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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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申請柯文哲726出來投票 陳佩琪喊期待:一切遵守規定
大罷免投票倒數5天,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夫人陳佩琪今(21)日表示,不知道柯文哲的投票通知單是什麼單位寄發出來的,但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沒被褫奪公權,有出來投票的權利,他們會依規定申請,北所看要幾十個人戒護、要戴頸圈、手銬、腳鐐都沒問題,他們都會遵守規定。陳佩琪表示,快一年了,司法對他們的壓迫,無窮無盡,想到這一年父親病危他不能親自照顧,告別式不能全程參加,自己生病無法及時治療,結果上週聽到檢察官說「柯文哲壓迫司法,所以要繼續羈押他」,當下聽了嚇一大跳,一再確認自己沒聽錯,「我們壓迫司法而不是司法壓迫我們?」陳佩琪提及,上週有一則律師去民事庭告租客要返還辦公室和還清欠繳租金的新聞,記得去年8月16日在未被搜索前,租客寫封賴簡訊給她,「有一台冷氣壞了,換一台冷氣要2萬元左右!是不是我找全國電子換一台,發票給您,再從房租中扣除,謝謝!」、「畢竟我已經承租近14年」、「101年搬進來時,自行裝潢所有的一切」。陳佩琪說,她不知道屋主是否該幫修理冷氣和處理室內裝潢問題,但仍在同天立刻回了兩個字「可以」,這是去年八月中的事了,結果8月底家裡被大搜索,租客從此就不再付租金了,連租約到期也不肯搬走。陳佩琪指出,事情都到民事法庭了,她要講的是人要有理性邏輯和合理思考,是檢廉去那裡非法搜索的,整件事情和她們夫妻無關,柯文哲和民眾黨任何人從未和租客見過面,也從沒去過那間辦公室,更不可能會有人丟包黑色行李袋在裡面,她只在簽約時待了1小時左右,全程有原屋主和仲介在場,要問檢廉有何證據或有何權力去那間辦公室搜索?民宅可以沒證據隨便進入搜索的嗎?社會還有法理嗎?陳佩琪表示,在這裡跟租客明講,檢廉沒有證據啦,連來她家都是違法搜索的,更何況是那間先生根本沒去過的辦公室,建議租客去提告檢廉或去申請國賠,這樣可以拿到被我方求償的一百多萬欠租的好幾倍。最後,陳佩琪則強調,期待週六能和先生一起去投票。
高雄男子因租房糾紛情緒失控 持美工刀猛刺員警最終遭判刑7年6月
高雄市小港區2023年12月,發生一起驚悚的襲警案件,事件源於租房糾紛,1名何姓男子因無法繼續居住在邱姓友人的房子裡,情緒失控,竟持美工刀刺傷前來處理的員警,導致員警重傷,所幸無生命危險,經法院審理,何男被判處《殺人未遂罪》,徒刑7年6個月。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12月4日凌晨3點13分,警方接獲報案稱,小港區學府路一處民宅發生激烈的口角糾紛,巡佐洪豪華和警員趙健雄趕抵現場,調查後發現,40歲的何姓男子與41歲的邱姓男子曾是同事,何男近期因求職不順向邱男租房暫住,但長住不走,導致邱男不滿,雙方因此爭執不休。警方到達現場後,正試圖平息糾紛,未料何男情緒突然失控,拿出1把美工刀,朝著趙姓員警的頸部和手臂猛刺,導致趙員警右手、臉部及嘴唇多處撕裂傷,現場血跡斑斑。趙員警緊急送往小港醫院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面對突如其來的暴力,警方立即啟動快打部隊,並通知保大等線上警網到場支援,最終,何男自行步出門外,警方大喊「手舉起來、不要動」,並迅速將其壓制逮捕,現場查獲行兇用的小型美工刀,何男隨即被依《殺人未遂》及《妨害公務罪》移送偵辦。在法院審理期間,何男辯稱自己是因情緒失控才攻擊員警,並無殺人意圖,其律師也辯護稱何男只是想逼退員警,並非故意殺人,然而,法官根據現場證據和事實,認為何男在員警毫無防備的情況下,用美工刀攻擊其重要部位,具有殺人未遂的故意。最終,法官依據《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判處何男徒刑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