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宰
」 山豬吊
越南盜獵團2/動保處推諉稱無公權力!議員搶功讓主嫌逃離台灣
新竹縣動保團體掌握越南籍移工四處捕殺流浪貓狗,連山區水鹿、山羌,甚至保育類長鬃山羊與石虎都不放過。動保團體苦追半年,不斷向各縣市動保處尋求協助,好不容易掌握確切事證向彰化動保處檢舉,動保處卻以「沒有公權力」為由,要他們轉請警方協助,但警方因並非權責機關,只能在旁協助,他們再向台中民眾黨議員江和樹求助,卻反遭江和樹利用議會質詢搶新聞曝光,導致最大中盤商主嫌泰友和搭機逃回越南。回顧整起事件,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與新竹縣議員朱健銘長年關注動保議題,在地方上除協助日常動物救援外,也常接獲各式虐待動物檢舉,先前就曾揭發虐貓慣犯趙育慶,將貓咪火烤、水燙,虐死至少5隻貓《虐貓成癮1/狂噴清潔劑火烤再澆水 變態惡男一個月虐死6隻貓》,遭檢察官起訴,求刑9年2月,趙育慶隨後也因多次涉嫌虐死貓咪,被要求具保23萬元,因籌不出保金而遭到羈押。越南盜獵團幾乎什麼動物都抓,膽小可愛的山羌也是他們的獵捕對象。(圖/民眾提供)然而他們這次接獲檢舉,鎖定越籍移工涉嫌宰殺、販售流浪貓狗,但經進一步追蹤後卻發現,宰殺販售流浪貓狗的移工竟不只一人,明顯為集團式經營,更不只對流浪貓狗下手,穿山甲、白鼻心、長鬃山羊、石虎等保育類也全是他們的屠宰目標,私宰販售產業鏈完整縝密,讓他們驚覺事態嚴重。經長達半年多的追蹤跟監,同時安排線人和對方接頭買肉、在外偷偷觀察對方宰殺行為,更意外發現其中一團人馬,直接在臉書上大喇喇炫耀自己持有「改造槍枝」,從而向動保處與警方尋求協助,但在已明顯掌握事證的情況下卻仍屢屢碰壁。多個縣市的動保處獲報後均表示「知情」,但一聽對方宰殺可能持有刀械,甚至是槍枝的情況下,隨即改口表示「無法處理」,要他們找警方協助,且動保處上班時間為「8點到5點」,逾時不候。動保團體發現盜獵團租下山區工寮,直接宰殺動物。(圖/民眾提供)但若想將盜獵集團人贓俱獲,除非是在對方宰殺、虐待的當下隨即攻堅逮人,否則就算明確知道對方就是嫌犯,卻往往礙於法規無法逮捕,加上動保議題並非警察機關的主責,警方也僅能在陪同行政協助。只是在繁重的勤務與業務間,動保事件對警方來說「毫無績效可言」,往往難以擠出時間主動查緝。而最為荒謬的是,當動保團體好不容易談好面交,以3000元價格於台中、彰化一帶買下「石虎」,並要求對方不要拔毛處理,以此獲得明確事證,同時通報彰化動保處,希望能尋求協助,卻被彰化動保處以「沒有公權力」為由推拖,動保團體無計可施下,經人介紹找上台中民眾黨議員江和樹,希望江和樹能居中協調,協助將盜獵集團一網打盡,孰料卻被江和樹「吃乾抹盡」。台中民眾黨議員江和樹被指半路攔胡,將動保團體半年成果直接佔為己有,導致主嫌逃回越南。(圖/翻攝自江和樹臉書)在明確告知收網在即,擔心打草驚蛇,不得對外洩漏下,江和樹卻直接將動保團體半年的心血佔為己有,公然在議會上謊稱自己指派助理前往面交,希望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取締惡質盜獵團,只是事件一經公布,中部最大的泰氏家族盜獵團主嫌泰友和立即「搭機返回越南」;而其他賣香肉的盜獵團更是隨時準備跑路。眼看盜獵團隨時準備落跑,讓動保團體急的不得了,卻又礙於自己僅是民間團體,無法有公權力執行,尋求公部門幫助卻又在各個部門間被當成燙手山芋推來推去,始終沒有結果,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相關人員繼續宰殺、販售,卻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江和樹曾回應表示,他在獲報當下就已通報台中動保處,且協會請求協助的目的是為透過民意代表的影響力解決問題,何況他25日踢爆的當天,大甲分局就已迅速抓到嫌犯,爆料此事只是為了儘速解決此事;他也強調後續若有再對團隊侮辱的情況,也將提告處理。
浪浪輓歌2/「山豬吊」私宰發橫財 專家倡「電圍網」棲地隔離代替血腥捕捉
「山豬吊」是近年淺山丘陵區捕抓野豬等獵物的重要工具,但卻無差別傷及台灣黑熊與石虎等保育類動物,瘸狗問題更是頻傳。專家直言,政府部門為山豬吊「開綠燈」,理由是保護農作物與傳承原住民文化,實際上卻縱容不肖人士捉捕野味牟利,主管的農業部長期擺爛,更是加劇亂象。「洪生動物醫院」獸醫師曲維紀指出,「山豬吊」其實是一種套索陷阱,多年來在台灣山區氾濫成災,主要由踏板、續壓套索和鋼材彈簧構成,一旦被山豬吊牢牢箍住腿腳,人類大多能用手拆解掙脫,但動物本能性地為求生而驚恐地奮力掙扎,愈掙扎會被紮得愈緊,接下來若沒被即時搶救,有些動物選擇磨掉一層皮肉換回自由,常常卻金蟬脫殼也甩不了死神,接下來組織潰爛壞死仍將奪命。「台灣動物共生聯盟」發言人柯元傑介紹,近年獵人設陷阱捕捉山豬、山羌等「野味」工具不少,除了「山豬吊」外,還有更具傷害而已經被禁的「獸鋏」,「獸鋏」純為鐵片組成,無論動物或人類,一踩到馬上爆血,要不截肢續命更慘就是死亡,也因為殺傷力太可怕,在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時跨黨派支持,明文全面禁止使用與製造。柯元傑無奈地說,山豬吊在被倡議禁止過程中,不少原住民與執政黨立委一再「擋駕」,至今沒能納為禁項,但資格不符與未申報者仍有罰則。柯元傑回顧,農業部在2024年4月喊出山豬吊要在1年內提解方拚「清零」,但眼見1年大限將屆,山豬吊問題卻未見減少。據農業部林保署初步統計,到如今台灣每個月仍至少有10起山豬吊誤傷在案,「黑數」更是不計其數,農業部對此替代措施是廣發「改良式獵具」,一年來沾沾自喜地發了5千多具,但本質仍是「捕捉」概念,改良式獵具傷及無辜動物仍頻傳,就是漠視動物保育理念。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楊基富教導部落少年以竹子、木頭與麻繩編製抓山豬的陷阱,如今「山豬吊」等金屬獵具盛行,原住民傳統狩獵方式儘管傷害較小卻顯得費工,也讓傳承出了問題。(圖/報系資料庫)柯元傑指出,現今不少人喊出「保留原住民歷史文化」、「搶救農損」而希望讓山豬吊開扇窗續命合法,但山豬吊才從日本傳來10幾年「哪來的原住民歷史」,反而傳統原住民用竹子、木頭與麻繩編成的陷阱,因山豬吊氾濫而失傳,根本本末倒置。柯元傑說,若要避免農作物損傷,根本不必抓野豬等「兇手」,應該以「棲地隔離」做法,用電圍網、聲光、紅外線、氣味等方式,自然隔絕「兇手」於田地之外,這些在日本都有成熟的技術,台灣甚至針對電圍網還有補助,農民與野豬根本可以「田無溝水無流」(斷絕往來),哪需要直球對決搞得瘸腿見血。柯元傑直言,其實農業部對較人道的「驅離代替捕捉」做法研究不少,但台灣不少農民根本霸佔國有地耕作,若要建電圍網鑑界馬上現形,而設置山豬吊陷阱者根本是一群特定不肖人士所為,在丘陵山區丟個陷阱後下山乖乖上班,過一個禮拜誘捕個3隻不成問題,抓到山豬隨地在溪邊「放血」,一台斤山豬肉現在喊到新台幣350元,抓一頭山豬就爽賺至少2萬,一旦禁山豬吊簡直如關了財神廟,農業部又抵不住民代的壓力。農業部林業保育署自2016年起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架設電圍網,藉此防治獼猴危害農作物,專家認為若要防治山豬等野獸侵害農作物,也可以比照辦理。(圖/報系資料照)柯元傑說,日本《狩獵法》從獵人名冊到獵具清冊、野味處理流程與廠家都做出明確規範,台灣其實「抄一抄就可以立法」,但除了擋人財路外,社會輿論討論不夠熱烈,農業部官員當然懶得另立新法自找麻煩。搶救不少瘸腿犬飼養的坪林「愛媽」洪美代則呼籲,民眾遇到「浪浪」時不能隨便餵食,正確的做法是通報地方動保機關,由專業人士進行標準作業流程誘捕、絕育、原放(Trap、Neuter、Return,TNR),才是真的幫助浪浪,或是到各公私立動保單位當志工,都是友善動物的表現,千萬不要「以鄰為壑」在戶外餵養浪浪,除了顯而易見的環境問題外,還可令鄰居生厭,進而釀成虐待風暴。洪美代坦言,由於各收容單位已經爆滿,不少人投訴1999等單位,只要求浪浪「眼不見為淨」,因此動保單位原地誘捕並結紮後,迫於無奈只好悄悄「放」到較空曠而無人煙之處,但浪浪也必須乞食,漸漸會移動到人類聚落蹭食物,屆時又是一場人與動物的角力。她呼籲以認養代替購買,該結紮的流程不能少,就算不想養了,也可以向短期「喘息」單位求助,絕對切勿棄養。曾領銜提案修《動保法》的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就說,她一直爭取《動保法》全面禁止使用金屬山豬吊,不僅會持續緊盯農委會政策,也仍會與動保團體合作,提供平台與官員溝通解方,至於「電圍網」等他國作法確實可以借鏡,如認為可以試試,會先朝小規模試辦方向努力。
殺狗女屠夫2/市中心竟藏屠狗基地 越女「抓狗如抓雞」地獄產業鏈曝光
桃園市觀音區某非法屠宰場遭控殺狗賣肉,該屠宰場由越南籍范姓女子經營,其前夫阿國(化名)控訴,范女在當地賣狗肉數年,慘死其刀下亡魂至少數百隻,自己與她多次溝通都無法達成共識,直到就讀國小的兒子數月前親眼目睹媽媽揮刀備受衝擊,他才決定說出真相,為枉死生靈討回公道。據了解,范女約10年前與阿國結婚來台,2019年曾離異又復婚,而阿國近年身體欠佳,因而將農園交給妻子打理,范女除私宰雞鴨等家禽,竟還殺狗賣肉賺取暴利。「以前是別人殺完她拿來賣,現在是自己殺。」阿國回憶,范女結婚後發現觀音當地多為工業區,看上眾多移工的勃勃商機,竟劍走偏鋒,開始賣起越南人愛吃、台灣法律卻禁止的狗肉。阿國提到,范女起初是「中間商」,有移工藏身新北市板橋市中心,專業「殺狗」供貨給附近移工,范女得知後多次向其訂貨,從新北將狗肉拿到桃園販售。范女接手前夫農場後自己當起屠夫,直接在場內揮刀殺狗,其「口碑」更是遠近皆知。(圖/記者方萬民攝)范女接手農園後將其轉型成屠宰場,並自己當起「批發商」,朝著無辜的狗兒揮舞屠刀,附近的移工知道該處「能殺」,紛紛將周遭流浪狗抓來給她「下手」,范女則以每公斤600元的價格出售,加上雞、鴨等家禽收入,屠宰場每月收入達10至20萬元。而落入范女手中的犬隻往往不會「立刻赴死」,她將狗兒飼養在溫室後方的空間,多隻狗兒被關進連轉身都困難的籠子內,並放任犬隻交配生產,誕下的小狗也註定成為商品之一,范女會等到有人下訂後才動刀,狗兒則在驚懼交加中落入移工口裡。 范女的殘忍生意持續數年,更在當地做出「口碑」,方圓30公里的移工都會「慕名而來」,阿國估計至少數百隻狗慘死其手,范女更從中賺取暴利,以阿國的看護之名將在家鄉的姊姊接來一起經營屠宰場,更拿著血腥財買車買房,生活過得無比滋潤。桃園市動保處現已將屠宰場內的32隻狗兒沒入,當中28隻被當作證據,暫時放置新屋收容所。(圖/翻攝相信動物臉書)而阿國數次想阻止都有心無力,直到數月前,就讀國小的兒子目睹媽媽殺狗備受衝擊,他才決定不讓孩子在這種環境下長大,向友人求助後通報動保處,動保處以「母狗未節育」通知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協會上門後驚覺全案另有隱情。相信動物表示,范女見動保團體上門神情自若,還請員工帶他們去接狗,而調查員發現狗兒以數隻為單位被關在或大或小的籠中,32隻狗中沒有一隻公成犬,最大的狗兒不超過2歲,多為幾個月大的幼犬和尚未開眼的奶狗。屠宰場的狗兒遭受長期囚禁和精神虐待,被救出後膽小怕人,讓人十分不捨。(圖/翻攝相信動物臉書)調查員更發現飼主與這些狗兒「零互動」,員工抓起狗後腿的舉動更宛如抓雞,相信動物懷疑這些狗兒並非寵物而是肉品,再詢問動保處,動保處這才坦承起初接獲的是「狗肉案」,周遭移工指證歷歷,清楚表明此處能買到狗肉,全案這才曝光。目前32隻狗兒已被動保處帶回,4隻交由中途送養,28隻則暫放新屋收容所當作證據,被救出的狗狗因長期關籠和精神虐待而膽小易受驚嚇,志工們則期望能有好心人給牠們溫暖的家,讓牠們不再生活在恐懼之中。動保處在現場未發現屠宰證據,先依違反《畜牧法》對范女開罰,全案日前移送地檢署偵辦,阿國則盼主管機關能查清證據,還給無數枉死生靈一個公道。
退休警成屠夫2/苗栗山區驚見大批「三條腿」狗 退休警被控私宰山豬肉
苗栗縣一名退休員警賴姓男子號稱「除害獵師」,打著「替農民移除危害性山豬」為由,四處放置山豬吊,遭地主控訴私闖私人土地放置陷阱,造成附近不少生物受害,輕則截肢甚至喪命。本刊記者實際前往苗栗的筍園,發現該處山頭不少犬隻都只剩3條腿,有的甚至只剩2條腿,而賴男也被控私自宰殺山豬上網販售,相較於一般豬肉每斤70、80元的價格,野味山豬肉則被賴男開出每斤350元的高價。據了解,賴姓男子退下警職後專職獵捕山豬,臉書上PO出自己高舉鐮刀的自拍,寫下「準備出草」,並以《野保法》21條「野生動物因危害農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作為免死金牌,打著為農民除害的大旗,每年所獵捕之山豬更高達百隻。賴男也被控訴,其將所獵捕到的山豬私自宰殺,開出每斤350元的的高價販售,卻因未有直接宰殺等影像,導致主管機關無法可罰,賴男還因此成立臉書社團,與不少「同好」交流,甚至PO出一群犬隻圍著山豬不斷撕咬的血腥畫面。而賴男所獵捕之山豬更不分大小,對比原住民獵人倫理中,只要看見山豬腳印旁有小山豬的痕跡,就不會放置陷阱的作法,顯得相當諷刺。 賴男直接在臉書上公開其私自宰殺、販售山豬肉的貼文,每台斤要價350元,吸引不少民眾在底下留言希望購買。(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據悉,賴男除去獵捕山豬外,也在社團內販售自己將傳統山豬吊改良研發、殺傷力更強大的彈簧鞭,每組價格約900元,並號稱已申請專利,不過實際上網查詢卻無法看到相關專利字號。根據現有法規,除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中規定,全面禁止製造、販賣、陳列、出租、出借或使用獸鋏或金屬材質之套索(山豬吊)陷阱,得依規定開罰1.5萬元至7.5萬元之罰鍰外,並無任何中央法規可以規範,唯一僅有《動保法》14條之二規定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入獸鋏,所規範之項目中並無山豬吊,可說目前全國除新北市之外,對山豬吊完全無法可罰。儘管賴男在山頭到處放置山豬吊,造成附近居民所養犬隻因中陷阱,幾乎只剩3條腿,但也有農民無奈表示,只要山豬一來確實會造成農作物損害,單單一隻山豬一天平均就可以吃掉100斤橘子,但自己家所飼養的狗狗卻又都曾受過山豬吊的苦,只希望賴男放置陷阱後能至少2天查看一次,避免其他小動物因此慘遭危害。在賴男的臉書上可以發現,其所「移除」之山豬大小通殺,對比原住民從不對帶著小山豬的山豬放置陷阱,顯得相當諷刺。(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而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理事長黃宣富也拿出先前在山區清除山豬吊時發現的獸鋏表示,儘管有關單位已明確禁止使用,但在清除過程當中卻仍可見相關陷阱。他指出,儘管賴男在當地已惡名昭彰,有關單位卻互推皮球,甚至懼怕賴男揚言提告,只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讓賴男至今如此肆無忌憚。對此,苗栗縣動防所所長張俊義回應指出,苗栗縣公館鄉北河、大武、卓蘭一帶幾乎每個月都有民眾私自使用山豬吊,造成野生動物截肢的情形發生,農業部早已禁用山豬吊,針對4月20日於北河村清除山豬吊一事,動防所是依法沒入,並無不法,賴男事後也坦承相關山豬吊就是他所放置,動防所後續也將通知賴男到案說明並依法開罰。而針對賴男在臉書上宣稱自己是依據《野保法》21條進行獵捕山豬一事,苗栗縣政府指出,賴男獵捕山豬的行為已明確違反《野保法》19條使用陷阱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動物,將對其依法開罰;而所謂《野保法》21條危害農作物之野生動物得獵捕宰殺一事,也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於一定範圍、一定日期內使用合格獵具進行捕捉,「並非如賴男自己的錯誤認知」。
野生動物肉品產業鍊猖獗 動保團體籲彈劾林業保育署長
「搶救野生動物聯盟」18日上午前往監察院,舉發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署長林華慶未落實管理《野生動物保育法》,未管控依法應繳回的被吊捕動物、任不肖商人私宰販售,放任山豬吊等非人道獵具,讓野生動物肉品產業鍊猖獗,也造成人畜共通疾病傳染的風險,呼籲監察院彈劾林華慶。搶救野生動物聯盟指出,《野保法》修法草案條文多版本禁用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彈簧續壓套索殘忍陷阱,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時,會前多位立委也連署提案同意禁用山豬吊條文在《野保法》19條入法,卻因農業部林保署反對,最後爭議過大而擱置交付協商。動保人士表示,林保署對於非法狩獵、非人道獵具、私宰販售野生動物肉品等相關法規與政策缺乏完整管理,多年來並未完整通盤檢討、落實配套管理措施,取而代之的是浪費人民納稅錢,發送同樣殘忍的改良式獵具、給予通報給獎金,不但不追究施放陷阱人責任還對誤傷動物發放獎金。搶救野生動物聯盟表示,現行《野保法》規定,動物造成農損或因原民狩獵文化可例外捕捉動物,但依法還是必須洽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始得使用陷阱,且捕獲野生動物後、農損危害解除須繳回處理,否則私宰及販售未經檢疫野生動物肉品不僅違法、更有傳染人畜共通疾病、甚至高風險變種病毒,但如今假借利用農損或原民例外使用的狩獵族群,早已形成獵具及完整的野生肉品市場經濟產業鍊,山豬、山羌、果子狸等肉品販賣隨處可見。動保人士說,不肖業者獵殺野生動物販售,萬一傳染人畜共通疾病、甚至像SARS、MERS、COVID-19等高風險變種病毒,或是鼬獾及白鼻心的狂犬病保毒,風險不是台灣能承受的,指控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控管不力,呼籲監察院彈劾署長林華慶。
染血山豬財1/年宰百隻山豬賺翻獵人成英雄 滿地刑具全山生靈陪葬
山豬吊和捕獸鋏被《動物保護法》公告禁止多年,但此類刑具反而更加氾濫,獵人們打著「守護農民、清除害獸」大旗濫設陷阱,並將捕捉到的山豬宰殺牟利,在「野味」價格節節攀升下,越來越多獵人逐利而來,台灣山區也被這些殘忍陷阱攻占,在慘烈的無差別攻擊下,袋鼠犬(僅剩2條後腿的狗)、缺腳猴和斷掌黑熊成為山間的「另類風景」,動保團體則期望修法,別再有更多無辜生命受害。據了解,捕獸鋏和山豬吊攻擊力極強,動物們一旦落入陷阱便「非死即傷」,又以山豬吊更為殘忍。山豬吊「名符其實」,動物一旦誤入陷阱便會遭高高吊起,想要掙脫反被越纏越緊,倘若沒有人為鬆綁,往往得等患處潰爛壞死,最終成為白骨後才能「自然脫落」,也因此類工具過為殘忍,動保法早在2008年和2020年就已明文禁止。獵人們聲稱是為了抓捕山豬而設立陷阱,但山豬吊和捕獸鋏在山區進行無差別攻擊,也害全山生靈同受傷害。(圖/翻攝臉書)但「禁止」不代表絕跡,各地動保志工發現捕獸夾和山豬吊至今仍氾濫於台灣山區,獵人在林野間濫設陷阱,聲稱山豬大舉進攻破壞莊稼,他們打著「守護農民、保衛農產」旗幟,並以《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1條的例外條款為護身符,在網路上得意宣揚自己的「戰績」,卻對同受荼毒的滿山生靈視而不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1條規定,「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的動物得予以獵捕或宰殺,即使林務局早已公開表示山豬吊不得製造販賣,第21條的緊急情況也必須使用合法獵具,且「只能在農地周遭設置」,而非滿山遍野設置陷阱,獵人們仍猖狂曲解法律,更聲稱動保人士拆除山豬吊的行為是在「竊盜」,囂張行徑也讓動保人士懷疑他們是否別有用心。 「山豬肉這麼好賺,有人警察退休後來做,賺到的搞不好比他在職都高。」不願具名的動保人士表示,山豬肉可說是實打實的「無本生意」,獵人們自抓自銷,相較於每「公斤」平均80、90元的一般豬肉,山豬肉每台斤可到350元,且「價格自己說了算」,獵人們近年還以疫情、萊豬進口、原物料和油錢漲價為由屢屢調漲山豬肉價格,其利潤之高讓人難以想像。記者調查,山豬每頭平均動輒上百台斤,成年公豬更有可能破200台斤,倘若以每斤350元計算,一頭山豬的價格便高達普通上班族一個月的薪水,而該名警察獵人今年至今已抓到81隻,粗估光是賣豬的收入便可達到7位數,他更把山豬吊研發改良成殺傷力更大的「彈簧鞭」販售,將山豬事業擴張成「產業鏈」大賺一筆。所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其他人發現獵山豬可以贏得美名,更能賺得盆滿缽滿而紛紛加入「除害獸」的行列,但他們沒有依照法規將捕獲的野生動物繳回主管機關,網路上更有人專賣「小山豬」,並主打「易養活、好配種」為賣點,種種行徑都讓人懷疑他們捕山豬的真實目的。獵人們打著保護農產旗幟獵捕山豬,實則將捕到的山豬販售牟利,連小山豬都成為商品。(圖/翻攝臉書,CTWANT合成)「我們曾經檢舉過私宰,中央、地方都檢舉過了,但沒有一個單位受理。」另名動保志工薇薇(化名)無奈表示,志工們曾以獵人在臉書販售山豬肉的貼文當作證據檢舉,卻得到「要拍下宰殺全過程才能成案」的回應,官方的消極態度讓他們連連搖頭,希望相關單位能強勢執法,別讓無辜動物跟著陪葬。南投縣府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2、3年前便已接獲台21線道的情資,所內人員前後也去調查過十多次,並與當地林務局巡山員共同調查,但獵具多放在人煙稀少的獸徑,目前未發現山豬吊和捕獸鋏陷阱,而防治所也會持續找當地里長溝通,向居民宣導動保觀念。防治所強調,違法設置獵具會有1萬5000元到7萬5000元的罰鍰,倘若造成動物重傷或死亡,還要面對2年以下徒刑和200萬元以下罰金,若農民有保護農產品需求,農業主管機關有針對電網的補助,期望能在動物保護和農民生計之間取得平衡。
拿豬公撲滿到廟裡祈福被「私宰」 警逮竊賊他說現金全花光
高雄一名郭姓女子為了祈求好運,帶著自家存有1萬多元的金豬撲滿,前往前鎮區康和路一間廟宇拜拜祈福,廟前廟後參拜,接下來準備焚燒金紙離去時,抱起撲滿卻發現金豬「瘦了」,裡面的錢竟然全被掏空,氣到當場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是該轄區治安顧慮人口郭男,但找到他時,郭男說錢早已經花光,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據了解,53歲的郭女新年期間為了祈求財運,抱著自家的金豬撲滿前往廟宇参香祈福,她還把「豬仔」放在神桌中央最顯眼的地方,再虔誠點香參拜,繞了一圈回來準備,準備燒金紙後離去,捧起金豬撲滿時卻毫無重量,沒想到被人「私宰」偷走現金,氣炸報警。高雄郭姓女子帶著自家金豬撲滿到廟裡拜拜祈福,沒一會兒工夫竟被人「私宰」偷走現金,警方循線找到下手的鄭男,他坦承偷竊,但錢都已經花完。(圖/翻攝照片)轄區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接獲報案,員警調閱廟方監視器發現,一名紅衣男子在廟裡參拜時看了金豬撲滿一眼,繞回來後伸手將金豬撲滿抱走,沒隔多久又將撲滿抱回放在原地,再從容離開現場。員警也認出下手的47歲郭姓男子,他是當地的治安顧慮人口,到他經常流連遊蕩的崗山仔公園找人,鄭男被警方發現後,坦承他將金豬撲滿抱到監視器照不到的死角,再掏空裡面的現金,但已經全數花完,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台灣奇雞2/慘賠千萬中想出好主意 打入全聯變土雞冠軍
凱馨實業創辦人鄧進得出身雲林貧戶,40年前憑藉養土雞大賺,一年光是盈餘分紅就有2000萬元,然而,一個投資決策走太快,事業風雲色變。1991年,鄧進得養雞事業如日中天,除了雞場之外,砸1200萬元在斗六工業區成立小型屠宰廠,實現一條龍經營,年年賺錢,後來聽聞農委會將全面禁止私宰活禽,為了搶得先機,不惜在2001年豪砸4億多元買地興建大型電宰廠。然而,全面電宰政策一直到2013年,因禽流感疫情嚴重才上路,導致日宰10萬隻雞的自動化產線利用率不到一成,「我面臨創業以來的最大黑暗期。」鄧進得說。位於雲林縣斗六市的凱馨電宰廠,同時處理電宰及分切工作。(圖/宋岱融攝)在鄧學極眼中,父親可以精準預測雞價走勢,再決定飼養數量,養雞年年賺錢,但跨入電宰廠後,卻曾一年賠2千萬元!「那時消費者習慣上傳統市場買活雞現殺,不習慣生鮮冷藏雞;同時,民間節慶拜拜漸漸不用全雞,全雞象徵全家,後來卻變成拜雞腿飯就可以,加上速食、炸雞店興起,成本低的白肉雞大舉壓縮土雞市場,土雞銷量大減!最苦的時候,我們冷凍庫裡價值一億元的土雞存貨賣不出去,高階主管減薪縮衣節食,當時其實很後悔。」擅長養雞的鄧進得,能精準預測雞價走勢,再決定飼養數量,年年都賺錢,但跨入電宰廠後,一年賠了2,000萬元。(圖/凱馨提供)「沒辦法改變環境時,你只能改變自己找破口。」在痛苦中,鄧學極和哥哥鄧學凱觀察到「小家庭一餐吃不完一隻雞」,決定在2006年推出「台灣土雞王」分切雞肉盤,果然打中職業婦女需求,在各大賣場上架找到出路。凱馨土雞賣得有多好?以連鎖超市龍頭全聯福利中心為例,2019年全聯土雞銷售榜上,桂丁土雞切塊為土雞類銷售冠軍,賣出1.9億元;第二名則是雲林土雞切塊,銷售成績1.7億元,背後供應商都是凱馨。鄧學凱與鄧學極兄弟檔原本各自在外工作,為了挽救電宰事業回鄉接班。(圖/凱馨提供)然而,土雞切盤雖然銷路不錯,但早年的難題是常被好市多退貨,嫌雞肉看來黑黑灰灰的、不新鮮,「我們沉冤莫白,決心走育種的路,這就是桂丁雞的契機。父親認為不少業界大老都做不到,我們這兩個毛頭才剛入行就想搞,他並不看好!」
違法市場2/無限上綱? 市府辯「附屬設施」屠宰雞鴨不違法
台北肉品暨家禽批發市場,爆發土地使用分區地目不符的爭議,市議員李柏毅質疑家禽批發市場屬市場用地,卻違規設置屠宰場,讓每天宰殺五萬七千餘隻的家禽市場成了一處大違建物。台北市市場處則表示,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等規定,家禽市場可以設置例如屠宰設備的附屬設施,並無違規事宜。市場處強調,家禽批發市場在土地使用分區上,就是批發市場的市場用地,而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來講,家禽市場的附屬設備就是屠宰場。而內政部也有解釋過,依《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規定,家禽市場包括雞、鴨、鵝等家禽類批發交易、屠宰及有關業務。家禽市場的基本設施,包括交易設施、搬運設施、公共設施、安全及消防設施、水電設施、各種照明設施、衛生設施等等。除了基本設施有明確規範,其中還包括附屬設施,也有明文規定,市場內可視實際需要設置供應人承銷人休息室、屠宰設施、冷藏設施及其他必要設施。另外,依批發市場種類不同,例如果菜市場、家畜肉品市場、魚市場等,就會有不同的規定,不同的附屬設施等。例如家畜(肉品)市場,基本設施還包括應增設冷藏冷陳設施及搬運設施。至於附屬設施,就包括供應人承銷人休息室、分切、分級、包裝設施及其他必要設施。台北肉品暨家禽批發市場,是在西元一九八八年,由台北市政府以行政組織型態經營,同年的三月依據《農產品交易法》規定,由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農會及肉品暨家禽販運商,共同投資改組為法人組織,即為「台北畜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西元二○一○年,政府推行傳統市場禁止私宰家禽的政令,於是積極配合台北市政府辦理第一家禽批發市場遷建工程,二○一一年三月遷入並啟用。也有詳細的營運與環境衛生計畫,送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定,至於每天的交易、屠宰,也都有獸醫在現場檢疫、盯場,絕對符合各種法規規定。但李柏毅痛批,「附屬設施」不應該無限上綱,市府相關單位如果不儘快辦理土地分區變更,就等於是帶頭違法,家禽批發市場也形同違建。他也建議,有鑑於近年家禽、家畜引發的疫情,所以希望台北市市場處,應研擬具體作法,在最短的時間內,禁止豬、牛、雞、鴨等活體入城屠宰,才不會危害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