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案
」 車禍 高雄 震震有詞 社會案件 命案
網紅呱吉評劉在錫「韓國黃子佼」惹議 吳宗憲遭牽連怒反擊:不要亂比
網紅呱吉日前在podcast聊到韓國王牌主持人劉在錫,先把對方說成喜劇演員,被采翎糾正說是主持人,又將劉在錫比喻成「韓國吳宗憲」、「韓國黃子佼」,但立即被采翎制止,指出「這個比喻有人會生氣」,並補充劉在錫形象正面、幾乎無負面爭議。該段對話被剪輯轉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後,引發部分網友不滿,面對爭議延燒,呱吉事後也發文道歉。對此,綜藝大哥「台灣吳宗憲」回應了。對於呱吉將自己和黃子佼放在一起比喻,吳宗憲怒說:「不要亂比,我最討厭那個人(黃子佼)了,他不可原諒,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們沒有什麼關連,他做的事情不對,涉及社會案件,至少我沒有如此。」呱吉日前在podcast聊到韓國王牌主持人劉在錫,將對方比喻成「韓國吳宗憲」、「韓國黃子佼」,引發爭議。(圖/翻攝自呱吉FB)吳宗憲直言:「外界說我有什麼負評,我虛心接受,演藝圈很小,我的形象很容易被人家認為我不OK,但是我出道40年,沒有前科,沒有被抓去關,沒MeToo,我這麼好的藝人,大家要要多多愛護。」他也承諾:「以後我會加注意,更加小心。」
高雄毒駕案增近7成 柯志恩:嚴懲酒駕與毒駕
「終結毒駕,政府別讓無辜生命成為代價」。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立委柯志恩今(5)日表示,根據統計,今年 1 月至 5 月高雄已發生高達 739 件毒駕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 299 件,增幅將近七成。為此,在本會期初自己即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全面聚焦「酒毒駕防治」,明確確立三項修法方向。並強調,「支持修法,嚴懲酒駕與毒駕,讓我們共同把安全防線拉回最前面!」柯志恩於臉書發文指出,凌晨的街頭追逐、大白天的瘋狂衝撞,這些驚險畫面近期正密集地真實上演在台灣的街頭巷尾,成為每一個家庭最深層的恐懼。6月4日凌晨在左營,一名男子拒檢逃逸,沿路闖紅燈、逆向狂飆逃入死巷,更瘋狂倒車衝撞警車與多輛無辜汽機車,警方最後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與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無獨有偶,前兩天在三民區也連續發生駕駛突發脫序、逆向直衝市場攤位,或是無照起步狂衝輾過整排機車卡進店面的駭人事故,肇事者同樣被搜出喪屍煙彈與毒品。柯志恩說,這些宛如「移動式炸彈」的危險駕駛,正無差別地威脅著每一位用路人的生命安全。不僅新興毒駕頻傳,根據統計,今年 1 月至 5 月高雄已發生高達 739 件毒駕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 299 件,增幅將近七成。日前小港區「三寶媽」遭毒駕撞死的悲劇,至今仍讓社會大眾難以撫平傷痛。一場無妄之災,留下悲痛欲絕的丈夫,與天天盼望母親歸來的年幼孩子。如此令人心碎的悲劇,究竟還要奪走多少無辜生命?柯志恩指出,每一次的失控衝撞,都代表著有人可能再也回不了家,有家庭在一瞬間徹底破碎。每天都在發生的社會案件,正是一個個無法重來的人生。絕對不能任由法律與制度,永遠落在悲劇發生之後!為此,柯志恩提到,早在本會期初自己即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全面聚焦「酒毒駕防治」,明確確立三項修法方向:一、 提高毒駕基本刑度提高毒駕行為的法定刑責,強化法律的實質嚇阻力。基本刑度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最高五年刑期,併科罰金提升至最高 300 萬元。若毒駕致人於死,最高刑期可達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提高至 1,000 萬元。但近日行政院研議將毒駕刑責提高為死刑,只要朝野有共識,我也支持,無論如何,請政院盡快把版本送來併案審查,不要再拖延了!二、 致死從重處罰針對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大幅提高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與受害代價。三、 祭出「三不鐵律」杜絕僥倖針對五年內再犯者,明定不得緩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確保肇事者實質執行刑期。柯志恩強調,一條平安回家的路,絕對不該仰賴運氣;一個家庭的平安,更不能寄望於肇事者微薄的自制力。把酒毒駕擋在上路之前,是對彼此最基本的責任。「支持修法,嚴懲酒駕與毒駕,讓我們共同把安全防線拉回最前面!」。
校園瘋傳新興毒品「一口暈」 媒體人驚爆:開學季還打折促銷
謝震武律師主持《震震有詞》,節目日前針對毒駕連環奪命的社會亂象展開深度探討,律師陳立怡說明台灣的法律目前傾向「以治療代替處罰」,來賓們也紛紛揭露新興毒品氾濫的駭人現況。資深媒體人林裕豐指出,近期新興毒品「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導致多起慘絕人寰的社會案例,不僅有前科累累的嫌犯因監所滿額未被關押,再度毒駕倒車造成七旬姊妹一死一重傷;更有父親在火鍋店門口無辜被毒駕撞死,讓二女兒哭得撕心裂肺。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也無奈表示,現今毒品價格太便宜且極易取得,成年人累犯眾多,這種將依託咪酯加入煙油的「喪屍煙彈」更是防不勝防。新興毒品的魔爪如今已深入校園,嚴重危害年輕學子。員警張景義透露:「一瓶煙油僅需數百元,高中生非常容易買到。」媒體人林裕豐更驚爆:「現在校園內正流行被稱為「一口暈」的毒品,1毫升只賣1250元,甚至惡劣到在「開學季」推出打六折的促銷手段,導致毒品深入國、高中生校園。」林裕豐也提到,不僅校園淪陷,許多富二代也沉迷於吸食毒品,但拿到的毒品往往被摻雜了不明的廉價毒物,極易引發猝死,過去就曾發生富二代在租屋處與傳播小姐一同吸食不明毒品而暴斃的悲劇。面對毒駕不斷拆散無辜家庭,社會大眾對遲遲無法重判感到不解。律師陳立怡解釋,政府雖然正設法提高罰則,但毒駕在法律上仍被歸類於「尚未提升到殺人主觀犯意」,因此還無法以殺人罪送辦。現階段是設立「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或毒駕造成死亡結果,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條款則規定,若10年內再犯則可求處無期徒刑。民俗專家小煜老師則分享,曾有一名以跑車維生的男子,太太特地來求平安符,表示先生近期頻頻發生擦撞希望幫忙化解,怎料過一陣子太太絕望痛哭回來,說平安符根本沒用,因為先生已經撞死人,一查才發現先生根本是長期毒駕。面對毒品對家庭帶來的打擊,專家也從心理與法律層面給出解方。諮商心理師林萃芬指出,上癮者的家人在心理上面臨巨大煎熬,當吸毒者感到痛苦空虛時,家人若能用關懷的角度出發,利用親情的力量幫助其脫離毒品圈。而一旦確認成癮,務必尋求專業協助。律師陳立怡也補充:「當成癮者有心想要戒毒時,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若上癮者主動向醫療院所請求救治,法律上『不會被通報、不會被警察帶走、亦不會被判刑』。」呼籲成癮者與家屬勇敢跨出求助的第一步,切勿再讓毒品害人害己。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陳文山遭設局仙人跳 大小老婆發怒狠甩巴掌
陳文山在《寶島西米樂 守護》遭人設局仙人跳,還被大小老婆聯手抓猴,飾演大老婆的黃婕菲火冒三丈,直接拿起水壺往陳文山臉上猛倒,原本被下藥昏迷的陳文山瞬間被「醍醐灌頂」驚醒,下一秒又挨了黃婕菲一記巴掌,清脆又響亮。陳文山為了這場戲還露點,十分犧牲,並自嘲是「臘肉型身材」,打趣表示:「角色設定身材不能太精壯,那些養眼畫面就留給小鮮肉去展現吧。」這場戲中一同「抓猴」的逸祥,親眼目睹另一半暴怒過程,也忍不住心有戚戚焉地說:「剛看她們的表現,我真的知道不要惹女生生氣。那一巴掌光聽聲音就知道有很多情緒。」陳文山被劇中大老婆黃婕菲甩巴掌。(圖/台視提供)黃婕菲則透露,拍攝前其實一直提醒自己要控制力道,「結果最後情緒一來,還是有點控制不住,打完當下心裡其實很慌,想說現在怎麼辦。」她也心疼表示:「文山哥看起來真的很可憐,像落水小狗一樣,我很怕他會嗆到。」陳文山則笑著替大家緩頰:「我覺得她們已經有收斂一些了。因為真實情況下,很少有人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緒,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社會案件。」陳文山拍攝被潑水戲碼時,不僅耳朵積水,只剩一邊能正常聽聲音,而且當下就已經被水嗆到、強忍著想咳嗽的衝動,仍硬撐著把鏡頭拍完,直到導演一喊卡,他才忍不住開始狂咳,苦笑直呼差點喘不過氣:「整張床都溼答答,我沒想到會有這麼多水,全都流進我的鼻子跟耳朵裡,剛開始真的講不出話來。」當天收工後,陳文山笑說感覺就像剛游完泳一樣。
愛爾麗偷拍案持續延燒 徐若瑄這招防身坦言「滿害怕的」
知名醫美診所愛爾麗爆出至少10家分店的診間裝有監視器偷拍顧客,新北地院昨(7)日裁定,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等3人羈押禁,針對此案台北市府啟動為期2週的「擴大反針孔稽查」專案。今日徐若瑄出席美容產品代言記者會,被問到此事坦言:「滿害怕的,希望不好的事情不要再發生。」徐若瑄住飯店時習慣帶著偵測器保護自己。(圖/智必立生醫提供)徐若瑄表示因為拍戲的關係,很常住在外面,看了許多社會案件也有所警覺,自己平時會攜帶針孔偵測器防偷拍,每次入住飯店第一件事就是那著偵測器,在電視周圍、浴室等地方掃一遍來確保安全。雖然謹慎小心是好事,但徐若瑄也曾鬧出烏龍事件,因為偵測器很敏感,有時碰到電子類的東西也會警報大響,嚇得她直呼「不會吧」,接著她就會相當仔細地檢查,幸好都只是虛驚一場。徐若瑄也說現在她大多都是進行居家保養,較少到外面的診所,也希望不要再發生這類的事情。
推鞭刑公投 國民黨團:應全面檢討量刑標準、落實重典嚇阻
「亂世用重典!鞭刑公投、全民決定」國民黨團今(13)日發文表示,「治安不是口號,正義不能缺席!」近年來,重大社會案件頻傳,性侵、虐童、層出不窮的詐騙,一次又一次挑戰台灣社會的忍耐底線。看到許多家庭破碎,家屬的眼淚流乾了,卻換不回公理與正義。面對窮凶極惡的罪犯,法律若失去嚇阻力,就是對善良百姓的殘忍!國民黨團主張推動「鞭刑」納入重刑懲治,希望透過全民公投,由全國人民共同決定是否針對重大犯罪(如:虐童、性侵、加重詐欺等)實施鞭刑!國民黨團提出三點,一、嚇阻重大犯罪:監獄不應是犯罪者的避風港。對於毫無悔意的重刑犯,必須有更具震懾力的處罰,讓他們在動手前真正感到畏懼;二、捍衛兒少安全:孩子是國家的未來。面對殘忍虐童者,現行法律罰則過輕,我們主張亂世用重典,用最強硬的態度守護下一代;三、落實司法正義:司法不該只保障被告的人權,更該保障廣大被害者的權利。民意已經沸騰,政府不該繼續躲在象牙塔裡漠視民心。國民黨團呼籲執政黨,別再與民意背道而馳,長期以來,民進黨政府推動實質廢死、縱容治安敗壞,導致法律威信蕩然無存。國民黨團要求政府,「正視公投民意」,讓全民決定是否引進鞭刑,補足現行法律的不足;「嚴懲重大惡行」,針對酒駕致人於死、性侵幼童等惡劣罪行,應全面檢討量刑標準,落實重典嚇阻。國民黨團強調,「司法應該是守護善良人民的盾牌,不該是當權者打壓異己的工具」,在司法信任度跌宕到谷底之時,國民黨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把司法導回正軌!推動鞭刑公投,讓正義重回台灣!
國道3車撞成連體嬰!自小客「折成V字」駕駛夾扁亡 肇事物流黑歷史被挖出
國道1號南向340.3公里、高雄路竹至高科路段今天(3日)上午發生嚴重車禍。1輛聯結車疑似未保持安全距離,高速追撞前方自小客車,接著繼續往前推撞1輛貨櫃車,導致小客車淪為夾心餅,車體嚴重變形,車內郭姓駕駛幾乎被夾扁,傷重不治。案發後,聯結車駕駛已依過失致死罪送辦,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三立新聞網》報導,48歲陳姓男子今天上午7時許駕駛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高雄路竹至高科路段外側車道,疑似未注意前方車況,高速追撞小客車44歲郭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又繼續往前撞上貨櫃車。根據現場畫面,3車宛如連體嬰般卡在一起,其中自小客車淪為夾心餅,車體嚴重變形、幾乎折成V字形。警方獲報趕往救援,經過一番努力才將全身是血的郭男抬出車外,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案發後,陳男已依過失致死罪送辦,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另一方面,這起事故造成中線與外側車道一度封閉,後方車流回堵約8公里,至上午9時許才完全排除。國道1號南向340.3公里、高雄路竹至高科路段今天(3日)上午發生嚴重車禍。(圖/翻攝自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報導指出,死者為傳產業務員,平時住在台南,每天開車通勤至高雄路竹上班,不料竟遇上死劫。家屬接獲噩耗後悲痛不已,妻子認屍時更是痛哭失聲。此外,有網友根據肇事貨櫃車外觀與名稱,辨認出該車隸屬於知名物流公司,直指該公司駕駛習慣不佳,留言痛批「連續狂按喇叭逼車,真的很沒水準」等。實際搜尋肇事物流公司,其Google評分僅2.0顆星,聲譽似乎有待加強。據報導,該物流公司主要從事南北回頭車與大宗貨品配送,貨車常承載精密機械,在國道上辨識度相當高,且過去也曾傳出社會案件,如2022年彰化分公司發生員工間爭執致凶殺案,如今旗下司機肇事導致業務員慘死,再度引發外界關注。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分屍案冤魂一路跟回家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揭靈異內幕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民俗專家一玄老師、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及林鈺恩律師,近日錄影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以「怨念冤氣化成形!暗示、復仇讓你知?!」為題,邀請共同探討社會案件中難以解釋的超自然現象,以及背後的法律真相。許聖梅分享2022年震驚全台的「新北永和分屍案」。一名54歲男子遭胞兄狠心殺害並肢解,遺體僅剩軀幹與左腳。案件偵辦期間,一位具備「天眼」特質的社會線記者前往警局,竟在門口聞到濃烈屍臭,更目擊一團白霧化成「沒有頭顱、僅剩左腳」的人形在原地哭泣。記者回報社時死者冤魂竟一路跟隨,希望記者幫他找回手腳,警方數日後抓獲嫌犯死者哥哥,發現他竟與殘缺的大體同睡五天,最終因監視器拍下他搬運過程中大體手部滑落而罪證確鑿。一玄老師補充:「冤魂之所以不散,往往是因為遺體不全,民俗上需透過法師以蓮花或蓮藕接肢修復才能安息。」另一樁發生在新竹的承包商一家三口滅門慘案,警方追查多日一直沒有收穫,死者母親卻連續一年多夢見兒子全身是血,指著上方說要拆掉屋頂。死者家屬最終決定拆除透天厝屋頂,沒想到拆除隔日,警方隨即掌握線報在山區攻堅逮人。最令辦案人員震驚的是,兇嫌被捕時身旁槍枝已上膛,卻束手就擒。兇嫌事後供稱:「我想開槍,但手腳被抓住根本動不了。」一玄老師對此解釋,冤魂有時會被房屋結構所困,拆掉屋頂是為了讓冤氣「見天見地」,進而向冥界申請「黑令旗」索命追魂。節目上也討論到日前一名23歲女性清潔隊員慘遭酒駕撞死,家屬在現場招魂10次竟都無聖筊。一玄老師指出「這代表冤魂仍滯留在案發現場,因怨氣過重不肯離開。」針對法律層面,林鈺恩律師在節目中提醒,酒駕肇事撞死人目前在法條上仍非「殺人罪」,刑責最重為10年;民事賠償部分,喪葬費與扶養費約落在300至500萬之間。若家屬欲爭取更高賠償,通常需透過和解,並需注意加害人是否惡意脫產。
張文砍人釀4死!嘻小瓜怒喊死刑遭酸「法盲」 深夜刪文致歉
台北市昨天(19日)傍晚發生恐怖攻擊事件,27歲男子張文頭戴防毒面具、穿著防護裝備,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在台北車站M7出口、中山捷運站及南京西路一帶連續犯案,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藝人嘻小瓜在社群平台怒罵,認為隨機殺人應處「唯一死刑」,遭網友批評是「法盲」後,他一度回嗆「真希望躺下的是你本人」掀爭議,事後他緊急刪除文章,並於深夜公開道歉。嘻小瓜今天(20日)凌晨發文表示,他必須為自己情緒發言道歉,坦言自己不該讓情緒發言,也想的不夠周全,但依照他的人生經歷,當下記憶中想到的是「殺人償命」,所以第一時間用字遣詞不是那麼恰當,或許這件事牽涉到的專業問題、法律問題,不在他能力可以干涉或代為發言的範圍,因此說出沒有相關法律知識的言論。嘻小瓜說到,平時一直都有在關注社會新聞,對此次事件感到很難過,「為什麼那麼多人想活下去,卻不能決定自己的生命終點?我知道現在不是沒有死刑的判決,而是執行程序,確實沒有那麼高,才會覺得應該利用死刑來嚇阻,以為這樣就可以解決問題,思想不周。」「再次說聲抱歉。」嘻小瓜強調,因不想製造恐慌跟紛亂,選擇刪除了原始文章,「也希望大家能好好防範,注意自身安全。最後再次為自己情緒發言道歉,下次會更注意自己的身份,謹慎發言。」嘻小瓜發文道歉。(圖/翻攝自嘻小瓜Threads)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你沒錯,那只是一種比喻,這個世界的善良,這種悲痛的事件,傷亡的不是自己,不是自己的親友,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你沒有錯!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益,就是要你們有影響力的人出來發聲,這個世界才會看到,大家才會更注意」、「你沒有錯,為受害者發聲,反倒是有些網友,為何要趁機抓出語病,造成社會暴戾之氣不斷」、「為什麼要道歉,那些人講風涼話的根本不是遇害者的家人,他們自己連根治的辦法都沒有」、「小呱本身沒有錯,只是有人放大了你是藝人,所以用放大鏡檢視你,現在台灣需要的是,大家保護好自己,不要再挑起紛爭跟怨恨」。也有人指出,「能理解你,但做錯就是錯」、「有情緒就可以詛咒沒犯法的人嗎?」、「如果一起社會案件,不是讓大家開始想解決問題的根本,而是激起這種毫無意義的情緒,訴諸死刑來洩恨,那很可惜,我想,這可能跟我們理想中的那個社會相差甚遠」、「我想知道如果死刑的刑責沒辦法阻止一個人對他人的惡意傷害,唯一死刑,還會加大這個惡意的範圍,請問還有怎樣的刑責可以制止這些人?」、「死刑是真正便宜了罪犯,最難受的反而是終身監禁,生不如死,不要以為死刑有多好用」。
制服房仲怎麼信2/黑道詐欺犯變身知名房仲店長 受害屋主嚇到「妻離子散」
「我只是賣房子,居然讓我人生掉入最大絕望困境!」CTWANT近期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總價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獲利約717萬元被對方以話術詐走。經查,3人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多項社會案件,張先生表示,事發後曾聯繫住商,住商卻稱「沒有這些人」,憤怒痛斥,「品牌房仲還有可信度?」「去年開始陸續有不良份子來我家附近叫囂,一直騷擾我家人,前妻就是被他們這樣騷擾到受不了而離婚,也因為擔心恐嚇威脅行為把兒子也帶走了。」張先生說,事發後曾致電住商總公司,對方告知沒有這些人,加盟店更名繼續營業,行騙的房仲仍刊登售屋訊息,他憤而挺身投訴。事件起於去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勸誘下售屋,又將售屋利得717萬元以話術要求轉出戶頭。9月他向律師、警察求助,經警察告知,才發現3人都有前科背景,驚覺這一切就是詐騙,並非什麼交易糾紛。許皓青於2020年曾登上媒體版面,與擔任兆豐銀行前新店分行女行員石蕙瑄,遭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自2015年至2017年聯手代書以人頭交易炒房20餘筆、詐貸兆豐銀行2.9億元,並於2024年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2024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官網查得許皓青擔任店長,遭詐騙後才發現,許曾夥同地政士、銀行員等人進行銀行詐貸。(圖/截自中天新聞)黃琝翔則在2022年遭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同年7月,檢警「靖城專案」中掃蕩電信詐欺集團,又被警方發現,黃為首的詐團,假借投資飆股名義行騙,累計總詐騙金額近3000萬元。另一名劉昌傑,過去也有詐欺前科,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3年7月核准假釋;儘管3人多有前科,因偵查中仍可自由行動。此外,張先生還發現,最後陪他辦理過戶手續的地政士,也是之前許皓青兆豐詐貸案中,協助偽造虛增買賣金額的周姓地政士。張先生強調,對方3人從拜訪、碰面都是遞住商名片、穿著住商制服,還曾約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洽談。2024年4月時,張先生也上住商網站查詢,確實有該幾名房仲的資料,許皓青、黃琝翔擔任店長,劉昌傑則是高級經紀人員,不過等到9月發現被詐騙後,3人資料也從住商網站上消失,原本3人任職的房仲店名,也從富寓雙城加盟店更改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張先生無奈對記者說,他在不動產買賣交易並非有很多經驗,過程中對於房仲所指示的作業流程根本無法判斷是否有問題,「當初覺得住商這麼大的品牌,應該不會有這種制度上的疏失或漏洞,結果沒想到竟然會碰上房屋詐騙。」張先生提供與前妻的對話紀錄,雙方在去年底辦離婚後,前妻因擔心小孩安全,已帶小孩搬離住處。(圖/投訴人提供)而更讓他傻眼的是,事發後他打電話至住商總公司反應,得到的回應僅僅是「我們沒有這些人」,幸好當初他查詢官網時,有把這幾個人的照片截下,還能證明當初確實有這3人的資料。由於目前2間房子已出售,其中一間又在許皓青的經手下,以相同交易價格轉手第3人,張先生已不期待房子能回到他手上,「不過至少717萬元售屋獲利應該要返回,住商也應負起責任給我一個說法,為什麼有前科的人,能用這種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在住商體系中任職,而且還是擔任店長,繼續詐騙、賣房子?」如今網路搜尋,還可見許皓青以住商仲介的名義刊登出售訊息。由於該案2間房、總價3100萬元的交易,卻支付700餘萬元,相較於通常不動產仲介佣金,是支付近10倍的仲介費。去年11月,張先生已委託律師向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等3人向地檢署提告加重詐欺罪。記者問及去年7月發現遭詐,為何今年8月才投訴媒體?張先生無奈表示,他自從碰上房仲詐騙後,又碰上「假律師」再被詐騙了一次,到了10月後才更換律師,11月提出刑事告訴狀,接著因為家人被騷擾,歷經妻子離婚、帶小孩搬家,一直處於驚慌失措中。今年看了許多房產詐騙新聞,才覺得他可能不是個案,希望為自己伸張正義,也能提醒他人。張先生先是碰到房屋詐騙,又碰上假律師,假律師要他不要報警以免打草驚蛇。圖為他向全國律師聯合會檢舉假律師的回函。(圖/投訴人提供)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林筳諭拍戲遭黑衣人綁架 被關進密閉車廂超驚恐
民視八點檔《好運來》上演綁架戲,飾演反派大魔王的王燦,陰謀逐漸浮出水面,林筳諭(勇兔)成為被綁架的犧牲品。這場綁架戲,拍攝時讓演員吃足了苦頭,林筳諭勇兔透露,車廂內的密閉空間讓她一度恐懼發作,而王燦則分享,為了演活曉剛的霸氣與心機,他甚至會去研究社會案件。提到這場戲,林筳諭仍心有餘悸。她表示,拍攝地點在地下室,悶熱的空氣加上狹窄的空間,讓她得先克服生理上的不適。最驚險的一幕,莫過於車廂蓋上後,原本要營救她的王瞳卻遲遲沒有動靜。「當時我真的很緊張,心想,是不是要把我關在裡面?」幸好,當時只是因為有車經過,沒辦法繼續拍,王瞳聽到她的聲音後立刻打開車廂門,才化解了這場虛驚。這段經歷讓林筳諭深刻體會到,儘管佩茹是一個勇敢大膽的角色,但在面對綁架時,仍然會感到害怕。她也藉此機會呼籲觀眾朋友們:「不管遇到什麼事情,努力的先冷靜處理問題,解決完之後,再來排解悲傷與難過,我們一起共勉之。」她認為,佩茹的勇敢來自於她能冷靜分析,從車廂內製造線索,幫助家人成功定位。車廂關上那刻太過真實,林筳諭一度懷疑是真綁架。(圖/民視)飾演大反派曉剛的王燦,這次的演技更是備受好評,將角色的自負、沉穩與冷血詮釋得淋漓盡致。他坦言,為了揣摩曉剛這個角色,他下了不少功夫。「我會多看一些社會新聞、八卦雜誌和刑事案件,去了解當事人和罪犯的心理狀態,挖掘一些人性的黑暗面。」王燦透露,每天讀劇本時,他都會強迫自己以曉剛的身份角度去思考,並在錄影前不斷催眠自己:「內心要高高在上、要自私、要沉穩。」王燦認為,長期飾演反派角色,讓他更深信「人性本善」,同時也警惕觀眾要遠離毒品與詐騙,作惡多端的人,天理昭昭善惡有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豐原5口命案最新進展!檢調查父是否遭毒死 1證人也疑被詐百萬
台中豐原區近日發生一家5口陳屍家中社會案件,62歲王姓屋主與63歲涂姓妻子、35歲大女兒、34歲二女兒和28歲小兒子疑似遇上詐騙選擇走上絕路。由於僅王姓父親未留遺書,外界質疑是否遭加工死亡,台中檢察署今(8)日會同法醫前往殯儀館,對5具遺體進行抽血採樣送驗,以釐清死因;檢方強調,絕對依法查辦、從嚴訴追之決心,必將詐團一網打盡,溯源嚴辦,嚴懲不貸。台中地檢署表示,本案於接獲警方報請相驗後,旋由檢察長裁示指派主任檢察官協同檢察官、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成立專案小組,於7月4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約談李姓團購主、張姓美容師同學等2名犯嫌到案說明。檢察官於夜間複訊張姓犯嫌之後,以涉犯刑法之詐欺取財罪嫌,諭知限制住居;李姓犯嫌於4、5日接受警方調查,多次因身體不適由警方陪同就醫治療,於5日晚間完成警詢之後至地檢署複訊,檢察官漏夜訊問至6日凌晨,認李女涉犯刑法之詐欺取財等罪嫌,諭知交保新台幣15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中檢指出,承辦檢察官接於5日上午親自率同專案小組前往死亡發生地之居所實地勘查,全面檢視現場遺留事證,指示專案小組加速進行扣案15部電子設備之數位鑑識採證,並儘速調取關係人之資金流向、刷卡記錄進行交叉比對。同時間,中檢清查疑似參與黃金投資之林姓、黃姓、周姓等3名證人到案說明投資內容,再緊接通知受理陳情市議員、當鋪業者、銀樓業者、多名死者親友等人到案協查,還原死者生前陳情內容、設定貸款、交易黃金、欠債情形及遭人討債過程。中檢表示,截至6日為止,合計到案被告2名,查證證人11名,調查行動仍持續進行中。關於外界關注,死者生前有無受到討債恐嚇、是否遭受毒害身亡;或存有其他共犯等節,專案小組指出已全力投入、一一查證,縝密偵辦,務求釐清真相,以告慰死者及家屬,並對犯罪者嚴查重懲、決不寬貸。根據《自由時報》報導,3名證人也在李姓團購主「代購黃金」的群組內,涉案的李姓團購主皆有代繳卡費,因此林女及黃女並未有損失;周女刷卡100多萬,李女未代繳清卡費,疑似被詐騙逾百萬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外籍家教竟是大麻師徒!毒趴牟利2000萬 高級社區變毒窟
台灣警方近日破獲一起外籍家教涉足大麻販售及種植的毒品案,查扣近300株大麻植栽與3公斤大麻成品,震驚社會案中2名毒梟均為來台外語家教,竟利用教學之便秘密進行毒品交易,形成毒品師徒鏈條,讓人防不勝防。43歲的拉丁美洲籍男子聖地牙哥,來台從事家教工作約2年多,原本在補習班教授外語,卻與一群外籍教師組成大麻派對群組,狂歡吸食大麻並相互販售,警方調查發現,他在派對中認識50歲尼泊爾籍的金尼許,後者早在2017年因販賣及種植大麻遭判刑7年,卻未入監服刑,目前仍被通緝。聖地牙哥向金尼許學習種植技術,逐步建立起販毒體系,藉由高級社區大樓與透天別墅進行大麻栽種,達數百株,警方在淡水地區逮捕聖地牙哥,當場查獲103株大麻植栽與1公斤大麻成品,隨後展開追查,鎖定金尼許藏身地點,發現在龜山與林口2地共種植189株大麻植栽,並持有2公斤成品。另有台灣籍男子馬姓,表面經營外國模特兒引介工作,私下卻充當金尼許販毒的中間人,協助鋪貨販售,警方經過多月蒐證,終於一舉瓦解這個跨國家教大麻販毒集團,2人均依《毒品罪》嫌送辦,據警方估計,這2年來2人種植大麻不法所得恐高達2000萬元新台幣。
柬埔寨賭場驚傳陸男墜樓慘死 4個月內第2起遭疑太詭異
東南亞國家柬埔寨以天然美景和歷史古蹟,成為許多觀光客出國玩的選擇之一。豈料,柬埔寨近年卻成為詐騙集團躲藏地之一,社會案件屢傳,當地時間11日清晨在西哈努克省一間高級賭場發生命案,一名中國籍男子從賭場高樓墜落死亡;且當地另一間賭場在1月,也發生中國籍男子墜樓身亡,詭異巧合引發熱議。根據外媒《柬中時報》報導,11日清晨5時30分西哈努克省一間賭場「永利娛樂」,驚傳一名中國籍男子從賭場高樓墜落,當場死亡。轄區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確認死者來自中國,立刻展開調查,目前還在進一步釐清死者墜樓原因。不過巧合的是,今年1月當地另一間賭場「金鑫賭場」也發生類似命案,1月16日一名中國籍36歲朱姓男工程師,也是從賭場高處墜落,當場死亡;如今又發生類似情形,傳回大陸後,詭異巧合也使不少網友感到毛毛的。柬埔寨西哈努克省今年1月就曾發生一起中國籍男子從一間賭場高樓墜落身亡。(圖/翻攝自柬中日報)而報導中表示,死者來自中國浙江,墜樓身亡的他全身赤裸只穿著一件內褲,警方死者室友透露,死者事發當天講話異常,獨自走出臥室陽台要跳下時,被室友阻止才走回房間,但沒多久又突然衝向陽台躍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YT頻道「異色檔案」創作者DK挨告 法院駁教團自訴:無刻意扭曲事實
以解析社會案件聞名的YouTube頻道「異色檔案」創作者DK,近日發布影片「我被邪教告了2」,引發熱議。據了解,「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聖母林欣月共提出共計15項指控,聲稱DK在影片中提所述內容具備可受公評性,並無刻意扭曲事實,甚及她的內容不實。然而,台中地方法院認為DK已查證新聞來源與裁判書系統,且指出如果影片僅是單純照抄資料,觀眾根本不會感興趣。裁定書指出,聲請人林欣月指控被告柯男(DK)經營的頻道,長期以揭露宗教醜聞與秘密為主題,內容經常對宗教形象產生負面影響。其中柯男去年上傳的影片「我被邪教告了」中,坦承「我做過非常多邪教介紹」,可見他對某些小型宗教組織有明顯的偏好或厭惡。另有影片「10多人至今下落不明,只因誤信『這個組織』」也被質疑評論不當,損害聲請人名譽並加深社會對小型宗教的刻板印象。林欣月質疑,柯男並非司法機關成員,為何能詳細描述案件過程。她也聲稱,部分內容即便遍查新聞資料也無法找到,且懷疑他如何得知警訊、檢方調查或起訴書內容。針對柯男所引述的新聞報導,林欣月認為,原處分書中未明確指出消息來源,難以辨別真偽。此外,柯男在影片中提及林欣月的住址與公司地點,林欣月認為柯男辯稱資料來自「台灣法人網」及「全國性人民團體名冊」的說法不實,並指控柯男將團體登記地點推測為其戶籍地,造成誤導。台中地院審查影片內容後,指出影片中提及的部分情節,如「聖母唆使其他信眾,活活把方女打死」、「某位老婦人因違逆道規,遭信徒以能量棒痛毆,結果痛毆到雙眼,因此再也看不到了」等,屬於涉及刑事不法的公共利益事項。法院認為,柯男在影片中所展示的網路新聞報導截圖與其影片內容高度相符,顯示柯男只是將已公開的報導加以整理,並基於個人觀點進行闡述。法院進一步表示,柯男在發布影片前,確實查證台中地檢署有關「中部邪教組織案偵結起訴」的新聞稿及刑事裁定資料,這些資料都經過合理查證。至於影片中提到的「邪教」、「詭異歌曲」等描述,屬於可以公開討論的範疇。即便柯男的表達方式略顯情緒化或用詞較為嚴厲,讓林欣月感到不快,但並未超出合理評論的界線。針對林欣月指控柯男公開個資的主張,法院指出,一般民眾皆可透過裁判書查詢服務檢索該案裁定,並得知聲請人姓名、限制住居等資訊。此外,媒體過去也曾報導相關地點,因此並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的構成要件。法院指出,柯男的評論是針對社會矚目的案件所發表,且並未穿插商業廣告,即使其行為可能間接提高頻道流量,也無損於其基於公共利益進行評論的初衷。經綜合考量後,法院認為柯男的影片內容是依據媒體報導、地檢署新聞稿及法院裁定書進行整理並發表個人見解,未見有刻意扭曲或不實情況。創作者若僅能照本宣科,將失去閱聽價值,因此法院裁定林欣月的自訴理由不足,予以駁回。至於柯男也在影片中對此提告表達不滿,指出言論自由正逐步被這類惡意訴訟侵蝕。他強調,揭露邪教行為並非犯罪,真正應該被譴責的是利用訴訟手段企圖讓說出真話的人噤聲。柯男更表示,宗教自由不應該成為施暴的免死金牌。
好友陳妍希2月宣布離婚 郭靜私訊對方內容曝光
44歲郭靜今(17日)出席活動保養品牌代言活動,被問多年好友陳妍希、陳曉8年婚姻在日前正式劃下句點?她表示:「不打擾就是最好的關心。」也說雖然對方多半時間都在大陸,但過年期間仍有傳「恭喜發財」訊息。今郭靜亮麗出席代言活動,人也瘦了一大圈,她透露花了幾個月瘦了8公斤,靠每天飯後快走1小時,與每周拳擊有氧搭配巴西武術,搭配每天喝1500毫升水養出水嫩肌,對於自己全身上下最有自信的地方則是「鎖骨」,還笑說看鎖骨就可以知道自己的胖瘦,完全不需要靠體重計秤重。單身邁入9年的郭靜,先前有去求過籤,結果被告知要蛇年才會有桃花,被問目前進度?她連忙表示:「蛇年才開始一個月,還沒有!」被問是否需要朋友介紹嗎?郭靜說:「我覺得這個狀況可能會有點尷尬,因為你如果說一個已經要介紹你朋友認識,可能會開始會變得很不像自己。」但隨後又改口表示:「我改個說法,大家朋友的朋友都來。」她坦言自己最想結婚生子的時期是27歲,「隨著年紀增長,看社會案件,不一定真的要結婚,找到好的陪伴,不一定需要對象,好朋友也是、貓也是。」此外,近來韓星金秀賢負面新聞頻傳,郭靜說自己是用1.5倍速看完《淚之女王》,但並沒有因劇喜歡上對方,「他(金秀賢)沒有在我的那個偶像的那個名單裡面,我的男神另有其人是南柱赫。」
領先章子怡40年 夏文汐「露毛」殺夫超搶鏡
改編自臺灣作家李昂同名小說的電影《殺夫》暌違41年、將以數位修復完整版再次登上大銀幕,該片當時就因劇情過於大膽蔚為話題。時隔40年,女星章子怡近來也在新片《醬園弄》飾演同一角色「詹周氏」,該角色雖先後被夏文汐、范瑞君、章子怡等女星飾演,迄今仍以夏文汐的詮釋最讓人津津樂道。夏文汐在《殺夫》中露腋毛搶鏡殺夫,十分搶鏡。(圖/海鵬提供)夏文汐當年以香港名導譚家明執導的《烈火青春》爆紅,被譽為第一代「霸氣烈女」,在《殺夫》中,演出女力爆發的悲慘村姑,以一場揮刀殺夫戲震撼華語影壇,更因應劇情「露毛」演出。原來當時女性鮮少除毛,夏文汐一場手刃親夫戲,委屈與憤恨齊飛,揮刀之際連腋毛都跑出來演、十分搶鏡,寫實力道驚人,震撼演出被影媒盛讚「令人信服」。電影《殺夫》描述夏文汐被迫嫁給屠夫後受盡折磨,不堪受辱的她,決定親手拾起屠刀「殺夫」,片中手刃親夫畫面,迄今仍被奉為「經典中的經典」。角色原型即為轟動上海社會案件「醬園弄殺夫案」的犯人「詹周氏」。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名導陳可辛去年改編翻拍電影《醬園弄》邀請女星章子怡演出,並入選坎城影展。也形成該片與《殺夫》數位修復版同一故事的兩部電影同時出現在國際影展的熱況。《殺夫》數位修復版將於2月27日全台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