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開發
」 綠能 經濟部 弊案
綠能施工漁民無辜被告組織犯罪 張啓楷:農業部應為基層討回公道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昨(3)日指出,政府推動綠能應兼顧漁民生計,但五年前雲林台子港、三條崙、台西蚊港等地的二十多位漁民,因離岸風電業者在傳統漁場施工破壞漁網,本應由政府協調賠償,但漁民卻在能源署協調後,遭警方凌晨搜索、拘捕,甚至被檢方以「組織犯罪、詐欺取財」起訴,情況荒謬至極。他強調,這些漁民只是守著世代傳承的海域維生,卻在綠能開發過程中被逼到成為被告,形同政策失當下的犧牲品。張啓楷表示,在上面這些案子中,多數漁民因不堪頻繁出庭與壓力而被迫認罪,僅三人堅持清白。直到今年父親節前夕,李平順、林清池、賴品彥等三人終於獲判無罪,但這場訴訟已奪走多年心力,暴露政府在綠能推動過程中既缺乏保護,也未能幫弱勢漁民守護生計和傳統漁場。張啓楷指出,根據113年統計,國內現有漁戶人數總計高達32.5萬人,高雄最多,逾7萬人,事發的雲林漁戶人口也超過3.2萬人,他的故鄉嘉義也超過1.5萬人。當年施工造成漁民損害,政府不但協調不力,甚至任由刑事指控落到基層漁民身上,「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完全無視基本生計。張啓楷要求,農業部應派員前往了解這二十多位漁民的現況,並協助他們釐清權益與後續補償。他更提醒,未來所有綠能、海域、漁場開發過程,政府部門尤其是農業部及漁業署更須主動介入,替農民與漁民講話,而不是放任基層承受壓力,任由農漁民獨自面對龐大的財團。對此,農業部次長杜文珍應允會進行了解,並照顧漁民。張啓楷強調,「漁民不應是政策推動下的次等國民,綠能可以發展,但絕對不容許踩著基層農漁民的生計往前走。」
9月前僑外綠能投資高達30億美元 經濟部:未有外資流失的問題
就近日媒體報導指「因台海地緣政治緊張升溫,多家國際綠能業者評估撤出台灣」,經濟部26日表示,今年1-9月,僑外來臺投資綠能產業金額便已近30億美元,持續墊高台灣僑外投資,證明台灣未有外資流失的問題。經濟部尊重國外綠能開發商在因應外在投資環境變化及商業模式考量,調整個別公司全球投資策略布局,經濟部將持續透過不同機制、平台了解綠能業者遭遇議題,並提供必要行政協助,同時持續精進我國綠能投資環境,創造綠電,增加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經濟部說明,綠能投資持續墊高僑外來臺投資金額,僅今(114)年1-9月核准僑外投(增)資金額便高達近30億美元(以下同),包含丹麥商ORSTED WIND POWER TW HOLDING A/S約以20億2,061萬元用以轉投資設立大彰化西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盧森堡商CI FENGMIAO SCSP約以6億7,151萬元增資哥本哈根基礎設施渢妙股份有限公司、英屬開曼群島商STONEPEAK OCEANVIEW (CAYMAN) HOLDINGS COMPANY約以2億6,807萬元增資巔峰海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投資案,皆顯示外商直接投資金額(FDI)持續增加,外商將配合綠能政策規劃如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3.2等,持續投資台灣。經濟部說,綠能政策期待國人各界支持,除吸引國內外資金持續投入臺灣市場,亦增加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經濟部指出,近年國內外企業因應淨零趨勢及RE100承諾,對綠電需求持續攀升,產業發展需要綠電提升競爭力,太陽光電設置量中目前約有25%太陽光電透過轉供方式,直接售予國內民間企業使用,顯示再生能源市場已逐步多元化。經濟部表示,尊重市場機制外持續透過不同機制與平台了解綠能業者遭遇議題,並提供必要行政協助,持續精進我國綠能投資環境,創造綠電,增加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
大樹光電案效應延燒 藍委要求經濟部補做政策環評建退場機制
高雄大樹區剷平山坡地蓋光電場,現場山頭光禿畫面震驚國人,藍委柯志恩今天指出,當前光電開發亂象頻傳,經濟部只顧光電衝量、卻罔顧國土生態環境,她與環保團體代表,要求經濟部強化申設光電場的源頭把關機制,大樹光電案應依法補做能源政策環評,同時嚴懲惡劣的不法業者,針對違規頻繁與情節重大者予以撤銷許可、建立退場機制,杜絕扛著綠能大旗,危害國土環境的不當開發。柯志恩表示,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誇張大膽的挖山違法開發行徑,在地方與社會引發強烈不滿。但該案屢次檢舉開罰無效,顯示業者有恃無恐,若非社會輿論壓力,高雄市政府恐未必能順利撤銷二期水保許可。柯志恩說,此舉顯示經濟部能源署對核發籌設許可的光電案場毫無監督作為,但究竟是有監督機制沒落實?還是根本沒有監督機制?他說,大樹光電案的一期許可仍維持有效,但一期水保其實也已經違規遭裁罰7次,民眾擔心的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仍在,而中央、地方對如此重大違法的廠商,卻只要求限期改善,她問要「限期」多久?在「未改善」完成前,是否形同護航業者營利,萬一土石造成居民傷害,官員要不要承諾負責?她表示,大樹案只是台灣光電開發亂象之一,環保團體長期要求光電案要有明確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但經濟部卻擺爛不作為。她堅持,經濟部和能源署一定要針對不當開發案明確訂出退場機制,並要求落實查核,也應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嚴格把關,退回選址不當的開發案。此外,她也表態支持,應該有光電政策環評,否則在光電目標逐年提高的情況下,台灣國土遭光電侵蝕破壞的案例將層出不窮。苗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祺忠說明,在2020年7月農地變更光電小兩甲關門時,許多環團都建議要有比較明確的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避免太陽光電案場爭議不斷發生,影響台灣綠能發展,但包含行政院、經濟部和能源署並未採納建議,以至於後來的漁電共生不養漁,農地變更光電大砍樹的爭議不斷發生。他進一步表示,三個月前,在場的NGO團體透過立法委員洪孟楷辦公室,再次要求能源署明確制定監督查核、處罰及退場機制,但三個月後的回文,能源署一如既往的以再研議以拖待變,農業部承受壓力,只能雙手一攤說目前制度沒問題或者是「無能為力」,他因此主張光電案的監督、查核、處罰、退場等四個機制的「法制化」,已經刻不容緩,難道能源署還想再拖?拖到2050年?還是中華民國滅亡,甚或台灣全都沉到水裡面再說?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今年六月中旬參加經濟部舉辦的「能源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社會溝通會議,經濟部能源署提出未來光電裝置容量目標至2035年要達35GW。陳椒華強調,原訂2026年太陽光電20GW尚未達標,現在就已產生這麼多問題,經濟部應先檢討當前光電推動機制,採納環團及民眾提出的意見,修訂法規避免重蹈覆轍,而非急著再增設15GW目標,否則怎能讓人不擔憂國土被光電板吞噬的大災難。她主張,要避免大樹光電影響當地水土保持、衝擊當地民眾權益,經濟部的光電政策目標應先進行「能源政策環評」,檢討適宜的區位和土地使用面積,再訂下目標穩健執行。陳椒華還說,除了政策環評外,未來增設光電,很多會往山坡地發展,因此農業部應儘速修法,將水土保持計畫公開並接受監督,而經濟部、環境部及農業部針對填築基地所使用的廢棄物或焚化爐底渣,更應訂定嚴謹的查核機制及強化法規修訂,並應避免於生態敏感區開發。台灣生態學會理事王豫煌表示,開發太陽能光電做為綠色永續能源的基本前提是維護自然生態的運作,減少人為碳排放,增加自然碳匯。然而,目前光電開發案場多申請變更山坡地保育區及農業使用的土地,並不符合土地利用管理與綠能開發的基本原則,忽視化整為零的坡地、農地開發對整體環境的衝擊。由於林地、農地開發光電場,對水土保持、微氣候、水文循環(土壤滲透、蒸發散、地下水補注等)、自然碳匯與環境生態會產生許多負面的效應,且對位在場址下坡及下游周邊的社區居民會帶來更高的災害風險。王豫煌強調,如果政府真的有心發展真正的綠色永續能源,應必須建立嚴格的光電開發審查機制,場址須迴避山坡地保育區及農牧漁業用地,鼓勵光電業者利用工業區、停車場、閒置公共空間或屋頂等已開發區域設置光電場,才不會讓基地所在的下坡居民總擔心災害的發生。
南部綠能開發涉弊案延燒! 前台南議長郭信良30萬交保
南部綠能開發疑涉弊案持續擴大,高雄橋頭地檢署昨(22)日清晨指揮警調兵分多路,搜索台南、高雄多處據點,並約談前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民進黨籍市議員李偉智、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等10餘人。經漏夜偵訊,郭信良及鍾嘉村分別以30萬元、20萬元交保。據了解,郭信良被懷疑在2021年擔任議長期間,以職權介入台南市安南區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遭控向建商收賄1300萬元,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台南地院一審判他13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650萬元。而檢方指出,這次調查的核心為台南將軍區一處大型光電場開發案,被視作南台灣近年來規模最大的綠能開發計畫之一。檢方初步掌握,三地集團與相關業者可能透過不正當手段,爭取行政審查上的便利與土地開發利益,而郭信良、李偉智等人涉嫌為相關廠商「護航」,不排除涉及不法金流往來。檢方22日指揮調查局與警方,動員大批人力前往郭信良住處、台南市議會、台南市政府、鍾嘉村住處、公司等地搜索,查大量帳冊等資料,並傳喚郭信良、李偉智還有台南市政府前經發局能源科長陳正德等10餘人。經過長時間偵訊,郭信良及鍾嘉村在今(23)日凌晨移送橋頭地檢署複訊,直到今晨4時許才陸續結束偵訊。鍾嘉村訊後以20萬元交保,並在在律師陪同下離開,面對媒體提問,僅回應「謝謝大家,辛苦了,今天全程配合調查」;郭信良則以30萬元交保。
才被判13年!前台南議長郭信良又涉綠能弊案 多名市議員官員遭約談
南部地區綠能開發弊案持續擴大,高雄地檢署22日清晨指揮警調兵分多路,在台南市、高雄市多處展開搜索行動,前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及多名台南市議員、地方官員及企業負責人均被帶回偵訊,檢調初步鎖定貪汙、圖利等罪嫌,全案仍在積極偵辦,預計今夜將移送地檢署複訊。據了解,本案起於檢調追查綠能開發過程中的不法金流與土地交易,郭信良涉嫌協助某大型集團護航台南七股光電場開發案,該集團由商業界重量級人士鍾嘉村主導,版圖橫跨土地開發、房地產、運輸、觀光遊艇、飯店、食品、餐飲及能源產業,旗下擁有多家上市櫃公司,影響力遍及全台。橋頭地檢署指揮高雄檢警調人員,在台南市、三地集團董事長鍾嘉村住處同步搜索,並約談郭信良、台南市議員李偉智,以及台南市政府承辦光電案的多位公務員,案情迅速升溫,對南部政商圈造成震撼。郭信良曾涉台南市地重劃案,遭控向建商收賄勒索1300萬元,南檢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依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並宣告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650萬元。此次再度捲入綠能開發疑雲,不僅讓郭信良的政治生涯再蒙陰影,也讓台南政壇風聲鶴唳。此案更因值2026年地方大選前夕,格外敏感,恐牽動選情發展。郭信良曾任省轄市台南市議會第14至16屆議員,並於升格為直轄市後擔任第1至第4屆市議員。2018年,郭因未獲民進黨提名參選議長,宣佈退黨,改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最終獲國民黨與無黨聯盟支持當選議長,2022年則敗給民進黨提名的邱莉莉,結束議長任期。外界普遍將其歸於民進黨內部的立委陳亭妃系統。檢調目前持續追查案件資金流向與政策決策過程,預料將有更多政商關係網浮出檯面。
避陳抗不斷…雲林開第一槍 擬暫緩核發綠電同意函
雲林為太陽光電發電量前3大縣市,但地面型太陽能發電場多設在農牧用地上,嚴重破壞生態及農業發展,一再引發民眾抗爭,近年更連爆6起弊案,導致多位議長、鄉長官司纏身。雲林縣政府7月底發文經濟部能源署,要求中央總量管制、統一審查作業規範,並建議業者申請前須先取得地方同意設場連署書,如此才能平爭止紛。雲林縣府「地方槓上中央」,擬使出霹靂手段暫緩核發同意函。國土計畫法與綠電開發 衝突目前雲林縣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為2.14GW、發電量27.28億度,為全台前3名;但縣內常有民眾陳抗電場案,因此縣府7月31日行文能源署,建議針對再生能源發電設施建置,能源署應對各縣市採取總量管制作為,並擬訂主管機關同意函審查作業規範,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因能源署尚未回覆,縣府目前仍依相關規定受理申請。張麗善昨說,《國土計畫法》與綠電開發可能會有衝突,現行能源政策又要釋出農地、易淹水地區種電;加上先前發生很多綠電開發的司法案,已造成縣府各局處困擾,大家都不曉得到底該怎麼辦才好?據統計,雲林縣最近連爆6件光電、風電弊案,包括沈宗隆、黃凱2位議長與議員王又民,以及台西、口湖、麥寮及二崙鄉等前任或現任鄉長、1位鄉代會主席遭判刑、起訴或收押禁見中,還有縣府官員涉案交保。張麗善強硬表態 須為農民發聲張麗善說,雲林縣府針對綠能開發訂定「三不三要」原則,但最近綠電司法案件,讓大家覺得若按照法令通過,可能會被懷疑拿到好處;若因民意反對而不核發,又會被說成藉勢藉端、故意刁難,使公務人員左右為難,導致無法順利執行公務。張麗善說,綠能業者只要依法申請,縣府審核地目使用沒問題後,就核發同意函,但經常是縣府已發給業者同意函,能源署的開發許可也給了,卻因民眾反對,就卡住了。建議中央規範業者須先取得並附上地方民眾的同意設場連署書,才能連同電場籌設計畫書交給縣府,再由縣府轉交給能源署,如此便可減少地方紛爭,這都要中央加以明訂相關規定。她指出,建置綠能發電設施影響周遭居民生活、環境生態,應加強在地回饋、敦親睦鄰機制法制化,並針對不同設施,例如光電板、升壓站、變電所、儲能及風機等,擬訂具有法律位階效力的標準審查流程與相關規定。張麗善強調,縣府絕無意「地方槓上中央」,主因在雲林是農業大縣,綠能開發若危害農民權益,身為縣長,一定要為農民發聲。雲縣府建設處也說,近年地面型太陽能發電場大量設在農牧用地,一再影響居民、環境生態及農業發展,加上發電業建置升壓站及儲能系統無須環評程序,導致申請案屢遭陳抗。郭智輝要能源署 前往雲林溝通經濟部長郭智輝昨陪行政院長卓榮泰在台南七股視察漁電共生光電場,對此回應說,發展綠能是政府目前主要推動的工作,產業非常需要綠能發電,希望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一起努力為產業服務;在推動過程若彼此有不一樣的地方,也希望能夠溝通,他將責成能源署拜訪雲林縣政府,趕快解決問題。郭智輝認為,多溝通是好事,產業要發展,綠電一定要大力發展,經濟部會要求能源署與地方政府多溝通,大家共同努力為產業服務。
綠能蟑螂已起訴66人 民眾黨籲光電設排黑條款
民眾黨立法委員陳琬惠、張其祿今(24)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學甲槍擊案、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前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案爆發,揭露綠能產業暗藏黃與黑;如今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確定跳票,經濟部將其原因推給疫情,其實黑金介入、龐大的利益輸送結構與法規不完善才是主因,要求政府加速完善法制、打擊黑金介入,方能落實淨零排放的目標。陳琬惠說,台灣綠能蟑螂橫行,根據高檢署統計,截至2022年,針對綠能行賄總計偵辦60案、羈押18人、起訴66人,國營企業輔助政府推動光電立意良善,無奈官股代表私相授受、形成臭不可聞的光電權貴集團。陳琬惠指出,經濟部近日號稱與法務部合作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可是綠能蟑螂索賄手法不斷進化,主管機關必須訂定明確規則,設置排黑條款。她要求經濟部能源局說清楚,曾行賄的業者未來還能否參與綠能開發案?張其祿說,目前政府推行光電太陽能、風力發電等用地、圈地,本身就是特許經營事業,不但補助建設,還可將電以高額價格回賣台電公司,創造出經濟租的「超額利潤」。而為了拿到特許權,國營事業、地方政府、公股事業爭相競逐、彼此拉關係、互相營利,更引入地方業者、政治人物、利益團體乃至黑勢力等金權結構,導致弊端、賄賂及暴力威脅事件叢生,這在學理上就是一種「尋租(rent-seeking)」的概念,導致「綠能家園」儼然淪為「黑金家園」。張其祿指出,今年1月台電購入一度風電要花7.14元、購入一度光電要花4.87元,遠高於平均發購電成本,而挹注大量稅金,用公帑救台電,顯示執政黨不務實的能源轉型已付出多種高昂社會代價。他批評,蔡政府缺少緩衝、漸進、務實及過度民粹的「大綠能」政策,未來恐有「大綠能後的大缺電」之隱憂。陳琬惠表示,在氣候變遷與能源危機雙重壓力下,再生能源成為世界關鍵詞。台灣位於環太平洋火山帶,好發地震卻也蘊含豐富地熱資源,可是國內地熱能開發技術與同為火環帶國家的日本、紐西蘭相比明顯落後,再生能源多元化是台灣能源轉型的重要途徑,地熱只是其中一項,民眾黨團去年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政府應該積極處理,才能讓台灣綠能穩健發展。
綠能開發屢傳弊案!經濟部挨批放水 假綠能之名行分贓之實
核二廠2號機14日期滿除役,外界擔心影響供電,甚至未來水電費恐雙漲。行政院長陳建仁昨掛保證稱經濟部、台電已有很好安排,供電無虞請民眾放心;經濟部長王美花也強調,再生能源越來越多,不會有缺電問題。不過,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炮轟,綠能開發屢傳弊案,經濟部放水是「假綠能之名行分贓之實」。面對各界缺電疑慮,王美花昨重申,包括新增機組,還有越來越多再生能源,一起來搭配,所以不會有缺電問題;電價部分則由審議委員會審議,而照顧民生、穩定物價也是非常重要政策,如何讓台電穩健經營,將由審議委員會決定。不過,時力立院黨團昨批評台灣綠能開發弊案叢生,副總召陳椒華炮轟,近年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但卻出現許多不肖人士涉入索賄行賄的弊案,儼然成為政府能源轉型的最大絆腳石,且這些索賄所得還變成影響地方政治的黑金,形成惡性循環。她說,台南市議長賄選案就是顯而易見的例證,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在台南大肆分配光電案場的開發利益,而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更涉入收賄;近期又爆出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及多名議員疑接受風力發電商行賄2600多萬元弊案。時力幹事長王婉諭呼籲,作為一個法治國家,經濟部應負起完全責任,說清楚離岸風電開發的法規亂象,為何一再放水,假綠能之名,行黑金分贓之實,嚴重破壞我國能源轉型進程。黨團總召邱顯智更要求能源局,須說清楚曾行賄業者未來是否還可以參與綠能開發,並制定一套明確的遊戲規則,排除不肖廠商,否則綠能發展恐會繼續劣幣驅逐良幣,淪為貪腐溫床。此外,核二廠2號機今起進入除役期,但原能會尚未收到台電所提除役許可文件。對此,台電表示,除役計畫2020年10月就被原能會通過,因該會要求提出一些當初送環評的相關補正資料,目前還在彙整中,整理好就會送件,如果通過,原能會核發許可下來,就可進行除役先期作業。
首座全本土開發海上風場!台電離岸風電二期今開工 2025完工年發10億度電
台電第2座離岸風電場今(3)日正式開工動土。繼去年首座海上電場離岸風電一期加入發電行列,及全國第一座離岸風電併網基地彰一開閉所去年底正式啟用後,台電接續建置裝置容量接近一期3倍大的離岸二期,為台電綠能開發再邁進的重要里程碑。台電表示,離岸風電發展見證台灣綠能發展從陸地走向海洋,離岸二期聯手全本土黃金團隊,將隨今日陸上電氣室動土正式邁入施工階段,預計2024年開啟海上工程,2025年發電商轉,屆時可年供10億度綠電,等同近24萬家戶年用電量,同時年減碳排約50萬噸。台電今舉辦離岸二期開工動土典禮,現場由台電副總經理徐造華與承攬商富崴能源母公司正崴集團董事長郭台強、富崴能源董事長胡惠森等各界貴賓,共同見證台電離岸二期工程正式開工,圖右至左為台電再生能源處處長蔡英聖、台電副總徐造華、正崴集團董事長郭台強、富崴能源董事長胡惠森。(圖/台電提供)。台電今日在位於彰化鹿港的彰一開閉所西南側舉辦「離岸風電二期計畫陸上電氣室開工動土典禮」,現場由台電副總經理徐造華與承攬商富崴能源母公司正崴集團董事長郭台強、富崴能源董事長胡惠森及彰化區漁會理事長林明壽等各界貴賓,共同見證台電離岸二期工程正式開工。台電今日於彰化舉辦「離岸風電二期計畫陸上電氣室開工動土典禮」,象徵全國首座全本土團隊開發的海上風場正式邁入施工階段。(圖/台電提供)。台電副總徐造華表示,離岸二期計畫自2020年6月啟動,台電聯手全本土開發團隊努力克服新冠疫情、極端氣候等各種挑戰,順利完成前期海域鑽探調查、風場設計等工作,9月正式取得施工許可,期待今日開工後一切順利,努力達成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和本土風電產業升級等多重使命與期待。正崴集團董事長郭台強致詞表示,榮幸能與台電攜手合作,今日動土宣告首座全本土團隊開發的離岸風場,正式進入實質施工階段,期待完工後提供豐沛綠電。台電說明,台電1965年於澎湖設立全國第一座風力發電機,開啟我國風力發電史,至今自建168部陸域風機,累計發出達百億度電,因應臺灣海峽先天風場條件,台電推動「海風借電」計畫,2016年建海氣象觀測塔蒐集設置離岸風機所需參考數據,接續於彰化芳苑外海開啟離岸一期計畫,21部風機於2021年8月加入發電行列,而離岸二期自2020年6月正式啟動,台電投入628.88億元,由富崴能源承攬統包工程與5年運轉維護,將設置31部9.5MW風機、裝置容量達294.5MW,今日動土的陸上電氣室由國內星能公司負責,為海上風場與併網基地彰一開閉所之間的重要中繼點,預計2024年完工。台電指出,目前正同步進行水下基樁製造,同樣由本土團隊世紀鋼鐵及世紀風電公司協助,明年起將陸續投入海上變電站、海陸纜製造、風機製造和預組裝,預計2024年開啟海上工程,2025年9月併聯發電商轉。(圖/台電提供)。(圖/台電提供)。(台電廣告)
非法佔用國土成綠能開發障礙 光電業籲國產署聯手調查局排除
太陽能光電業者日前集體向立法院陳情,指稱國產署「國有土地漁電共生複合使用」政策配套未完善,讓業者自行面對非法佔有戶的勒索補償,國產署對此昨日發布新聞稿回應,均依財政部訂定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規定辦理;對此,光電業者今(3)日再發聲明呼籲,國財署應積極配合法務部調查局針對土地管理範圍進行現勘調查,避免國家綠能政策嚴重受挫。針對光電業者與漁民之間的爭議,國產署強調,未來將制定相關規範,並制訂承租人同意書,確保國有土地維持養殖使用;承租人承諾依約作養殖使用,如有違約使用將切實改正,並同意國產署各分署告知光電業者協處改正,租地日後如有過戶他人換約時,應於申請換約前告知受讓人瞭解,並承受全部承諾事項,如未明確告知致生紛爭由承租人自行負責處理。 此外,針對光電業者不滿必須獨自面對非法佔有戶,國產署保證均依財政部訂定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規定辦理,除向占用人追收占用使用補償金,視個案情節以違建查報、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等移請主管機關查處,或循民、刑事法規移送法辦。 國產署表示,中、南區分署將就漁電共生專區內有養殖地租約地區辦理下鄉說明會,目前規劃於高雄市、嘉義縣及雲林縣辦理5場,將持續搜集光電業者、養殖戶意見,精進複合使用機制內容,期望中央政府光電發展政策及既有承租漁民權益得以兼顧。 光電業者表示,肯定國產署願意就漁電共生專區內有養殖地租約的地區辦理下鄉說明會,然而在執行上確有諸多問題,嚴重阻礙太陽光電開發建置意願。一光電開發商舉例,綠能產業涉及龐大利益,容易遭不法人士覬覦,衍生貪瀆犯罪,例如彰化縣大城鄉長和鄉民代表會主席向光電廠索賄案,此為地方行政首長、民意代表與黑道三方勾結勒索的著名案例。該光電開發商透露,他們在地方上不僅要應付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連不肖漁民也想分杯羹,包括合法與非法的漁民勒索皆有案可循。他指出,彰化大城鄉外海一帶,長期被外地人士非法占用國有地進行養殖,非法占有戶向業者開價每公頃300萬元「補償金」,合法者則喊價高達420萬元,倘若以總計50公頃魚塭計算,約需花費1.5億、2億元進行「補償」。光電開發商抱怨,不僅是彰化大城鄉有這些情形,其他如彰化芳苑、雲林麥寮一帶都有非法轉租與非法占用,漁民合法租賃國有土地每公頃才付國產署1萬元,卻有不肖人士反過頭貪心地向光電業者要幾百萬元,完全不合理,甚至還有人當起二房東,非法轉租給其他人做魚塭使用。光電業者集體呼籲,國產署應積極配合調查局進行土地管理和現勘調查,幫助國家排除阻礙綠能發展的障礙,才能真正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並與漁業署、光電開發商積極討論合理補償範圍,善盡國家土地管理者責任。
萬家香轉投資太陽能電廠再下一城 強強合組「恆利綠能」首樁指標屏東內埔
由知名食品企業萬家香轉投資的恆利能源,今天宣布已與遠雄人壽、日系台灣歐洛斯電力(Eurus Energy Taiwan)共同成立「恆利綠能」,並完成簽約。恆利能源董事長吳如森表示,綠能產業是國際能源供應的發展主流,恆利綠能的成立,不僅是我們和遠雄人壽、日商Eurus三方事業合作的夥伴關係,更是時代與使命的結合,我們所發出的每一度電,那些電雖然看不見,但當它累積起來時,卻成為最珍貴的資產,為這個世界的永續生存,做出了一些小小的貢獻。恆利綠能的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億元,將先由太陽能發電市場切入,從案場開發、系統建置、後續維運、發電、售電全方面營運,而第一階段以100 MW為目標,首樁指標案位於屏東縣內埔鄉的太陽能電廠已經完成併網。吳如森進一步指出,為減緩氣候變遷,降低碳排放對全人類帶來的危害,綠電的購買與建置將愈顯見重要,亦是不可擋的國際潮流,需要政府、企業與全民的共識且持續投入關注。憑藉恆利能源擁有的綠能開發投資管理專業經驗、日商Eurus的國際再生能源大型案場開發實績,以及遠雄人壽的資金管理專業,充分利用三方的資源與優勢,共同投入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不僅響應政府推動的綠能轉型政策,同時更實現追求企業永續成長與友善環境的社會責任。恆利綠能大股東之一的恆利能源,來自知名食品企業萬家香。圖為其於屏東縣內埔鄉的太陽能電廠。(圖/恆利綠能提供)恆利綠能的三大股東各有來頭。恆利能源董事長吳如森,於2019年成功主導國內老字號醬油廠萬家香與美商消費電子品牌大廠簽署再生能源購買,並完成再生能源憑證(RECs)交易的重要推手,此舉在台灣具有重要指標性意義,而由其領導的經營團隊在國內太陽能領域的整體開發、建造、營運與維護有相當豐富的經驗與實力,居業界領導地位。源於日本的台灣歐洛斯電力,母公司株式會社歐洛斯能源控股(Eurus Energy Holdings Corp)為日本最大的陸域風力發電投資開發商,其投資者為豐田通商株式會社與東京電力,都是再生能源行業的佼佼者。該集團目前在全球13 個國家進行陸域風力及太陽能投資開發,包括美日韓澳、英國、西班牙、義大利及智利等,並於2018年來台成立子公司,而預計年底前併網營運的屏東內埔場,將是歐洛斯電力在台灣落地生根的第一個代表作,對外商來台投資綠電亦具有指標性意義。遠雄人壽則是國內有28年歷史的保險公司,近年積極投入環境永續及責任投資行列,嚮應政府2025年能源轉型政策,持續以資金支持國內綠能產業發展,善䀆企業公民社會責任。繼投資恆利綠能,未來不排除投注更多資源在再生能源領域。經濟部已設定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達20%的能源發展目標,其中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預計達20GW,積極推動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扶植綠能產業發展。同時也有愈來愈多的企業承諾並加入RE100等國際氣候行動倡議的行列,為減碳帶來實質貢獻,未來恆利綠能也將加速佈局與建設,以滿足綠電客戶的市場需求。
大城人不滿環團阻綠能開發 百名自救會縣府抗議
彰化縣大城鄉因近來有外商願意投資綠能產業,但遭環團阻擋,反對在大城破壞環境,當地居民成立自救會2日前往縣府抗議希望縣長王美惠能夠力挺綠能建設讓大城能夠反轉,使青壯年人口返鄉就業。自救會指出,我們是大城鄉在地的鄉親,我們的祖先在這塊土地落地生根,開枝散葉,就是希望我們的子孫能在大城安身立命,擁有美好的發展和未來。無奈的是,大城的建設發展從來不受政府的青睞,台灣幾十年的經濟奇蹟,始終沒發生在大城;好不容易盼來廠商願意在大城投資建設,就會出現外地人士高舉環保大旗,趕走能讓大城經濟起死回生的機會,趕走大城的未來。自救會表示,現在的大城,留下來的多是老弱婦孺,年輕子弟被迫到外地謀生。最近好不容易有外商願意支持政府綠能計畫,在大城投資太陽光電建設,卻發現過去成功阻擋大城發展契機後就離去的環保人士又回來了,同樣以環保之名再度反對廠商在大城的建設。過去環保團體反重污染的國光石化可以理解,但這次連零污染的太陽光電都反對,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對於外地人士再度干預大城的發展,大城鄉經濟自救會發布五點聲明:一、大城人的未來由大城人自己決定。二、不歡迎平時不關心大城人生計的外地人士介入大城建設。三、支持符合政府法規的太陽能業者來大城投資設廠,帶動地方發展。四、請光電投資商落實承諾,降低對環境及居民的衝擊,做好各項回饋承諾。五、請政府部門落實監督機制,確保投資商正常正當營運與地方共存共榮。自救會呼籲,當外人夾其豐沛的媒體資源和社會運動經驗,要再次斬斷大城人一次翻轉的機會,彰化縣政府應該挺身而出捍衛大城的未來,錯過這次機會,大城將永無翻身的可能。
太陽光電設彰化大城濕地 居民樂迎、環團反對「恐將引爆法律戰」
外商進駐彰化大城鄉開發太陽光電,引發環保團體到立院抗議,當地村民也到場發聲,懇求政府多聽聽在地居民的建議。引爆支持光電村民站出來與環保團體對峙的關鍵,就是主張大城鄉並非納入政府劃入的重要濕地範圍,環團則是呼籲政府應儘速公告為國家濕地。隸屬於新加坡外商美歐亞的海精新能源、鑫政及永堯等光電業者,將要在當初國光石化預定地,開發太陽光電。目前鑫政已拿到國產署開發同意函,海精則獲得經濟部的籌設許可進入海審會,其中的海精新能源則是計畫在彰化縣大城鄉開發太陽光電,陸續在當地舉辦說明會等。環保團體則是呼籲「別來破壞台灣國寶濕地」。出席27日於立院召開記者會的代表指出,開發太陽光電發電廠的場地,是屬於濁水溪口國寶級濕地,當年免於國光石化來此設廠,但這十年來,海岸濕地還未被政府劃設為「國家級重要濕地」,感到遺憾與失望,並強調「未反對綠能,而是要選址正確」,應在既存屋頂、道路、公園、堤防、公設或水泥建物等,而不應將海岸潮間帶、農地、林地都列為可開發處。彰化大城鄉民出示內政部108年函文指出,目前彰化列入重要濕地範圍內,有伸港鄉、和美鎮,並無大城鄉。(圖/讀者提供)從彰化北上到立院發聲支持綠能開發的鄉民則說,當年他們也是反對國光石化,阻擋重汙染工業,但如今政府既要推動綠能太陽光電,支持的鄉民就要站出來表達在地人立場。大城鄉鄉民王國中就提示內政部公文,內政部在民國108年5月15日函文公布的彰化縣「重要濕地」範圍,在伸港鄉、和美鎮,並未將大城鄉納入。他還進一步質疑,「為何環團一直說這裡的濕地是國家等級?政府根本就沒有說是,也未公告過!」民眾蔡一則說從「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可以看到,彰化大城鄉就不是在重要濕地範圍。如今開發商依循著政府推動綠能政策進駐地方,陸續取得同意函、開發許可,面對地方支持居民與環保團體反對聲浪,公部門的政策若要轉彎,是否會面對可能的國家賠償等法律訴訟,將對公部門是一大挑戰。
彰化綠能商拉近鄉親情誼 中秋聯歡送電動機車、捐20萬
新加坡商美歐亞公司配合中央的綠能政策,去年6月進駐台灣,除了在屏東和台南等地開發太陽能光電系統,在彰化縣的芳苑鄉、大城鄉內也有幾處開發項目,預計在台投資建置陸域地面型太陽光電場,總計發電容量達600MW,其中大城鄉光電場容量也有100MW。美歐亞綠能開發總監李昭良表示,基於回饋地方,拉近與地方鄉親互動、交流情誼,邀請陳雷、秀蘭瑪雅兩位台語歌王歌后與黃文星、謝金晶等眾多歌手,在彰化縣大城鄉東西港永鎮宮舉辦「愛藝賞中秋 幸福樂鄰里」聯歡晚會,並捐贈新台幣20萬元予彰化縣政府,支持發展綠能產業。彰化縣副縣長洪榮章、縣議員謝彥慧和蔡家豪等民意代表也到場致意,提前預祝鄉親佳節愉快,蔡家豪更自掏腰包,現場加碼抽出2個紅包,讓抽中的民眾笑得合不攏嘴,直呼超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