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修...
」 社會救助法
我國300萬貧窮人口8成無法申請中低收 社救法修正卡關1年
我國貧窮人口約300萬人,卻高達8成無法申請中低收入戶,得不到社會救助。《社會救助法》10多年未大修,衛福部去年4月雖預告修正,但法案仍卡關,民團指出,社救法最大爭議為「未刪除虛擬收入」、「所得仍採家戶計算」,若不改革過時的審查規定,廣大貧窮者仍難以被接住。「虛擬收入」(虛擬所得)又稱擬制收入,根據現行《社會救助法》,凡16歲以上、未滿65歲,沒有就學、嚴重傷病、懷孕等無法工作的狀況者,皆視為「有工作能力」,針對有工作能力但未就業者,其工作收入依基本工資核算,即被設算「虛擬收入」,作為申請社會救助的依據。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共同發起人王今暐指出,許多貧窮者只能打零工、擺攤,月收不到1萬,基本工資打6或8折仍是高估,虛擬收入應廢除,依照實際收入審查,可參考美國採信自述收入、政府到實際工作地點查核的方式辦理。另一遭詬病爭議是總所得以「家戶」計算,無法個人申請。王今暐說,現行法規下,只要是配偶、直系血親、同一戶籍地者,資產就會被共同計入,即便早已分居、離婚、無經濟往來,也被視為財產共享。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由於國內地下經濟多,要核實,技術上有困難,衛福部傾向針對部分弱勢身分,採「折算制度」計算。雖然合法貧窮率僅2.3%,但加上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特殊境遇家庭等津貼,社福補助加總涵蓋率已達全國人口8%。我國以最低生活費占可支配所得60%以下為貧窮線標準,已優於國際。王今暐批評,地下經濟不是查不到,而是沒有認真查,衛福部如同「錯殺1萬人也不願放過1人」。至於將福利計入社福補助涵蓋率,只是導致概念錯置、問題失焦。此外,無國籍或尚未取得國籍的新住民也無法成為低收入戶申請人。王今暐指出,例如因家暴離婚、撫養未成年子女,以及國籍歸化程序中放棄原國籍期間失去救助資格的新住民,希望新修法能給予他們申請豁免權。除廢除虛擬收入、鬆綁所得以家戶計算,王今暐呼籲應落實國際對我國人權報告的意見,設立「無家者專法」,訂定無家者法定福利身分、制定全國性政策,積極處理跨縣市無家可歸問題;目前修法草案雖新增無家者相關條文,但改動幅度有限,無法解決根本性排除問題。衛福部去年4月預告修正《社會救助法》,但至今未定案。衛福部社工司表示,目前仍在彙整各方意見,綜整出最有共識且可行的做法,預估1至2個月內取得共識,將草案送至行政院。
社會救助補丁1/戶籍與實居地不符難獲政府救助 民團促修10多年未修法令
被視為弱勢族群救命丹的《社會救助法》已經10多年未修法,民團與部份民代均認為在社會結構快速變遷下,該法已經不符當今社會的需求,尤其許多需要被「接住」的社會底層民眾只能被法令排除在外,層層疊疊的條件設限,他們疾呼「該是修法的時刻了」。施行44年的《社會救助法》上次大幅修法已是2010年的事,由社運團體「芒草心」、「人生百味」、「社區實踐協會」及「興隆會所」社工團隊組成的「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倡議修改逾10年社會救助法,修法重點將鎖定「放寬限制,即時扶助貧窮者」,包含家戶人口計算方式、戶籍地與實居地認定方式,以及是否該將法定有工作能力者加計虛擬收入等修法重點。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共同創辦人巫彥德表示,他們最常接觸到的是流離失所的街友,服務逾600位無家者中,能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不到10%,原因在於現行的《社會救助法》規定,申請者的戶籍地與實居地要一致才符合申請資格,但現代人大量移居到都市中,當民眾搬離戶籍地到其他縣市租屋工作,那就一定申請不到社會救助。「大多數的街友已經貧窮到連實居地都沒有」巫彥德說,個案陳大哥(化名)平常住在台北車站,為了申請低收回到戶籍地,但當承辦人員詢問實居地時,他回答「我一直在流浪,沒有住的地方」,就是因為法令規定要有實居地的事實,陳大哥無法受到政府補助;不僅如此,陳大哥接連在找工作、辦電話也都在「實居地」卡關,雖然最後人生百味出面協助,同意人生百味的服務據點作為陳大哥的暫居住址,但巫彥德也感慨地說:「如果他沒有遇到我們呢?他人生就是在一個死循環裡。」巫彥德說,台灣詐騙猖獗,檢調追查許多人頭戶最終都是無家街友,這些街友經常在面對「會不會被逮」與「活下去」之間作抉擇,前者是機率問題,後者在眼皮底下就得面對,「沒有人喜歡過驚心的犯罪生活」他強調,如果社會救助制度能有效地支持這些貧困的人,他們不會放棄選擇自己的命運,甚至拒絕成為被支配的工具。此外,現行的《社會救助法》在財力計算時採用「家戶合計」的方式,包括配偶、父母、孩子、阿公阿嬤等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資產都會計入,這使得急需救助的民眾,因為受制於許多早已無往來的家人也被合併計算,進而無法申請救助。嘉義市議員張秀華服務的案例中,一名阿莉小姐(化名)有過三段婚姻,前後總共生了五個小孩,她的人生就只負責生小孩,並沒有負到養育的責任,小孩最後多跟隨父親或是交由阿公阿嬤撫養長大,等到阿莉老了需要人照顧時,小孩也沒有人要理她,而當她要申請社會救助,名下的五個小孩的所得及資產也都計算在內,造成她申請不到補助。張秀華也無奈地表示,能說這些小孩不孝順嗎,好像也說不過去,畢竟她沒有負到養育之責,但阿莉打零工的流浪生活過得貧苦是事實。從20多年的服務案例經驗中,嘉義市議員秀華體認到《社會救助法》中有不少需要修正之處,唯有透過檢討改善,人民才有好日子過。(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張秀華臉書)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認為,現行《社會救助法》許多規定已無法有效回應民眾的需求,未來國會修法提案,首先將《社會救助法》改為《適足生活權利保障法》,宣示我國社福體制從殘補式救助轉換為權利保障的決心。此外,現行法令針對戶籍的限制,對無戶籍者與不在戶籍地居住者已經實質構成歧視,使部分亟待救助的貧困人民無法申請低收入戶,應該修法容許人民向「實際居住地」主管機關申請低收入戶認定及相關公共補助,以積極保障貧困人民的生存權。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主張,將朝向容許民眾向「實際居住地」主管機關申請救助修法,家戶所得認定也應依實際狀況認列,讓社會救助更貼近真實生活。(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陳冠廷臉書)陳冠廷進一步表示,許多家庭的實際居住狀況與戶籍上的家庭成員可能不符,比如外出工作的子女可能多年都沒有跟父母同住,但現行法規卻認為他們「同屬一戶」,要統一計算家庭所得收入,所以這些長輩要申請低收入戶就非常困難,因此,修法將提出「家戶應依實際狀況認列」,讓社會救助更貼近真實生活。
社會救助補丁2/「有能力工作者」認定僵化 社救法廢除「虛擬收入」爭議大
依照現行《社會救助法》認定,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即使沒有工作、收入不明或低於每月基本工資,仍被標定為具有「虛擬收入」的有工作能力者,被視為擁有基本收入,排除在社會救助範圍外,因此民團倡議應廢除虛擬收入之限制,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感受到溫暖,但也有議員與第一線公務員持不同看法,認為恐造成錯放某些人而造成財政負擔。嘉義市議員張秀華分享,「阿官」(化名)的妻子是外配,兩人育有兩子,但妻子不明原因離家未歸,而阿官因視力問題無法正常工作,然而弱視未及可以申請身心障礙補助的程度,他只能偶爾到廟口抬轎賺些零錢,來支付兩個國小的孩子學費和養育費,父子處境非常困難,需要政府緊急扶助,但按照家戶平均所得的計算方式,兩夫妻都需要計入基本工資,導致阿官不符合申請低收入戶的條件。「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主張《社會救助法》應廢除虛擬收入的限制,應該讓更多有需要的人獲得幫助。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共同創辦人巫彥德坦言,廢除該項限制可能會「錯放某些人」,一些並非真正需要的人或試圖透過欺詐手段獲得補助的人也可能混在其中,但《社會救助法》的立法精神是防弊或是接住需要被幫助的人,「寧濫毋缺」與「寧缺毋濫」經常陷入兩難。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共同創辦人巫彥德常接觸到流離失所的街友,服務逾600位無家者中,能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不到10%,顯見法令沒跟上時代的需求與變化。(圖/劉耿豪攝)巫彥德說,很多人認為應該是「寧缺毋濫」,但在COVID-19期間,政府祭出許多紓困措施,希望救助因疫情而失業的人,然而像是在街頭賣口香糖或玉蘭花的人,因為沒有失業證明或勞健保退保紀錄,並無法獲得補助,這些一眼就能看出是弱勢的族群,政府到底是幫不幫,難道還要他們勒緊腰帶挨著過日子。一名北部議員卻對「虛擬收入」持不同看法,強調正直壯年的人就應該找工作,為了維持基本生活,甚至該降低原本期望的工作薪資,不該在家裡巴望著等求助,「你要先去做,而不是靠社會救助你。」他說,如生病、身心障礙等特殊原因,領社會扶助合情合理,但若是法定有工作能力者,卻無任何原因而找不到工作或遲遲未就業,「為什麼人民的稅金要救這些人?」況且會加上虛擬收入,是需要失業一整年,等於要一整年都沒有工作,所以若要修法排除虛擬收入,以第一線人員來看並不合理。立委劉建國是2010年《社會救助法》主要修法者,對於民團倡議廢除虛擬收入的限制持保留態度。他認為,目前台灣各行各業缺工嚴重,以政府的角度而言,還是要鼓勵有基本工作能力者透過工作得到報酬,未來若不設限就將所有失業民眾納入《社會救助法》,恐怕會造成社會救助系統失衡。立委陳冠廷則認為,所謂的「虛擬收入」,該計算缺乏合理性與事實基礎,可能嚴重高估申請人的實際收入,導致他們無法符合資格。未來他會建議勞動部提供更多的就業支持服務,幫助這部分民眾盡快回歸勞動市場,也確保社會救助資源能夠更有效地使用。台灣各行各業缺工嚴重,青壯人口回歸職場豐沛動能相當重要,立委劉建國堅持《社會救助法》對象仍應設定條件,否則恐怕造成社會救助系統失衡。(圖/報系資料照)議員張秀華不否認放寬法令限制可能會有人濫用制度,但政府的責任就是確保需要幫助的人得到支持,因此政府機關在審核資格時,應該派員實際訪視,只要問鄰居,問里長,一定把個案現況都瞭解得一清二楚,「政府不能預設立場,把每個人都當小偷,而忽視真正需要照顧的人,所以唯有把社會救助做好,讓人民有好日子過,社會才能安定,經濟發展也才會隨之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