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放人犯
」 通緝犯 黑衣人 松山分局
逮通緝犯竟要「一換一」 石門所巡佐涉縱放人犯遭搜索當場倒地命危
新北市金山警分局石門分駐所莊姓巡佐,因涉縱放蔡姓通緝犯,其辦公室和住處12日晚間遭基隆地檢署搜索,卻在完成搜索後,莊員疑似心肌梗塞而當場倒地,所幸被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檢方則將待他病情轉好再行偵辦。據了解,蔡姓男子是毒品通緝犯,2024年8月遭交通分隊警員攔查,蔡男謊報哥哥名字試圖蒙混過關,警員比對資料確認相符後放人,事後卻「越想越不對勁」,請偵查隊協助追查後發現蔡男是被基隆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蔡男則在同日晚間遭萬里分駐張姓所長攔下,交通分隊張簡代理分隊長也隨即趕抵。而蔡男被逮,其副駕坐著的卻是當時還在金山偵查隊任職的莊員,莊員下車表明身分,並稱蔡男是其線民,正在協助辦案,若缺績效,可以再交一個通緝犯「一換一」。但張員不願放人,向分局長沈明義回報,沈明義則指示通緝犯為現行犯,應立刻逮捕,不能因是線民而放人,蔡男和莊員都被帶回偵辦,訊後蔡男解送歸案,莊員則因涉放通緝犯函送基隆地檢署,並將其記過調職石門分駐所。基隆地檢署12日晚間搜索莊員辦公室、住處,釐清莊員涉案程度與是否還有涉及其他不法情事,但在檢警完成搜索後,莊員突然出現呼吸困難、冒冷汗等疑似心肌梗塞的症狀,檢察官周靖婷趕緊指揮警方將他送醫急救後脫險,將待其病況好轉後續行偵辦。
攔查通緝犯發現副駕是「警察」 提要求「一換一」遭移送法辦
新北市金山警分局員警於2024年8月在萬里攔查到一名蔡姓通緝犯,正要將其逮捕時,副駕駛的莊姓男子出示警察證件,表示蔡男是自己的線民,可以用「一換一」的方式,用其他通緝犯來交換。由於現場員警無法查核莊男說法,蔡男仍然依法逮捕,而莊男則因未向長官通報支援辦案一事,再加上通緝犯不存在線民待遇等因素,蔡男因涉嫌包庇通緝犯遭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事發當時,金山警分局接獲通報,指稱一名蔡姓通緝犯駕車逃往萬里,後續金山警分局就在萬里重要路口部屬攔截,最終成功攔下蔡男所駕駛的車輛。而當警方核實蔡男身分、準備進行逮捕之際。副駕駛的莊姓男子突然出示警察證件,表示自己是金山分局的巡佐,更表示蔡男現在是用線民身分協助偵查隊辦案。莊男甚至向現場的帶隊警官表示,如果需要通緝犯的業績,可以用「一換一」的方式,在隔日交出其他通緝犯來交換,希望現場警察可以放過蔡男。也由於現場員警對莊男說法感到疑惑,後續雖然有將現場情形上報給長官,但由於無法馬上查證莊男的說法,所以員警還是依照程序逮捕蔡男。事後,金山警分局為此展開調查,確認莊男的確是分局的巡佐,但莊男支援偵查隊辦案一事並未向長官通報。而且蔡男由於是通緝犯,應視同現行犯對待,並不存在「線民」待遇,警方認為莊男有涉嫌包庇通緝犯的嫌疑,所以將其與蔡男一併帶回偵辦。目前,莊男被依縱放人犯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同時金山警分局也提到,目前莊男已被調至石門分駐所,後續也會依規定進行相關懲處。
吸金30億僅判20萬元交保 肉商疑棄保潛逃「桃院回應了」
桃園林姓肉商涉嫌利用虛構的營業項目進行投資詐騙,在三年內吸金高達30億元,受害人數超過300人。今年9月,林姓肉商因周轉不靈突然失聯,引發受害者憤怒。後續眾人將林姓肉商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僅裁定20萬元交保。而如今傳出林姓肉商疑似棄保潛逃,再開羈押庭也無故不到。對此,桃園地院也做出回應。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投訴人A先生表示,林姓肉商以每月2.5%至3%的穩定獲利為誘餌,吸引投資者加入。為取得投資者信任,林男不僅開立本票作為抵押,還簽署借貸契約書,聲稱即使投資賠錢,投資人仍可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債務。然而,這些舉動實為其日後脫罪所設的圈套。而在7、8月間,林男開始拖欠分紅,以中秋節市場需求量大增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延後發放。9月中旬,林男突然人間蒸發,受害者在其工廠聚集了解狀況,發現受害群體包括林男的同學、同鄉、公司員工,甚至南部醫院的護理師,損失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億元不等。後續受害者成立群組發動搜尋,一週內便找到林男下落並將其送警。但林男以與受害者僅有民事債務糾紛為由否認詐欺意圖。雖然桃檢於9月28日依法聲請羈押,但桃園地方法院考量「卷證資料尚不足確認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最終裁定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後續高等法院於10月11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桃園地院於10月14日傳喚林男未果,林男疑似棄保潛逃,目前桃院正進行沒收保證金程序。而林男消失的消息曝光後,更是讓不少被害人炸鍋。整起事件爆發後,桃園地院也出面回應,表示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判斷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檢察官聲請羈押所指犯罪事實。後來本案經高院撤銷發回,也隨即依法傳拘,桃園地院認為整體程序合理,並無縱放人犯之疑。
陳啟昱聲押遭駁趁隙落跑!南院驚爆曾駁回38張搜索票 外界痛批「縱放人犯」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周五(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疑似「落跑」並未出庭,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消息曝光後,外界痛批南院「縱放陳啟昱」。對此,就有法界人士爆料,檢方今年曾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竟被南院「全數駁回」。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遭法官拘提。認無羈押之必要,讓陳啟昱逮住機會開溜,南院遭砲轟縱放人犯,針對外界質疑聲浪,南院也發布聲明澄清,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表示,今年法務部執行全國大掃毒時,南檢先後向地院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卻遭台南地院通通駁回,導致南檢無功而返顏面盡失。另外還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因長期「鬧不和」,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
毒販被警上銬偵訊 法官認「不正當方法」判無罪…基層氣炸警政署回應了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因涉嫌販賣毒咖啡包,遭警方上銬筆錄,李男因此在法庭主張當時身體自由受不當限制作出自白,否認販毒,法官則認員警無正當理由未卸下被告手銬,加上證人供詞矛盾,判李男無罪。此判決引發基層員警怒火,警政署也發聲明支持員警依法用銬,保障警員執勤安全與兼顧人犯安全。警政署表示,該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原訴字第10號判決中,有關毒品犯嫌於製作警詢筆錄因員警使用手銬而被法官認「不正當方法」,最終犯嫌無罪部分,說明過去曾發生被逮捕或自行到案者,起初雖態度配合無異狀,卻有突然脫逃、跳樓,甚而拿取員警的物品自殘或攻擊警察,因此發生員警被刺死悲劇等事件。加上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若脫逃成功,員警須負《刑法》第163條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因此員警送犯嫌至地檢署解送前的「不可輕忽懈怠」,不只是為完成任務,也是保障同仁、犯嫌安全。警政署也指,若人犯跑掉或再度發生警員執法遭攻擊傷害,警員人身安全、後續賠償等法律責任誰來負責?所以雖尊重法官個人心證,但仍呼籲法院審酌員警於警詢是否對被告、犯罪嫌疑人上銬議題時,須從實務面考慮是否確有壓制犯罪嫌疑人之自由意志而致不正詢問。
黑衣人闖派出所鬧事 監院彈劾4員警、糾正松山分局
監察院今(12)日指出,前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前中崙派出所長許書桓、前副所長顏敏森、前巡佐傅榮光4人,因中崙派出所遭黑衣人闖入鬧事及砸壞電腦事件,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並糾正松山分局,並對登載不實的部分將移送偵辦。去年4月16日凌晨徐姓男子等10名黑衣人與時任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的楊姓教官在街頭發生口角衝突,楊姓教官衝回中崙所,徐男等黑衣人陸續闖入,徐男不滿找不到楊男,涉嫌持鐵椅砸向值班台上的電腦。監委陳景峻、蔡崇義透過新聞稿指出,顏敏森當晚輪值松山分局中崙所主管,卻對於數名黑衣人闖入叫囂及毀損值勤台公務電腦螢幕一事,除了未詳實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外竟然指示在場員警「簡單處理」,意圖隱匿當晚發生的事件。而許書桓時任中崙所長,除了未指示所屬續查並依法處置外,也未呈報上級長官外,甚至與傅榮光共同將駐地監視器主機的硬碟格式化,湮滅他人刑案證據。而林志誠時任松山分局長明知監視器影像已被湮滅,卻對外以「停電」為由掩蓋事實,被質疑後說法還數變,在監察院詢問時也極力掩飾。監委表示,這4人都有懲戒必要因此提案彈劾。監察院6日召開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彈劾4人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以究其重大違失的責任。此萬,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也通過陳景峻、蔡崇義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松山分局。經監委調查後,除了將還原的監視器畫面以秒為單位擷圖分析並轉譯密錄器、比對各員警供述及各次行政報告後,將「縱放人犯」及「登載不實」新事證的涉案員警移送偵辦。監委指出,松山分局駐地1樓的中崙所遭民眾闖入叫囂,其中1人毀損電腦螢幕,但從中崙所到勤指中心皆無紀錄,可見見「通報機制失控」。而許書桓與負責保管傅榮光共同將硬碟格式化,足見「管控機制失靈」。林志誠在未查證清楚前就輕率地對外表示是民眾「不慎」碰撞致電腦螢幕掉落損壞,之後為掩蓋駐地監視影像滅失,對外以「停電」未錄及復電後「未重新設定」為由搪塞,直到台北市刑大科偵隊還原影像,證實是故意毀損及湮滅證據,更見「調查機制失能」。監委表示,經台北市政府專案小組調查後,才發現楊姓教官4月16日返回駐地前是與同分局2位警務人員非因公進入「九酒CLUB」不妥當場所,所以有「督考機制失常」的違失,建請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楊姓教官逕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委指出,經檢視比對各項事證後確認顏敏森明知徐姓男子闖入所內,故意以鐵椅砸壞電腦,竟縱放現行犯離開,這項「新事證」移送檢察官處理。蕭姓值班警員、陳姓、楊姓備勤警員,明知徐男故意毀損電腦,但是竟在書面報告說「過程中民眾不慎撞倒值勤台電腦螢幕」還在工作紀錄簿載明「無異樣」,登載不實的部分將移送偵辦。
中監受刑人趁戒護就醫脫逃 陳坤和及3管理員全遭起訴
台中監獄受刑人陳坤和今年9月17日戒護到中國附醫就醫時,假裝如廁要求管理員解開手銬,再以預藏外接天線打開腳鐐,趁機脫逃22小時後在桃園遭警方圍捕,陳男持刀攻擊警方並自殘仍遭壓制逮捕,中檢今(18日)將陳坤和依脫逃、妨害公務及竊盜等罪嫌起訴,另中監陳姓主任管理員、歐姓及蔡姓管理員則依過失縱放罪嫌起訴。中監受刑人陳男今年因案借提到台北監獄台北分監期間,藉機將掌上型電視的外接式硬式天線,夾藏在藍白拖鞋內緣,因金屬探測門及探測器偵測不出,順利私帶回中監。陳男9月16日到中國附醫戒護就醫,陳男佯稱頻尿需常上廁所,騙得管理員打開手銬,陳男趁機用私藏的硬式天線打開腳鐐離開病房,脫逃20分鐘後管理員才發現。台中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發布通緝並強力追緝,陳男持刀拒捕,經警對空鳴槍並用辣椒水壓制捕獲。檢方認定陳男涉犯攜帶兇器以強暴方式妨害公務、脫逃罪及竊盜等罪嫌;中監陳姓主任管理員、歐姓及蔡姓管理員涉犯過失縱放人犯罪嫌,提起公訴。
宜蘭警縱放人犯、竊民個資 離職後仍遭懲戒法院判降2級改敘
宜蘭縣礁溪分局游姓員警於4年前,涉嫌放走妨礙公務、傷害罪等人犯,更透過職務之便,竊取民眾個資,對民眾提出告訴,因此在案發後主動辭職,遭判緩刑3年確定,並被內政部移送懲戒,而懲戒法院判降2級改敘,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2018年某日凌晨,游男在值勤時遇到酒醉男子搭乘計程車,要求確認身份,無奈男子實在喝得爛醉無法明確說出住址,並拒絕出示證件,因此游男透過電話請求陳姓副所長協助,一查之下發現該酒醉男子為宜蘭分局的邱姓小隊長,過程邱男多次出言辱罵,導致與游男發生肢體衝突,遭現行犯名義上銬帶回,而游男也因此受傷。事後游男竟自行刪除邱男在刑事案件報告單上的妨害公務罪嫌事實,任由邱男離開,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之人。另外,2018年12月30日下午游男執勤時,遭許姓駕駛壓傷左腳,因此游男便利用勤務之便,自行查閱許姓駕駛個資,並向宜蘭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2019年4月7日凌晨,游男行經壯圍鄉壯濱路某處時,撞見李姓駕駛疑似酒駕,因此上前拉住李男,欲阻止其回屋,卻在過程中雙方扭打再一起,而游男噴出辣椒水導致李男受傷。事後游男已自我反省,並與被害人和解,因此於刑事部分,法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1年1月,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3個月,依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傷害罪判3個月,可易科罰金,各罪則皆緩刑3年,並需向公庫支付24萬元。於行政究責部分,因游男事後坦承失職,自我反省,並與部分被害人和解,而被害人也表示將不予追究,因此判降2級改敘,全案仍可上訴。
通緝犯跑了1/特勤警醫院逮人卻被溜走 警方承認瑕疵將加強訓練
台北市3月初發生人犯逃脫案!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特勤中隊獲報林姓毒品通緝犯將到台北馬偕醫院看病,特勤員警當天從清晨到中午埋伏7小時後鎖定林男,竟未在第一時間上銬控制其行動,林男趁就醫空檔逃之夭夭。鄭姓中隊長坦承同仁查捕過程有瑕疵;北市刑警大隊督察組長黃柏翔表示,未達「疏縱人犯」程度,將記劣績(最輕的行政處分)懲處,並加強逮捕訓練;不少警界人士希望深入調查以發現真相。據了解,特勤中隊今年2月底接獲情資,指林姓通緝犯3月3日會到馬偕醫院看病,因此當日出動2名員警執行便衣勤務,埋伏3樓心臟內科門診外等候,他們從清晨5點多一直等到中午12點才看見林男。知情人士透露,2員警眼見林男走出診間,立刻上前表明是警察並要求盤查身分,而林男則立刻使出「苦肉計」,自稱身體不適,還得到急診室一趟,員警在人命關天考量下,秉持「就醫優先」原則,同意林男繼續就醫。北市特勤中隊坦承查捕通緝犯過程有瑕疵,當時員警未表明身分、未盤查完畢、未上銬逮捕。(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本刊資料照、CTWANT合成)然而2名員警未在第一時間將林男上銬或使用戒具,陪同他到急診室後卻遭醫院保全阻攔,保全以防疫規定為由,告知「只能1名員警陪同」,員警試圖與保全溝通,林男見有機可趁,利用警方看管疏忽逃之夭夭。當員警察覺不對勁時,早已不見林男蹤影,2員警在馬偕醫院四處搜索都未發現林男,護理師則表示林男未到診間就醫,更不知道他往哪跑,2員警只能灰頭土臉地回報通緝犯跑了,鄭姓中隊長勃然大怒,督察室也介入調查,但丟了通緝犯的員警竟只須接受行政處分。此事在警界傳開後引發一片譁然,知情人士認為,案發當時員警已上前盤查卻讓通緝犯逃跑,有觸法嫌疑。根據《刑法》第163條「公務員疏縱人犯罪」規定,故意縱放人犯罪最重可處7年徒刑,疏忽、過失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市警局督察室卻未深入追究,是否涉及「大案小辦」、「輕輕放下」,應給社會一個交代。鄭姓中隊長則大聲喊冤,表示當天獲得線報指林姓通緝犯要到醫院看病,但員警與通緝犯接觸時,「並未表明身分」,且「盤查到一半」,林男就說他身體不適、難以站立,員警見林男確實嘴唇發白,同意對方先到急診室,再視情況確認身分,2員卻因「防疫管制」遭阻擋在急診室外,不知為何讓通緝犯趁隙落跑。對此,北市刑警大隊督察組長黃柏翔表示,同仁因為防疫關係,被限制急診室只能一人進去,通緝犯從診間看診,同仁陪同他下來急診室,都沒抓、沒逮捕、沒上銬,急診室只能一名同仁進去,另一人在外等候, 當時陪診同仁出來講電話並跟另一人交接,通緝犯趁空檔落跑,雖然2名同仁未達疏縱人犯的程度,但違失以「劣績」懲處,並要求加強逮捕訓練。
大同分局疏縱毒犯 竟返家睡覺30分鐘被抓回
台北市大同警分局昨(23)日下午竟讓毒犯脫逃,45歲蔡姓男子在完成視訊筆錄後,趁戒護警力不足,趁機從偵訊室開溜,直接跑出分局大樓,警方發現蔡男不見,調閱路口監視器在晚上8點逮捕歸案,並依脫逃罪嫌送辦,而警方坦承疏失,也深刻檢討縱放人犯的責任,戒護的警員也將縱放人犯罪嫌送辦。警方調查,蔡男昨天下午被逮後,在偵查隊拘留室過夜,原本4名員警戒護4名嫌犯,23日晚間因地檢署消毒,改採視訊偵訊,檢察官依據先問蔡男,另外3名嫌犯在旁等候,員警認為流程即將結束,讓其中2名警員先下班將戒護任務交接給另外2人,剩下2人戒護。蔡男未等候檢方諭知結果,竟徒步返家。(圖/翻攝畫面)原本警方派遣民族派出所4名警員協助戒護,豈料,昨晚7點45分,蔡男訊問結束,未等候檢方諭知結果,就步出偵訊室返家,當時1名員警去印表機拿筆錄時,偵訊室只剩1人,員警返回偵訊室時,赫見4人少1人,大喊「人犯跑了!」驚動整個偵查隊,一旁還有女毒蟲在咆哮,說自己身體不舒服,要上廁所,整個警局鬧哄哄。員警調閱監視器,發現蔡男徒步返家,警方隨即趕往住處按電鈴,直到8點15分,才將蔡嫌抓回來,並移送脫逃罪偵辦。大同分局指出,對於發生人犯脫逃事件,會深切檢討改進,並依法追究相關警員疏縱人犯責任,另將本案列為案例教育精進相關戒護人犯措施,以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才虐殺粗工!惡劣派遣公司負責人又把鄰居打到重傷 台中警再遭控縱放人犯
台中北區弘旺人力派遣公司上月底才爆發20歲粗工遭虐殺案,該公司林姓負責人本月8日竟將鄰居打到顱內出血、鼻骨骨折,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最終竟以「函送」處理此案,犯嫌被直接放出警局,情節宛如瑪莎拉蒂惡煞翻版,台中市議員陳文政今質詢時大力抨擊市警局,痛批「縱放人犯不只一次!」陳文政今質詢時表示,犯嫌被放出來後,傷者女兒當天便致電給他陳情,質問「為什麼才剛發生重大刑案,又打傷我爸,竟然把人給放出來?」周遭鄰居更因此恐懼不已,他將此事稟告市長盧秀燕,盧秀燕震怒後,警方才改以移送方式把人抓回來。陳文政痛批,台中在11天內發生「弘旺虐殺案」、「瑪莎拉蒂暴力案」以及「弘旺傷人案」,3起嚴重治安事件中竟有2次縱放人犯,指責警察局長蔡蒼柏領導風格怕事、粉飾太平,也難怪近期治安荒腔走板,總要市長震怒,警察局才會積極偵辦,並質疑警局縱放人犯只為了美化治安數據。台中市警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則於家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警方獲報後在3分鐘內趕赴現場,並立刻將莊姓傷者送醫,莊男對林男等3人提出妨害自由、傷害等告訴,林男等也反告恐嚇、傷害和妨害名譽,但當時因莊男送醫無法接受詢問,且案發當時雙方互擲一詞,警方初步先保全證據,目前已完成蒐證,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中。警方也調查,警方今年已受理有關該人力派遣公司110報案紀錄共計18件,包括燃燒廢棄物5件、配合環保局行政執行2件,11件是該公司自行報案,如員工酒醉鬧事、打架和薪資糾紛等,而遭虐殺的蔣姓男子是該公司下游包商員工,與該公司沒有直接關係,涉案的11名犯嫌現已被逮捕到案,其中8人聲押獲准。
北市警松山之亂今偵結 黑衣人觸法難逃
台北地檢署偵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遭黑衣人砸毀電腦案,及引發的中崙派出所所長許書桓滅證案,預定上午10點偵結、召開記者會,由於黑衣人砸毀警局電腦和相關物品的罪證明確,已觸犯《毀損公物等罪》,至於許書桓等人刪除監視器畫面,則觸犯《滅證罪》,因許認罪又無前科,且配合檢方辦案,一般認為檢方將從輕處理。黑衣人上月夜聞台北市松山分局引發「松山之亂」,台北市警察局事後除將涉嫌的許權等10黑衣人送辦外,亦將中崙所長許書桓、副所長顏敏森、傅姓巡佐3人依《縱放人犯》、《偽證罪》,連台北市警局長陳嘉昌及前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都自請北檢調查,台北地檢署經2周密集調查,定於上午10時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松山之亂」於上月16日,台北市警松山分局前教官楊忠蒞因酒後在外與人口角衝突,引起對方不滿,竟有10人追進警局,一度撞倒派出所電腦,警方事後未處理。有員警在〈靠北警察〉上爆料,事後警方竟在分局與黑衣人上演握手大和解,引發軒然大波。警方後來將分局長林志誠、派出所長許書桓等人調職懲處,亡羊補牢陸續約談當天10人到案,警詢後依妨害公務、毀損公物及妨害秩序等罪嫌,全數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事後並發現許刪除關鍵的96秒畫面,將中崙所長許書桓、副所長顏敏森、傅姓巡佐3人依《縱放人犯》、《偽證罪》送辦。此事件引發警政署長陳家欽、北市警局長陳嘉昌「內鬥」傳言,陳家欽要求陳嘉昌交出手機調查並接受測謊,陳嘉昌即與林志誠赴北檢說明,並交出手機供北檢調查。陳嘉昌並於5月2日舉行記者會公布被刪除的96秒關鍵畫面,並稱許書桓是因格式化不慎誤刪。
黑衣人闖警局涉毆警砸物 9人赴北檢應訊都請回
北市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日前遭黑衣人闖入破壞,所長許書桓、副所長顏敏森涉嫌刪除監視器畫面,遭依《滅證》、《縱放人犯》等罪送辦。台北地檢署昨天分案,傳喚許、顏2人說明,今(29)日下午將依《妨害公務罪》被告身分,再傳喚鬧事的徐權等10人,其中9人到案說明後,北檢傍晚已全部請回。對此,北檢表示偵查不公開,不便說明案情。北檢下午針對鬧事黑衣人的部分,以《妨害公務罪》被告身分發動傳訊,包括帶頭的四海幫成員徐權,以及王偉強、凃政廷 、林冠辰、曹喆、徐靖、陳鵬宇等一干被警方法辦的同夥,均被檢方傳訊到案。至於始作俑者、喝醉尋釁被黑衣人追打躲回警局的前松山分局教官楊忠蒞,僅涉對黑衣人爆粗口,後來握手言和,楊忠蒞逃過刑責。但徐權等人夜闖警局鬧事,則涉及非告訴乃論的《妨害公務罪》,仍須經檢方調查釐清是否成罪。
黑衣惡煞闖衙門砸電腦 分局長林志誠「隱瞞真相」警署震怒拔官
北市松山分局督察組楊姓教官酒後與人口角衝突,10名黑衣人闖分局中崙派出所叫囂、砸毀電腦。分局長林志誠先後兩度開記者會,仍未平息輿論,上午北市警局長陳家欽證實,監視器畫面遭人為洗掉。對此,警政署署長陳家欽震怒,對於松山警分局未能嚴正執法深表痛心,警政署中午召開人評會,決定將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調整為台北市警察局局內勤職務。警政署表示,派出所員警僅以民眾道歉及登記資料即讓其等離開,未嚴正執法,分局長林志誠啟動調查、又未能了解實情,傷害警察形象至鉅,將分局長調整為該局內勤職務。警政署也證實,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已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自請處分以示負責。中崙派出所前所長許書桓及副所長,疑涉《湮滅證據》及《縱放人犯》之嫌已經送辦;本案是否有其他層級人員涉案,警政署絕不徇私不護短,將派督察人員徹查偵辦到底。
10黑衣惡煞闖松山分局砸電腦 陳嘉昌證實「所長沒說實話」刪影像遭法辦
台北警松山分局楊姓教官酒後與人起口角,7名黑衣人闖入中崙派出所砸壞電腦螢幕,引發各界議論。但分局僅公布員警密錄器畫面,聲稱凌晨3點到6點停電,以致於未錄下現場過程。北市警局長陳嘉昌今天在議會首度證實,監視器畫面遭人為洗掉,還原監視器後發現與調查事實不符,派出所長沒有講實話,分局長又聽信所長之言,警方訊後依《縱放人犯》、《湮滅證據罪》將所長、副所長送辦。據了解,中崙派出所爆出黑衣人闖進砸壞電腦螢幕,事後中崙派出所長許書桓記過1次,調整非主管職務,警分局長林志誠記申誡2次。林志誠日前指出,台電公司於15日凌晨3至6時停電,只有休假中的所長有監視錄影系統密碼,所長隔天上班因忘記復電後重啟設定,因此沒錄到關鍵畫面。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今天上午赴議會進行工作報告,多位議員質疑派出所是否設有不斷電系統,分局長林志誠坦言,過去因採信所長說詞,誤以為所長聲稱未重啟設定才沒拍到畫面,但經刑警大隊救回影片後,發現派出所有不斷電系統,所長改稱是取得資料時不慎格式化檔案,才讓畫面遺失,今天已配合督察室完成所長、副所長筆錄。陳嘉昌補充,先前發言確實和事後說明有落差,出所長沒有講實話,分局長又聽信所長之言,加上資料被刪除,無法判斷所長說的是事實抑或另有隱情,幸好還原影片,發現所長和副所長描述的情況和影片不同,有湮滅證據嫌疑,依《縱放人犯》、《湮滅證據》函送所長、副所長,並將先前移送7人改為10人。
大逆轉!黑衣人砸松山分局「影片遭人為刪除」 所長滅證遭法辦
台北警松山分局員警酒後與人起口角,有黑衣人闖入中崙派出所砸壞電腦,引起各界軒然大波。日前所長聲稱忘記復電重啟監視器設定,使監視器未拍下當時畫面,不過,北市警局長陳嘉昌27日表示,經救回監視畫面進一步調查,發現實情與所長說詞有出入,所長才坦承不慎格式化檔案,所長、副所長有湮滅證據嫌疑,警方訊後依縱放人犯、湮滅證據函送地檢署。中崙派出所爆黑衣人闖進砸壞電腦,中崙派出所長許書桓記過1次,調整非主管職務,警分局長林志誠記申誡2次,對於派出所監視器沒有當天畫面,林志誠日前指出,台電公司於15日凌晨3至6時停電,只有休假中的所長有監視錄影系統密碼,所長隔天上班因忘記復電後重啟設定,因此沒錄到畫面。陳嘉昌今赴議會工作報告,多位議員質疑派出所是否設有不斷電系統,林志誠坦言,過去因採信所長說詞,誤以為所長聲稱未重啟設定才沒拍到畫面,但經刑警大隊救回影片後,發現派出所有不斷電系統,所長改稱是取得資料時不慎格式化檔案,才讓畫面遺失,今天已配合督察室完成所長、副所長筆錄。陳嘉昌指出,先前發言確實和事後說明有落差,派出所長沒有講實話,分局長又聽信所長,資料被刪除掉沒辦法判斷所長說的是實話或另有隱情,幸好還原了影片,發現所長和副所長描述的情況和影片不同,有湮滅證據嫌疑,依縱放人犯、湮滅證據函送所長、副所長,並將先前移送7人改為10人。
酒駕肇事找礁溪副分局長「幫忙」 縱放人犯害自己丟官
宜蘭縣1名莊姓男子因涉酒駕、妨害公務遭警逮捕,莊男家屬找地方議員關說,請託時任礁溪警分局副分局長賴銘鴻幫忙,賴竟指示2位處理警員把莊男放了。該案遭人秘密向檢調舉發後,今宜蘭地檢署偵結,依《縱放人犯》罪嫌將賴等3位警職人員全起訴。宜蘭縣警局表示,今早已發布懲處,將賴改調非主管職的內勤秘書。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3日晚間7時許,莊男酒後騎車遇到警方攔查,他竟逆向逃逸,但閃躲間卻撞到警車及路旁其他車輛,人車倒地下被捕,酒測後達0.15毫克,被警方依涉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帶回派出所。莊男父親得知此事後,找來當地1名蔡姓議員到派出所「關切」,蔡也致電礁溪分局副分局長賴銘鴻請求幫忙。賴聽完整起事件後,認為莊男並非蓄意衝撞警車,不構成妨害公務罪嫌,且其酒測值僅0.15,未達0.25,可以「行政罰」開單處理就好,2件事全不需移送地檢署,要求2位處理警員釋放莊男。莊男酒駕後遭縱放,檢方收到檢舉後法辦涉案警職人員。(圖/翻攝畫面)有知情者看不下去,取得派出所監視器畫面及其他相關資料後,向檢方及宜蘭調查站檢舉,全案才因此曝光。檢方調查時,賴及2位警員均未承認縱放,但檢察官調閱警方勤務指揮中心通話紀錄、監視器、警員秘錄器甚至相關人的LINE對話記錄等,認定莊男確實受了賴指示,因而獲得縱放,將賴及2位警員全起訴。對此,宜蘭縣警局表示,對於檢方起訴賴等3人的結果「尊重」外,今上午也已召開人評會,除將賴銘鴻調任警局非主管職的秘書外,涉案員警也依規定追究懲處責任,並重申所屬單位處理各類案件務必依法行政,如有違失必不護短、嚴懲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