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重犯
」 梁成金
火線通緝令1/騙19億是最小咖!10大經濟重犯逍遙法外 林秉文、朱國榮都上榜
詐騙集團手法越發猖獗,對人民造成損失日漸嚴重,目前更已成為國安問題,近年卻有眾多洗錢、吸金或詐騙集團負責人逍遙法外,甚至是棄保潛逃,帶著被害人的血汗錢在國外吃香喝辣,本刊則根據刑事局查緝專刊,和外逃通緝罰查詢系統,盤點出10大重犯,包括洗錢2476億元的「洗錢教父」涂誠文,犯罪所得「最少」的則為吸金19億的假幣商劉光才,檢警更期望民眾提供線索,早日將這些不法分子繩之以法。一、「洗錢教父」涂誠文睿森銀樓負責人涂誠文成立揚盛集團,表面上營造年輕有為、帥氣多金形象,還曾在過年期間連續5天大發紅包,聲稱要回饋地方、照顧鄉里,實則是以銀樓為掩護,經營網路賭博、洗錢、地下匯兌等不法業務,洗錢的金額高達2476億元。而涂誠文從中不法所得高達33億元,2018年間因委託人運送3000萬元現鈔,卻在途中遭到強盜,被檢警查出是黑吃黑,後又追查到睿森銀樓洗錢案,檢警在2023年11月1日發動搜索。但涂誠文疑似接到內鬼通風報信,提早潛逃出境並遭通緝,北檢於2024年1月將他起訴,但涂誠文目前仍逍遙法外,近日還牽扯出3名警員金流與他有關而遭控洗錢,檢方訊後將3人依50萬元交保。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因以人頭戶炒股遭判刑8年,而他棄5億保金潛逃,目前可能落腳莫斯科。(圖/報系資料照,CTWANT合成)二、「殯葬大亨」朱國榮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擁有百億身家,卻在2011年到2013年間,遭控以人頭戶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與權證,一審認定其大賺6億元,高等法院則認為其實際獲利不到1億,2023年依證券交易法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而全案纏訟多年,朱國榮累積交保金超過5億元,他2023年8月卻未按時到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警方延遲4天後才通報,朱國榮則在遊艇租賃業者周哲男及船商鍾明華等10人幫助下偷渡出海。朱國榮帶著年紀可當他女兒的女友陳宛暄,展開為期20多日的2萬5559公里大逃亡,途中行經菲律賓、萬那杜,最終落腳莫斯科,目前則行蹤不明,而2人也做好終生不回台灣的準備,使用海外資金持續逍遙。「百億賭王」林秉文涉洗錢和詐欺遭起訴,他則棄保潛逃,甚至在臉書上與立法委員徐巧芯嗆聲。(圖/翻攝林秉文臉書)三、「百億賭王」林秉文「PGTalk」負責人、有「百億賭王」封號的林秉文涉及88會館地下匯兌案,其在該案中扮演3方支付業者角色,日前遭檢方依詐欺取財及洗錢等罪名起訴,並以300萬元交保,他卻在2024年12月5日開庭時失聯,地檢署調查後確認林秉文棄保潛逃。而林秉文出境後,1月8日還在臉書發文,稱自己逃文是因有太多事情需要處理,並隔空喊話爆料他與陸委會副主席歡唱的立委徐巧芯,稱「如果你們這些藍粉、白粉還要刻意攻擊我,那就別怪我選擇魚死網破。」甚至反嗆徐巧芯「回來時間我決定」,行徑極為囂張。「金圓互助會」董事張美嬌吸金65.7億元,卻在檢調查緝時潛逃,目前可能落腳廣東窩藏。(圖/翻攝調查局外逃通緝罰查詢系統)四、「吸金65億」張美嬌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在2007年至2010年間,成立「金圓互助會」,由張美嬌擔任董事招攬下線,宣稱是新型合會,以各種投資案吸引民眾加入,並主打平均年利率高達32.84%至72%的超高回饋,超過1.6萬人趨之若鶩,總吸金金額高達136億元。而張美嬌在當中可謂「功不可沒」,她在2007年11月2010年8月擔任董事期間,共計吸金65億7885萬元,卻在檢調查緝時潛逃,目前可能位置則在廣東省珠海市。
律師怒嗆立委陳椒華不懂證交法 亂發言護航金管會戕害人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週針對《證交法》第4條及第165條之2修正草案舉行公聽會,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指責另一位立委余天推動修法,是為了維護金融重犯而「量身訂做」的個案修法,引來法界人士的不滿,律師林柏男認為陳椒華毫無法律背景,「卻在本修正案中指鹿為馬,選擇忽略包括前金管會主委陳冲在內等多名專家教授的專業見解,法律有疏漏、行政公告不確實,立委的職責應該要讓法律更明確才對。」由於金管會一再堅持財政部76年發布的900號公告,已核定TDR是證交法之有價證券,無修正必要,但根據當年在證管會二組負責此公告的輔大法學院院長郭土木,去年於高院證詞,民國76年還是動員戡亂時期,為避免外國有價證券走私到我國後無所管制,因此900號公告將外國有價證券進到我國境內後,列入管制範圍;其管制對象,是原汁原味的外國有價證券。根據郭土木的解釋,TDR是我國的存託機構,在我國境內依據我國法令發行,已經不是原來的外國有價證券,而是獨立的商品,因此TDR並不是900號公告所要涵蓋的範圍。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游進發更以時間序說明,TDR直到87年才出現,所以76年的900號公告不可能含括預見11年後才出現的金融商品,76年的900號公告並沒有要核定TDR為證券交易法上有價證券的意思,林柏男忍不住嘲諷「難不成是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至於陳椒華認為此次修法為個案「量身訂做」,林柏男更是提出多件判決,表示有四位被告因TDR規範不清而被判刑入獄,絕非單純個案,林柏男表示「金管會態度強硬,還主張不必修法、不違憲、不違反人權等三不說法,為了掩飾自己疏漏,未公告TDR為《證交法》上有價證券的缺失,不惜動用各種國家資源,陳椒華身為立委,不但不為人民把關修法,竟還反指余天是為經濟重犯護航,過去已經有四位當事人因投資TDR遭刑期加身,豈是妳如今一句「為個案量身打造」就能輕輕帶過?」林柏男認為司法是維謢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律本該隨社會經濟等脈動,並配合國際趨勢進行滾動式修正,使法律條文符合最新的社會經濟實況,同時避免各種因法律規範的不夠明確所造成的人權侵害,當法律缺乏明確性時,政府就有空間上下其手,並透過寬鬆解釋,恣意侵害人民權利。
日經濟重犯偕妻來台洗錢 判3年8個月服刑完驅逐出境
2年前轟動社會的日商高幹偕台籍妻掏空公司25億日圓,潛逃來台躲藏、洗錢1案,今高雄高分院改判其3年8月徒刑,呂姓妻子則為3年2月,日男刑期執行完畢且須驅逐出境,回到母國恐接受更嚴厲審判。中澤的台籍呂姓妻子,曾以「千夏」為名在橫濱風俗店工作。(圖/翻攝畫面)據悉,日籍男子中澤祥基(47歲)原為日本大廠「三劦株式會社」總務課長,負責經手不少款項,2014年間,他掏空公司25億日圓,偕妻逃亡來台後,一直躲在高雄,但仍在台日警方合作下,遭刑事局逮捕。根據日警調查,中澤個性老實,才受上司器重管帳,卻因在橫濱的風俗店,戀上擁有G奶、被稱酒店「王牌」的台籍呂女,婚後開始一步步將公司錢搬進自己口袋,逃亡來台後,直到2018年元月,日本警視廳終得知線索,透過國際刑警組織,請刑事局協查該國這位重大經濟犯。遭掏空的三劦精密株式會社。(圖/翻攝三劦公司網站)日方調查,三劦公司清算損失後,確認有25億日圓(約7億台幣)遭虧空,涉「橫領」(日文,業務侵占罪之意)重嫌的中澤,因該國檢警屢傳不到,成了「指名手配」(通緝犯)。日警根據當時他的離境紀錄,懷疑其來台藏匿,刑事局則派出大批幹員搜尋,終在2018年4月初,確定他躲在高雄鳥松一處豪宅,呂妻也一起被捕。
【鼠年十大惡人1】幹員嚴選總價6億 蝕肉魔王極惡總裁都上榜
過往民眾對「10大通緝犯」並不陌生,但近年檢警已鮮少再發布類似「排名」,僅在官網象徵性刊登逃犯簡歷,目前榜上有名者,除冷血殺人、連續性侵外,也有多人是危害金融秩序的惡性經濟犯。根據警政署列管資料庫,幹員替本刊「精選」出由「蝕肉魔王」黃建偉、「詐貸少東」陳偉志與「極惡總裁」梁成金等人「領銜」的新10大要犯,他們在黑、白道的懸賞金,總值已達6億元。榜首「蝕肉魔王」黃建偉個性兇殘惡毒,雖人目前在大陸獄中,但仍有黑道想要他的命。(圖/翻攝畫面)所謂「白道獎金」,即法務部依刑度輕重,對外頒布的《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其中,最高等級為「遭判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死刑者」,民眾提供線索而逮到人後,可獲最高100萬元獎金,依此類推,最低(1年以下徒刑)也有8萬元,總共分7個級距。 不少警方亟欲動用重兵緝捕歸案的重犯,也在道上有「黑市價格」。(圖/翻攝畫面)而扁政府時期,也曾對少數特定分子,如陳由豪、劉冠軍等經濟重犯,祭出過上億元官方懸賞獎金,但本刊調查,不論是法務部的常態性獎勵,或阿扁總統時期的「特案」,全都仍遠不如這些重犯的仇家、債主或關係人等,找道上「處理」所開出的「地下賞金」。鼠年新10大要犯的懸賞價目表,依其排名分別如下:NO.1「凌虐蝕肉魔王」黃建偉黑道賞金:5000萬元官方獎金:100萬元NO.2「詐貸要案少東」陳偉志黑道賞金:3億元官方獎金:100萬元NO.3「極惡背信總裁」梁成金黑道賞金:不明官方獎金:15萬元NO.4「行賄醜聞縣長」何智輝黑道賞金:不明官方獎金:70萬元NO.5「黑鯊瘋狂槍手」楊勝傑黑道賞金:100萬元官方獎金:100萬元NO.6「炒股貪污軍官」劉冠軍黑道賞金:1億元官方獎金:1億元NO.7「跨國神秘毒梟」黃正成黑道賞金:不明官方獎金:100萬元NO.8「連環性侵惡狼」郭坤龍黑道賞金:不明官方獎金:70萬元NO.9「債留台灣富商」陳由豪黑道賞金:不明官方獎金:1億元NO.10「扁家洗錢名醫」黃芳彥黑道賞金:不明官方獎金:70萬元
【鼠年十大惡人4】蹲1年假釋他不要 金融大老躲8億債逃海外
不少經濟重犯在鼠年新10大通緝犯名單中,排名第3者為央行前副總裁梁成金。梁當年因一起超貸案,遭法院依背信罪判刑2年,須賠償8億元,然而這個看來不算長、若獲假釋只須關大約1年多的刑期,卻逼得他選擇逃亡海外、遭通緝至今,金融界人士認為關鍵不在蹲苦牢,而是8億元天價的債務。在台北地院判決書中,被以「惡性不可言喻」形容的梁成金,是前央行總裁彭淮南高中同學,在金融界地位極高的他,不僅曾為央行副總裁,且歷任合作金庫、交通銀行、新光銀行等董座,卻因疑收回扣核貸禾豐集團7億元,涉及「背信罪」,2010年遭判刑2年定讞,且須賠償8億元。宣判後,梁即逃亡國外、遭通緝時效達19年。一位檢察官回憶,當時法院判刑確定後,執行(報到入監)單位是地檢署,但這中間常有1、2個月空窗期,梁當時不僅掌握此黃金時間還設下技術障礙。他將原設在北市的戶籍遷往花蓮,等北檢收到法院判決時才發現他戶籍已不在台北,只得轉請花蓮地檢署代為執行。沒想到,花檢傳喚、拘提梁成金也找不到人,只好回覆北檢「執行失敗」,北檢趕緊調閱出入境資料,才發現他早在半年前就已搭機赴美。但不少人對其若獲假釋,實際上根本只須蹲苦窯1年多,卻選擇「流亡海外」相當不解。1位和他相熟的金融界人士分析,除了「愛面子」外,「8億元的鉅額賠償,才是逃亡關鍵。」近年不少人指證歷歷,表示梁已在美國西岸定居,天天愉快和鄰居、好友打著他最愛的小白球。外傳有道上份子積極透過管道,想向債權人「請纓」赴美向梁要錢,而其因刑度低,法務部願意給的獎金也僅區區15萬元。
CTWANT 一周一砲 》黑白道懸賞6億 2020新十大要犯出爐
檢警眼中的10大通緝要犯,已不僅限槍擊、殺人,多位經濟重犯也入列,不過,法務部依刑度輕重開出的懸賞價,多年來最高仍維持在百萬元,扁政府時期雖曾對少數特定分子祭出上億獎金,仍遠不如道上最新的「地下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