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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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修法民進黨也提過 張啓楷酸:綠能你不能
民眾黨將《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修正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日前遭民進黨批評是「柯文哲條款」。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昨(21)日指出,賴清德總統擔任立院黨團幹事長時也有提出修正案,民進黨根本是換了屁股就換腦袋、綠能你不能。張啓楷指出,賴清德、柯建銘等民進黨立委在民國97年的提案寫得非常清楚,「以串證為由羈押被告似有倒果為因之嫌,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嚴重戕害被告人權,且有未審先判、押人取供之嫌,應予刪除。」張啓楷表示,民眾黨的提案比賴清德還嚴謹,明定為確保羈押的最後手段性、強化人權保障及遵循無罪推定憲法原則,提出《刑事訴訟法》第93條及第101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另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並要求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必要證據。張啓楷強調,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日前也表示應適度修法,要求檢察官要盡到一定程度的舉證責任,從早期的賴清德、現在的民眾黨和吳宗憲等國民黨立委,大家對不能沒具體證據就以勾串為由濫權羈押、侵犯人權,應該沒有不一樣,民進黨最近卻惡意扭曲、攻擊民眾黨,且故意不說民眾黨的版本明定要有「具體事證」足認要滅證或勾串。張啓楷提到,大罷免大失敗後,立法院新會期應該是大家休養生息、多經濟少政治,除了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幫人民看緊荷包,把每一分辛苦納稅錢用在最合適的地方,也應拼經濟、顧民生。民眾黨在上週五已經負責任提出新會期優先法案,像營養午餐法、勞保不能破產政府除逐年提撥,也要負起最終給付責任等,不分藍綠白應該可以一起推動。張啓楷續指,至於《行政訴訟法》修正案,不只是為了被濫權羈押的柯文哲、為了被大搜索大收押的國民黨幹部,而是多年來各界已經有很多討論,連賴清德自己都提案,為了保障基本人權,相信經理性討論後可以順利完成三讀修正。
檢協會反對民眾黨廢羈押勾串條款 憂心影響被害人權益、國安與治安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發表聲明,反對民眾黨提案刪除現行刑事訴訟法「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事由,憂心將嚴重影響被害人權益、社會治安與國家安全。檢協會認為,許多先進國家皆有羈押勾串條款,由法官決定是否羈押,如果刪除勾串條款,等同放任被告以不當方式影響共犯或證人,特別會嚴重影響詐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等重大刑事案件偵辦。檢協會四點聲明指出:一、「勾串之虞」作為羈押事由,為德、美、法、澳等世界絕大多數先進國家及國際刑事法院(ICC)立法例所採,並透過「法官保留」立法模式,由法官決定是否羈押。二、 現行刑訴法條文內容中,「勾串」係針對「共犯或證人」,「湮滅」係針對「物證」,二者本為不同的妨害司法行為態樣,外國立法例就此亦分別規定;倘刪除「勾串之虞」此羈押事由,等同放任被告得以威脅、利誘等不當方式影響共犯或證人,嚴重妨害發現真實及公平審判。三、 113 年全國地檢署總偵查收案中,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共11,330人,法院裁准羈押8,924人(78.8%),其中以「勾串、滅證之虞」准許羈押者,共 6,319 人(佔總聲押人次 70.8%);112年以此理由准押 4,747 人(佔總聲押人次 67.6%),111 年以此理由准押3,479人(佔總聲押人次64.7%),足認本款在現行法院羈押審查實務,為最常使用事由,且有逐年上升之勢,特別在電信詐欺部分,近 3 年聲請羈押獲准率平均更高達 88.3%,如冒然刪除,勢必影響詐欺等重大刑事案件偵辦。四、 近期司法實務,被告因「勾串之虞」遭法院准予羈押之重大案件,如: (一)台積電工程師洩密案;(二)重大兒虐如「愷愷案」;(三)跨國詐欺如台版柬埔寨案;(四)現役軍官謀駕軍機叛逃案等等重大案件。倘修法刪除此羈押事由,將導致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真相無從查明、詐欺集團首腦與上游成員逍遙法外,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被害人、證人之權益。
陳啟昱潛逃24天後投案 監院促院、檢統一重大案件認定標準
台鹽綠能掏空案中,涉案前董事長陳啟昱原定於去年11月出席羈押庭,卻未依規定到庭,一度失聯後遭通緝,最終在失蹤24天後投案,至今仍遭羈押禁見。嫌犯落跑期間,外界曾數度提出質疑,該案仍然處偵查階段,偵查主體與聲押職責均由檢方負責,在法院可能無保釋放的前提下,檢方理應當庭或即時請求法官裁定保全被告措施。然而,院檢卻未採取防逃行動,顯見疏失。對此,監察院今(12日)發布調查報告指出,法院與檢方對於「重大、矚目案件」的認定標準不一,籲建立一致性規範。針對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遭台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後疑似逃匿一事,引發外界質疑法院是否延誤開庭、檢方是否未善用科技監控。監察委員王美玉與葉大華調查指出,雖然為防逃可考慮賦予法院一定的審理期限,但仍須兼顧案件複雜度、被告人數及辯護人閱卷權益,若強制法律明訂審限,恐不符實務所需。兩位監委說明,依刑事訴訟法,科技監控屬羈押的替代措施,唯有法院認為具羈押事由時方能聲請。既然當時台南地院認定陳啟昱不具羈押必要,院檢自然無從要求科技監控;至於法院當時為何做此認定,基於審判獨立原則,本院予以尊重。監察報告也指出,現行各地法院與檢察署對「重大、矚目案件」認定標準不一,恐導致羈押審查缺乏即時與明確判準,進而造成防逃漏洞。為此,兩位監委建議應建立一致性標準,同時推動「強制處分專庭」制度,使羈押、搜索、限制出境等處分的審理更具專業與效率,既可保障人權,也強化司法效能。
彭振聲遭裁定羈押禁見 看守所首日菜單曝光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案,於9月1日晚間8點出庭接受羈押審查。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也於今(2日)凌晨3時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然而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則因有勾串之虞,被裁定羈押禁見,送往台北看守所,彭振聲進入看守所的首日菜單也曝光。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被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之虞,被聲押禁見。北院指出,彭振聲是京華城案的會議主席兼專案管理人,在京華城案上屬關鍵角色,且與應曉薇、沈慶京為共犯,三人均有不實陳述,有串供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彭振聲律師李岳洋在結果出爐後受訪表示,彭振聲本人對於結果感到非常訝異,心情也覺得非常難過,將提出抗告。根據媒體報導,今日凌晨彭振聲也在戒護下被送往台北看守所,他在看守所的第一餐包括「清粥、豆干炒豆豉」;中午菜色則為蔥爆豬肉、炸雞翅與海帶芽蛋花湯;晚餐則提供蒜味牛肉、螞蟻上樹、時令蔬菜及蘿蔔丸子湯。
鄭文燦收賄串供秘書遭押!辯護律師游琦俊涉洩密 遭檢起訴求重刑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於任職內在「工五擴大案」收賄500萬元,桃檢27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並建請法官求刑12年,鄭文燦曾請出3名資深律師前來與檢方對戰3回,雖躲過1次羈押,但第3次羈押庭時因串證遭收押,事後檢方依《洩密罪》起訴律師游琦俊,同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了解,鄭文燦任職桃園市長時,華亞科學園區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因未被劃分進重劃區內,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案,主導人楊兆麟和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人共同集資500萬元,2017年9月間透過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鄭文燦第1次羈押庭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不服上訴,此案被撤回桃園地院,第2次加重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再起訴,直到第3次,因鄭文燦事先透過LINE傳訊息給秘書施彥廷,且內容與應訊時的答辯方向相同,被告明顯有管道得知檢方偵辦內容,藉此提前擬妥答辯方向。再加上鄭文燦在第1次應訊前就已將答辯方向傳送給秘書,桃園地院認為有串證疑慮,尚難透過其他侵害較小的手段予以擔保,法官認為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及通信,鄭文燦歷經3次羈押庭審理後於7月11日裁定收押。檢方表示,經調查發現,鄭文燦的辯護律師游琦俊涉嫌洩密,他深知偵查中的羈押審查程序,律師不得公開或揭露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所得的證據資料,但他卻在7月6日下午到鄭文燦住處,將羈押聲請書及後附理由書紙本轉交給鄭文燦秘書,讓他複印留存,導致檢方偵查秘密有外流風險的可能,游琦俊矢口否認犯行,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太魯閣號出軌案 李義祥涉殺人罪確定延押2月
造成49死247傷的太魯閣號出軌案,在押包商李義祥因不服遭花蓮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提起抗告,指檢察官起訴他罪名都是輕罪,不至於會被重判甚至終身監禁,他不會逃亡,但花蓮高分院認為告訴人已請花蓮地院注意李是否涉犯殺人罪,這部分尚待花院調查釐清,加上李案發後有規避處罰舉止,李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李確定遭延押2月。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涉犯政府採購法、過失致死、過失毀壞軌道、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李否認肇事逃逸罪,坦承其餘罪名,雖然李所涉犯罪非屬重罪,但本案死傷嚴重,李所面臨社會壓力、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均非一般案件可比,認有逃亡風險存在,而有羈押原因,裁定自9月21日起延長羈押2月。李義祥不服,向花蓮高分院提抗告,指他自案發迄今並無任何逃避刑事追訴、執行等逃亡行為,且檢察官在原審詢問案羈押意見時,表示「沒有意見」,加上他有固定住居所,且有家庭,並無逃亡可能。李強調他涉犯罪名均非重罪,亦無證據顯示他具有不作為殺人之故意,他不至於面臨遙遙無期乃至於終身監禁刑期,會積極配合審理,坦誠以對並靜待司法審判。更何況原審以「本案對於社會影響重大」、「本案事件之特性」等籠統理由,作為羈押審查準據,於法不合。花蓮高分院認為,李犯罪嫌疑重大,因其過失行為造成嚴重傷亡及財物損失,將面臨法定最重刑罰而入監服刑的可能,另將遭求償巨額賠款,可能讓其事業及財產化為烏有,依不甘受罰及不願賠付全部身家之基本人性,有畏罪逃亡動機。而且李經營公司、商號多年,有一定資力,加上他於業界人脈及社會地位,已提高其逃亡機率;況且本案告訴人數度提狀促請花院注意李是否涉及殺人罪,尚待原審調查釐清,並從李案發後行止觀察,有規避處罰之舉,駁回李抗告。
徐永明昔酸「不是要貪污犯關到死嗎」!財產申報曝光 網狂朝聖:像極了愛情
立委集體收賄案,涉案立委包括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至今仍在簡陋的候審室等待訊問;事發後,時代力量火速發聲明表示,若法院裁定羈押,將會停權處分。另外根據監察院《廉政專刊》可以發現,徐永明的財產在上屆立委期間,名下共有5筆不動產,存款部分有523萬元。檢方於蒐證期間,監聽到時代力量副秘書長林鈺傑2月時從業者郭克銘處收到款項。而林鈺傑在之後坦承,在辦完公聽會後,的確有收受業者的錢,至少有100萬的款項是轉到時代力量的政治獻金戶頭。目前林鈺傑已以10萬元交保,徐永明則還在候審室等待。對此時代力量發聲明表示,即日起停止黨主席徐永明及副秘書長林鈺傑之職務。時代力量指出,本案嚴重影響黨之聲譽,惟前主席徐永明目前仍在聲押中,將待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審查庭決定後,儘速做進一步處理。如法院審理後裁定交保,將請徐永明立即到會說明,進行後續處置;若法院裁定羈押,本會將速予徐永明停權處分。翻開監察院《廉政專刊》,徐永明於2020年1月31日進行財產申報。他名下共有3筆北市松山區土地以及2筆北市松山區建物,存款部分分別存於台北富邦銀行、郵局、彰化銀行、中國信託,總共523萬元,其中以台北富邦銀行410萬元最多。再回顧過去徐永明曾於2019年12月17日發文嘲諷國民黨,「不是要貪污犯關到死嗎?」許多網友前往朝聖,紛紛留言「要堅持初衷哦,關到死」、「像極了愛情」、「錢呢」。(圖/翻攝自廉政專刊)(圖/翻攝自廉政專刊)
少主恐被羈押三星發長文求支持 希望帶領南韓突破困境
南韓檢察官在4日時表示,已經對三星集團繼承人、副會長李在鎔聲請逮捕令,主因是涉嫌從事資本市場法定的不正當交易、操縱市場,以及違反上市公司外部審計相關法規,這恐怕會讓他再次面臨牢獄之災,預計在8日時就會決定是否羈押。三星集團也對此在今(7)日時發表長文表示,集團正面臨史上最大經營危機,希望全國人民能夠在疫情造成全國經濟困難時,出聲力挺三星集團,並讓南韓數一數二的大集團三星,帶領全國突破難關。三星表示,若是南韓檢方長時間進行搜查,可能會讓集團在經營上難度大增,加上疫情可能變成長期抗戰,如此一來將會難以預測未來走向,而在此時卻面臨經營危機,對此深感抱歉,不過還是要拜託全國媒體人、國民,若要度過這個危機,首先要確保經營正常化,不過三星最後仍表示,會尊重法院及審議委員會的決定。韓國媒體《News1》則表示,三星這篇長文當中,多次提及面臨經營危機,跟先前的聲明性質大不相同,可以看出目前三星處境相當急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將在明(8)日召開羈押審查庭,預計最晚在9日凌晨就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