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核銷
」
宜蘭縣消防局遭搜索 局長疑涉貪遭約談
宜蘭縣消防局採購及經費核銷疑似有相關人員涉貪,宜蘭地檢署指揮偵辦後,16日再發動搜索,前往宜蘭縣消防局徐松奕住處與辦公室搜索。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宜蘭縣消防局5月27日遭檢調兵分五路搜索,其中包含災害搶救科與相關人員住家皆被搜索,並有6人遭帶回偵辦,包含時任災害搶救科張姓科長與科員等4人被送往地檢署複訊。張姓前科長、行政科賴姓科員複訊後分別以10萬元交保,林姓科員則被諭令以5萬元交保。據悉,涉案人員涉嫌辦理特種搜救隊國家認證計畫,在中型搜救隊伍能力分級檢測結訓作業時,疑有採購案件以不實單據核銷,相關單據疑似消防局的宴飲有關,粗估不實核銷金額約10餘萬元。
輔大內鬥1/醫院副院長無預警落馬 同事代墊25萬討不回成鬥爭犧牲品
天主教輔仁大學歷史悠久,2025年12月才慶祝創校100周年,賴清德總統更特地前往參加,感謝輔大多年來為國家培養人才,而在熱鬧慶典下,卻藏著輔大附屬醫院和學校間的派系鬥爭,據悉,輔大醫院副院長劉宏輝在2025年中無預警落馬,導致其主持的計畫落空,基層赴日代墊的25萬元差旅費也付不出來,儼然成為內鬥犧牲品,讓他們難以接受。輔大回應,相關指控並非事實,此案沒有先通過申請,後續也未補正,因而於法無據無法撥款。據了解,輔大現任校長藍易振於2024年2月1日接任,他因年輕和活力而受到多位優秀校友欣賞,但也與學術副校長王英州等人的保守派格格不入,兩邊人馬總在暗暗較勁。而藍易振上台後,積極爭取校友捐款,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在2025年捐贈367萬元作為學術之用,當中100萬分為4個計劃,以支應國際產學合作和研究協議的經費,劉宏輝則以與日本筑波大學的交流得到25萬元預算。輔大醫院前副院長劉宏輝(左1)和筑波大學教授山海嘉之(右二)私交甚篤,2025年3月還牽線輔大與筑波簽訂MOU,由校長藍易振(中)親自簽立,此計劃還登上日媒《日經新聞》報導,讓校方頗以為傲。(圖/翻攝輔大官網)劉宏輝曾任職於台大醫院雲林分院,是國內腦神經研究權威,自台大醫院退休後,受邀至輔大醫院擔任副院長,而他在醫界人脈廣闊,與筑波大學外骨骼機器人專家山海嘉之教授頗有私交,促成台日醫療合作。2025年3月,在藍易振及時任行政副校長賴政南的見證下,輔大與筑波大學、山海嘉之創立的Cyberdyne株式會社、輔大醫院及生物技術開發中心(DCB)簽署了五方共同合作MOU,計畫引進當今醫療用外骨骼翹楚「HAL機器人」,打造穿戴式機器人讓神經康復與再生醫療領域走進新時代,此計劃還登上日媒《日經新聞》報導,讓校方頗以為傲。輔大醫院前副院長劉宏輝在任時組成7人團隊,2025年7月底前往筑波大學學習HAL機器人設備操作,返台後校方卻不支付同仁代墊的差旅費。(圖/讀者提供)同年7月,劉宏輝帶著理工學院院長王元凱、附設醫院神經科主任與主治醫師、復健科復健組長與復健師等7人赴日,就在團隊於筑波大學認真學習HAL機器人設備操作、談妥免費借用設備的關鍵時刻,國內校政權力核心卻爆發「茶壺裡的風暴」。知情人士透露,劉宏輝是前校長江漢聲延攬入院,他專業能力無庸置疑,在神經科擁有權威地位,但他有知識分子的傲骨和堅持,在無形中得罪不少人,而他從日本回來後,便無預警「被通知」清出副院長辦公室,在院內簡單到幾乎馬虎的卸任典禮後便被拔除職位,HAL計劃也跟著「打水漂」,連同仁代墊的差旅費都拿不回來。據悉,此次赴日是由交流團隊先行支付機票和住宿等費用,返台後再拿著收據核銷,但隨著劉宏輝落馬,此計劃也被學校高層「極力抹除」,輔大學術副校長王英州藉口要團隊爭取國科會經費後再支付相關費用,但此計畫爭取國科會經費失敗,王英州也因而不願撥款,等同要交流人員「自己吞」。「大人間的內鬥,卻把基層當犧牲品。」知情人員無奈表示,這筆錢對高層來說或許只是個數字,卻是基層人員辛辛苦苦的血汗錢,交流人員原以為能靠自己的努力讓台灣復健醫療更進一步,卻在學術權力的傾軋中,只留下讓基層員工求助無門的25萬元,以及碎裂一地的台日學術信任。輔大表示,公務出差及經費核銷作業,均須嚴格遵守政府法規及校內審計程序。依規定,任何計畫經費之撥付,必須建立在「專案已核定通過」且「支出於計畫執行期間內之基礎上,而該計畫預定啟動日為2025年8月1日,然相關行程發生於7月28日至8月1日,研發處曾於同年9月18日函請於9月26日前繳交計畫書定稿並完備學審會審議程序,但校方目前尚未收到相關定稿文件。輔大回應,校方一向重視並鼓勵國際學術交流,對於同仁之勞動權益亦給予充分保障。針對報導提及赴日交流之差旅費用,校方行政單位均須嚴格遵守政府法規及校內審計程序辦理。依現行規定,所有計畫經費之撥付,必須建立在「專案已核定通過」且「支出於計畫執行期間」之基礎上。輔大表示,,該項與筑波大學之交流計畫,原定啟動日為2025年8月1日,然相關行程發生於7月28日至8月1日。研發處曾於同年9月18日函請相關團隊於限期內繳交計畫書定稿並完備學審會程序,惟至同年9月26日截止日前都未收到文件。10月16日,經學審會委員充分討論後決議撤銷此案,行政單位依法實無從撥付補助款。輔大強調,藍易振自2024年上任以來,致力於推動輔仁大學國際化發展,強化與教廷及全球校友之連結。校長之各項出訪行程,均因拓展學校國際聲譽之必要公務行程以及與校友連絡與募款等,皆需提前數月排定,絕非臨時起意或迴避之舉。面對高教少子化嚴峻挑戰,校長親率團隊赴海外拓展生源、爭取資源並簽署實質合約,係為校務永續發展之承擔。將既定公務行程曲解為逃避,不僅悖離事實,更抹煞行政團隊為學校開源之努力。輔大強調,現正值創校百周年的重要歷史時刻,全校教職員工均戮力同心為學校未來發展打拚,請外界勿隨之起舞。
輔大內鬥2/員工差旅費付不出校長卻月月出國 「全球馬拉松」如網紅踩點
百年名校輔仁大學傳出派系鬥爭,時任輔大醫院副院長劉宏輝2025年中無預警落馬,其與筑波大學簽訂的外骨骼機器人計劃也跟著喊卡,導致7名同仁代墊的25萬元差旅費也被迫「自己吞」,相較之下,輔大校長藍易振卻是幾乎每月都出國,「全球馬拉松式」參訪如旅遊網紅打卡踩點,讓基層難以接受。輔大回應,相關指控並非事實。藍易振於2024年2月上任,他頂著前西雪梨大學副校長和台灣僑委會僑務顧問光環,董事會期盼年僅57歲的他能以國際化背景和人脈為輔大注入活力,他上任後也將在澳洲作的永續發展相關議題帶回台灣,並得到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等傑出校友的響應,獲得許多經費贊助。藍易振上任後憑藉年輕活力得到多位優秀校友欣賞,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更因而捐贈經費支持學術活動。(圖/翻攝輔大官網)知情人士表示,藍易振是留學回台的「外來開放派」,與學術副校長王英州為首的本土守舊派格格不入,守舊派掌握學校的預算分配,藍易振為了想要制衡,因此結合新生代的主管自創派系,兩邊人馬明裡暗裡間劍拔弩張,藍易振則企圖以國際化打開另外一條活路,更為了逃避校內紛爭而頻頻出國。藍易振的出國頻率驚人,2024年間,藍易振4度出訪,包括7月到梵蒂岡首訪教廷,並與羅馬聖母升天大學及澳洲天主教大學羅馬校區的學術交流,8月則到越南拜訪胡志明市經濟大學,想以此作為解決少子化的招生戰略,10月則走訪吉隆坡、檳城等地多所獨立中學,爭取優質僑生來台,11月獲教宗接見而再度前往梵蒂岡,且在IG 分享了著名的「握手照片」。與此同時,藍易振與校內保守派的紛爭也逐步升級,藍易振因而「避走國外」2025年間幾乎一半時間在國外,包括2月到越南、泰國,3月赴紐西蘭、澳洲,4月美國華府行並訪問喬治城大學,7月則到梵蒂岡三度赴教廷參加會議,親自邀請教廷樞機主教與盟校校長年底來台參加百年校慶,8月再到澳洲,11月則前往美國參加北美校友年會,12月再度到越南和馬來西亞進行2026招生宣傳。這些出訪皆為「招生」或「述職」為名,實際行程卻屢傳爭議。藍易振某次訪問美國喬治城大學時,竟在未確認參訪細節的情況下逕自前往,險些被拒於門外,而他多次前往梵蒂岡,表面上是向教廷報告校務,社群媒體上的動態卻多半是個人在羅馬各處的網紅景點合照,被基層教職員酸:「校長是在辦公,還是在當旅遊部落客?」輔大與筑波大學在2025年3月簽訂MOU,想讓神經康復與再生醫療領域走進新時代,輔大同仁赴日學習,返台後校方卻並未支付差旅費。(圖/翻攝輔大官網)藍易振自己坐擁豐厚資源出國視察,輔大醫院員工2025年7月跟著時任副院長劉宏輝赴日,到筑波大學研習外骨骼機器人,25萬元差旅費卻在劉宏輝無預警落馬後,這筆錢便被校方高層以「計畫未過」為由硬生生扣下。「校長出國一趟可能都不只這個數,基層員工先行墊付的辛苦錢卻要不回來。」知情人員無奈表示,藍易振在社群網路和大眾形象看來光鮮亮麗,背後卻藏著同仁「錢討不回來」的心酸,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領導風格也讓基層人心浮動、難以接受。輔大表示,公務出差及經費核銷作業,均須嚴格遵守政府法規及校內審計程序。依規定,任何計畫經費之撥付,必須建立在「專案已核定通過」且「支出於計畫執行期間內之基礎上,而該計畫預定啟動日為2025年8月1日,然相關行程發生於7月28日至8月1日,研發處曾於同年9月18日函請於9月26日前繳交計畫書定稿並完備學審會審議程序,但校方目前尚未收到相關定稿文件。輔大強調,校方一向秉持保障同仁權益之立場,對於同仁先行代墊之費用,學校亦希望能依法給予補償。惟目前因計畫申請程序尚未完備,導致該專案於截止日前,因未完成申請程序,經學審會委員們充分討論後撤銷此案,校方行政單位依法無從撥付任何公務補助款。輔大強調,校長出訪並非為「逃避校內紛爭」,國際學術交流訪問行程,皆需提前數月排定,絕非臨時起意或迴避之舉。面對高教少子化嚴峻挑戰,校長親率團隊赴海外拓展生源、爭取資源並簽署實質合約,係為校務永續發展之承擔。將既定公務行程曲解為逃避,不僅悖離事實,更抹煞行政團隊為學校開源之努力。輔大回應,校方一向重視並鼓勵國際學術交流,對於同仁之勞動權益亦給予充分保障。針對報導提及赴日交流之差旅費用,校方行政單位均須嚴格遵守政府法規及校內審計程序辦理。依現行規定,所有計畫經費之撥付,必須建立在「專案已核定通過」且「支出於計畫執行期間」之基礎上。輔大表示,,該項與筑波大學之交流計畫,原定啟動日為2025年8月1日,然相關行程發生於7月28日至8月1日。研發處曾於同年9月18日函請相關團隊於限期內繳交計畫書定稿並完備學審會程序,惟至同年9月26日截止日前都未收到文件。10月16日,經學審會委員充分討論後決議撤銷此案,行政單位依法實無從撥付補助款。輔大強調,藍易振自2024年上任以來,致力於推動輔仁大學國際化發展,強化與教廷及全球校友之連結。校長之各項出訪行程,均因拓展學校國際聲譽之必要公務行程以及與校友連絡與募款等,皆需提前數月排定,絕非臨時起意或迴避之舉。面對高教少子化嚴峻挑戰,校長親率團隊赴海外拓展生源、爭取資源並簽署實質合約,係為校務永續發展之承擔。將既定公務行程曲解為逃避,不僅悖離事實,更抹煞行政團隊為學校開源之努力。輔大強調,現正值創校百周年的重要歷史時刻,全校教職員工均戮力同心為學校未來發展打拚,請外界勿隨之起舞。
女足抽血案「未善盡查核、監督及管理之責」 監察院糾正台師大、教育部
針對台師大女足抽血案,監察院今(12)日表示,臺師大與教育部直至受害學生控訴後進行查核始發現研究團隊違反人體研究法,未善盡查核、監督及管理之責;且臺師大對於本件爭議事項處置不當,造成訾議不斷,嚴重斲傷學校形象,又該校審查會對於利益衝突迴避、抽血採集實驗等重大事項之審查流於形式,對研究對象權益保障嚴重不足;以及臺師大對於研究計畫經費支用控管寬鬆,內控機制存在嚴重漏洞等,均有嚴重怠失,監察院通過糾正。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調查「臺師大女足隊員遭迫抽血涉違反研究倫理」等情一案,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民國(下同)114年9月11日審議通過調查報告,對於臺師大體育及運動科學系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下稱本計畫),研究團隊嚴重違反人體研究法規定,臺師大及教育部未善盡查核及監督管理之責,及就臺師大內部控制監督管理機制存在漏洞,經費控管寬鬆等嚴重怠失通過糾正。監委復就本計畫涉及制度面缺失,提出亟應檢討改善優化之處包括:涉及權利侵害案件學生權益之積極維護;利益衝突迴避嚴格把關,防止權力不對等情事發生;體育教育系統下之權力不對等,學生運動員權益保障之整體體育教育制度問題;研究計畫涉及抽血採樣相關規範與監管機制、學校生物醫療廢棄物查核管制機制;整合型計畫研究倫理審查強化橫向聯繫;研究計畫涉將受試者費用(下稱受試費)繳回球隊究明癥結原因、受試費建立標準以資遵循;大學自治教評會運作機制及教育部監督功能界線建立;研究倫理審查把關機制嚴重失靈,審查會運作實務之檢視強化等等,促請教育部、衛福部、國科會共同通盤檢視研議改善。監委調查指出,臺師大執行國科會補助之本計畫,研究團隊未恪遵人體研究法規定,臺師大與所屬審查會負責查核、監督及管理該校研究計畫,直至爆發學生控訴後,臺師大審查會進行實地查核始發現前開違失,顯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對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實有不足。另臺師大清查本計畫主持人陳忠慶教授(下稱陳師)、共同主持人周台英(下稱周師)二人過往研究計畫,更發現高達9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情事,益證臺師大審查會審查把關功能不彰;而教育部負責管轄所屬大學研究機構之人體研究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然竟於國立大學發生違反研究倫理之嚴重違失,該部明顯監督不周等,均核有重大違失,予以糾正。監委表示,本案受害學生控訴後,臺師大在未經完整調查前,即率予發出「經初步了解,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等5點不實聲明,僅圖息事寧人而未盡查證義務,誤導社會大眾對事件真相之理解,未優先保障學生權益與校園安全,顯有怠失。而教育部作為教育主管機關,未正視本案之嚴重性,嗣本院介入調查後,對於違失事實之釐清,仍均僅轉請學校查處,未盡積極,該部允應檢討僅將公文層轉,未本權責積極處理之舊習,積極依法啟動對學校之行政監督,俾周全維護學生權益。監委也指出,利益衝突迴避規範是人體研究中一項重要的倫理規範,臺師大審查會審查及監督本計畫執行時,實應就利益衝突迴避進行嚴格之把關,防止權力不對等情事發生,尤以研究對象身分屬弱勢、或不對等權力關係易受傷害者,其保障強度更應強化,詎該會事前未能嚴謹把關,復對於審查通過之計畫之監督查核又流於形式,肇致本計畫存在權力不對等關係,共同主持人為臺師大女足隊教練,受試學生無法以自由意願選擇加入或退出,因而爆發此次衝突,核有嚴重怠失。監委表示,雖臺師大稱本計畫並無連續14天、每日3次抽血之情事,然經統計受試女足隊員有接受連續長達10天抽血之情事;又,據審計部調查發現,本計畫疑有實際非由護理師採血或未執行採血情事;計畫執行前或初期即有血液樣本送檢,顯有異常,且與計畫執行期程不合;進度報告所列血液樣本數及檢驗項目與醫事檢驗報告、檢驗費單據之相關項目均不同,且取具之檢驗報告未經醫事檢驗師簽章等違失情事,均待教育部會同衛福部澈底查明依法妥處。另衛福部為人體研究法之主管機關,對於研究計畫涉及抽血採樣相關規範與監管機制,允應通盤檢討完備規定,以強化人體研究之審查與管理,確保參與者之權益不受侵害。調查報告也指出,本計畫為整合型計畫,各子計畫均涉及人體研究,且均以臺師大女足隊員為研究對象,然計畫主持人竟僅以子計畫三送研究倫理審查,未納入整合型計畫之其他子計畫及所有研究團隊成員,而臺師大審查會未橫向聯繫各子計畫確認是否均已完備研究倫理審查,即逕予通過審查,審查作業嚴重疏漏,核有違失。再者,本計畫中各子計畫收案測試期間部分重疊,子計畫二與三均有對臺師大女足隊員進行抽血採集實驗,詎各子計畫之倫理審查未同步,實難有效保護受試者,造成受試的女足隊員接受頻繁測試及侵入性檢查,恐超逾其等身體負荷,損及其等健康權,該會顯未善盡對研究對象保護之責,自有怠失,而教育部對於類此整合型計畫之審查,允應積極督導改善。此外,國科會為本計畫補助機關,對於本計畫各子計畫有無送研究倫理審查,竟僅核對計畫名稱是否相符,未察覺計畫主持人僅以子計畫三之倫理審查核定書取代,相關審查作業容有草率及未盡周延之處,該會每年高額補助研究計畫,允應強化監督管考作為,避免類案再生。監委調查發現,本計畫子計畫三未確實發放受試費,直至受害學生控訴受試費遭扣回,並經臺師大查處後,計畫主持人方以漏發為由,補發第1年之受試費;且113年參與計畫實驗之受試者人數與發放受試費總額不一致,再者,竟有流用他計畫經費核銷醫事人員費用之失;加上計畫主持人於國外短期研究期間,並未實際參與實驗,研究支出相關憑證竟均由他人代蓋本人章,綜合上情,均凸顯計畫主持人對於研究計畫經費核銷未盡核實、臺師大內部控制監督管理機制存在漏洞,經費控管寬鬆,核有嚴重違失,教育部與國科會均應積極督導強化監管機制,避免類似案件再生;又,本計畫受試費雖無回繳球隊情事,惟查陳、周二師過往研究計畫涉將受試費繳回球隊之金額合計竟高達新臺幣138萬餘元之情事,該校校隊及運動學門研究計畫諸多,究有無類此違失等,均待確實清查並通盤檢視積極改善,以保障受試者權益。此外,監委指出,本案爭議凸顯大學教評會存有審議公正性及程序透明度不足之問題,進而引發社會對「師師相護」的質疑,教育部允應依憲法第11條、第23條,及大學法第1條第2項等規定之意旨,於不損及大學自治保障之範圍內,就教評會成員組成、審議程序及「三級三審」機制之公正與有效性通盤檢討,建立明確的監督及審查機制,俾以制度化方式確保校園霸凌事件及後續教評會審議之客觀與專業,並與該部之監督功能間建立明確之權責分配。最後,監委強調,本案所生爭議雖肇因於本計畫研究團隊未確實遵法之行為,嗣臺師大針對本案延伸所揭露之研究倫理問題,對陳、周二師歷年執行之政府補助與自行研究計畫全面清查後發現之違失,亦已通過三級教評會給予懲處在案。然整體事件實反映出研究倫理審查把關機制嚴重失靈,衛福部為人體研究法之主管機關,允應以本案為殷鑑,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積極妥處,除徹查目前轄管研究機關相關研究計畫有無涉及違反倫理規範外,就審查會目前的運作實務,亦亟應通盤檢視改善以優化整體制度,強化研究計畫人體研究倫理審查與管理把關機制,確保參與者之權益不受侵害。監院表示,相關調查意見將公布於監察院網站,至人員違失部分,針對兼任行政職而屬監察院得依職權究責之教師,及陳師違反研究倫理之情事,將俟另案調查及通盤檢討後處理。有關計畫受試費未實際發放等部分,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參處。
「買低報高」挪用犯人餐費換警局物資 北市2警降級改敘
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兩名員警江姓警務佐及吳姓警員,負責拘留室人犯餐食經費核銷期間,以「買低報高」方式挪用經費購買警局日常用品,雖未據為己有,經刑事審理後,兩人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確定。懲戒法院另判處兩人各降1級改敘。據調查顯示,兩人於2020年2月至2023年4月間,負責中正一分局拘留室在押人犯的伙食供應及經費核銷業務。兩人先到賣場購買價格較低的主食及飲料作為早餐,另購買低價便當供應午、晚餐,隨後向小吃店索取空白收據,再依當月人數請領伙食費,合計多報3萬餘元。雖然該筆溢領金額未流入個人口袋,而是用於購買警局所需的衛生紙、清潔用品等日常用品,但行為仍屬違法。案件起因於一名趙姓人犯發現早餐有誤向分局檢舉後揭發。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將兩人起訴,法院判處各1年徒刑,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各向公庫支付6萬元。兩人未上訴,判決確定。台北市政府認定兩人行為嚴重損及警察機關信譽及形象,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審酌兩人於偵審中坦承違失並有悔悟態度,且挪用款項用於購買拘留所清潔用品,最終判決兩人各降1級改敘。
部落被攔胡2/設公法人進度牛步 原住民部落爭取權益妾身未明
苗栗縣政府在前縣長徐耀昌任期最後幾個月通過了泰安鄉的新設溫泉旅館開發案,遭質疑未依法咨商區域內的關係部落,鄰近案場的「圓墩部落(Tabilas)」更指控,部落為了再度確立其傳統領域而向原民會申請調查補助,但核定經費的公文到了泰安郷公所,卻未通知部落。原民立委伍麗華指出,因為原住民部落不是公法人,造成許多不便,她將持續督促原民會制定部落公法人的相關法規,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圓墩部落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面對溫泉旅館開發案的諮商對象爭議,部落需要有法律地位,才能在協商過程中捍衛自身利益,不讓開發案凌駕於原住民族的生存需求之上。因部落尚未取得公法人地位,在行政機關辦理補助或委辦事項時,可能面臨憑證不符、核銷困難等問題,圓墩部落若依法取得公法人地位,則可申請統一編號,並依相關法令辦理經費核銷與財務作業,讓行政程序更順利,同時財務也可以更透明。立委伍麗華指出,《原住民基本法》已明定部落為公法人,但原民會至今尚未訂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執行進度有待加強。(圖/報系資料照)「部落公法人是一個工具,現在有很多部落正需要。」伍麗華指出,泰安鄉的圓墩部落面對開發案,若是具備公法人地位,將可做為原民會補助計畫的主體;位在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鄰近的亞泥礦區,6月4日疑似在進行爆破作業時導致部分土石飛濺,直接波及下方富世部落,若該部落是公法人,也可以讓與礦公司交涉更順利;甚至「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使用北葉部落的土地,因為部落不是公法人,每年的50萬元回饋金只能存在鄉公所的帳戶裡,部落旅人不一定都能用得到。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區6月4日炸山時,因火藥量控制不當,引發碎石噴飛將附近的富世村部落民宅屋頂砸出大洞。(CTWant合成圖/報系資料照)其實此議題不是近年轉型正義後才發生,早在十多年前,因為國軍新竹五峰樂山雷達站需要高壓電力,從苗栗南庄鄉田美到樂山段,興建30座輸電幹線,沿路使用到瓦祿、石璧、鹿山等六部落土地,當時立委陳瑩便曾協助部落爭取,台電以捐助方式,每年提供85萬回饋當地族人,但因為部落並不是公法人,最後僅能存入原住民發展基金,再逐筆轉發給各部落使用。伍麗華指出,《原住民基本法》在2015年修訂後明文規定「部落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為公法人」,並授權主管機關原民會制定相關施行辦法,雖然她從卓內閣上路以來就不斷催促,但原本應訂定有彈性的法規執行「沙盒計劃」,藉由在幾個部落試辦、一面滾動修正實施辦法,但很可惜的是,至今尚未見到原民會的草案內容。伍麗華說,原民會在挑選試辦點時並未咨詢各原住民立委的意見,就逕自選擇了一些未面臨爭議、不急迫需要公法人身分解決爭議的部落,以致試辦至今,以乎未能觸及核心問題,草案制定進度落後。未來她會繼續關注,督促原民會早日擬定部落公法人設置的實質辦法。
高雄市調處爆集體貪污!疑涉業務工作費核銷不實 15名調查員雄檢被帶回訊問
調查局為保護國家安全及偵蒐抓共諜或嚴防企業內鬼竊取營業秘密等重大犯罪,未料高雄市調查處今(31)日卻傳出被搜索!原因是有部分調查官疑似涉及以不實單據,申報業務工作費的情況,高雄地檢署上午發動搜索後,將15名調查官帶回偵辦。雄檢指揮廉政署上午前往搜查,並帶回15位調查官訊問,據悉,高雄市調處所管的多個工作站,傳出有多位調查官拿不實單據向上級核銷該筆工作費,經內部同仁檢舉後,報請雄檢指揮偵辦。雄檢今指揮廉政署南調組以及調查局南機站人員聯手出擊,帶回15位調查官問訊,但雄檢只證實今天有相關行動,對於案情內容不願多做說明。據了解外勤處站調查官每月有3、4千元的「業務工作費」,該筆工作費可用來宴請線民,或提供情報對象者的餐敘費等費用。如今爆出疑似為業務工作費經費核銷不實問題,經內部檢舉後由調查局內部自清並報請雄檢指揮,而檢方三緘其口,對案情堅持不肯透露任何細節,詳細狀況待一步偵訊釐清。另據法務部調查局稍早回應,指出南部地區某單位人員疑涉工作費報銷不實案件,調查局長指示交由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蒐證,並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31日會同廉政署共同偵辦執行,而調查局將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經查確有不法情事,將開考績委員會從嚴議處,絕不姑息護短。
士院民庭爆內訌 庭長遭告發涉3罪
士林地院民事庭蘇姓女法官指控同庭陳姓庭長對她刁難、霸凌,引發議論。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23日到士林地檢署告發陳姓庭長涉犯強制等罪。另外,高市1名林姓女警指控遭某分局副分局長公開言語霸凌,高市警局督察室表示,已針對該投訴派員主動調查。蘇姓女法官上周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指同庭陳姓庭長故意不排評論日期,導致案件遲延,並對外公開要她打報告請調別庭,對她刁難、霸凌。張靜昨告發陳姓庭長涉犯強制、妨害公務、恐嚇危害安全等罪,並指台灣司法官受民進黨執政影響,官場風氣敗壞。士院20日召開自律委員會採祕密方式進行,並未通知陳姓庭長、受命邱姓、陪席蘇姓法官到場說明,會議尚未做出結論。不過士院內訌風波未息,法官分成兩派,一派是資深法官支持陳姓庭長,認為言詞辯論終結後,並未完成評議,受命即寫成判決,陪席竟在內部網站貼文,是「學妹公開挑戰學長」。另一派則認為,評議當天即已完成,受命回去寫判決,經過14天宣判,並公告判決主文,陳姓庭長卻恐嚇書記官不得公告,已公然違法。此外,高市1名林姓女警指控,20日某分局副分局長疑不滿獎勵公文,把她叫到辦公室,故意在其他同事面前、斥責她為何「自己簽給自己」功獎。女警解釋,獎勵是分局長指示組長親自簽署的,對此感到委屈,當場落淚。該分局副局長澄清,林女指控並非事實,當天兩人討論的是活動經費核銷的公文,他沒有出言不遜,對此感到冤枉。市警局督察室針對該投訴案已展開調查。
李洋怨妹妹遭取消參賽權且沒事先討論 羽協回應了
東奧羽球男雙金牌的麟洋配之一的李洋,昨日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妹妹李芷蓁已經在芬蘭備戰蘇迪曼盃,也確定會到丹麥參加優霸盃;雖然接在優霸盃之後的丹麥公開賽是備取3,但台灣竟然自己取消了選手的參賽權,他認為即便要取消選手的參賽資格,也應事先和選手教練討論。對此,中華民國羽球協會(羽協)表示,依規定國家隊出國參賽報名標準,參賽選手需要在備取前2名,若未達標準則取消報名作業,本次總教練也有告知選手。李洋表示,在疫情期間,選手要代表國家出國參賽變得更加艱難,能爭取到參賽的機會,對運動員而言都非常珍貴的機會。然而他不能理解,妹妹李芷蓁已經在芬蘭備戰蘇迪曼盃,也確定會到丹麥參加優霸盃,雖然接在優霸盃之後的丹麥公開賽是備取3,但在丹麥公開賽後面的法國公開賽已是正取資格,按照常理,一定都是會保留備取資格等候機會。李洋在留言處進一步指出,如果是人在台灣,當然沒有理由拿著公費出國等遞補,但現在的情況已經確定參加優霸盃,人也已經在丹麥,應該沒有理由取消;即便要取消選手的參賽資格,是否應該事先和選手教練討論,才能避免影響到選手的參賽權益。對此,羽協表示,依規定國家隊出國參賽報名標準,參賽選手需要在備取前2名,若未達標準則取消報名作業;因李芷蓁在丹麥公開賽女雙報名順位落在備取第3,故確認順位後取消報名。本次丹麥公開賽同時有六名選手為備取名單,也都依規定並無報名參賽。羽協指出,過往的只有正取名單,才有報名參賽資格,去年起協會提案爭取備取選手報名參賽,與國訓中心共同商討後確認,開放每站參賽報名至備取前2的選手名單,也同步報備體育署。國際賽事報名都依相關規定作業,球團教練選手如有規定外的其他需求,都可向總教練及教練團提出申請與詢問,本次總教練也有告知選手。對於李洋的聲明,羽協也聯繫土銀球團,目前選手在國外備戰,也有有時差問題,避免影響選手心情,後續將透過總教練及教練團與各球團選手,針對國際賽報名流程﹑資格審議﹑協調溝通上進行改善加強∘羽協強調,為維護選手報名及出賽的公平性,不論比賽等級高低,訂定國際賽參賽報名標準為備取前2名,以符合國訓中心經費核銷之原則;國際賽報名參賽的規定不因特殊選手或特定球團而變更,以確保每位選手之權益∘
辭修高中爆「董事會操控校務」!年終突分4級距 老師憤投訴
新北市三峽區私立辭修高中先前才因同步調漲國、高中部註冊費用,被教育局查辦違規。有教師近日投訴指,今年校方在未告知教師畫分標準的情況下,將年終突然分成4級距,質疑董事會在背後操控校務。辭修高中校長張凱智表示,確實沒有事先特別告知教師,董事會也沒有特別說明標準訂定方式;教育局表示,私校年終獎金發放對象、金額由學校訂定,但將請學校向教師加強溝通。投訴教師指,校方今年2月間發放全校教職員工年終獎金,將年終直接區分為1.5月、1月、0.8月、0.5月,往年所有教師的年終都是1.5月,但在校務會議上校方未說明區分標準,許多教師都拿到0.5月的年終,年終級距與教師勞逸表現根本不成正比,嚴重打擊教職員工作情緒,直到日學費漲價爭議出現後,才在3月10日召開臨時會議口頭提報將回溯給大家,但未告知時程。另外,有家長也指控校方執行董事嚴重干預校務,校方採購食材的承包廠商弘翎國際有限公司 ,竟是由董事登記設立,且自從該承包廠商接手後,學生進食數量被限制,餐飲品質不佳,屢屢反映吃不飽,懷疑董事從中介入牟利。且董事去年8月未經任何校務會議通過,直接先成立「綜合規劃處」,派任馮姓董事會秘書擔任家長會幹事、學校稽核等職務,綜規處成立後干涉各項處室校務、活動,校方去年11月驚覺該處不合法,才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迫使校務代表追認通過組織。針對年終獎金一事,張凱智表示,學校是私人企業經營,因為法律未強制規定發放年終,校方原有考慮不發放,呈報給董事會後改採級距發放,確實未事先告知教師訂定標準,校方之後會再做修正。家長、教師若與校方有認知不同,也只能請教育局做裁量評斷。辭修高中執行董事衛晉平表示,餐食問題完全是莫須有的指控,校方都有請家長委員試吃評斷,學校採購食品依規定進行,未有圖利一事,且成立綜規處有上報董事會,也依照教育部規定成立。教育局表示,依「教師待遇條例」規定,私校教師獎金發放對象、類別、條件等皆由各校自訂,但市府將請學校與教師加強說明,近期也未收到該校函報教師解聘案件,已請學校說明,若有不妥依規辦理,另外有關餐食部分,由於辭修高中2019年轉為自辦自營,該委辦廠商是協助校方食材採購經費核銷、風險管理,非直接供應食材,目前已通知學校儘速提供食材供應商相關資料,確認合法性。
陳時中查彰化衛生局 政院指避免防疫破口
彰化擴大篩檢揪出無症狀感染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令要求政風處介入調查,引發爭議聲浪,陳時中今(20)日表示,就是因為發生地方政策沒讓中央知道,才要請政風單位調查;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則強調,此事牽涉民眾安全及政府經費核銷,支持衛福部就相關通報程序進行了解。陳時中表示,因為發生地方政策沒讓中央知道,才要請政風單位調查,他提醒,公權力單位要做任何決定應先通報指揮中心,再由專家判斷後執行。談及相關防疫經費是否將向彰化衛生局追回,陳時中則說,事實釐清才能做後續決定,不過追回的可能性小,因整體防疫準則均尊重醫師判斷,除非採檢未經醫師判斷才會追回經費。至於外傳進行居家檢疫的無症狀少年是自行到醫院採檢是否違法,陳時中表示,不能說這位病人違法,或許彰化衛生局有自己的計劃,根據彰化衛生局長的說法,安排自願採檢的居家檢疫者到醫院。他強調,請政風查並不是處分,重要是要把事實展現,這樣社會自然就公平,「如果一開始就被說要吃案,那事實永遠無法清楚」。對此,今天行政院會中丁怡銘也強調,防防疫要做到最好,過程中應合乎程序。地方主動針對無症狀者進行篩檢,此事涉及是否確實做好通報程序以及後端經費補助核銷,行政院支持衛福部就相關程序進行了解,勿因任何採檢讓第一線醫療人員造成不必要的防疫破口。
【台大自肥王1】雇員妻月薪3萬 主任老公豪發加班費4萬
前台大主計室主任劉中鍵利用職務之便,安排其妻卓燕玲進入台大體育室擔任佐理員,每月薪水3萬,但加班費卻領4萬,10年內竟浮報超過500萬,卓女甚至涉嫌偽造簽呈圖利廠商,讓台大蒙受損失,涉及背信,此外,她還涉及體育館千萬元清潔外包標案,目前已由教育部及調查局調查後分別函送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中。劉中鍵夫妻倆的無法無天在台大校園傳的沸沸揚揚,可謂無人不知,聽到學生及教職員轉述此事的一位教師家長趙先生,2年前即向教育部及調查局檢舉,直至今年7月,全案終於進入司法調查偵辦程序,他說,生平最痛恨就是不公不義的事情,「如果每個人都怕得罪人,都怕事而不敢挺身而出,那只有讓壞人更加猖狂囂張。」趙先生說,卓女自2004年,未經甄試過程,循其老公劉男的「特殊關係」進入台大體育室任職佐理員,擔任綜合體育館安排大型會議活動、行銷企劃、統計場地收入等業務。每月薪資約3萬元,但加班費等竟高達4萬元。2009年1月1日卓女任職幹事,但任職未滿3年,因其夫劉男未依《公務人員迴避法》規定,藉身為人事審議委員將卓女再次晉升副理,每月薪資約34200元,職務加給2060元。2011年4月1日卓女升任副理,卻對外宣稱為「執行長」;至2015年2月28日,每月薪資調升至38419元,職務加給3090元,加班費仍是4萬。本案告發人趙安華是海軍陸戰隊中校退伍,他從2年多前就開向教育部檢舉卓燕玲的各種不法情事。(圖/讀者提供)卓女在2015年3月1日晉升經理迄今,專案薪資每月8萬元,上下班不打卡為責任制,不得支領加班費及值班費用,但卓女仍申請加班補休。本刊調查,卓女擔任佐理員之初,台大體育室原本是3人依序輪流承接辦大型活動,但卓女經常挖另2位同仁的客戶,並聯合其夫劉男的會計審核權力,刻意刁難其他活動承辦同仁廠商的經費核銷,脅令廠商知難而退,另指定卓女為活動承辦人,藉以赚取高額工作費用,最後迫使李姓、黃姓等同仁陸續離職。此外,劉男尚利用職權於2017月8月17 日主導修改沿用多年的「國立台灣大學辦理自籌收入工作績效衡量要點」,致使其妻卓女由原2015年度績效獎金8萬元,暴增至2016年度的全體育室最高額度20萬元。體育室康正男主任無力阻擋下,最後以拒領捐出9萬獎金以避圖利之嫌。記者就台大體育室約聘經理卓燕玲被控涉及諸多不法情事詢問台灣大學回應時,該校祕書室即轉知相關主管,但未獲回覆,最後祕書室人員也直接告訴記者沒法回答。卓燕玲則表示,當初一切都是依照學校規定辦理,現在學校正在處理當中,她不便發言,僅一再說「謝謝關心」。已調任師大主計室主任的劉中鍵,對於妻子卓燕玲每月溢領加班費4萬、偽造簽呈圖利廠商一事時表示,「她(卓)的事情,我都不太管,夫妻也都是獨立的,各人做的事情當然各人負責,所以並不清楚她的加班費領了多少?也不是我簽核的,學校有一定的申請程序,至於當初她升副理時,我也有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