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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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路檢點急轉小巷! 警追上他狂抖…外套搜出喪屍菸彈
北市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日前於重慶南路與南海路口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一輛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路檢點前方時,疑似為規避警方攔查,突然轉向並鑽入附近小巷內,員警見狀立即前往攔查,隨後在巷內成功攔停該機車,並對駕駛進行盤查,面對員警攔查,男子明顯神情緊張、言詞閃爍,經其同意搜索後,果然在其外套內查獲喪屍菸彈,並同步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測試,果然為陽性反應。據了解,47歲從事汽修業的曾姓男子眼見警方架設的路檢點,就立即閃身朝小巷彎去,當場引起警方注意。警方追上曾男,經其同意後對其搜索,果然在其外套口袋查獲進一步依託咪酯菸油,經現場初步檢驗呈現毒品陽性反應,當場依法將該曾男帶返偵辦。警方表示,依託咪酯原為醫療麻醉藥品,近年卻遭不法分子製成電子煙彈非法流通,吸食者會出現無法思考、肢體顫抖等類似「喪屍」行為,濫用後可能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全案後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相關單位偵辦,並持續追查毒品來源。
違停變飛車追逐!逃逸移工闖紅燈蛇行 警圍捕強制拖下車畫面曝光
台北市文山區街頭日前上演驚險追逐戲碼,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所長陳建中與警員呂鎧安,於傍晚5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景華街169巷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違規停車,隨即依程序上前盤查,沒想到,車上男子一見警方靠近,竟瞬間情緒失控,二話不說猛踩油門加速逃逸,突如其來的舉動讓現場氣氛瞬間緊繃。警方指出,該男子駕車逃逸過程中,完全無視交通規則,不但沿途闖紅燈,還在車流之間不斷高速變換車道、蛇行穿梭,危險駕駛行為相當誇張,宛如把市區道路當成私人賽車場,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與附近民眾安全。警方見狀後,立即啟動攔截圍捕機制,全程緊追不放,最終在仙岩路65號附近成功攔停該車,並當場將男子強制拉下車接受盤查,及時阻止更大事故發生。經警方進一步調查,這名29歲阮姓男子不僅屬於無照駕駛,身分更令人意外,竟是上個月才遭通報失聯的移工,據了解,他逃逸失聯僅短短24天,便因違規停車又拒檢逃逸而落網,可說是自投羅網,警方除依法針對其交通違規行為進行舉發外,後續也已將人移請內政部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辦理。文山第二分局也藉此呼籲,民眾駕車上路應遵守交通法規,若遇警方依法盤查,務必配合受檢,切勿因一時僥倖心理選擇加速逃逸,否則不僅可能面臨更多交通裁罰,甚至恐涉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得不償失,同時警方也提醒雇主,在聘用外籍員工時,應審慎確認對方身分及合法工作資格,切勿違法聘僱逾期停留或未經許可的外籍移工,以免觸法受罰。
醋火爆槍聲!新竹當鋪驚傳4連發 疑情變釀血案警英勇奪槍救人質
新竹市東區27日晚間驚傳重大槍擊案件,1名43歲李姓男子因情感糾紛情緒失控,竟持改造手槍闖入當鋪與老闆對質,最終釀成連開4槍、挾持人質的驚險場面,整起事件發生迅速且危險程度極高,所幸警方及時趕到,成功壓制嫌犯,未釀成更嚴重傷亡。據警方初步調查,李姓男子懷疑其女友與新竹市東區某當鋪老闆關係密切,心生不滿,當晚他攜帶改造手槍前往該當鋪理論,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過程中李男情緒失控,竟當場連開4槍,導致當鋪老闆手腳中彈倒地,令人震驚的是,李男隨後還以手銬將受傷的老闆銬住進行挾持,使現場情勢更加危急。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出動,其中關東橋派出所巡佐王聖文率先抵達現場,在面對持槍且情緒激動的嫌犯時,王員展現高度冷靜與專業判斷,觀察時機後果斷出手,成功奪下嫌犯手中的槍枝,並迅速將其壓制逮捕,順利解除危機。受傷的當鋪老闆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所幸經診斷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進一步指出,李嫌本身具有槍砲相關前科,現場也查扣改造手槍2把與子彈58顆,顯示其具備一定危險性,目前李男供稱犯案動機為感情糾紛,但警方對此說法仍持保留態度,將持續深入調查釐清案情真相。新竹市警第二分局表示,員警在此次事件中面對高風險情境仍能臨危不亂、果斷應對,成功解救人質,展現高度專業與勇氣,值得肯定。警方也強調,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為,絕不寬貸,將依法嚴辦,持續維護社會治安與市民安全。
台中48歲裝修工失聯1天 深夜路邊尋獲「陳屍駕駛座」搜出毒具
台中市北區1名48歲林姓裝修工人失聯逾1天,3月3日深夜11時許被老闆在東成二街附近尋獲時,已陳屍於一輛出借的休旅車駕駛座內。警方到場勘查後,初步排除外力介入,全案已報請台中地檢署相驗釐清死因。據了解,林男從事裝修工作,平日四處接案,江姓老闆好意出借休旅車供其代步。林男自3月2日起突然失聯,江男多次撥打電話未果,便依林男平常活動地點逐一尋找,最終在北區東成二街與東光六街口附近發現該輛停在紅線旁的休旅車,靠近查看後發現林男倒臥駕駛座內,察覺異狀後立即報警。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於3日晚間11時39分接獲通報後到場處理,確認林男已明顯死亡。鑑識人員勘查發現,車輛呈熄火狀態,車門及門鎖無遭破壞痕跡,車內亦未發現打鬥或翻動跡象,初步排除外力介入。警方另在車內查獲疑似毒品吸食器,相關物品已帶回釐清。家屬對死因暫無意見,全案已報請檢察官相驗,進一步調查確切死因。
搭訕病友賣「神藥」! 8旬婦千元保健食品賣5千稱:跌倒都沒事
北市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日前破獲一起違反《藥事法》案件。一名8旬婦人於骨科復健診所搭訕病友,宣稱其所有的藥品具有「吃完連跌倒都沒事」之神效,將原價1000元的保健品以5100元的高價賣給病友,直到病友家人發現,怒報警處理。據了解,一名民眾去年底於骨科復健診所進行治療時,意外與一名84歲的張姓婦人結識,張姓婦人掏出身上的保健食品向對方供稱,該「藥物」吃完「跌倒都沒事」,一番說詞後當場說服被害民眾以1萬1000元的價格買下2罐保健食品。有民眾去年於骨科復健門診看診時,遇到一名老婦人搭訕,販售一罐要價5100元的保健食品,並宣稱該「藥物」跌倒都沒事。(圖/翻攝畫面)被害民眾返家服用後,發現久未見效,事後請兒子確認卻驚見該藥物僅是保健食品,且原價僅1000餘元,氣得直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掌握張姓婦人涉嫌重大,通知其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也依詐欺與藥事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文山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面對醫藥資訊應多加查證,藥品來源務必透過合法管道取得,若有醫療需求應循正規醫療院所就診。如發現可疑推銷或不法販售情形,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以保障自身財產與健康安全。
快訊/北市警局中階警官94人異動出爐
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隊隊長等職缺,經該局林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及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94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5年2月10日(星期二)離到職。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本局資訊室警務正康智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3、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邱桂美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紀錄組組長4、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5、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6、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志峯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7、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葉宣岑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8、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歐陽俊調任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9、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周維強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0、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11、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陳冠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1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13、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14、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1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重仁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16、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7、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18、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黃鉅增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9、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羅秀成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2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2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王乃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22、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2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蕭景嘉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2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許文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防治組組長25、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張義和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2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趙晨喻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27、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防治組組長28、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陳泓瑜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29、本局保防科警務正李永翔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30、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劉得焜調任大同分局保防組組長31、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陳振翔調任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胡金龍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33、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呂明曄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4、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柯志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5、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蔡鎮群調任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3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呂滄棋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37、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劉誌雄調任大同分局民防組組長38、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王明祝調任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39、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楊坤龍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40、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張恆睿調任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41、本局秘書室警務正洪辰諭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2、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秘書室主任43、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黃亮凱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4、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莊清雄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45、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葉麗娟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6、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馮忠堂調任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47、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李宏聰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8、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陳矜慧調任大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9、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茹向弘調任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50、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謝博文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51、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陳心怡調任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52、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江金紋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53、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5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顏志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55、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陳淑芳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行政股股長56、本局訓練科警務正黃升揮調任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57、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高詮恩調任本局後勤科庶務股股長58、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建盛調任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59、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簡宗瑋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60、萬華分局警務員廖克齊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1、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姚若蓁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62、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高震宇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3、本局後勤科警務正盧禹澄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64、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王崇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5、內湖分局警務員吳俊翰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廖健翔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7、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李裕生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右霖陞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松山分局督察員吳柏錡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陳禾明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71、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唐晟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2、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林仁傑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宥任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4、大安分局督察員黃智源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信義分局督察員李易書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6、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佳雯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陞任本局人事室警務正(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78、內湖分局警備隊隊長蔡俊利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9、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0、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和揚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沈上文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南港分局巡官葉祐豪調任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文山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陳靚紋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安調任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陞任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中山分局督察員江明憲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警務員蔡宗銘調任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林冠丞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施仁捷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90、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羿淳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1、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游啟銘調任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世豪調任松山分局巡官93、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務員陳烱龍調任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劉耀文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
警政署發布科長等重要警職人事 北市刑大隊長陞任花蓮新城分局長
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警政署張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68員,統一於115年1月26日【星期一】辦理交接【到任】)。一、警政署科長及航空警察局分局長(一)警政署保安組科長婁子才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國座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程純濱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鼎鈞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五)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游政芳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科長(六)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劉隆期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七)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大隊長田偉仁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一)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林軍廷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二)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楊志傑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余中義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四)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明鋒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五)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黃國源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六)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林昆達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葉文啟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李益杰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郭志豪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文彬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一)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楊宗昆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黃念生調任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三)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林英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四)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陳宏平調任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五)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六)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楊迪光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七)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吳正文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八)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洪秋賢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九)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洪政崴調任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十)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林炎巨調任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林明波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二)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林志弘調任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三)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張明忠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督察長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劉千祥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二)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方子欽調任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三)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林威廷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四)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宋俊良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五)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閻百川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六)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蔡宏澤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七)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侯興龍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八)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周貴忠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九)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陳勇誌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十)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林思妙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十一)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陳科宏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十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戴志龍調任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十三)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陳盈元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十四)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分局長林俊雄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十五)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黄世德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分局長(十六)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張基銘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十七)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陳孟君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十八)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黃一航調任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十九)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吳誌權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二十)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曾裕景調任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二十一)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黃清暉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二十二)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蘇立琮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二十三)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張舒喻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二十四)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莊于瑩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二十五)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陳俞佐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二十六)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王貞惠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二十七)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朱政憲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二十八)警政署秘書室第五序列專員黃智銘調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二十九)雲林縣警察局秘書科科長馬秋景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三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督察組組長周宏璘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三十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第三大隊副大隊長許德海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三十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周志遠陞任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三十三)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股長吳伯元陞任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三十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許竣閔陞任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三十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賴楷淳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三十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股長辜欽祥陞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三十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交通組組長趙連順陞任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三十八)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陳育健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臺北市刑事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賴楷淳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圖/翻攝畫面)
快訊/警政署139名高階警官人事異動 邱紹洲接任刑事局局長
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警政署副署長等職缺,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相關調整如下:(計139員,統一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辦理交接【到任】)1、警政署主任秘書郭士傑陞任警政署副署長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林炎田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趙瑞華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邱紹洲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林建宏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6、警政署警政委員黃家琦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7、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呂新財調任警政署主任秘書8、警政署警政委員王文澤調任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黃永志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10、彰化縣警察局局長陳明君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11、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世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局長12、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周煥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1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炯旭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莊勝雄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呂世明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6、警政署行政組組長廖材楨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富助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旭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苗栗縣警察局局長王森瑒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吳耀南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洪頂力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侯東輝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4、臺東縣警察局局長蔡燕明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5、嘉義縣警察局局長李權哲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劉炯炫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7、新竹市警察局局長許頌嘉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8、連江縣警察局局長陳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温柔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30、花蓮縣警察局局長陳百祿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3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盧俊宏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3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李名昌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33、警政署保防組組長陳源輝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局長34、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陳金城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李忠萍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局長3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局長37、警政署保安組組長范織坤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局長3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林宏昇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局長39、警政署資訊室主任林樹國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40、警政署後勤組組長孫成儒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局長41、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王世芳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42、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許明耀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43、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朱信憲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組長44、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王炳睿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組長4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詮峰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組長4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林沐弘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組長47、警政署專門委員蔡鴻文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4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張國哲調任警政署資訊室主任49、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游永中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50、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廖國政調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51、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斯儀仙調任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52、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高鎮文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53、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張啟祥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5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陳家銘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5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姜祖培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56、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蔡啟仁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57、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松寅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5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涂國卿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主任秘書59、警政署警監督察吳銘淵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6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李建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6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葉錫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62、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黃南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吳燕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黃水願陞任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徐坤隆陞任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李憲蒼陞任警政署專門委員67、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葉志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68、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陳東成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69、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魏仲亨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0、警政署保防組科長黃惠生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1、警政署保安組科長邱俊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2、警政署防治組科長朱倉慶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謝龍富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劉德明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分局長張仁傑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分局長劉雲鵬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林英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劉怡宗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洪榮敏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蔡鴻謀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陳膺方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8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曹儒林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8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8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8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李紹榆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9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9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立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9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林建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蕭文碩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9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陳建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9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9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高繼鴻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9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彭正中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9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謝明杰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10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李仁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吳傳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分局長10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10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10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詹枝松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分局長劉明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10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施永昭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分局長10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大隊長賴俊堯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10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謝博賢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分局長11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啓明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11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李珏民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11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施衣峯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11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謝承甫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廖水池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11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巫建德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116、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林明俊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11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11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1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潘顧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2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12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劉清俊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2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林俊賢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12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1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25、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王志中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2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徐釗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12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郭子弘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1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高德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12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130、警政署交通組科長謝錫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3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132、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大隊長曾順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3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李明達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34、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汪大宇調任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13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蘇有義調任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136、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益禎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13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沈建仁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38、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陳譽仁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1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陳楨筌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
北捷車廂爆口角!女子揚言「要殺人」嚇壞乘客 家屬不願帶回
台北捷運古亭站昨(10)日晚間傳出有一名陳姓女子在捷運上與他人起口角糾紛,並揚言要殺人,嚇壞周遭乘客。警方獲報後衝上車逮人,初步調查,女子身上無攜帶危險物品,聯繫家屬不願意出面將女子帶回,且透過對講機報案的人也聯繫不上。詳細事發經過仍有待進一步釐清。10日晚間6時許,台北捷運列車上爆發一起乘客口角糾紛,一名女子在車廂內與其他乘客爭執,情緒激動脫口喊「要殺人」,嚇壞周遭乘客,有人隨即按下對講機通報。警方表示,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經了解該名陳姓女子在捷運新蘆線列車上與其他乘客發生糾紛引起騷動,站務員、保全、捷運警察於古亭站到場查處,經檢視未發現違禁物品,且未造成任何人危害。警方將陳女帶回偵訊完畢後,曾聯繫陳女家屬協助處理,但家屬不願出面將其帶回,全案仍依程序偵辦中,正調閱畫面釐清事發經過。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如在大眾運輸工具上發生爭執,應保持理性,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製造恐慌或干擾大眾運輸安全。警方對於違法脫序行為,必依法究辦,並將持續強化巡守,全力維護乘客與社會安全。
檢舉違停反被開單!台中男不滿PO文公審 警方回應了
台中市北區一名男子26日返家時,因不滿住家出入口有車輛違規停放而報警,沒想到警方到場後,除了對違停車輛開單,竟也發現報案人的車輛違停,依法舉發開單,讓男子氣憤不已,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引發網友熱議。據悉,事發在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二街,26日下午3時許,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門口有一輛車輛違規停放,於是報警通知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前往處理。員警到場後發現,現場一輛違停車輛已占據車道寬度,導致其他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通行,影響行車安全,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沒想到,員警進一步巡視周圍時,發現對向車道還有一輛黑色廂型車同樣未緊靠道路右側停放,占用通行空間,因此同時開罰這輛車,而該車正是報案男子所有。男子質疑「剛剛是我報的警,我人就在面前,你們沒有告知就先開單,我車子停在這裡,是要等違停車開走,我才能移走」,認為警方處理方式不近人情,還豎起大拇指嘲諷「警察好厲害」,並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對此,第二分局長鍾承志表示,檢舉違規是維護交通秩序的一環,但用路人本身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占用車道或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只要有違規行為,警方都會依法取締,呼籲民眾遵守規定,從自身做起,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全城狂寫「你性餉有問題」 文山男拒到案警函送環保局裁罰
台北市文山區街頭近日接連出現不少奇怪塗鴉,一名41歲林姓男子疑似持麥克筆在圖書館門口、交通號誌桿、公車站牌等公共設施上,塗寫「讀豬」、「你性餉有問題是不是」等語意不明文字。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後鎖定林男涉案,但他經通知後竟拒不出面應訊,警方已依《廢棄物清理法》函請台北市環保局裁罰。文山第二分局表示,近日陸續接獲里長及民眾通報,反映文山區多處公共設施遭人塗鴉。警方派員調查後發現,林男多利用深夜或凌晨時段外出塗寫,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由於林男未依通知到案,警方已將相關事證移送環保局依法裁處,並將持續加強巡查與約制。塗鴉事件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戲稱「最新打卡地標」,更有人發現不只文山區,北投區、大安區等地也出現類似塗鴉。網友紛紛留言「這個人大腦有問題是不是」、「他國文有問題是不是」,還有人調侃「我覺得我薪餉有(問題)」。也有網友質疑「這種跟到此一遊有什麼兩樣,塗鴉還能算藝術這算什麼」。文山第二分局提醒,民眾任意在公共或私人場所塗寫文字,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外,若涉及不實指控、恐嚇或毀損他人財物,還可能觸犯刑法相關罪責。台北市政府目前已規劃河濱公園8處合法塗鴉區,其中包含文山區溪洲河濱公園及景美河濱公園北新橋下涵洞牆面,鼓勵創作者合法創作。民眾如發現非法塗鴉情形,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通報,共同維護市容整潔。
7旬翁出不了閘門!他醉酒遺失悠遊卡 持雨傘狂敲慘了
北捷中正紀念堂5號出口25日發生有酒醉民眾鬧事,踢壞閘門事故。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70歲的涂姓男子酒醉後遺失悠遊卡,因此出不了閘門,竟一氣之下持雨傘狂敲閘門,造成閘門損壞,當場被警方帶回偵辦。據了解,涂男25日晚間喝醉準備於中正紀念堂準備出站時,卻因酒醉遺失悠遊卡出不了站,涂男一氣之下,竟持雨傘瘋狂破壞閘門,導致閘門損壞,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涂男拒絕出示證件配合調查,警方當場依警職法規定將涂男強制帶返所查證。捷運站務人員隨後也前往提告刑法毀損罪。中正第二分局呼籲,飲酒請適量,切勿因一時衝動而鬧事或觸法,民眾若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立即派員到場處理。
清潔工違規闖自行車道 文山警一查竟是「無照+藏毒」
台北市文山區一名44歲黃姓清潔工,15日上午在景美橋下完成清潔作業後,竟駕駛休旅車從自行車道駛出,遭文山第二分局警攔查。員警發現黃男不僅無照駕駛,車內還散發濃厚異味,進一步搜索後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等毒品,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反應。警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開出無照駕駛罰單。黃男15日上午在景美橋下進行清潔工作後,駕車行經堤外便道自行車道離開,該路段明確禁止汽車通行,巡邏員警見狀立即上前攔查。盤查過程中,黃男神情恍惚,車內異味明顯,引起警方警覺。經查驗,警方確認黃男無駕駛執照,並於車內查獲安非他命4包(總毛重4.66公克)、吸管3支及玻璃球3顆等吸食器具。隨後對黃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警方依法將涉案車輛移置保管,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將黃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另行開出無照駕駛罰單,同時採集尿液送驗。
台中商辦高樓外牆遭噴塗鴉 警方循線追查「雪糕刺客」
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一棟16層樓高的商辦大樓,近日外牆高處驚見大片黑白塗鴉,並署名「雪糕刺客」,塗鴉位置自頂樓向下延伸約5至6個樓層,且周邊幾乎無可立足之處,引發外界熱議。大樓管委會發現後已報警提告,警方循線鎖定一名23歲謝姓男子涉有重嫌。台中市警二分局12月10日接獲報案,林姓大樓主委指,塗鴉位於建築外牆高處,嚴重影響外觀與市容,因此決定提告毀損。據了解,該棟大樓其中一側外牆無窗戶、無陽台,距離氣窗與冷氣室外機仍有一段距離,幾乎沒有站立或踩踏作畫的可能,而另一側雖鄰近窗戶,但身體延伸角度受限,同樣難以完成如此大面積塗鴉,因此警方研判塗鴉者極可能是從頂樓以垂降方式進行創作。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調閱周邊監視器後發現,案發時間為11月18日清晨5時許。進一步比對塗鴉署名「雪糕刺客」,發現社群平台Instagram上有同名帳號,帳號自稱為「插畫師、街頭塗鴉藝術家,來自地下塗鴉團隊UKA」,並曾在限時動態中張貼該棟大樓塗鴉畫面,警方因此初步鎖定謝姓男子涉案。警方多次致電謝男未果,目前已依法寄發書面通知,通知其到案說明,以釐清實際犯案情形。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呼籲,未經同意在建築物、公共設施或他人財物上噴漆塗鴉,不僅須負擔高額清除與修復費用,更觸犯《刑法》毀損罪面臨刑事責任。
公車司機搶快闖紅燈! 騎士左轉迎面撞上急送醫
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與基隆路4段路口12日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公車與騎士擦撞事故。警消獲報,一輛公車行經該處時疑似搶快闖紅燈,其右側後車身與同向車道準備左轉起步的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當場造成騎士手腳擦挫傷,所幸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至於肇責歸屬等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年約60歲的張姓公車司機駕駛公車行經該路口時,卻疑似搶快闖紅燈衝過路口,其右後車身當場與同車道準備左轉的20多歲王姓女騎士發生擦撞,撞擊力道造成女騎士手腳多處擦挫傷,所幸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警方到場後除將受傷的女騎士送醫外,也依法對公車司機開罰,同時加強取締該路口違規行為且發函予公運處,要求公車業者加強駕駛交通安全教育訓練,以避免是類事故再次發生。中正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於道路上行駛時應依號誌指示行駛,切勿因一時搶快闖紅燈,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一中商圈「機車對決」外送女高速直撞左轉妹 瞬間噴飛畫面瘋傳
台中市熱鬧的一中商圈5日下午驚傳驚悚對撞事故,下午約1時左右,23歲雷姓女子騎乘機車沿著育才北路高速行駛,疑似正值外送途中,當她行經一中街與育才北路交叉口時,對向18歲劉姓女子突然左轉切入車道,雙方當場發生猛烈碰撞,只聽見現場傳出一聲巨大撞擊聲,2輛機車瞬間倒地,雷女更是連人帶車被撞飛數公尺,畫面怵目驚心。事故發生後,巨大撞擊聲響引起附近店家與路人側目,紛紛上前查看,警消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發現2名女子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經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後均無生命危險,警方也立即對2名騎士進行酒測,確認雙方均無酒駕情事。據了解,雷女當時行駛速度相當快,對於劉女突如其來的左轉行為疑似完全來不及反應,才會釀成此次猛烈對撞,事故過程的監視器畫面隨後在網路上流傳,引發大批網友熱議,不少人直呼誇張,更有人形容「左轉像開了無敵星星」、「直行的直接被彈飛」、「這根本是瞬間車禍教科書」。目前警方已完成現場測繪,並將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以釐清雙方行駛動線與肇事責任歸屬,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也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特別是左轉車輛更應禮讓對向直行車,切勿搶快或貿然切入車道,避免一時疏忽釀成事故,釀禍不僅傷身,更可能影響一生。
溯源逮藥頭!警逮毒品現行犯破喪屍菸彈分裝場 再起獲空氣槍
北市警局中正第二分局日前於轄內查獲毒品現行犯,為防制毒品危害滲入社區,警方也積極向上溯源追查供毒藥頭,最終掌握上游一名30歲的劉姓男子涉嫌重大,於新北市板橋一帶將人逮捕到案,並在劉男所在的民宅內起獲依托咪酯原料、菸彈成品、菸彈空彈、香精與丙二醇等各式毒品分裝工具與一把空氣槍。警方日前先是在轄區內逮獲一名毒品現行犯,並在男子身上起獲依托咪酯菸彈,從而向上溯源,最終鎖定一名30歲的劉姓男子涉嫌重大,其疑似透過臉書社團兜售「喪屍菸彈」,售價每顆約2000元。警方掌握劉男行蹤後,鎖定劉男於新北市板橋一帶出沒,日前見時機成熟,一舉將人逮捕到案,並發現劉男涉嫌以民宅作掩護,實際上進行依托咪酯菸彈分裝工作,當場在現場查獲依托咪酯原料、菸彈成品、菸彈空倉、香精、丙二醇及各式毒品分裝工具。全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中正第二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害人害己,依托咪酯為中樞神經抑制劑,使用後會導致無法思考、昏迷、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身體等危害個人及他人安全情形,若民眾發現疑似有人吸食毒品,應立即撥打110通知警方到場。
北市文山區計程車左轉失控「自撞庇護島」翻覆 運將驚險無傷
台北市文山區29日凌晨發生一起計程車翻車意外。60歲蕭姓司機駕駛計程車沿景中街行駛,欲左轉進入羅斯福路六段時,疑因操作不慎、轉彎幅度過大,導致車輛左側撞擊行人庇護島,當場180度翻覆。所幸蕭姓司機並未受傷,經酒測後排除酒駕嫌疑,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文山第二分局表示,29日凌晨0時26分,蕭姓司機駕駛計程車沿景中街東往西內側車道行駛,準備左轉南向羅斯福路六段時,疑因操作不慎、轉彎幅度未注意,導致車輛左側撞擊行人庇護島而翻覆。警方接獲報案後趕赴現場處理,確認駕駛未受傷。駕駛酒測值為0.0 mg/L,排除酒駕及毒駕情形,事故詳細原因仍待交調查釐清。文山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時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若對路況不熟悉,務必減速慢行,預留足夠的反應時間及安全距離,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深夜計程車景美站外「自撞翻車」四腳朝天 竟在警局門口出包
台北市文山區29日凌晨上演驚險一幕,位於捷運景美站外、文山第二分局旁的路口,在深夜時分突然傳出車輛翻覆意外,1輛由60多歲蕭姓司機駕駛的計程車在左轉時疑因操作不慎,整台車直接撞上行人庇護島,碰撞力道之大,導致車輛瞬間翻覆、四輪朝天畫面驚悚宛如電影橋段。所幸司機並未受傷,也無酒駕跡象,讓警消都鬆了一口氣。這起事故發生於凌晨12時26分左右,蕭姓司機當時駕駛營業自小客車,沿著景中街東往西方向行駛,準備左轉進入羅斯福路六段,豈料在接近轉彎處時,可能因為未能抓準轉彎角度,加上操作略有失誤,計程車左側便直接撞上行人庇護島,受到衝擊後,車輛立刻失去平衡翻覆,車身翻轉後四輪朝天,倒扣在道路中央,整個過程驚險又突如其來。特別的是,車禍地點剛好就在文山第二分局門口,不少民眾笑稱:「翻車翻到警察局門口,救援速度當然超快!」警方與消防人員接獲通報後,幾乎秒到現場,協助將翻覆車輛處理並確保周遭車流安全。警方表示,蕭姓司機無明顯外傷,神智清楚,經現場酒測確認酒測值為0,並無酒駕或毒駕情事,初步排除醉駕因素,至於為何會在熟悉的轉彎路段發生操作失誤,仍需進一步調查釐清,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處理。警方也藉此再次提醒,深夜行車儘管路況較空曠,仍不可掉以輕心。駕駛若對路況不熟應降低車速,提高注意力,在轉彎前務必確認轉向路線,預留足夠反應時間,避免因輕忽而造成危險事故。
載愛妻就醫煞車不及!警盤查驚見酒味 他宿醉上路慘了
北市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派出所員警,日前上午在羅斯福路與萬盛街口執行交通整理勤務,發現一台自小客車停等紅燈煞車不及,佔用到行人穿越道,員警見狀上前盤查,未料卻意外發現駕駛散發濃濃酒氣,酒測值0.24mg/l,當場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舉發外,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據了解,50歲的朱姓男子前一晚於松山區與友人聚餐飲酒,隔日清晨為載愛妻前往台大醫院就診,因擔心遲到匆忙上路,行經路口號誌轉為紅燈時煞車不及而佔到行人穿越道。朱男坦言仍有宿醉情形,對此深感懊悔。員警除依法舉發外,並協助其攔計程車,先行送妻子赴醫。文山第二分局呼籲,飲酒後或宿醉時不可開車,務必指定代駕、利用計程車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等方式代步,不要心存僥倖,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