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期
」 柯文哲 京華城案 羈押 京華城 民眾黨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批藍白強推多項惡法 民進黨: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制
針對藍白陣營強推多項惡法、涉嫌「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治一事,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12)日表示,國民黨與民眾黨日前假借「仔細審查總預算」之名強行通過延會,然而至今總預算遲未審完,藍白卻接連推動多項爭議法案,企圖將立法權淪為替特定個案解套、掩護自家人脫罪的工具。李坤城指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日審議由立委翁曉玲提出、藍白兩黨共同推動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企圖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此舉等同讓檢方偵辦形同斷手斷腳,將嚴重壓縮打詐、緝毒等重大案件的偵辦時間,導致司法機關於涉嫌共犯、上下游組織及串證滅證風險高之案件中,調查能力大幅受限。該提案不僅引發法界與檢方強烈反對,甚至連自家人都不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便公開直言,此修法將導致我國刑事犯罪偵查全面崩潰。李坤城進一步質疑,藍白陣營「因人設事」的手段已非首例。立法院稍早強行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者的參選限制,此舉顯然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的「高虹安條款」。由於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遭判處有期徒刑6月,未來若判決確定且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依法恐無法登記參選,藍白卻在選舉登記前夕迅速修正法律,時間點與高虹安案高度吻合,完全是在為其掃除參選障礙。李坤城強調,從國民黨試圖推動減輕連署行賄罪責的「周典論條款」,到今天強行通過的「高虹安條款」以及企圖縮短羈押期限的「柯文哲條款」,藍白種種作為,完全證明在野黨就是把立法權變成為個案處理法律後果的工具。李坤城表示,法律制度雖可修正討論,但絕不能淪為服務特定人士的個案工具。請藍白別再將寶貴的會議時間浪費在替自家人解套,儘速完成總預算審查,履行立法委員最基本的法定職責。
藍白推《刑訴法》修法挨批「柯文哲條款」 莊瑞雄:不該淪政治攻防
立法院國民黨與民眾黨團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遭外界質疑是替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柯文哲條款」。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11)日表示,相關討論應回歸法律專業,不應淪為政治攻防;若修法不會影響犯罪偵查與社會安全,當然可以討論,但必須向社會清楚說明可能帶來的影響。針對民眾黨主張,民進黨過去在前總統陳水扁遭羈押期間,也曾提出類似修法版本,莊瑞雄表示,當年的修法提案最終並未完成立法,社會當時也存在相當大的討論與壓力,因此不能簡單類比。莊瑞雄指出,關於追訴權時效等條文,各黨普遍以實現司法正義為出發點,較容易取得共識;但涉及羈押事由的修法,特別是刪除「勾串證人或被告」作為羈押理由的部分,則必須嚴肅看待。他表示,若未來勾串證人或共同被告不再構成羈押理由,法院將失去部分防範串供的工具,甚至可能出現重大犯罪嫌疑人在審理期間獲得交保的情況,對司法偵查造成衝擊。莊瑞雄指出,民眾黨過去曾多次批評重大犯罪嫌疑人遭法院裁定交保,如今提出的修法方向卻與過去立場相反。他認為,目前社會高度關注打擊詐欺與毒品犯罪,若削弱司法機關防止串供的能力,恐將影響犯罪偵辦成效。莊瑞雄表示,過去推動相關討論的核心精神,是避免出現「押人取供」的情形,但他認為,目前部分受矚目案件與過去所討論的情境並不相同,應個案分別看待。他強調,若司法機關真的出現以羈押方式逼迫供述的情況,民進黨一定會站出來反對;但現階段修法若影響防制犯罪的制度設計,仍須審慎評估。莊瑞雄呼籲朝野各黨理性討論修法內容,回歸法律專業與社會治安需求,不應將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簡化為政治議題或特定個案攻防。
檢協會抗議立院擬修刑訴法 痛批不該刪除勾串羈押等條款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押事由、壓縮羈押期限,檢察官協會今天發布聲明,痛批草案嚴重影響國家正常偵查職能,縱容犯罪活動隱避,呼籲立法諸公慎思,勿製造偵查障礙,危害治安與法治。檢察官協會指出,「勾串之虞」羈押事由(草案第 101條)不應刪除 。當前詐欺、跨境毒品、洗錢等組織犯罪猖獗,「防勾串條款」尚可切斷共犯之間或被告與證人之間的鏈結與串供;一旦刪除此條款,等於實質放行「勾串」,犯罪集團成員將無忌憚勾結、湮滅金流、造假證詞,干擾偵查程序,嚴重影響證據蒐查、贓款追索及犯罪事實的建構,有利於被告卻不利於犯罪追訴,無益於犯罪被害人權益及國家社會法益之維護。其次,修法若與偵查實務脫節,將嚴重削弱執法能量,檢協會反對草案規定: 時效提前起算(草案第 93 條第2 項)、羈押期限腰斬(草案第 108條第1項)、禁絕訊問上銬(草案第 98 條、第156條)、二審改押預告(草案第 413條第2項)。檢協會強調,法律是人權保障與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應具備客觀性、普適性與穩定性。《刑事訴訟法》是追訴犯罪,實現國家刑罰權之基本程序規範,程序中要保障被告的人權,也要維護被害人權益,其結果彰顯公平與正義。強制處分應審慎行使,司法應精進改革,但執法能量也不能弱化,社會安全不容退讓。本會指出上開正草案內容之不當,籲請立委諸公慎重審議該修正案,切莫因一時之偏而讓刑事犯罪追訴破了更大之洞。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不捨柯文哲遭重判心情錯愕 高虹安:作風硬派對物質幾無所求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以及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對此,新竹市長高虹安表達不捨,回憶柯文哲過往冷靜的外表下,其實有著一顆不計代價奉獻人民的心,並深信他一定會提出上訴,為了公平正義繼續努力。柯文哲捲入京華城等4大弊案前後1年半時間,其母親何瑞英曾多次對外表達憂心;在柯文哲遭羈押期間,父親柯承發不幸辭世,為家中帶來沉重打擊,而母親日前又傳出跌倒,目前仍在家中休養。面對柯文哲遭判17年,何瑞英情緒一度潰堤,難以接受判決結果,並替兒子抱屈,直言此案涉及政治迫害。對此,高虹安表示,期盼柯文哲與家人能夠保重身體、堅強面對接下來的挑戰,也強調在這段艱難時刻,柯文哲並不孤單,仍有許多人選擇站在他身旁,共同等待一個公平公正的答案。她分享,得知宣判結果後心中滿是錯愕。直到結束一天市政行程,才有時間靜下心來讀新聞稿,除了沉重,更多的是對他的不捨。 高虹安回憶,在她眼中的柯文哲始終是個生活極其簡單、作風「硬派」的人,對物質幾乎毫無要求,吃飯快得像在執行任務,恨不得把所有精力奉獻給公共事務。在那副冷靜醫者的外表下,其實有著一顆最赤誠、最不計代價為人民奉獻的心。這份判決對柯文哲與家人而言是沉重的打擊,但她深信柯文哲一定會提出上訴,為了公平正義繼續努力,把事實攤在社會大眾面前。
籌到加保3千萬! 沈慶京辦理交保發四點聲明:將提上訴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遭判刑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遭判刑有期徒刑10年、宣判結束後,北院也隨即召開強制處分庭,法官裁定柯文哲維持原7000萬保釋金、沈慶京原裁定1.8億保釋金,須再加保3000萬元。沈慶京也在稍早籌到3000萬元,目前正在辦理交保中,並表示將上訴。沈慶京提出四點聲明表示,法院對有利證據視若無睹,背離證據裁判原則,多位參與容積獎勵案的公務員均已出庭作證,明確證述相關程序皆依法辦理,並無任何不法情事。此外,主管機關的有利函令及律師提交的證據,均足以證明其清白,但法官卻摒除關鍵證據,僅憑檢察官片面之詞便認定有罪,已經背離「證據裁判原則」,令人難以信服。他強調,嚴正抗議偵查程序違法,拒絕檢察官非法取證,諸多檢方提出所謂「證據」的取得過程存在嚴重瑕疵。檢察官在偵查期間,以不實資訊誤導法院核發搜索票,甚至有脅迫取供、偽造筆錄等情事。法院理應依「證據排除法則」剔除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他也表示,檢察官濫權偵辦,導致其身心財務與企業財務皆受重大損害,他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腎臟多次重複性感染,導致右腎功能嚴重受損,即將面臨手術摘除;畢生經營的集團企業也因檢方濫權偵查,導致面臨禿鷹襲擊,個人身心財務和集團財務皆受到嚴重的損害。最後他也表示,將捍衛清白,為司法公正奮戰到底,即便身陷病痛與訴訟,他仍將堅定提起上訴,要求撤銷所有基於非法手段取得的虛假證據。
中油「最貪執行長」徐漢涉貪2700萬 一審前人間蒸發!法院重判25年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嫌貪污2700萬元,被外界稱為「最貪執行長」,卻於一審前夕剪斷腳環,消失在屏東萬巒,目前行蹤不明。橋頭地院今天(23日)宣判,就徐漢所犯收受賄賂之10罪,分別量處7年10月至1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另就其所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扣案之2,160萬元犯罪所得。橋頭地院表示,徐漢未滿20歲即進入中油公司工作,從最基層契約人員做起,一路晉升至執行長,迄因本案遭羈押停職止,年資40餘年,卻自108年間起,藉由其擔任執行長對各採購案之審核權限,及對所屬之管理監督權與人事權,透過白手套、下屬或自己直接向各廠商索賄或收賄,使各廠商為求得標或順利履約、請款而屈從行賄,直至111年1月遭查獲時為止,共收受現金1,686萬8千元之賄賂,另有473萬2千元的不明財產,合計2,160萬元,惡性甚深。橋頭地院依徐漢各次犯行之犯罪手段、各採購案之決標或預算金額、受賄金額多寡,就其所犯收受賄賂之10罪,分別量處7年10月至14年不等之有期徒刑,另就徐漢所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扣案之2,160萬元犯罪所得。另一方面,徐漢經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後,經法院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嗣因法定羈押期限幾近屆滿,而於112年6月7日命被告具保500萬元後停止羈押,並命限制住居於其戶籍地即高雄市楠梓區、限制出境及出海、定期報到、不得對本案其他共同被告及證人有任何騷擾、接觸或不法侵害行為;另自114年5月19日起,對徐漢實施科技監控,即配戴電子腳環,且命被告於每週三、週六晚上9時至11時,在其住家持科技監控手機自拍後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不料,徐漢依法院命令於18日晚間自拍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後,法院於翌日接獲科控中心通知,被告之電子腳環遭到拆卸,地點在屏東縣萬巒鄉附近,立即於同日下午製作拘票,函請檢、警、海巡署、移民署等相關單位協助拘提,並因拘提未果,依法完成通知具保人程序後,於20日上午11時裁定沒收保證金500萬元,並發布通緝。橋頭地院指出,被告徐漢經本院命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經本院傳喚應於本案宣判時到庭聽判,卻無正當理由未遵期到庭,且經本院發布通緝,已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因而於宣判同時,依職權向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告發。
控北檢系統性失靈!柯文哲遞狀聲請評鑑 6大罪狀揭偽造筆錄、病床突襲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前往法務部遞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聲請評鑑,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表示,北檢在偵查期間系統性失靈,不僅涉嫌「騙票搜索」,更爆出偽造被告筆錄、在病房突襲偵訊沈慶京,希望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以正官箴。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陪同下,針對台北地檢署2024年8月到12月這段偵查期間,所發生的諸多違反《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和相關辦案準則的諸多行為,到台北地檢署遞狀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進行評鑑,對象包括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和檢察長王俊力。鄭深元指出,林俊言在聲請搜索票時,明知《都市計畫法》及自治條例賦予都委會審議容積獎勵的職權,卻刻意捏造事實、誇大不實資訊,導致北院法官在資訊不足下誤發搜索票,讓林俊言得以騙票進行搜索,再恣意的拼湊證據。鄭深元提到,本案存在太多洩密行為,從一開始的扣案資訊、偵查內容,均定期洩漏給特定媒體,使特定媒體可以在每週二定期出刊相關報導,連續長達4個月16期,而偵查秘密不斷地外洩,江貞諭和王俊力還放任為之,不僅違反所謂的偵查不公開管理辦法以及檢察官倫理規範,也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此外,鄭深元質疑檢方在羈押期間多次違反程序,按規定傳喚在押被告須將傳票送達看守所長官,讓被告得知哪日要被傳喚,北檢卻是清晨直接入所「拉人」,開庭前5鐘才給傳票,造成被告精神高度緊張,長期處於不知道何時會被提訊的狀態。鄭深元表示,同案被告沈慶京因病戒護送醫期間,本來不能進行訊問,林俊言卻以視察為名、行訊問之實,在東窗事發之後,他告訴台北地檢的襄閱主任檢察官,說他只是去視察,訊問是不得以為之,「因為被告要求訊問」,以此方式誆騙,導致襄閱主任檢察官先後兩次為他所撰寫的新聞稿都成為笑話,嚴重戕害機關的聲譽外,也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鄭深元表示,在北院審理期間看到太多不正訊問,如彭振聲否認他涉犯圖利,林俊言卻稱「如果你要這樣講,那昨天答應給你的優惠就沒有了」、「這就是圖利,你還有什麼話說?」彭振聲最終在逼迫下選擇認罪,但他心中面對司法充滿斥不滿和失望,這才會在彭妻輕聲後,當庭質問「檢察官,你們的良心在哪裡?」、「我憑什麼被羈押?」鄭深元指控,因2024年9月1日柯文哲遭無保請回,林俊言同月2日訊問邵秀佩時心急如焚,他一開口就跟邵秀珮講「如果你還是照廉政署那一套的話,以為這樣可以呼攏得過去,那我們就來試試看」,訊問黃景茂時還說出「昨天給你臉,你不要臉」等語。「一個堂堂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在法庭上說『那我們就來試試看』,現在是要輸贏嗎?」鄭深元指控,林俊言說法不僅行為不檢,而且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也涉及以恐嚇的方式來取得相關的證詞,「這樣的行為不算行為不檢,那算什麼?」鄭深元提到,檢察官姜長治在詢問證人陳佩琪的時候,稱「你家裡臥室的大床有誰來睡過?」,檢察官郭建鈺訊問朱亞虎時則充滿各種精神壓迫,這些都經過北院當庭勘驗相關的錄音錄影為證。鄭深元認為,檢察官不正訊問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整體的系統性失靈,因而就江貞諭和王俊力涉嫌監督不周、指揮不當的部分,一併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鄭深元提到,林俊言在訊問黃景茂時,黃景茂從頭到尾都否認他明知違法而為之,林俊言卻指示書記官,在筆錄裡面記載「我明知違法,送研議」,把不是黃景茂講的話,硬塞到黃景茂的嘴巴裡面,做成黃景茂的筆錄。鄭深元指控,此舉不僅是刑事偽造文書,且在中華民國歷史上沒有看過任何一個檢察官,敢在製作偵訊筆錄的時候偽造筆錄,此部分需要台北地院依法來進行告發,行政責任則訴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來進行評鑑。鄭深元強調,檢察官隸屬於法務部,是行政官並具有司法官身分,法律上要求檢察官應該勤慎執行職務、遵守辦案程序規定、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均應一併注意,獨立不受外界干涉,林俊言除偽造黃景茂筆錄,涉嫌偽造文書明顯為刑事犯罪行為外,還多次就違反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辦案程序的部分,為確立「司法問責」制度,因而具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評鑑請求,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吳宗憲提案:「不得假釋」無期徒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在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還將其棄屍山區,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高雄高院更二審1月29日卻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兇手聽見判決後說出的「謝謝」,是對台灣司法正義的嘲弄,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吳宗憲昨天(3日)發文表示,此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兇手梁育誌當庭視訊說「謝謝」,而這句逃死的「謝謝」,對比被害人死前、被兇手以麻繩勒頸到「無聲」,不僅是兇手慶幸贏了這場官司,更是對被害家屬最殘忍的傷害,對台灣司法正義最沉重的嘲弄。吳宗憲指出,經法醫鑑定,被害女大生的頸部從34cm縮至29.5cm,兇手以遠大於15公斤的力道勒斃被害者,不只壓塌氣管,就連「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那是多麼巨大的殺意與蠻力?更可怕的是,在被害者瀕死昏迷之際,兇手還用不明柱狀物進行性侵、搜刮財物、棄屍。吳宗憲提到,兇手在2020年10月犯案後遭逮捕、羈押,依現行法律規定,無期徒刑只要關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且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如果將來最高院若駁回上訴定讞,2045年兇手就有資格申請假釋,這也意味著,兇手犯案落網時近30歲,等到50幾歲就可能假釋,「正值壯年,完全有能力再次犯案!」吳宗憲直言,免死改判理的理由令人難以接受,法院認為兇手是「非預謀」犯案,其行為是「非最嚴重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實際上兇手於案發前1個月,就在同一地點試圖擄走另一名女大生未遂,「這不是預謀尋找獵物,什麼才是預謀?」法院認定「非計畫殺人」不算情節最重大之罪,讓吳宗憲忍不住批評,「難道台灣司法眼裡,外國父母的掌上明珠,被勒死、性侵、棄屍還不夠『嚴重』?」針對犯人「有教化可能性」,吳宗憲質疑,所謂「教化」是兇手真心的悔悟,還是為了逃死而演出的劇本?那個當庭喊出的「謝謝」,證明兇手只在意「自己不用死」躲避死刑,而非對被害人的痛悔。吳宗憲強調,他堅持死刑有存在的必要,既然國家「不敢判死」、「不敢執行死刑」,至少要保證兇手「永遠出不來」,建立「終身監禁」,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包括提高假釋門檻「25年得假釋/40年得假釋/終身不得假釋,共分3級」,絕不能讓兇手口中的那句「謝謝」,在日後變成另一個無辜家庭永恆的夢魘。吳宗憲感嘆,「人民卑微的請求,不是看法官那看起來有學問、卻『保不住人民安全』的判決理由,而是保證司法『不讓加害者有再犯』的機會。『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
剴剴案二審維持重判!惡保母續押2月 高院打臉姊妹:原審無違誤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18年。對此,檢辯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可上訴。高院認為,被告2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剴剴案一審於去年5月13日宣判,後續檢辯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全案於同年的9月24日首度開庭。剴剴案二審部份,由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黃怡菁、受命法官文家倩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最終於12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當天劉彩萱也當庭向法官鞠躬表示道歉。在經歷數月的審理以後,全案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駁回上訴,認定劉彩萱、劉若琳均犯下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1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原審認定劉姓姊妹 2 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合議庭審酌,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本應以愛心與耐心培養剴剴安全及信任感,但確因剴剴無家屬前來探視關懷、主管機關亦未能有效發揮監督功能等,以自身優勢之權力支配關係,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之工具,在短暫的 3 個月間,反覆而密集的以非人道之方式凌虐剴剴。除此之外,劉彩萱還將凌虐剴剴之照片傳送予被告劉若琳,彼此交換、評論凌虐剴剴之心得,並不時夾雜嘲弄、辱罵剴剴之言語,從中獲得滿足,顯為以虐取樂,不應以剴剴有分離焦慮、不當行為等作為合理化其凌虐剴剴之藉口。針對量刑部份合議庭認為,劉彩萱犯罪手段、犯罪所生損害較過往判決案件情形嚴重,雖有復歸社會可能但無從撼動無期徒刑之責任上限,故處無期徒刑。劉若琳犯罪情節同樣重大,參與程度較劉彩萱低,因此責任刑上限較劉彩萱低,劃定為19年,但考量到其復歸社會可能性屬中上,小幅下修為18年。最後,被告劉彩萱 2 人羈押期間將於1月31日屆滿,合議庭認為2人仍有羈押原因以及必要,自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
詐騙1536萬逼豐原五口上絕路 「李團長」認罪:羈押期間看法律書才知觸法
台中市豐原區2025年7月發生五口命案,王家人因遇上詐騙,被騙走1536萬後走上絕路,檢警調查鎖定45歲團購主李惠雯以龐氏騙局詐騙王家人,李女遭檢方起訴並求處15年重刑,台中地院22日首度開庭,李女則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在羈押期間閱讀法律書籍,加上請教別人才知觸法,王家的委任律師林瓊嘉也希望法院重判。檢警調查顯示,王家育有2女一子,大女兒當初透過美容師介紹認識李女,李女聲稱經營團購每月可保障10%獲利,並慫恿投資黃金標的,稱每刷1兩黃金(約10萬元)就能收到8000元傭金,大女兒起初見確有分潤,便拉全家人入局,這卻是拿舊資金付新人的「龐氏騙局」。王家前後投入現金、支票及刷卡共計 1536萬5003元,但資金全被李女轉作私用。當王家產生質疑時,李女竟反過來恐嚇要索賠530萬元的「違約金」,逼迫王家以房屋抵押借款,最終導致王家走上絕路,李女則在日前遭檢方依詐欺、洗錢、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台中地院22日首度開庭,李女在偵查中皆否認犯行,今日則首度認罪,她自承不法所得中有8成挪為自用,僅2成用於投資,並稱自己在羈押期間閱讀法律書籍、詢問他人後,才驚覺自己觸法,強調「有錯就是有錯」。王家委任律師林瓊嘉強調,王家遺書中自責「太傻、太笨才會被騙」,但他認為是李女用威脅恐嚇,才讓王家人走上絕路,不能歸咎於被害人,是李女惡行才導致這起悲劇,檢方求處15年以上重刑是讓李女透過司法贖罪,若判太輕,只會讓類似詐騙犯效尤。
蔡正元獲頒「實踐一等獎章」 鄭麗文:永遠堅持對的事情
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7)日於中常會上,頒發「實踐一等獎章與證書」予中央評議委員蔡正元。鄭麗文表示,感謝蔡正元對國家與對黨的奉獻,並表達欽佩蔡正元堅守道德理念價值,不畏強權、不退縮、不畏懼,堅持到底的決心予勇氣。期望透過「實踐一等獎章」讓大家永遠知道並記得「蔡正元同志是帶著勳章入獄的」,國民黨永遠支持蔡正元,永遠堅持對的事情,一定會堅定地走下去。蔡正元說,「這是我一輩子的諾貝爾和平獎」,他對鄭麗文主席表達感謝之意,也表示深感榮幸。蔡正元指出,只剩下一個人生最後期待,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中國國民黨在鄭麗文主席與黨中央同志的領導之下,再次執政。他強調,再次執政不是為了獲得高官厚祿,是要拯救台灣免於「烏克蘭化」的危機;如果再讓民進黨執政,台灣即將淪為烏克蘭。因此,國民黨執政是挽救台灣人民、挽救台灣命運唯一的出路與方法。蔡正元特別懇請所有支持國民黨的好朋友們,要努力團結民眾黨以及所有在野力量,爭取所有的中間選民,共同來完成再次執政的任務。鄭麗文指出,蔡正元一生從政數十載。她最早認識蔡正元是在國民大會擔任國大代表時期,蔡正元不只參加了重要的修憲工程,也擔任四屆立法委員。蔡正元於立法院表現非常卓越且專業,對於重大的議題法案貢獻良多;並且對於整個國家的發展與國民黨的權益全心投入,絕對不會憂讒畏譏、畏首畏尾。鄭麗文盛讚蔡正元有一流的口才與論述能力,更重要的是身先士卒,勇敢地為正確的理念與國家利益衝鋒陷陣、絕不退縮;不但擔任過立法委員,也曾擔任國民黨的一級主管,包括文傳會主委,對於黨的理念主張,以及來自當時執政的民進黨陳水扁政權的多種打壓,蔡正元皆進行強力的攻防。此外,蔡正元也在國民黨最艱辛的時候擔任政策會執行長。不管是國民黨執政或在野期間,蔡正元不計較個人得失,全力以赴。尤其大選的攻防中,每次重大選戰交鋒,歷任主席、總統或市長都會請蔡正元出手,因其對於敵對政黨凌厲攻勢的防守,是國民黨望塵莫及且多所學習的對象。鄭麗文表示,蔡正元對外正式宣佈不再參選公職之後,一言九鼎、說到做到;雖然自己沒有參選,但很多參與選舉的立委或議員都清楚,蔡正元從不藏私,將其畢生的人脈資源,皆無私地替國民黨參選同志奔走,尋求資源與票源。這種無私的奉獻與卓越的表現,惹來了執政當局對其早就心生忌憚。事實上,政黨被輪替之後,民進黨因為陳水扁時期的重大貪腐,導致許多政治菁英官司纏身,因此民進黨也要報仇,對馬前總統、對國民黨「三中案」開始緊咬不放、窮追不捨。此過程中,遭到池魚之殃的就是蔡正元同志。鄭麗文進一步強調,這項訴訟與司法的糾纏延宕多年,馬前總統也備受騷擾與侮辱。過程中,蔡正元曾被檢調鎖定。當其被無理、不法地羈押期間,檢調詢問的重點都在於馬英九前總統,而非蔡正元個人這樁根本「不是案子的案子」。因此,「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蔡正元被不當羈押數月,在各種威迫利誘下,仍不改一向的硬漢精神,從不向強權低頭,也從不為了個人偏安而做不實的供述,或做出任何傷害國民黨及黨內同志的行為。這一點道德勇氣與堅持,實非一般人所能及。鄭麗文表示,而今,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三中案」最後的判決。事實證明,他們翻箱倒櫃、想盡辦法要入罪於國民黨與馬前總統,最後通通徒勞無功。不知道是不是為了洩憤?或是為了找一個替罪羔羊?更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蔡正元平日的論述與分析評論過於犀利、針針見血,精闢,讓執政當局無法招架?因此,粗暴地要將蔡正元定讞入罪。「這是台灣司法淪亡墮落最不堪的時刻」。鄭主席說,站在中國國民黨的立場,不會忘記蔡正元對國家與國民黨長期的奉獻付出;也永遠欽佩蔡正元堅守道德理念價值,不畏強權、不退縮、不畏懼,堅持到底的決心跟勇氣;也很佩服蔡正元,不管是在從政時期、在國會,或在野時期的評論,都展現了高度的專業水準與國際視野水平,且永遠不站在一己之私或一黨之私,而是為國為民。甚至此過程中,也對國民黨有很多的鞭策與期許。所以,蔡正元不但是國民黨難得的人才,也是國家難得的人才,更是今天亂世當中難得一見的勇氣與良心。鄭麗文強調,中國國民黨特地頒發給蔡正元同志最高榮譽「實踐一等獎章」,讓大家永遠知道並記得,「蔡正元同志是帶著勳章入獄的」。面對來自強權的威脅與打壓以及司法淪為政權打手,我們永遠會站在公理正義的一邊。「國民黨永遠支持蔡正元,永遠堅持對的事情,我們一定會堅定地走下去」。也期待在蔡正元的鼓勵與支持下,一定要拿回政權,因為只有政黨輪替,才能夠讓司法回到正軌,國家回到正軌。中華民國才能夠繼續成為 2300 萬人最佳的後盾,帶來和平、正義與繁榮。
伊朗民亂已釀10死!川普警告德黑蘭:若鎮壓將出手介入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2日放話,若伊朗安全部隊對抗議民眾開火,美國將出手援助示威者。這場持續數日的動盪已造成多人死亡,並對伊朗當局構成多年來最嚴峻的內部威脅。據《路透社》報導,川普在社群媒體貼文中表示:「我們已經上膛待命,隨時可以行動。」美國曾於6月轟炸伊朗核設施,加入以色列針對德黑蘭核計畫與軍事領導層的空襲行動。不過川普此次並未具體說明美國可能採取何種行動來支持抗議活動。針對川普的言論,伊朗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拉里賈尼(Ali Larijani)警告,美國若介入伊朗內政,將等同於動搖整個中東地區的穩定。身兼最高領袖哈米尼(Ayatollah Ali Khamenei)重要顧問的他表示:「美國人民應該知道,是川普發動了這場冒險行動,他們應該為自己的士兵安全感到擔憂。」在這波動亂期間,伊朗民選總統裴澤斯基安(Masoud Pezeshkian)採取相對溫和的態度,承諾就生活成本危機與抗議領袖展開對話,儘管人權團體指出安全部隊已對示威者開火。裴澤斯基安於1日,也就是川普發表威脅之前承認,當前危機源於伊朗政府本身的失誤。相關言論發表之際,伊朗西部1名地方官員在多起死亡事件傳出後,透過國營媒體警告,任何動亂或非法集會都將遭到「果斷且毫不留情」的鎮壓。根據《路透社》取得的1封伊朗駐聯合國大使伊拉瓦尼(Amir-Saeid Iravani)於2日致函聯合國秘書長與安理會主席的信件,伊朗呼籲安理會譴責川普的相關言論。伊拉瓦尼在信中表示:「伊朗將果斷且適度地行使自身權利。美利堅合眾國須為這些非法威脅及其可能引發的任何升級後果承擔全部責任。」本週因通膨飆升引發的抗議行動,規模仍小於伊朗過去的某些動亂,但已蔓延至全國各地,並在西部省分出現抗議者與安全部隊之間的致命衝突。伊朗國營相關媒體與人權團體指出,自去年12月31日以來至少已有10人喪生,其中包括2名隸屬於伊朗革命衛隊(Revolutionary Guards)的巴斯基(Basij)志願民兵部隊成員。伊斯蘭共和國的教士領導階層在過去數十年間多次平息動亂,通常透過嚴厲的安全措施與大規模逮捕來鎮壓抗議。然而,當前的經濟困境可能使當局比以往更加脆弱。這是自2022年1名年輕女性在羈押期間死亡,引發全國性示威並癱瘓伊朗數週以來,規模最大的1次抗議。人權團體當時指出,該場抗爭造成數百人死亡。報導補充,華府長期對德黑蘭實施廣泛的金融制裁,尤其是川普1.0曾在2018年退出伊朗與世界強權簽署的核協議,並宣布對伊朗展開「極限施壓」政策。
應徵碰壁開貨車撞「館長」健身房 台中男「5年8月改判1年半」 理由曝
台中市30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駕駛小貨車衝撞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店,一、二審原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林男欠缺殺人犯意,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依強制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判1年2月,最高法院於12月30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林男於2024年5月間前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教練未果,事後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館長欲拜師亦未獲回應,心生不滿。2024年6月12日晚間7時許,林男替許姓友人駕駛小貨車載運物品返程途中,執意將車開往健身房,並強行奪取許男手機,阻止其報警。當晚7時39分許,林男將車停於健身房對向車道,約6秒後,未按鳴喇叭即加速左轉,衝上健身房門前階梯並撞破大門後隨即煞停。撞擊導致大門、磁磚及部分設施毀損,館內櫃檯與管制區約10餘人一度受驚,所幸無人傷亡。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於2024年10月判處5年8月徒刑;二審於2025年3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勘驗監視影像,認定林男撞破大門後即停車,未持續朝館內人員區域衝撞,且事後立即離開現場,未對任何人施以暴力,採信其僅欲毀損大門、報復館長的說法,認定不構成殺人未遂。更一審並審酌林男已賠償許男7萬5000元損失,並依判決賠償館方13萬7620元,且自案發起即遭羈押,羈押期間已逾判決刑期,遂於2025年9月23日撤銷原判,改判強制罪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1年2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2月30日駁回,全案確定。
柯文哲談藍白合籲「別再讓3%或6%」 鄭麗文:2026一定公平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交保後沉寂多時,近日再度現身鏡頭前,與立委黃國昌同台直播,暢談羈押期間的心境與政治觀察,也首度回應外界關注的2026藍白合議題。柯文哲直言,「不要再讓3%或6%」,強調雙方若要合作,應講清楚、說明白。對此,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回應,這次將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提名在野最合適人選。藍白合在2024年總統大選破局,從協商民調、整合作業,到君悅飯店記者會宣布各自參選的畫面仍歷歷在目。柯文哲4日與現任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直播對談表示,若未來要再談合作,關鍵在於規則需講清楚。他強調,第一是全民調有幾間民調公司,第二是不要再讓3%或6%,並強調民眾黨一定不會耍詐。對此,鄭麗文今天到國民黨苗栗縣黨部出席建黨131周年黨慶活動時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大家可能對上次藍白合作破裂失敗還存有陰影,此次會用最大誠意,透過公平、公開、公正的遊戲規則,幫在野力量提名出最適合人選。
恐怖情人!前鉛球冠軍假借「還寵物鼠」埋伏持刀殺害前女友 裁定延押2個月
台中24歲詹朱姓男子曾是校內鉛球冠軍,2025年5月因無法接受18歲詹姓前女友提出分手,假借歸還寵物鼠與生活用品為由約對方見面。詹女於5月10日與友人前往指定地點後獨自下車,卻遭詹朱男持水果刀猛刺。犯案後,詹朱男也以刀自傷。詹女友人見狀立刻報警。詹女胸、頸部遭刺造成大量出血,左側肺臟、支氣管、左心室及降主動脈均遭刺穿,送醫仍不治。詹朱男經送醫無生命危險,檢方聲押獲准。檢警調查發現,他事先已準備遺書,意圖「玉石俱焚」。台中地檢署於9月偵結,依殺人罪起訴詹朱男,全案移審法院並列為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法官審酌詹朱男涉犯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重罪,且犯後自傷有不甘受罰心態,自9月12日起裁定羈押3個月。隨著羈押期限將屆滿,法院再度召開羈押庭。詹朱男自稱仍須服藥控制情緒等情形,法院認為若予以交保或限制住居,將無法確保審理程序順利進行,且其行為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因此裁定自12月1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涉竊國家級技術機密 台積電內鬼3人認罪仍遭延押2月
喧騰一時的台積電內鬼案,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涉嫌竊取台積電2奈米先進製程機密遭羈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日前召開延押庭,3人雖請求具保停押,想回家陪伴家人,但合議庭認為3人雖認罪,但對於犯案情節、手段等前後供述不一,且3人曾有滅證舉動,加上檢察官當庭陳述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是否為涉案共犯仍在追查,25日裁定3人延長羈押禁見2月。合議庭並定於12月31日再開庭,提訊3人調查證據。合議庭因3人羈押期限將於12月1日屆滿,本月19日召開延押庭提訊3人,陳男3人稱已被羈押4月、很想家人,請求具保停押,願意定期赴警局報到並接受電子監控;檢察官則認為3人供述不一、涉犯重罪,仍有羈押必要性。合議庭25日指出,陳男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重大,雖於法院訊問坦承犯行,但對於所涉犯罪情節、手段、目的等供詞曾前後所述不一,並對於犯罪細節避重就輕,檢察官亦當庭指出本案尚在追查「東京威力科創」法人及自然人等涉案共犯。合議庭認為,3人曾為同事關係,案發後有刪除對話等疑似滅證的舉動,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而3人擅自拍攝、重製內含台積電公司內部關於製程、技術等營業祕密,且部分資訊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調查需要勾稽比對相關對話紀錄與共犯供述,因此羈押原因仍然存在。合議庭考量3人所涉犯罪不僅損及個別企業利益,更危及國家整體安全,為確保審判與刑罰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裁定自12月1日起3人延長羈押2月並且禁止接見通信。依法,3人若不服裁定,仍可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前綠委陳歐珀涉貪500萬交保! 北院裁定理由曝光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在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權推動商港法並且幫忙減免基隆港碼頭的租金以及管理費,為租賃車業者開協調會等方式,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自6月4日起遭到羈押禁見至今。台北地院今日(11月24日)裁定陳歐珀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並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認為,與案情相關的重要證人均已詰問完畢,已大幅降低串供可能,因此無羈押之必要。合議庭認為,陳歐珀仍否認起訴書犯行,但考量到與案情相關的重要證人目前均已詰問完畢,顯已大幅降低陳歐珀就本案重罪部分串供證人之可能性,堪認陳歐珀被訴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犯行之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考量到本案重要證人已到庭證述如上,且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要不得徒憑共同被告或其他證人尚未全部詰問完畢,遽謂有羈押被告之必要,否則恐有過度限制被告之人身自由,而違反比例原則之虞。合議庭審酌審酌被告之犯罪情節、地位、訴訟進行程度、身體狀況、資力等節,認如命被告提出新臺幣500萬元保證金,並限制住居,應足以對其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之進行,無續予羈押之必要。另一併裁定被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且須定期向台北地院報到及遵守接受電子腳環之科技設備監控8月。另,又為避免被告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接受交互詰問之證人就案情有所討論或指示,而妨害真實之發現,爰命其不得與同案被告即其配偶徐慧諭有任何探詢案情之行為,亦不得與其餘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倘被告於停止羈押期間無故不遵期到庭、違反前揭限制住居及予以限制出境、出海等事項,或違反本院所命前揭其應遵守之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接受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接受科技監控等事項,得為再執行羈押之事由。
已婚女老師涉性侵男學生還寄193封露骨信 遭判14年
美國肯塔基州一名27歲女教師,已婚並育有一名5歲女兒,卻在青少年懲教中心與一名17歲男學生發生關係,更要求對方幫她殺死49歲丈夫,陪審團近日裁定她犯下性侵罪與未成年者非法交易罪,將面臨14年有期徒刑。根據外媒《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女教師巴丁(Elena Bardin)與49歲丈夫育有一名5歲女兒,而她在今年4月被逮捕,遭警方指控趁著在懲教中心擔任英文老師期間,與一名17歲少年發生性關係,還教唆對方幫忙除掉自己的老公。警方搜查懲教中心時,發現少年的房間裡有193封巴丁寄的露骨信件和多張照片,巴丁更在其中一封信中寫下曾與少年有過性關係。而巴丁被捕後,依性虐待罪、與未成年者非法交易和傳播淫穢物品罪移送法辦。法官指出,信件內容「像三級片一樣露骨」,巴丁很明確地向該少年表達了自己的「想法和願望」。巴丁的主管則在法庭上供稱,她曾被多次警告要遠離該名少年,該少年也一度被轉移到其他區域,但巴丁卻沒有停止這樣的行為,反而變本加厲。該少年則在法庭上表示,他從未打算實施殺人計畫,兩人的關係只是「他羈押期間打發時間的一種方式」。巴丁於本月13日遭判處14年有期徒刑,並會被登記在性犯罪名冊20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