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德紀念寶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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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人祖墳現世報2/擴建靈骨塔逼遷祖墳! 負責人一度精神異常願賠獲緩刑
新北市八里區福德紀念寶塔中心負責人郭國輝,鎖定陳姓貴婦家族400坪墓地,竟找來天道盟濟公會成員張姓男子「綁架」陳姓貴婦已故公公的骨甕,還對墓地潑漆、砸毀等惡行,事後郭男等共犯一度出現精神異常等詭異情節。士林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郭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砸墳的張男有期徒刑6月,共犯張姓小弟獲判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起訴書指出,郭國輝找來天道盟濟公會成員張姓男子恐嚇被害人家屬,先由張男透過平常以維護墓地維生楊姓男子與陳姓貴婦聯繫上,張男即對陳姓貴婦表示要求陳女務必上山商議遷葬事宜,否則就要將陳女已故的公公高男的骨頭甕取走,陳姓貴婦心生畏懼而不敢與張男聯絡。為讓遷葬事宜能順利,郭男甚至承諾楊男只要能順利說服他們遷葬,如將高男遷入福德寶塔,就可獲得20至30萬元的酬勞。郭國輝等人疑似為了逼使鄰近墓地遷葬,竟潑漆砸毀。(圖/翻攝畫面)不料郭國輝眼見遲遲無法與陳姓貴婦聯絡上,氣急之下竟要求張男將高男的墓碑砸毀,並將高男的骨頭甕挖出,企圖以此要脅,同時承諾事後給予高男10萬元;張男立即指使旗下一名張姓小弟行動,持鐵鎚將墓碑砸毀後,更將高男的骨頭甕挖出藏匿,試圖逼迫陳女出面,陳女嚇得不敢再到墓園上香祭拜,連忙報警處理。據悉,為讓砸毀墓碑等能順利推進,張男甚至一度詢問郭男是否需要找挖土機前往整地。 案發後卻傳出詭異巧合,砸墳的張男其哥哥在遭警方搜捕的當天無故於田間暴斃身亡,其舅舅後續也同樣無故暴斃身亡;而福德寶塔負責人郭國輝在押期間更一度出現精神異常情形。 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張姓男子與其小弟均是受到郭國輝指使,並非主謀,後續張男等2人也與陳女達成和解,同意賠償陳女250萬元,並已由郭國輝履行完畢。 法官也痛批,郭國輝為恐嚇被害人將祖先墳墓遷葬以擴建經營的靈骨塔,竟罔顧讓亡者安息之民情風俗及破壞家屬感念故人之追思所繫,委託張姓男子盜取被害人之祖先遺骨從而進行恐嚇,造成客觀上有形墳墓、遺骨之損害,更造成家屬嚴重心理創傷與財產損害,更侵害後代子孫祭祀祖先、慎終追遠之崇敬情感,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甚鉅,考量3人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賠償被害人250萬元,依共同犯發掘墳墓而盜取遺骨罪,判處郭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張姓小弟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其中,有天道盟背景的張男先前因涉及恐嚇案件遭士林地檢署起訴,經士林地院判決有罪確定,卻不知警惕再犯,同時還有毒品與妨害公務等前科,素行不佳,判處其有期徒刑6月。而張男在後續判決確定後,也因遲遲未前往執行,而遭檢方通緝逮捕。
挖人祖墳現世報1/天道盟砸墳「綁架阿公」逼賣地 哥哥、舅舅接連暴斃
新北市八里區福德紀念寶塔中心負責人郭國輝,2024年企圖收購陳姓貴婦家有的400坪家族墓地,找來天道盟濟公會成員張姓男子對墓地潑漆、砸毀,甚至綁架陳姓貴婦的公公骨甕藏匿,試圖讓陳女答應收購。然而後續卻傳出詭異巧合,砸墳的張男其哥哥在遭警方搜捕的當天無故於田間暴斃身亡,其舅舅後續也同樣無故暴斃身亡;而福德寶塔負責人郭國輝在押期間更一度出現精神異常情形。郭男等人不僅破壞墳墓,甚至將已故高男的骨頭甕挖出藏匿。(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郭國輝為福德寶塔中心負責人,郭因欲擴大寶塔範圍與周圍設施,看上寶塔旁陳姓貴婦家族早年以1000萬元購入的400坪家族墓地,該地也因法規限制,墓地僅占一小部分,讓郭男相當垂涎,找來整墓工作的楊姓男子試圖與陳姓家族聯絡購地事宜遭拒,郭男一氣之下竟找來有天道盟濟公會背景的張姓男子設局毀壞墳墓,更直接挖開墳墓,將陳女已故的高姓公公骨甕「綁走」,企圖讓陳女一家點頭賣地。 陳女忍無可忍之下怒向警方報警求助,警方2024年獲報後也在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張男八里的住處逮人。由於張男家中出入複雜,張男的哥哥見警方上門,疑似擔心吸毒情事曝光,抓準機會於後門落跑,只是當警方將張男帶回偵辦後,未料當天卻意外得知張男的哥哥因不明緣故被人發現倒臥在田間,其被發現時已明顯死亡。 離奇的是,張男被捕後,其哥哥於警方搜捕當天因不明緣故暴斃,僅僅隔了一個月後,張男的舅舅,也再度因不明緣故突然暴斃身亡,張男砸墳、綁架死人後,除當事張男被捕外,張家一門已有2人無故暴斃慘死,離奇巧合讓人不寒而慄。警方逮捕張男等人,事後張男的哥哥和舅舅竟無故暴斃,而寶塔負責人郭國輝也一度傳出精神異常情形。(圖/翻攝畫面) 而寶塔主人郭國輝似乎也沒逃過類似命運,其2024年7月9日遭警方拘提到案,並於隔日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但郭男遭關押後,卻傳出其在獄中出現精神狀態不穩等現象,讓檢方在確認相關事證均已蒐集完畢後,火速起訴移審。 郭男在移審時向法官全數認罪,並表示自己「身體很差」,期望能夠換得交保;郭男的辯護律師也強調,郭男後續也同意將被害人的墓碑修復,並支付精神賠償,同時找一個好墓穴開鑿等語,士林地院於同年9月4日認為,儘管郭男犯罪行為重大,且其說法與同案的張姓被告有相當出入,不過已經士林地檢署偵辦終結,相關證據已由檢察官調查完畢,認為郭男無羈押之必要,裁定15萬元交保。 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郭國輝一審也被依發掘墳墓而盜取遺骨罪判刑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砸墳的張姓男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6月,而張男後續也因案件確定後,遲遲未前往報到再遭地檢署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