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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修法禁「愛奇藝在台代理模式」 代理商回應了!
NCC上個月祭出「OTT」專法納管國內外業者,被認為劍指陸資OTT如愛奇藝和騰訊We TV等;但因「愛奇藝模式」是由台灣代理商代理,非專法所管轄的串流業,後續引發討論。經濟部18日以「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預告修正草案,將代理或經銷大陸OTT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制範圍,被視為將愛奇藝下架的開端。對此,愛奇藝的台灣代理業者表示,由於目前仍屬草案,因此無法做出回應。根據《自由時報》報導,NCC上月公布「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又被稱為「OTT專法」,納管國內外OTT業者;目前正在60天預告期內,若通過後,將是全世界第一部關於OTT的專法。這項法案修訂也被視為劍指陸資OTT,例如在台已有代理的愛奇藝和騰訊We TV。但NCC當時也指出,修法僅限於規範OTT業者,不包含在台代理商等。為此,經濟部也預告修法,首訂在台禁止商業行為,進一步防堵白手套漏洞。「愛奇藝模式」末日,經部修法禁陸資OTT在台白手套。(圖/愛奇藝網頁)經濟部根據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首次修訂「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將代理或經銷大陸OTT和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包括「代理或經銷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從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OTT-TV)及其中間投入服務或相關商業服務」。這也意味除代理陸資OTT外,包括其廣告、商業合作等也可能納入禁止範圍;陸資OTT代理商也成文首個依據兩岸條例不准在台從事的商業行為。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圖/愛奇藝提供)對此,愛奇藝的台灣代理業者歐銻銻娛樂接受《聯合報》訪問時表示,草案公告僅14天就進入行政院,並預計很快公告實施,因此他們無法預測正式公布時法規命令是否會有變化,目前無法回應,但沒想到政府會連商業行為也禁止。由於愛奇藝台灣站擁有龐大的會員,修正草案通過後勢必會影響到會員權利。對此,根據《ETtoday新聞雲》提到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的曾表示,無論專法最後的定案為何,歐銻銻娛樂一定會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范立達也承諾,倘若立法後完全禁止愛奇藝服務,將會針對付費會員進行退費。
【追劇扯統戰1】蘇揆拒納愛奇藝 部會踢皮球沒人敢接
愈來愈多人喜歡在網路影音串流(OTT)平台追劇,且台灣每3人就有1人使用大陸OTT龍頭「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的「愛奇藝」影音平台看影片,民進黨立委范雲日前建議政府應將愛奇藝納入OTT產業管理,行政院長蘇貞昌卻當場宣示要防止大陸影音對台統戰,還說「法不夠就該修」,被解讀意在封殺愛奇藝。范雲接受本刊訪問時,直說外界搞錯了她質詢的本意,她強調自己並非主張禁止愛奇藝落地,反而認為應將其納入正常輔導管理。范雲指出,NCC正在研擬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將規範OTT產業,卻獨漏大陸業者,而她認為應該對大陸業者與「外國業者」一視同仁,以同一標準管理,並要求保障一定比例的台灣自製節目,才能真正確保言論自由,避免重演2017年台劇《他們在畢業的前一天爆炸2》因涉及太陽花學運議題,遭陸方審查,在播出前被愛奇藝下架的事件。本刊調查,愛奇藝與「Netflix」兩家影音串流平台,同時在2015年進入台灣市場,且當時Netflix以資本額新台幣二十五萬元順利設立「台灣網飛服務有限公司」;反觀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申請在台成立子公司,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投審會)發文給文化部、NCC和陸委會徵詢意見,最終都因涉及陸資而遭駁回。OTT影音串流服務:有別於需申領執照的有線電視、廣播和衛星電視等傳統媒體,OTT(Over-the-top media service)是一種透過網路直接向觀眾提供的串流媒體服務,這項資訊傳送服務,目前在很多國家都未受規範。
【追劇扯統戰4】每年採購台劇逾10億 學者:開放凸顯台灣價值
行政院長蘇貞昌三月十日接受立委范雲質詢影音串流平台OTT產業管理辦法時,霸氣地宣稱要防止大陸影音平台「入島、入戶、入腦」,並透過修法杜絕對台統戰,言下之意就是要阻絕愛奇藝在台合法生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耀祥三月二十三日則在立院強調,他在七月任期結束前,將提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把境內、境外OTT都納入管理,更表明「一定要管」來自大陸的愛奇藝,至於「怎麼管」則有待評估。本刊調查,愛奇藝平台每日訪客數超過100萬人次,每月不重複造訪人次突破1000萬,居台灣最常被使用的影音串流平台之首,光是每年採購台劇就斥資逾新台幣10億元,排名其後的Netflix,年採購規模則超過新台幣1億元。愛奇藝每年採購台劇金額高達10億元,最近更開始自製戲劇,目前正熱播、由安心亞主演的《墜愛》就是成果之一。(圖/報系資料照)台灣自製的節目,近年來在多國電視頻道或影音串流平台露出,根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統計,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間,台劇在日本、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國電視台,分別有15部、43部和63部上映,而台劇在大陸的電視台,受限於大陸對境外內容審查的規定,2018年只有1部上映,去年上半年更是掛零。反之,台劇在大陸的影音串流平台卻逆勢竄起,單一平台上架數量以愛奇藝最多,達45部,包含電視劇、電影和綜藝等類型。現今閱聽大眾的習慣改變,即使傳統電視頻道未上架的節目、戲劇或電影,也能透過網路平台收看,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指出:「政府質疑陸資OTT業者文化滲透,採取限制落地,民眾只會被迫轉而觀看盜版,因為網路跨境的現況避無可避。」並建議「OTT立法應從輔導產業的角度出發,讓陸資進入,並要求其提出一定比例資金採購台灣節目,製造雙贏局面。」他認為,對岸不允許台灣的影視音產業落地,政府更應該開放大陸的OTT合法申請,凸顯民主的台灣價值,何況OTT平台不易防堵,除非設下網路防火牆,但如此一來,跟共產黨有什麼分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