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兒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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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生遭獨關教室癲癇發作亡 監院報告助家屬獲國賠近600萬
監察院今(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宜蘭特教學校一名女特教生,2021年因被導師違規單獨留置在分組教室午休,導致其癲癇發作窒息身亡,在家屬歷經刑事訴訟挫敗後,監察院憑藉深入調查所得之事證,鍥而不捨追蹤司法進程並多次函請法務部重啟偵辦,最終促成臺灣高等法院在114年8月26日國家賠償訴訟判定校方應賠償家屬合計近新臺幣600萬元。本案彰顯了監察院作為憲法賦予的人權保障機關,為弱勢民眾伸張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監察院指出,該名患有腦性麻痺及癲癇病史的女學生,因午休時會影響其他同學,遭其劉姓導師長期違規單獨留置於分組教室,2021年1月14日時,因獨處長達54分鐘,導致癲癇發作無人發現而窒息,送醫搶救後於第5日離世。監察院表示,接獲陳情後由監委王幼玲、王美玉、葉大華立案調查,揭露學校多項違失,一、長期違規單獨留置,劉姓導師和張姓教師助理員自2018年10月15日起,未經家長同意,亦未載明於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便每天違規單獨留置女學生於分組教室午休,違反「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亦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第3項的意旨不符。二、漠視癲癇病史,女學生的健康檢查紀錄卡及多項轉銜資料,均寫明其有癲癇大發作之病史,家長屢次在聯絡簿上交代導師「勿讓學生單獨午休」,但劉師在調查過程中卻矢口否認知悉女學生有癲癇病史,其陳述經監察委員勘驗家長聯絡簿後,認定均為卸責之辭。三、教室巡堂怠惰與通報延遲,學校長期怠於辦理教室巡堂,未即時發現導師與助理員的常態性違失。事件發生後,學校更遲滯85日,在2021年4月9日才向宜蘭縣政府完成兒少保護案件通報,嚴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1項的規定。然而,監察院指出,家屬提出的過失致死刑事告訴,宜蘭地檢署卻以劉師不知女學生有癲癇病史等理由,做出不起訴,家屬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均遭駁回;而監察院追蹤過程發現,宜蘭地檢署的偵查卷宗竟未納入家長聯絡簿等關鍵證據。監察院表示,在刑事訴訟遇挫的同時,女學生家屬轉向提起國家賠償訴訟,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力依據,高等法院二審廢棄了一審部分駁回的判決,認定學校應就其疏失負國家賠償責任,判學校需分別賠償女學生父親及母親,合計高達592萬元。監察院說,本案的國家賠償判決,正是監察院長期調查、追蹤及督促的成果,彰顯了監察院在維護人民權益、監督政府機關、實現公平正義上的關鍵角色,不僅是對呂姓學生家屬的慰藉,更是對政府機關依法行政、善盡照護責任的嚴正提醒。監察院呼籲,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及特殊教育學校,應以本案為戒,確實檢視、落實特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執行,加強校園安全巡堂機制,強化全體教職員工對身心障礙學生特殊需求及危機處理的專業知能及責任意識。唯有透過制度的完善與人權觀念的深化,方能確保不再有類似憾事發生,保障每一位特教生的學習權益與生命安全。
台中托嬰中心虐14童!挨罰40萬將停辦 托育員罰60萬封殺30年
臺中市豐原區托嬰中心近日爆出不當對待案件。社會局主動稽查揭露、積極徹查,今(26日)公布裁罰結果。經查,陳姓托育人員對14名幼童反覆施以不當及施虐行為,惡性重大,裁罰最重60萬元並公告姓名、30年內禁止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托嬰中心嚴重管理疏失,加重裁罰40萬元並勒令8月1日起停辦、公告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台中市社會局表示,陳姓托育人員受過專業訓練,卻無視幼兒脆弱無自保能力,屢屢做出推、拖、拉等具惡意的粗暴照顧手法,且推諉沒有悔意,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重罰最高額度60萬元。調查後,發現劉姓和曾姓托育人員同樣有慣性的不當照顧動作,各裁罰15萬元和14萬元、20年內不得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托嬰中心部分,多名托育人員常態性不當對待幼童,托嬰中心竟未即時察覺,甚至知悉後也未即時通報,有嚴重管理疏失,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加重裁罰40萬元勒令停辦。重罰之外,托嬰中心負責人和陳姓、劉姓、曾姓托育人員的姓名都將公告,民眾搜尋「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即可檢閱公開資訊。 社會局強調,本案是社會局在主動稽查過程中發現,負責人和另外3名托育人員知悉幼兒遭到不當對待,卻沒有在24小時內通報,因此再依延遲通報裁罰3萬元。依據兒少權法規定,托育工作人員均為責任通報人員,發現兒少受虐有義務制止,未依法通報將面臨罰則。社會局說明,托嬰中心遭勒令8月1日起停辦,此過渡期間依法應協助收托幼兒轉托,考量轉托需要媒合與銜接時間,在正式停業前,社會局將持續加強訪視、輔導及稽查;指派專人服務家長,提供鄰近托嬰中心、保母及幼兒園等資源,全力協助幼兒順利轉托。◎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納代孕引反彈 婦團籲延後修法
衛福部《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13日預告期滿,共收到400多則意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幾乎一面倒都是反對代理孕母聲浪,有民眾疾呼「不該讓台灣成為亞洲的子宮」。國民健康署署長吳昭軍表示,預告期間收集到支持與反對兩面意見都有,顯現還需凝聚共識,將盡速整理各界聲音後召開專家會議,並送入行政院修法。《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自今年5月14日起預告,為期60天,修正重點包含受術夫妻修正為受術配偶,增訂受術未婚女性、受術異性伴侶、女性受術者、委託配偶、代理孕母、代孕生殖、代孕服務機構、代孕定型化契約及代孕子女用詞定義。其中爭議最大的是代理孕母相關條文,草案增訂代理孕母條件為設籍台灣、年滿20歲至40歲、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以終身1次活產為限,禁止商業目的,但提供必要費用,並且須投保人身保險。修正草案預告期間,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幾乎都是反對意見,有民眾痛批,不該讓台灣成為亞洲的子宮,犧牲女性的子宮和身體達到個人私慾,惡劣至極;想要小孩應該按照領養程序,而不是用錢租借他人的器官進行人口買賣。民眾多擔心開放代孕後灰色地帶太多,連歐美都有人口販賣問題,屆時恐怕出現偷渡外國人來台賣子宮受孕等問題,台灣政府根本處理不了「合法掩護非法」的問題;還有自稱是同志的民眾留言表示,反對任何形式的代孕。吳昭軍表示,《人工生殖法》預告期間收集到400多個意見,支持和反對都有,需要時間整理,但會盡速舉行專家會議,重新檢視法規條文,一定會尊重每個聲音,並以最快速度送進政院。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等3團體認為,《人工生殖法》相關法條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的重要權利,且問卷調查發現超過7成民眾不支持單身者施行人工生殖,呼籲應延後修法。
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竟下架 立委籲衛福部莫讓桃園成查詢漏洞
立法委員陳培瑜、林月琴與桃園市議員許家睿、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於5日開記者會指出在《兒少法》實施過程中,因未有明確規範相關公告姓名裁罰之處理作法,致使桃園市出現將違反《兒少法》之行為人之公告名單下架狀況,呼籲衛福部莫讓桃園市成為查詢漏洞。陳培瑜表示,從去年起就發現「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的行政處分執行情況有漏洞,導致家長查詢不到對兒少不當對待的行為人。除了跨部會之間案件有無法串接的情況,衛福部與各縣市政府的執行情況,也沒有統一的辦法,如目前桃園市自訂規定,不分情節嚴重性,虐待兒少的行為人在公告三年之後,就會全面下架。陳培瑜說,她今年3月質詢中向衛福部強調此嚴重性,要求訂定子法,讓各縣市有明確的公告方式,包含說違法行為及公告的期間;然而直到現在,衛福部仍讓兒少暴露於可能接觸到不當對待的行為人,家長卻無法查詢的風險當中。許家睿指出,去年在質詢桃園市政府的時候,就發現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不適任教保人員,網站上沒有搜尋的功能,每個案件是逐筆公告卻無法作姓名的搜索,不便民眾查詢;同時也發現公告的資料有缺失,無法往前追溯過去的資料,許家睿已要求桃園市政府更新系統,雖然今年有新增搜尋功能,但相關資料還是有三年時限而下架的情況,甚至市府提供議員的下架名單也匿名行為人,這是漠視民眾知的權利,強調保障兒少權益不該有時效性。林月琴表示,教育部2020年起,在全國教保資訊網會公布全台幼兒園的裁罰紀錄,過往裁罰紀錄會永久呈現在教保網上,但2023年3月起,教育部訂定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公布負責人行為人機構名稱及場址之公布期間》法規上路,依據裁罰情節輕重,公布姓名的時間從3個月到6年不等,舊有的裁罰資料公告期滿也會下架。她認為,違規情況的情節輕重差異很大,要求所有的紀錄都永久放在網站上確實不妥,如果違規屬行政疏失,不會影響孩子的安全或權益,公告期限可討論縮短。林月琴指出,但相對於教育部,衛福部目前的法規並未訂定下架期間,尤其今天大家可以發現桃園這次被抓到下架名單中,違反兒少權法49條,是對小朋友相當嚴重傷害。包含:身心虐待、不正當對待行為、屢次施暴、推導重摔等,目前兒少權法有規定違反相關法規依法公布姓名,但未說明下架時間。也導致各地方政府的做法不一,像本次桃園市政府表示考量資訊時效性,公布3年後下架,她質疑,衛福部是否同意此作法、下架的法源依據為何?如果未同意,又為何地方政府可以各自採取不同做法?衛福部有無督管確認?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說,目前《兒少法》並未規定公告姓名的期間,長期而言,需要研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另外有三項短期措施,已於5月3日發函各縣市政府,要求各縣市將違反兒少法裁罰案件一律登載在中央政府管理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資訊網的全國違反兒少法公告專區;過去各縣市自行登錄在地方政府官網頁面的案件,皆要求補登回中央CRC網站;各縣市目前公告的頁面須加設超連結至中央CRC網站。
重大虐童案零容忍 兒少保護需打破門戶之見
1歲童剴剴疑遭安置家庭保母虐死,引發全國關注與不捨,衛福部薛瑞元部長也出來向家屬及社會大眾道歉,突顯當今兒少保護議題的重要性,和對重大虐童案零容忍的態度。新北市立土城醫院院長黃璟隆長期致力兒少保護,他認為,要把兒少保護做得好,中央與地方單位間應建立良好有效的協調以及管理制度的落實,這是今後需要更努力的目標,同時也應給予熱忱工作的兒保人員更多的鼓勵與支持。黃璟隆院長表示,兒少保護是跨單位、跨領域的工作,他十年前擔任台灣兒科醫學會理事長任內,曾與衛福部心理口腔健康司合作,邀請台灣兒少保護的專家們共同編撰『兒少虐待及疏忽的醫事人員工作手冊』,當作第一線醫事人員處理兒虐的標準流程參考工具,並提供其他領域如社政、法政、警政及教育單位參考。2018年,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成立「長庚兒少保護中心」,每年提供龐大資源與警政署、法務部、衛福部及教育部共同合作,逐年推動全國基層警察、檢察官、社工師及幼教人員的兒少保護再教育,並出版各種輔助影視教材。長庚醫療體系各個院區也在長庚醫療公益發展委員會領導下,持續與當地縣市政府積極合作,推動各具特色的兒少保護計畫,以民間組織的力量,協助國家及地方政府建立更完善的兒少保護網。黃璟隆院長指出,如果要讓台灣的幼兒獲得更周全的保護,最重要的還是要思考如何落實及打破各個執行單位的門戶之見,如何完善中央與地方的分工,如何有效管理及寄養家庭或機構,如何恢復患者身心的健康。他舉例說,衛福部負責兒少保護的單位至少就有四個:醫事司主責醫事人員訓練及管理、保護司主責社工師訓練及管理、社家署主責病童的安置、心健司主責精神心理的療育,再加上最近醫事司推動的幼兒專責醫師制度,都牽涉到兒少保護的工作;況且要能把兒少保護做得好,是極耗時、耗人也耗錢的工作,單位間的良好有效協調及管理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是必須努力的目標。黃璟隆院長表示,這幾年因國人對重大虐童案的零容忍,也促使中央及各縣市政府更積極處理兒少保護案件。他目前擔任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及新北市政府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諮詢委員會委員,深切了解中央及地方政府對改善兒少保護的決心及努力。例如台灣已定期邀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資深委員到台灣訪視,提供台灣諸多改善兒童健康、福利及安全的建議,各單位也據此努力改善。另外各縣市政府也組織跨局處,積極處理兒虐防治、受虐兒的照護及受虐兒安置。黃璟隆院長強調,畢竟每一個兒少案件的處理,都是既困難、危險又複雜的工作,培訓人力、案件檢討及管理再優化外,都需要國人給予更多的鼓勵與支持。
國中生投訴學校管服儀 竟因「2字」反遭新北市府送辦…檢方打臉不起訴
新北市中山國中多名學生去年在匿名版「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發出貼文,主要內容包含學校「要求學生帽T帽子必須塞到上衣內、不能外露」,「禁止學生外穿禦寒外套」、「限制學生髮式不染、不燙」。版主當時整理所有投訴發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不料投訴學生竟遭新北市府送辦。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今(17)日表示,中山國中匿名版「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發函新北市府,希望主管機關督導學校改正校內服儀違法部分。新北市府未立即處理,反而認為學生匿名版名為「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學生明知該公司未經設立登記,竟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其他法律行為,涉犯公司法第19條第1項之犯罪。青民協指出,在新北市府函送地檢偵辦後,學生也收到傳票,在偵訊過程中,學生向檢察官表示「會使用公司這二個字,靈感來自於五月天之前出了一張人生無限公司的演唱會專輯,粉專使用這樣的名稱,主要是知道公司法並沒有股份無限公司這樣的類別,粉專並沒有要以公司來經營業務,目前粉專也已將公司二字移除。」(圖/翻攝自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臉書)據了解,新北地檢署近日作出不起訴處分,檢方在不起訴書中強調「實務上並無所謂股份無限公司之公司種類」、「難僅因被告經營之臉書粉絲轉頁名稱有公司二字,逕認其有何違反公司法之主觀犯意」,而作成不起訴處分。對於新北市府將陳情學生送辦,青民協認為「學生以股份無限公司為名經營匿名版,並非公司法規定的公司類型,且提供匿名平台讓學生發表意見,完全無涉任何營利業務,明顯不符合公司法第 19 條的構成要件,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如詢問府內法制單位,就明確能得知無法構成,卻仍將學生函送地檢署。」青民協強調,「新北市府的作為明顯是濫用司法資源來恐嚇、報復陳情學生,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意旨,可能讓學生未來在向政府提出申訴、陳情時,產生寒蟬效應。近日,天氣開始轉冷,新北市府要做的應該是向所轄學校重申教育法規不得限制學生禦寒衣物外穿的規定,並盤點還有哪些學校違法,並盡速督導學校改善,不應再以函送地檢署的手段,來規避自己作為主管機關的責任。」
女童慘遭重擊頭部亡 惡保母判9年半定讞
曾姓保母受託照顧年1歲多的邱姓女童,竟因情緒不佳持硬物重擊邱童頭部並劇烈搖晃,邱童因頭部外傷致顱骨骨折、出血而死亡,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曾女9年6月徒刑定讞。曾女領有保母技術士證照,受託照顧邱童,2018年12月28日上午在台中市租屋處,因自身情緒控管不佳,持硬物敲撞邱童頭部,致邱童頭部右前額、頂部、左側枕部3處骨折,接著重覆劇烈搖晃邱童就置之不理。曾女擔心虐童犯行曝露,未將邱童送醫,當天下午3點多見邱童呼吸緩慢、嘴唇發紺,不得不致電知會邱童的母親,邱童父親獲報後駕車將邱童載至醫院急救後,2019年1月21日晚間,邱童因顱內出血及其後續併發症而死亡。一審台中地方法院將曾女判刑8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揭示之兒童有不受到任何形式之身心暴力、傷害或虐待、不當對待或其他形式之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之權利,認定曾女犯行嚴重,且迄今沒和女童父母達成和解或賠償,也未獲得原諒,因此改判處有期徒刑9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落實人權保障 法務部長召開人權工作小組會議
法務部為落實人權保障,昨(16)日召開人權工作小組第19次會議,由法務部長兼召集人蔡清祥擔任主席,邀請長期關注人權議題的學者專家與會,法務部所屬相關機關、單位並派員列席。蔡清祥致詞時表示,法務部近期在人權工作進展,包括《羈押法》、《監獄行刑法》及兩法授權之子法於2020年7月15日生效;行政院院會通過法務部擬具之「民法部分條文」等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另將訂婚年齡修正為男性及女性均為17歲,結婚年齡均為18歲。《刑法》針對兒少權益保護方面,法務部已完成《刑法》修法提高凌虐及妨害兒少身心發展罪的被害人年齡至18歲,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之意旨。會議中各委員就「少年矯正學校多元教育與性別平權之實施」的專案報告、「精神障礙犯罪者刑事處遇制度」及「強化司法官學院人權教育內容與方式」等各項討論案經與會委員提供相關建議,並充分交換意見後,會議決議凡涉及法務部業務部分,將請相關主管機關參酌委員意見,以人權保障為出發點,再進一步研議及評估各項建議之可行性,並對外具體回應,以落實人權保障。
為小明請命! 羅智強籲「站在道理的這一邊」
新冠肺炎持續延燒,各單位都不敢輕忽,為了怕造成防疫破口,日前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宣布撤回路配子女來台政策,對此國民黨議員羅智強今表示,全面禁止小明入境,「不符合普世人權標準」,並表示,自從呼籲行政院遵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後,便承受鋪天蓋地的洗板與霸凌,但他從不畏懼,因為「我知道我站在道理的這一邊」。羅智強指出,昨天行政院終於鬆口,有了部分正面的回應,「若為未成年子女,且在中國大陸親人無能力照顧,且父母皆在臺者,允許向內政部移民署專案申請,經專案審查,再決定准駁」,他表示謝謝行政院的「從善如流」,至於在專案審查方面,會不會只是「做做樣子」,審查完還是每一個小明都禁止,他也衷心期辦這件事不會發生。政府統計,「小明」的總人數僅約1900人,羅智強質疑,實際有返台需求的只有三個個案,「要說台灣的資源負擔不起三個小明入境,這有誰能信?」他更強調,大部分的人都有惻隱之心,一定會認同台灣文化中的善良與厚道,「站在多數的這一邊從來不需要勇氣,但為了信念、不畏霸凌,堅持説相信的話,需要傻氣」羅智強也呼籲,希望保護兒童的訴求還是需要被重視,希望許多關心兒童權益的意見領袖和政治人物,能在小明的故事上,不要畏懼霸凌勇敢發聲。
陸配子女來台受阻 馬英九批蔡政府人權保障倒退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陸委會和衛福部卻因為陸配子女是否能來台,政策不同調引發議論。前總統馬英九今(14)日表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後,蔡政府所採取的部分作為,卻明顯與《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的精神背道而馳,讓我們憂心人道精神不彰,人權保障倒退。馬英九今日在臉書發文說明,依現行規定,國人與陸配在大陸地區所生的子女,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遠比與其他外國籍人士所生的子女更困難,並非他們不選擇臺灣,而是即便已經選擇入籍中華民國,還必須經過漫長的等待,「這一點當過陸委會主委的蔡總統必然清楚」。馬英九批評,蔡總統一聲令下,就讓這些已選擇臺灣、已生活在臺灣,卻還沒等到國籍者,無法回臺與家人團聚。這些孩子,是《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所保障的對象,《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的主管機關,就是喊出「沒有選擇臺灣,就要自己承擔」的衛福部。馬英九說明,2014年11月20日「國際兒童人權日」,他以總統身分宣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施行。我國雖不是1990年生效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締約國,但自此該公約在臺灣被「國內法化」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讓國內對未成年者的權利保障與國際接軌,中央與地方各級機關行使職權,依法應都應符合公約有關兒童及少年權利保障之規定。馬英九表示,《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條規定,不可因為兒童或父母的國籍、族裔、社會背景不同,使其權利受到歧視;第九條要求,應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而使兒童與父母分離;第十條更指出,兒童或其父母為團聚而請求入境或出境時,政府有義務依該法規定,秉持人道積極迅速處理。馬英九認為,面對疾病的威脅,我們全力支持政府防疫,相信在周全的檢疫配套措施下,對於入境人員的管制,能採行更符合人權及人道的作法。他質疑,蔡總統曾說,「移民和移工,都是我們臺灣的一份子」,難道這些父母不在身邊的「臺灣之子」,不是臺灣的一份子嗎?臺灣不是一向以人權立國,以法治自豪嗎?馬英九最後也呼籲,「蔡總統,讓他們回家與家人團聚吧,不要讓民粹碾壓人權,歧視凌駕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