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宗瑋
」 大安分局 鳴笛 粉碎性骨折 中正二分局 簡宗瑋
北市警官人事大風吹 百人名單一次看
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督察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八序列督察、秘書、專員、捷運警察隊隊長、副分局長、副大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等職務計100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離到職。1、本局督察室秘書林崇志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2、內政部警政署專員(第四序列)林佳毅調任本局秘書室秘書3、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陳國座調任本局保安科督察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余永廉陞任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5、本局督察室秘書李兆欣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6、本局行政科專員(第四序列)郭大恆調任本局督察室秘書7、士林分局副分局長吳山連陞任本局訓練科專員(第四序列)8、松山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9、內湖分局副分局長呂政國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0、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蔡三保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11、大同分局副分局長林聖章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2、南港分局副分局長張舜南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13、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緯陞任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4、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李瑞泰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5、內政部警政署秘書陳正揚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6、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許卜仁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17、萬華分局副分局長李秉蒼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18、北投分局副分局長鄭榮安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9、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陳偉仁調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20、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陳惠敏陞任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21、文山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高李孟驊調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22、本局中山分局周烱宏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副分局長23、本局保安科警備股股長廖洛育陞任捷運警察隊隊長24、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陞任保安警察大隊副大隊長2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蔡漢政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6、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袁雲澂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27、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鄭文學調任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28、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陳重仁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29、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30、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黃琦鈞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3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3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劉居榮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隊長33、大安分局偵查隊隊長陳俊誠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34、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謝昆材調任大安分局偵查隊隊長35、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3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陳志峯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37、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38、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39、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40、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鉅增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41、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劉熙能調任大同分局防治組組長42、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蔡瑞騰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43、本局行政科警務正陳瑞明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44、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吳博誠調任大安分局民防組組長45、中正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茹向弘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46、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孟繁勳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7、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張恆睿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8、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崔企英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49、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林鼎淵調任南港分局民防組組長50、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呂鴻裕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51、本局秘書室出納股股長蔡鎮群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52、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王美惠調任本局秘書室出納股股長53、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陳泓瑜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54、大同分局督察組組長江增健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備股股長55、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顏三隆調任大同分局督察組組長56、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許竣閔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57、交通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58、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陳良勇調任交通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59、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時自廣調任中山分局保防組組長60、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王明祝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61、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張俼銘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62、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63、南港分局防治組組長簡世珪調任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64、本局犯罪預防科宣導股股長儲南傑調任南港分局防治組組長65、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駱伯舟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宣導股股長66、北投分局保防組組長詹樹雄調任士林分局保防組組長67、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游志文調任北投分局保防組組長68、本局秘書室警務正連承志調任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69、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呂東益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0、本局督察室警務正蔡佳瑜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1、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陳岳宏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2、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鄭其昌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林惠山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4、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陳盈宇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吳思怡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7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張駿緯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77、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蘇孫敏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8、少年警察隊警務員呂倩玉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9、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張珮資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80、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蔡佩穎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8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楊鎧維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2、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洪志恒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83、本局行政科警務正陳志翔調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4、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張林傑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85、松山分局警務員朱智揚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86、大安分局警務員廖健翔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87、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凱揚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8、松山分局警務員陳玠齊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9、本局法規室警務正王雅亭調任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警務正9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呂育陞調任本局法規室警務正91、交通警察大隊中山分隊中隊長陳禾明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92、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簡宗瑋調任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93、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三分隊中隊長吳庭有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94、交通警察大隊中正第一分隊中隊長謝睿騰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95、中正第二分局警務員黃庭芳陞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96、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汪鳳儀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9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林睿哲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98、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英洲陞任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何彥鋒調任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0、士林分局警務員李昌祐調任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打臉波麗士1/警撞殘騎士硬拗「你自己來撞我」 逼改筆錄「車速寫高一點」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交通分隊1名警員蕭男,去年11月底駕駛警車欲處裡一起車禍時,在禁止左轉路口突然左轉,造成一名直行的董姓騎士(董男)閃避不及直接撞上,肇事警員堅稱有「閃燈鳴笛」,但上個月車禍鑑定報告出爐,直指車禍主因是「警車未閃燈鳴笛違規左轉」,離譜的是,因為有警局長官不滿意董男「車速」講太低,竟要警員要求董男重作筆錄,董男不禁痛批,「警察根本欺負老百姓」。採訪當天下午,台北的天空烏雲籠罩,就像董男(42歲)的心情一般透著陰霾,他一跛一跛的走著,手中緊牽著妻子和年僅4歲的兒子,每一步都顯得格外吃力,頭上的汗珠不停滴落,在綿綿細雨中更令人鼻酸。董男坐在公園的長凳上,看著在沙坑遊戲的兒子哽咽著說:「我真的差一點就失去老婆孩子。」董男車禍後因傷勢嚴重,昏迷了近1周,雙腿粉碎性骨折,還有氣胸、血胸。(圖/讀者提供)而造成他如此劇烈傷痛的正是大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蕭男(30歲)。回想起去年11月25日那場車禍,董男仍心有餘悸,當天上午10時許,他騎機車行經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157巷口前的綠燈時,前方有輛未閃燈鳴笛的警車突然左轉,讓直行的他閃避不及當場撞上,巨大的撞擊力讓造成董男當場昏迷,送醫急救一度命危。由於傷勢過重,董男整整昏迷了近一周,醫師診療後發現他不只氣胸、血胸、頭部、手腕骨折、橫紋肌溶解,左右大腿也粉碎性骨折,董妻當時含淚簽下病危通知書,腦筋一片空白,「這是我人生中最漫長的一周。」董妻皺著眉頭說。董男昏迷清醒後,駕駛這輛警車的蕭男卻向他表示,自己當時在執勤,警車有亮燈鳴笛,也有打方向燈,因為勤務緊急,不得已才緩慢左轉,認為是董男自己沒有注意,且超速才會撞上,蕭男事後甚至拿出監視器表示:「別人看到警車都會閃,只有你(董男)自己騎過來撞我。」差點失去生命的董男聽到蕭男如此推卸責任,感到相當無言。最扯的是,董男製作完車禍筆錄後沒幾天,承辦車禍的中正二分局員警卻要求董男更改筆錄內容,要將車速「改高一點」,董男不解,員警卻說:「這是長官的意思,長官說不是很滿意(車速),但你就算車速改寫到60也不會有事。」董男認為此要求太過離譜大罵:「這不是包庇是什麼?我今天是個老百姓,不代表我要像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董男指控中正二分局員警到病榻前要求更改筆錄內容。(圖/讀者提供)面對董男指控,蕭姓員警表示當時確有鳴笛亮燈,還強調:「監視器畫面看不到警示燈閃爍可能是因為『太陽太大』導致。」蕭男也說,董先生狀況多變:「我在地檢署看到他可以正常走路,但下一次看到他又變跛腳。」強調自己有和解的誠意,無奈董男不理會他,他自己頸部、手部也有受傷,才對他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而大安分局交通分隊中隊長簡宗瑋表示,此案已將所有證據備齊呈交,後續交由司法調查。中正二分局交通分隊長賴勤旻表示,時任交通分隊長顧軒廷是先查閱完監視器再對照筆錄,想要確認雙方當時車速,才會請員警再次向董男當面確認,絕無要求民眾更改筆錄一事。
打臉波麗士2/鑑識報告打臉沒亮警示燈違規左轉 肇事警辯:太陽太大看不出亮燈
台北市1名董姓男子在去年11月25日騎乘機車行經北市辛亥路三段157巷口時,與大安分局交通分隊蕭姓員警(蕭男)駕駛的警車發生碰撞,造成董男當場昏迷,雙腿粉碎性骨折,送醫急救後一度命危。蕭男解釋,當時自己正在執勤,警車有鳴笛亮燈,因勤務緊急所以才在禁止左轉路段左轉。然而車禍鑑定報告近期出爐,證明當時蕭男並未鳴笛亮燈,但蕭男卻強調自己絕對有鳴笛亮燈,並表示:「可能是太陽太大才會看不出來有亮燈。」本刊調查,事發的辛亥路3段道路速限50公里,該段路口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蕭男當時因為要處理一起酒駕事故,欲從交通分隊前往臥龍街派出所,如果按正常路徑行經第二殯儀館,就會較慢到達派出所,但並不影響處理事故,但蕭男選擇「抄捷徑」,從辛亥路3段左轉進入157巷,結果就造成這起車禍意外。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警備車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的限制」。但今年7月車禍鑑定報告出爐卻打臉蕭男「閃燈鳴笛」一說。車禍鑑定報告中直指依據監視器畫面肇事主因是A車(警車)未開啟警示燈,在禁止左轉路段違規左轉。(圖/讀者提供)鑑定報告直指:「參據監視器影像『未見』警車車頂警示燈有開啟,且肇事路口西向東有禁止左轉標誌,影像也拍攝到警車確實有左轉,為事故主因」。另外,根據董男事故前的監視器畫面,還有董男機車與警車受損的狀況,鑑定報告也研判董男當時「可能」超速才沒有及時閃避左轉的警車。面對董男指控,蕭男表示當時確有鳴笛亮燈,還強調:「監視器畫面看不到警示燈閃爍可能是因為『太陽太大』導致。」蕭男也說,董先生狀況多變:「我在地檢署看到他可以正常走路,但下一次看到他又變跛腳。」強調自己有和解的誠意,但無奈董男不理會他,他自己頸部、手部也有受傷,才對他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而大安分局交通分隊中隊長簡宗瑋表示,此案已將所有證據備齊呈交,後續交由司法調查。中正二分局交通分隊長賴勤旻表示,時任交通分隊長顧軒廷是先查閱完監視器再對照筆錄,想要確認雙方當時車速,才會請員警再次向董男當面確認,絕無要求民眾更改筆錄一事。
打臉波麗士3/師姐病房狂讚肇事警辛苦又認真 騎士怒譙:只差沒找孝女來哭喪
台北市1名董姓男子指控台北市大安分局交通分隊蕭姓員警(蕭男)開警車執勤時,沿路未鳴笛閃燈、並在禁止左轉路段左轉,造成騎機車直行的董男撞上警車,當場重傷昏迷。送醫後全身多處粉碎性骨折,還有氣胸、血胸、橫紋肌溶解,在醫院昏迷了近1周。而蕭男事後卻只探望過1次,還大陣仗帶著慈濟的師姐「情緒勒索」,蕭男更拿出監視器不斷解釋自己在執行勤務,讓董男傻眼大罵:「只差沒有帶孝女白琴來哭喪。」本刊調查,蕭男當時堅稱,自己有緊急勤務,要從交通分隊前往臥龍街派出所,為了節省時間才在禁止左轉的辛亥路3段左轉,但是過程中警車都有亮燈鳴笛,但上個月車禍鑑定報告出爐,監視器畫面顯示,蕭員所駕駛的警車並未閃燈鳴笛,是車禍肇事的主因。而董男因為這起意外造成雙腿粉碎性骨折,醫生表示未來雙腿的肌肉會漸漸萎縮,身兼司機、飛輪教練的董男無法工作,讓家庭頓失經濟來源。但最讓他心灰意冷的,就是從事發至今,蕭男連一句抱歉、慰問的誠意都沒有。董男傷勢嚴重,左大腿粉碎性骨折,打了4根骨釘,醫生還告知腿部肌肉會不斷萎縮。(圖/趙世勳攝)董男說,蕭男在他清醒後有帶一群慈濟師姐到醫院探視,「但整個過程,慈濟師姐一直說蕭男多乖多認真,北漂來工作很辛苦」,企圖給他造成壓力,蕭男還拿出監視器給董男看,並解釋他沒有錯。董男氣憤難耐,大罵:「沒有心思道歉就算了,還這麼敷衍,真的只差沒有法師來助念,沒請孝女白琴來哭喪。」本刊調查,蕭男是在大學畢業當完兵後才報考警校,警專36期畢業後,派至大安分局交通分隊服務,從警僅短短3年,平日工作表現正常。蕭男的同事私下表示,蕭男長相斯文、身材高挑,在警校期間曾擔任重要幹部,人緣不錯,但執勤閃燈鳴笛是基本常識,同事私下直言「他犯了低級錯誤」。面對董男指控,蕭男表示當時確有鳴笛亮燈,還強調:「監視器畫面看不到警示燈閃爍可能是因為『太陽太大』導致。」蕭男也說,董先生狀況多變:「我在地檢署看到他可以正常走路,但下一次看到他又變跛腳。」強調自己有和解的誠意,但無奈董男不理會他,他自己頸部、手部也有受傷,才對他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而大安分局交通分隊中隊長簡宗瑋表示,此案已將所有證據備齊呈交,後續交由司法調查。中正二分局交通分隊長賴勤旻表示,時任交通分隊長顧軒廷是先查閱完監視器再對照筆錄,想要確認雙方當時車速,才會請員警再次向董男當面確認,絕無要求民眾更改筆錄一事。
打臉波麗士4/飛輪教練兼2工養家遭撞大腿粉碎 4口家月入只剩1萬苦撐
台北市大安分局交通分隊蕭姓員警(蕭男),在去年11月底駕駛警車於北市辛亥路3段執勤時未閃燈鳴笛,並在禁止左轉路口左轉,造成1名董姓男子騎車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當場昏迷,送醫後雙腿粉碎性骨折,未來雙腿會漸漸萎縮,只能靠著持續復健才能勉強行走。董男與妻子育有1子1女,為了養家身兼2職,白天當送貨員、晚上當飛輪教練,如今車禍後無法工作,僅能靠著妻子1個月1萬多元的收入勉強生活。董妻說,蕭男的態度消極,僅探視過一次就把車禍調查責任丟給中正二分局,丈夫因傷無法工作,只剩下她一人1個月賺1萬多元,家中還有一雙年幼的兒女要扶養,龐大的醫藥費壓得全家喘不過氣,但始終未見蕭男的誠意,只回覆會聯絡保險公司處理。「他(蕭男)偶爾會傳簡訊給我,看起來有心要解決,卻只是在敷衍我們,假裝好像有在處理,他連稱呼我都錯叫成『劉太太』,感覺實在太差」。雙方曾二度調解,但因沒有共識,在今年1月互告傷害和過失傷害。董男說:「我現在無法工作,只靠妻子的薪水過活,一家人無力負擔律師費,只能靠自己。」面對蕭男收入穩定且有分局協助,沒有背景的董男只能選擇堅強。董男雖不算富裕但日子過的幸福,為了養家兼職2份工作,白天當送貨員,晚上到健身房教授飛輪課程。熱愛運動的他,車禍後再也無法享受運動的樂趣。他捲起褲管一雙腿滿是傷疤,大腿骨因粉碎性骨折,緊急開刀後成功接回,但醫生卻告知他雙腿的肌肉會隨著時間漸漸萎縮,過去強健有力的雙腿已不復在,讓董先生相當痛苦。他期盼自己趕緊好起來,照顧自己鍾愛的家人,也盼望相關單位儘速調查釐清,讓整起事件有個圓滿的結果。董男不只昏迷,全身還多處骨折,需要開刀,醫院一度發出命危通知,讓家屬相當焦急。(圖/讀者提供)面對董男指控,蕭男表示當時確有鳴笛亮燈,還強調:「監視器畫面看不到警示燈閃爍可能是因為『太陽太大』導致。」蕭男也說,董先生狀況多變:「我在地檢署看到他可以正常走路,但下一次看到他又變跛腳。」強調自己有和解的誠意,但無奈董男不理會他,他自己頸部、手部也有受傷,才對他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而大安分局交通分隊中隊長簡宗瑋表示,此案已將所有證據備齊呈交,後續交由司法調查。中正二分局交通分隊長賴勤旻表示,時任交通分隊長顧軒廷是先查閱完監視器再對照筆錄,想要確認雙方當時車速,才會請員警再次向董男當面確認,絕無要求民眾更改筆錄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