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期
」 柯文哲 京華城案 羈押 京華城 民眾黨
陳佩琪不滿財產遭扣押 喊「那是我工作35年的錢」:7000萬保金還向人借錢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20)日再度針對丈夫相關司法案件及行政執行程序發聲。她表示,去年為籌措柯文哲7000萬元保證金,不僅拿出自己行醫35年累積的資產,還向親友借款數千萬元,如今卻陸續收到相關財產扣押通知,讓她不滿直呼「那是我工作35年的錢啊!」並質疑柯文哲的帳戶、保險及相關財產遭執行,外界卻鮮少替他們發聲。陳佩琪在臉書表示,上午準備前往民眾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參選人許甫競選總部成立大會。她提到,許甫與妻子陳智菡在柯文哲官司期間給予不少聲援,由於柯文哲這兩天另有桃園、新竹的輔選活動,因此由她代表前往表達支持與感謝。談到近期自身處境,陳佩琪表示,她也想向法務部「要回我的財產和我們家繳20年的保險」,並稱相關資產是自己擔任醫師35年工作所得,如今受到柯文哲相關行政執行程序影響,讓她難以接受。陳佩琪也再度提及柯文哲去年交保時的7000萬元保證金。她表示,柯文哲遭羈押近一年後,台北地院於2025年9月裁定7000萬元交保,為了在短時間內籌足款項,她除動用自身資產外,也向親友借了數千萬元。「哪來的錢付這7000萬?」陳佩琪表示,柯文哲當時已多年沒有固定收入,羈押期間也無法自行處理相關財務,因此保證金主要由家人與親友協助籌措。她並質疑,若能透過匯款紀錄等資料證明款項來源,相關行政執行程序是否仍可能觸及這筆保證金。陳佩琪進一步表示,丈夫的帳戶、保險及其他財產陸續面臨執行程序,讓她感到不滿。她認為,這些財產中包含自己長年工作累積的所得及家庭多年繳納的保險,相關權利歸屬及執行範圍應該被釐清。此外,陳佩琪也將自身遭遇與近期其他政治人物家庭事件受到的社會關注相比,質疑自己一家面對其所稱的「司法不公」及財產扣押時,未獲得同等程度的聲援。相關說法屬陳佩琪個人對司法及行政執行程序的質疑,實際財產權利歸屬及是否符合扣押要件,仍應依相關法律程序認定。
當街誘殺18歲前女友!鉛球冠軍否認預謀殺人 國民法庭重判無期徒刑
台中市南屯區去年5月發生情殺命案,25歲詹朱姓男子不滿交往3年的18歲詹姓女友提出分手,求復合遭拒後,以歸還寵物鼠為由將女方約出後持刀猛刺致死。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7)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詹朱男與詹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並遠距離交往,感情生變後女方提出分手。詹朱男曾一度打算花1.5萬元請友人找「8+9」假扮壞人嚇詹女,再由自己出面「英雄救美」挽回感情,但因為自己不想花6萬元作罷,還被法官吳孟潔質問:「你有判斷能力嗎?」去年5月10日,詹朱男以歸還物品為由,將詹女約至台中南屯住處附近,隨後持預藏刀械刺向女方,造成她傷重不治;犯案後他也自傷,但送醫治療後撿回一命。審理期間,詹朱男坦承犯行,並提出羈押期間抄寫的悔過書及經文,表示希望懺悔也願意賠償死者家屬,但否認行凶事前預謀。國民法庭審酌犯罪情節及相關量刑因素後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 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遭監禁的香港民主自決派社運人士黃之鋒如今承認,他曾在6年前煽動國際社會對北京及香港當局實施制裁,包括呼籲外國企業避免投資中國大陸,以及向1家以色列法證科技公司請願,要求該公司終止向香港警方提供服務。據《南華早報》報導,香港高等法院2日聽審時得知,現年29歲的黃之鋒曾與流亡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及其他人士合謀,爭取國際社會支持他們的抗爭運動,目的是迫使北京撤回《香港國安法》,並給予香港人更大的政治自由。黃之鋒2日也在前香港律政司高級檢察官、負責處理2019年反送中運動示威者相關案件的法官譚耀豪面前,承認了「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預計將面臨額外的監禁刑期。他此前已因參與2020年7月舉行的非官方立法會初選,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並被判處4年8個月監禁。辯方律師在最新案件中建議判處黃之鋒4年半監禁,理由是本案罪行性質較輕,而且檢控存在延誤。不過,譚耀豪對此表示保留。他指出,黃之鋒在爭取參選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過程中,似乎曾否認自己過去呼籲外國對北京及香港政府實施制裁,但相關說法可能並不屬實。據悉,控方提交的案情摘要指出,黃之鋒與羅冠聰分別擔任已解散政黨「香港眾志」(Demosisto)的秘書長及創黨主席。早在2016年,兩人便已策劃尋求外國介入香港事務,以追求香港的自決。黃之鋒於2016年11月前往美國,向美方爭取通過美國聯邦法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該法案允許美國總統對壓制香港基本自由的香港及中國大陸官員實施懲罰。2019年9月,在香港政局陷入動盪之際,黃之鋒再次前往華盛頓,敦促美國國會議員通過這項法案。2個月後,該法案正式在川普1.0任內簽署成為法律。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間,黃之鋒、羅冠聰及香港眾志還曾呼籲美國、瑞士、德國、法國及義大利等國家,停止向香港警務處出口武器及人群管制裝備。黃之鋒在2020年5月20日發布的1則Facebook貼文中聲稱,他曾促成美國通過2項法律,限制向香港警方出口催淚瓦斯及非致命彈藥。在當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正式實施前的數週內,黃之鋒、羅冠聰及其盟友呼籲美國、英國及歐洲國家,在與北京簽署的貿易協議中加入涉及香港人權的條款。他們同時呼籲外國政府終止過去給予香港的特殊地位,不再承認香港作為獨立關稅區的特殊待遇。隨後香港眾志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解散,羅冠聰則在不久後離開香港。對此,黃之鋒與另1名社運人士鄺頌晴於2020年8月共同撰寫、刊登在英國《衛報》的1篇文章中表示:「由於政治組織是《國安法》的主要目標,現在抵抗運動必須轉入地下,而像羅冠聰這樣的人則逃離這座城市,以便繼續在國際舞台發聲。」2020年9月29日,黃之鋒還在英國《金融時報》刊登的1篇文章中,呼籲香港及海外企業「考慮分散市場,以避免過度依賴中國」,並指出這些企業「仍然擁有足夠的槓桿,可以要求香港獲得更多人權及自由保障」。與此同時,黃之鋒更協助羅冠聰宣傳1份線上請願書。該請願書於2020年7月發起,要求總部位於以色列的法證科技公司「Cellebrite」停止向香港警方及相關安全機構提供手機駭客技術。3個月後,Cellebrite同意這項要求,並在1份新聞稿中表示,將停止向香港及中國大陸銷售其產品。2020年11月22日,黃之鋒在1份名為「判刑前工作報告」(presentencing work report)的文件中透露,他也曾致函電子產品巨頭索尼(Sony)及蘋果(Apple),警告這2家公司不要與北京建立商業關係。檢察官表示,黃之鋒參與的這類串謀行動,直到他在2020年11月23日,因涉及2019年的非法案件而被還押候審時才結束。黃之鋒自此一直被拘押,他原本預計將於明年1月7日服刑完畢,但在去年6月6日,他又因本案遭到起訴。在求情階段,辯方大律師陳政龍表示,檢方延遲以「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起訴黃之鋒,意味著本案即將判處的刑期,幾乎勢必與他此前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判處的監禁刑期接續執行,令總刑期變得「極其沉重」。陳政龍指出,黃之鋒在6年的羈押期間「成熟了很多」,並敦促法院判處最輕的刑罰,讓這名社運人士「可以看到刑期終點,並保有一些希望,以及值得期待的未來」。他也強調,「黃之鋒已經有很長的時間反思自己的行為、反思自己走過的路、自己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以及他當時持有的觀點。」陳政龍還補充:「他仍然抱持著積極的態度,相信有一天會獲釋出獄,屆時他仍然可以過著積極正面的生活,並照顧年邁的父母。」然而,根據《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如果屬於情節嚴重的罪行,最低刑期則為10年監禁。
黎巴嫩首度拘捕阿薩德時代高階軍官!移交敘利亞新政府受審
黎巴嫩當局於19日將1名前敘利亞總統阿薩德(Bashar al-Assad)政府的高階軍官移交給大馬士革,使其面臨包括謀殺與酷刑在內的多項指控。敘利亞內政部表示,這是阿薩德於2024年12月遭推翻並逃往俄羅斯後,黎巴嫩政府首次將阿薩德時代的軍方官員移交給敘利亞新政府。據《路透社》報導,前敘利亞陸軍第17師(17th Division)指揮官、後來曾任敘利亞東部代爾祖爾省(Deir Ezzor)陸軍部隊指揮官的伊薩少將(Major General Adel Issa),在本月稍早遭黎巴嫩當局拘留後,已被移交給敘利亞。據悉,67歲的伊薩於8月8日遭到拘留,當時他前往位於貝魯特的敘利亞大使館辦理文件。知情人士指出,大使館官員通知黎巴嫩檢察機關,稱伊薩在敘利亞遭到通緝,隨後黎巴嫩調查人員便將他拘押。2名熟悉伊薩遭逮捕及引渡情況的人士透露,伊薩在黎巴嫩遭羈押期間否認相關指控。敘利亞內政部表示,伊薩先前因故意殺人、協助實施重罪、殺害2人以上、實施致死酷刑,以及旨在煽動內戰與教派衝突的犯罪等罪名,被法院發布通緝令。內政部補充稱,目前案件已移交大馬士革的轉介法官審理,之後才能送交刑事法院進行審判。這次移交發生在大馬士革持續數月向貝魯特施壓之後,並可能為數百名在2024年逃往黎巴嫩尋求庇護的前敘利亞安全部門及軍方官員,開創引渡回國受審的先例。《路透社》今年1月曾報導,敘利亞當局已向黎巴嫩安全官員提供1份名單,列出超過200名前高階軍官,這些人均遭大馬士革通緝。1名敘利亞高階安全官員於12月前往貝魯特,討論這些人的下落、法律身分,以及可能面臨的起訴或引渡。敘利亞新政府不斷追查在阿薩德統治期間涉犯人權侵害行為的前政權官員。不過,人權團體也對這些審判能否符合國際標準,以及被告能否獲得正當法律程序提出質疑。尤其大馬士革法院本月曾在阿薩德缺席的情況下,指控他涉嫌犯下包括謀殺、任意拘禁及酷刑在內的罪行,並因此判處他死刑。報導補充,數十年來,敘利亞一直對黎巴嫩這個較小的鄰國,施加巨大的政治與安全影響力。在阿薩德政權統治時期,敘利亞對黎巴嫩的政治、安全與軍事事務具有深遠影響。如今,隨著敘利亞政權更迭,黎巴嫩是否願意配合大馬士革追捕及移交前政府官員,也成為兩國外交關係的重點議題之一。
羈押期間再犯案! 看守所2男共同壓制室友還「捏胸1分多鐘」遭判刑
桃園看守所傳出舍房內強制猥褻事件,2名羈押中的男子,涉嫌在舍房內共同壓制同舍房室友,再由其中1人徒手觸摸對方胸部長達1分多鐘,受害人嚇得按下報告燈求助。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名加害者有期徒刑1年6月,其中犯案的馬來西亞籍男子將在刑滿後遭驅逐出境。判決書顯示,阿仁(化名)、馬來西亞籍男子阿強(化名),以及小明(化名),3人均為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羈押中的被告,並為同舍房的舍友,而阿仁、阿強卻在去年(114年)7月間,共同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在桃園看守所舍房內用手腳各壓制小明身體後,由阿強以徒手方式觸摸、按捏小明胸部近1分多鐘得逞,違反小明意願,而小名不堪受擾,立即按壓舍房報告燈求助。阿仁、阿強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但小明於偵查中向檢察官稱不願意對阿仁、阿強2人提出告訴,願給2人1次機會。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阿仁、阿強均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加上被害人小明不願追究刑事責任,兼衡阿仁、阿強的家庭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阿仁、阿強有期徒刑1年6月。另外,由於阿強係馬來西亞籍,為外國人,審酌其與我國並無其他親屬或生活聯繫,還在被羈押期間不知恪遵我國法律,率爾為本案強制猥褻犯行,戕害他人性自主法益,不宜繼續居留國內,因此依《刑法》第95條規定,諭知阿強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88會館案二審改判9年8月!郭哲敏出庭放棄上訴:盼盡快服刑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及非法匯兌、賭博等罪,二審遭台灣高等法院判刑9年8個月,由於羈押期限將屆滿,高等法院24日開訊問庭,郭哲敏本人主張不再上訴,盼檢方也不上訴,好讓他盡快服刑。郭哲敏向法官表示,過去多次提出例如電子監控等各種替代羈押方案,還繳交資料佐證說明沒有逃亡意圖,但合議庭始終認為有逃亡之虞,讓他感到心累,這次如此就希望不要再造成檢察官的困擾,自己決定不上訴,盡快服刑,讓這件事圓滿落幕。郭哲敏提到自己勇敢面對司法,希望檢察官也可以不要上訴,讓他不要再浪費司法與社會資源,全案盡快確定後入監服刑。回顧本案經過,郭哲敏於2018年間透過旗下「睿世軟體」等公司承租伺服器機房,搭建「包網平台」,將線上博弈遊戲串接、外銷至境外博弈業者,協助其經營非法賭博網站,推估非法獲利達16.5億元,並經手地下匯兌資金高達217億元。2022年郭哲敏潛逃出境,隔年在泰國落網遣返回台。返台後曾兩度交保成功,但因配戴電子腳環期間多次違規,包括靠近機場、海岸線及設備離線告警,法院於2025年4月再度裁定收押,並於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8月,二審則交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年5月改判有期徒刑9年8月。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批藍白強推多項惡法 民進黨: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制
針對藍白陣營強推多項惡法、涉嫌「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治一事,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12)日表示,國民黨與民眾黨日前假借「仔細審查總預算」之名強行通過延會,然而至今總預算遲未審完,藍白卻接連推動多項爭議法案,企圖將立法權淪為替特定個案解套、掩護自家人脫罪的工具。李坤城指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日審議由立委翁曉玲提出、藍白兩黨共同推動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企圖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此舉等同讓檢方偵辦形同斷手斷腳,將嚴重壓縮打詐、緝毒等重大案件的偵辦時間,導致司法機關於涉嫌共犯、上下游組織及串證滅證風險高之案件中,調查能力大幅受限。該提案不僅引發法界與檢方強烈反對,甚至連自家人都不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便公開直言,此修法將導致我國刑事犯罪偵查全面崩潰。李坤城進一步質疑,藍白陣營「因人設事」的手段已非首例。立法院稍早強行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者的參選限制,此舉顯然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的「高虹安條款」。由於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遭判處有期徒刑6月,未來若判決確定且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依法恐無法登記參選,藍白卻在選舉登記前夕迅速修正法律,時間點與高虹安案高度吻合,完全是在為其掃除參選障礙。李坤城強調,從國民黨試圖推動減輕連署行賄罪責的「周典論條款」,到今天強行通過的「高虹安條款」以及企圖縮短羈押期限的「柯文哲條款」,藍白種種作為,完全證明在野黨就是把立法權變成為個案處理法律後果的工具。李坤城表示,法律制度雖可修正討論,但絕不能淪為服務特定人士的個案工具。請藍白別再將寶貴的會議時間浪費在替自家人解套,儘速完成總預算審查,履行立法委員最基本的法定職責。
藍白推《刑訴法》修法挨批「柯文哲條款」 莊瑞雄:不該淪政治攻防
立法院國民黨與民眾黨團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遭外界質疑是替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柯文哲條款」。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11)日表示,相關討論應回歸法律專業,不應淪為政治攻防;若修法不會影響犯罪偵查與社會安全,當然可以討論,但必須向社會清楚說明可能帶來的影響。針對民眾黨主張,民進黨過去在前總統陳水扁遭羈押期間,也曾提出類似修法版本,莊瑞雄表示,當年的修法提案最終並未完成立法,社會當時也存在相當大的討論與壓力,因此不能簡單類比。莊瑞雄指出,關於追訴權時效等條文,各黨普遍以實現司法正義為出發點,較容易取得共識;但涉及羈押事由的修法,特別是刪除「勾串證人或被告」作為羈押理由的部分,則必須嚴肅看待。他表示,若未來勾串證人或共同被告不再構成羈押理由,法院將失去部分防範串供的工具,甚至可能出現重大犯罪嫌疑人在審理期間獲得交保的情況,對司法偵查造成衝擊。莊瑞雄指出,民眾黨過去曾多次批評重大犯罪嫌疑人遭法院裁定交保,如今提出的修法方向卻與過去立場相反。他認為,目前社會高度關注打擊詐欺與毒品犯罪,若削弱司法機關防止串供的能力,恐將影響犯罪偵辦成效。莊瑞雄表示,過去推動相關討論的核心精神,是避免出現「押人取供」的情形,但他認為,目前部分受矚目案件與過去所討論的情境並不相同,應個案分別看待。他強調,若司法機關真的出現以羈押方式逼迫供述的情況,民進黨一定會站出來反對;但現階段修法若影響防制犯罪的制度設計,仍須審慎評估。莊瑞雄呼籲朝野各黨理性討論修法內容,回歸法律專業與社會治安需求,不應將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簡化為政治議題或特定個案攻防。
檢協會抗議立院擬修刑訴法 痛批不該刪除勾串羈押等條款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押事由、壓縮羈押期限,檢察官協會今天發布聲明,痛批草案嚴重影響國家正常偵查職能,縱容犯罪活動隱避,呼籲立法諸公慎思,勿製造偵查障礙,危害治安與法治。檢察官協會指出,「勾串之虞」羈押事由(草案第 101條)不應刪除 。當前詐欺、跨境毒品、洗錢等組織犯罪猖獗,「防勾串條款」尚可切斷共犯之間或被告與證人之間的鏈結與串供;一旦刪除此條款,等於實質放行「勾串」,犯罪集團成員將無忌憚勾結、湮滅金流、造假證詞,干擾偵查程序,嚴重影響證據蒐查、贓款追索及犯罪事實的建構,有利於被告卻不利於犯罪追訴,無益於犯罪被害人權益及國家社會法益之維護。其次,修法若與偵查實務脫節,將嚴重削弱執法能量,檢協會反對草案規定: 時效提前起算(草案第 93 條第2 項)、羈押期限腰斬(草案第 108條第1項)、禁絕訊問上銬(草案第 98 條、第156條)、二審改押預告(草案第 413條第2項)。檢協會強調,法律是人權保障與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應具備客觀性、普適性與穩定性。《刑事訴訟法》是追訴犯罪,實現國家刑罰權之基本程序規範,程序中要保障被告的人權,也要維護被害人權益,其結果彰顯公平與正義。強制處分應審慎行使,司法應精進改革,但執法能量也不能弱化,社會安全不容退讓。本會指出上開正草案內容之不當,籲請立委諸公慎重審議該修正案,切莫因一時之偏而讓刑事犯罪追訴破了更大之洞。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不捨柯文哲遭重判心情錯愕 高虹安:作風硬派對物質幾無所求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以及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對此,新竹市長高虹安表達不捨,回憶柯文哲過往冷靜的外表下,其實有著一顆不計代價奉獻人民的心,並深信他一定會提出上訴,為了公平正義繼續努力。柯文哲捲入京華城等4大弊案前後1年半時間,其母親何瑞英曾多次對外表達憂心;在柯文哲遭羈押期間,父親柯承發不幸辭世,為家中帶來沉重打擊,而母親日前又傳出跌倒,目前仍在家中休養。面對柯文哲遭判17年,何瑞英情緒一度潰堤,難以接受判決結果,並替兒子抱屈,直言此案涉及政治迫害。對此,高虹安表示,期盼柯文哲與家人能夠保重身體、堅強面對接下來的挑戰,也強調在這段艱難時刻,柯文哲並不孤單,仍有許多人選擇站在他身旁,共同等待一個公平公正的答案。她分享,得知宣判結果後心中滿是錯愕。直到結束一天市政行程,才有時間靜下心來讀新聞稿,除了沉重,更多的是對他的不捨。 高虹安回憶,在她眼中的柯文哲始終是個生活極其簡單、作風「硬派」的人,對物質幾乎毫無要求,吃飯快得像在執行任務,恨不得把所有精力奉獻給公共事務。在那副冷靜醫者的外表下,其實有著一顆最赤誠、最不計代價為人民奉獻的心。這份判決對柯文哲與家人而言是沉重的打擊,但她深信柯文哲一定會提出上訴,為了公平正義繼續努力,把事實攤在社會大眾面前。
籌到加保3千萬! 沈慶京辦理交保發四點聲明:將提上訴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遭判刑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遭判刑有期徒刑10年、宣判結束後,北院也隨即召開強制處分庭,法官裁定柯文哲維持原7000萬保釋金、沈慶京原裁定1.8億保釋金,須再加保3000萬元。沈慶京也在稍早籌到3000萬元,目前正在辦理交保中,並表示將上訴。沈慶京提出四點聲明表示,法院對有利證據視若無睹,背離證據裁判原則,多位參與容積獎勵案的公務員均已出庭作證,明確證述相關程序皆依法辦理,並無任何不法情事。此外,主管機關的有利函令及律師提交的證據,均足以證明其清白,但法官卻摒除關鍵證據,僅憑檢察官片面之詞便認定有罪,已經背離「證據裁判原則」,令人難以信服。他強調,嚴正抗議偵查程序違法,拒絕檢察官非法取證,諸多檢方提出所謂「證據」的取得過程存在嚴重瑕疵。檢察官在偵查期間,以不實資訊誤導法院核發搜索票,甚至有脅迫取供、偽造筆錄等情事。法院理應依「證據排除法則」剔除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他也表示,檢察官濫權偵辦,導致其身心財務與企業財務皆受重大損害,他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腎臟多次重複性感染,導致右腎功能嚴重受損,即將面臨手術摘除;畢生經營的集團企業也因檢方濫權偵查,導致面臨禿鷹襲擊,個人身心財務和集團財務皆受到嚴重的損害。最後他也表示,將捍衛清白,為司法公正奮戰到底,即便身陷病痛與訴訟,他仍將堅定提起上訴,要求撤銷所有基於非法手段取得的虛假證據。
中油「最貪執行長」徐漢涉貪2700萬 一審前人間蒸發!法院重判25年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嫌貪污2700萬元,被外界稱為「最貪執行長」,卻於一審前夕剪斷腳環,消失在屏東萬巒,目前行蹤不明。橋頭地院今天(23日)宣判,就徐漢所犯收受賄賂之10罪,分別量處7年10月至1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另就其所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扣案之2,160萬元犯罪所得。橋頭地院表示,徐漢未滿20歲即進入中油公司工作,從最基層契約人員做起,一路晉升至執行長,迄因本案遭羈押停職止,年資40餘年,卻自108年間起,藉由其擔任執行長對各採購案之審核權限,及對所屬之管理監督權與人事權,透過白手套、下屬或自己直接向各廠商索賄或收賄,使各廠商為求得標或順利履約、請款而屈從行賄,直至111年1月遭查獲時為止,共收受現金1,686萬8千元之賄賂,另有473萬2千元的不明財產,合計2,160萬元,惡性甚深。橋頭地院依徐漢各次犯行之犯罪手段、各採購案之決標或預算金額、受賄金額多寡,就其所犯收受賄賂之10罪,分別量處7年10月至1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另就徐漢所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扣案之2,160萬元犯罪所得。另一方面,徐漢經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後,經法院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嗣因法定羈押期限幾近屆滿,而於112年6月7日命被告具保500萬元後停止羈押,並命限制住居於其戶籍地即高雄市楠梓區、限制出境及出海、定期報到、不得對本案其他共同被告及證人有任何騷擾、接觸或不法侵害行為;另自114年5月19日起,對徐漢實施科技監控,即配戴電子腳環,且命被告於每週三、週六晚上9時至11時,在其住家持科技監控手機自拍後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不料,徐漢依法院命令於18日晚間自拍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後,法院於翌日接獲科控中心通知,被告之電子腳環遭到拆卸,地點在屏東縣萬巒鄉附近,立即於同日下午製作拘票,函請檢、警、海巡署、移民署等相關單位協助拘提,並因拘提未果,依法完成通知具保人程序後,於20日上午11時裁定沒收保證金500萬元,並發布通緝。橋頭地院指出,被告徐漢經本院命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經本院傳喚應於本案宣判時到庭聽判,卻無正當理由未遵期到庭,且經本院發布通緝,已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因而於宣判同時,依職權向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告發。
控北檢系統性失靈!柯文哲遞狀聲請評鑑 6大罪狀揭偽造筆錄、病床突襲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前往法務部遞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聲請評鑑,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表示,北檢在偵查期間系統性失靈,不僅涉嫌「騙票搜索」,更爆出偽造被告筆錄、在病房突襲偵訊沈慶京,希望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以正官箴。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陪同下,針對台北地檢署2024年8月到12月這段偵查期間,所發生的諸多違反《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和相關辦案準則的諸多行為,到台北地檢署遞狀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進行評鑑,對象包括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和檢察長王俊力。鄭深元指出,林俊言在聲請搜索票時,明知《都市計畫法》及自治條例賦予都委會審議容積獎勵的職權,卻刻意捏造事實、誇大不實資訊,導致北院法官在資訊不足下誤發搜索票,讓林俊言得以騙票進行搜索,再恣意的拼湊證據。鄭深元提到,本案存在太多洩密行為,從一開始的扣案資訊、偵查內容,均定期洩漏給特定媒體,使特定媒體可以在每週二定期出刊相關報導,連續長達4個月16期,而偵查秘密不斷地外洩,江貞諭和王俊力還放任為之,不僅違反所謂的偵查不公開管理辦法以及檢察官倫理規範,也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此外,鄭深元質疑檢方在羈押期間多次違反程序,按規定傳喚在押被告須將傳票送達看守所長官,讓被告得知哪日要被傳喚,北檢卻是清晨直接入所「拉人」,開庭前5鐘才給傳票,造成被告精神高度緊張,長期處於不知道何時會被提訊的狀態。鄭深元表示,同案被告沈慶京因病戒護送醫期間,本來不能進行訊問,林俊言卻以視察為名、行訊問之實,在東窗事發之後,他告訴台北地檢的襄閱主任檢察官,說他只是去視察,訊問是不得以為之,「因為被告要求訊問」,以此方式誆騙,導致襄閱主任檢察官先後兩次為他所撰寫的新聞稿都成為笑話,嚴重戕害機關的聲譽外,也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鄭深元表示,在北院審理期間看到太多不正訊問,如彭振聲否認他涉犯圖利,林俊言卻稱「如果你要這樣講,那昨天答應給你的優惠就沒有了」、「這就是圖利,你還有什麼話說?」彭振聲最終在逼迫下選擇認罪,但他心中面對司法充滿斥不滿和失望,這才會在彭妻輕聲後,當庭質問「檢察官,你們的良心在哪裡?」、「我憑什麼被羈押?」鄭深元指控,因2024年9月1日柯文哲遭無保請回,林俊言同月2日訊問邵秀佩時心急如焚,他一開口就跟邵秀珮講「如果你還是照廉政署那一套的話,以為這樣可以呼攏得過去,那我們就來試試看」,訊問黃景茂時還說出「昨天給你臉,你不要臉」等語。「一個堂堂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在法庭上說『那我們就來試試看』,現在是要輸贏嗎?」鄭深元指控,林俊言說法不僅行為不檢,而且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也涉及以恐嚇的方式來取得相關的證詞,「這樣的行為不算行為不檢,那算什麼?」鄭深元提到,檢察官姜長治在詢問證人陳佩琪的時候,稱「你家裡臥室的大床有誰來睡過?」,檢察官郭建鈺訊問朱亞虎時則充滿各種精神壓迫,這些都經過北院當庭勘驗相關的錄音錄影為證。鄭深元認為,檢察官不正訊問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整體的系統性失靈,因而就江貞諭和王俊力涉嫌監督不周、指揮不當的部分,一併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鄭深元提到,林俊言在訊問黃景茂時,黃景茂從頭到尾都否認他明知違法而為之,林俊言卻指示書記官,在筆錄裡面記載「我明知違法,送研議」,把不是黃景茂講的話,硬塞到黃景茂的嘴巴裡面,做成黃景茂的筆錄。鄭深元指控,此舉不僅是刑事偽造文書,且在中華民國歷史上沒有看過任何一個檢察官,敢在製作偵訊筆錄的時候偽造筆錄,此部分需要台北地院依法來進行告發,行政責任則訴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來進行評鑑。鄭深元強調,檢察官隸屬於法務部,是行政官並具有司法官身分,法律上要求檢察官應該勤慎執行職務、遵守辦案程序規定、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均應一併注意,獨立不受外界干涉,林俊言除偽造黃景茂筆錄,涉嫌偽造文書明顯為刑事犯罪行為外,還多次就違反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辦案程序的部分,為確立「司法問責」制度,因而具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評鑑請求,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吳宗憲提案:「不得假釋」無期徒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在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還將其棄屍山區,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高雄高院更二審1月29日卻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兇手聽見判決後說出的「謝謝」,是對台灣司法正義的嘲弄,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吳宗憲昨天(3日)發文表示,此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兇手梁育誌當庭視訊說「謝謝」,而這句逃死的「謝謝」,對比被害人死前、被兇手以麻繩勒頸到「無聲」,不僅是兇手慶幸贏了這場官司,更是對被害家屬最殘忍的傷害,對台灣司法正義最沉重的嘲弄。吳宗憲指出,經法醫鑑定,被害女大生的頸部從34cm縮至29.5cm,兇手以遠大於15公斤的力道勒斃被害者,不只壓塌氣管,就連「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那是多麼巨大的殺意與蠻力?更可怕的是,在被害者瀕死昏迷之際,兇手還用不明柱狀物進行性侵、搜刮財物、棄屍。吳宗憲提到,兇手在2020年10月犯案後遭逮捕、羈押,依現行法律規定,無期徒刑只要關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且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如果將來最高院若駁回上訴定讞,2045年兇手就有資格申請假釋,這也意味著,兇手犯案落網時近30歲,等到50幾歲就可能假釋,「正值壯年,完全有能力再次犯案!」吳宗憲直言,免死改判理的理由令人難以接受,法院認為兇手是「非預謀」犯案,其行為是「非最嚴重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實際上兇手於案發前1個月,就在同一地點試圖擄走另一名女大生未遂,「這不是預謀尋找獵物,什麼才是預謀?」法院認定「非計畫殺人」不算情節最重大之罪,讓吳宗憲忍不住批評,「難道台灣司法眼裡,外國父母的掌上明珠,被勒死、性侵、棄屍還不夠『嚴重』?」針對犯人「有教化可能性」,吳宗憲質疑,所謂「教化」是兇手真心的悔悟,還是為了逃死而演出的劇本?那個當庭喊出的「謝謝」,證明兇手只在意「自己不用死」躲避死刑,而非對被害人的痛悔。吳宗憲強調,他堅持死刑有存在的必要,既然國家「不敢判死」、「不敢執行死刑」,至少要保證兇手「永遠出不來」,建立「終身監禁」,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包括提高假釋門檻「25年得假釋/40年得假釋/終身不得假釋,共分3級」,絕不能讓兇手口中的那句「謝謝」,在日後變成另一個無辜家庭永恆的夢魘。吳宗憲感嘆,「人民卑微的請求,不是看法官那看起來有學問、卻『保不住人民安全』的判決理由,而是保證司法『不讓加害者有再犯』的機會。『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
剴剴案二審維持重判!惡保母續押2月 高院打臉姊妹:原審無違誤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18年。對此,檢辯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可上訴。高院認為,被告2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剴剴案一審於去年5月13日宣判,後續檢辯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全案於同年的9月24日首度開庭。剴剴案二審部份,由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黃怡菁、受命法官文家倩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最終於12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當天劉彩萱也當庭向法官鞠躬表示道歉。在經歷數月的審理以後,全案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駁回上訴,認定劉彩萱、劉若琳均犯下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1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原審認定劉姓姊妹 2 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合議庭審酌,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本應以愛心與耐心培養剴剴安全及信任感,但確因剴剴無家屬前來探視關懷、主管機關亦未能有效發揮監督功能等,以自身優勢之權力支配關係,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之工具,在短暫的 3 個月間,反覆而密集的以非人道之方式凌虐剴剴。除此之外,劉彩萱還將凌虐剴剴之照片傳送予被告劉若琳,彼此交換、評論凌虐剴剴之心得,並不時夾雜嘲弄、辱罵剴剴之言語,從中獲得滿足,顯為以虐取樂,不應以剴剴有分離焦慮、不當行為等作為合理化其凌虐剴剴之藉口。針對量刑部份合議庭認為,劉彩萱犯罪手段、犯罪所生損害較過往判決案件情形嚴重,雖有復歸社會可能但無從撼動無期徒刑之責任上限,故處無期徒刑。劉若琳犯罪情節同樣重大,參與程度較劉彩萱低,因此責任刑上限較劉彩萱低,劃定為19年,但考量到其復歸社會可能性屬中上,小幅下修為18年。最後,被告劉彩萱 2 人羈押期間將於1月31日屆滿,合議庭認為2人仍有羈押原因以及必要,自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
詐騙1536萬逼豐原五口上絕路 「李團長」認罪:羈押期間看法律書才知觸法
台中市豐原區2025年7月發生五口命案,王家人因遇上詐騙,被騙走1536萬後走上絕路,檢警調查鎖定45歲團購主李惠雯以龐氏騙局詐騙王家人,李女遭檢方起訴並求處15年重刑,台中地院22日首度開庭,李女則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在羈押期間閱讀法律書籍,加上請教別人才知觸法,王家的委任律師林瓊嘉也希望法院重判。檢警調查顯示,王家育有2女一子,大女兒當初透過美容師介紹認識李女,李女聲稱經營團購每月可保障10%獲利,並慫恿投資黃金標的,稱每刷1兩黃金(約10萬元)就能收到8000元傭金,大女兒起初見確有分潤,便拉全家人入局,這卻是拿舊資金付新人的「龐氏騙局」。王家前後投入現金、支票及刷卡共計 1536萬5003元,但資金全被李女轉作私用。當王家產生質疑時,李女竟反過來恐嚇要索賠530萬元的「違約金」,逼迫王家以房屋抵押借款,最終導致王家走上絕路,李女則在日前遭檢方依詐欺、洗錢、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台中地院22日首度開庭,李女在偵查中皆否認犯行,今日則首度認罪,她自承不法所得中有8成挪為自用,僅2成用於投資,並稱自己在羈押期間閱讀法律書籍、詢問他人後,才驚覺自己觸法,強調「有錯就是有錯」。王家委任律師林瓊嘉強調,王家遺書中自責「太傻、太笨才會被騙」,但他認為是李女用威脅恐嚇,才讓王家人走上絕路,不能歸咎於被害人,是李女惡行才導致這起悲劇,檢方求處15年以上重刑是讓李女透過司法贖罪,若判太輕,只會讓類似詐騙犯效尤。
蔡正元獲頒「實踐一等獎章」 鄭麗文:永遠堅持對的事情
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7)日於中常會上,頒發「實踐一等獎章與證書」予中央評議委員蔡正元。鄭麗文表示,感謝蔡正元對國家與對黨的奉獻,並表達欽佩蔡正元堅守道德理念價值,不畏強權、不退縮、不畏懼,堅持到底的決心予勇氣。期望透過「實踐一等獎章」讓大家永遠知道並記得「蔡正元同志是帶著勳章入獄的」,國民黨永遠支持蔡正元,永遠堅持對的事情,一定會堅定地走下去。蔡正元說,「這是我一輩子的諾貝爾和平獎」,他對鄭麗文主席表達感謝之意,也表示深感榮幸。蔡正元指出,只剩下一個人生最後期待,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中國國民黨在鄭麗文主席與黨中央同志的領導之下,再次執政。他強調,再次執政不是為了獲得高官厚祿,是要拯救台灣免於「烏克蘭化」的危機;如果再讓民進黨執政,台灣即將淪為烏克蘭。因此,國民黨執政是挽救台灣人民、挽救台灣命運唯一的出路與方法。蔡正元特別懇請所有支持國民黨的好朋友們,要努力團結民眾黨以及所有在野力量,爭取所有的中間選民,共同來完成再次執政的任務。鄭麗文指出,蔡正元一生從政數十載。她最早認識蔡正元是在國民大會擔任國大代表時期,蔡正元不只參加了重要的修憲工程,也擔任四屆立法委員。蔡正元於立法院表現非常卓越且專業,對於重大的議題法案貢獻良多;並且對於整個國家的發展與國民黨的權益全心投入,絕對不會憂讒畏譏、畏首畏尾。鄭麗文盛讚蔡正元有一流的口才與論述能力,更重要的是身先士卒,勇敢地為正確的理念與國家利益衝鋒陷陣、絕不退縮;不但擔任過立法委員,也曾擔任國民黨的一級主管,包括文傳會主委,對於黨的理念主張,以及來自當時執政的民進黨陳水扁政權的多種打壓,蔡正元皆進行強力的攻防。此外,蔡正元也在國民黨最艱辛的時候擔任政策會執行長。不管是國民黨執政或在野期間,蔡正元不計較個人得失,全力以赴。尤其大選的攻防中,每次重大選戰交鋒,歷任主席、總統或市長都會請蔡正元出手,因其對於敵對政黨凌厲攻勢的防守,是國民黨望塵莫及且多所學習的對象。鄭麗文表示,蔡正元對外正式宣佈不再參選公職之後,一言九鼎、說到做到;雖然自己沒有參選,但很多參與選舉的立委或議員都清楚,蔡正元從不藏私,將其畢生的人脈資源,皆無私地替國民黨參選同志奔走,尋求資源與票源。這種無私的奉獻與卓越的表現,惹來了執政當局對其早就心生忌憚。事實上,政黨被輪替之後,民進黨因為陳水扁時期的重大貪腐,導致許多政治菁英官司纏身,因此民進黨也要報仇,對馬前總統、對國民黨「三中案」開始緊咬不放、窮追不捨。此過程中,遭到池魚之殃的就是蔡正元同志。鄭麗文進一步強調,這項訴訟與司法的糾纏延宕多年,馬前總統也備受騷擾與侮辱。過程中,蔡正元曾被檢調鎖定。當其被無理、不法地羈押期間,檢調詢問的重點都在於馬英九前總統,而非蔡正元個人這樁根本「不是案子的案子」。因此,「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蔡正元被不當羈押數月,在各種威迫利誘下,仍不改一向的硬漢精神,從不向強權低頭,也從不為了個人偏安而做不實的供述,或做出任何傷害國民黨及黨內同志的行為。這一點道德勇氣與堅持,實非一般人所能及。鄭麗文表示,而今,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三中案」最後的判決。事實證明,他們翻箱倒櫃、想盡辦法要入罪於國民黨與馬前總統,最後通通徒勞無功。不知道是不是為了洩憤?或是為了找一個替罪羔羊?更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蔡正元平日的論述與分析評論過於犀利、針針見血,精闢,讓執政當局無法招架?因此,粗暴地要將蔡正元定讞入罪。「這是台灣司法淪亡墮落最不堪的時刻」。鄭主席說,站在中國國民黨的立場,不會忘記蔡正元對國家與國民黨長期的奉獻付出;也永遠欽佩蔡正元堅守道德理念價值,不畏強權、不退縮、不畏懼,堅持到底的決心跟勇氣;也很佩服蔡正元,不管是在從政時期、在國會,或在野時期的評論,都展現了高度的專業水準與國際視野水平,且永遠不站在一己之私或一黨之私,而是為國為民。甚至此過程中,也對國民黨有很多的鞭策與期許。所以,蔡正元不但是國民黨難得的人才,也是國家難得的人才,更是今天亂世當中難得一見的勇氣與良心。鄭麗文強調,中國國民黨特地頒發給蔡正元同志最高榮譽「實踐一等獎章」,讓大家永遠知道並記得,「蔡正元同志是帶著勳章入獄的」。面對來自強權的威脅與打壓以及司法淪為政權打手,我們永遠會站在公理正義的一邊。「國民黨永遠支持蔡正元,永遠堅持對的事情,我們一定會堅定地走下去」。也期待在蔡正元的鼓勵與支持下,一定要拿回政權,因為只有政黨輪替,才能夠讓司法回到正軌,國家回到正軌。中華民國才能夠繼續成為 2300 萬人最佳的後盾,帶來和平、正義與繁榮。
伊朗民亂已釀10死!川普警告德黑蘭:若鎮壓將出手介入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2日放話,若伊朗安全部隊對抗議民眾開火,美國將出手援助示威者。這場持續數日的動盪已造成多人死亡,並對伊朗當局構成多年來最嚴峻的內部威脅。據《路透社》報導,川普在社群媒體貼文中表示:「我們已經上膛待命,隨時可以行動。」美國曾於6月轟炸伊朗核設施,加入以色列針對德黑蘭核計畫與軍事領導層的空襲行動。不過川普此次並未具體說明美國可能採取何種行動來支持抗議活動。針對川普的言論,伊朗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拉里賈尼(Ali Larijani)警告,美國若介入伊朗內政,將等同於動搖整個中東地區的穩定。身兼最高領袖哈米尼(Ayatollah Ali Khamenei)重要顧問的他表示:「美國人民應該知道,是川普發動了這場冒險行動,他們應該為自己的士兵安全感到擔憂。」在這波動亂期間,伊朗民選總統裴澤斯基安(Masoud Pezeshkian)採取相對溫和的態度,承諾就生活成本危機與抗議領袖展開對話,儘管人權團體指出安全部隊已對示威者開火。裴澤斯基安於1日,也就是川普發表威脅之前承認,當前危機源於伊朗政府本身的失誤。相關言論發表之際,伊朗西部1名地方官員在多起死亡事件傳出後,透過國營媒體警告,任何動亂或非法集會都將遭到「果斷且毫不留情」的鎮壓。根據《路透社》取得的1封伊朗駐聯合國大使伊拉瓦尼(Amir-Saeid Iravani)於2日致函聯合國秘書長與安理會主席的信件,伊朗呼籲安理會譴責川普的相關言論。伊拉瓦尼在信中表示:「伊朗將果斷且適度地行使自身權利。美利堅合眾國須為這些非法威脅及其可能引發的任何升級後果承擔全部責任。」本週因通膨飆升引發的抗議行動,規模仍小於伊朗過去的某些動亂,但已蔓延至全國各地,並在西部省分出現抗議者與安全部隊之間的致命衝突。伊朗國營相關媒體與人權團體指出,自去年12月31日以來至少已有10人喪生,其中包括2名隸屬於伊朗革命衛隊(Revolutionary Guards)的巴斯基(Basij)志願民兵部隊成員。伊斯蘭共和國的教士領導階層在過去數十年間多次平息動亂,通常透過嚴厲的安全措施與大規模逮捕來鎮壓抗議。然而,當前的經濟困境可能使當局比以往更加脆弱。這是自2022年1名年輕女性在羈押期間死亡,引發全國性示威並癱瘓伊朗數週以來,規模最大的1次抗議。人權團體當時指出,該場抗爭造成數百人死亡。報導補充,華府長期對德黑蘭實施廣泛的金融制裁,尤其是川普1.0曾在2018年退出伊朗與世界強權簽署的核協議,並宣布對伊朗展開「極限施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