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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外送逆向遭公車撞上!男疑用藥恍神釀禍 快篩陽性遭送辦
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9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43歲的楊姓騎士騎乘機車準備外送,卻一路沿著羅斯福路四段逆向行駛,遭起步公車直接撞上,造成騎士身上多處擦挫傷,被緊急送醫,所幸除騎士外並未有他人受傷。而警方後續前往醫院對騎士進行唾液快篩,驚見唾液快篩陽性反應,惟並未在楊姓騎士身上查獲毒品,楊男表示因服用藥物才有精神不濟之情形,仍遭警方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9日中午12時許,43歲的楊姓騎士聲稱準備送外送,卻在行經羅斯福路四段南向北逆向行駛,其右側車身與沿同路北向南順向行駛第1車道之公車右前車頭發生碰撞而肇事,造成身上多處擦挫傷,公車駕駛及公車上乘客均未受傷,雙方駕駛均無飲酒情形。惟警方後續對楊姓騎士進行唾液快篩時,呈現陽性反應,楊男送醫後表示自己因服用藥物導致精神渙散,由於其逆向違規及發生交通事故,客觀上已明顯不能安全駕駛,仍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中正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駕車時應以順行方向行駛,請勿逆向行駛,遵循交通標誌標線,並避免服用藥物後駕駛,以確保行車安全。
重機秒變風火輪!車廂漏油瞬間起火 騎士慘被燙傷急送醫
重機變風火輪!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與林森南路口2日發生一起重機於行駛過程中起火燃燒事故。該輛重機於行駛途中無故漏油起火,導致車輛瞬間起火燃燒,造成駕駛右手臂與大腿因此燙傷,所幸並未波及旁人,火勢也被迅速撲滅。至於詳細起火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一名傅姓男子2日晚間近11時許駕駛重機行經羅斯福路與林森南路口時,其所駕駛之重機,因不明緣故車箱漏油,導致車輛起火燃燒,火勢瞬間從後車輪冒出,並因此燙傷傅男的右手臂與右大腿,所幸一旁民眾目睹緊急持滅火器前往灌救,順利將火勢撲滅,同時通報119。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與林森南路口2日發生一起重機於行駛過程中起火燃燒事故。(圖/翻攝畫面)警消到場後也將受傷的傅男送醫,至於詳細起火原因仍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及鑑定。中正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平時應加強車輛保養檢查,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車處置並通報相關單位,以確保行車安全。
警界震撼彈!台中刑警小隊長爆藏毒還涉性侵女線民 住處起出安毒、遭羈押下場曝光
台中警界爆發重大醜聞!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一名陳姓小隊長,遭控捲入毒品案件,還被檢舉疑似性侵女線民。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日前指揮警方展開搜索,不僅將陳員拘提到案,更在其住處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檢方認定其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第二分局接獲檢舉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於本月27日同步搜索陳姓小隊長的辦公室及住處,在住處查扣4小包安非他命及1組吸食器,隨即將他拘提偵訊;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犯罪嫌疑重大,2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裁定准押。台中市警局表示,陳員於今年5月27日才調任第二分局偵查隊,負責值日及案件移送等行政文書工作,並未直接參與刑案偵辦。然而,因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且已遭法院裁定羈押,已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及公務員聲譽,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召開考績會,祭出記兩大過免職處分,並同步追究相關主管考核與監督責任。警方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一向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只要查有不法,絕不護短,將依法究辦、從嚴淘汰,以維護警察團隊紀律與社會信賴。此外,針對外界關注的涉嫌性侵女線民指控,相關案情目前仍由檢警持續釐清,不排除進一步擴大調查。
北市警局中階警官異動 22人職務名單曝
為應勤、業務需要,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組長等職缺,經局長林炎田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警務員兼所長及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22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5年6月29日(星期一)離到職。1、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蔡瑞騰調任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2、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蔡兆卜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3、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陳瑞明調任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林伯勉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5、大同分局警務員(第七序列)李連益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6、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第七序列)顧軒庭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第七序列)潘固楓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第七序列)楊樹炘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9、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第七序列)薛慶齡陞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10、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施仁捷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11、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朱柏翰調任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12、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蔡維哲調任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13、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沈上文陞任士林分局督察員14、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李昌祐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15、士林分局翠山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劉韋伶陞任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16、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張原銘調任士林分局翠山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7、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弘翔陞任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18、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陳睿哲陞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19、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炤楠陞任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20、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政維陞任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21、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鍾佳潔陞任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22、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蘭建榕陞任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
血庫告急!全台庫存剩3.7天「A型、O型急缺」
救救血庫!近期天氣炎熱加上連日暴雨,影響不少捐血人出門捐血意願,據台灣血液基金會統計數據,截至今(12)日下午1時,全台血庫庫存量僅剩3.7天,A型、O型血更是急缺,各只剩3.3天、2.6天。血基會台北捐血中心主任林敏昌表示,最近天氣炎熱又下起傾盆大雨,影響民眾出門捐血意願,連日血液庫存量持續下滑,今庫存只剩不到5天,不足安全存量。林主任說明,全台一天庫存量需要6000袋以上,台北地區至少需要2200袋,但目前捐血量已減少至少1至2天庫存;對此他不僅盼老天爺幫幫忙,也呼籲民眾多多捐血。根據血基會統計,截至今日下午1時,全台血液庫存量只剩3.7天,低於安全存量4天,其中A、O型血液庫存量「急缺」,分別只剩3.3天、2.6天,B、AB型血液庫存量則是偏低,分別剩6天、4.9天。高雄中心O型血庫存僅剩2.1天;台中中心O型血庫存量僅2天、A型1.8天;新竹中心AB型只剩1.7天。今年6月14日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訂定的「世界捐血人日」,台灣血液基金會積極響應2026年全球主題「每一滴都是人類良善美意的展現--捐出血液 拯救生命」,除於全台捐血中心及捐血車擴大舉辦公益宣導與社群互動,更攜手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宣導防詐騙,全面推廣官方專屬短碼「61420」,期盼召喚更多年輕世代加入自願無償捐血行列,同時提升大眾對於官方簡訊的辨識度。台灣血液基金會董事長侯勝茂表示,世界捐血人日旨在感謝全球無償捐血者的奉獻,並呼籲各國政府強化國家血液計畫。為此,基金會斥資逾十億元打造全台首座、亞洲標竿的「安南血品製造所」,引進先進智慧化與自動化設備提升中南部醫療用血服務,更於今年世界捐血人日前夕正式開幕,實踐世界衛生組織(WHO)推動血液韌性與規律捐血的年度目標。針對近期層出不窮的簡訊詐騙,執行長王宗曦特別解密官方專屬短碼「61420」的意涵,該碼完美結合了捐血人日「614」與愛您諧音「20」,象徵對捐血人最深摯的感謝。此短碼是由基金會特向數位發展部申請的專屬代碼,僅會用於發送捐血邀約與活動提醒、特殊血型緊急募集、以及捐血間隔屆滿通知等三種特定重要情況,協助民眾一眼認明官方通知。血液基金會強調,機構絕對不會主動致電詢問捐血人的個人隱私資料,民眾若收到非專屬短碼、要求點擊未知連結的簡訊應提高警覺。記者會現場亦邀請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長陳明宗蒞臨解析詐騙手法,提醒大眾詐騙集團常偽冒政府或銀行發送釣魚網址,呼籲務必堅守「不點擊連結、不輸入個資、不轉帳」的三不原則,避免誤陷詐騙陷阱。
婦人無視禁左轉硬迴轉!羅斯福路口猛撞公車驚魂一瞬 乘客全嚇壞
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與萬盛街口,7日晚間9時55分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名46歲陳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時,疑似未依照現場交通標誌規定行駛,在設有禁止左轉標誌的路口違規左迴轉,結果與1輛正在公車專用道上直行的公車發生碰撞。所幸事故發生當下雙方車速不快,車上乘客及駕駛均未受傷,未造成更嚴重的人員傷亡。據警方調查,陳女當時沿羅斯福路五段北往南方向第二車道行駛,行經萬盛街口時,未遵守禁止左轉標誌規定,直接於路口進行左迴轉,準備轉向北上車道。就在此時,由56歲王姓男子駕駛的公車,正沿北往南方向第一車道公車專用道直行,由於事發突然,雙方均來不及反應,陳女駕駛的小客車左前車頭與公車右前車頭當場發生碰撞,現場傳出巨大撞擊聲響,讓附近民眾及車上乘客受到不小驚嚇。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獲報趕赴現場處理,除協助交通疏導外,也同步進行現場拍照及事故位置測繪,並迅速將事故車輛移置路旁,避免影響後方車流通行。由於車輛受損情況不算嚴重,公車業者隨後也調派接駁車協助乘客轉乘,整體交通秩序很快恢復正常。警方進一步表示,經現場酒測與初步檢查,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或毒駕情形,事故原因主要與陳女違規迴轉有關。由於雙方均未受傷,且車損程度輕微,因此當事人現場表示願意自行協調和解,相關程序已依規定完成處理。文山第二分局也藉此提醒所有用路人,行經路口時應確實遵守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若有迴轉需求,應依規定駛入內側車道,並主動禮讓直行車優先通行,在確認周遭車流與安全距離充足後再進行迴轉動作。警方強調,許多交通事故往往源於一時的疏忽或貪圖方便,唯有養成正確駕駛習慣,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風險,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北市男倒臥餐廳廁所!鼻孔白粉露破綻 警搜出毒品當場逮捕
北市文山區一間餐廳內去年有男子前往餐廳用餐,未料卻疑似毒癮發作,躲進廁所內吸食,並因施用過量導致神智不清,被餐廳員工發現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在男子的鼻孔中發現白色粉末,經同意搜索後果然在其錢包內查獲K他命,當場將男子逮捕送辦。據了解,36歲的郭姓男子去年11月前往北市文山區一間餐廳內用餐,卻在廁所內意識不清,倒臥在廁所內,遭餐廳員工察覺異狀緊急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後,卻眼尖發現郭男鼻孔還留有白色粉末,經消防人員到場確認其生命跡象穩定,並無生命危險。經初步判斷,郭男疑似因毒癮發作躲入餐廳內吸食,卻因吸食過量導致神智不清倒臥在廁所內,經同意搜索後於其錢包內查獲K他命粉末。全案後續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依法偵辦。文山第二分局呼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規定,無正當理由施用或持有第三級毒品者,得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須接受毒品危害講習;如持有純質淨重達5公克以上,則涉及刑事責任。毒品對身心危害甚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應遠離毒品,維護自身健康與安全。
中正二分局員警疑洩密遭搜索 北市警自清自檢偵辦
北市中正二分局南海派出所23日上午驚傳遭檢警搜索!其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被依洩密罪嫌移送偵辦。對此,北檢也回應表示,本署檢察官偵辦曾姓女警與其黃姓前男友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於23日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中正第二分局、督察室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曾女、黃男被告2人之住居與曾女被告之辦公位置共7處,並通知曾女、黃男被告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台北地檢署指出,本案為北市政府警察局自清自檢報請本署指揮偵辦。惟後續相關細節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見路檢點急轉小巷! 警追上他狂抖…外套搜出喪屍菸彈
北市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日前於重慶南路與南海路口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一輛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路檢點前方時,疑似為規避警方攔查,突然轉向並鑽入附近小巷內,員警見狀立即前往攔查,隨後在巷內成功攔停該機車,並對駕駛進行盤查,面對員警攔查,男子明顯神情緊張、言詞閃爍,經其同意搜索後,果然在其外套內查獲喪屍菸彈,並同步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測試,果然為陽性反應。據了解,47歲從事汽修業的曾姓男子眼見警方架設的路檢點,就立即閃身朝小巷彎去,當場引起警方注意。警方追上曾男,經其同意後對其搜索,果然在其外套口袋查獲進一步依託咪酯菸油,經現場初步檢驗呈現毒品陽性反應,當場依法將該曾男帶返偵辦。警方表示,依託咪酯原為醫療麻醉藥品,近年卻遭不法分子製成電子煙彈非法流通,吸食者會出現無法思考、肢體顫抖等類似「喪屍」行為,濫用後可能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全案後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相關單位偵辦,並持續追查毒品來源。
違停變飛車追逐!逃逸移工闖紅燈蛇行 警圍捕強制拖下車畫面曝光
台北市文山區街頭日前上演驚險追逐戲碼,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所長陳建中與警員呂鎧安,於傍晚5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景華街169巷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違規停車,隨即依程序上前盤查,沒想到,車上男子一見警方靠近,竟瞬間情緒失控,二話不說猛踩油門加速逃逸,突如其來的舉動讓現場氣氛瞬間緊繃。警方指出,該男子駕車逃逸過程中,完全無視交通規則,不但沿途闖紅燈,還在車流之間不斷高速變換車道、蛇行穿梭,危險駕駛行為相當誇張,宛如把市區道路當成私人賽車場,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與附近民眾安全。警方見狀後,立即啟動攔截圍捕機制,全程緊追不放,最終在仙岩路65號附近成功攔停該車,並當場將男子強制拉下車接受盤查,及時阻止更大事故發生。經警方進一步調查,這名29歲阮姓男子不僅屬於無照駕駛,身分更令人意外,竟是上個月才遭通報失聯的移工,據了解,他逃逸失聯僅短短24天,便因違規停車又拒檢逃逸而落網,可說是自投羅網,警方除依法針對其交通違規行為進行舉發外,後續也已將人移請內政部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辦理。文山第二分局也藉此呼籲,民眾駕車上路應遵守交通法規,若遇警方依法盤查,務必配合受檢,切勿因一時僥倖心理選擇加速逃逸,否則不僅可能面臨更多交通裁罰,甚至恐涉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得不償失,同時警方也提醒雇主,在聘用外籍員工時,應審慎確認對方身分及合法工作資格,切勿違法聘僱逾期停留或未經許可的外籍移工,以免觸法受罰。
醋火爆槍聲!新竹當鋪驚傳4連發 疑情變釀血案警英勇奪槍救人質
新竹市東區27日晚間驚傳重大槍擊案件,1名43歲李姓男子因情感糾紛情緒失控,竟持改造手槍闖入當鋪與老闆對質,最終釀成連開4槍、挾持人質的驚險場面,整起事件發生迅速且危險程度極高,所幸警方及時趕到,成功壓制嫌犯,未釀成更嚴重傷亡。據警方初步調查,李姓男子懷疑其女友與新竹市東區某當鋪老闆關係密切,心生不滿,當晚他攜帶改造手槍前往該當鋪理論,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過程中李男情緒失控,竟當場連開4槍,導致當鋪老闆手腳中彈倒地,令人震驚的是,李男隨後還以手銬將受傷的老闆銬住進行挾持,使現場情勢更加危急。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出動,其中關東橋派出所巡佐王聖文率先抵達現場,在面對持槍且情緒激動的嫌犯時,王員展現高度冷靜與專業判斷,觀察時機後果斷出手,成功奪下嫌犯手中的槍枝,並迅速將其壓制逮捕,順利解除危機。受傷的當鋪老闆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所幸經診斷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進一步指出,李嫌本身具有槍砲相關前科,現場也查扣改造手槍2把與子彈58顆,顯示其具備一定危險性,目前李男供稱犯案動機為感情糾紛,但警方對此說法仍持保留態度,將持續深入調查釐清案情真相。新竹市警第二分局表示,員警在此次事件中面對高風險情境仍能臨危不亂、果斷應對,成功解救人質,展現高度專業與勇氣,值得肯定。警方也強調,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為,絕不寬貸,將依法嚴辦,持續維護社會治安與市民安全。
台中48歲裝修工失聯1天 深夜路邊尋獲「陳屍駕駛座」搜出毒具
台中市北區1名48歲林姓裝修工人失聯逾1天,3月3日深夜11時許被老闆在東成二街附近尋獲時,已陳屍於一輛出借的休旅車駕駛座內。警方到場勘查後,初步排除外力介入,全案已報請台中地檢署相驗釐清死因。據了解,林男從事裝修工作,平日四處接案,江姓老闆好意出借休旅車供其代步。林男自3月2日起突然失聯,江男多次撥打電話未果,便依林男平常活動地點逐一尋找,最終在北區東成二街與東光六街口附近發現該輛停在紅線旁的休旅車,靠近查看後發現林男倒臥駕駛座內,察覺異狀後立即報警。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於3日晚間11時39分接獲通報後到場處理,確認林男已明顯死亡。鑑識人員勘查發現,車輛呈熄火狀態,車門及門鎖無遭破壞痕跡,車內亦未發現打鬥或翻動跡象,初步排除外力介入。警方另在車內查獲疑似毒品吸食器,相關物品已帶回釐清。家屬對死因暫無意見,全案已報請檢察官相驗,進一步調查確切死因。
搭訕病友賣「神藥」! 8旬婦千元保健食品賣5千稱:跌倒都沒事
北市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日前破獲一起違反《藥事法》案件。一名8旬婦人於骨科復健診所搭訕病友,宣稱其所有的藥品具有「吃完連跌倒都沒事」之神效,將原價1000元的保健品以5100元的高價賣給病友,直到病友家人發現,怒報警處理。據了解,一名民眾去年底於骨科復健診所進行治療時,意外與一名84歲的張姓婦人結識,張姓婦人掏出身上的保健食品向對方供稱,該「藥物」吃完「跌倒都沒事」,一番說詞後當場說服被害民眾以1萬1000元的價格買下2罐保健食品。有民眾去年於骨科復健門診看診時,遇到一名老婦人搭訕,販售一罐要價5100元的保健食品,並宣稱該「藥物」跌倒都沒事。(圖/翻攝畫面)被害民眾返家服用後,發現久未見效,事後請兒子確認卻驚見該藥物僅是保健食品,且原價僅1000餘元,氣得直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掌握張姓婦人涉嫌重大,通知其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也依詐欺與藥事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文山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面對醫藥資訊應多加查證,藥品來源務必透過合法管道取得,若有醫療需求應循正規醫療院所就診。如發現可疑推銷或不法販售情形,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以保障自身財產與健康安全。
快訊/北市警局中階警官94人異動出爐
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隊隊長等職缺,經該局林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及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94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5年2月10日(星期二)離到職。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本局資訊室警務正康智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3、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邱桂美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紀錄組組長4、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5、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6、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志峯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7、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葉宣岑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8、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歐陽俊調任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9、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周維強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0、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11、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陳冠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1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13、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14、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1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重仁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16、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7、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18、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黃鉅增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9、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羅秀成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2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2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王乃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22、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2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蕭景嘉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2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許文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防治組組長25、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張義和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2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趙晨喻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27、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防治組組長28、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陳泓瑜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29、本局保防科警務正李永翔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30、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劉得焜調任大同分局保防組組長31、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陳振翔調任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胡金龍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33、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呂明曄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4、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柯志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5、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蔡鎮群調任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3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呂滄棋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37、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劉誌雄調任大同分局民防組組長38、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王明祝調任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39、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楊坤龍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40、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張恆睿調任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41、本局秘書室警務正洪辰諭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2、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秘書室主任43、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黃亮凱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4、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莊清雄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45、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葉麗娟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6、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馮忠堂調任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47、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李宏聰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8、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陳矜慧調任大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9、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茹向弘調任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50、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謝博文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51、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陳心怡調任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52、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江金紋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53、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5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顏志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55、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陳淑芳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行政股股長56、本局訓練科警務正黃升揮調任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57、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高詮恩調任本局後勤科庶務股股長58、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建盛調任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59、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簡宗瑋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60、萬華分局警務員廖克齊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1、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姚若蓁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62、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高震宇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3、本局後勤科警務正盧禹澄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64、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王崇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5、內湖分局警務員吳俊翰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廖健翔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7、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李裕生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右霖陞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松山分局督察員吳柏錡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陳禾明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71、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唐晟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2、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林仁傑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宥任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4、大安分局督察員黃智源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信義分局督察員李易書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6、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佳雯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陞任本局人事室警務正(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78、內湖分局警備隊隊長蔡俊利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9、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0、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和揚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沈上文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南港分局巡官葉祐豪調任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文山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陳靚紋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安調任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陞任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中山分局督察員江明憲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警務員蔡宗銘調任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林冠丞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施仁捷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90、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羿淳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1、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游啟銘調任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世豪調任松山分局巡官93、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務員陳烱龍調任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劉耀文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
警政署發布科長等重要警職人事 北市刑大隊長陞任花蓮新城分局長
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警政署張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68員,統一於115年1月26日【星期一】辦理交接【到任】)。一、警政署科長及航空警察局分局長(一)警政署保安組科長婁子才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國座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程純濱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鼎鈞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五)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游政芳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科長(六)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劉隆期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七)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大隊長田偉仁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一)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林軍廷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二)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楊志傑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余中義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四)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明鋒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五)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黃國源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六)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林昆達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葉文啟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李益杰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郭志豪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文彬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一)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楊宗昆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黃念生調任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三)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林英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四)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陳宏平調任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五)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六)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楊迪光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七)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吳正文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八)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洪秋賢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九)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洪政崴調任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十)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林炎巨調任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林明波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二)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林志弘調任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三)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張明忠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督察長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劉千祥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二)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方子欽調任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三)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林威廷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四)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宋俊良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五)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閻百川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六)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蔡宏澤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七)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侯興龍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八)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周貴忠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九)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陳勇誌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十)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林思妙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十一)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陳科宏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十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戴志龍調任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十三)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陳盈元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十四)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分局長林俊雄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十五)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黄世德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分局長(十六)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張基銘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十七)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陳孟君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十八)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黃一航調任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十九)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吳誌權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二十)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曾裕景調任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二十一)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黃清暉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二十二)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蘇立琮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二十三)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張舒喻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二十四)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莊于瑩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二十五)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陳俞佐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二十六)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王貞惠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二十七)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朱政憲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二十八)警政署秘書室第五序列專員黃智銘調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二十九)雲林縣警察局秘書科科長馬秋景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三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督察組組長周宏璘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三十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第三大隊副大隊長許德海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三十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周志遠陞任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三十三)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股長吳伯元陞任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三十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許竣閔陞任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三十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賴楷淳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三十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股長辜欽祥陞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三十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交通組組長趙連順陞任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三十八)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陳育健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臺北市刑事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賴楷淳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圖/翻攝畫面)
快訊/警政署139名高階警官人事異動 邱紹洲接任刑事局局長
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警政署副署長等職缺,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相關調整如下:(計139員,統一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辦理交接【到任】)1、警政署主任秘書郭士傑陞任警政署副署長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林炎田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趙瑞華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邱紹洲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林建宏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6、警政署警政委員黃家琦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7、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呂新財調任警政署主任秘書8、警政署警政委員王文澤調任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黃永志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10、彰化縣警察局局長陳明君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11、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世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局長12、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周煥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1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炯旭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莊勝雄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呂世明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6、警政署行政組組長廖材楨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富助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旭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苗栗縣警察局局長王森瑒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吳耀南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洪頂力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侯東輝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4、臺東縣警察局局長蔡燕明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5、嘉義縣警察局局長李權哲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劉炯炫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7、新竹市警察局局長許頌嘉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8、連江縣警察局局長陳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温柔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30、花蓮縣警察局局長陳百祿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3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盧俊宏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3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李名昌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33、警政署保防組組長陳源輝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局長34、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陳金城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李忠萍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局長3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局長37、警政署保安組組長范織坤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局長3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林宏昇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局長39、警政署資訊室主任林樹國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40、警政署後勤組組長孫成儒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局長41、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王世芳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42、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許明耀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43、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朱信憲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組長44、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王炳睿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組長4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詮峰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組長4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林沐弘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組長47、警政署專門委員蔡鴻文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4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張國哲調任警政署資訊室主任49、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游永中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50、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廖國政調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51、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斯儀仙調任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52、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高鎮文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53、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張啟祥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5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陳家銘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5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姜祖培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56、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蔡啟仁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57、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松寅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5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涂國卿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主任秘書59、警政署警監督察吳銘淵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6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李建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6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葉錫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62、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黃南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吳燕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黃水願陞任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徐坤隆陞任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李憲蒼陞任警政署專門委員67、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葉志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68、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陳東成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69、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魏仲亨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0、警政署保防組科長黃惠生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1、警政署保安組科長邱俊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2、警政署防治組科長朱倉慶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謝龍富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劉德明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分局長張仁傑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分局長劉雲鵬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林英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劉怡宗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洪榮敏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蔡鴻謀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陳膺方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8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曹儒林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8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8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8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李紹榆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9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9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立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9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林建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蕭文碩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9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陳建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9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9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高繼鴻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9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彭正中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9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謝明杰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10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李仁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吳傳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分局長10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10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10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詹枝松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分局長劉明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10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施永昭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分局長10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大隊長賴俊堯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10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謝博賢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分局長11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啓明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11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李珏民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11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施衣峯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11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謝承甫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廖水池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11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巫建德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116、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林明俊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11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11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1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潘顧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2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12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劉清俊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2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林俊賢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12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1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25、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王志中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2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徐釗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12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郭子弘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1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高德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12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130、警政署交通組科長謝錫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3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132、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大隊長曾順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3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李明達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34、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汪大宇調任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13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蘇有義調任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136、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益禎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13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沈建仁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38、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陳譽仁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1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陳楨筌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
北捷車廂爆口角!女子揚言「要殺人」嚇壞乘客 家屬不願帶回
台北捷運古亭站昨(10)日晚間傳出有一名陳姓女子在捷運上與他人起口角糾紛,並揚言要殺人,嚇壞周遭乘客。警方獲報後衝上車逮人,初步調查,女子身上無攜帶危險物品,聯繫家屬不願意出面將女子帶回,且透過對講機報案的人也聯繫不上。詳細事發經過仍有待進一步釐清。10日晚間6時許,台北捷運列車上爆發一起乘客口角糾紛,一名女子在車廂內與其他乘客爭執,情緒激動脫口喊「要殺人」,嚇壞周遭乘客,有人隨即按下對講機通報。警方表示,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經了解該名陳姓女子在捷運新蘆線列車上與其他乘客發生糾紛引起騷動,站務員、保全、捷運警察於古亭站到場查處,經檢視未發現違禁物品,且未造成任何人危害。警方將陳女帶回偵訊完畢後,曾聯繫陳女家屬協助處理,但家屬不願出面將其帶回,全案仍依程序偵辦中,正調閱畫面釐清事發經過。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如在大眾運輸工具上發生爭執,應保持理性,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製造恐慌或干擾大眾運輸安全。警方對於違法脫序行為,必依法究辦,並將持續強化巡守,全力維護乘客與社會安全。
檢舉違停反被開單!台中男不滿PO文公審 警方回應了
台中市北區一名男子26日返家時,因不滿住家出入口有車輛違規停放而報警,沒想到警方到場後,除了對違停車輛開單,竟也發現報案人的車輛違停,依法舉發開單,讓男子氣憤不已,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引發網友熱議。據悉,事發在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二街,26日下午3時許,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門口有一輛車輛違規停放,於是報警通知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前往處理。員警到場後發現,現場一輛違停車輛已占據車道寬度,導致其他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通行,影響行車安全,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沒想到,員警進一步巡視周圍時,發現對向車道還有一輛黑色廂型車同樣未緊靠道路右側停放,占用通行空間,因此同時開罰這輛車,而該車正是報案男子所有。男子質疑「剛剛是我報的警,我人就在面前,你們沒有告知就先開單,我車子停在這裡,是要等違停車開走,我才能移走」,認為警方處理方式不近人情,還豎起大拇指嘲諷「警察好厲害」,並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對此,第二分局長鍾承志表示,檢舉違規是維護交通秩序的一環,但用路人本身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占用車道或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只要有違規行為,警方都會依法取締,呼籲民眾遵守規定,從自身做起,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全城狂寫「你性餉有問題」 文山男拒到案警函送環保局裁罰
台北市文山區街頭近日接連出現不少奇怪塗鴉,一名41歲林姓男子疑似持麥克筆在圖書館門口、交通號誌桿、公車站牌等公共設施上,塗寫「讀豬」、「你性餉有問題是不是」等語意不明文字。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後鎖定林男涉案,但他經通知後竟拒不出面應訊,警方已依《廢棄物清理法》函請台北市環保局裁罰。文山第二分局表示,近日陸續接獲里長及民眾通報,反映文山區多處公共設施遭人塗鴉。警方派員調查後發現,林男多利用深夜或凌晨時段外出塗寫,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由於林男未依通知到案,警方已將相關事證移送環保局依法裁處,並將持續加強巡查與約制。塗鴉事件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戲稱「最新打卡地標」,更有人發現不只文山區,北投區、大安區等地也出現類似塗鴉。網友紛紛留言「這個人大腦有問題是不是」、「他國文有問題是不是」,還有人調侃「我覺得我薪餉有(問題)」。也有網友質疑「這種跟到此一遊有什麼兩樣,塗鴉還能算藝術這算什麼」。文山第二分局提醒,民眾任意在公共或私人場所塗寫文字,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外,若涉及不實指控、恐嚇或毀損他人財物,還可能觸犯刑法相關罪責。台北市政府目前已規劃河濱公園8處合法塗鴉區,其中包含文山區溪洲河濱公園及景美河濱公園北新橋下涵洞牆面,鼓勵創作者合法創作。民眾如發現非法塗鴉情形,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通報,共同維護市容整潔。
7旬翁出不了閘門!他醉酒遺失悠遊卡 持雨傘狂敲慘了
北捷中正紀念堂5號出口25日發生有酒醉民眾鬧事,踢壞閘門事故。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70歲的涂姓男子酒醉後遺失悠遊卡,因此出不了閘門,竟一氣之下持雨傘狂敲閘門,造成閘門損壞,當場被警方帶回偵辦。據了解,涂男25日晚間喝醉準備於中正紀念堂準備出站時,卻因酒醉遺失悠遊卡出不了站,涂男一氣之下,竟持雨傘瘋狂破壞閘門,導致閘門損壞,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涂男拒絕出示證件配合調查,警方當場依警職法規定將涂男強制帶返所查證。捷運站務人員隨後也前往提告刑法毀損罪。中正第二分局呼籲,飲酒請適量,切勿因一時衝動而鬧事或觸法,民眾若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立即派員到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