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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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冒名7年「盜用者比本人還紅」! 她控訴:對方冒名戀愛還害人離婚
大陸雲南一名任姓女士近日公開指控,自己多年在抖音、微信發布的照片與影片,被安徽黃山女子李某玲長期搬運盜用,假冒身份經營帳號,不僅與他人發展網戀,甚至粉絲數還超過任女士本人。今年8月,任女士才透過網友舉報驚覺遭冒名。任女士與李某玲的微信對話紀錄,李某玲承認盜用照片並簽下保證書。(圖/受訪者提供)根據《紅星新聞》報導,任女士透露,8月21日曾找到李某玲對質,並要求簽署保證書道歉。李某玲在保證書中承認,自2018年至2025年8月,未經授權使用任女士姓名、肖像、生活經歷等信息,虛構身份與他人交往,造成任女士名譽與精神重大損害。她並承諾永久停止侵權、刪除所有資料,永不再犯。然而,任女士後來發現,李某玲仍利用其照片註冊新微信帳號,持續冒名。任女士與李某玲的微信對話紀錄,李某玲承認盜用照片並簽下保證書。(圖/受訪者提供)李某玲事後受訪承認冒名,但辯稱「一開始只是覺得好玩」,並否認曾以此詐騙或插足婚姻,強調相關指控屬造謠,自己已報警。她同時表示,保證書是在「被逼迫」情況下寫的,律師也認為該文件無效。李某玲搬運任女士照片冒充身份,在抖音建立帳號並吸引大量粉絲。(圖/受訪者提供)任女士則表示,李某玲未依約公開道歉,甚至在微信發布保證書前先刪除好友,使許多協助取證的網友看不到道歉內容。她強調,對方仍保留大量自己的生活照片,並繼續冒名行為。法律專家指出,李某玲的行為屬於民事侵權,侵犯任女士的肖像權與個人信息權,但因未涉及詐騙,尚不構成刑事犯罪。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良善提醒,遭遇冒名時應立即蒐集證據並向平台舉報、報警備案,必要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與消除影響。北京律師胡磊補充,若因冒名造成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害,當事人可依《民法典》相關規定追究侵權責任。目前,任女士仍堅持要求李某玲公開道歉,並徹底刪除所有盜用帳號與照片。李某玲搬運任女士照片冒充身份,在抖音建立帳號並吸引大量粉絲。(圖/受訪者提供)
被陸媒爆料遭法院下行為禁令! 張蘭罕發聲反擊了
女星大S(徐熙媛)2月2日病逝日本,享年48歲,本月15日她的骨灰在媽媽黃春梅、老公具俊曄、妹妹小S(徐熙娣)、妹夫許雅鈞、姪女許老三的陪伴下,安葬於金寶山玫瑰園。近日陸媒曝光北京法院裁定書,揭露大S生前曾對汪小菲、張蘭提出行為保全申請(行為禁制令)。對此,張蘭回應了。《鳳凰周刊》報導,大S於2023年以侵犯名譽權、隱私權起訴了前夫汪小菲,以網路侵權責任糾紛起訴了汪小菲的母親張蘭,在北京網路法院立案審理;大S分別對汪小菲、張蘭向法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行為禁制令),2024年8月,北京網路法院做出民事裁定,要求自裁定生效之日起,張蘭、汪小菲「不得在網路平台上以文字、圖片、音訊、視訊等形式發布涉及徐熙媛的交往經歷、婚姻關係、離婚事宜、健康狀況、消費記錄的事宜的相關內容,直至本案裁判文書生效時止」。對此,張蘭在微博發文表示,「大家看到鳳凰周刊的誤導性新聞了吧?顯然有人違規將法院禁止公布的臨時性文件給了新聞媒體,那就是有人把法院禁令視為兒戲了,希望北京市互聯網法院發布調查令,徹查到底是誰違規炒作洩漏未有生效判決前的臨時性禁令。」張蘭認為,這可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法院應該對違規一方裁定處罰,再次聲明,臨時性禁令是一個預防性的裁定,而非確認事實上真的存在誹謗侮辱言論,家庭成員之間的各執一詞,不構成侮辱誹謗。張蘭說,「如果按照你們這樣故意引導輿論的行文,換個角度來說,我們可不可以說張蘭和汪小菲,因為XXX死亡,沒有等來兩個民事訴訟的公正判決!刑事,已經有一審結果,已經說明問題,請問北京市三中院和北京市互聯網法院,面對這樣的誹謗性輿論,張蘭如果公布刑事判決結果,算違反禁令嗎?」
全台掀「改名之亂」 數發部本周督促Google處理
近來Google地圖掀起「改名之亂」,全國各地多所學校遭到惡意改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強烈要求Google善盡企業公共責任,應立即更新正確資訊,同時呼籲教育部協助學校處理,真正當學校後盾。教育部回應,事件發生後,基於協助學校,教育部主動透過Google公司台灣教育部門聯繫該公司負責單位,請其儘速提出解決方案,避免各校耗時重複修正名稱。教育部也已聯繫主管機關數發部,數發部已承諾將於本周督促Google儘速處理,並避免類似情事在未來繼續發生。全教總表示,這次的「改名之亂」,學校為了維護校譽只能先求自保,除了發出聲明報警備案外,另一方面學校資訊人員連夜加班向Google提出修正程序,至今仍有多間學校未改回,在模仿效應下,改名之亂有越演越烈之勢,已造成各級學校困擾。全教總還嚴正敬告Google公司,面對這些惡意更名的網路侵權行為,Google身為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在被害校方提出抗議時,已有相當理由足認屬侵害名譽之行為,平台業也有不作為侵權責任。全教總呼籲Google除應盡速處理本次風波外,也應立即建立避免這類惡改資料的機制,並建議教育部協助受害學校向侵權行為提起團體訴訟,儘快平息風波,讓學校回歸正常校務運作。
奔名店嗑焦黑全羊!他噴2萬元怒轟「超不推薦」 店家喊冤:各有各的風味
大陸江蘇一名韓姓男子於8月到當地一家「烤全羊」名店用餐,怎料店家端出一隻烤焦的全羊,肉質又柴又硬且一頓餐錢要價45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萬元),讓他氣到在網路上發布影片抱怨,但卻遭到店家控告聲譽受損,向他求償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萬元)。據《極目新聞》報導,韓男8月26日慕名前往號稱「烤全羊天花板」的當地名店用餐,並邀請朋友及員工共19人一同赴約,沒曾想一上桌,老闆娘便告知「羊可能烤得老了一點,但各有各的風味。」直至一群人開始動筷子才發現,羊肉何止烤得有點老,根本就是烤到變成「羊肉乾」,且多次想和老闆娘反映,但對方竟多次找理由搪塞、迴避,讓他十分氣憤。事後,韓男將過程放上社群平台,並控訴這段糟糕的用餐體驗,「一頓飯花了4500元,除了一隻烤糊的烤全羊,我啥也沒吃到,這家烤全羊店我強烈不建議。」對此,店家也出面澄清,韓男預約晚上6點半用餐,且事先還打電話告知菜品出爐時間,直至羊肉烤好後,卻未見對方出現,一群人到晚上8點才陸續到齊,導致羊肉必須回爐加熱,肉質難免有所差異,而且用餐途中也並未見對方反映餐點上的問題。報導指出,韓男於11月初收到起訴書,店方以網路侵權為由到法院起訴,要求他刪除影片、賠禮道歉,並求償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萬元)。不過韓男卻駁斥,他當天帶員工們去溯溪,預約用餐時間原定就是晚上8點,可能是因為口音關係,導致雙方溝通有誤。
嫌婚紗照拍太爛 女子在微信朋友圈罵店家垃圾挨告
在網路上講話要小心,就算和朋友聊天也一樣。大陸法院近日調解了一起辱罵商家的案件,一名女子在一家婚紗攝影店拍了婚紗照,她在微信朋友圈嫌店家拍攝技術太爛,店家認為言論已損害其名譽告上法院要求賠償,最後女子道歉,雙方合解。綜合外媒報導,大陸杭州臨安法院近日調解了一起辱罵商家的糾紛,王姓女子在3月花了3899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097元)拍婚紗照,但她覺得店家把她拍太胖了,照片看起來有75公斤,事後與店家溝通不良,王女在網路上開嗆。王女在微信朋友圈發文說「垃圾攝影,朋友圈寶子們千萬別去拍」,她不僅對攝影師也對老闆進行人身攻擊,「老闆人超級垃圾,拍攝水平又差,服務態度更別提了!」店家認為,王女的言論已經損害了店家名譽,要求王女刪文她不肯,於事店家告上法院,法院查明王女確實有在微信朋友圈進行辱罵,對「我的朋友圈我做主」的觀點最出解釋,法官說,辱罵行為若超越事實根據,也可構成名譽侵權。王女知道了自己的錯誤,願意當庭書面道歉,婚紗攝影店家也接受道歉,同意加速完成婚紗照全部成品,放棄向王女要求賠償,最後雙方和解。法官指出,微信跟朋友圈都具有一定公開性,同樣適用網路侵權責任和侵害名譽權侵權責任的法律規定。
女子曬與外公溫馨合照 遭造謠「7旬富豪娶辣妻」她崩潰提告維權
網際網路資訊真真假假,自社群平台創立後,更有帳號為吸引流量,不斷製造「假訊息」,令不少人受害。中國大陸一名女子日前就發文表示,自己和外公拍攝的合照,竟被人造謠成「老夫少妻」,甚至穿鑿附會稱「73歲企業家豪娶29歲美女」,讓女子相當傻眼。根據「極目新聞」報導,今(21日)在個人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她在2018年12月時,因為想帶外公嘗試新事物,邀外公一起拍攝的紀念合照,沒想到她近日卻在網路上看到,其中一張她與外公穿白西裝合影的照片,竟被一個名叫「飛哥在東莞」的微博帳號擅自挪用,並且在發布時配上短文稱「73歲東莞清溪鎮企業家豪娶29歲廣西大美女,88W禮金+一套80W二房公寓+豪車一台」。女子與外公的合照遭到匿名網友惡意曲解。(圖/翻攝自網易新聞)造謠照片發布後隨即引發廣大討論,讓女子崩潰的是,事件發酵後「飛哥在東莞」隨即改名並且刪除貼文,但相關圖片、文字已經擴散,讓她不堪其擾。女子表示,自己已經聯繫律師,會堅持維護自己的權利,希望讓造謠者受到應有的懲罰。對此,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鄭晶晶律師表示,如果女子的指控屬實,「飛哥在東莞」的行為已經構成民事侵權,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名譽權,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網路侵權訴訟,要求其刪除所有侵權內容,並且向受害者道歉;誹謗罪部分,則要看其行為是否達到情節嚴重的構罪標準,相對難度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