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
」 繳稅 財政部 房屋稅 欠稅 國稅局
中東置產熄火2/黃金簽證變逃難陷阱 去年杜拜熱賣套住「這3種」客層
去年海外置產大黑馬杜拜、阿布達比,因中東戰爭爆發,今年地產交易乏人問津。據了解,去年搶進的民眾,除了看準高投報、短期獲利外,還有不少人想藉由購置房產取得黃金簽證尋找「避風港」,孰料鄰國開戰也有事,避難反成逃難。專家就提醒,海外置產變數多、難掌控,如沒有長抱的心理準備,建議還是買國內房產或其他金融商品,看得到也較有保障。根據海外不動產業者觀察,去年熱賣的阿聯酋阿布達比和杜拜等城市,主要吸引3種客群,一、因可轉紅單,追求短期獲利的投資客;二、有些阿聯酋的開發商可接受虛擬貨幣交易,所以也吸引不少年輕的幣圈人買進賺價差。三、在阿聯酋購置房產金額超過門檻即可取得黃金簽證,再加上阿聯酋長期奉行「中立國」的角色,專注經濟發展、不捲入區域衝突,有很多年長者害怕台海戰爭選擇在阿聯酋進行資產配置。沒想到卻因鄰國戰火受到波擊,令人不勝唏噓。業者提醒,海外房產投資除了考慮報酬外,還涉及跨境稅務、資產流動性與市場需求等。在區域衝突升溫下,鄰國往往難以置身事外,區域風險升高將直接導致市場轉手不易與收益波動等問題。雖然阿聯酋的貨幣採與美元掛鉤的固定匯率制度,看似匯率風險低,但面對戰爭仍有系統性風險存在。為預防極端情況下的資本外逃與美元荒,阿聯央行已與美國聯準會(Fed)進行初步磋商,尋求建立預防性的「美元貨幣互換協議」,以穩固金融市場的流動性防線。「海外不動產投資不要想短期!」大師房屋董事長陳建慶也特別提醒,海外投資有很多風險,還有許多無法預期的因素,例如covid-19或這次的中東戰爭,不動產不像股票容易出售,要考慮得很全面。此外,許多業者會以短期獲利搶先卡位,但沒有人喜歡買貴當接盤俠,投資人進場務必要有長抱的心理準備,才不會因突發事件或自身急用,在不對的時間點被迫出場。KOL竹科張太太蔡靜瑜表示,海外置產相較國內更為複雜、風險高,匯回資金也相當麻煩,若非有剛性需求不建議一般民眾嘗試。(圖/蔡靜瑜提供)經常在社群分享理財與房地產經驗、擁有地政士及財務規劃師雙證照的竹科張太太蔡靜瑜表示,海外置產大家最常忽略的就是匯率變化,她舉例,海外建案常見主打6%的亮眼租金投報率,但若當地貨幣對新台幣(或美元)在一年內貶值了8%,那麼當年度的實質租金收益不僅被吃光,甚至會呈現負報酬。再假設房產當地計價增值了20%,但出場時該國貨幣匯率卻貶值了30%,賣掉房子換回台幣時,帳面上賺了房價,實質購買力卻是大幅虧損。此外,海外資金回流台灣也有相當多的注意事項,她特別提醒,售屋後要將資金匯回台灣時,需出示各式證明文件,讓國稅局可以辨認匯回資金性質是否須列入課稅,一般個人面對複雜的稅務問題,稍有文件準備不齊或資金順位運用錯誤,即容易面臨高額稅務疑慮。她進一步解釋,國稅局會要求證明文件(如買賣合約、稅單、銀行對帳單),確認匯回資金是「非所得」(如本金、退還款)就不課稅;若視為「海外所得」,則可能併入綜合所得稅或基本稅額。缺少證明,很可能即被推定為應稅所得,導致補稅、罰鍰;或是先用所得資金而非本金匯回,也易觸發稅負。她強調,除非是高資產族有移民、傳承規劃或考量資產多元配置的需求,若是一般民眾海外置產目的僅是為了追求租金報酬或是資本利得,她會建議不如選擇國內房地產或其他金融商品,能大幅降低不可預測風險與繁瑣的出場手續。
這週末不能辦!公路局宣布監理系統停機 繳稅、換照權受影響
2026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但近日要前往監理所繳費或辦理各項業務的民眾須注意,交通部公路局今(14)日公告,為確保公路監理資訊系統之服務穩定性與運作效能,於4月18日(週六)下午2時至4月19日(週日)下午2時進行年度系統維護作業,期間將暫停所有監理相關資訊服務,若各項維護工程提前完工,將儘速恢復運作,以降低對民眾之影響。公路局表示,此次系統停機範圍廣泛,涵蓋多項民眾日常使用的申辦管道。除監理機關的臨櫃作業外,包括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外部機關資料介接、以及民眾常用的超商與金融機構代收繳費服務均將暫時關閉。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與公路監理資料有償利用服務網等線上平台也同步停止服務。公路局籲請民眾,若有查詢或申辦業務之需求,應儘量避開該時段並提早規劃。適逢2026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全台約850萬名車主正處於繳納期間。公路局特別提醒,由於此次停機時間橫跨週末,包含線上繳稅與超商繳款等功能將受阻,民眾應檢查手邊稅單或規費案件,小心不要逾期。若民眾有各項監理業務需辦理,如變更地址、換發駕照或車籍查詢等,亦建議提早作業,以免受停機影響而延誤時效。
一次要繳16個月房屋稅? 稅務局回應了
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上路,由按月計徵改為「按年課徵」,並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部分新建屋主次年最高可能需一次繳納16個月稅額,務必留意買賣時點以落實財務規劃。新制按年課徵並確立納稅基準日根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最重要的變革在於課徵方式由原本的按月計徵調整為「按年課徵」。同時,新制明確規範每年2月的最後一天為納稅義務基準日,這意味著只要在當年的2月末日當天登記為房屋所有人,就會被判定為該期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課稅期間變動與跨期併徵規定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一般的房屋稅課稅期間是從每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合計共12個月。然而,針對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這段期間內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的房屋,規定則有所不同。這類房屋在該年度3月至6月的稅額,將不會在當年度即時課徵,而是會併入下一期的稅單中一併收取,這將導致次一期的課稅期間可能會超過12個月。最長16個月稅額併徵案例為了讓民眾更理解,稅務局舉例說明,假設謝先生購置的新建房屋在114年3月1日完成並開始課徵房屋稅,那麼114年3月至6月這4個月的稅額,將會與115年期的房屋稅併同計算,並在115年5月統一開徵。在這種情況下,謝先生於115年須一次繳納合計達16個月的房屋稅。購屋者應預先評估買賣稅負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在購置房產時,務必要留意房屋稅起課時間及每年2月末日納稅義務基準日的相關規定。買賣雙方應預先評估彼此的稅負承擔,並將這些稅務細節納入整體的財務規劃中,避免因為買賣時點的微小差異而意外增加稅務負擔,進而影響自身的權益。2026報稅利多! 「3族群」有機會免繳錢 省稅攻略一次看網拍千萬不繳稅! 被罰456萬仍不甩 她遭管收後悔了殺到77萬! 三拍都還賣不掉 網驚:到底有多凶
嚴防塑膠袋遭業者囤貨、抬價! 中檢突襲逢甲夜市、建國市場稽查
因中東戰事影響,全球能源市場受重創,石化、塑膠等供應鏈亦受衝擊,為防止業者針對素較製品進行囤貨、抬價,台中地檢署昨天(3日)動第二波稽查,前往傳統市場及夜市攤商突擊查訪,發現上游供貨商雖較為緊縮,但未有明確囤貨、抬價的情況。台中地檢署聯合調查局、消保官及國稅單位成立「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在2日發動第一波稽查,3日上午再次前往查訪,由台中市政府經發局及法治局消保官先到東興市場及建國市場,查察4家塑膠袋銷售商的進貨來源、庫存數量及批發價格變動情形,以掌握上游供應鏈現況。中檢目前合計已對轄內11家塑膠袋銷售商行、五金賣場及傳統市場攤商完成實地訪查,將持續擴大查核範圍,強化市場監測機制。3日下午,再由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國朝、檢察官康存孝,會同台中調查處、航業調查處、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國稅局等機關人員,前往逢甲夜市,確認是否有漲價或哄抬價格的狀況。部分攤商、塑膠袋銷售商確實反映,上游供貨變得更加緊縮,取得塑膠袋也較為不易,但並未發現明確囤積或惡意哄抬價格具體事證。中檢強調,將持續透過平台機制整合各項資源,並維持高度警戒,強化查緝能量,如發現業者有囤貨居奇或不合理調漲價格等違法情形,必定依法究責,民眾也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007007,屆時將即時受理並查明。
知名實況主意外自曝「住在社會住宅」惹議 他嗆:一切合法,不爽就檢舉
台灣遊戲實況主羅傑(羅晟原),日前在直播時不慎曝光自家地址,被發現住在社會住宅,引發大批網友批評「檢舉看看就知道了」、「社宅漏洞一大堆」,更有人跑到Google地圖留言洗版,還將該位址改名。對此,羅傑則表示,「一切都是合法的,不爽就檢舉。」據悉,羅傑當時與實況主薛喜的實況台上直播互動,過程中突然網路斷線,但羅傑未注意到系統自動重新連線,意外自爆住家地址,雖然沒有詳細說出完整地址,但網友仍認出該地址為北投社會住宅。針對此事件,羅傑回應,家裡因某些原因屬於中低收入戶,他現在與媽媽同住,房子是以媽媽的名義申請,而媽媽也認為「不住白不住」,運氣夠好就能抽中,「拜託,趕快查……懶得跟你們解釋那麼多」、「一切都是合法的,不爽就檢舉」。至於社宅申請資格為何?根據「台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顯示,申請時財稅單位提供之家庭成員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在50%分位點(114年度為180萬元)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114年度為每月7萬1327元),且家庭成員均無位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現值總額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限額(即943萬元以下)。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假離婚也沒用!74歲億萬股民欠稅4107萬 他裝窮藏2.5億轉房產送管收
高雄一名年屆74歲的沈姓男子,因未如實申報一筆高達6,000萬元的不動產訴訟所得,被國稅局認定為「其他所得」並開單課稅,累積欠稅與罰金合計逾4,107萬元。儘管經執行署扣押存款、拍賣不動產,仍無法清償全額。沈男為逃避追稅,頻繁移轉資產,甚至與配偶辦理「假離婚」,最終遭高雄行政執行分署依法聲請管收並獲法院裁定准許。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說明,沈男原於一筆不動產買賣訴訟中取得龐大收入,但事後並未申報所得稅。國稅局查核後開立稅單,將案件移送執行,執行過程中曾查扣其部分資產,包括股票、存款與位於新北市坪林的不動產,但拍賣所得仍遠不足以抵清其巨額稅負。進一步調查顯示,沈男長期涉入股市交易,實為資產豐厚的大戶。為掩人耳目,他曾透過名下4個銀行帳戶陸續提領共約2.5億元現金,並將其分散藏匿。面對調查時,他坦言有刻意避開查封風險。此外,沈男還與妻子辦理形式離婚,並將名下房產先賣給他人,再輾轉轉移至女兒名下,試圖規避稅務責任,對於金流細節則始終避重就輕,未清楚交代。沈男多次聲稱僅靠每月5,000元國民年金維生,並提出「5000元月繳」的清償方案,顯與其實際經濟狀況不符。執行分署認定,其已違反行政執行法第17條所列「顯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隱匿或處分財產」、「虛偽報告財產」三項要件,遂向法院聲請管收並獲准,未來將依相關程序執行收押。該案凸顯高資產納稅人利用法律漏洞進行脫產規避責任的複雜性,也顯示執行機關持續強化追稅與財產調查之決心。
小心多繳滯納金及利息!企業營所稅暫繳結束 南區國稅局發出追稅單
營利事業未於本(114)年10月底前繳納暫繳稅額者,國稅局已在日前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收到後請儘速在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而須多繳滯納金及滯納利息。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規定應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而未在本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申報期間,自行繳納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也沒有在同年10月31日前按日加計利息自行補繳者,國稅局會按該營利事業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核算暫繳稅額,並就未繳或短繳稅額依114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加計1個月利息,一併發單通知該營利事業繳納。該局指出,轄內未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及短繳案件有2,656件,已於日前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間為本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遇例假日順延至同年12月1日),請營利事業接獲繳款書後儘速繳納,在繳納期限屆滿後3日內,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也可以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或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應繳稅額在3萬元以下,還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稅款,以保障自身權益。
川普推新版學貸豁免「250萬人可減債」 年底前不轉計畫恐被課稅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17日宣布一項新的學生貸款豁免計畫,數百萬名美國借款人將因此受惠,不過部分申請人仍面臨潛在稅務風險。這項政策的背景來自教育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與美國教師聯合會(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AFT)之間的訴訟與談判。AFT先前控告白宮,原因是教育部暫停受理「可負擔還款計畫」申請,經雙方協商後達成協議,允許部分借款人獲得債務豁免。根據《unilad》報導,川普政府表示,作為「收入導向型還款計畫」(Income-Contingent Repayment,ICR)與「依所得償還計畫」(Pay As You Earn,PAYE)的一部分,約有超過250萬人將符合豁免資格。教育部在聲明中指出,2025年符合資格的借款人,只要未參與「有價值教育儲蓄還款計畫」(Saving on a Valuable Education,SAVE),其被豁免金額將不計入聯邦所得稅。但由於SAVE計畫已遭聯邦法院凍結,川普政府計劃以「巨大又美麗的法案」(big beautiful bill)徹底廢除該計畫。對借款人而言,若希望豁免金額保持免稅,需在年底前轉入ICR、PAYE或「收入導向型分期付款計畫」(Income-Based Repayment,IBR)。教育部補充,若申請人因無法證明財務困難而被拒絕加入IBR,仍可重新申請審核。報導中指出,目前美國教育部仍積壓超過100萬份「收入導向型還款」(Income-Driven Repayment,IDR)申請,尚未審批完畢,近期政府關門也讓外界擔憂是否將影響進度。依據雙方協議,借款人根據IBR、ICR或PAYE計畫達成可取消資格的日期,將視為貸款註銷的生效日。根據聯邦學生資助(Federal Student Aid)網站說明,若符合條件,借款人可讓貸款被「豁免、取消或註銷」,意即可免於償還部分或全部金額。不過網站同時提醒,各州稅法規定不一,即使聯邦層面不課稅,部分州仍可能將豁免金額視為所得課稅。教育部警告,若借款人延遲切換計畫或未按規定登記,可能在明年收到稅單。部門建議民眾登入聯邦學生資助網站,檢視個人資格並確認申請狀態,以避免不必要的稅務爭議。根據目前統計,川普政府的豁免方案結合多項收入導向型計畫,為長期背負學貸壓力的借款人提供喘息空間。教育部指出,這些新規將自2025年起陸續生效,並根據個人收入與償還年限進行計算。
17歲女學生背468萬稅債 母售屋提領一空 桃園分署雪中送暖
桃園市一名年僅17歲的女學生,無辜背上高達468萬元的房屋交易所得稅。原來,她的母親先將名下房產贈與女兒,再以法定代理人身分辦理信託,最後售出房屋並將所得全數提領一空,僅留下鉅額稅款。少女不僅被棄養、經濟陷入困境,如今半工半讀維持學業,最擔心的是畢業後將無處可住。桃園分署得知狀況後,除協助釐清案情,並由分署愛心社主動發放慰問金,盼為她撐起一份溫暖。據了解,少女母親於2020年間將桃園蘆竹區房屋贈與女兒,卻兩度信託操作後於今年1月出售。售屋款項匯入少女帳戶當日,便遭母親全數提領。稅單寄出後,少女因無力繳納而遭移送執行。桃園分署調查時,發現少女與母親早已分居,甚至接獲第三方通報,指少女於去年4、5月間遭棄養、現居北市校園宿舍,靠打工維生。執行人員多次嘗試聯絡母親均無下文,遂通知少女親自到分署說明。當日,她在社工陪同下現身。少女表示,母親與生父未婚,父親在她國中時便失聯,母親再婚後另組新家庭。她今年2月間接獲繼父通知,才得知房屋已售出、帳戶遭停用,從此與母親斷聯、生活費全無著落。社工透露,因少女積欠學費且聯絡不上家長,校方通報社會局介入,但因戶籍仍在桃園,部分補助無法申請,生活全靠打工支撐。少女坦言最害怕的是畢業後失去宿舍、無家可歸。桃園分署人員見少女在逆境中仍堅持學業與自立,深受感動,主動替她向分署愛心社爭取援助,提供慰問金以解燃眉之急。分署也強調,除依法執行惡意欠稅案件外,對於無辜受牽連的弱勢個案,將持續給予協助,強調「政府機關會是她最堅強的後盾」。
少做「這幾件事」地價稅多4倍 專家分享「345心法」現在就準備
每年11月開徵的地價稅,請你務必「現在」就開始準備,以免稅單到手時才驚覺「地價稅怎麼變多了?」其實地價稅暴增,往往不是因為稅率調升,而是少了做幾件小事。為此,踏取國際開發藍德義整理出「地價稅345」心法,幫助讀者快速檢視自家稅務狀態:3個關鍵時間點、4項常見疏忽、5件能現在做的事:3個關鍵時間一定要記得:➊「納稅義務基準日: 8/31」,那天土地登記在誰名下,就要繳整年的地價稅;➋「優惠申請截止日:9/22」(開徵40日前),要享受自住 2‰、工業用地 10‰ 等優惠,若逾期送件,則需待隔年才能生效,等到 11 月開徵時才想到優惠時早已來不及;➌別忘了, 「地價稅繳納期限:11/1-11/30」,逾期每3日還需加徵 1% 滯納金。4項常見疏忽最容易遺漏的是「買賣、繼承、贈與後,沒有重新申請自住優惠」。民眾常以為「沒有變更使用情形就可沿用優惠」,這個觀點是大錯特錯!但凡土地所有權人變更後,都要重新申請自住優惠,如果沒有重新申請,則會以一般用地稅率計算,相差可高達4倍以上!「夫妻共同持有土地,僅一人申請自住」也是常見的疏失。共同持有土地,若要全數享有地價稅自住地稅率,則每一位土地持分人都必須送件。如果只有一人提出申請,稅務局只會認定該申請人持分部分,而其餘持分仍會被以一般用地稅率課稅。「我把房子賣了,怎麼還是收到地價稅單?」儘管地價稅徵收的是該年度1/1~12/31的稅額,然而8/31才是納稅義務基準日,因此若在該日以前完成過戶,才會由新屋主繳納。如果超過8/31才完成過戶,即使才完成過戶,即使房屋不在名下也需繳納該年度的地價稅。「自用住宅一處為限條件」,這也是在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時常被忽略的條件,自己、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只能有一處適用住稅率。因此倘若你的名下有「多間自用住宅」,可讓「成年子女」或「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岳父岳母等)」在個別住宅辦理戶籍登記,如此一來亦能符合個別住宅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最後這5件事你現在就能進行:① 檢查戶籍與用途:確認名下自住房子仍設籍,且無出租或營業。② 回顧一年內是否有異動,若有買賣、贈與、繼承、或遷戶籍,都要重新申請自住優惠,記得在 9/22 前完成。③ 共有土地若為自住用地,需全員送件申請。④ 工業用地檢查資格:如工廠、加油站、停車場等土地記得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可享10‰優惠稅率。⑤ 標記繳款時間:把地價稅繳納期間加入行事曆,遇假日雖會順延,但別壓線在最後一天,避免任何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逾期。地價稅不是在 11 月才開始「面對」的稅,記牢關鍵日期、檢視當前自身土地狀況,並且把申請補齊,2‰ 與 10‰~55‰ 的差距,就是你今年能省下來的現金!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最後提醒,因近期不動產詐騙猖獗,且適逢繳稅季,收到繳款通知一定要確認來源,避免隨意點擊email或是手機簡訊,而成為詐騙集團的目標。*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利用地價稅345心法快速檢視自身土地狀態避免多繳稅。(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
檢舉聯準會理事掀風暴 普爾特家族遭踢爆「雙重自住房減免」
主導檢舉聯準會理事庫克(Lisa Cook)一事的聯邦聯邦住房金融局局長比爾(Bill Pulte),其至親被爆在兩州同時申報自住房減免,隨即遭密西根地方政府撤銷優惠,並將重發稅單追繳稅款與罰息。事件不僅牽動普爾特家族長年盤根錯節的房地產與政治網絡,也延伸至他對庫克投下的詐欺指控與司法部的調查。根據《路透社》報導,公共紀錄顯示,比爾的父親馬克(Mark Pulte)與繼母茱莉(Julie Pulte)自2020年起,分別在密西根與佛羅里達住宅申報「自住房減免」(homestead exemption),然而大部分地區僅允許一處主要住所享有減免。密西根布魯姆菲爾德鎮(Bloomfield Township, Michigan)評估主任克拉茲(Darrin Kraatz)於4日證實,已撤銷普爾特夫婦在當地的減免,並將補開稅單與加計利息與罰款;該房屋今年還被出租,更明顯違反規則。一名在車庫受訪的男子自稱房客,拒絕透露身分與租期。報導中提到,比爾近月將矛頭對準庫克,指控她在兩處房產都聲稱為主要住所,甚至將其中一屋出租。他在X平台向逾300萬粉絲寫道「金融詐欺是件大事」,又稱「麗莎・庫克宣稱的『主要住所』正出租給房客」。庫克方面嚴正否認,其律師強調「庫克理事如何描述她的房產不是詐欺」。比爾已致函司法部長,司法部隨即對庫克展開調查;川普總統並以此為由解任庫克,後者已提告挑戰免職。而馬克的父親在密西根建立了房地產帝國,家族在保守派與共和黨募款圈子活躍。馬克本人則在佛州創立豪宅建商,並擔任家族基金會高層,2021年以1.227億美元出售棕櫚灘(Palm Beach)房產,創下當地紀錄;該地產早年曾屬川普名下。比爾在競逐聯邦住房金融局(FHFA)局長提名時,曾特別感謝父親與繼母的支持,並提及佛州的普爾特資本夥伴公司(Pulte Capital Partners)獲馬克資助。美國多州對「雙重申報」採嚴格態度。專家指出,除非夫妻在法律與財務上完全獨立、分別居住並各自報稅,否則難以同時申報兩州減免。熟悉密西根與佛州市場的房仲本德(Lisa Bender)直言「這不是可以輕易鑽的漏洞。」她舉例,自己同時在兩州置產,也無法雙重申報。紀錄顯示,普爾特夫婦在兩地購屋均無貸款,疑似現金交易。專家補充,重複申報將減少地方財政收入,尤其影響學校經費。涉及的標的包括:佛州博卡拉頓(Boca Raton)一棟濱水豪宅,2016年以425萬美元買進後轉入法人實體,由馬克申報減免,因價值高於門檻另獲加碼優惠。棕櫚灘縣房產評估辦公室減免經理梅西亞(Nery Mejia)表示,佛州文件合法有效且早於密西根,衝突應由密西根方面處理。該縣估算,此減免讓夫妻在2025年少繳約15.8萬美元房產稅。密西根部分,布魯姆菲爾德山(Bloomfield Hills)一棟帶桑拿的四房住宅,2020年以近100萬美元購得,持有人信託載有兩人名字,減免由茱莉申報;截至5日,紀錄已顯示該減免歸零。《路透社》為此多次致電馬克與茱莉,但均未獲回應;其公司與家族基金會也未答覆。比爾領導的FHFA官員同樣拒絕回應。密西根當局未公布補稅與罰息總額;佛州官員則表示,因當地申報在先,需待密西根釐清。事件發展至今,雙重減免已遭撤銷、補稅在即,而庫克的「主要住所」爭議仍在發酵,後續法律攻防將由司法與監管單位裁決。
川普《大而美法案》是美國史上最大減稅措施? 專家揭真實數據
美國副總統JD萬斯(JD Vance)8月21日在喬治亞州桃樹城公開宣傳總統川普的最新立法成果《大而美法案》(A Great and Beautiful Act),並形容這是「美國歷史上最大的家庭減稅政策」。然而專家指出,該法案的實際規模雖然不小,卻遠稱不上史上最大。根據外媒的報導,這項於2025年通過的法律,主要內容是將川普2017年簽署的減稅措施永久延長,因為如果國會沒有重新授權,該法案將於2025年底到期。該法案還包含一些新的減稅措施,包括針對小費、加班費以及65歲及以上美國人的減稅措施。根據布魯金斯稅收政策中心的研究,若以GDP占比衡量,《大美麗法案》的減稅幅度約為1.4%,在1980年以來的重要減稅法案中僅排名第三。1981年雷根總統推動的法案仍居首位,五年內減稅幅度相當於GDP的3.5%;2012年由歐巴馬總統簽署、延續布希時期政策的法案則以1.7%排名第二。川普2017年的減稅措施排名第四,約佔GDP的1%。若只計算2025年新增的部分,不含延長的措施,《大美麗法案》的減稅幅度則僅佔GDP的0.5%,排名第七。稅改專家約瑟夫羅森伯格指出,無論採取何種衡量方式,將這項法案描述為「史上最大減稅」都與事實不符。至於對民眾的實際影響,專家認為大多數美國人在2026年報稅時不會感受到劇烈變化。由於2017年的減稅措施已持續多年,本次法案的延長只是讓現行稅率繼續生效,因此多數家庭的稅單差異不大。部分家庭可能受惠於更高的兒童稅收抵免額,從每名子女2,000美元提高到2,200美元,以及針對小費、加班費的減稅與略微上調的標準扣除額。不過也有低收入家庭可能因醫療保險費稅收抵免到期而面臨更高稅負,《大美麗法案》並未延長這一政策。白宮目前尚未就相關質疑作出回應。專家普遍認為,與其說這項法案是史上最大規模的減稅,不如視為川普2017年政策的延續與微調。
民眾黨批卓榮泰濫用預算權 斥國家資源不該淪政治籌碼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表示,對於支持中央政府預算的立委所屬地方政府將優先協助,這不是報復心態,而是一個輪迴。此番話引發藍白不滿,怒斥卓榮泰是黑道堂口分贓。民眾黨今(9)日更批評,卓榮泰把全民稅收當作政治籌碼、拿地方建設做為勒索工具,用國家預算進行政治鬥爭,民意終將反撲,人民的憤怒會轉化為選票,讓這樣的執政黨下台,民進黨的自作自受,就是台灣人民用民意啟動的輪迴。民眾黨表示,人民繳稅的時候,稅單上有問支持哪個政黨,納稅錢要給哪一黨用嗎?沒有!因為民眾的錢不是執政黨的黨產,不該讓民進黨決定要發給誰、不發給誰。民眾黨指出,行政院長卓榮泰因不滿總預算被國會合理合法的監督,竟然違法刪除地方補助款,報復非民進黨的執政縣市,還說「很多立委不支持中央,我要如何支持地方?」直接嗆明優先照顧的是「支持中央」的地方政府,甚至說「這不是報復,是輪迴!」講白了就是「你不支持我,我就不給你錢」。民眾黨批評,明明是行政院長的格局,卻把自己當幫派幫主,他想把納稅錢發給哪個堂口,就發給哪個堂口。把全民稅收當作政治籌碼,拿地方建設做為勒索工具,用國家預算進行政治鬥爭,以後行政院給地方補助款只看顏色,地方要爭取大型建設,得看中央臉色,導致地方政府往後關於弱勢族群、社福支出,完全無法加以應對。民眾黨強調,立法院合理監督、刪減中央浮編預算,本來就是職責所在,更是民主國家的重要機制。不能刪減行政機關預算的,大概只有北韓和中共,民進黨到底為什麼對民主憲政基本的認知退步到這種地步?難道不是住在綠營執政縣市的國民,國家就不用照顧了嗎?如果行政院能憑喜好來發錢,地方是不是也可以選擇不把稅收上繳?民眾黨說,堂堂行政院長不依法行政,完全憑個人好惡,若大罷免通過,還會違法濫權到什麼程度!施政應該超越藍綠,人民的權益才是最大共識。當一個政府無視民生困境,把國家資源拿來當政治鬥爭的工具,民意終將反撲,人民的憤怒會轉化為選票,讓這樣的執政黨下台,民進黨的自作自受,就是台灣人民用民意啟動的輪迴。
劉世芳喊「不能不推」中正路改名 張智倫嘆勞民傷財:日常何干威權?
內政部長劉世芳4日表示,地方政府配合「中正路」、「經國路」等更名政策是法定義務,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則直言,過半民眾已把路名當成生活日常,根本不會聯想到威權,更名是勞民傷財。內政部近期推動全台「中正路」、「經國路」等號稱有威權刻痕的道路更名,引發地方熱議。張智倫直言,若按照內政部統計,全台有至少300條中正路,影響戶籍人口數十萬人,從身分證、戶口名簿、土地權狀、稅單、交通站牌、營業登記帳單、地址等都需要更換,民眾非常擔心過渡期會收不到重要文件,或是網購等物品寄丟,更換身分證件也非常浪費時間與金錢。國民黨立委張智倫直言道路名稱早已融入民眾生活根本不會與威權連結,內政部硬推更名他感到不解。(圖/劉耿豪攝)張智倫舉例,台北市的軍功路更名為和平東路四段過程歷時17年,是在地民眾7成以上支持,凝聚共識才一步步完成,且「改名和平東路有助房價」,如今中正路改名難獲在地認同,實不解何以內政部「就是要硬做」。據了解,六都首長也針對此項政務都已發表意見,台北市長蔣萬安批評內政部此舉「只搞政治,不辦正事」、新北市長侯友宜也說「無聊又浪費錢」,2028呼聲甚高的台中市長盧秀燕更質疑「國家吃飽太閒嗎」?甚至同屬執政黨的高雄市長陳其邁也保守稱需傾聽民意,照相關規定辦理,只有台南市長黃偉哲展現積極的態度,也平添政策爭議。然而,辜寬敏基金會、519行動組合等獨派團體也表達堅定支持立場,近日發表的「台灣不該再為威權遺毒留後路」聯合聲明就向官方喊話,直言除去每一條中正路「就是去除一點台灣社會的威權遺毒」,對拒絕威權立場堅定。 劉世芳則強調,很多人對於歷史情感或是社會共識確實有待加強,因此內政部樂於協助、溝通,不管怎麼樣,在推動過程當中,絕不希望造成社會對立,改名牽涉的經費概算也還沒出來,暫時無法估出數字,「但不能夠不推動,這是我們的立場,也沒有改變」她堅定重申。
地主賣地苦了居民!控未協調倒廢棄物逼搬遷 建商回應
台中市霧峰區六股里1處約2700坪土地被地主出售給建商,當地10多戶居民24日出面控訴,他們在地居住超過百年,建商未溝通協調,就憑一紙文書要求他們拆屋還地,不願配合者還遭到強行拆屋並傾倒廢棄物,盼建商出面協商;建商回應,程序皆依法辦理。六股路94巷一帶10多戶居民24日在市議員江和樹、六股里長王原祥陪同下指出,他們自去年9月起,他們陸續收到存證信函要求「拆屋還地」,才驚覺居住的土地在兩年前被地主賣給建商,過程無通知與說明,對方僅以法律程序強行要求搬遷。居民出示泛黃的舊租約、稅單與帳單等資料表示,他們世代居住在此,自2002年起雖無人再上門收租,他們仍依法提存租金、持續繳交房屋稅。他們沒有土地權狀,按建商提供土地補償費,以空地每坪1萬元、有房屋土地每坪2.5萬元,補償下來可能僅約數十萬到百餘萬元,別說買房子,就連租屋也不夠。他們控訴,有12戶拿了補償費搬離,還有約16戶未同意搬離,其中兩戶卻遭建商強拆,更將廢棄物傾倒在其他住戶家門前,疑似藉此施壓逼迫他們搬遷。其中1名住家遭拆的婦人氣憤表示,她僅是出門買菜,回家便發現房屋被夷為平地,洗衣機、冰箱等家當都全數毀損,「就算想搭帳篷住都沒有地方搭」,如今只能暫住兒子家。居民強調,他們不是釘子戶,也不要建商的錢,主張應有優先承購權,願意出錢買下土地,希望建商可以溝通協商。對此,建商表示,他們依法取得土地,拆除行為僅針對已接受補償的住戶,並無強拆,其餘訴訟糾紛交由司法審理。針對廢棄物傾倒爭議,台中市環保局表示,現場查獲工程砂石汙染水溝,並發現拆除的含石綿瓦片未依規定處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條文,已當場告發並要求限期改善,若屆期未完成,將依規處以1200元至6000元及6萬元至1000萬元罰鍰。有關拆除工程是否合乎法規,中市都發局說,此案涉及私權糾紛,據了解利害關係人已提訴訟,將由司法機關審理。另查此案地上物大多沒有使用執照及保存登記,故拆除業者未申請拆除執照。此外,拆除工程是否涉及違建可免申請拆除執照、亂傾倒營建廢棄物、違法現地留置及施工圍籬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等,都發局將盡速查察釐清後依規辦理。
雙北房屋稅單狂凸槌! 財政部長曝原因
房屋稅2.0上路以來,雙北稅單出現錯誤引發民眾抱怨,立委吳秉叡關心相關問題。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財政部去了解錯誤自住房屋另有一個停車位沒有隨同主建物課徵,而是非自住稅率課徵,主要是新的承辦人員,資料檔案加註錯誤,台北市發現錯誤之後就立即重新發單。至於新北市的錯誤是單獨權狀當作非自住房屋課徵。吳秉叡表示,稅捐稽徵處在處理,地方固然有錯,但財政部與地方政府溝通有障礙。莊翠雲表示,在法規定立時已經多次找地方政府開會,有些地方政府有些地方政府已經有縣市歸戶,有經驗;但是部分縣市沒有經驗,新北市從未實施過差別稅率。莊翠雲表示,如果函釋可以調整財政部這星期就會發函;如果是資料的問題就趕快調整,新北市的認知與法規有點落差,因此就發函告訴新北市。
囤房稅2.0亂象叢生!車位變「非自住房」 財長莊翠雲回應了
囤房稅2.0今年5月首度開徵,卻造成不少亂象,立委李彥秀表達,例如有獨立權狀的車位變成非自住房屋,被課徵高額的房屋稅。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財政部的意見是主建物如果是自住,車位應該跟隨主建物,不應該兩套標準,應該跟著主建物的標準,近期會發函釋。莊翠雲表示,因為今年首度開徵會發生地方政府做認定,財政部持續蒐集意見,整體徵收完成後也會重新檢討。至於已經收到稅單民眾,莊翠雲表示,台北市已經重新開稅單,就可以拿新的稅單,就可以延後繳納。李彥秀問及,但是全國都有問題,不應該不一致,地方政府要不要重新開民眾會有疑問,而如果逾期繳納又有滯納金的問題。莊翠雲表示,函釋內容會講清楚,如果與函釋內容不一樣的話,就要重新開並且延後繳納。
房屋稅風波涉當年立委審查疑被誤導 陳冲:黨主席可考慮翻案一吐怨氣
五月納稅天,首先登場的房屋稅,因各地開出的稅單異常,數以萬計,引發極大風波,已然造成各階層的民怨。中華民國稅目龐雜,納稅人往往搞不清楚如何計算,被課徵後也不知如何救濟,因此有心的學者專家,長久以來一直致力推動「納稅人保護法」的立法,其實這是合理並謙卑的要求,國內以保護為名的法律共十一個,連動物都有保護法,保障繳錢納稅的朋友,誰曰不宜?終於在2016年新立法委員就任後,幾位教授把自己研究成果(不是政府提案!),情商委員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立法過程朝野委員頗有共識,居然過關斬將,趕在年底三讀通過,大夥額手稱慶,但沒想到通過的條文,一個閃失,比未立法前,更不能保護納稅人,也間接促成這次的房屋稅風波,諷刺吧?先不問是否有人感覺該法的存在?話說經學者專家努力,草案條文內容自然充滿理想性,茲舉一例,草案的第十一條第五項原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所為稅捐核課或處罰,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法律依據」,這種理所當然的要求,誰曰不宜?不同委員的兩套提案,也有共識,任何稅單製發,都應該讓納稅人知道為何要繳稅?稅額如何計算?納稅人了解究竟後如不同意也好異議,或進行行政訴願。眼看完美條文即將通過,不想殺出程咬金。依照立法院公報105卷的101期紀錄,2016/11/28財政委員會討論納稅人保護法草案,到第十一條(現第十條)第五項時,財政部列席官員突然發言,建議增列「除符合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七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記明理由外,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法律依據」。在委員會現場,突然提出,相信也沒人知道「行政程序法」內容是啥,主席訊問提案黨團意見,委員忽遭突擊,見到官員引經據典,自然的反應就是「我覺得可以,因為已經規定在行政程序法了」,沒想到增列的除外規定,暗藏玄機,讓條文原意完全走樣!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七條有何玄機?一般而言,法治國家行政處分通常必須寫明理由,但有些不證自明的事項,為避免浪費,似可以不記載理由,惟為彰顯法治,行政程序法僅限制六種情形,通常都是無足輕重,與人民權益無關者。其中較有爭議的,就是第三款規定,「大量作成之同類行政處分或以自動機器作成之行政處分依其狀況無須說明理由者」,立法理由係針對千篇一律沒有意外的處分,而且還要依其狀況無須說明理由。結果立法過程上一個輕忽,攸關人民權益的課稅處分,竟然因此成為豁免對象,這居然叫納稅人保護法,對街的房屋稅與我不同(自住?建材?折舊?等),難道不用解釋?資訊時代,哪一個行政處分不是自動機器作成?這都是當年立法時沒有充分考慮的。房屋稅幾乎影響每一個家庭(不論自有或租賃),除非你住公家宿舍。但房屋稅的納稅人權益,卻很少討論。其實房屋稅的法律問題相當複雜,首先,土地法第一八七條明訂自住房屋免稅就是一個絕佳的憲法議題,還可以上綱到聯合國人權公約。其次,房屋稅條例有折舊規定,哪為何房屋稅每年節節升高?法律規定房屋稅要扣除地價因素,計算時卻又有地段率?房屋是二十年前蓋的,建材為何需按現值核估?凡此法律爭議甚多,執政黨諸多法學碩彥,何不讀讀台灣法學基金會出版的不動產稅第四章,看看現行做法是否經得起考驗?今年的房屋稅風波,至少證明自動化機器印製的稅單,不是沒有爭議,民主法治時代的每一行政處分,還是要說明理由及堅實的法律依據,至於當年參與「納稅者權益保護法」審查被誤導的委員現已榮昇黨主席,是否考慮翻案一吐怨氣呢?
房屋稅差別稅率2.0首度依新制開徵!北市5萬份稅單異常 財部「申報延至6/2」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今年首度依新制開徵,各縣市出現稅單異常問題蜂擁而至,財政部次長李慶華1日表示,自住與出租房屋申報期限原本申報期限3月24日延長至6月2日為止,都可以補正。李慶華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回覆指出,今年房屋稅差別稅率新制於5月1日至5月31日開徵,但陸續發生一些狀況,台北市因為在自住房屋與非自住房屋資料轉換過程中發生問題,市府已自行發現了差異,預估有5萬多份,會由台北市稅捐稽徵處重新印製稅單。李呼籲所有納稅義務人暫時不要繳納,已經繳的也會退稅,並給予延期的時間。李慶華說,新北市也反應,因部分2024年7月1日之後新購的房屋可能已經設了稅籍,但是沒有向稅捐稽徵處申報符合自住條件。她說,這部分一開始開徵時就發現這個問題,所以財政部與各地方政府商議後取得共識,考量自住條件必須設籍並向稅捐稽徵處申報,所以將原本申報期限3月24日延長至6月2日為止,都可以進行補正。李慶華說,新制鼓勵民眾出租閒置房屋,給予申報租金所得達到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者,可適用1.5%至2.4%之較低稅率,很多房東可能不清楚新制,來不及在3月24日前申請,因此,財政部將研議比照自住房屋,將申報期限延長至6月2日。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自2024年7月起實施,夫妻及未成年子在全國3戶以內房屋,須設戶籍才能享1.0%(全國僅有1戶)或1.2%(全國3戶內)自住稅率,否則將按3.2%到4.8%非自住稅率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