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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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之亂1/暗房成炮房!酒吧公然多人運動 警搜索驚見人體蜈蚣「連結中」
台北西門町同志酒吧「Commander D」10月3日遭警方搜索,帶回大批裸露身體的酒客和負責人鍾文喜配合調查,更因員警言行不當而引發軒然大波。不過本刊調查發現,該酒吧藏汙納垢多年,登記雖為合法餐酒館,但店內藏有「暗房」,酒客在暗房中可為所欲為、公然「運動」,警方搜索時,甚至還見到有「人體蜈蚣」正連結中,當地民眾更對該店家抱怨連連,並送花相挺警察,希望警方不要氣餒、徹底整頓。據了解,該店2012年成立,主打BDSM元素,不時還有繩縛表演或「無褲日」等活動,在同志圈聲名遠播,而店家自稱是「酒好、順口、濃烈,讓思想徹底解放的酒吧」,提供「友善、包容、開放,讓人與人更親近的空間」,而在這些冠冕堂皇的形容詞背後,卻是被包裝後的「極樂秘境」。同志酒吧「Commander D」主打BDSM,店內還設有「暗房」,酒客則可在內為所欲為。(圖/林冠吟攝)知情人士透露,該酒吧動線特殊,除了一般吧台與座位區,深處還設有「暗房」,暗房內燈光極度昏暗,幾乎可說是「法外空間」、沒有底線,酒客在當中毛手毛腳是家常便飯,直接掏出性器官「連結」也司空見慣,多人共同運動更是屢見不鮮,也成為許多客人尋找刺激和解放的「快樂天堂」。而除了暗房內「玩很大」,該店不時還會舉辦各種活動,包括無褲日、繩縛甚至是拳交表演,在酒精與昏暗光線催化下,客人也「放飛自我」,往往當眾便開始「演奏樂器」,甚至真槍實彈開戰,兩人決鬥還會演變成多人互打,呻吟聲此起彼落,花樣之多可說是「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場面混亂且失控,早已遠遠超出一般酒吧的社交範疇。更誇張的是,該酒吧以餐酒館之名避開八大行業的規範,其店址就位於福星國小正對面,其夜夜笙歌、喧囂吵鬧往往導致當地民眾夜不能寐,光是今年就因妨害安寧等原因遭檢舉13次,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更在質詢時稱該酒吧有未成年人出入,還被當成玩物「表演」,市長蔣萬安因而要求徹查。萬華分局搜索「Commander D」時有員警言語不當、涉及歧視,分局長陳勇華和偵查隊長等6人遭懲處。(圖/林冠吟攝)萬華分局於10月3日下午持搜索票前往搜索,在當中發現大批客人衣衫不整、一片肉色,甚至還有「人體蜈蚣」正在連結中,地板上則滿滿都是用過的保險套,警方將當中51名裸露客人和鍾文喜帶回調查,鍾男訊後被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其餘相關人等以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但因搜索過程中有4員警言語失當、涉及歧視,各申誡2次,萬華分局長陳勇華和偵查隊長則是連帶處分。基層員警因此事而士氣萎靡,網路上更對警方罵聲一片,但周遭隱忍多年的住戶卻是感激涕零,甚至送上鮮花力挺警方,盼警方能遏止歪風、徹底整頓,還給社區和學區安寧空間。對此,CD的鍾姓負責人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被詢問到暗房時聲稱:「什麼叫作暗房,我們會開微弱燈光,會有幽暗的地方,我們店沒有暗房,那是倉庫,裡面都一堆貨,客人去裡面親親抱抱,店家不知道這個倉庫被當暗房使用,沒有獨立給別人當砲房」。
幼貓遭撞死心痛貓媽媽叼走遺體 攤商竟堅持「要吊樹頭」爆衝突
新北市蘆洲區9月30日深夜發生糾紛,61歲陳姓婦人騎乘機車行經得勝街時,不慎撞死一隻路邊小貓,附近51歲蔡姓男攤商見狀上前攔阻,要求對方善後,陳婦因而通知38歲賴姓兒子趕抵,並將小貓屍體移至路旁,小貓隨後遭母貓叼走,蔡男竟認為「死貓要吊樹頭」,對賴男處理方式不滿,上前擋車攔住賴男去路,雙方因而爆發推擠,蘆洲警方獲報後於1分鐘內火速趕抵制止,全案詢後將動手的兩名男子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裁處。9月30日深夜11時許,陳姓婦人騎乘機車行經蘆洲區得勝街一帶,疑似因視線不佳,不慎擦撞並當場輾斃小貓,陳婦原想離開現場,蔡男在旁擺攤目睹經過,要求陳婦必須處理。陳婦見狀隨即打電話向兒子求助,賴男連忙趕到現場,並將小貓遺體移至路邊,貓媽媽見狀連忙將小貓叼走,蔡男卻堅信「死貓吊樹頭」的民間習俗,認為賴處理失當,因而阻止賴男離去,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進而在深夜的大馬路上發生推擠與拉扯衝突,引發周遭民眾側目並向警方報案。蘆洲派出所線上巡邏警網接獲報案後,在1分鐘內抵達現場並將2人隔開,確認雙方沒有明顯外傷,事後也不提出傷害告訴,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捷運站公共電話打110稱有人欲「張文式恐攻」 警衝基隆逮謊報男
捷運公共電話打110稱「張文式恐攻」!北市士林分局22日下午接獲110通報,有民眾於劍潭站2號出口公共電話撥打報警電話表示,「有網友將在Telegram通訊軟體群組進行『張文式』捷運恐怖攻擊」,讓警方不敢大意,在確認該通電話為惡作劇電話後,警方也立即鎖定撥打電話男子身份,火速在7小時後前往基隆將29歲的吳姓男子逮捕到案。據了解,29歲的吳姓男子22日下午4時許利用捷運站公共電話撥打110,向警方報案表示,有人欲在捷運站內進行「張文式」恐攻,讓警方不敢大意,立即會同台北市刑警大隊「鷹眼隊」及捷運警察隊成立專案小組,第一時間動員20餘名員警荷槍實彈,會同捷運公司全面提升劍潭站及周邊大眾運輸系統之維安戒備。隨後警方確認該通電話為惡作劇電話後,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影像清查,發現一名穿戴黑帽、口罩及手套的可疑男子,於打完報案電話後,徒步至台北表演藝術中心搭乘基隆客運逃逸,並於當日18時許於基隆轉運站下車。專案小組隨即協請基隆市警察局協助影像辨識與比對,成功鎖定住在基隆,且類似前科的29歲吳姓男子涉嫌重大,經吳母比對監視器畫面中的衣物與鞋子後,確認就是吳男無誤,當場將吳男帶往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信義派出所釐清動機並製作筆錄。全案於初步詢問及檢視手機後,證實係吳嫌虛構訊息,詢後已依涉嫌《刑法》恐嚇公眾罪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林分局嚴正強調,捷運及大眾運輸安全絕對不容挑釁,對於任何無端謊報、危害社會秩序與引發大眾恐慌之行為,警方必定爭分奪秒、依法嚴辦,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高雄燒烤店深夜爆衝突!4男酒後失控拒配合 警噴辣椒水全帶走
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20日凌晨驚傳酒後衝突,4名男子相約前往當地一間燒烤店聚餐飲酒,未料酒過三巡後,其中3人疑似因酒精作用情緒逐漸升高,從原本的口角爭執一路演變成推擠、拉扯。警方獲報後火速派員趕抵現場,雖然當下已無明顯肢體衝突,但4名男子在警方釐清案情期間仍執意離去,經多次口頭告誡仍拒絕配合。為避免現場情勢再度升溫,警方最終使用辣椒水控制場面,並將4人實施保護管束帶回派出所。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表示,警方於凌晨0時12分接獲通報,隨即指派民權路派出所員警及快打警網趕往現場處理。員警抵達時,原先的推擠衝突已經停止,因此先行了解事發經過,希望釐清雙方是否有人受傷,以及衝突原因。警方調查,現場4人分別為29歲陳姓男子、29歲鄧姓男子、37歲王姓男子及30歲王姓男子,4人彼此都是朋友,當晚相約至燒烤店聚餐喝酒,飲酒過程中,陳男、鄧男及其中一名王男疑似因言語問題發生口角,隨後情緒愈來愈激動,進一步出現互相推擠及拉扯的情形。所幸這場酒後衝突並未造成3人受傷,事後相關當事人也互不提出傷害告訴。不過,警方指出,4人在員警到場處理期間疑因酒後情緒高漲,執意想直接離開現場,經員警多次口頭告誡後仍不願配合,考量現場秩序及避免衝突再度發生,員警因此使用辣椒水進行控制,隨後對4人實施保護管束,並帶回派出所進一步釐清。儘管這起事件最終無人受傷、當事人也互不提告,但酒後在公共場所發生爭吵、推擠等行為仍可能涉及相關法律責任。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1款進行裁處。警方也藉此呼籲,民眾聚餐飲酒應適量,尤其飲酒後更應控制情緒,避免因一時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若酒後失去理性,不僅可能破壞朋友間情誼,更可能因擾亂公共秩序而吃上罰單,甚至衍生其他法律責任。
北市萬華西昌街外籍私娼團遭掃蕩 15分鐘1500元警逮21人到案
北市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執行淨城掃黃專案,日前見時機成熟一舉前往西昌街逮人,17日當場逮獲外籍性工作者在內與男客等21人,其中外籍性工作者中多數為泰國籍女子持觀光簽來台,並有10人簽證已逾期。全案後續也轉交移民署北市專勤隊,並將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17日下午與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台北市專勤隊合作,持搜索票前往西昌街搜索,當場查獲負責人一名、性工作者18名與2名男客,性工作者中有17位均來自泰國,並有1位為越南籍女子,18人均持觀光簽來台,其中17名泰國籍女子中,又有10人簽證已逾期。據悉,幾人來台觀光賣淫,一節15分鐘收費1500元,其中有800元需上繳業者。警方後續也查扣監視器等證物一批,後續性工作者及男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負責人依刑法妨害風化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萬華分局表示,將持續查緝不法色情場所,以維護社會風氣與治安秩序,並呼籲民眾如發現有可疑之處,請立即通報轄區員警或撥打「110」查處,共同營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
法務部推輕刑「易刑」減監所壓力 馬文君質疑:為何要受害人承擔後果?
全台監所面臨超收壓力,法務部長鄭銘謙日前要求檢察機關針對短期自由刑案件,積極運用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替代措施,盼降低短期受刑人入監造成的收容負擔。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16)日對此提出質疑,認為政府應優先檢討監所空間、戒護人力及獄政管理,而非因監所壓力增加,就擴大讓輕刑者免於入監,「治理出了問題,為什麼要由受害人承擔後果?」馬文君表示,法務部面對監所收容壓力,提出擴大運用易科罰金、社會勞動等方式,並調整罰金分期措施。她質疑,監所空間不足應從改善老舊監所、補充戒護人力及增加收容量能著手,政府若未能提早因應,不能將後續影響轉嫁給犯罪被害人及守法民眾。她進一步指出,詐欺、毒品及毒駕等犯罪持續受到社會關注,第一線警察、檢調投入大量人力偵辦,受害者也歷經司法程序等待判決,因此法務部若希望增加替代入監措施的運用,就應清楚說明適用範圍與審查標準。馬文君質疑,法務部雖強調重大詐欺、毒駕等案件不會寬貸,但不同犯罪態樣如何區分適用資格,仍應向社會交代。她並舉詐騙車手、人頭帳戶提供者、毒駕及毒品犯罪為例,要求說明是否可能因監所收容壓力而改變易刑處分的審酌標準。依現行《刑法》第41條,犯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罪,經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原則上得易科罰金,但若難收矯正效果或難以維持法秩序則不適用;符合規定者也可依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因此,易科罰金及社會勞動本身並非此次因監所超收才新設的制度。法務部則於15日晚間發布聲明澄清,這波措施主要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避免因無力繳納罰金而入監,因此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及個案審酌空間。法務部強調,社會勞動同樣屬於刑罰責任的履行方式,政策目的在兼顧刑罰公平及降低短期入監對工作、家庭與復歸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針對重大犯罪,法務部表示,對詐欺、性侵、毒駕、組織及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犯罪,仍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等措施,並非全面讓受刑人免於入監。馬文君則強調,監所超收問題應從獄政量能著手解決,包括補充戒護人力、改善或擴建監所,以及針對毒品再犯與詐騙犯罪強化源頭治理。她認為,政府在調整易刑措施時,也應兼顧犯罪被害人的感受及社會對司法公平的期待。
輕刑罰金期限多4個月為「少關人」?法務部澄清:詐騙毒駕絕不寬貸
法務部最近將輕刑易科罰金的繳納期限延長4個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傳出目的是減少入獄人數以緩解收容壓力,因為詐騙、毒駕太猖獗,益發凸顯監所超收嚴重的問題;法務部對於外界認定這是部長下令「少關人」、恐步美國「零元購」後塵,特地聲明相關規定修正是針對資力不佳、家庭負擔沉重的輕罪被告,詐欺、毒駕等犯罪型態仍得面臨重刑。法務部長鄭銘謙上星期在檢察長會議指出,「受刑人分期繳納罰金要點」修正後,易科罰金分期的期限從8期延長到12期;「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上個月底修正,易科罰金繳納期間及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都不列入刑事執行案件9個月的辦案期限,可為檢察官、書記官降低辦案壓力。法務部表示,《刑法》第41條針對非重罪而經法院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案件,設有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有能力繳納易科罰金者可以繳錢代替入監,無力繳納者則可易服社會勞動。但中低收入者、須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或負擔年邁父母生活者,往往因無力繳納或不符易服社會勞動條件而入監,造成不公平,除工作及收入中斷而失業或影響學業,也可能影響家人照顧,甚至不利日後復歸社會。法務部解釋,這次修正是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避免因「繳不起」罰金而入監,因此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及個案審酌空間,讓無力繳納者也能透過勞動履行刑罰責任,在兼顧刑罰公平的同時,減少短期入監的不利影響,維持家庭、工作及社會支持關係,促進復歸社會並預防再犯。法務部強調,針對全民所痛恨的詐欺、性侵、毒駕、組織、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之犯罪,一向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的態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正義。
離譜!持爆裂物轟炸基隆「十八羅漢洞神像」 2嫌躲新北基警搜捕中
連神明也敢炸!基隆市中正區知名景點「十八羅漢洞」驚傳離譜的破壞案件。有網友在社群平台發現,兩名膽大包天的男子竟手持疑似炸藥的爆裂物,公然在十八羅漢洞內點燃並炸毀數尊羅漢塑像,甚至將整個轟炸過程拍成影片上傳網路炫耀。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警方今(15)日清晨進行網路巡邏時赫然發現這段囂張影片,隨即火速派員趕赴現場勘查,只見神像殘破不堪、現場滿目瘡痍,警方對此極度重視,已全面成立專案小組發動跨區圍捕!據了解,涉案帳號「bmw_bbd328i」在將這段炸毀神像的驚悚影片貼出後,隨即引發大批網友撻罰與怒轟,該帳號目前已迅速關閉企圖滅證。基隆市警第二分局信六路派出所於今日上午7時許接獲網搜情資後,不敢大意,立即聯合分局偵查隊及警察局鑑識科組成專案小組,火速前往現場進行封鎖採證,針對現場殘留的爆炸物成分與來源進行深度鑑識。警方深入追查監視器與網路數位軌跡後,已精準鎖定涉案的兩名犯嫌身分,初步查出兩名男子疑似為居住在新北市的居民。基隆警方已緊急向基隆地檢署聲請拘票,並於今日發動跨區追緝,專案小組人員已火速前往新北市發動拘搜,誓要在最短時間內將這兩名狂妄不法的犯嫌拘提到案。基隆市警局強調,公然使用爆裂物破壞公共場所及公物,已嚴重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毀損罪等重罪,警方絕不容許任何人在轄區內挑釁社會秩序與治安底線,定會從嚴究辦、絕不寬貸。
買水果見1.2萬現金7旬婦「彎腰秒撿走」 她辯「身體差忘送警局」遭送辦
新北市林姓民眾近日到三峽區和平街一處水果攤採買,返家後赫然發現口袋內的現金新台幣1萬2400元不翼而飛,焦急之下求助攤商調閱監視器,發現這筆錢是被紅衣婦人撿走,立刻報警求助,三峽分局三峽派出所獲報後展開調查,比對沿線監視器,查出拾獲者為75歲趙姓老婦,趙婦到案後辯稱因身體欠佳「忘記送警局」,訊後被警方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法辦。警方調查,林姓民眾8月26日上午11時許,前往三峽區和平街一處水果攤挑選水果,採買完畢返家整理隨身物品時,才驚覺放在口袋內的1萬2400元現金不翼而飛,懷疑是在挑選水果或掏錢時不慎掉落,27日隨即返回現場商請水果攤業者調閱門口監視器畫面。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在林姓民眾掉落現金後不久,趙姓婦人行經該處,發現地面上有一疊千元大鈔,隨即彎下腰俐落地將現金撿起並離開現場,民眾立刻報警求助。三峽分局三峽派出所受理報案後不敢大意,立即指派員警調閱案發地點及周邊沿線監視器鏡頭,透過身形特徵與逃逸動線逐一比對過濾,確認該名紅衣婦人為趙姓老婦。警方於1日通知趙婦前往派出所到案說明,趙婦坦承確實有撿拾該筆現金,但辯稱自己因身體狀況不佳,在撿到錢返家後一時疏忽,才會忘記拿去派出所,警方依法完成相關調查程序後,全案依涉嫌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三峽分局呼籲,民眾若拾獲他人遺失財物,應儘速送交鄰近警察機關或相關管理單位妥善處理,切勿任意占為己有,以免觸法。警方也將持續秉持積極偵辦、迅速查處的態度,維護民眾財產安全與社會秩序。
彰化驚見全裸遛鳥俠!光天化日走300公尺 釣客嚇傻:已第3次
彰化竟驚現全裸遛鳥俠,近日有釣客前往彰化貓羅溪堤防垂釣,原本只想悠閒享受釣魚時光,沒想到竟意外目擊令人傻眼的一幕。一名男子疑似下水消暑後,全身一絲不掛地從水中爬上岸,不但完全沒有遮掩身體的意思,還直接躺在事先鋪好的野餐墊上享受日光浴,之後更乾脆起身「全裸散步」,沿著堤防來回走動,距離長達約300公尺,旁若無人的誇張舉動讓現場釣客看得目瞪口呆。據目擊釣客表示,該名男子疑似為外籍移工,可能認為這處堤防平時人煙較少,因此才敢如此大膽地赤裸活動。然而更令人吃驚的是,這似乎並非男子第一次在此「解放自我」。有釣客透露,近期已經是第3次在相同地點看見男子全裸現身,過去甚至曾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直接與對方「四眼相對」,當下氣氛尷尬到不知該如何反應。消息曝光後,也引起當地民眾議論。不少人認為,雖然貓羅溪部分堤防區域平時人潮不多,但仍屬民眾可能經過、休憩或垂釣的公共空間,在光天化日之下全裸走動,不僅容易造成他人不適,也可能嚇到突然經過的路人。有民眾無奈直呼:「真的太誇張,至少也穿條內褲吧!」並希望相關單位能加強巡查,避免類似情況一再發生。警方也提醒,在公眾得出入的場所任意赤身露體、暴露生殖器,可能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此外,若個案經查具有公然猥褻等情節,還可能涉及《刑法》第234條相關刑責。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因地點偏僻或人煙稀少,就認為可以任意裸露身體,若民眾遇到類似情況,也可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以共同維護公共場所秩序。
獨/沈玉琳內湖豪宅社區暗藏德撲賭場 荒謬大師回應:平日進出毫無感覺
北市內湖分局7日凌晨前往轄區文湖街上一處豪宅,搜索暗藏在豪宅內的一處德州撲克賭場,當場帶回22人,由於該處建案為赫里翁,為內湖知名豪宅區,知名藝人沈玉琳也同是住戶之一。針對住家社區暗藏賭場遭搜索一事,沈玉琳稍早也回應表示,相當訝異,「平日進出毫無感覺,很感謝警方迅速處置,維護社區安寧秩序。」。北市內湖分局接獲線報,指出豪宅建案赫里翁內藏有德州撲克賭場,有民眾每月豪砸10萬餘元租下豪宅,以此作為賭場,警方7日凌晨持搜索票前往赫里翁搜索,當場帶回荷官、負責人與賭客等在內等共22人,並查扣賭資、籌碼共約10萬餘元、撲克牌、骰子等相關物證。沈玉琳居住的內湖豪宅赫里翁因藏有德州撲克賭場遭警方搜索。(圖/翻攝畫面)然而該處建案為內湖區知名豪宅,每戶成交價格上看7000萬餘元,住戶中更不乏名流人士在內,知名藝人沈玉琳也是住戶之一,針對住家社區遭搜索一事,沈玉琳稍早也回應表示,「看到新聞很訝異,平日進出毫無感覺,很感謝警方迅速處置,維護社區安寧秩序。」警方後續也依法將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依刑法營利供給賭博罪移送地檢署偵辦,賭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內湖分局呼籲,賭博場所易衍生治安問題,警方持續針對轄內各類潛藏犯罪場所展開強力掃蕩;若民眾發現社區內有可疑出入人員或違法情事,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淨化社區治安,營造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
建商強買古厝2/建商喊多數決就能買? 律師揭憲法比例原則反擊
龍潭一座有150年歷史的魏氏宗族祠堂,面臨建商以「土地法第34條之一」,強行買賣,堅持保留祠堂的少數魏家子孫,到法院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之訴,暫時擋住建商「強買」的法律程序;對此,律師鄭懿瀛指出,保留祠堂,並不影響整體開發,而且開發目的並非公眾利益,依照憲法「比例原則」,建商沒有穩贏,法院仍可宣告收購無效。律師鄭懿瀛指出,土地法第34條之一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也就是多數共同持有的地主同意出售,就必須「少數服從多數」。土地法修這條,已經20多年,當時就是因為不少祭祀公業或大家族,歷經百年傳承,共有持分動輒牽連好幾代子孫,數百人散佈海內外,根本湊不齊,無法處分,才會修法救濟,讓土地買賣只要經過「多數決」就可以成立,至於反對或聯絡不上的共同持有人,則將其應得價金提存法院,即可完成收購手續。那麼,若少數不願服從多數?或被迫以不合理條件接受多數決議,影響其權益,該如何救濟?鄭懿瀛指出,憲法第23條規定「人民的自由權利除非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否則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憲法該條核心原則,除了「法律保留原則」,還涵蓋「比例原則」,亦即「限制手段必須符合防止危害或增進公益的目的,且不能過度侵害人民權利」。也就是說,儘管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一,可以「合法」強制收購,但必須符合比例原則,買方強制收購的目的是否為「防止危害」或「公益目的」?而且還不能過度侵犯當事人權益。鄭懿瀛律師指出,依照憲法比例原則,建商未必能夠成功強買魏秀珍的土地。(圖/鄭懿瀛提供)鄭懿瀛指出,以本案為例,建商買土地是為了增加一己利潤,公益性不大,而且,放過魏秀珍那30多坪,基地還是相當完整,並不影響整體開發,強行收購,恐有違憲法「比例原則」。此外,土地法第34條之一,也另有救濟之道,亦即少數權益受損者,可以要求「優先承購權」。鄭懿瀛解釋,如果「龍德段202號」土地,經家族多數持有人決定要出售,魏秀珍不能反對,但她有優先承購權,其順位在建商之前;她可以用同樣條件購買該土地,除非她買不起,才輪得到建商。此外,魏秀珍身為權益受損的「少數反對者」,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因為「優先承購權」是屬於債權性質,因此她無法向第三人主張係爭合約(建商與魏氏家族)無效。地政界人士指出,除了到法院輸贏,如果魏家子孫要保留這150年歷史的祠堂,還有一記殺手鐧,就是申請「歷史建築」,只要向市府主管機關(如文化局或文化資產處)提出申請,該局進行形式審查,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與現場勘查,最後召開審議會決定是否登錄。依照《文資法》規定,私人房屋成為「文化資產」後,所有權人需要擬定管理維護計畫,政府則根據計畫監督其是否妥善維護古蹟,而舉凡管理維護、修復、改建及變賣等事項,皆須配合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流程審核;此外,所有權人可申請容積獎勵、免徵地價稅等額外獎勵,而維護、修復等經費亦可依法向政府申請補助,對魏家子孫來說,有好有壞,因此,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祖先留下來的房子成為「歷史建築」。
看電影手機沒靜音2對情侶互毆!「打回去有罪嗎」律師揭正當防衛關鍵
高雄兩對情侶日前前往威秀影城觀看午夜場電影,其中一名女子因手機未關靜音,遭鄰座女子出聲制止,雙方因此產生不快,沒想到電影散場後再度爆發口角,最後演變成4人肢體衝突,全被警方帶回。律師王至德針對事件分析正當防衛的法律界線,強調即使對方先出手,也不代表之後所有反擊都屬於正當防衛。王至德發文表示,正常情況下,手機沒關靜音遭人提醒,「被提醒的人不爽。提醒的人也不爽。大家互相白眼一下。電影看完。回家。」沒想到這次雙方卻在散場後發生口角,最後兩對情侶直接在影城外打成一團。他也形容:「人家的電影彩蛋是在片尾,怎麼他們的彩蛋是在戲外頭?」最終4人全部被警方帶回。針對不少人認為「對方先動手,我打回去就是正當防衛」,王至德指出,這種理解並不正確。他直言,法律並沒有發給當事人一張「恭喜你被打第一拳,接下來獲得無限次免費還手」券。王至德解釋,刑法上的正當防衛,是針對「現在不法的侵害」,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權利所採取的防衛行為,因此法律判斷的關鍵並不只是「誰先打第一拳」,而是當事人出手當下,究竟是在阻止對方繼續攻擊,還是已經轉變成與對方互相攻擊。例如遭人攻擊時,抓住對方的手、將對方推開或抱住對方,目的是不讓攻擊繼續,都有可能構成正當防衛。即使衝突過程造成雙方都受傷,也不代表一定會被認定為「互毆」。但若對方打了一拳後,雙方開始你一拳、我一拳持續互相攻擊,即使確實是對方先動手,法院仍可能認定後續行為已經轉變成「互毆」。尤其當對方攻擊已經停止、雙方已被拉開,甚至有人已經倒地,另一方仍追上前繼續攻擊,法律上的評價就可能不同。王至德說:「那個通常已經不叫防衛,那叫報仇,目前法律上沒有『正當報仇』這種概念。」他進一步指出,正當防衛與報仇最大的差異在於,「防衛,是為了讓攻擊停止。報仇,是攻擊已經停止了,你還想讓對方知道你很不爽。」因此實務判斷打架事件時,監視器畫面相當重要,不能只確認誰揮出第一拳,還必須觀察完整衝突過程,包括對方是否仍持續攻擊、當事人是在阻擋或控制對方,還是追著對方攻擊,以及雙方分開後是否又有人重新上前、對方倒地後有無繼續出手等,「差個幾秒鐘,法律評價可能完全不一樣。」除了刑事傷害責任,王至德也提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規定,「加暴行於人」、「互相鬥毆」或「意圖鬥毆而聚眾」,可處1萬8000元以下罰鍰。因此這次事件中,除了4人互告傷害、妨害名譽並送地檢署外,警方另外依社維法處理,他直言「法律套餐一次點滿」。
通緝犯見警跨欄狂奔! 他遭強壓在地狂喊「我的麵」
北市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員警,上月17日晚間於萬大路上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準備上前攔查,孰料警方才剛靠近,男子竟拔腿狂奔,更一度翻躍施工護欄,企圖躲避警方追緝,惟最終仍遭警方強壓在地,男子手上的麵也撒落一地,儘管男子被壓在地上,但仍不斷對警方大喊「我的麵」。而該名男子最後也被確認為詐欺通緝犯。據了解,29歲的林姓男子為詐欺與妨害自由通緝犯,其上月17日晚間買消夜時,正好於萬大路上巧遇巡邏員警。警方眼尖察覺異狀,準備上前攔查,未料下一秒林男竟直接拔腿狂奔,更一路翻躍路上的施工水泥護欄,讓警方見狀立即下車同步跨越護欄逮人,最終將林男包夾,強壓在地。雙方在搏鬥過程中,林男手上剛買的宵夜炒麵也掉落在地,儘管被強壓在地,但林男仍相當在意他的宵夜,不斷對警方大喊,「我的麵」。警方隨後確認林男身分,也確認其因詐欺與妨害自由罪,遭台北地檢署與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全案訊後也依法將林男解送台北地檢署與桃園地檢署偵辦。萬華分局表示,將持續加強轄區內巡邏,對於違續違法等情事,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
雨夜突襲「純」養生館藏春色!5對男女來不及穿衣 中籍女1個月竟被抓2次
高雄連日豪雨澆不熄「買春」熱度!鳳山警方接獲檢舉,指轄區瑞隆東路一間玻璃門貼著「純」字的SPA養生館,疑似掛羊頭賣狗肉,暗中媒介色情交易。警方蒐證後,28日晚間持搜索票突襲,當場查獲5對男女涉嫌性交易,另有4名女服務生等候接客,現場共帶回16人,其中一名中國籍王姓女子上月底才因同類案件遭查獲,這回竟又被逮。鳳山警分局指出,警方日前接獲民眾反映,位於瑞隆東路的這間養生館外觀打著SPA、養生名號,玻璃門上還特別貼出醒目的「純」字,實際上卻疑似暗藏色情服務;警方展開調查後發現,業者在網路及宣傳資訊中,使用長髮、白皙爆乳女子照片招攬客人,吸引男客上門。警方進一步蒐證發現,店內實際接待的女服務生多為40多歲女子,但疑似因服務內容特殊,生意依舊不差,即使近期高雄豪雨不斷,仍有男客冒雨前往消費,警方掌握交易模式及相關事證後,決定收網。28日晚間8時25分許,新甲派出所會同行政組持搜索票進入店內查緝,警方趁男客進門之際迅速控制櫃台,隨即進入店內逐一搜索,當場查獲5對男女涉嫌從事性交易,部分男女見警方突然出現,甚至來不及整理衣物,另有4名女服務生在現場等待客人上門,並查扣保險套、潤滑液等證物。警方清查現場人員身分時,意外發現42歲王姓中國籍女子竟是「熟面孔」,她7月底才在高雄另一間養生館因涉嫌性交易遭警方查獲,短短約1個月後又換到另一間店「重操舊業」,再次被警方逮個正著。警方突襲期間,還有一名男客原本準備進店消費,見警方大舉查緝後當場打退堂鼓,另有4名女服務生則留在店內候客。警方調查,店內涉嫌以90分鐘為一節,每次收費1500元至2000元不等,由66歲張姓男子負責櫃台及媒介男客與女服務生從事色情交易;警方訊後將張男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其餘現場查獲的男客及女服務生共15人,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
台中中華路夜市爆衝突!男過馬路不滿機車未停讓「徒步狂追2路口攔車」當街開打
台中市中華路夜市29日晚間發生一起街頭衝突。27歲林姓男子行經中華路與中山路口人行穿越道時,不滿一輛機車左轉未依規定停讓行人,當場持雨傘作勢揮打,機車隨即離去,但林男仍氣憤難平,徒步一路追趕2個路口,直到中華路與台灣大道口才攔下機車。林男攔車後,與機車後座的59歲何姓男子發生激烈口角,隨後爆發肢體衝突。監視器畫面顯示,林男抓住何男衣袖,連續出拳毆打其背部,何男也伸手抓住林男腳部,讓林男一度踉蹌倒地。機車騎士、58歲高姓婦人在旁不斷尖叫求助,停在附近的賓士駕駛也下車協助勸架,試圖阻止雙方繼續衝突。警方獲報到場時,林男已離開現場,警方隨後調閱監視器確認身分,通知林男到案說明。雙方雖均表示身體有疼痛,但暫不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就林男當街脫序動手行為依法處理,最高可裁處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
酒後一言不合街頭開打!吉安2男掛彩骨折 警方出手送法院裁處
花蓮酒局喝到變全武行,吉安鄉日前晚間驚傳酒後鬥毆事件,兩名男子疑似喝酒後情緒失控,從言語口角一路升級成肢體衝突,造成雙方掛彩,其中一人甚至右手骨折,雙雙被送往醫院治療。儘管兩人事後暫時都沒有提出刑事告訴,但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後,確認雙方互毆事實明確,仍將依法函請法院裁處。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稻香派出所日前晚間接獲民眾報案,指吉安鄉廣豐路一帶發生酒後糾紛,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員警趕往現場處理。所幸員警抵達時,衝突已經告一段落,現場沒有持續打鬥情形,警方隨即介入了解事發經過,並確認相關人員身分。經警方初步調查,事件雙方為年約35歲的謝姓男子與邱姓男子,兩人當晚疑因飲酒後發生言語口角,雙方情緒逐漸升高,最終一言不合演變成肢體衝突。這場酒後衝突也讓兩人都付出代價,雙方身上均有多處傷勢,其中謝男右手骨折,另一人頭部則有擦挫傷,事後兩人均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所幸經醫療處置後皆無生命危險。雖然雙方目前暫未針對傷害部分提出刑事告訴,但這並不代表事情就此落幕。警方進一步調閱案發地點周邊監視器影像進行查證,確認兩人確實存在相互鬥毆行為,相關事證明確,後續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函請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吉安分局也藉此呼籲,民眾聚會飲酒應適量,飲酒後更應保持冷靜與理性,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將原本單純的口角演變成暴力事件,不僅可能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傷,也可能因此面臨相關法律責任。警方強調,對於暴力事件將依法處理,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民眾若與他人發生糾紛,應透過溝通、報警或法律途徑解決,避免因一時衝動讓小事變成大事。
松山八德路驚現持刀赤膊男!持削皮刀辯「護身」遭警壓制 查身分竟是通緝犯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與東寧街口,29日上午10時許,41歲王姓男子赤裸上身、手持水果削皮刀站在路口,嚇壞往來路人紛紛報警。松山派出所員警獲報後迅速趕到,喝令王男配合,當場將其壓制並查扣削皮刀,王男辯稱帶刀只是為了保護自己。警方將王男帶回偵訊,查驗身分時赫然發現,他因遭判刑數月卻未到案執行,已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持刀攔截意外揭發了通緝犯身分。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移送,王男最高可挨罰3萬元,並依法解送歸案。
哈利王子一家4口返英長住 2子女9月入學!居住地、學校全保密
英國哈利王子(Prince Harry)與妻子梅根(Meghan Markle)已於8月26日帶著兩名兒女重返英國,正式展開將重心移回當地的新生活。有消息指出,哈利夫妻將住在倫敦郊區,7歲的亞契王子與5歲莉莉貝公主預計於今年9月在當地學校讀書,但實際居住地點及學校目前都嚴格保密。根據外媒《BBC》、《PEOPLE》報導,哈利與梅根雖然選擇回到英國,但兩人並不會重返王室職務。英王查爾斯三世在8月中旬才收到哈利一家人返英計畫通知,並表示對於能以私人身分,增加與孫子女互動抱持歡迎態度。據悉,哈利夫婦回到英國後,仍會保留位於美國加州蒙特西托的住所以及在葡萄牙的房產。有關哈利與家人關係的改善情形,受外界高度關注,儘管哈利近年逐漸修復與父親查爾斯三世的緊張關係,並公開表達渴望與家人和解的意願,但他與哥哥威廉王子的關係依然十分疏離,兩人目前仍未恢復公開往來。與此同時,哈利一家人在英國的維安與警衛費用安排,也隨著兩人的返英再次成為社會各界議論的焦點。哈利過去曾因王室安全級別被降級而對英國政府提起法律訴訟,雖然後續訴訟遭到駁回,但維安問題始終是他先前對於帶著妻兒返回英國感到顧慮的主要原因之一。針對哈利一家的安保疑慮,英國內政部發言人表示,有關王室成員及重要公眾人物的維安決策,均由專門委員會(Ravec)進行審慎評估,並強調英國政府的安保體系始終保持嚴謹且符合比例原則,以確保相關人員的安全與社會秩序。回顧哈利夫婦爭議,哈利與梅根自2020年初卸下王室高級成員職務並移居加州後,鮮少共同返回英國。雖然夫妻倆曾於今年7月前往海格洛夫府邸拜訪查爾斯三世,但當時並未提及搬遷細節。如今重返英國,哈利預計更深入參與在地公益事務,包括協助軍人遺孤的慈善機構,以及即將於2027年在伯明罕舉行的永不屈服運動會;另外,梅根則繼續經營其個人品牌As Ever與相關事業。
慶功宴喝醉誤闖總統官邸 前刑事局副隊長移送法院結局出爐
刑事局偵九大隊柳姓副隊長8月10日酒後誤闖總統賴清德官邸,遭火速拔官記過,並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地院裁處,不過法官認為,柳姓警官雖行為不妥,但並未達到蓄意鬧事擾亂官邸的程度,因此裁定不罰。依據刑事局內部調查,兩線三星的柳姓警官跟中和分局共同偵破詐欺案,在案發當晚參加慶功宴,搭計程車離開時,因為喝太多吐在車內,提前在中正紀念堂一帶下車,走到一半發現搞丟手機,開始沿路尋找。柳姓警官找手機途中經過總統官邸,卻誤以為已回到刑事局想進去休息,因此遭到勸離;官邸特勤通報轄區中正二分局和刑事局,後續將柳姓警官記過一次、調離主管職。中正二分局以柳姓警官涉犯社維法移送北院,法官認為,所謂「藉端滋擾」的意思是,行為人有滋擾的本意,並以言語、行動藉特定事端擴大發揮、踰越社會大眾可容忍的合理範圍,進而干擾場所的安寧秩序,導致難以維持或回復;即使行為不當,仍應確認已有妨礙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之虞,才可稱為藉端滋擾。裁定指出,柳姓警官喝醉才把總統官邸誤認為他的宿舍,而且員警勸離後就離開,有監視器拍下全程,因此無法證明柳姓警官有違反社維法的藉端滋擾行為,應諭知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