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級管制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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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醫生父子「偽造處方箋」賣安眠藥牟利267萬 涉販毒遭起訴
台北青山診所負責人陳維礎及其兒子陳大偉涉嫌自2019年至2024年間,開立不實的史蒂諾斯(Stilnox)自費處方箋,並轉售給民眾牟利,檢方調查,兩人獲利逾新台幣267萬元。北檢今(11)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將陳姓父子與三名共犯共5人起訴。據了解,史蒂諾斯為處方藥,主要成分佐配眠(Zolpidem)屬第4級管制藥品及毒品,僅限醫療與科研使用。檢方指出,陳維礎父子涉嫌透過偽造病患就診紀錄,開立自費處方箋,每張售價300至400元,民眾再持處方箋到藥局領藥後轉售牟利。調查顯示,陳維礎自112年11月至113年5月因病無法看診,由未具醫師資格的兒子陳大偉接手「假看診」,並向健保署申報健保費用。檢方估算,父子倆在調查期間共開出約4500張處方箋,非法獲利至少267萬元。另有16名民眾利用人頭資料或購買處方箋取得藥物,檢方考量其坦承犯行,處以緩起訴1年,並依情節繳納公庫5千元至20萬元不等。當初傳出可能共犯的診所郭姓醫師及蕭姓藥局負責人,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由於史蒂諾斯為短效安眠藥,可能造成夢遊、夢中駕駛或進食等副作用,必須由醫師親自診斷後才能開立。青山診所平均每月開立數百張自費處方箋的行為,明顯超出常理,經台北市衛生局稽查後,函送北檢偵辦,歷經數波搜索約談後,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違反醫師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陳姓父子與三名共犯共5人。
牛奶摻入「4級管制藥物」餵食…害9月嬰中毒癱軟 無照惡保母下場曝
台北市大同區一名毛姓無照保母,為了防止9個月大男嬰哭鬧,竟將第4級管制藥物蘿拉西泮(Lorazepam)與溴西泮(Bromazepam)摻入牛奶中餵食,導致男嬰全身癱軟、陷入昏睡,經醫師抽血檢驗確定「苯重氮基鹽中毒」,士林地院日前依法判處毛姓保母1年徒刑,可上訴。據起訴書指出,毛女去年3月起以每小時250元的酬勞,受託照顧僅9個月大的男嬰,4月4日上午她為了不讓男嬰哭鬧,竟將自己用來治療暴食症、酒精依賴等疾病的第4級管制藥品,以不詳劑量摻入牛奶等食物中餵食嬰兒,母親下午前去毛女住處接男嬰時,發現孩子兩眼無神、全身攤軟叫不醒,緊急送醫治療後才發現,原來男嬰是藥物中毒,家屬隨即向警方報案。毛女到案坦承,自己的確因病領有鎮定安眠藥物,但否認將其摻入男嬰餐食中,不知為何嬰兒會產生中毒現象。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男嬰才9個月大尚無吞服藥丸的能力,身上也無藥物注射痕跡,認定毛女在經手餐食的過程中摻入藥物。士院審酌,毛女不但未善盡照顧責任,且犯後態度不佳又未達成和解,加上惡行難以被社會容忍,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毛姓保母1年徒刑,可上訴。
苯巴比妥複方藥納管 「少1顆罰6萬」引醫師反彈 薛瑞元:暫緩實施
衛福部食藥署7月15日預告「苯巴比妥」及「氯二氮平」複方製劑將納入第4級管制藥品,最快9月上路。基層醫師反彈表示,只要漏登記1、2顆藥就要罰6萬元太過苛刻,醫界以後可能不會開立相關藥品,反而影響民眾權益。衛福部長薛瑞元昨晚突宣布,管制將暫緩約2至3個月,待研議配套後再實施,並強調「管制藥品,就是毒品。」衛福部的這項管制,源自於新北市幼兒園餵藥案,但幼兒園餵藥案已經偵結不起訴,證實是件烏龍案,食藥署日前仍宣布9月起,苯巴比妥及氯二氮平複方製劑納入第4級管制,持有上述2項複方製劑的醫療院所須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詳細記載使用量,定期申報,若有違規,將裁罰6萬元以上罰鍰。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周慶明表示,管制藥品罰則太嚴苛,診所可能進貨量1000顆,查核時一旦少1、2顆,罰款就是6萬元起跳,根本矯枉過正,徒增困擾。周慶明指出,台灣現在還有缺藥問題,況且被針對的「複方」藥物中,苯巴比妥與氯二氮平的含量並不高,這2項複方藥常用在成人腹絞痛及神經興奮等症狀,且含有氯二氮平成分的胃藥,治療胃痙攣效果很好,若變成管制藥品,基層醫師可能擔心管理申報疏失就會被罰,乾脆不開藥,將損及民眾的用藥權益。薛瑞元昨晚宣布,醫、藥界對此有很多意見,醫療院所認為增加管理負荷,況且已製造且配送的藥物,去化需要一段時間,因此決定暫緩,給予醫藥界緩衝期。會不會延到明年1月13日總統大選後上路?薛瑞元表示,2至3個月後還是會實施,他強調「管制藥就是毒品」,正當使用是管制品,非正當使用就是毒品,只要處方無法證明由醫師開立,就會出問題,「這是法務單位給我們的意見」,管制藥若查不到來龍去脈,就會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說,10多年前,苯巴比妥複方藥物就已經從管制藥物品項被移除,至今從未發生有人拿藥去提煉成毒品,何況具有微鎮靜功能的成分非常低,不會使人成癮。「一般藥局賣的鎮咳藥水含有可待因、鴉片精,都沒有特別管制,若要用同樣標準,那未來給病患開止咳藥水,不就也應比照開嗎啡止痛藥一樣?」林應然認為,政府實施政策要合理,拿出臨床效果來說服醫師,否則就是影響民眾用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