,因此駁回本案法官評鑑,以免影響審判獨立。其次在聲請續行審判並停止執行及聲請提案大法庭的部分,鄭文逸的律師團陣容也很堅強,包括前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吳孟勳、前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前高院法官王國棟等3位律師。律師團主張:原審判決未及適用刑事訴訟法增訂之第211條之1規定進行審判程序,依程序從新原則,應撤銷原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審判,始能保障聲請人之聽審權。另外,本案有諸多法律爭議,卻未提案召開大法庭,即逕以程序判決駁回聲請人之上訴。此外,復有濫用無害瑕疵理論等嚴重違誤。律師團認為,本件判決係將鄭文逸合法之上訴誤為不合法之無效違法判決,自應回復原訴訟程序繼續審判,並停止執行。最高法院則認為,專業法律問題徵詢意見之制度早為司法實務所運用,且行之有年。此次刑事訴訟法增訂第211條之1規定,難認係新賦予當事人之訴訟法上權益,而應解為是鑑於專家學者就法律爭議所為之法律上意見,並非釐清事實爭議之證據資料,與鑑定(法定證據方法之一)之法律定位及功能有別,從而,刑事訴訟法第211條之1第1項雖於原審宣判後始公布施行,也未違反程序從新原則。此外,鄭文逸以有濫用無害瑕疵原則,侵害其訴訟權,有違憲疑義為由,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部分,已於114年3月20日以114年審裁字第297號裁定不受理。最高法院認為,鄭文逸的證券交易法案件,經最高法院以上訴不合法,而判決駁回確定,鄭文逸即無繫屬最高法院案件。卻主張最高法院裁判之法律見解產生歧異,且該聲請歧異提案與聲請繼續審判,兩者互有關聯,而聲請提案予本院刑事大法庭裁判,為法所不許,其聲請亦應一併駁回。
血緣詛咒?三峽警狂追200米逮通緝犯卻抓到他哥哥 「啊!也是通緝犯」於是帶回
近日,新北市三峽警分局員警在晚間執行酒駕臨檢時,意外發現一名疑似多年前因涉妨害性自主案遭通緝的蘇姓男子,於是立刻上前攔查,嚇得對方立刻拔腿狂奔,嘴裡還狂喊:「我不是!我不是!」雙方追逐約200公尺後,警方終於將這名男子壓制,尷尬發現「真的認錯人」,眼前這名男子只是蘇男的親哥哥,因此長相十分相似。好在警方接著發現,蘇男兄長同樣因傷害、酒駕等罪遭到通緝,因此仍將他帶回偵辦,也讓員警直呼:「這下沒有白追一場!」據了解,新北市鶯歌區一名現年46歲的蘇姓男子多年前因涉妨害性自主案遭判刑6年,發監執行時卻未報到,因此遭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半個月前,警方曾在鶯歌區又發現蘇男蹤跡,但他假意配合後突然推開員警逃逸,讓警方撲了個空。本月24日晚間,三峽警方在隆恩街一帶執行酒駕臨檢時,員警又發現疑似蘇男的蹤影,隨即上前展開追捕,沒想到該男子一見警察靠近,竟轉身就跑,嘴上還不斷大喊:「我不是!我不是!」員警則狂追200米,甚至還拿出電擊槍威嚇,最後總算將他壓制。男子在被逮後,向員警澄清自己並非他們要找的蘇男,而是蘇男的親哥哥。警方則發現,蘇姓兄弟倆外貌確實十分神似,因此烏龍認錯。不過經查後發現,這名已經50歲的蘇男兄長同樣同樣因傷害案及酒駕遭通緝,其中酒駕部分還需入監服刑2個月,可說是「誤打誤撞」逮到人,因此最終仍將他帶回偵辦。至於仍在逃的蘇姓男子,警方仍在全力追查其下落中。
5億高中生案判1年6月定讞! 夏男今發監入獄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日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離奇墜樓身亡。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始終拒絕認罪,二審維持一審1年6個月有期徒刑判決,全案定讞。據了解,夏男今(3日)就要發監執行。回顧案情,案件發生於2023年5月4日上午,夏男以「教你處理房地產」的理由,約賴男出門,隨後2人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接著相約住家喝酒,11時左右,賴男墜樓身亡。由於在這之前,賴男母親曾要求夏男父親將權狀交還給兒子,但對方不願意,怎料到接著又發生墜樓事件。因此賴男母親高度懷疑,夏男父親與其助理夏男知道兒子擁有大筆的房地產,加上近期有要求希望夏父返還權狀等事,夏姓父子才動了殺機。夏男在法庭上被問到有無結婚真意,居然反問何謂結婚真意,不想自己去定義要有多深的感情,結婚是他們的自由意識。之後被問到為何去找賴小弟,夏男竟回法官「你講這個就很好笑了」。全案經審理後,一審法官判夏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法官仍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台中地檢署指出,本案核屬社會矚目之敏感案件,本署分案後隨即啟動防逃機制,禁止受執行人出國、出海,並訂期執行,囑警送達傳票,如有逃匿情事,將依法拘提、通緝。據了解,夏男今(3日)就要發監執行。
朱學恒趕「9天連假前」監所報到 至少8名人獄中過年…豐盛菜色大公開
2025年農曆春節年假長達9天,是家家戶戶團圓的時候,不過犯罪的人,就無法和家人過年,包括羈押禁件在案的被告,除了涉入京華城案的相關人士,還有台北市精舍命案主嫌王薀、對前立委高嘉瑜施暴的林秉樞、捲性騷案的名嘴朱學恒等,只能在獄中過年,而監獄的除夕菜單也曝光了。台北地檢署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羈押禁見,4人被檢方提出抗告成功,繼續收押3個月。此外,還有毆打高嘉瑜入監的林秉樞,遭判刑2年9月,不過近日傳出在獄中命危送醫;北市精舍命案主嫌王薀,羈押期限到3月8日;名嘴朱學恒因酒後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確定,原本預計在2月4日上午發監執行,但他在農曆年前上班「最後一天」提早入監。至於獄中的伙食,根據台北監獄官網「收容人每日伙食」,除夕到初二的菜色相當豐富,且名稱充滿喜氣,包含吉利海鮮粥、福氣韭菜盒、燴長年菜、福來運轉佛跳牆、三元什錦粥、塔香迎春三杯雞、翠玉開陽白菜、福運糖醋雞柳、迎春羊肉爐等。
50歲「7寶辣媽」穿短裙戴黃金佛牌 與姊弟戀小男友賣稀釋毒品
苗栗縣50歲張姓女子與39歲黃姓男友涉嫌販毒,購入純度高的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後,稀釋賣出賺取1至2倍價差,台中市刑大追蹤張姓藥腳時循線逮獲身穿黑色短裙的張女,查扣市價近600萬元的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並逮獲黃男,將兩人依毒品罪嫌移送,檢方近日依偵結起訴。苗栗縣50歲張姓女子與39歲黃姓男友涉嫌販毒,購入純度高的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後,稀釋賣出賺取1至2倍價差,警方循線逮獲一襲黑衣短裙的張女。(民眾提供/潘虹恩台中傳真)台中市刑大偵六隊去年查獲54歲張姓犯嫌涉嫌毒品案,向上溯源發現張所持有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均由居住於苗栗地區的張姓女子所販賣。經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刑大偵六隊會同當地分局埋伏,在張姓藥腳住家周遭,發現一襲黑衣短裙,自行駕車前往販毒的張女。警方實施逮捕及搜索後,當場扣得毒品海洛因5包(毛重17.71公克)、安非他命3包(毛重24.3公克)、現金38萬元以及手機2支,另經張女同意,前往張女苗栗住家及車輛上查獲毒品海洛因22包(毛重335.98公克)、安非他命17包(計毛重1,627公克)、大麻1包(毛重3.5公克))壓鑄器1組等贓證物,推估市價近600萬元,並於張女住家逮捕共同販毒之黃姓男友。據查,張女無業且家有7位子女,與現任黃姓男友以販售毒品維生。兩人購入純度高的毒品後,稀釋賣出賺取1至2倍價差,比如海洛因1公克購入價1142元,可稀釋再賣出,市價約2500元左右,而安非他命1公克購入價430元,市價約2000元左右。檢察官並當場查扣張嫌所使用之轎車及所配戴的金項鍊、金手鍊、金戒指及黃金佛牌等,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張、黃2人因另案被判刑,發監執行,檢方近日依毒品罪偵結起訴。
稱「想先入監」躲4個月兵役!20歲役男未到案遭通緝 又被判2月有期徒刑
台中一名20歲方姓男子,本應在今年4月報到服役4個月,卻因無故未到遭函送偵辦。方男辯稱,因為自己想先入監服刑,所以才沒去報到,「我沒想過要逃避兵役」;然而,檢方調查發現,方男根本沒在2月到案,還遭到通緝,直至今年5月才被逮捕。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妨害徵集罪,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方男為役齡男子,今年3月12日台中市政府寄出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要求他在4月22日上午8時許,到台中里民聯合活動中心集合,前往台南大內陸軍步兵第117旅報到,服4個月兵役。3月18日,方男祖母簽收徵集令後,隨即轉交給方男,但方男卻無故未到場報到,超過入營期限5日,遭台中市政府函送法辦。偵訊期間,方男矢口否認犯行,還稱「因執行傳票先來,我想要先於2月7日入監服刑,所以沒有於4月22日報到服役,我沒想過要逃避兵役」。不過,檢方調閱台中市警方卷宗,發現方男並未依傳票期限在2月7日到案入監,導致警方拘提不到,後由地檢署發布通緝,直到今年5月8日才被逮捕歸案、發監執行。檢方認定方男「想先入監服刑」顯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法官審理也認為,方男無故未依規定報到,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有效管理,破壞國家徵兵制度執行公平性,再考量他自陳教育程度為國中畢業、家境勉持,最終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五款之妨害徵集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台中男租10房擺詐騙神器「月入600萬」 13人遭詐1500萬飛了
台中1名34歲陳姓男子1次租賃10間套房,擺放中國製的詐騙神器「DMT發話設備」,讓詐團狂削非法所得,他則能每月牟利高達600萬元,事後仍不敵法眼,刑事局中部打擊中心6月將陳男查緝到案,並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DMT發話設備為中國製,透過DMT機房將取得國內人頭電話卡插入該設備中,短時間內便能群發詐騙訊息,也被稱作詐騙黑盒子或詐騙神器,再加上設備能到處移動,因此也增加警方的查緝難度。陳男從中國購入DMT設備,成為詐團的配合業者,他先前委託林女租賃10間套房,藉此擺放詐騙設備,且遇設備故障時可與中國廠商連線,進行遠端遙控排除狀況,陳男採單一線路每個禮拜向詐團收取6000租費,因1台DMT含有32條線路,從滿租計算在扣除房租及人頭卡成本後,陳男每月能獲取600萬元不法所得。警方說明,刑事局中打4月間先將24歲林姓女共犯查緝到案,隨後擴大範圍搜索,往台南、彰化及台中等租屋處向上溯源追查,直到6月間逮獲主嫌陳男,並當場查扣8台DMT、Wifi分享器、遠端監視器、手機及電信門號資料等證物。警方表示,經調查,發現有13名民眾接獲詐騙電話上當受騙,損失高達1500萬餘元,全案詢後,警方依《詐欺罪》將陳男移送法辦,且因他另涉嫌偽造文書案的部分,遭判刑通緝,直接發監執行,林女則以2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