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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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職棒球星郭岱琦淪「渣男」!遭控棄養小孩、劈腿多女 還爆出財務糾紛
曾代表中華隊出戰世界棒球經典賽的前統一獅球星郭岱琦,退役後持續活躍於棒球圈,今年更組隊參加世壯運奪下季軍,看似風光。然而,《鏡週刊》接獲爆料,指他私下面臨多重爭議,包括感情劈腿、財務糾紛及未盡父親責任等問題,與公開形象反差極大。 據《鏡週刊》援引知情人士透露,郭岱琦經歷2段婚姻,與前妻及第2任妻子共育有3名子女,但離婚後屢遭指控未善盡撫養義務。其前女友A小姐向《鏡週刊》表示,3年多前她與擔任棒球教練的郭岱琦交往後,才發現他財務狀況堪憂,不僅積欠大筆債務,還常需她金錢接濟。A小姐更自掏腰包租下三房住宅,讓郭與其大女兒同住,但郭卻頻頻藉故外出,甚至要求她無償照顧孩子,最終更冷血提出分手。當A小姐因情緒崩潰吞藥尋短時,郭僅冷淡回應:「能否不要做傻事,是要逼死誰!」 感情方面,郭岱琦被指分手後迅速結識自稱喜餅公司前媳婦的王姓直銷高階幹部,2人低調交往卻對外宣稱僅是「事業夥伴」。今年3月,郭更被發現與1名李姓女記者於臉書以「穩定交往」關係放閃,他在貼文中甜蜜留言:「妳是上帝賜給我最美好的禮物!」未料這段對話也成為他劈腿的關鍵證據。 此外,郭的第2任前妻B小姐的友人也出面控訴,指郭婚後因投資失利負債累累,甚至遭球隊釋出,改行開Uber卻工作消極。B小姐父親曾出資協助他開設工程公司,卻因管理不善倒閉。離婚後,郭原答應每月支付5000元撫養費,卻長期拖欠,更被爆盜領兒子的疫情補助款,至今已2年多未探視幼子。 面對指控,郭岱琦全盤否認,強調王女僅是直銷事業的「領導」且有男友,與李姓女記者只是「網戀」且從未見面,反控對方是「恐怖情人」。至於撫養費爭議,他辯稱婚後財產已全數交給B小姐,更指其家人欠他數百萬元未還,導致無力支付費用。關於債務問題,他則稱已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女兒休學則是「個人規劃」,與學費無關。
尼姑爭產2/陪酒打零工供母親 女子為保公寓告兄姊討撫養費
何女向本刊投訴說,她的母親過世後,不僅出家的姊姊打官司要爭遺產,另一位同母異父的哥哥不但不付水電費,還在她門口貼滿了大字報,但她聲請保護令卻被駁回,告哥哥恐嚇也不起訴,現在每天都擔心哥哥突然就出現在門口堵她。何女說,她和同母異父的兄姊們一直處不好,尤其哥哥從小就常罵她是「私生子」,姊姊結婚後脫離了家庭,鮮少見面,但哥哥結婚後住在她樓上的頂樓加蓋,兄妹兩人見面就要吵架,因此母親也在台南買了另一間房子給哥哥,希望他能到姊姊出家的寺廟附近居住。不過,哥哥一家人仍住在頂樓加蓋,只付給母親一個月5000元租金加水電費。「母親全都是由我一個人在照料,他們不曾關心過母親的起居與身體,甚至有人根本全沒有連絡。」何女說,母親往生第二天兄姊們就把母親的除戶手續全辦好,準備分配遺產,只有她完全不知情。她不滿地說,母親離婚後帶著包括她共3個小孩,哥哥、姊姊明明每人都分到一間房子了,論情理剩下的這間房子該屬於她,但兄姊都不願意承認,仍要重新再分遺產。「我母親的韌性很強,我相信她是被那個酒鬼(母親前夫)訓練出來的,對錢很敏感很會計算。」何女說,母親的前夫為了買酒,不但會偷母親藏起來的錢,還會動手打人,要母親回山上的娘家要錢。所以離婚後,她母親很努力賺錢,也非常節省,買了三間房子,還留下新台幣500多萬元的存款。何女指控母親過世後火化入塔,膝下子女沒有人參加法事,只有她與女兒出席。(圖/讀者提供)何女說,她年輕的時候對母親不是很好,常常怨恨為什麼要讓她出生就「父不詳」的身世,後來自己不滿20歲就結婚生子,不久後也是離婚,才體會母親所經歷的心情,對於年輕曾不滿母親感到很慚愧,終於了解當時母親為什麼要這麼辛苦,捨不得買吃的、用的。「如果真要論錢,母親的確不需要我。」何女說,她離婚後與母親同住,雖然母親有點積蓄,但捨不得花辛苦存下來的錢,她為了彌補過去的不孝順,也為了養小孩,曾在酒店上班,賺錢買一些母親想要卻捨不得花錢買的東西,後來年紀大了,只能在新北市的工廠做臨時工。她說,本來賺錢養母親天經地義,但因為兄姊們打官司要拿走她住的房子,她只好也循司法途經,要求對方返還這些年她照顧母親的花費,設法保住房子。律師蕭棋云指出,就算父母生前是由特定的子女撫養,但如果父母還有遺產,就很難怪罪其他子女沒有盡撫養義務,因為既然都有財產留下,照理說父母生前仍有維持生活的能力;當然,負責照顧父母的那位子女,可以主張要其他兄弟姊姐返還撫養父母的費用,但實務上很難證明所花費的金額。 何女兄姊們打官司要分配母親留下的房子,何女也循司法途經要求對方返還這些年她照顧母親的花費。(圖/讀者提供)
女董淪低收戶2/紡織董娘遭家暴逼離婚 見證人竟稱「我沒簽名」
一名蔡姓女董(67歲)曾因銷售發熱衣布料大發利市,婚後協助陳姓丈夫經營「福貿行纖維公司」,但老公卻為了小三用暴力方式逼迫她簽下「空白」離婚協議書,最後蔡女的公司股份、房產及財產全被奪走,害她從資產數億元的紡織女強人淪為低收入戶。蔡女1978年創立了「貝斯特童裝」公司,並研發出發熱衣及隔熱衣布料,締造外銷佳績,婚後則把自己的公司收掉,全力協助經營老公的公司,沒想到卻長期遭受家暴,最後還被逼著離婚。「他用暴力的手段毆打我、恐嚇我,那天他拿了空白的離婚協議書要我簽,我不敢不簽。」蔡女說。蔡女和老公共同經營的福貿行纖維公司創立於1976年,資本額600萬元,經營項目是絲織、麻織、棉織、毛織品批發及進出口,由於蔡女退出經營,公司營運狀況不佳,沒過多久蔡女前夫則將公司轉手他人。蔡女在婚後協助丈夫共同經營位於北投區的福貿行纖維公司。(圖/翻攝Googlemap)1998年7月,蔡女與陳男的婚姻因為小三陷入冰點,蔡女控訴,陳男為了要快點將小三娶進門,竟用暴力手段逼迫她簽離婚協議書,「他那天威脅要打我,甚至還說『妳不簽名,我就讓妳活不下去。』我怕他真的對我不利,所以只好簽名。」蔡女控訴。「當時他(陳男)要我簽的是一張全部空白的離婚協議書,上面那些條件都是他後來自己寫的。」蔡女表示,根據該張協議書的內容,「蔡女須將福貿行紡織所有股份贈與陳男」、「民生東路上2棟房屋連同土地須贈與陳男」、「2個兒子監護權皆屬陳男所有」。不僅如此,今年母親節蔡女竟收到令她心碎的「大禮」。蔡女近年因為身體欠佳無法工作,希望如今已經超過30歲的2個兒子能略盡撫養義務,起碼讓她有飯吃,但兒子卻先一步對她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聲請,並稱自己自幼以來便和蔡女沒有聯絡,因此沒有撫養她的義務,讓蔡女相當心痛,「我在離家的時候還留下了2億多元的現金,他們吃我的住我的,現在我卻落得這個下場。」為了拿回自己打拼一輩子的資產,蔡女對前夫提出「確認離婚無效」之訴。(圖/讀者提供)而蔡女與陳男離婚多年後,蔡女為了取回自己被騙走的房產,因此對丈夫提告「確認離婚無效」之訴,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竟赫然發現,除了當時她遭脅迫以不平等的條件離婚外,離婚協議書上列名的見證人,她不但完全不認識,同時見證人根本不曾在協議書上簽過名,顯見這個離婚從頭到尾都是一場騙局。對此,本刊致電蔡女的陳姓前夫,他表示一切都在訴訟當中,且當年雙方離婚時都有見證人在場,他也否認自己曾對蔡女家暴。本刊同時致電蔡女弟弟,但他電話已經更改,本刊循線致電蔡女弟弟的委任律師事務所,並將求證問題告知,但至截稿前並未獲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