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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藥 淡水 藥局 女大生 藥師
前三立高層之子性侵案明首開 女星出庭正面對決
三立前副總龔美富的兒子龔益霆涉嫌性侵知名女星,今年6月遭起訴,明天上午首度開庭,被害人聲請參與訴訟獲准,屆時兩人將於庭內「正面對決」。龔益霆被控2025年8月尾隨當時仍在交往的女藝人回家,調包藥物後違反女方意願發生性關係,台北市消防局雖接獲通報,但被害者後來沒搭救護車去醫院,已無法查出體內藥物成分,下藥性侵罪嫌不足,北檢依據被害人與龔益霆的對話紀錄及三名證人證詞,認定龔益霆仍有強制性交行為。檢方偵查期間諭令龔益霆1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在今年9月14日期滿,台北地院上個月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裁定書指出,龔益霆家境足以供他潛逃國外長住,加上他有滅證之虞,曾對女藝人說「如果可以,請把我的合照跟你的聊天記錄截圖都刪掉謝謝」,並對檢察官坦承已刪掉完整對話紀錄,因此認為他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性。女星在案發後曾傳LINE給龔益霆的母親討論此事,檢警搜索時查扣龔母手機,她向北院聲請發還,法官不同意,龔益霆的律師爭執被害人與龔媽媽對話截圖的證據能力,有必要繼續扣押手機以便日後證據調查。
郭再欽涉1.8億土地交易遭控詐欺 法院撤科監控仍禁出境8個月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涉台南學甲爐碴案,一審判刑8年6月,目前上訴中;他另因涉土地交易遭控詐欺,原遭科技監控。台南地院認為他有固定住居,裁定撤銷科技監控,但考量涉案金額龐大,仍有逃亡疑慮,裁定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郭再欽另涉土地交易詐欺案,檢方偵查期間曾向法院聲請對他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獲准自今年4月5日起延長至9月4日。案件起訴移送台南地院審理後,檢方因監控期限將屆,再度聲請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台南地院審理時,郭再欽坦承曾與其他被告就「興業段8筆土地」,與宸峰公司簽訂總價約1億8848萬元的買賣契約;另涉及「興業段9筆土地及其上建物」,由明祥馨公司與宸峰公司簽訂約1億2487萬元契約。他也承認知悉宸峰公司後續將向銀行申請貸款,不過否認涉及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法院審酌後認為,郭再欽在台灣有固定住所,加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的措施,已足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另一方面,科技監控涉及被告日常生活及人身自由,法院也衡量監控的必要性、實際效果,以及是否存在侵害較小的替代措施,認為已無繼續監控的必要,因此裁定撤銷科技設備監控。不過,法院考量郭再欽涉案犯罪金額甚鉅,仍存在逃亡可能,因此沒有完全解除境管措施,仍裁定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至於科技監控遭撤銷部分,檢察官如不服裁定,依法仍可提起抗告。
淡水藥師下藥案連環爆!檢警擴大清查 另涉1性侵、3性騷擾
新北市淡水區某藥局負責人陳姓藥劑師,因涉嫌對女大生員工下藥,在其私人水壺裡摻入FM2管制藥品,導致女大生出現各種不適症狀,陳姓藥師被士林地檢署以欺瞞使人施用第3級毒品及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重大聲請羈押獲准。在檢警清查後發現,還有1名前女員工遭性侵、3名前女員工遭性騷擾,詳細案情仍在釐清當中。據了解,50歲陳姓藥師上個月底涉嫌趁工讀的女大生不注意時,在其私人水壺裡偷放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藥物,女大生飲用後頓感不對勁,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期間陳男還屢確認她的狀態,並詢問要不要載她回家,女大生拒絕後強撐返家,還疑似因藥效發作而直接「斷片」。女大生之後由家人陪同下報案,警方在水壺內初步化驗,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8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查扣涉嫌下藥的關鍵監視器畫面及相關事證,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姓藥師移送地檢署偵辦。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案經檢警擴大清查後發現受害者不只一人,陳男曾性侵1名打工女大生、騷擾另3名女大生,目前警方正通知被害人前來警局製作筆錄,並持續調查是否還有其他受害人。事件曝光後引發各界撻伐,藥師同業也強烈反彈,此外,法醫高大成指出這類藥物本身就是受到法律管制的藥品,不論是否過期,擅自讓他人服用都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而本案若涉及過期藥物以及管制藥品,更讓案情嚴重性大增。
陽明山驚爆電纜大盜!百支監視器追凶 工寮埋伏逮毒蟲
陽明山山區近期接連發生電纜遭人剪斷竊取案件,短短數月內至少發生6起,造成台電設備受損及供電受到影響。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後,鎖定一名具有竊盜、毒品前科的48歲吳姓男子,發現他疑似為籌措購買毒品的費用,自今年6月起鎖定陽明山紗帽路、湖底路等較偏僻路段,持油壓剪、絕緣鉗等工具剪斷台電電纜,累計竊走總重量超過103公斤。警方經長時間追查,最終在8月23日於山區一處廢棄工寮附近埋伏,成功將吳男逮捕。警方調查,吳男平時居無定所,長期藏身陽明山山區工寮,並騎乘一輛偷來的機車四處移動。自6月開始,他多次鎖定台電輸送電力至電錶端的電纜下手,每當電纜遭剪導致斷電後,台電人員便立即報警。警方為追查嫌犯身分,陸續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犯案時所騎機車的登記車主竟正在監獄服刑,進一步追查才確認該車是先前在新北市新莊區遭竊的贓車,警方因此掌握重要線索並展開追捕。吳男為躲避警方查緝,犯案後還刻意騎乘贓車繞行陽明山缺乏監視器的偏僻小路,試圖製造追查斷點。不過,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影像及行蹤分析,逐步掌握其活動範圍。8月23日,警方循線找到吳男藏身的偏僻工寮,並在現場發現油壓剪、絕緣鉗等犯案工具,隨即部署警力在周邊埋伏守候。直到吳男返回工寮,埋伏員警立即上前將人壓制逮捕,並在現場查扣已剝除外皮的電纜銅線、鋁線及大批黃色外皮電纜,其中甚至包括前一天才遭竊的贓物。面對警方掌握的相關證據,吳男坦承竊取電纜後變賣換取現金,所得主要用來購買毒品。警方詢問後,依加重竊盜等罪嫌將吳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吳男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警方後續也將持續追查遭竊電纜的流向,以及是否有特定業者或人士涉嫌收受贓物,以進一步釐清相關犯罪網絡。
宜蘭驚現黑手套賊!翻牆搜刮近百萬 警靠田間足跡2天逮人
宜蘭市驚傳近百萬元住宅竊案,54歲林姓男子涉嫌鎖定宜蘭市黎明三路一處社區,騎乘機車抵達附近後,戴上黑色手套翻牆潛入社區,不僅隨機尋找下手目標,更從一樓窗戶侵入民宅,大肆搜刮屋內現金,得手金額逼近百萬元。林男犯案後還刻意避開原路,改從住宅後方田間離去,企圖躲避監視器追查,沒想到警方最後竟靠著田間留下的關鍵足跡抽絲剝繭,短短2天就將他逮捕到案。宜蘭警分局指出,警方2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表示住家疑似遭竊賊闖入,屋內大筆現金不翼而飛。員警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並派遣鑑識人員進行採證,同時與宜蘭縣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小組追查。經被害人初步清點,遭竊現金逼近100萬元,由於損失金額龐大,警方隨即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及相關跡證。警方調查發現,林男涉嫌騎乘機車前往黎明三路一帶,抵達社區附近後戴上黑色手套,再翻越圍牆進入社區內,疑似藉此避免留下指紋等跡證。他進入社區後隨機尋找犯案目標,最後鎖定其中一戶住宅,從一樓窗戶潛入屋內,搜刮大筆現金後迅速離開。值得注意的是,林男得手後並未循原路撤離,而是選擇穿越民宅後方田地,疑似想利用當地較為偏僻、監視器較少的環境掩蓋行蹤。這項舉動一度增加警方追查難度,但員警擴大搜索範圍後,在周邊田間發現疑似犯嫌行經時留下的足跡,進一步比對相關線索後,隔日便成功鎖定林男身分。警方掌握林男行蹤後,隨即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於4日將林男查緝到案,同時在其身上查獲部分遭竊現金。警方進一步調查還發現,林男犯案得手後,竟曾將部分現金帶到超商,透過ATM存入帳戶,疑似企圖將贓款分散處理。全案訊後,警方依加重竊盜罪嫌將林男移送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從9月2日案發至9月4日落網,警方僅花約2天便成功逮人。
前主播遭前夫恐嚇威脅散佈私密照 嚴正發聲明反擊
前台視主播張宇2023年結束6年婚姻,與從事AI產業的前夫劉彥谷仍繼續維持良好關係,甚至舉辦離婚派對,並在後續與一名40多歲的蘇姓男子發展新戀情,然而其與前夫劉彥谷的「好感情」也因此生變。疑似前夫從不明管道取得張宇的私密性影像威脅散播,更直接投書媒體,聲稱是否有顧慮到被「家人」撞見,讓媒體將相關性影像後製成AI影像對外公開散布。對此,張宇稍早也透過律師對外發布聲明。針對7日私密影像遭匿名人士爆料投書媒體,再由媒體以AI後製方式對外公布,更以女子身上刺青作為依據,以此佐證女子就是前主播張宇一事。張宇稍早也透過律師對外發布聲明指出,她是私生活遭到公開的受害者,她選擇不揭露任何一方的私領域,也不透過媒體進行另一場審判,但為避免片面資訊持續造成誤解,因此特別說明。張宇指出,過去2年,她持續遭到前夫以散布私密內容為由的威脅,她已於今年上半年提告,目前案件由檢警偵辦中。針對前夫聲請保護令一事,裁定所認定的部分內容並非事實,她已依法提起抗告,案件尚未確定,其餘涉及司法程序的事實與證據,會交由法院審理,不再媒體上逐一爭辯。前台視主播與前夫離婚後,性影像遭投書媒體並以AI後製散佈,對外嚴正發表聲明。(圖/定恆法律事務所提供)張宇強調,她是2個孩子的母親,也是長期主要陪伴他們生活與成長的人,這些日常不需要靠幾張照片證明,也不應該由幾張照片推翻,至於相關資料如何取得、提供及散布,是否合法,已交由定恆法律事務所黃柏榮律師處理,也請媒體及社會大眾不要轉載或散布足以辨識當事人及未成年子女身分的資料。文末張宇表示,謝謝大家的關心,大人之間的爭議,交由司法處理;請留給孩子一個空間,他們不該承受輿論與家庭紛爭。
淡水藥師對女大生下藥遭羈押!兩度詢問「這句話」成關鍵 妻子反應曝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一間藥局陳姓負責人,涉嫌在打工女大生的水壺內投放不明藥物,女子飲用後陸續出現暈眩、心悸、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回住處後甚至一度斷片。水壺內殘留液體送驗後,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檢方追查後認為陳男涉案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6日裁定羈押禁見。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發過程中受到檢警注意的情節之一,是女大生身體出現異常後,陳男曾連續兩次詢問「要不要載妳回家?」陳男雖否認具有不軌意圖,但檢方綜合相關事證後,仍認為有羈押必要。被害女子目前就讀大學四年級,近1年前為補貼生活費,到淡水新春街一間藥局擔任藥師助理。案發於8月26日晚間9時左右,當時女大生因水壺無法打開,請陳男協助開啟。依檢警調查,陳男涉嫌利用這段時間將物質放入水壺。女大生之後喝了一口水,發現味道異常苦澀,又小喝兩口後,身體逐漸出現暈眩、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狀況。此時陳男接連兩次詢問是否需要載她回家,但均遭女大生拒絕。女子最後自行搭乘公車返回住處,之後症狀進一步加劇,並出現斷片情形。女子隔日與同學討論後察覺情況有異,保存水壺內剩餘液體,並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警方採集水壺內殘留液體初步檢驗,結果驗出苯二氮平類陽性反應,隨即針對藥局及陳男展開進一步調查。檢警追查監視器影像時,又發現案發後藥局監視器畫面疑似遭刪除或格式化。警方要求陳男交出手機後,另從雲端找到備份影片,相關影像也成為調查案發經過及是否涉及滅證的重要事證。陳男面對調查時否認意圖不軌,但對投放物質的原因說法多次改變。他一度稱只是與女大生「開了一個不好笑的玩笑」,也曾表示不該當一名與員工有太多互動、太雞婆的老闆;之後則改稱是為了測試過期藥物的藥性及效力,不知道會讓女方產生如此明顯的身體反應。此外,陳男也曾稱相關藥品是客人遺留下來的藥物,並表示女大生當時「喝一口就吐掉了」。不過,檢警認為陳男具有專業藥師背景,對於相關藥物可能產生鎮靜、意識改變等作用應具有一定程度認識,因此持續釐清實際投放物質的種類、來源及真正動機。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後,認為陳男涉嫌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及傷害等罪嫌,並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相關行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審理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但未禁止收受物件。警方5日晚間再次前往拘提陳男時,他向警方表示:「我知道你們會再來。」隨後遭帶回偵訊。陳妻面對丈夫再度遭警方帶走則表示,夫妻已經為這起事件爭吵多次,「該吵的都吵完了」。目前檢警仍持續追查實際投放的藥物種類、來源及動機,並調查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行為。至於陳男遭指控的相關罪嫌及刑事責任,仍有待司法機關後續調查及審理認定。
未滿16歲卻能在交友APP配對!嘉義男約砲少女挨告 法院「2原因」判無罪
嘉義一名男子透過交友APP認識一名未滿16歲少女,雙方配對當天見面並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得知後報警並提告。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男子主張交友軟體限制17歲以上才能下載,且自己的配對年齡設定為20歲至35歲,因此不知道少女實際未滿16歲。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無法排除男子事前確實不知少女年齡的合理懷疑,最終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男子於民國114年3月30日在交友軟體Goodnight與少女配對,兩人認識當天就相約見面,男子開車將少女接到住處,之後發生性行為。男子並未否認雙方發生關係,因此案件爭點集中在男子當時是否知道,或已經預見少女可能未滿16歲。少女母親發現此事後報警,案件經嘉義地檢署偵查,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聲請再議後,仍遭高檢署台南分署駁回,之後再向嘉義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於今年3月獲准,並在4月正式提起自訴。案件審理期間,男子主張Goodnight在Apple App Store設定必須年滿17歲才能下載,加上他將自己的配對條件設定為20歲至35歲,少女既然能出現在配對名單中,因此他相信對方年齡符合相關設定。法院調查後發現,少女使用的iPhone將出生年份設定為2000年,因此能夠避開未滿17歲無法下載軟體的限制。此外,男子與少女在事發當天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雙方並沒有深入交往,目前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少女當時的外貌或談吐,已經明顯到足以讓一般人判斷她未滿16歲。因此,對於男子主張自己受到交友軟體及手機年齡設定影響,進而誤認少女年齡,法院認為並非全然沒有依據。少女接受警詢時則表示,自己透過交友軟體與男子聊天期間,就已經向對方告知實際年齡未滿16歲。不過,交友軟體之後遭少女胞姊刪除,重新登入後已經無法找回當時的原始對話內容,因此缺乏相關紀錄可以佐證少女說法。另外,少女的LINE公開生日資料雖記載為2010年10月,但少女無法確認自己是在何時與男子互加LINE好友。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能排除兩人是在發生性行為後才互加LINE,因此無法據此認定男子在事發前就曾經看過少女的生日資訊,並知道她的實際年齡。合議庭指出,相關刑事責任除了被害人的實際年齡外,仍須證明行為人在主觀上知道對方未滿16歲,或至少已經預見對方可能未滿16歲,仍執意為相關行為。法院最終認定,本案現有證據不足以排除男子事前確實不知道少女未滿16歲的合理懷疑,無法證明其具備犯罪所要求的主觀構成要件,因此依法判決男子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鎢金董座慘死豪宅!家屬曝「託夢一句話」毛了 警證實:還沒結案
屏東枋寮「京沅鎢鈷資源公司」56歲董事長黃聖玹命案,在34歲林姓前員工落網並遭羈押後仍未落幕。林男供稱因缺錢潛入豪宅行竊,被黃聖玹發現後擔心遭認出才殺人滅口;然而家屬從現場狀況、監視設備失效,到居民聲稱案發前曾看見「3男1女」前往住處等線索,質疑林男可能並非唯一涉案者,甚至懷疑案件與黃聖玹掌握的鎢金屬關鍵技術有關。家屬還透露,親友曾夢見黃聖玹稱「真正兇手尚未落網」。面對共犯及幕後指使等質疑,屏東地檢署、枋寮警分局6日均強調,全案仍在偵辦,尚未結案。林姓前員工遭警方拘提到案,供稱因潛入豪宅行竊遭撞見才殺人滅口,但家屬質疑案情另有隱情。(圖/報系資料照)據《自由時報》報導,黃聖玹妹妹表示,哥哥生前長期投入新技術研發,投注大量心血,在相關產業具有技術優勢,過去曾有同業尋求合作,但都遭黃聖玹婉拒。家屬因此懷疑,是否有人覬覦相關技術,進而衍生殺機,甚至質疑目前遭羈押的林男可能只是被指派犯案的「傀儡」。黃聖玹經營的京沅鎢鈷主要從事鎢、鈷金屬冶煉、製造及銷售,產品包括仲鎢酸銨(APT)及氧化鎢粉,也是國內唯一生產APT的企業,相關年產量可達4000噸。APT涉及國防、航太及半導體等高價值戰略用途,使京沅在相關供應鏈具有特殊地位。命案發生前,黃聖玹才剛從大陸洽談生意返台,當時又適逢大陸收緊鎢出口,京沅掌握的產能及技術因此受到關注,市場地位甚至被形容如同另一道「矽盾」。加上命案現場沒有明顯翻找貴重財物跡象,使外界一度出現兇手可能「不要錢、只要命」,甚至涉及技術競爭或國安因素的猜測。不過,目前並沒有司法調查結果證實黃聖玹遇害與產業技術、同業競爭或國安因素存在直接關係,相關內容仍屬家屬質疑及外界推測,真正犯罪動機仍待檢警查明。另外,家屬還提及一段帶有民俗色彩的經歷,稱親友曾夢見黃聖玹,夢中的他表示「真正兇手尚未落網」,使家屬更加懷疑案件可能存在其他涉案者,希望檢警朝共犯及幕後指使方向調查。不過,夢境屬個人及民俗信仰經驗,並非刑事證據,是否存在其他犯嫌,仍須依監視器、通聯、鑑識等客觀事證認定。面對家屬近日公開提出的疑點,屏東地檢署表示,案發後第一時間即由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相關嫌疑人及涉嫌情節在偵辦初期均已掌握。由於案件仍在偵查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便透露個別證據及詳細偵辦內容;若家屬或民眾掌握具體線索,也可提供檢方查證。枋寮警分局6日則表示,命案發生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持續調閱相關監視器、蒐集各項事證及分析案情,8月5日也曾發布新聞稿說明偵辦及逮捕成果。回述這起案件,7月24日當天,黃聖玹突然失聯,兒子因遲遲聯絡不上父親,傍晚趕往枋寮鄉太源村豪宅查看,沒想到進入2樓客廳後,發現父親已經倒臥現場死亡。警方到場採證發現,黃聖玹上半身受到束縛,雙手遭膠帶反綁,眼睛及口鼻也被封住,身上留有遭毆打的痕跡,頭部更受到鈍器重擊,最終因大量失血死亡。從現場凝固血跡及手機通訊紀錄等跡證研判,被發現時可能已經死亡超過12小時。命案現場本身也留下不少待解疑點。黃家豪宅原本設有保全系統,並有多支監視器朝向出入口,偏偏在命案發生的關鍵時間,監視設備出現故障;此外,屋內未見明顯大肆翻找情況,財物也沒有傳出遭竊,保全系統同樣未被觸發,使警方必須從住宅外圍監視器及其他跡證重新拼湊黃聖玹遇害前後的行蹤。專案小組因此擴大調查範圍,陸續盤查約40至50名員工,並過濾上百輛汽、機車軌跡。經過約12天追查後,警方將目標鎖定在曾於京沅鎢鈷任職的34歲林男,發現他曾在案發現場附近出沒。林男過去曾在黃聖玹工廠擔任鐵工,對黃聖玹的生活作息及住處周邊環境具有一定程度了解。案發後,他離開屏東,帶著妻子及兩名仍在念幼稚園的孩子北上,前往母親位於台中的住處。警方掌握林男行蹤後,8月4日動員20多名便衣刑警前往台中拘提,再將他押回屏東調查,並前往林男位於枋山鄉的住處搜索及採證,林妻當時也被帶回協助釐清案情。警方另在林男住處騎樓洗衣機旁深處找到一把萬用鉗,後續納入跡證比對,確認是否與命案存在關聯。林男到案後初步供稱,自己經濟狀況不穩定,平時靠兼差、打零工維生,因缺錢才潛入黃聖玹住處行竊。不料過程中被黃聖玹發現,擔心遭對方認出,於是以膠帶蒙住黃男雙眼、封住嘴巴並反綁雙手,再持現場物品攻擊,最終造成黃聖玹死亡。林男之後遭聲請羈押,法院裁准。不過,林男與黃聖玹究竟熟識到什麼程度,先前曾傳出林男離職後轉任黃聖玹私人管家,雙方交情不差,黃聖玹甚至信任到讓他自由進出豪宅打掃,另有兩人存在十多萬元借款糾紛的說法。黃家近日則否認上述說法,強調林男從未在黃聖玹住處工作,兩人沒有私交,林男只是曾在工廠擔任鐵工,後來因偷竊纜線而離職的前員工。兩人真正的往來程度、有無金錢糾紛,以及林男為何熟悉住宅環境,仍有待檢警透過客觀事證進一步釐清。嫌犯雖然落網,家屬最大的疑問仍是「一個人真的做得到嗎?」除了監視設備失效、保全沒有示警及財物未失之外,警方訪查周邊時,也有當地居民表示,案發當天下午曾看見「3男1女」前往尋找黃聖玹。家屬因此希望檢警確認這4人的身分、出現時間及是否與命案有關。警方強調,林男雖已遭羈押,但案件並未結案,專案小組仍會持續擴大比對及查處,不會放過任何可疑跡證與可能共犯,對於家屬關切的案情也予以尊重。後續將配合檢方進行現場模擬、借提訊問等調查,秉持客觀、公正及毋枉毋縱原則追查。CTWANT提醒您: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以上言論及圖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網立場。
淡水藥局50歲男藥師涉下藥女工讀生 檢警再度搜索後聲押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間藥局的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事後陳男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昨天(5日)發動搜索並帶回陳姓藥師,複訊後認為陳男有滅證、說詞反覆等情形,向法院聲請羈押。這起事件發生在8月26日晚間,女大生於在藥局打工時,引用私人水壺時發現味道苦澀,液體還呈現白色混濁,隨後更開始頭暈不適、心跳加速,男藥師見狀詢問是否需要送她回家,女大生拒絕後自行返家,竟然直接「斷片」,隔天精神狀況仍不濟,決定在8月28日帶著涉案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員警初步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為具有鎮靜、安眠作用的藥物成分。警方8月29日持搜索票前往藥局,發現店內監視器被刻意格式化,遂透過雲端和陳姓藥師的手機備份,找到相關監視器畫面,確認有拍到陳男對女大生的水杯投放藥物。新北市衛生局9月4日派員前往藥局稽查,發現藥師調劑後未於處方箋簽名蓋章、民眾領取管制藥品也未簽名等缺失,涉違反藥師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規定,將依法裁處。士檢獲悉案情後主動分案偵辦,於9月5日再度搜索並帶回陳男,主張陳男有滅證、後續說詞反覆情形,且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女大生藥局打工被下藥!黑心律師教3招「證明老闆主觀上有性交故意」
1名女大生8月26日在新北市淡水區1間藥局擔任藥助期間,遭到藥局老闆下藥,引發社會譁然。針對這起案件,「黑心律師」楊律師也在臉書發文分析,藥局老闆可能涉及使人施用毒品罪及加重強制性交未遂,但由於老闆辯稱只是「開個玩笑」,因此後者成立的關鍵,在於能否證明其主觀性交犯意,為此他也提出3點建議,希望有人能將文章轉貼給被害人。楊律師今(5日)凌晨在臉書發文分析,下藥案件並不少見,但被害人在事發後能夠如此順利完成求助、驗傷及證據保全,實際上卻相當罕見。他指出,許多被害人往往不知道該如何求助、不敢求助,甚至因為拖延太久才尋求協助,導致藥物難以驗出,現場監視器畫面也可能因時間經過而遭到覆蓋,各種重要證據便會隨著時間逐漸消失。楊律師進一步提到,即使被害人選擇到警察機關報案,也可能因承辦員警的態度而面臨困難。他以實務上的情況為例,有些不積極辦案的警察可能會以「妳又沒證據」、「小心被反告誣告」、「如果真的要告,應該去向地檢署告」等說法,讓被害人打退堂鼓。而即使案件進入地檢署,楊律師認為,被害人仍可能遇到類似問題。他指出,部分不積極的檢察官可能會詢問「妳有何證據」、「妳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或「有沒有和解意願」,甚至提出「還是我先幫妳移送調解」等說法。楊律師認為,這些情況都可能讓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面臨阻礙。不過,楊律師認為,這次女大生疑遭下藥案件的情況與一般案件有所不同。根據新聞報導及網路文章所描述的情況,被害女大生在事發後有鼓起勇氣向親友傾訴,知情的學長得知情況後,也立即提醒她前往醫院檢查,因此及時保全了疑似遭下藥的相關證據。楊律師指出,被害女大生在事發2天後便帶著水壺前往報警,而她也剛好遇到積極處理案件的警察。警方立即替她製作筆錄並進行試劑快篩,隨後報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進而扣押藥局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至於監視器是否確實拍攝到藥局老闆下藥的過程,楊律師表示自己並不確定,但至少從目前相關資訊來看,監視器應拍攝到女大生喝水前、中、後的反應,這些畫面都有可能成為案件後續釐清的重要證據。此外,楊律師也提到,女大生的哥哥及哥哥的女友在得知事情後發文,其他疑似曾遭遇類似情況的人也前往留言,媒體隨後大幅報導此案,並採訪藥局老闆。相關採訪甚至錄下藥局老闆承認下藥的說法。在刑事責任部分,楊律師認為,如果相關證據及鑑定結果成立,藥局老闆可能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所規定的使人施用毒品罪。不過,他認為案件的關鍵之一,在於被驗出的物質究竟是否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的「毒品」。楊律師推測,若該物質確實具有讓人產生昏睡等作用,則有可能符合相關法律規範,但最終仍須以鑑定結果及司法認定為準。此外,楊律師也分析,藥局老闆還可能涉及《刑法》第222條第2項的加重強制性交罪未遂。不過,他認為這部分的法律攻防相對複雜,尤其案件目前所涉及的1項重要爭點,就是如何證明藥局老闆主觀上具有性交的犯意。根據楊律師文章所引述的說法,藥局老闆曾辯稱,原本以為女大生可能只喝了一口,覺得味道奇怪後就會吐掉,然後自己可以再說「只是開個玩笑」。楊律師認為,在這樣的抗辯之下,被害女大生一方必須努力證明對方下藥時確實具有性交故意,而這部分在訴訟上確實比較困難,但並非完全沒有機會。楊律師進一步提出,如果自己是女大生的律師,第一個可能採取的方向,是請法院函詢或傳喚鑑定人,詳細釐清下藥物質的「量」。他認為,如果鑑定結果可以判斷藥物使用的劑量,便能進一步確認下藥的程度。楊律師指出,根據目前相關說法,女大生疑似只喝了一口水,就出現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等症狀,因此他推測相關物質應該不是「微量、稀釋」的狀態,而可能是相對大量或濃度較高。在楊律師的分析中,如果確實是大量下藥,就可以進一步從情境判斷是否符合單純「開玩笑」的說法。他認為,下藥量越大,被害人喝下後可能睡得越沉,也就越需要釐清下藥者是否具有進一步性侵害的目的。第2個方向,則是尋找其他前員工或疑似其他被害人。楊律師表示,可以透過網路尋找曾經在該藥局工作的人或其他可能遭遇類似情況的人,並請她們出庭作證。如果能夠證明藥局老闆過去曾對多名女性有毛手毛腳或不當肢體接觸的行為,便可能作為間接證據,協助法院判斷其下藥時的主觀目的。至於第3個方向,楊律師則認為,可以從監視器畫面及案發時間軸進行推論。依照他的分析,如果監視器畫面顯示女大生在晚上8點30分左右喝水時發現異狀,而推測下藥時間可能約在晚上8點左右,加上藥局晚上9點關門,那麼就必須進一步檢視藥局老闆在看到女大生喝下疑似遭下藥的飲品後,究竟做出了什麼反應。楊律師指出,若監視器畫面能夠證明,女大生雖然沒有將水吐掉,但在請藥局老闆協助打開水壺時,已經發現水中有白色粉末,而藥局老闆也已經注意到女大生出現頭暈、甚至走到門口時搖搖晃晃的情況,卻沒有立即表示「只是開個玩笑」,反而要求她把水倒掉,甚至進一步提出要載她回家,那麼這些行為就可能成為法院判斷其主觀犯意的重要依據。楊律師認為,如果上述情節均能透過監視器或其他證據獲得證明,便可以進一步主張,藥局老闆下藥的目的可能並非單純惡作劇。他也指出,從財產犯罪的角度來看,藥局老闆相較於女大生助理具有較強的經濟能力,因此若沒有其他證據顯示有財物糾紛,也較難單純解釋為了劫財而下藥。此外,如果被害女大生所描述的「被告常有意無意碰觸身體」情況,以及其他人曾遭遇類似肢體接觸的情況,都能夠透過證人或其他證據加以證明,再與下藥時間、藥量及藥局營業時間等因素相互結合,楊律師認為,便可能形成1套支持「下藥是為了強制性交」的論述。按照楊律師的推論,如果藥局老闆是在距離下班關門約1小時的時間點下了大量藥物,而相關行為又與先前疑似對女性有不當肢體接觸的情況相互呼應,便可以主張其可能是刻意讓被害人在接近下班時陷入昏睡狀態,之後再趁機關下鐵門。楊律師認為,這些情節可以作為主張其具有強制性交犯意的依據,然後再引用實務上的類似判決(例如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95號 )。楊律師也在文末呼籲,如果有人認識這名女大生,希望能將這篇文章轉貼給她,讓她了解相關法律分析及可能的訴訟方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淡水女大生打工遭下藥!喝水後「斷片」 藥局老闆瞎扯「朋友間開玩笑」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一間藥局驚傳女大生私人水壺疑遭投放藥物。一名在藥局打工的女大生喝水後,陸續出現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甚至直接「斷片」。警方獲報調查,水壺殘留物初篩出現毒品反應,調閱監視器後,更發現疑似拍到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對水壺動手腳。全案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事件發生在8月26日,被害女學生為淡江大學升大四學生,已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工讀生將近1年。女大生向警方表示,事發當天曾注意到陳姓老闆打開她的私人水壺,不過當時並未特別起疑。沒想到稍後喝水時,她察覺水的味道異常苦澀,液體還呈現白色混濁狀,仔細查看更發現杯底疑似留有粉末。飲用後不久,她便開始感到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身體明顯出現異狀。當時陳姓老闆還曾提出要載女大生回家,不過遭到她拒絕。女大生最後自行撐著返家,回到住處後出現意識中斷情形,形容自己直接「斷片」,直到隔天精神狀況仍然不佳。女大生於28日帶著涉案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進行初步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因此懷疑水壺內可能含有鎮靜安眠或抗焦慮類藥物,包括俗稱FM2、一粒眠等藥物的可能性,實際成分仍待進一步檢驗確認。警方掌握相關情資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29日由淡水警分局前往涉案藥局執行搜索,除採集相關物證送驗,也查扣店內監視器影像。警方調閱畫面後,發現疑似拍下陳姓負責人對女大生私人水壺投放藥物的過程。面對警方調查,陳姓老闆則提出不同說法。他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相關藥物是客人拿到藥局回收的過期藥品,對方僅告知是精神科用藥,他並不清楚確切藥名。至於為何將不明藥物放入女大生水壺,陳姓老闆辯稱,原本認為自己與女大生是很好的朋友,因此只是想惡作劇。他聲稱只是跟朋友「開個玩笑、測試藥效」,並強調沒有任何意圖不軌的企圖。此外,女大生也向警方反映,陳姓老闆過去在工作期間疑似曾有不當肢體接觸。她表示,由於藥局櫃台空間狹小,當時並未立即往其他方向聯想,也沒有進一步追究,直到這次水壺事件發生後才重新感到不安。警方目前已完成初步蒐證,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姓老闆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水壺內藥物的實際成分、來源及投放原因,以及相關行為是否涉及其他刑事責任。
揚言「我死就殺總統」惹禍!菲副總統薩拉遭發逮捕令 政治生涯恐斷
菲律賓政壇再掀震撼彈,副總統薩拉杜特蒂(Sara Duterte)因涉嫌揚言找殺手刺殺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第一夫人及小馬可仕的親屬,菲律賓法院4日正式對她發出逮捕令。根據《路透》及《法新社》報導,這起刑事案件涉及3項「嚴重威脅」罪名,每項保釋金訂為12萬披索,約新台幣6萬元。薩拉杜特蒂的律師強調,她沒有逃避法律的打算,除了準備尋求保釋,也將繼續採取所有可行的法律救濟。薩拉杜特蒂曾聲稱,若自己遭到殺害,已交代殺手對小馬可仕夫婦及其親屬下手,引爆司法風暴。這場司法風暴源自2024年11月的一場深夜記者會。薩拉杜特蒂當時聲稱,自己曾與一名殺手聯繫,並交代對方,如果她先遭到殺害,就要對小馬可仕、第一夫人,以及小馬可仕一名當時擔任眾議院議長、曾任國會議員的表親下手。相關發言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並逐漸從政治爭議進入司法程序。薩拉杜特蒂否認曾對上述人士發出威脅,然而案件持續推進,她今年8月因「嚴重威脅」(grave threats)罪名遭到起訴,9月4日法院進一步核發逮捕令。薩拉杜特蒂的律師強調她無意逃避法律,預料將尋求保釋並持續透過司法程序救濟。法院文件顯示,薩拉杜特蒂面臨3項嚴重威脅罪名,每項保釋金均為12萬披索,約新台幣6萬元。依菲律賓法律,相關罪名若最終成立,最高可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菲律賓司法部發言人馬丁內斯(Polo Martinez)證實逮捕令已經核發。大馬尼拉地區奎松市(Quezon City)法院同時駁回薩拉杜特蒂一方要求延後執行逮捕令的聲請,使案件正式進入下一階段。不過,逮捕令發出並不代表薩拉杜特蒂一定會遭到羈押。菲律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塔馬塞(Paolo Tamase)分析,她的律師預料會迅速向地區法院提出保釋聲請,甚至可能在4日內完成,而且薩拉杜特蒂可能不必親自出庭。除了交保之外,薩拉杜特蒂仍可繼續挑戰逮捕令。塔馬塞指出,她可以向更高層級法院提出救濟,包括上訴法院,甚至進一步向最高法院爭取推翻相關裁定。薩拉杜特蒂若在彈劾審判中遭判有罪,除可能失去副總統職位,也恐被永久禁止參政。薩拉杜特蒂的辯護團隊則透過聲明強調,無論案件存在何種管轄權爭議,她都「無意逃避法律」,未來將持續行使所有法律救濟途徑。她的律師另主張,既然相關行為已經成為彈劾案件的一部分,就不應再以刑事案件追訴,但這項主張遭菲律賓司法部官員駁斥。相較於最高6個月有期徒刑,另一場同步進行的彈劾審判,對薩拉杜特蒂的政治生涯可能造成更致命的衝擊。這起涉嫌威脅刺殺總統等人的事件,同時也是目前彈劾案的核心指控之一。薩拉杜特蒂是菲律賓前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的長女,目前擔任副總統,也是小馬可仕的重要政治對手。她除了面臨死亡威脅相關指控,也被控在擔任副總統以及先前出任教育部長期間涉嫌濫用公款,另涉及貪污、腐敗等指控;薩拉杜特蒂均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菲律賓眾議院今年5月已通過針對薩拉杜特蒂的彈劾案,之後交由參議院組成彈劾法庭進行審理,目前審判已進入第9週。這也讓她同時面對刑事司法程序與可能決定政治生涯的彈劾審判。薩拉杜特蒂原有意角逐2028年總統大選,如今刑事案件與彈劾案同時夾擊,參選之路增添變數。一旦參議院最終認定彈劾成立,薩拉杜特蒂不僅可能遭解除副總統職務,還可能被永久禁止參政。這項後果也將直接衝擊她下一步的政治布局。薩拉杜特蒂今年2月已首度宣布有意投入2028年菲律賓總統大選,因此彈劾案結果也攸關她是否還能取得參選資格。若最終遭到定罪並永久失去參政資格,原本規畫中的總統之路也可能提前告終。從2024年11月的一席爭議言論,到今年8月遭刑事起訴,再到9月4日法院正式核發逮捕令,薩拉杜特蒂面臨的法律壓力持續升高;另一方面,參議院彈劾審判也同步進行。接下來她能否順利交保、上級法院如何處理後續法律救濟,以及彈劾案最終是否成立,將分別牽動她的刑事責任、副總統職位與2028年總統參選資格。
淡水藥局藥師對工讀生下藥!女大生強撐返家斷片 水壺驗出安眠鎮靜藥物
新北市淡水區一間藥局驚傳藥師在工讀生水杯裡下藥!有女大生家屬日前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自己的妹妹於新春街上的一間藥局打工擔任藥助,未料卻在上個月底發現水壺內的水味變得苦澀,且身體明顯出現不適,有頭暈、心跳加速與意識模糊等情況,硬是撐到回家後才斷片失去意識;事後查看水壺,在水壺內發現明顯被摻入不明物體,液體混濁,怒報警處理後,警方也在水壺內驗出安眠鎮靜藥物的陽性反應。有民眾在社群平台上貼文指出,自己的妹妹於該間藥局擔任藥助長達約一年時間,卻在上周三(8/26)時發現藥局老闆陳姓藥師疑似在其水壺內下藥(Fm2)。女大生起初並未發現下藥,但有明顯察覺到水味變的苦澀,且身體出現不適,隨時有欲昏倒的感覺,好不容易硬撐到返家才斷片,而且當時才喝一點點,可見藥效不容小覷,所幸隔天身體好轉後,便立即帶著水壺前往報警。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藥局搜索,並扣回關鍵監視器畫面。(圖/翻攝畫面)對此,淡水分局受理後也將女大生的水壺進行化驗,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並依法向士林地院聲請搜索票,於8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扣回相關監視器畫面,確認監視器畫面拍下陳姓藥師投藥影像。全案訊後也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地檢署偵辦。
女大生藥局打工「水壺竟被下藥」! 老闆遭監視器抓包下場慘了
1名女大生在新北市淡水區1間藥局擔任藥助期間,喝下自己水壺裡的水後,發現味道異常苦澀,沒多久便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她強忍不適返家後隨即陷入昏睡,事後越想越不對勁,於是帶著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採驗後,確認飲水中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進一步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涉嫌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全案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被害女子的哥哥隨後也在論壇Dcard發文,以「我妹被下藥了」為題揭露經過。他表示,妹妹在8月26日星期三晚間於藥局工作時,疑似遭藥局老闆下藥。女大生事後回憶,當晚她拿起自己的水壺喝水時,突然察覺水的味道非常苦澀,仔細查看後,更發現水壺內的液體呈現白色混濁狀。沒過多久,她開始感到頭暈、心跳加快,甚至出現意識模糊的情況。此外,她還在意識不清的狀態下,目睹陳姓老闆拿起並打開自己的水壺,因此懷疑有人趁她不注意時,在飲水中投入不明藥物。由於身體狀況持續惡化,女大生只能強忍不適返家,回家後便陷入昏睡,期間甚至出現意識斷片的情況。她事後保留水壺內的可疑液體,並在8月28日帶著相關物證前往警方報案,希望釐清經過。淡水警分局受理案件後,立即針對水壺內的飲水進行化驗,結果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警方掌握相關事證後,依法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獲准,隨後於8月29日前往涉案藥局執行搜索。警方在搜索過程中扣得關鍵監視器畫面,進一步掌握陳姓藥局負責人涉嫌投藥的影像證據,讓案件有了重大進展。警方訊問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由檢警進一步釐清陳姓負責人的犯案動機、所使用藥物,以及是否還有其他相關情節。◎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計程車猛撞北檢大門喊「司法已死」!53歲司機拒10萬交保 法院裁定收押
台北市53歲計程車駕駛邵立達3日清晨駕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車身還漆有「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樣,所幸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將邵男逮捕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及毀損等罪嫌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原本諭令10萬元交保,但邵男拒絕辦保,檢方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4日凌晨裁定收押。警方調查,事件發生於3日清晨5時許,邵男當時先小跑步穿越馬路,接著將停放在路邊停車格內的計程車駛出,完成大迴轉後朝北檢方向行駛。當車輛逐漸接近北檢大門時,他突然加速向前,直接撞上大門。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隨即將邵男逮捕,並查扣衝撞北檢的計程車。經初步檢測,警方排除邵男涉及酒駕及毒駕,整起事件也沒有造成其他人員受傷。據了解,邵男過去6年間因誹謗醫師、交通肇事等3起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案件過程中曾經獲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但最終結果均逆轉為有罪。其中最後一起案件於本月1日有罪定讞後,邵男曾在社群網站留下相關文字。邵男當時寫道:「第一次我忍了,第二回我吞了,這次我決定不沉默了。」到了3日清晨,他駕駛漆有「司法已死、官逼民反」字樣的計程車衝撞北檢大門,隨後遭警方逮捕。案件經警方調查後,邵男3日下午被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及毀損等罪嫌移送北檢複訊。面對現場媒體,他一度高舉雙手喊出「司法已死,我該走的程序我都走了」,並提到監察院及多次聲請再審遭駁回等情況。檢察官複訊後,原本諭令邵男以10萬元交保,不過邵男拒絕辦理交保。由於當事人未辦保,檢方隨後改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慈濟10.6億爆案外案!陳昱瑄「空手套白狼」3年詐5400萬 正達董座涉案遭起訴
律師陳昱瑄涉嫌以採購BNT疫苗名義詐騙慈濟基金會10.6億元一案,近日再被查出一起案外案。台中地檢署追查金流發現,4年前陳昱瑄、李易儒與正達光電董事長許庭禎等人,設局詐騙駿昌投資公司尤姓負責人,並拿尤姓負責人提供的股票及本票向證券公司質押借款,3年間詐取高達5400萬元的利息。檢方偵查後,依加重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追加起訴5人。根據檢方調查指出,駿昌投資公司2022年間出現約2億元資金需求,尤姓負責人透過友人介紹認識李易儒,李易儒遂聯合陳昱瑄、正達光電董事長許庭禎等5人,設局詐騙尤姓負責人。陳昱瑄等人向尤男表示,可以替他找到金主,以年息12%的條件借出2億元,並要求尤男提供3800張上市公司股票,以及簽立2億元本票作為擔保。不過,陳昱瑄等人並沒有拿出2億元資金,而是將尤男提供的股票及本票,私下向證券公司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隨後證券公司在2022年7月撥款2億元至駿昌公司帳戶。尤男當時以為這筆錢是李易儒等人找到私人金主借來的,因此依約支付第一年2400萬元利息。直到2023年借款期限屆滿前,陳昱瑄等人再誘使尤男續約,將利息降至1600萬元,同時找來許庭禎以其名下境外公司與尤男簽署擔保虛假的契約,再透過許庭禎女友經營的公司帳戶收取相關款項。2024年,陳昱瑄等人又以相同方式誘使尤男續約2年,年息降至1400萬元。後來,提供2億元借款的證券公司因合約到期,聯繫尤男要求支付利息後,尤男才驚覺自己遭到重複收取利息,進一步追查後發現,自己支付的5400萬元利息只能追回1172萬元,隨即報警並提告陳昱瑄等人。根據檢方調查,駿昌公司前後3年共支付5400萬元利息,陳昱瑄等人收到款項後,經過多層洗錢轉出,最後落入陳昱瑄等人的銀行帳戶。檢方認定,陳昱瑄、李易儒、許庭禎等5人涉案事證明確,依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追加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4027萬元不法所得。
獨/偷查情敵個資恐入獄!副所長還在辦公室藏子彈害到學弟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敦南所前副所長鄭晋東接連捲入非法蒐集個資及偷藏子彈2件刑案,個資法案肇因於他迷戀養生館女員工,偷查情敵車牌再留紙條嗆聲,台北地院判刑3個月但不得易科罰金,若檢方憑確定判決執行時不准易服勞役,他就得面臨牢獄之災,另外他還捲入槍砲官司,將多年前打靶子彈藏在派出所抽屜也觸法,日前遭北檢起訴,由法院審理中。偷藏子彈是檢警偵辦鄭晋東偷查個資的案外案,去年11月搜索鄭晋東時,從扣案手機的對話發現,同年7月接任敦南所副所長的蘇南銘向鄭晋東詢問為何辦公室有一顆子彈?原來這是鄭晋東多年前打靶留下的,他未依規定報繳,藏在派出所抽屜裡忘了帶走,蘇南銘問他時,他疑似還要求蘇南銘幫忙丟掉,台北地檢署認定鄭晋東涉犯非法持有子彈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蘇南銘則因為確實不清楚子彈來源,處分不起訴。本案由大安分局函送偵辦,北檢調查,鄭晋東在1996年到2011年期間某次打靶訓練結束後,發現一顆未擊發的子彈,先帶回新北汐止住家;2025年3、4月間,他把子彈帶到敦南所副所長辦公室收著,5月份他卸任副所長,人走了子彈卻沒帶走,蘇南銘7月上任整理辦公室,意外在抽屜裡找到。鄭晉東手機的對話紀錄顯示,蘇南銘先傳子彈的照片並以文字詢問「這顆是?」,隨後兩人通話近5分鐘。依據警方函送內容,鄭晋東有請蘇南銘協助丟棄子彈,北檢曾將本案子彈送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殺傷力。蘇南銘到案供稱,辦公室抽屜裡那顆子彈的形狀老舊,跟現在的子彈外觀不同,也沒有批號,無從判斷真假,他以為是仿真子彈,當時鄭晉東沒說子彈怎麼來的,只請他保管並承諾會回去拿,他收進寢室桌上的筆筒之後就忘掉了,直到督察室來找他才想起來。鄭晋東也說蘇南銘的確不清楚子彈來源,他並未對蘇南明透露是打靶留下來的,對於自己偷藏子彈的行為則沒有狡辯,已在偵查期間承認犯行,北檢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罪嫌起訴並聲請簡判。蘇南銘涉案部分,檢察官指出他和鄭晋東都是警察,執勤過程原本就有機會合法持有子彈,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蘇南銘知道鄭晋東非法持有子彈仍幫忙藏匿,他發現子彈後沒積極處理,不代表一定犯法,因此不起訴。
女公關打真軍月加薪40萬! 解密黑幫AI剝皮如何血洗2萬台男9億元
正妹主動投懷送抱,小心是用肉體包裝的陷阱!刑事警察局偵四大隊(第三隊)與台北市中山分局日前破獲一起「黑幫剝皮詐騙集團」。具有竹聯幫背景的黃姓主嫌,主導成立極為龐大的假交友詐騙機房,不僅用AI變聲軟體裝甜美妹子聲,更狠砸重金雇用超過70 名「第一線女公關」實體陪約會,甚至祭出「只要跟被害人發生性行為,單次加發至少1萬元績效獎金」的肉體誘餌!這套包含「名單、新客、培養、回客」的四階段冷血洗腦防線,從111年初一路橫行至今年5月,狂騙全台超過2萬名台男,不法所得竟突破9億元!檢警發動兩波大規模攻堅,逮捕黃姓主嫌並通知共57人,現場查扣法拉利、麥拉倫等3億元豪車名錶與鉅款,場面相當驚人!警方破門攻堅剝皮詐團據點。(圖/刑事局提供)刑事局與台北地檢署組成的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黃姓主嫌心思極為狡猾,將詐騙機房進行了宛如跨國企業般的精密分工,成立「名單組、新客組、培養組、回客組」四層防線層層誘宰;首先是名單組會在各大交友軟體與FB、IG投放網美照片攬客。再來由新客組,因剛認識先透過溫情關懷,再以「牛樟芝、魚油」等保健食品誘騙被害人消費買單,接著由培養組登場,因雙方進入「熱戀期」後,開始嗲聲要禮物,誘騙被害人購買「高價手機、高階吹風機、空氣清淨機」等3C家電贈送。最終由資深機房老手的回客組,以「媽媽要開刀、子宮頸疫苗、紋繡/新娘秘書課程、雷射除疤、償還巨額債務、討生活費」等高額名目,一次開口就是幾十萬、上百萬猛榨!令人不寒而慄的是,為了徹底取信被害人,詐團除了在電腦內安裝「AI深偽變聲軟體」讓機房男幹部秒變「甜心聲線」之外,黃姓主嫌更在大台北地區暗中招募了超過70名年輕貌美的「第一線女公關」。剝皮詐團購入要價數十萬元的愛馬仕包包。(圖/李俊賢攝)當被害人產生懷疑時,集團便指派這些女公關親自出面與被害人吃飯、看電影、談戀愛。為了讓女公關全力配合施詐,集團更訂出驚人的績效獎金,只要女公關配合與被害人發生親密行為,單次就能直接領取「至少1萬元」的額外獎金! 在高額獎金誘惑下,這群第一線女公關平均月收入輕鬆突破10萬元,更有頂級女公關月領高達40萬元之譜,淪為黑幫吸金的罪惡共犯。檢警清查,全台高達2萬多名男姓慘落入這場「網美溫柔鄉」的毒手。其中一名中年男子直到警方登門通知做筆錄時,都還以為自己在跟網美談一場轟轟烈烈的美好戀愛,直到得知「手機裡的甜妹聲是AI變聲、出來睡覺的女友只是拿錢辦事的公關」時,才震撼驚覺自己已經陸陸續續被騙走了500多萬元,當場心碎崩潰!專案小組歷經數月暗中跟監蒐證,見時機成熟,於今年5月及7月發動兩波雷霆大攻堅,兵分多路將黃姓主嫌及成員共45人拘捕到案(黃姓主嫌等7名要角向法院聲押獲准),陸續也通知12名犯嫌到案說明。本次查扣現金新臺幣一千萬餘元、美金、韓幣元外,更查扣名貴奢侈品,理查米勒、勞力士等各式名錶47支、名牌精品,還查扣頂級超跑法拉利1輛、麥拉倫超跑2輛,及犯罪工具等。全案經專案小組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裁定,成功扣押黃姓主嫌等人名下房屋、土地不動產及銀行帳戶,扣押總價值高達新臺幣3億元。全案訊後依違反《刑法》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重罪,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宣示警方絕不容許黑幫以假交友危害國人財產安全的決心!警方整理出剝皮詐團手法。(圖/刑事局提供)
詐團「收水車」趴趴走!台中市刑大逮3車手 車內腳踏墊驚見768萬「錢磚」宛如行動ATM
投資詐騙集團分工細密,連「收水」都派專車接應!台中警方透過大數據鎖定一輛長期在北部流竄的可疑轎車,去年11月在台北市大同區停車場埋伏,當場逮捕2名收水手,並起出40萬元贓款,進一步追查,竟在停車場內另一輛接應車查獲林姓男子,車內腳踏墊堆滿768萬元「錢磚」,宛如一台行動ATM。全案至少7名被害人受騙逾450萬元,3人近日遭依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偵辦假投資詐騙案時,運用大數據分析詐團車輛活動軌跡,發現一輛轎車頻繁往返北部地區,且停留地點、活動模式異常,研判可能是專門負責收取被害人款項的「收水車」;警方隨即展開跟監蒐證,掌握該車去年11月出現在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一處停車場。警方見時機成熟,趁該車進行詐欺款項交接時展開查緝,當場在車內逮捕43歲江男及19歲黃男,並查扣2人剛收取的40萬元贓款。由於案發地點位於停車場,警方進一步研判,現場可能還有其他負責轉運贓款的共犯接應,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可疑車輛。果然,警方在停車場內發現另一輛轎車,進一步搜索後,查獲25歲林姓男子,並在副駕駛座及後座腳踏墊上發現大量現金。警方清點後,現金總額竟高達768萬元,鈔票層層堆疊成一塊塊「錢磚」,整輛車儼然成了詐團的「行動ATM」,顯示該集團疑有專人負責收取、轉運大筆詐騙贓款。警方調查發現,該詐團主要透過LINE隨機添加民眾為好友,初期並不急著談錢,而是每天噓寒問暖、培養感情,待被害人逐漸卸下戒心後,再以投資虛擬貨幣等話術誘騙,要求被害人投入資金,最後再由集團成員出面收取現金。台中市刑大查出,至少有7名民眾落入圈套,遭詐金額超過450萬元。江男、黃男及林男3人被警方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均遭檢方聲請羈押並獲法院裁准;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3人涉犯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中市刑大查獲詐騙集團「收水車」,在車內搜出現金768萬,宛如「行動ATM」。(圖/警方提供)