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
」 高雄 社會秩序維護法 賭場 賣淫 街頭
天九牌職業大賭場藏身菜市場 雙重監視器加超嚴門禁躲查緝仍被逮
新北市板橋區中興路某市場內暗藏天九牌職業大賭場,許姓負責人還設下雙重監視器,以及森嚴門禁躲避查緝,但警方盯上該處已久,1日晚間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前往攻堅,逮捕3名工作人員和18名賭客,並查扣大筆賭資和毒品,全案依法送辦。板橋分局表示,53歲許嫌經營天九牌職業賭場,為掩人耳目,避免引起警方注意,刻意選在市場內一處地下室作為賭場據點,賭場內還設有二道門阻,還設有把風人員及監視器,增加警方查緝難度。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1日見時機成熟,向新北地檢署聲請搜索票獲准,於晚間8時許動員多名警力展開攻堅,員警衝入室內時,賭場人員與賭客們驚慌失措,更有賭客喊「慘了!輸錢又被警察抓,真倒楣」,只好乖乖束手就縛。員警在清查後即逮捕主持賭局的許男與把風的55歲謝男、清注的29歲林男,以及場內18名賭客,警詢後將將許男等3人依賭博罪嫌移送新北地檢偵辦,18名賭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板橋分局強調,為淨化社區環境,絕不容許任何罪行為危害社會治安,將持續查緝掃蕩不法賭博及毒品等場所,全力維護轄區治安,另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可疑場所,請即友善通報警方,建立社區聯防網域,共同打擊犯罪。
北市古蹟夜店「1個月被檢舉11次」 至今卻未被開罰
台北市榕錦時光生活園區自古蹟修復後開幕,園區內有間營業至深夜的音樂酒吧,1個月內就被民眾檢舉11次噪音問題,市議員簡舒培指出,其中警察局共收到8件通報、環保局則接獲3件陳情,但由於噪音量測必須超過管制標準3分貝以上才能開罰,相關單位至今仍未處分業者,要求市府檢討現行稽查制度。台北市文化局表示,已要求營運單位於12月2日前訂定加強管制措施落實音量管制。榕錦時光生活園區原為日治刑務所官舍古蹟,經修復梳理,於民國113年9月7日正式開幕,陸續有藝品店、咖啡店、酒吧陸續進駐。簡舒培表示,其中1間從下午營業至凌晨的音樂酒吧,從今年10月5日至11月15日被民眾檢舉共11次噪音問題,其中警察局收到8案,警方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公眾安寧」辦理調查,豈料卻僅通報環保局1次。此外,環保局收到3次陳情,卻超過1小時才趕到現場。據噪音管制法罰則的裁罰基準,若噪音超過管制標準的3分貝,將依超標程度處以不同金額的罰鍰。簡舒培指出,據環保局11月7日的稽查紀錄,當日晚間9時58分民眾向1999檢舉擴音設備噪音,稽查員於晚間10時12分抵達現場後量測,結果顯示音量為63.3分貝、背景音量為62.4分貝,兩者差距僅0.9分貝,未達法規要求的超過3分貝門檻,因此無法認定違反噪音管制法,未予以開罰。警察局長李西河表示,警方接獲檢舉後會依噪音程度處置,勸導不聽就會處罰,至今未開罰;環保局長徐世勳則指出,依人力狀況不可能在1小時內到達現場,且依規定稽查人員是3小時內到場,稽查後發現並無噪音,會再跟陳情人協調。簡舒培批評,店家因背景噪音值未超標而未被開罰,造成居民生活無法得到合理保障,且訂定3小時內到場,現場音樂時常早已被關掉,呼籲警方與環保局應檢討現行稽查制度,提升噪音管理與處理效率。錦泰里里長范燕淇表示,該區域已經存在數月噪音問題,導致里民無法入睡,儘管市府與警察方面已採取行動處理,但仍不夠完善,建議園區內進駐的店家應經過更嚴格的篩選機制。文化局表示,園區在113年9月開園時,營運單位即有訂定噪音管理辦法規畫檢核及懲罰機制,已要求營運單位於12月2日前訂定加強管制措施落實音量管制,也會持續與周邊住戶保持溝通,並適時調整相關措施。
信義夜店「廁所動線」喬不攏 台、紐酒客互毆遭警送辦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知名夜店「Ruff」30日凌晨3時許爆發衝突,21歲周姓男子與24歲紐西蘭籍B姓男子因廁所出入動線問題發生碰撞,雙方在店內爆發口角並推擠,衝突從店內延伸到店外街頭。夜店安管人員雖立即介入制止,但2人仍在松壽路旁持續叫囂,引發數十名民眾圍觀。警方接報到場後,抄錄資料並將兩人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爭執過程被民眾拍下上傳網路,網友紛紛留言,「信義夜店區現在晚上都變成妖魔聚集地了」、「酒裝酒瓶沒有事,裝肚子裡一堆事」。信義警方表示,雖然雙方均無意提出傷害告訴,但因行為已影響公共秩序,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2款「互相鬥毆」規定,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裁罰,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或3日以下拘留。
冒用市長黃偉哲頭像傳假停課訊息 台南女高中生遭處分
台南市李姓女高中生今年9月冒用台南市長黃偉哲的頭像,在社群媒體THREADS(脆)發文「台南明天 放!」的颱風假假訊息,引發議論,雖然李女供稱她是想放假,發文是開玩笑,事後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李女函送台南地院裁罰。法官認為,李女散布放颱風假謠言,行為欠妥當,但她發文後,多名網友立即留言提醒或批評,難認閱聽者因受此不實資訊誤導而影響公共安寧,不構成《社維法》,裁定不罰。今年9月,強烈颱風樺加沙靠近台灣,各界關注各縣市是否會宣布停班停課,台南市長黃偉哲9月22日凌晨在臉書及脆發文,有人盜用他的個人頭像,冒充身分在網路上散布「颱風停班停課」的不實訊息,警方22日上午傳喚涉案李姓女高中生到案說明。李女供稱,她先前看過網友發布類似的文章,她因想放假,覺得好玩才發布這訊息,市長黃偉哲頭像是她發文前2、3分鐘使用GOOGLE搜尋,發文時才換上去,現已換掉,她承認是未經深思熟慮發文,沒有查證,只是單純開玩笑,有4、5個網友直接在貼文下方留言說這樣發文不妥,她就刪文。警詢後認為李女行為構成《社維法》「散佈謠言,影響公共之安寧」函送台南地院新市簡易庭裁罰。法官認為,李女雖知該訊息為謠言,但考量她未成年,年輕識淺、智慮未周,且經網友提醒訊息內容不妥後已將訊息刪除,李女確實因思慮不周延出於玩笑及希望放假心態而發文,因此李女主觀上無影響公共秩序及安寧的故意。此外,法官認為,網友已於李女發文下方留言指出其內容不實,可見閱聽者經由權責機關網路公告、新聞媒體報導等途徑,得以審視、判斷李女訊息內容是否真實可信,尚難認閱聽者會因李女的不實資訊誤導而達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雖然李女輕率發布不實停班課放假訊息,所為固欠妥當,但其行為尚不符合《社維法》違序構成要件,裁定不罰。
高雄男情緒失控持刀街頭咆哮 鄰居嚇壞急報警送醫
高雄市前鎮區1名男子今手持一把刀子四處走動,還對著路過鄰居大聲咆哮,有人見狀嚇得趕緊報案,警方獲報到場後將男子協助就醫,所幸無人受傷,全案將依違反《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偵辦。民眾拍下,1名男子手上持有一把刀,走到巷口對著一名老婦人大聲吼叫,鄰居見狀全嚇壞,直呼趕快報警,隨後男子又轉對另一名男子大聲咆哮,雖然有家人上前安撫他的情緒,但該名男子仍相當激動,過沒有多久警方與救護人員隨即到場。蕭姓男子(黑衣)手持刀,鄰居嚇得趕緊報案。(圖/翻攝照片)經了解,47歲蕭姓男子疑因情緒狀況不佳,手持刀械於道路上走動,前鎮分局員警於20日下午4點多獲報到場,為避免蕭男自傷或傷人,立即喝斥蕭男將刀械放下,在警力戒護下由蕭男家人陪同就醫,現場均無人受傷。警方說,本案將依違反《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危險物品」調查後,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據以偵辦。
基隆隧道驚見黑衣女鬼!真相曝光竟是3人拍靈異片 被罰5000
基隆中山隧道日前驚傳「女鬼現身」10月26日晚間7點,多名用路人騎車行經隧道時,遠遠看見1名黑衣長髮女子站在隧道內一動不動,宛如恐怖電影畫面,讓1名機車騎士當場嚇到皮皮挫,還衝去附近媽祖廟拜拜求平安。照片在網路曝光後迅速瘋傳,許多網友直呼「太毛了」、「深夜騎過真的會尿出來」。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這起「女鬼驚魂」並不是真的靈異現象,而是3名年輕人半夜跑進隧道拍攝靈異短片的惡作劇行為。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他們此舉恐造成用路人驚慌並危及交通安全,因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人各5000元。其中2人更是三立電視台攝影記者,消息曝光後引發各界熱議。判決書指出,當晚江姓男子開著租來的小客車,載著李姓男子與岩姓女子前往中山隧道拍攝靈異影片。下車後,身穿黑衣黑褲的岩女站在隧道內側,長髮垂落,加上昏暗的燈光,遠看就像恐怖片中的「靈異角色」。李男則負責攝影,江男協助安排拍攝位置。三人未設任何警示,直接在隧道內取景,導致路過騎士和駕駛人受驚,險象環生。事件被民眾拍下並上傳網路,隨即引起熱烈討論,警方也因此主動介入。調閱監視器後,迅速鎖定3人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面對警方詢問,3人均承認是在拍靈異主題的短片,只是想製造效果、並無惡意,也未料到會造成他人恐慌。法官審理後指出,隧道本就光線不足、空間狹窄,任何突發狀況都可能引發交通事故,三人選在此處拍攝已明顯具備危險性,且裝扮方式確實容易造成他人誤會與驚嚇,不採信「不知道行為會危險」的說法。考量三人學歷均高、從事影視與新聞相關工作,應更懂得公共安全的重要性,最終依《社維法》第63條裁處3人各5000元罰鍰。
基隆中山隧道「鬼影事件」破案!3人為拍靈異短片下場慘了
基隆中山隧道10月26日晚間驚傳「鬼影」出沒事件!1名騎士行經基隆市中山區中山隧道時,驚見1名黑衣、長髮的女子孤立在隧道路側,模樣陰森,讓他當場腿軟,事後仍心有餘悸,特地跑到廟裡拜拜並將照片與影片上傳至「靈異公社」,引發網路炸鍋討論。由於畫面宛如「女鬼現身」,一度造成民眾群起恐慌,也引起警方高度重視。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所謂的「女鬼」其實是3名年輕人為了拍攝靈異短片而刻意裝扮並取景。當晚6時50分許,23歲的岩姓女子穿著黑衣、黑褲、披著長髮,站在隧道內路旁,扮演「長髮女鬼」。同夥的江姓男子則負責開車,載著26歲的李姓男子在隧道內拍攝這一幕。3人以為只是在製作靈異影片,卻未考量隧道陰暗狹窄、車流量大,一旦有人被嚇到失控,後果可能相當危險。騎士目睹後受到驚嚇,警方接獲通報並啟動調查。循線找到3人後,他們在警詢中全盤承認行為,並辯稱當時並不知道會讓用路人受到驚嚇,更未意識到可能危及交通安全。但警方認定此舉已構成以其他方式驚嚇他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將3人移送。案件後續由基隆地院簡易庭審理,3名涉案者皆坦承不諱。法院審酌相關情狀,包括3人皆為大學畢業、家庭經濟小康,其中岩女及江男皆從事記者工作,李男則在電影業任職;但基於其行為確實造成恐慌與交通安全疑慮,仍依法認定3人共同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具有危害安全之虞。法院最終裁定,3人各處新台幣5000元罰鍰,全案仍可抗告。
駕車衝吐瓦魯迎賓管制站!男遭強押下車高喊「我是皇太子」 警再逮他無照
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11月18日於總統府前執行迎賓活動安全維護,未料在貴陽街口與重慶南路的管制點時,一名62歲的陳姓男子見警方管制竟未停下,反而不斷向前,高喊自己是「皇太子」、「有權力可以過去」等語,遭大批警力火速攔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及第60條第2項2第1款告發,並移置保管該車輛,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公務函送台北地法簡易庭偵辦。據了解,62歲的陳姓男子18日上午駕駛黑色轎車,行經貴陽街口與重慶南路的管制點時,正好警方因總統府迎賓活動進行道路管制,未料男子不但拒絕停下,繼續駕駛車輛往前,所幸第一時間即遭大批警力攔停,同時被警方強制帶下車,帶回派出所管束。而男子被帶走時,不但對警方出言不遜,還不斷高喊,「我是皇太子」、「我有權力可以過去」等語。警方後續也對陳男進行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酒駕情事,但警方也因此發現其為無照駕駛,陳男疑似因持有職業駕駛駕照,但卻依規定檢驗逾期導致駕照註銷,且不服員警指揮,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及第60條第2項2第1款告發,並移置保管該車輛。同時,針對陳男於警方執行勤務中有明顯不當之行動,警方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函請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偵辦。中正一分局呼籲,民眾行經管制路段時,應遵循員警指揮、減速慢行,避免發生事故。
停車糾紛竟變武士刀鬧劇!屏東男持木刀砸店 還當街痛毆女員工
屏東市15日晚間19時15分發生一起離譜衝突事件,1名男子疑似因停車問題與鴨肉店員工發生爭執,情緒越演越烈,竟然從車上拿出「木製武士刀造型棍棒」,在店門口揮舞並攻擊店內的女員工,現場嚇壞不少顧客。根據目擊者表示,男子揮舞木刀時態度激動,旁邊的母親急忙上前勸阻,反覆拉住他、喊他冷靜。男子雖然短暫放下武士刀造型棍棒,但怒氣似乎仍未平息,竟又轉而徒手多次攻擊女店員,令現場一片混亂。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抵現場,但涉案男子已自行返家,僅剩他的母親在店前焦急收拾場面。警方初步調查,整起衝突源自顧客停車位置引發的不滿,雙方口角後情緒逐漸升高,男子最終以暴力方式發洩。目前警方已通知當事人至派出所製作筆錄,以釐清更完整的事發經過,並表示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警方也再次提醒民眾,發生糾紛時務必保持理性,遇到衝突應立即報案,避免情緒失控釀成更大傷害,影響社區安全。
板橋男子疑尾隨女騎士遭民眾喝止 惱羞出腳反踹人還揮筆襲擊
新北市板橋區14日晚間發生一起離譜的街頭衝突事件,1名黃姓男子晚間7時許在縣民大道一段與民族路口附近,被目擊疑似尾隨騎乘Ubike的女子,不但靠近對方還疑似有騷擾行為。就在女子神情不安之際,剛好路過的李姓男子察覺不對,立即上前制止,沒想到卻引爆黃男的強烈反應。據了解,李男看見女子被尾隨,基於保護他人安全的直覺,善意提醒並請黃男離開女子。但黃男不但不接受勸導,反而疑似惱羞成怒,情緒瞬間失控,當場出腳踹向李男。衝突過程中,他甚至拿出一支鉛筆作勢攻擊,揮舞動作激烈,讓在場民眾一度以為他手持的是危險物品,場面相當混亂。在短暫拉扯中,李男右手食指受到擦挫傷,左小腿也因衝突而紅腫,但他仍冷靜控制情況,避免事態進一步升級。警方與消防人員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第一時間確認現場安全並對受傷的李男進行處置。警方表示,李男在說明經過後,選擇不提告。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黃男帶回偵辦,並函請新北地院簡易庭裁處。然而,警方也注意到黃男情緒極度不穩,擔心他可能有自傷或傷人風險,經向衛生局諮詢後,確認其符合強制送醫評估條件,119救護人員將黃男送往亞東醫院進行觀察與治療,目前已由醫療單位介入後續評估。
高雄出現「移動炮台」男開車放鞭炮一路狂炸 三多路成煙火秀現場
高雄街頭驚現離譜一幕13日清晨,1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苓雅區三多二路時,竟沿路燃放鞭炮,火光與白煙四起,宛如「移動炮台」上路。誇張畫面曝光後,民眾紛紛直呼「太扯了」、「這是在開慶典還是飆命?」警方已循線查出車主身分,確認為1名60歲李姓男子,將依法開罰。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這輛小客車在凌晨5點49分左右現身,車身不但橫跨兩個車道,還在行駛中持續燃放鞭炮。強烈的爆炸聲響在街道上迴盪,不僅嚇壞其他用路人,也一度造成交通混亂。許多駕駛被突如其來的煙霧嚇得急踩煞車,現場彷彿變成「煙火秀現場」,卻險象環生。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後,確認行為人為李姓男子,行徑已涉及多項違法。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2款,李男跨越車道行駛,可處600至1,800元罰鍰;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行駛中燃放鞭炮屬「危險駕車」,可罰6,000至36,000元,並當場吊扣車牌六個月。此外,李男還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4款,因燃放鞭炮屬放置或發射有危險之物,最高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罰鍰3萬元。若檢警認定其行為已造成公共危險,還可能依《刑法》第185條追究刑責。警方表示,已掌握李男身分並通知到案,後續將聯同消防局、環保局依權責裁罰。警方也呼籲,開車上路務必遵守交通安全,切勿為博取眼球而做出危險舉動,否則「一時爽快,代價慘痛」。
網傳捐80億歐元換蕭美琴歐州議會演講 刑事局逮2人到案
副總統蕭美琴日前前往歐洲議會參與「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峰會IPAC」並發表演說,不過卻有網路傳言指出,蕭美琴能前往歐洲議會發表演說,為「法國BBC報導,台灣捐了80億歐元(約2800億台幣),讓副總統上去噴了20分鐘口水」。刑事局獲報後,10日先是將不實訊息下架,同時追蹤IP位址,鎖定53歲的盧姓男子與41歲的陳姓男子涉嫌重大,分別於11、12日將2人通知到案,其中陳姓男子於日本返國時於機場遭警方通知到案。警方掌握IP位址後,11日先是鎖定53歲的盧姓男子涉嫌重大,盧男到案後坦承確實有製作蕭美錢復歐盟議會演講之不實梗圖;而另一名41歲的陳姓男子,警方掌握陳男12日於日本返台,陳男因不慎腰部扭傷,被人一路以輪椅推行,警方也於機場火速通知陳男到案。據悉,陳男到案後坦承確實有於社群軟體轉發不實消息梗圖,並留言稱「法國BBC報導台灣捐贈80億歐元巨資交換演講」一事,但陳男也強調,梗圖是轉傳,不實文字訊息也是轉貼他人貼文。全案後續也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裁處。刑事局強調,對於各種流傳之訊息、謠言應多加查證,切勿杜撰或轉傳不實訊息;民眾若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屬實之資訊時,亦應先查證內容是否真確、辨識真偽,避免成為假訊息之傳播者,共同維護網路環境純淨。
指蕭美琴赴歐洲議會演講花80億 刑事局將法辦:不實訊息已下架
副總統蕭美琴日前赴歐洲議會參與IPAC年會,並發表演說。網路上有傳言指出,「法國BBC報導台灣捐贈80億歐元鉅資交換演講」,對此,總統府也在第一時間強調內容為惡意捏造,絕非事實;10日稍早刑事警察局也回應指出,目前已下架該篇不實訊息,後續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刑事局指出,針對針對網路社群平臺網友稱「法國BBC報導台灣捐贈80億歐元巨資交換演講」之不實訊息貼文,本署刑事警察局已下架該篇不實訊息,並依法調查偵辦相關錯假訊息。警政署表示,我國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法律均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但對於散佈不實訊息、惡意造謠、煽動恐懼等錯假訊息,本署定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假訊息)偵辦。警政署呼籲,對於各種流傳之訊息、謠言應多加查證,切勿杜撰或轉傳不實訊息;民眾若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屬實之資訊時,亦應先查證內容是否真確、辨識真偽,避免成為假訊息之傳播者,共同維護網路環境純淨。
泰12歲女童被媽「騙去日本賣淫」 阿嬤認2人失聯:孫女曾喊想回去讀書
日本近日爆出一名年僅12歲的泰籍少女,在不知情狀況下遭29歲的母親誘騙至東京,在一間非法經營的按摩店從事性服務工作。少女起初為了家庭生計屈從,但最終難以忍受日夜賣淫的生活而出面自首,事件才因此曝光。這名受害少女的母親目前在台灣因賣淫案被拘留,政府將擇日遣返,而該少女的祖母也首度發聲了。日本東京警視廳日前宣布,一家位於東京都文京區湯島一帶的非法按摩店,涉及強迫一名12歲少女在店內從事性服務工作,業者因此被捕。警方調查發現,少女6月起在從事風俗工作的母親帶領下前往日本,沒想到一落地就被帶到按摩店要求從事性服務工作,母親則在不久後拋下少女獨自離去。這名少女在6月27日到7月29日共33天期間,被迫接待61名客人,性交易款項共62.7萬日圓(約新台幣12.6萬元),在按摩店扣除傭金後,全數轉入母親相關人士的帳戶。最終她難以忍受這樣的生活,在9月16日獨自前往東京出入國管理局自首求助。據泰國警方了解,母親在離開日本後,並沒有返回泰國,而是前往台灣。台灣警方證實此消息,稱該母親在10月被桃園警方查獲賣淫等情事,最終被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目前由移民署收容中。移民署則表示,當事人於9月間持免簽證入境,現已逾期停留;另因在台涉嫌賣淫,將依規定辦理遣返作業。據悉,少女的母親會寄錢回家補貼其父母家用,她一直都在曼谷等地區工作養家餬口,但大約2年前開始不停往返日本和泰國。該名少女的祖母也向媒體發聲透露:「我擔心我的孫女和女兒」,並指都聯繫不上對方,只能等她們母女倆聯繫祖父母。其他家屬則坦言,「我們不知道真相,但我們相信少女的母親和按摩店老闆以及其他人一起,被迫做著某些事情。」而少女曾在9月初聯繫他們,淚訴「我想回去讀書。」◎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泰國風俗女拐騙12歲女兒赴日賣淫 警方證實10月「在台被捕」:移民署收容中
近日,日本警方揭露一起涉及跨國人口販運的強迫未成年賣淫事件。一名年僅12歲的泰籍少女,在不知情狀況下遭從事風俗工作的母親誘騙至東京,被留在一間非法經營的按摩店從事性服務工作。少女起初為了家庭生計屈從,但最終難以忍受日夜賣淫的生活出面自首,事件才因此曝光。泰國警方此前透露,這名受害少女的生母目前在台灣被拘留中。對此,台灣警方出面證實消息,表示該名泰籍女性10月在桃園因賣淫遭逮,目前交由移民署收容,將擇日遣返。根據此前報導,日本東京警視廳宣布,一家位於東京都文京區湯島一帶的非法按摩店,涉及強迫一名未成年少女在店內從事性服務工作,業者因此被捕。日本警方指出,受害少女年僅12歲,此前在泰國與妹妹、祖父母同住。今年6月底,少女在從事風俗工作的生母帶領下前往日本,沒想到一落地就被帶到涉事按摩店要求從事性服務工作,生母則在不久後拋下少女獨自離去。據日本警方統計,這名少女在今年6月27日到7月29日共33日間,被迫接待了61名客人,性交易款項共62萬7000元(約新台幣12.6萬元)在按摩店扣除傭金後,全數轉入少女生母相關人士的帳戶。受害少女雖然從其他泰籍人士口中得知,居留超過15天可能因此被逮捕,但她由於難以忍受這樣的生活,最終在今年9月16日獨自前往東京出入國管理局自首求助。日本警方得知此事後,已經逮捕涉事的按摩店業者。由於事件不僅涉及逼迫未成年少女賣淫,更可能與跨國人口販運有關,因此已經展開深入調查。同時與泰國當局進行聯繫,協調將受害少女送回泰國。由於此事在泰國同樣造成轟動,泰國警方在當地受訪時透露,這名受害少女的生母現年29歲,過去曾因「工作」原因出國27次,足跡遍及日本、越南、台灣等地。據泰國警方了解,少女生母在離開日本後,並沒有返回泰國,而是前往台灣,目前已經因為涉及另外一起賣淫案件被捕。泰國警方預定下週派員前往日本協調少女返泰事宜,之後也將前往台灣啟動將少女生母引渡回泰國的程序。對此,台灣警方也出面證實此消息,指出這名少女的生母在今年10月被桃園警方查獲有賣淫等情事,最終被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最高可以開罰3萬元,目前由移民署收容中。此事也引起刑事局高度重視,已著手介入調查。台灣警方指出,目前已聯繫駐日、駐泰聯絡官與當地政府了解相關狀況,駐日聯絡官負責了解在日本的少女相關問題、人身狀況以及賣淫的相關事證,泰國聯絡官則是釐清泰國母女在泰國的相關家庭狀況,另外了解出國的原因等相關問題。警方指出,目前少女生母在台賣淫被桃園警方查獲,是台灣地區發生的事件,但如果相關動態資料追出涉及其他違法情事,台灣警方也會依據泰國警方或日本警方提出之要求或相關事證依法進行偵辦。移民署則在今(8)日表示,當事人於9月間持免簽證入境,現已逾期停留。另因在台涉嫌賣淫,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經警方裁處後移交本署收容中,將依規定辦理遣返作業。移民署也持續與刑事局、泰方等相關單位洽繫,必要時將提供蒐報違法情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違建養生館「假按摩真性交」被查多次仍繼續開 市府震怒怪手進場直接拆
新北市中和區某間違建養生館,以按摩名義掩護性交易,在2024年和2025年曾3度被警方查獲,但業者不知悔改、繼續經營,新北市府則震怒,近日指派拆除大隊進場,由怪手直接拆除「斷根」,展現市府整治色情場所之決心。中和警方表示,為有效打擊妨害風化不法行為,於2024年及2025年三度查獲位於中和區某違建養生館暗藏色情交易行為,該場所假藉按摩名義實施性交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刑法妨害風化相關規定。針對該業者多次累犯且無悔意行為,中和警分局除依法偵辦外,因該場所屢勸不聽,持續違法經營,經市府公安稽查小組主席裁示,依法列入強制拆除案件。新北市府於近日指派市府拆除大隊進場執行,出動怪手拆除建築,強勢「斷根」避免該養生館又死灰復燃,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展現市府整治色情場所之決心。中和警分局長陳宇桓表示,警方將持續加強轄內各類特種行業查察,對於違法營業及妨害風化行為,絕不寬貸,並將與市府相關單位密切合作,落實「斷根不法、還地於民」的決心,並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合法經營為原則,共同維護良好社會風氣。
網傳光復鄉救災要求「國軍挖墳墓」 花蓮縣府嚴正駁斥:絕無此事
馬太鞍溪堰塞湖重創光復鄉,國軍投入協助救災受各界肯定,有媒體報導,「花蓮縣府竟要國軍挖墳墓,季連成一句話霸氣拒絕」,花蓮縣政府今澄清,縣府與總協調官季連成無媒體報導的對話內容,無法代為評論,再次感謝國軍為光復ㄑ鄉記災工作的貢獻與協助。有媒體報導,行政院政委季連成擔任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接受節目專訪時,透露花蓮縣府曾要求軍方去挖墳墓、挖廁所,但被他明確拒絕,霸氣直言「地方該做的事,不該都丟給中央!」。花蓮縣政府指出,經查此為光復鄉公所第一公墓,因堰塞湖潰壩造成公墓區淹沒。近期在內政部宗教司協助下,近日與縣府及公所先後兩次會勘,預計專案補助公墓區災復。馬太鞍溪堰塞湖重創光復鄉,光復鄉公所第一公墓,因堰塞湖潰壩造成公墓區淹沒。(圖/花蓮縣府提供)縣府說,災復工作龐雜而繁複,各部門不分彼此與救災工項協力分擔無推諉卸責。提醒鄉親面對網路不實訊息,民眾應以官方發布資訊為準,勿輕信或轉傳,以免誤導社會視聽、傷害第一線救災人員的士氣。對於刻意造謠者,縣府將蒐證依災害防救法第53條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辦理,以正視聽、維護公信。
高雄翁公園做運動「脫衣裸上身」收罰單 工務局證實:最高裁罰6000
台灣近年夏季屢屢創高溫,到10月底依舊熱到不行,因此有些民眾去公園運動會脫掉上半身衣服,大方打赤膊,但這樣可能違法挨罰!近日高雄有一名老翁在公園運動打赤膊,有志工和管理單位勸說,他都不肯穿上衣服,最後被依公園自治條例開罰2000元。警方指出,打赤膊涉及妨害善良風俗,最高可裁罰6000元。在高雄有「城市版忘憂森林」稱號的鳳山大東濕地公園,當地有不少民眾常常到此遊玩或運動,放鬆身心。不過近日有人注意到一名老翁會在公園內打赤膊運動,有民眾覺得不雅觀去檢舉,地方里民與志工多次勸說,老翁態度強硬,繼續打赤膊做運動。直到通報公園處與警方後,老翁因為屢勸不聽,遭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依《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連開2張罰單共2000元。警方則表示,屢勸不聽且妨害善良風俗,還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最高6000元;雖然打赤膊運動不一定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但在公共場所或公共得出入場所任意裸露,就涉及妨害善良風俗,屢勸不聽就能開罰。工務局也說明,依照《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公園內不得乞討赤身露體,隨地吐痰拋棄紙屑,菸蒂或其他廢棄物等規定,老翁的行為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其實不只高雄,台灣各地方政府可依據當地《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針對公園的違規行為開罰,像是裸露,毀損公園設施或景觀,未經許可在設施上塗鴉、刻字、張貼廣告等;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指出,違規第1次罰新台幣1200至2400元、第2次罰2400至3600元、第3次以上罰3600至6000元。
無門牌鐵皮屋藏推筒子賭場 中壢警破門逮20人抄出22萬現金
桃園市中壢區大享段一處無門牌號碼的鐵皮屋,竟暗藏職業賭場。66歲張姓女子在該處經營推筒子賭場,桃園市警局督察室與中壢警分局經多日蒐證後,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現場帶回張女及賭客19人,其中不乏上了年紀的長者,並查扣賭資22萬餘元。警方指出,這處鐵皮屋平時大門深鎖,僅熟客可入內。經長期跟監蒐證後,確認為推筒子職業賭場,遂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破門查緝,查獲筒仔牌、骰子、下注夾、牌尺等證物,並查扣賭資現金共22萬餘元。全案訊後,負責人張女依刑法賭博罪移送偵辦,19名賭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查緝違法賭博場所,防杜衍生治安問題,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社會秩序。
台中亂砸6車案!刺青男瘋狂行為 警3分鐘制伏
警民合作協力壓制莊男。(圖/民眾提供)台中市大里區大智路驚傳砸車怪人出沒,1名31歲左手刺青、有毀損相關前科的莊姓男子1日手持鐵條、鐵棍沿路破壞停放路旁車輛,造成6輛汽車受損,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獲報後,員警於3分鐘後抵達,與熱心民眾一同壓制莊男,全案將依《毀損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另外莊男今年8月曾手持鐮刀於大街閒晃,已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在案。警方說,今日上午約10時15分接獲民眾報案,並稱大里區喬城路92號前發生毀損案,員警獲報後於3分鐘後抵達現場,立即與民眾一同壓制莊男,並逮捕到案,查扣作案工具,經了解莊嫌現場共破壞6輛汽車,至於犯案動機為何,莊男僅稱「沒有」,全案將依《毀損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對於任何破壞公共秩序與民眾財產安全之不法行為,絕不寬貸,將依法嚴辦,並持續強化治安作為,全力守護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