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人購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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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建商座談不開放報名惹議 10業者代表閉門都「談這些」
政府打炒房一波波,房市反轉向下又再祭出《平均地權條例》,不僅打炒房慢半拍、不夠力被民眾罵翻,建商業者們也是怨聲載道。由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和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主持的跨部會中小建商座談,於今(19)日舉行,受邀出席建商不到10家,業者對於《平均地權條例》與融資問題發言甚多,有人認為「摸頭」大於實質效益,「希望是有聽進去,媽祖保佑!」16日上午,內政部地政司臨時發函通知18日將召開座談,需在16日下午3點前報名,17日又臨時通知延到19日舉行,除了安排時程超趕,也有許多建商抱怨,僅「特定」建商收到邀約,想參與卻不開放報名,「不透明、不公開,果真是閉門做事的政府!」據了解,今天會議除了龔明鑫、花敬群出席外,還有營建署、環保署、地政司、金管會金融局、建研中心等單位10多位官員。而出席建商有馥域建設、中華都市更新全國總會副理事長劉果;中洲建設、台灣省不動產公會理事長黃啟倫;皇邑建設、台南市不動產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陳煌億;聯儀建設、嘉義市不動產開發公會名譽理事長呂冠衡;以及寶勝開發王至亮、統創建設施俊偉、玖都建設等代表,約7、8家建商,10多位業界人士。會中大家談高房價起因,並著重在《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可否換約、工期18個月、檢舉人應具名,並且建議應有亂檢舉之處罰規定、中小型建商因為信用管制而面臨貸款不易…等等面臨生存的問題。對於建商反彈最大的私法人購屋管制,有建商反應,內政部新聞稿對於「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住宅之情形,一下寫可納入「免經許可」,一下又被納入「需經內政部許可」,「是在玩文字遊戲,往後都更跟危老將無法推動!」而且私法人購買住宅每年平均約1.5萬件,就算內政部一年上班365天,換算下來一天也要開會審理41件,業者質疑「這可能嗎?」一名建商還認為,預售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不得轉售,內政部用「失業」2個字似乎太狹隘也有失公允,常有不得不自願「失業」的狀況,所承購之預售屋不能換約,也太不合理,應放寬,同時經地方政府核准,建商無力稽查,若是因個人因素應急需要而賠錢或平轉無獲利之轉讓者,應准予換約轉讓,才符合公平正義。也有人認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作為檢舉獎金,將會是在製造買賣雙方之對立及社會上可能對此讓有心人挾怨報復,衍生爭端。除非子法中明定檢舉人因亂檢舉,查證不實時,被檢舉人可以提出比照「誣告」之罪行,此外也不得匿名檢舉。也有建商反映表示,建議對中小建商應取消土建融限制,解除18個月規定,放寬銀行法72條之2,取消銀行對城鄉分級貸款限制,危老應納入非都市土地,調整銀行公會對短期土建融上限,以及豪宅上限應解除或放寬,貸款成數應提高。會議談了近2個半小時,對於業者踴躍發言中央各部會有沒有採納,業者回應,「希望是有聽進去」,18個月的問題應該是有機會放寬或可以用展延處理,信用管制也請中央跟金管會研究如何適度的放寬,「可能而已⋯媽祖保佑!」
投資客愛花部3/平均地權修法暗藏大魔王「私法人限購」 突擊建商痛到「不要不要」
被視為「打炒房最重拳」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在三讀通過前夕,房產業才赫然發現,條例中的大魔王,不是吵了一整年的「預售屋禁止換約」,而是「私法人購屋限制」,一時間不滿聲浪排山倒海,連鮮少開砲的華固建設董事長鍾榮昌都說重話,「全世界沒有人這樣搞的!」業內人士推測,「前面的鋪陳都是權謀之計!」「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未來私法人購買住宅須符合長期出租經營、員工宿舍、都更危老取得產權所需或其他必要用途才會核准,並限制5年內不可轉售。此政策等於直接扼殺高資產族理財、節稅的操作空間。民團巢運認為,內政部曲解法律,預售屋轉售規定大轉彎,施行前的契約都可再轉售,是私放投資客逃生,「打炒房果然是打假球!」(圖/翻攝自巢運臉書、報系資料庫)據台灣房屋統計今年前11個月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豪宅交易,27筆超豪宅中,共有13筆都是以法人名義購屋,等於將近一半都是透過自有公司或是另外開設資產管理公司來購置房產。據此,北市高價豪宅的推案建商無一倖免。在北市推有不少高價住宅的華固建設,法人名義購屋的比例平均就占4成左右,向來低調的71歲老董鍾榮昌也罕見跳出來接受工商時報專訪抨擊,「限制私法人購屋與現行稅法是疊床架屋,全世界沒人這樣搞的!」「如果硬要修法,把房市打趴了,預料2年內會看到台灣內需衰退。」不過,根據仲量聯行董事總經理趙正義觀察,私法人購屋多是長期自用,短期投資的已經不多,有自用需求,申報還是會過,影響應該有限。對於資金可能轉向商用不動產,他認為現階段商辦多是開發商蓋好出租,散賣的商辦才可能受益,對大型商用不動產影響不大,利息升高,資金也可能轉到債券型產品。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認為,《平均地權條例》5項內容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前面的讓步都是為了模糊焦點,讓最重要的「私法人購屋管制」過關。(圖/CTWANT資料照)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就形容,《平均地權條例》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前4招講得很嚴厲,注意力都集中在炒房關3年刑罰、預售禁止換約,最後慢慢拉鋸改成炒房重罰5000萬元、各項放寬不溯及既往轉移焦點,然而不動產公會被突襲完全不自知,真正最重要的「私法人購屋管制」還是過關了,最後想力挽狂瀾都來不及,「合理推論是權力運作!」陸敬民長期深耕新竹房市,親身經歷新竹房價飆漲、一日三市,及中人、變形紅單等亂象,也曾照三餐酸花敬群,但他認為,花敬群在龐大利益關係人、立委、產業界的施壓下,還是說到做到,把法案給過了,「做大事不拘小節,他已經完成終極任務,未來內閣改組留不留任都沒有遺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